2023好书《茶馆》读书心得与感想(精选26篇)
《荆轲刺秦王》是高一年级的第二篇文言文,这篇文章并不是写荆轲刺秦王的场面,而是写荆轲为刺秦王而准备,情节曲折,令人回味。
一开始觉得荆轲是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甚至认为他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形象而去刺秦王,不认为那是对燕国的回报,而是一个政治上的败笔,反而加速燕国的灭亡,这不是与当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吗?
但是偶尔看到了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才发现,荆轲其实是个一侠肝义胆,不畏强暴的人,他虽不懂一个之力难为力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秦帝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至少他不畏强暴,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难,不畏强暴的气概还是值得称道的。
他为了太子的“恩”而挺身而出,舍生取义,这一点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他明知去就一定是死,无论成败,死字当头,可他却义无返顾,走向了死亡的深渊,但也同时走上了精神世界的天堂,虽末成功却名垂千古,成为四大刺客之首。
如果有一天,我接受了他人的恩情,不知是否能为他豁出性命,也许现在人对荆轲有太多的不解,但是荆轲却毫不在乎,他侠肝义胆,司马迁曾赞道。
他是卫国人,替太子舟充当刺客并不是基于对国的爱,而是对恩的回报,勇往直前,即使前面是深渊。
最后,对于这篇文章,给我的不解太多,但给我的遗憾却更多,就如错过雨后彩虹的几分钟,但我可认骄傲的说道:“我,读懂了荆轲!读懂了这个传奇人物。”
读完《藏羚羊跪拜》这篇文章后,我觉得心情很是沉重。为什么呢?是因为我为藏羚羊妈妈沉甸甸的爱,和老猎人没有同情心而感到悲哀。
《藏羚羊的跪拜》的故事是这样的:藏北的老猎人发现一头藏羚羊,藏羚羊祈求他放过它,并跪了下来。可老猎人还是毫不犹豫地开了枪。开膛破肚之时,才发现藏羚羊子宫里竟静静地躺着一头小藏羚羊。老猎人很是后悔。从此这个肩披长发,脚蹬长筒蔵靴的老猎人就从此没有再出现了。
在这个世界上最常见的爱就是亲情,但亲情也是最珍贵的。藏羚羊妈妈为自己的孩子留下眼泪,不屈跪下,实在是令我十分感动。
在我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就一直在想:藏羚羊妈妈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呢?我想一定是十分不情愿吧,因为她大概是带着仇恨离开了这个满是杀害的世界的。虽然,动物流泪对我而言,似乎是个传说。虽然我并没有见过,可我还是猜想得到那双盈满泪水的双眼,那冰凉的泪水!
藏羚羊也是有感情的,世间的所有动物也都是有感情的。不过,他们不会用语言表达,不会用虚伪的谎言去欺骗自己的感情。他们也有爱,那种独特的爱。藏羚羊妈妈用了人的祈求方式去对待人,甚至都下跪了,可贪婪的老猎人却还不肯放过她。他的良心何在?
可最终慈爱的藏羚羊妈妈还是没有逃过一死。是的,“天下所有慈母的跪拜,包括动物在内,都是神圣的。”
让我们记住藏羚羊的跪拜,记住那行行泪水,更要记住的是老猎人的行为!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是法国著名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一部文学巨著。该书的主要内容是:格利纳凡爵士与几名人员还有格兰特船长的女儿玛丽和儿子罗伯特坐上“邓肯号”去寻找格兰特船长,途中他们与地震拼搏,与大水抗衡,被匪徒算计,与土人周旋,历经重重考验,最后终于找到格兰特船长的故事。
在人物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麦克那布斯少校了。我佩服更羡慕他的聪明机警,沉着冷静。要是没有他,恐怕爵士和巴加内尔他们早就冻死在冰天雪地中了。要是没有他,爵士他们到现在也不知道艾尔通其实是流犯头目。要是没有他,恐怕罗伯特早已成为雄鹰的晚餐了。总之,关于他的好的事件是数不胜数,举不胜举。
我也很喜欢巴加内尔,他可以称作是“吉尼斯世界纪录”中的最幽默的“幽默大师”了!有一次,巴加内尔画了一幅纽约的地图,标名为“马德里全市图”。还有一次,他写一封信,他明明想写“my dream”,可写成了“my dark”,爵士一读,不禁大发雷霆,他翻译过来,加到句子里,一读,读成了一句不知道什么时候意思的话:这就是我的黑暗(this is my dark﹒)。就是这句话让我笑了几乎三天三小时。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读完后一定会让你读完再读。《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百读不厌!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从我们诞生的那一刻起,我们就拥有了爱。我们也许是王室贵族,过着精致奢华的生活;也许我们只是一个平民百姓,过着平凡的日子。但不变的,是家人的爱与关怀。从小到大,我见过多次父母的背影,但每一次的感触都不同。我在长大,他们在衰老,岁月如梭,光阴似箭,时间如流水,一去不返。有时一个人在外,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他们来,是否,我们正在看着同一片天空,同时想着彼此。
正如龙应台所说的,我和他们的缘分,是注定的。我们会目送着彼此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他的身影从大到小,从清晰到模糊,在彻底的消失在眼帘中,不再出现。
我们相见又相离,却很默契的,将思念融入在目送里,尽管分分合合,而那份爱却在时间的熬煮中越煮越浓,回味悠远千里飘香。
还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我挎着一个小小的书包,不停的回望着人潮后的父亲。我还记得他离开时的背影,微微的关怀中却带着舍不得。那时他的背影很高大,靠在他的背上,就仿佛枕到了全世界。他的背很温暖,很宽大,给予人一种可以放下心的安全感。
可是长大了,家越来越远,可以相见的时间越来越少。在那为数不多的相见里,我知道爱并没有消散,而是愈久愈浓。
还记得一次周末放假,父亲千里迢迢的到绵阳看我。那天突然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他送我回学校,我竟不知时间居然这么短暂,相见几时又要分离,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却是强忍着不让它掉下。而在我走进校门时,悄悄地回过头去看父亲,却惊诧的发现,他望着我的背影在悄悄地抹泪。
我的泪再也抑制不住,是断了线的珍珠般滚落。父亲是个不爱言谈的人,其实他无声的守护,就是他对我爱的表达。在那一瞬间,我想过,要冲出去拥抱他。可是那仅有的矜持却让我深深地停止了我的脚步。我正在校门内,看着他的背影,目送着他渐行渐远。
如今,我已经长大,而那些小时候经常说的话,却在年龄的增长中变得越来越羞于说出口。我们父女俩,有时只是沉默着望着彼此的眼睛,最后又默默地离开。
也记得有一次周末,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份作业,要求是和父亲看一部电影。我打开了那部当前最热的电影——《摔跤吧,爸爸》。巨大的屏幕在巨大的电影院里面闪着,里面的情节却让我的眼泪一次又一次的落下。我想到了我的父亲,坐在我旁边的父亲,我偷偷的侧过脸去看他,却看到他的眼眶里含着晶莹的泪花。
爱其实很容易表达,而在那一次又一次的目送中,我读出了父亲对我深深的关怀。不是那样的轰轰烈烈,虽然平凡,虽然可以让人不轻易间忽视,但是它含着爱的味道,有着沉重的分量。爱就像埋于树根的酒,会随着时间的推远,变得越来越醇厚,香味溢出地表,弥漫于树周围,散发至空气中,回荡着悠长的浓香。
近日去新华书店,在书之海洋中,惋叹自己太渺小,忽逢一薄书者,名曰《茶馆》,置于书山中,其渺小程度同吾也,吾大喜,捧书而视,受益无穷于其中,故有感如下:
书名为《茶馆》,我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外公每次带我去茶馆打牌的情形,在我印象中,茶馆就是一个热闹而常常笼罩着烟雾的地方。可翻开了书,才发现它并不是仅仅讲的是在茶馆里的事,而是以对话剧本的形式讲述了一副旧北平社会的浮世绘的黑暗社会,老舍从小小的一个茶馆中反映出了整个社会,以小见大。是由茶馆中的客人的话中而得。语言朴素却能体会出许多意味。书虽短小而精致。把我印象中的茶馆的形象完全_,同《骆驼祥子》一样,老舍也是无情的批判了这个社会—他不让好人有出路。
书的主人公是王利发,他是他裕泰茶馆的老板,他也是整本书的线索。在第一阶段中,的为太监娶老婆,暗探遍布社会,麻木的旗兵无所事事,寻衅打群架,另一方面是破产的农民卖儿鬻女,爱国的旗人常四爷因几句牢骚被捕,新兴的资本家企图“实业救国”,王利发左右周旋,企图使生意兴隆。而在第二阶段的发展中,恶势力越来越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暗探宋恩子、吴祥子的后代子承父业,继续敲诈勒索,的刘麻子的后代青出于蓝,依托_要员准备开女招待“拖拉撕”,庞太监的侄子侄媳组成的迷信会道门在社会上称王称霸,甚至做着“皇帝”、“娘娘”的美梦,而一些企图有所作为的良民百姓却走投无路。
我第一遍读它的时候,还不能理解它,此书短小,且为剧本式的,还被拍成了真正的话剧,我虽未深入去读,但也能浅薄的感受到当时社会下厚重的历史画面。
老舍,《茶馆》,无可复加的戏剧杰作。读过很多遍,也看过电影,有人称它为三个黑暗时代的送葬曲,揭露了种种不公平的社会现实。而那张挂在茶馆里的“莫谈国事”的大字如同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招牌在掌着市侩百姓的嘴,每一个时代,每一个上台的人物所发生的故事,无论悲喜,只要追溯一下因为所以,总是那档子破国事,万花筒也好,西洋镜也罢,茶馆就是如此一个社会矛盾集中的体现,跑不了。
至于剧情的再现此处就不表了,王利发刘麻子等一摞人物已经随着这部经典作品一遍又一遍的被阅读被再现深深扎根于读者的心中,我看来,《茶馆》的大范围传播有两个原因。一方面,作品本身的艺术成就与作者蜚声海内外的名望互为表里有着互相宣传的意味,另一方面,《茶馆》通俗易懂的语言也在传播上提供了客观性的便利,就像读完《水浒传》总能说上句“贼厮鸟”,连我不喜读书的朋友看完《茶馆》也能津津乐道几句:“屌!揍他个小舅子!”
这几句随不登大雅之堂,然而颇具江湖之风市井之气,作品中常含有这类平易近人的词语,自然能较为简易地被大部分读者所接受和认识。在《茶馆》中,我最印象深刻的一段话是剧末了,常四爷的那段感叹:“我自己呢?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呢?”
我窃以为,这句话,可以当做剧中大多数人物心声的总结。常四爷不必说,一辈子不服软,敢作敢当,看不惯洋人愿自食其力;深究王利发,也可以归纳于这句话之中的,在这个人物避重就轻,懦弱无奈的背后,是对和平年代的单纯向往,是对国泰民安的一种本能渴望,而这种向往与渴望在群魔乱舞的社会现实中被压抑,被限制,使其产生了对于政治的恐惧心理,对于时局的回避态度。除了趁乱而起的既得利益势力,无论是革命者,农民,民族资本家,都抱着一定的拳拳爱国之心,而《茶馆》以描述这些人的冷暖人生,悲痛无奈,将社会之狡诈黑暗展现得淋漓尽致。
一些《茶馆》的品鉴者将老舍归结为“他是一个嘲讽旧世界腐朽生活的能手,却是描写新生活的蹩脚者。”将《茶馆》的意义归结为“《茶馆》是反映北京小市民生活的杰作。这部作品通过揭露鞭笞旧世界的腐朽黑暗,从而,从侧面说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道理,这是作品的潜在主题。”我觉得都是非常的不科学的,在第一点上,描写新生活的任务不应该也不合适存在于《茶馆》的历史背景之中,《茶馆》的三幕剧分别处于戊戌维新失败后,北洋军阀割据时期与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这些时候,时局混乱,中国都是处于一种对于前途摸着石子过桥的阶段,茶馆位于的北平更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因为它具有的强烈的政治意义,意味着北京的政治立场的转变必须是阵痛而不是循序渐进,既黑又红的重叠一来不符合历史背景也平白增加了写作的难度。可能很多人抱着“不破不立”的想法,而强加给了这个时代以展示革命力量的责任,在我看来,这已经违反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要求了。
第二点,虽然老舍对于旧社会的种种不公有着深恶痛绝的鞭笞,但在这部话剧本身看来,并没有明确的政治指向性,所谓的“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命题确实是穿凿附会上的。王利发不是潘冬子,沈处长也不是胡汉三,《茶馆》中百姓与官员政治力量的对立并不是对等的,也没有什么逼急了走上革命道路的义举,而是一种更为典型的上下级被压迫的关系。这种不平等的关系,更具有普遍性,因为无论是军阀还是国民政府,都是国家的掌控者,是一种暴力的象征,反抗的代价是巨大的,甚至是戏剧中可通过阅读预见的。因此王利发最后的自尽也并非什么无声的_,而是无奈的自绝。倘若非得加上点红色气息,那也得再写部什么《康大力智取沈处长》才行。在《茶馆》的剧本当中,应该说是见不到的。
虽然《茶馆》并没有展示出太浓厚的作者的政治立场,但是它所展现的阶级矛盾,社会矛盾,依然可作为我们政府部门管理工作时候现在值得借鉴参考的案例,宋恩子吴祥子这类仗权鱼肉的恶霸现在有没有?唐铁嘴这样的封建余毒清没清?说不好,也不能乱说,然而我们理论上可以开诚布公地去谈,因为现在这可是人民内部矛盾。至于管理的效果如何,那也不妨留心一些坊间有没有大傻杨这样打竹板的调侃世事的段子,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爱恨情仇皆故事,止不定调研出个猛料,百姓的生活也就能更太平些了。
缘却又是对相爱的人的极大讽刺与愚弄。——引子
张爱玲,这个文坛小女子用她一贯的冷色调勾画出3对男女的爱“缘”,是孽缘?还是无缘?
顾曼桢与沈世均的缘=时间的沉淀
曼桢是一个表面柔弱却又坚强的女人,清贫的环境造就了她那倔强、坚忍、执着的性格,在姐姐出嫁后的日子,她担起了赡养家人的责任,与世均平淡而又真实的爱中,她在忙碌中找到一丝慰藉,为了家人,她作出了感情方面的牺牲,在世均的体谅中这个“弱女子”感到了幸福与快乐。在默默中,她撑起了一个家,然而曼璐在祝鸿才身边的日渐失宠,在她的私心与母亲和用人合谋草草将妹妹送入自己丈夫的怀中,在被实施暴行之后的曼璐被囚禁了,无颜面对自己深爱着的他。在坚忍的她终于又一次挺了过来,在病友帮助下,成功逃脱,开始了居无定所的生活,她离开了一切,包括深爱着的他,她淡淡地平静;而世均则在曼璐的误导下单纯地以为她变心,仓皇地与一个自己不爱并且不爱自己的人——翠芝结了婚,读后感《张爱玲小说《半生缘》读后感》。14年后的她为了自己的儿子又回到了祝的身边,但此时的她已心如止水,14年后的当再见他时已是物是人非,只有一句“他们回不去了”冷冷地收场。
也许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份。
这沉默也就成为一种答复了,因道:“我只要你幸福。”
两人默然,深沉的爱在时间这慢慢沉淀,任由缘尽……
留下的只有痛……
石翠芝与许叔惠的缘=无声的报复
缘,妙不可言。用在他们身上在适合不过了。她,一个千金小姐、大家闺秀而他一介寒儒,清贫却很知趣,在南京的邂逅,让他们一见钟情,然而家人的阻挠,彼此的沉默,将爱掩藏得那么滴水不漏。她与世均草草结婚了,他赌气留学美国。
这段爱在尘封了14年之后被打开,那时的他已离婚,而她膝下有一双儿女,但却不幸福。
只有在那一片彼此的笑声中,她才感到一丝凄凉的胜利与满足……却永远无法回到从前……
顾曼璐与张豫谨的缘=黯然的离开
顾曼璐是个令人痛恨却又让人同情的人物。从一个单纯少女到妖媚舞女,最后沦落为无耻毒妇。悲剧的开始源于为了家庭的生计开始的舞女生涯。然而她最爱的还是那个与她从小结亲的张豫谨,最不能辜负的最后还是辜负的张豫谨,她选择了离开,默然地离开,钻进了灯红酒绿。一个舞女被后辈抢饭碗的哀怨,一个年华渐逝的女人拼命想抓住一点东西的急切,让她抓住了祝鸿才——这根救命的稻草,原以为会就此平静可不曾想一段畸形的孽缘开始了,面对情变,她变得愈加的泼辣,甚至残忍,面对未能添丁而失宠的境地她顿生毒计,不惜将自己的亲生妹妹葬送给祝鸿才这头“禽兽”,而张豫谨在此时选择了死心,明智地找了个女人过上平静的生活。
曼璐走了,张豫谨的女人也在六安沦陷时丧生。当初的有情人,一个堕落、离世,一个则选择离开故土……
是解脱?是逃避?
张爱玲用她那细腻的笔法,冷淡的字句,将骨子里的苍凉贯穿整部小说,以一贯的悲剧结束了这一切的爱恨情愁。
有缘相见,无缘结果,有情人在时间的海洋内未曾冲淡彼此的爱,而是选择了尘封这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
生命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得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春秋末期,吴国和越国加入到争霸的行列。吴越两军在太湖中会战,结果越军战败,退守固城。眼看越国江山不保,越王勾践就向吴王夫差求和,送给吴国很多美女和珍宝。
勾践在吴国卑躬屈膝地服待吴王三年,才被放回越国。他将苦胆吊在床前,每天吃饭前、睡觉起来都先尝一尝苦胆的味道,以激励自己不忘在吴国受苦的日子,苦苦思索振兴越国的方法。终于,勾践平定吴国,从此越国变成了一个强国。
越王勾践忍辱负重、具有强大的耐心、克服困难的决心,这些都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要从小树立远大的理想,遇到困难不要轻言放弃,而要像勾践一样把困难变成一股前进的力量,不放弃,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有的人在学习上遇到一点困难就不想再学了,自暴自弃,成了一个不自信的、没抱负的人;有的人在生活中遇到一点困难就觉得自己是不幸的人,怨天尤人,成了一个看不到希望的人。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不妨想想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想一想他是如何面对困难不气馁、面对挫折不放弃的。让我们每个人都做一个像勾践一样不向困难屈服、不向失败低头的勇士,用自己的毅力和努力成就自己的明天!
对于龙应台的了解是由她的《目送》一文。后来才知道,《目送》是一本散文集。集子里,满满的都是作者对于人生的感悟。其中龙应台将对亲人真挚、又很复杂的情感表达得十分真实。
朱自清在《背影》中写道,因看到父亲为自己担心操劳的背影而油然而生的心酸;龙应台则写了两种背影。一种是目送父亲离开人世,另一种则是看着儿子慢慢长大。渐渐只能远望儿子高大的背影。文章抒发的是一种不舍,却又不得不舍的心情。作者身为人子,身为人母,经历了大半辈子,回首往事,内心泛起点点涟漪。
“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在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当作者倏地发现当年的小男孩已经长成大人、自己也无法随时随地的陪在儿子身边了,心里有几分落寞。
全文的感情基调有些压抑,语言却十分真诚。如今我们也生活在父母庇护的翅膀下。却未曾报答过什么,小时候我们总自顾自地一往直前,好像探险之路丝毫不艰险,我们去忘了回头看看保护着我们的父母。我们快要在社会中变得独立,在将来又会目送我们的孩子。或许真的像龙应台所说的那样,我们间的缘分就是在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中行渐远——记得回头看看关心我们的人。
这本集子里更有作者内心的独白——由这个社会联想到的。对于任何事情的相信与不相信,都没有绝对的说法。说爱国、历史、文明、正义、理想、爱情、海枯石烂的永恒都让人不可相信,揭露出社会的黑暗面后话锋一转,提出:虽然我们改变不了过去,干可以控制未来。哪些我们不相信的东西其实有他自己的定律。使得文章一下子明朗起来。作者经历了许多、想要教会我们的是超脱的看待这个尘世。的确,有时候需要的是继续往前走,而有时,需要停下来。正如“相信与不相信之间,仿佛还有令人沉吟的深度。”这便是我们的生活:相信了便是这样,不相信便非得刨根问底,亲身试验。总之,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信心地做事,而不要拒绝困难、甚至拒绝生活……
……
这本书自始而终,像是人生的一个轮回。将人间酸甜苦辣一一尝遍。
她可能貌不惊人,但她有一种内在的气质:幽雅的谈吐超凡脱俗,清丽的仪态无需修饰,那是静的凝重,动的优雅;那是坐的端庄,行的洒脱,那是天然的质朴与含蓄混合在一起,像水一样的柔软,像风一样的迷人,像花一样的绚丽
我有一位同学,出身于书香世家,她从小就在做老师的父母熏陶下,读遍中外名著。她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走在花团锦簇、浓妆艳抹的女人中间,格外引人注目。是气质,是修养,是浑身流溢的书卷味使她显得与众不同。腹有诗书气自 跟她说话总能使人神清气爽,俗气全无;跟她交往常使人了无城府,阳光灿烂。的确,一个女人,在读过足够的好书之后,她会变得很优秀,因为书给了她底气,熏陶了她至真、至美、至纯的情感,使她变得温文娴雅,善解人意,充满书卷气息。
我感到 :爱读书的女人是善于思考的人,有思想的人。因为读书能使人变得睿智与坦荡,无欲则刚,心底无私天地宽。读书能使人修德养性、智慧无穷、目光远大、美化心灵。人生在世,吃山珍海味是一种享受,读一些震聋发馈的书更是一种享受,前者只能饱一时的口福,后者会让你终生受益。
诚然,在物欲横流充满着金钱和欲望的今天,已经没有几个女人能静下心来读书了,闲暇时间不是看电视就是逛商场、上美容院、打扑克、搓麻将、闲聊漂亮的女人尤其如此。虽说漂亮是一张门票,但我却觉得那些漂亮女人过于依赖于上帝的恩赐,上帝爱她们,却把她们给宠坏了,而有钱有势的男人,总以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上帝。漂亮女人总能轻而易举地在男人那里得到她们想要的一切:金钱、爱情、房子和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男人并不在乎她们是不是爱读书,是不是有知识、有品味、有情趣,男人们关心的是她们是否赏心悦目,是否拥有足以让他们在众人面前笑傲江湖、畅谈人生的漂亮资本。所以,从根本上说是男人纵容了女人,为漂亮女人远离书本制造了足够的理由。
有一天,在医院病房,我看见一位中年女人在陪护腿部受伤的丈夫。她静静地坐着病床旁,手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看得津津有味。我有些好奇,于是问她看的是什么书这大致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味。她给我看了封面,原来是《中国作家散文选》。我心里有些佩服这位显得瘦弱的女人,现在喜欢看这类书的女人可不多见。于是我们兴致勃勃地谈起了梁实秋、鲁迅、朱自清、丰子恺、巴金,张爱玲、林语堂等作品,还有沈从文、余秋雨等。在我的印象中,女人多半是在牌桌上的好手,而爱读书的女人很少有打牌的嗜好,因为打牌于她而言太浪费时间,热衷于牌桌的女人也多半不喜欢读书。所以我猜她肯定是不打牌的,果然如此,让我十分敬佩。
书使女人变得聪慧,变得成熟,使女人懂得包装外表固然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心灵的滋润。和书籍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息。罗曼罗兰如是劝导女人。
勿庸讳言,一个女人如果不读书,没有知识就会变得无知、粗俗,就会被时代抛弃。即使长相貌若天仙,穿得华贵时髦,而那些用物质涂抹起来的面具,终归是浅薄的,再好看也不会长久。相反,只要她喜欢读书,充满书卷气质,即使穿戴朴素,她依然会显得那么高雅雍容,衣服对她来说,只是一种饰品和点缀,只会让她更加美丽,更具风韵。
爱读书的女人,心里有一盏明灯,守得住心灵这个宁静的港湾,始终视书籍为精神的伴侣。不挂金戴银,底气十足,她敢于素面朝天,心清气爽,身居闹市,却能远离红尘的繁琐与喧嚣。她爱听属于自然的一切声音:风声、雨声、浪涛声,犬吠、鸡鸣、蟋蟀叫。听到它们的时候,是心情最宁静的时候,耐得住寂寞,没有争逐的安闲,没有贪欲的怡然。
爱读书的女人,视读书为人生的最大快乐。她沉浸在文字编织的故事之中,用眼睛作划桨开波浪,去寻找遥远的精神彼岸。她没有时间唠叨饶舌,没有时间拨弄是非,当别的女人正津津乐道时尚流行、张家长李家短时,她正陶醉在书的世界里,洗涤自己,充实自己,忧伤自己,快乐自己。偌大的阅览室内,爱读书的女人一个人坐读,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没有嘈杂,没有纷争,没有虚伪,没有疲惫,只有愉悦惬意。
爱读书的女人,能交上一群高尚的朋友。林黛玉说:我一生与诗书做了闺中伴。毕淑敏说:好书对于女人,是她们召之即来的永远不倦的朋友。例如,列夫托尔斯泰、罗曼罗兰,或者巴金、冰心、钱钟书、张海迪等。在书籍的海洋中游弋,她们与这些伟人共同投入和痴迷,决不亚于对高级时装、化妆美容的仰慕。她们往往在不经意的瞬间,获得了人生的充实和安宁,寻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和真谛。
爱读书的女人,心有梦想,即使平凡如叶,仍能创造叶的美丽和生活的乐园。把自己引向有花鸟树木、有蓝天白云、有繁星明月的地方,那永不失去的梦想更是她们生活中的一首诗、一幅画、一段遐想、一片心境、一点安慰、一些希望。
爱读书的女人,喜欢写点东西。日记是她真实心灵的坦白,是每日里最愿完成的功课。日记里盛满她的心情,是心灵憩息的小阁楼。所有的甜酸苦辣、喜怒哀乐都能在这里得到合理又合情的宣泄,最终使她归于平静、坦然。当有所意会和感悟,她就随意写来,投寄出去,偶尔发表,得到一份额外的欣喜,独自发出满足的微笑。
爱读书的女人看世界,觉天蓝地阔人美。她们以聪慧的心灵,宽广朴质的挚爱,善解人意的修养,将美丽写在心灵。她把生活读成诗,读成散文,读成小说;把生活读成诚实、友善、自尊、正直、让爱和美充实了自身的心灵世界,让崇高和尊严引领着女性的目光;对世人,她不装腔作势,不阿谀奉承,总透着一身书卷气、一股清高味。
爱读书的女人都懂得:人生有风有雨,书是能遮风挡雨的伞;人生有险滩有暗礁,书便是明亮的灯塔;人生有山穷水尽时,书中有柳暗花明处;人生会失去很好的朋友和恋人,书却永远忠诚如一。
爱读书的女人很美,爱读书的女人美得别致。她不是鲜花,不是美酒,她只是一杯散发着幽幽香气的淡淡清茶。即使不施脂粉也显得神采奕奕、风度翩翩、潇洒自如、风姿绰约,秀色可餐。
所以我喜欢读书的女人。并希望自己也做一个喜欢读书的女人.坚持经常读书,使自己变的越来越聪明、拥有一颗年青的心,学会做事,学会工作,在现实工作中,彰显自己的才能.。
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
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这样的问题仿佛有了微微清晰的答案。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平平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
主人公福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作者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福贵的一生充满了坎坷,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接连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让我顿时觉得心中一沉的是福贵的儿子在为县长的老婆因怀孕大出血,在献血时因抽血过度而死亡的片,所谓的医者仁心,竟然在性命攸关的时刻,活生生的将一个孩子抽血抽到嘴唇发青直到最后没了心跳,让我甚至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
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打击去不断的接踵而来,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在这样一个残忍的社会和渐进变革的背景下,主人公的生活勇气令人惊讶。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面对这样的事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苦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让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二和春生打比方,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财富是越来越多了,人们却渐渐的迷失了,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可是,当拥有了这些之后,他们还能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朋友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其三,子承父业。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这个春节花了半天时间看《时间简史》,实话说虽然这本书已然经过编撰,评述已经更加通俗易懂,可是从小物理成绩就差的我读起来依然稀里糊涂,贸贸然写下一点读后感表示一下对自我的嘲讽。
看过《时》我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整个物理学是人类在总结对宇宙和时间的一个渐进认识的过程,从哥白尼到伽利略,再到马赫,牛顿,以及之后的爱因斯坦再到当代的霍金。都是后人在总结前人的研究和思考的基础上提出新的观点然后实验验证得出结论的过程。牛顿说他不是个伟人,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就是这个道理。伽利略经过研究哥白尼的地心说而提出日心说和地动说,牛顿在此基础上研究出万有引力定律,爱因斯坦再提出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再到此刻霍金的时间简史,他们都是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加上自我的思考,总结提出了新的理论。可见没有事物的发展是一触而就的,人类社会的提高就是来源于人类对未知事物不断地孜孜以求的思考,辩证和总结。
虽然从小物理很差,可是我一向以来对天文和地理很感兴趣,中考时候地理甚至还拿过满分,只是对理论物理这样的抽象的纯理论基础学科理解起来很困难,肯能是抽象思维本事不足吧。所以看了《时间简史》后对其中所阐述的理论还是有一些自我的看法。
《时间简史》在我肤浅的认识看来是向读者描述这样一个世界:整个宇宙是一个服务器,宇宙中的所有物质小到基本粒子,大到小行星,彗星,行星,恒星甚至星系都是跟这个服务器连接的一个节点,他们独自运行又经过服务器相互关联,依靠各种基本物理法则相互作用。服务器的运行是单向的不可逆的,不可存档当然也不可能回档。各个节点之间经过各种光波等来通讯,因为相互之间的距离以及各种光波在传播路径上受到的各种影响等原因产生网络延迟,导致节点之间的通讯并不一样步。节点由于自身运行速度的质量等等原因导致相对于其他节点的运行时间是不确定的,可是每个节点相对于整个服务器的运行时间确是固定的。所以在A节点观察B节点和C节点的状态和在D节点观察B节点和C节点的状态可能得出完全不一样的结果,而在服务器观察A,B,C,D节点状态的结果是确定和一致的。这又让我联想到人类社会,人类社会也是一个服务器,每个人都是这个服务器的一个节点,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特点,各自生活的圈子。很多人看似遥不可及,却在这个大的服务器下头相互影响,哪怕是十分细微的。有一个社会学研究的理论认为哪怕完全不可能认识的两个人之间只要经过6个中间人就能够建立联系,这是经过很多统计学研究得出的结论。反过来
看这个宇宙,我认为是不是也存在类似的节点能够让宇宙中遥不可及的两个互不关联的节点建立最短的联系路径。这就像一些物理学家正在研究的虫洞理论。
我相信按照目前人类的科技发展速度用不了多少代人就能够让我们人类走出太阳系,甚至走出银河系,在宇宙这个服务器肆意漫游。
《金锁记》用了倒叙手法,由现在的月亮联想到三十年前的月亮,很自然地写到三十年前的事。文章先从风萧和小双大谈论着手,她们谈论下人的衣着基本上拣上头人穿剩下的衣服,就如小双说得“奶奶小姐们尚且做不得主,何况丫头?给什么,穿什么——一个个打扮得庄稼人似的!”她们还谈及兰仙的婚礼,排场很凄惨,有钱人家的小姐的婚礼竟比不上开麻油店家的女儿的婚礼。这可以看出姜家表面是一个大户人家,但也显露出姜家走向衰败的痕迹。文章下面还多处含蓄地表现出来。
很多人都评价张爱玲是一个古井,我倒认为《金琐记》里的七巧更是一个古井,一个幽深而衰败的古井,就似她的人生。当看到文章开头前两段我还以为兰仙是文章的主人公,那时我是期待着情节朝兰仙的方向发展。再看到下一段才知道主人公是七巧。七巧是个开麻油店的女儿,在这样的环境下造就了七巧的谈吐一点都不忌讳。就如:七巧跟玳珍、兰仙聊天时说:“真的,连我都不知道这孩子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还有文章后面七巧趁芝寿、亲家母在场,在麻将桌上一五一十将儿子招供的她媳妇的秘密宣布出来,还略加渲染,逼得亲家母脸皮紫涨,放下牌就走了。因为出身低在姜家的人瞧不起她,就连下人也在背后指指点点。哥哥大年把妹妹嫁给瘫痪的二少爷是为了攀上高宅大院的姜家。而七巧是为了季泽进入姜家的。
现在谈谈七巧与季泽的感情问题。我们很明显可以看出七巧是爱季泽的,文章多处表达七巧的心声。“当初嫁到姜家来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要和季泽相爱。”但是季泽是个游手好闲、到处沾花拈草的纨绔子弟。他说在家一刻也呆不住是为了躲七巧,不能平白的坑害了她……开始看到时,就有点疑惑——季泽到底有没有喜欢七巧?但看到后面就知道了。一个沾花拈草的人怎么会对七巧一直存有爱意呢?他只是为了哄骗七巧卖田,间接得到她的钱。文章说他对七巧的盘问回答得有条不紊,显然他是筹之已熟。
七巧是一个健康的正常女性。她嫁给一个只有躯体没有生命的残疾人。在得不到情欲的满足,一方面,她把精神寄托到了金钱上。她熬到分家那一刻,分得一大笔遗产。她认为她周围的人都想霸占她的家产,季泽、童世舫、亲哥哥等等。最可笑的一幕是:长安、长白和侄子春熹在一起玩,长安踩了椅子爬上柜顶拿糖莲子。长安猛地后仰,春熹扶住并将她抱下来。七巧见了就汹汹奔过来,将长安向自己身后一推。她骂春熹道:“我把你这狼心狗肺的东西……你别以为你教坏了我女儿,我就不能不捏着鼻子把她许配给你,你好霸占我们家的家产!我看……”还数落长安:“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账,你自己要晓的当心,谁不想你的钱?”另一方面,七巧锁住爱欲,爱欲折磨了她一生,也影响了长安长白,折磨了一家人。媳妇芝寿、娟姑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长白索性就断了结婚的念头。长安虽然和童世舫有过一小段的幸福,但也失败了。七巧百般阻挠他们,在大伙儿面前把长安说得不成人,在童的面前说长安吸***。这是天下少有的母亲!
七巧是一个尖酸刻薄的人,用张爱玲的话形容是“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但还是值得同情的人。她毕竟也是当时制度的受害者!
《威尼斯商人》是英国伟大的戏剧家莎士比亚写的四大喜剧之一。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在威尼斯生活着很多不同经历,不同品格的商人。故事的主人公就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他的名字叫:安东尼奥。他聪明、勤奋、慷慨大方,博得了大家的信任。所以事业发展很快。最近又一批买卖即将成功,这使他万分高兴。
这时,安东尼奥的朋友巴萨尼奥,正匆匆走来,原来他深深的爱上了鲍西娅公主,想去求婚。但他觉得只有自己穿上最好的衣服才能和公主相配,但他现在很贫困,因此只好向安东尼奥借钱。安东尼奥答应了朋友的请求。但他全部的财产都在货船上,但货船还没有到岸。那么只有向夏洛克借钱了。夏洛克是一个心胸狭窄、贪图小便宜的人,他一直很嫉妒安东尼奥的才华。当他得知安东尼奥要向自己借钱,心中暗暗高兴。于是,在条约里写到:“如不按时还钱,就要从你的身上割下一磅肉。”安东尼奥冒着生命危险答应了。巴萨尼奥和鲍西娅结婚了。但是,一个坏消息传入了他们的耳中。安东尼奥的船队沉没了,夏洛克逼他马上还钱。但安东尼奥现在一贫如洗。夏洛克把他告上了法庭,准备按条约上说的去做。
在法庭上法官说:“你只能从他身上割下一磅肉,不允许有一滴血,要不然你就是违约。”可夏洛克根本做不到。最后法官判夏洛克败诉,并把他财产的一半分给安东尼奥,另一半归国家。事后,安东尼奥才得知那个聪明的法官就是鲍西娅装扮的.为了救朋友她想出了这个妙计。不久大家得知了一个好消息:安东尼奥的船队并没有沉没,现在已经抵达港口了。我被莎士比亚小说里的每一个情节所感动,也从中感悟到了很多人世间的道理。从安东尼奥、巴萨尼奥、鲍西娅的身上,我看到了他们都有对朋友真诚、友好的一颗心.为了朋友的幸福,安东尼奥冒着生命危险满足了朋友的需要,为了让朋友得到幸福,宁可牺牲自己。
鲍西娅既聪明又善良,她用自己的智慧,换回了朋友的生命。但是一提到夏洛克,我的心头就充满了厌恶:他心胸狭窄、贪婪、凶狠,世界上难道还有这么狠毒的人吗?我觉得读书可以让我懂得好多人世间的道理,分清善恶,指引我的未来——做一个善良聪明,有爱心的人。
前几天爸爸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八十天环游地球记》。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英国绅士费里亚·福克先生和朋友打了个赌,要在八十天环游地球,而朋友们认为不可能。要知道,当时飞机还没被发明,要在短短八十天环游地球一周,几乎是痴人说梦。
费里亚·福克先生是个生活很有规律的人,就像一部机器。上一个仆人就是因为刮胡子的热水低了两度,所以被辞退。然后一个新佣人来了,外号“路路通”。打赌之后他就带着新佣人路路通踏上了旅途。路上他们经历了很多事情,遇到了很多困难,每一次福克先生都能凭借他的沉着与智慧化险为夷。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救出艾娥达的事。福克先生他们到了印度,听说一个女人要被烧死,就去救她,她是因为嫁给了老土王,老土王死了,她就得陪葬。后来路路通假扮老土王把她救出来了,那些当地人知道自己上当了,就立刻追赶他们,但是没有追上。那位夫人非常感谢他们,最后成了福克先生的终身伴侣。最后福克先生和路路通终于在第七十九天完成了环球旅行,回到了伦敦,赢得了这次打赌。
这本书通过环游地球这件事,赞扬了福克先生聪明勇敢、沉着冷静、乐于助人的好品质,我很喜欢这本书。
曹禺先生曾说,《茶馆》是“中国戏剧空前的范例”。因这剧本构思纵横开阔,既是大气魄大手笔,又有细部的白描,是老舍先生的独创。《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这五十年中出了多少多少大变动,可是剧中只通过一个茶馆的小人物来反映,并没有正面叙述那些大事。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
《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他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语言: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台词到为了,人物就活了;人物活了,全剧也就成功了。被誉为“语言大师”的老舍的的确确将语言功力发挥到及至。《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设计的非常生动传神、赋予个性,同时有简洁凝练,意味深长。戏剧结构:全剧人物多,时间跨越大,没有中心故事,老舍采用了四种手法结构该剧:其一是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主要人物有了连贯与交代,故事虽松散却不至于说来说去,离题太远,不知所云。其二是次要人物父子相承;其三是每个人物都扮演他们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其四是无关紧要的人物一律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绝无赘笔。
从考察老舍个体生命的历史的角度看,《茶馆》是一个生活阅历与个体经验丰富的作家在新的历史情景中回望过去。半个多世纪的旧中国而写下的一部沉思之作,他沉淀着历史的教训,揭示了历史前行的趋势。
《茶馆》用的是一种典型的人像展览式的戏剧结构。他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茶馆》从题材到文化内涵又回到了老舍所轻车熟路的老北京故事,是一部有往昔岁月和市井生活画面组合起来的社会风情大戏,这是老舍先生最擅长的。话剧《茶馆》具有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我国剧作家曹禺先生的《雷雨》就是一个典型的遵守“三一律的作品,而老舍先生的《茶馆》却打破了这规范。但这两个剧作同样取得了成功。有人评论说《茶馆》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也是一曲挽歌,不过现在我还不知其缘,待我细读。
这个周末没有回家,待在学校看书,近日把加西亚·马尔克斯最富盛名的一本书——《百年孤独》看完了。看书的开始就对这本书的名字产生了很浓的兴趣,百年的孤独,而人的一生不过百年。
书里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家族的故事——布恩地亚家族,一个小镇的故事——马贡多镇。布恩蒂亚是一个很大的家族,从第一代到第七代,而家族人之间的关系却混乱不已,看书的时候我的心不止一次的感到羞耻和冰冷,无论是父母、夫妻、兄弟还是姐妹之间都没有感情(有也只是欲望),所以人人孤独终老。
你不断地为书中的人叹息,为他们的愚昧无知,冷漠自私和那让人恐惧的欲望。其实他们之中也不乏聪明、有创造力(虽然有时很荒诞)并且无比执着的人,可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有的人是在半路上迷了路,不记得也不想回来了,有的是对自己所追求的并不信任,半路放弃。
书中有很多魔幻的情节,作者在想象力天马行空的时候,还能对家庭琐事娓娓道来,把握不同年龄层次,不同角色的性格,书中写了家族中的很多代人,而且后几代几乎都是以祖辈的名字命名的,但作者没能让我们在看书的时候搞混人物。在作者创造的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似乎没有“干净的爱”和“完美的人”,甚至是丑陋无比的,他就这样把人性最坏的一面赤裸裸地呈现在你面前,让我这个在二十一世纪看惯童话和美好结局的人一时有点难以接受,让我在看到最后结局的时候冒出了现在很流行的一句话:“噢,这就是个活生生的悲剧!”的确,这个家族(甚至于这个小镇)没有一个人的结局是好的。当然,大家都说这是拉丁美洲历史的缩影,被新世界隔离在外,最后消失在这个世界了。大的历史背景我并不看重,我更为看重的是书中人性的刻画。我想再过几年后人生阅历丰富后来看这本书应该会有更深的感触吧,希望能走好自己的路,就算迷了路也还能记得回家的路。
这本书讲述了绿山墙农舍的马修和玛瑞拉兄妹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令人大吃一惊的是,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女孩安妮。安妮是个孤儿,但她生性乐观,想象力非常丰富,虽然这使她在生活中闹了不少笑话,但她的生活也由此变得快乐而充实。安妮长大后考上了大学,这时马修去世了,安妮为了照顾玛瑞拉,放弃了学业,成为一名乡村教师。这本书的故事情节一波三折,引人入胜,尤其是主人公安妮令我难忘。
安妮坚强乐观,虽然她从小失去了父母,之后的遭遇也很不幸,但她爱幻想,乐观面对生活。在之后的学习中,也是那么的积极向上,渴望获得知识,勇于竞争和拼搏,最后还考上了大学。
安妮热爱生活,她对周围的世界,对大自然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都充满了好奇心,喜欢给它们取名字,对他们诉说心事。对一些在常人看来平平常常的事物,她总能发现他们的美丽;在她的想象中,樱花是她的白雪皇后,天兰葵是她的小精灵;玫瑰花和百合都会说话;她还把玻璃上的影子当成知心的朋友,向她们诉说心事......。
安妮对亲人,朋友,同学,老师,都怀揣着一颗善良热忱的心。在好朋友戴安娜的妹妹米尼生病时,她大显身手救了米尼;在马修去世而玛瑞拉的眼睛又不好时,她放弃了学业,做了老师,以便照顾玛瑞拉。
安妮有许许多多的梦想,有些似乎很难达到,但安妮在自己的努力下,这些梦想一个个地成为了现实。安妮的乐观、安妮的坚强、安妮对生活的热爱、安妮努力实现梦想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
让我们向安妮那样,乐观地面对生活,微笑着迎接每一次挑战,努力为自己的梦想去奋斗,去拼搏!
《活着》是一本有生命、有感染力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终。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终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终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
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终,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的肯定与颂赞。
最早接触到沈从文先生的作品是《湘西游记》,当时是20__年的暑假,在湖南邵阳的雀林国学堂中。每天清晨,一边在操场上踱步,一边读这本书。回想起那时的生活,真的好不惬意,当时我在的位置,距离沈从文先生笔下的湘西不足300公里,这是我心之梦之想去的地方。
未打开这本书时,满脑子都是这句“《边城》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内的人又想出来。”这也是我对《边城》的第一印象。阅读这本书时,我就经常思考这句话,这句话到底对吗?城内的人为什么想出去?城外的人又为什么想进来呢?
读完这本书,我有了自己的答案,我觉得对这句话的理解可以从两个角度看。
其一是作为读者的我们是城外的人,书中刻画的人物则是城内的人。城外的人想进去自然是真的,因为边城是一座安静祥和的城,这里的人悠闲自在的活着,这是沈从文先生笔下的世外桃源,寄托了他美好的期待和向往。
至于城内的人是否想出来,我不知道,因为我们都不是城内的人,所以我不敢妄下定论。
第二个角度就是单纯从故事的角度,城外和城内因为一条河分隔,一边是翠翠,另一边是天保和傩送,因为对爱情的追求,城内的人想进去,城外的人想出来。因为只是“想”,还没有得到和实现,这也与小说最后不圆满的结局相对应。
《边城》作为一部中篇小说,带给我最美的体验和感受就是小说最后留下的无尽遐想,我们每个人都可以透过书中的文字,进入书中,扮演我们想要扮演的角色,逐一走过他的经历,并且继续向前走,这给了我们每个人当作者的机会,从这个意义来看,《边城》是一幅未完成的画作,是一幅未创作完的诗,每个人都可以继续写下去。
后来虽多次去过湖南,但因时间原因总不得到沈从文先生笔下的《边城》游览和感受,希望下次可以有机会。
一直听说过《边城》的大名,但由于各种原因,一直都没有看过。这一次在语文课本上与《边城》结缘,感触颇深。
人性是世间最美的东西。在现代都市里,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森林里,我们又保留了多少纯净的人性呢?在城市中终日奔波劳累的我们实在无力去呵护,只任尘埃将它一点一滴淹没,甚至吞噬。人性中太多的美德将尘封的心灵在一角,疲倦的我们如何有闲暇将其开启?或许有很多人早已忘记了它的存在。可是在边城,在这个几乎被世界遗忘了的边城,我找到了人性的归宿。
湘西山美、水美,但人更美。青山绕水,水环青山,缠绵不已。在大自然母亲的宠爱中出落得亭亭玉立的翠翠,山教会了她坚强,水赋予了她柔美。在清澈的见底的溪水的眷顾下,她的心纯洁无暇。年少的懵懂,初开的情窦,她的心里喜愁掺半。因为纯朴,她无法拒绝大老,也无法向傩送表白。一切都是源于善。然而终是凑巧,落得个孑然一身独守空船,为了一个未必会回来的人作无期的等待!
其实不管悲惨也好,完美也罢,我们都要走下去,不管我们高不高兴,花开花谢,潮起潮落。昨日随风已逝,明日迎风将来,世界从不理会任何人。
翠翠的爱情随着傩送的悄然离开逝去,就这样,爱情之花还没盛开就已凋落了。也许没有开始的爱情才是最完美的,因为错过,才会刻骨铭心,没有结局。才会意味着永恒的存在。
属于边城的故事结束了,但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人生路漫漫,吾等切记珍惜。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zi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直到今日,我仍不愿去回想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那场全球性的战争,一想起它,脑中便会浮现出遍野的尸首和撕裂心肺的痛苦呻吟,我不要看到不幸的泪,不要看到绝望无助的眼神,我要听到全世界人民高声颂读渴望世界和平的赞美诗,而不是吟唱无助的咏叹调。
初涉《安妮日记》大约是在两年前吧,好奇的我与一名犹太小女孩进行了一番心灵的交流。正是这番不寻常的交流使我的心灵有了如此的震撼与触动。小女孩名叫安妮,出身在一个犹太家族,父亲是一家糖果公司的老板,因此小安妮从小就过着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然而,正值豆寇年华的小姑娘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有悲惨遭遇。希特勒发动了对波兰的突袭战,二战由此爆发,接下来便是对犹太人的大肆屠杀。无奈的安妮一家悄悄躲进了父亲公司中的一间密室,躲避战争。然而,他们最终还是被发现了。安妮一家被凶恶的纳粹党徒关进了令人窒息的集中营。但是,安妮并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她坚强,她努力。她每天在发黄的床榻上悄悄记录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信念。我坚信,这么一个对生活充满向往的少女有理由活下去,并且活得更为出色。出人意料的是日记突然中断了,无奈的她终于含泪倒在了黑暗中,但是她的精神并没倒,坚强的犹太人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法西斯政策倒台了,她们获得了重生。
读完整本书,我的心中漾起了莫名的感动,有为安妮的不幸而感到悲伤,也有被顽强的犹太人民的斗争精神的感动,更多的是对那种黑暗独裁统治的憎恶、不屑与鄙视。我悲愤,为什么有人在制造不幸,难道在物质文明飞速发展的今天,战争是维护利益的仅有手段吗?我怅惘,为什么我们不能生活在一个和平的世界,就像桃花源一样,蒙太奇也好,乌托邦也罢,但那儿没有硝烟,没有战争,男女老少平等博爱,愉快地生活在一个宁静的世界,但这可能吗?是的,我敢说可能。因此,我希冀,希冀我们的世界停止战争!希冀白色的和平鸽在这方乐土抛下橄榄枝,希冀我们的人生色彩斑斓。听,远处传来了颂读赞美诗的声音,浑厚而圆润的嗓音萦绕在我们耳际。人性的光辉!
说话是门学问,俗话说,一句话可以说得人笑,也能说得人跳。这话究竟该怎么说,完完全全是有门道的。《说话之道》这本书是老师在开学初期推荐的,作者蔡康永是中国台湾著名主持人,经常看他的《康熙来了》,知道他很有才华,知道他有出书,但从没看过他写的书,这是第一本。我不得不说,这本书值得一读。
生活中,人与人的交流很重要,我们可以从一个人的言谈举止中发现他(她)是一个怎样的人。这本书用40篇精彩的短文,每篇都是一个小故事,蔡康永用每个小故事来告诉大家如何说话。当你沉浸在故事有趣的情节中,末了就会发现在愉快的阅读中已经不知不觉学到了蔡康永的“说话之术”,阅读的过程是愉悦的,学习的过程也就变得轻松有趣。而不像有些教人说话的书,理论一大堆,说教的方式又让读者难以忍受,完全像在学“术”而不是学“道”,心理距离远,效果自然不会好。说实话,我对那些字数多,内容枯燥乏味,通篇教导的的书完全看不进去,如果一定要看,我也是看一页跳好几页,但是康永的书却吸引着我一字一句得读完了。深入人心、通俗易懂、妙趣横生,应该就是《蔡康永的说话之道》这本书最大的特点。
在这本书中,你可以学到不同场合的不同说话方式和说话语气,还有对于不同人的说话方式。例如对朋友的评价,如果关系很好的话可以开开玩笑,但只是普通关系一般的话,就应该作些诚恳的评价。如果你想要升职加薪,该怎么说话讨好老板呢?一群朋友聚会,如何炒热气氛呢?和女(男)朋友吵架了,如何打破僵局,和好如初呢?聊天时话题卡住了,又该怎么解决呢?……书中用第三者描述的方式,以一个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如何说话,朋友之间,恋人之间、上司与下属之间,等等,康永认为,从我们嘴巴说出去的话,很大程度上变成了别人评价我们的依据,不可小看,如果稍加玩味自己说话的内容和说话的方式,会比较懂得别人是怎么形成对自己的印象、怎样定位我们在他人的心中该占的比重。
我并不是一个会说话的人,总觉得心里怎么想说出来就好,说违心的话会觉得很虚伪,看了这本书后真是受益匪浅,推荐大家翻译学习。
《小妇人》是一本家喻户晓的小说了吧?自从小时候看了一部由这部小说改编的动画片之后,我就喜欢上了这部小说了。
还记得自己完完整整得读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是在初中二年级,高中一年级的时候又重新阅读了一边。那时候总是利用中午休息的时候拼命的读书,然后飙车去上课,呵呵,结果下午上课的时候,还总是沉浸在书中的情节,幻想着自己就是书中的女孩子们,在一个温暖的午后,快快乐乐的在花园里晒太阳,讨论英国戏剧,做一个幸福的“小妇人”。
一转眼,将近10年过去……这本书已经被我搁置在书架上很多年了,我承认有很多的细节已经想不起来,可是脑海中依然忘不了那些经典的情节。
场景一:劳里被乔告知她“不能”爱他,于是决定离开,去欧洲留学。临走之前,乔送他下楼,楼梯上。
劳里转过头:“噢,乔,难道你不能?”
乔:“是的,特迪(劳里的昵称,只有乔这样称呼他),我真希望能。”
场景二:乔最心爱的妹妹贝丝终于还是在所有人的牵挂终因病去世了。大姐梅格已经嫁人,小妹妹艾米受到姑妈的资助,陪她前往欧洲旅行。家里一下子只剩下乔一个人。她躺在床上,觉得自己非常寂寞。她开始想念她的特迪,和他们以前的快乐生活。然后她睡着了,在梦里,她看见她的男孩特迪来到她的身边……睁开眼睛,这不是梦,特迪就站在乔的床边上,和以前一样的看着她。
乔跳起来,用自己的枕头打他:“噢,特迪,你回来了。”
劳里接过枕头:“是的,乔。我回来了,还有我的未婚妻--艾米。”
这将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当爱情出现的时候,我们还不明白;当我们明白的时候,爱情却已经永远的离开……乔是喜欢劳里的,可是当她的生活中还有贝丝的时候,她并不明白劳里的分量。贝丝的离去让她开始明白自己的感情,我想这个时候的乔,一定喜欢看见“她的男孩”回来,然后告诉他:“是的,特迪,我能。”然而这一切已经太晚,乔已经永远的失去了她的特迪,“她的男孩”已经变成了自己的妹夫--劳伦斯先生。
这大概也是我不喜欢艾米的原因之一,这个有点自私的小女孩总是幸运的得到乔想要的--无论是欧洲旅行还是她的特迪。可是这也不能成为指责她的理由,毕竟在劳里最受伤的时候,是艾米,勇敢的站在他的身边。
这段文字让我读着心痛。为乔,也为每一个错过的人……
曾经有句话说得很好“很不相逢未嫁时”,只是真的在未嫁的时候遇见,你又真的能肯定自己就会那么有慧眼的在茫茫的人海里认定这一个,就是你想要的那一个?蚊子血和朱砂痣,白米粒和明月光,这个简单的比喻,却道出了无尽的道理来。
所以,不要感叹自己错过,虽然我们都很无奈和感伤;不要沉溺在被我们错过的那一个人身上,也许我们都不曾发现,只有现在拥有的,才是最让人觉得温暖和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