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河传读书心得文章(通用27篇)
人民公社,大跃进,--······一个个触目惊心的名词飞入目中,本书的背景正是出于探索阶段的新中国,本书的主人公许三观,与其称其为“不幸者”,倒不如将他看作一个处于不幸的时代的不幸的社会的缩影。
谈起卖血,在当时,卖掉“两碗”也就是四百毫升的血后既可以得到三十五元钱,这在当时是一笔不菲的收入,举个例子吧:许三观要去看望一位老相好,便去买了十余斤杂粮和五斤肉骨头,花了仅仅五块钱不到。但这笔横财不是人人可得的,必须要身体硬朗才行,因为卖血,用书中粗土的话来讲,就是“卖祖宗”,是“卖命”。许多人都是因为卖血,身体“败掉”了。
本书就是以卖血为引,描绘了当时中国社会,底层人民的苦难,以及一个男人作为丈夫,父亲的担当。
许三观,丝厂工人,为人略显狭隘,自私,还还带着小肚鸡肠。面临困难时,靠着卖血跌跌撞撞前行,但本质并不坏。虽然将其“恶”的一面完全归咎于时代背景未免有些太断章取义了,但有时善恶真的只是在一念之间罢了。
许三观一直对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而耿耿于怀,三个儿子中,数一乐最爱戴他,可在三个儿子中分量最轻的也是一乐,严重的偏心又时甚至到了残忍的程度。一次许三观带着老婆和儿子去吃顿好的,却唯独留下一乐一人在家中啃红薯充饥。一乐越想越委屈,便离家出走,终于在一天夜里被许三观找回,许三观将他扛在肩膀上带回家,一边走路一边骂一乐,其言语实在是我见过用来骂小孩最难听的话语。一乐一直默默的听着,突然眼前出现了一个刺眼的红灿灿的标志:胜利饭店。这段情节给我烙下来了极深的印象,它使整个许三观的形象丰满了起来,也告诉了我,人并不是非黑即白的。
或许是上天刻意刁难许三观,最难闯的一关也是一乐带来的。许一乐冬日重病,非上海市的大医院不可救,这给了本就贫穷的许家一记重锤。许三观做出了一个疯狂的觉定,总他所在的小城,边赶路,边卖血,一路卖到上海。他倒了,被救,他继续,总算是在鬼门关口拉回了一乐,落得个圆满的结局,当然中间也少不了他人的救助,都是平民阶层。
这是二十世纪末的上海,隆隆的寒流在大气层上方滚动,地面上确正冒着丝丝的热气。
我之所以会读《飘》这本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之前看过由它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由此对其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虽然《乱世佳人》我只完整的看过一遍,但费雯丽演绎的猫一样的思嘉、克拉克·盖博表现出的瑞德船长的复杂精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忍不住想从原著中进一步探求他们的真容。
我所阅读的这个版本分为上下两册。封面是一张油画,画面上是思嘉和白瑞德船长坐在马车上,背景是象征着战争的兵荒马乱,整体带给人一种压抑感,逝去的历史化作马蹄后腾起的尘埃,然而未来并不明朗;封底则是《飘》所赢得的各种赞誉。封面和封底设计较为精细雅致。翻开书籍,在出版说明和译者序之前,有一部分内容是用铜版纸印刷的(上下册均有),这一部分是有关《飘》的周边情况:例如作者照片、电影海报、不同版本的《飘》的封面及插图等等,以图片为主,文字为辅。我个人认为这部分的设计很新颖,有效地引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书页的纸张质量比较好,光泽温和不刺眼,而且印刷非常清晰,错讹之处极少。
《飘》的故事情节比较复杂,时间跨度也很大,通过对思嘉、白瑞德、媚兰、艾希礼为主展开的形形色色的人物进行刻画,生动完整地为我们展现了一幅横跨南北战争的历史画卷。其中既包括开战之前南方庄园悠然自得的生活,如烤肉宴、舞会等等;也包含了战争中伤员缺医少药、肢体残缺,亚特兰大居民丧失亲友的悲惨;甚至对于战争结束后南方重建的艰难,也通过思嘉本人的奋斗展现了出来。由于作者是以周围的人物及事件作为原型进行描写的,具有很强大的艺术感染力。特别是思嘉在逃离亚特兰大、回到塔拉庄园,面对着被洗劫一空的庄园和支离破碎的家庭,倔强勇敢的挑起了重建的责任,站在红土地上宣告:“凭上帝见证,我以后绝不会挨饿,绝不!”每次读到,都会被人物身上爆发出来的精神深深感染。
《飘》的故事情节大多为人们所熟知。女主人公思嘉,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庄园主的女儿,思嘉漂亮而富有个性,赢得了当地许多青年的爱慕。但她却盲目的爱慕着艾希礼,一个长相英俊,性格却很懦弱的南方世家子弟。1861年的4月,战争的阴云已经笼罩在佐治亚州上空,然而16岁的思嘉心思全部在艾希礼身上,艾希礼优雅的绅士风度使她芳心暗许,然而她却在烤肉宴的前一天得知了一个使她心碎的消息:艾希礼即将娶他的表妹媚兰!第二天的烤肉野宴,思嘉试图说服艾希礼和她一起私奔,但没有成功,自尊心受到伤害的思嘉扇了艾希礼一个耳光,还砸碎了一个花瓶。但出乎意料的是,这一切都被一个叫白瑞德的船长看在眼里,白瑞德船长的名声很坏,而且他似乎并不认为南方能够在这场战争中轻易获胜。为了赌气和报复,思嘉嫁给了媚兰的哥哥查尔斯,然而她很快就后悔了。由于战争,查尔斯和艾希礼等没过多久就离开了家乡。还未等开战,查尔斯就染病离世,同时,思嘉怀孕并顺利生下了儿子韦德。
思嘉沉浸在对艾希礼的思念中,而且对寡妇的繁文缛节非常不耐,心情抑郁。于是思嘉的母亲埃伦将她送到了亚特兰大同媚兰和皮特姑妈一同居住。虽然环境改变了,但南方的传统却使得她的生活毫无乐趣。在亚特兰大的募捐会上,思嘉再次见到了白瑞德船长,甚至罔顾社会风俗同他跳了一支舞。随着战争局势的恶化,社会上的清规戒律渐渐不再是约束思嘉的囹圄,她又开始同青年谈情说爱,尽管她认为自己对艾希礼的感情忠贞不渝。葛底斯堡战役严重打击了南方,圣诞节后艾希礼回家,思嘉再次向他表露了爱意,但仍然遭到了艾希礼的拒绝。第二年年初,思嘉几乎是同时得知了两个让她难以置信的消息:艾希礼受伤被俘、媚兰怀孕了。于是为了照看怀孕的媚兰,思嘉被迫留在了亚特兰大。南方军队节节败退,眼看首府亚特兰大就要失守,偏偏在八月底,媚兰的儿子小博降生,亚特兰大一片混乱。无奈思嘉只得求助于白瑞德,希望能够回到塔拉,白瑞德却在半路上去投军,思嘉只得自己带着媚兰母子和韦德回家。回到塔拉庄园后,思嘉发现家里已经面目全非:埃伦病死、杰拉尔德精神不正常、两个妹妹身患伤寒卧床不起、大部分的黑奴也都跑了。在近乎绝境的情况下,19岁的寡妇思嘉负担起了全家的生计,媚兰一直给予思嘉许多帮助。就在一家人的情况好转时,传来了要对塔拉庄园征收高额税收的消息。为了保住塔拉,思嘉再次求助于白瑞德,却发现白瑞德已经由于挪用南方军队物资而锒铛入狱,就在一切看来毫无希望的时候,思嘉的妹妹苏埃伦的未婚夫——弗兰克出现了。弗兰克由于经营小生意,家里有一定积蓄,为了得到钱去拯救塔拉,思嘉采取欺骗的手段使弗兰克娶了自己,塔拉终于得救了。思嘉渐渐发现弗兰克很无能、生意经营不善,于是她产生了自己经商的念头。她向白瑞德借了一笔款子,买下了木材加工厂,然而种.种举动使得亚特兰大的传统社会对她极为不满。思嘉再次怀孕并生下了一个女孩子,起名埃拉。“重建”在进行,亚特兰大的局势变得很不稳定,在一次去木材厂的路上,思嘉遭到了袭击。3K党为了给思嘉复仇,扫荡了贫民窟却被军队发现,弗兰克死亡,艾希礼受伤。思嘉因为弗兰克的去世十分不安,葬礼之后她独自在家里借酒消愁,此时白瑞德出现,他居然向思嘉求婚了。婚后思嘉过上了自己期待的富裕生活,并且生下了美丽可爱的邦尼。白瑞德十分宠爱邦尼,为了使邦尼在亚特兰大能保住贵族地位,他不惜加入了民主党的阵营。思嘉与艾希礼在木材厂见面,回忆起过去生活,思嘉忍不住靠在了艾希礼的怀里,这一幕却被艾希礼的妹妹看见,思嘉百口莫辩。然而媚兰却保护思嘉,不允许别人对思嘉进行攻击。白瑞德带着邦尼暂时离开了家,思嘉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又惊又喜,同时格外想念白瑞德。但白瑞德回家时却对思嘉冷嘲热讽,思嘉大怒摔下楼梯,摔断了肋骨并且流产,白瑞德找到媚兰,深深忏悔。邦尼喜欢骑马,但在一次跳跃栏杆的过程中不幸遇难。随着邦尼的去世,白瑞德对思嘉的爱也全部破碎,思嘉此刻却发现自己深深爱着、依赖着白瑞德。媚兰再次怀孕,但因流产而去世,思嘉后悔自己一直没有意识到媚兰是自己重要的精神支柱。白瑞德离开了思嘉,但思嘉坚信自己能够回到他身边。
《飘》中最着重刻画的人物无疑是思嘉。作为一个南方庄园主的女儿,思嘉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她任性、固执而自负,她虚荣、自私,但同时她倔强不服输、勇于改变自己、适应环境。在一个动荡变革的时代、在一个传统美德崩溃瓦解的时代、在南方资本出现萌芽的时代,思嘉正是凭借着自己的现实主义和贪婪,才保全了自己的家庭、保护了自己周围的人,她不甘于“体面地饿死”,她要活下去并且要高质量的生活。同时,思嘉具有高度的家庭责任感,一个19岁的小姑娘,没有任何的谋生技能,却要承担起家庭的重担,但她并没有因此而退缩。思嘉对于爱情的追求虽然盲目,却是热烈的,她为了艾希礼的一句话,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在亚特兰大为媚兰接生。在战后,倘若不是思嘉,崇尚传统生活的艾希礼一家只能去喝西北风了。正是思嘉在困难面前所表现出的惊人勇气,深深吸引了白瑞德,也深深吸引了读者。贪婪、自私、现实主义、固执……如果用这些词去描述一个女人,我们一定会认为她招人厌恶,但是用在思嘉身上,这一切却闪烁出了光芒,使我们不由得惊叹“这是一个伟大的女人”。
但从另一个角度上讲,思嘉却是很可悲的。她的三次婚姻都以失败而告终,第一次是为了赌气嫁给一个孩子;第二次为了塔拉嫁给了老头;第三次因为自己没有认清白瑞德和艾希礼在自己心中的地位也失败了。白瑞德在故事的最后告诉她:“思嘉,我从来没耐心把破碎的东西捡起来粘合好,再对我自己说,补过的东西跟新的一样好。破的总是破的——我宁可记住它的最好的地方也不愿把它补好,然后一辈子看着那裂痕。假如我真的还年轻一点,那也许——可是我年纪太大了,不再相信什么消除前隙那一套多愁善感的东西,不再相信从头开始那一套了。我年纪已太大,我无法承受经常的谎话和生活在文雅的幻灭之中。我不能和你生活在一起,靠跟你说假话过日子。我当然不能跟自己说假话。即使现在我也不会跟你说假话。我但愿能关心你做些什么,到什么地方去,然而现在我办不到。”
思嘉对于媚兰的轻视和厌恶,更表现出了她性格之中幼稚的一点。对于媚兰给予她的无私帮助,她始终认为是愚蠢的,直到媚兰去世之前,她才发现媚兰也是她的精神支柱之一,是她的剑。正如文中所写“思嘉的思绪回到多年以前,在塔拉的那一个酷热、寂静的中午。当时一个穿蓝军装的尸体倒在地板上,一缕灰色的烟雾在他的上方盘旋,媚兰手持查尔斯的军刀,站在楼梯顶上。她记得当时她心里想的是:‘媚兰真蠢!她连把刀也提不动,跑出来干什么?’可是现在她才明白,在紧急关头如果一旦需要,她会毫不迟疑的冲下楼梯,杀掉那北佬——或者自己被杀掉。是的,媚兰那天手握军刀,是做好准备为她战斗的。现在思嘉,回过头来重温往事,才伤心地看明白,媚兰无时无刻不手持军刀在她身边,跟她形影不离,以盲目热爱的忠诚,为她战斗,为她跟北佬、大火、饥饿、贫穷、舆论,以至她心爱的亲人而斗争。思嘉已经明白那军刀一直在她和这世界之间会晤着,而那军刀从此将永远藏入刀鞘,她的勇气与信心慢慢消失了。”书中多次描写思嘉的梦境,在一片迷雾中茫然的奔跑,是的,思嘉始终就像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试图抓住她能抓到的所有东西,但一旦得到了就不珍惜,因此错过了身边许多美好的事物。思嘉的生命形式是一列轰隆隆的列车,一刻不停的向前狂奔着,热烈而盲目,习惯了高速度的奔跑,永不止息。她生命力量的源泉来自于如此高速的奔跑,然而在这样狂野的奔腾之中,思嘉同时也把那些文雅的、温和的美好搅得粉碎,最终只剩下一辆空旷的列车,仍然在原野上一刻不停的狂奔。
在25岁这样的年纪,仅是看了一遍就来抒发自我感受,不知是否妥当,总觉得时隔两年还会再看一遍。
“哪里会有人喜欢孤独,不过是不喜欢失望罢了”。某种程度上而言,我觉得我像极了渡边。不渴求被他人理解,不是觉得好无所谓,而是无可奈何。理解这种事就跟要求别人感同身受一样困难,所以很多事情自己没搞明白之前,并太想去向谁诉说。与其做一个表面合群的人,不如彻彻底底地尊重自己的内心。
“那是劳动,不是努力。努力指的是主动而有目的的活动。”这句话就像一记巴掌,狠狠地甩在了我的脸上。永泽的傲慢及不地道兴许使得大多人不太喜欢,我却深深的喜欢着这样的永泽,他深知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划分的也无比清晰,不可否认他是伤害了些许人,但是他又是如此坦荡,在我看来,不欺不瞒,坦荡视人的关系皆是合理的。初美也是出于本心的选择,没有什么不对等,皆是自我选择,我们都该有为自己所做选择而承担后果的能力。永远不要同情自己。
渡边是在和初美的交往中,亦或是在和直子的会面后开始考虑爱与性应是一体的,至于他对直子和绿子的感情,我不太想用爱或责任这样的字眼去界定。又有谁能通过只言片语去表达历经生死后的心境呢?他想与她共生,却又被另一鲜活的生命带来的温度所吸引。同时爱两个人,有有何不可?
最后想说的是,在不能好好对待爱的时候,请好好爱自己。
离开了,不再回来。
等待,一切都是等待。
初春,万物生机勃勃地叫唤着,一个冬天积蓄的离愁都在此刻一泻难手,几个年载已悄然过去,几个寒秋的荒凉,几个宁夏的思念,可一切却仍旧如此。等待的都没有回来,思念的,总会更受伤害。
翠翠仍旧没日没夜的帮忙渡河的人们拉着渡船,但她的心,已然飞到了远方,去寻找安慰,最后的渡船,没有该来的人陪伴,三千江水暖亦寒。即使如此,她还是选择了等待,盼望着期待的身影悄然而至,手中捧着虎儿草,带着熟悉的微笑,想者未央的对山,那动人的歌声中传递的浓浓温情。
或许是天公不做美,整个苍穹乌云密布,从早上到现在也还没有一个渡客,果不其然,不一会儿便哗哗下起了倾盆大雨,河上后浪推着前浪,推得渡船左右摆动着,就连那绳索也颤抖着,翠翠倚在窗边看得正入神,忽而发现,绳索似乎要断了,因为日久失修,历经风霜的绳索已无法再经受这般强烈的打击了,开始一根又一根的断掉,翠翠心中一惊,哑然失声,又因那是祖父的心血,便奋不顾身地跑出户外,紧紧地抓住即将断开的绳索,并不断的呼喊,可这时又怎么会有人呢,冰冷的雨滴无情地敲打着她单薄的身子,她不禁颤抖着,但心念到祖父,便又抓得更紧了,小小的手掌上都已一片殷红了,可是这风浪无情,岂是她这么一个弱女子所能阻挡得了的呢,冰霜中,只觉得一股强大的力量将她推入湍急的河中,耳边风的呼啸声渐渐变弱,视线也渐渐模糊,黑暗中,她似乎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温暖而有力量,给予了她睁开双眼的勇气。
她睁开双眸,看到了以为是梦中才能看到的景象。
那个等待了多年的人,那个思念了多年的人,现在,就在眼前,触手可及,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直到他说:“你还好么。”她再也按奈不住内心的激动,在他的肩膀上哭了起来,多年来所停留在内心的泪滴,一齐涌出了眼眶。
原来,她随着河流冲到了下游的城镇,而他,一直都在这个城镇,当他又在遥望故乡时,他看到了她,毫不犹豫,救起了她。
之后,她找到了停靠在河岸边的那只渡船,他们结了婚,在这个镇子上又做起了摆渡这一业来。
她说:“是这渡船让我遇上了你。”
他说:“是你让这渡船找到了我。”
我说:“是缘分,命中已定。”
《宝葫芦的秘密》是作家张天翼的最具代表性的童话之一,是发表于1957年《人民文学》第1-4号。这部童话写得既平安又幽默,具有深刻的教育和启发意义,备受一代代的小读者的喜爱。
文章中宝葫芦是自私自利、好逸恶劳思想的一种象喻潜藏在王葆的思想意识深处,是他心头的黑影子。世界上人们所需要的东西,没有一件是人人真正的幸福,必须要用自己的双手共创造。
这部作品通过一系列充满儿童情趣和特点的生活细节及心理描绘,刻画了王葆这一个性新明的少年形象。他是一个热心善良的好孩子,但又有一些不良思想观念;而当他认识到自身的缺点和错误时又能勇于改正。他的形象很容易引起我们的认同和共鸣。
通过读了这篇童话,我学习到做人要热心善良,同时如果自己有不足的地方,应该勇于承认并且能够改正,这样才能做一个老师和家人喜欢的好孩子。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整本《亲爱的安德烈》,其中《给河马刷牙》《两只老虎跑得慢,跑得慢》这两章令我感触颇深。
也许很多人都觉得自己的一生碌碌无为,觉得自己普通平庸。可是“你真的平庸吗?”其实要看你站在哪一条跑道上。设想一个跑道上,有人正在跑五千米,有人在拼百米冲刺,也有人在做清晨的散步。那跑五千米的人,看见那跑百米的人会全身紧张、满面通红,心里会‘颤抖’吗?不会的,因为他知道自己是跑五千米的。那清晨散步遛狗的人,看见那跑五千米的人气呼呼地追过来了,他会因而恐惧,觉得自己要被‘淘汰’了吗?不会的,因为他知道自己是来散步的。
世界上本来就存在着大树和小草,小草就平庸吗?书中举了个提摩的例子:他从18岁开始失业,到41岁还在失业中。那么大了还没有工作,因为没有工作,也就没有结婚,没有家庭。每个家长都害怕自己的孩子跟他一样。为什么害怕呢?不是因为没钱,而是因为没有意义。每天为了钱的数字起伏而紧张,而斗争,不如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与其为了金钱和名声成为工作的俘虏,不如找一份能充分体验生活的工作。
龙应台说过这么一句话:“我要求你用功读书,不是因为我要你跟别人比成就,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会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很多读者回信说自己就是在被迫谋生,我相信我身边很多成年人也都不得不被迫谋生。那么问题来了:如何才能活的自我而有意义呢?
不跟别人比名比利,而是要寻找自己安适之所在,那还谈何“平庸”?“平庸”是跟别人比,我们的终极负责对象是自己,当你的工作在你心目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成就感和尊严给你快乐。
“平庸”与否,不是在于你是否有成就,而是在于你做的是否有意义,是否快乐。这样看来,小草平庸吗?答案肯定是“不!”了。
自古以来描写母爱的诗篇屡见不鲜,如《游子吟》中千古流芳的“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然而描写父爱的诗句却少之又少。也许是因为父爱的含蓄让人用言语无法勾画出来吧。朱自清的《背影》用朴素而细腻的文字呈现出了这样一个平凡父亲的形象和这样一份含蓄却深刻的父爱。
文章构思巧妙,以父亲一个常见却易被忽略的小细节承载父爱这样一个大的主题。从小的出口喷薄出的滚烫情感总是能让人心神激荡。朱自清先生将情感通过买橘子这一小事而展现出来。父亲对儿子关心怜爱,却不知道如何表达,只是执意要为儿子买些橘子在路上解渴。儿子对父亲的爱惜与心疼体现在看着父亲臃肿的身体穿越月台时的艰难而掩面抹泪。有时爱会让语言变得苍白无力,变得无力承载爱的重量。文中的背影,几乎每个人都曾目送过,可那样的情感,只有经过无数岁月的洗礼懂得人世艰辛的人才更能体会。
文章中,我仿佛看到了父亲眼角的皱,额头的额纹和鬓发的白发。让我时常感受到父亲逐渐弯曲的背腰,眼睛的老花,记忆的衰退,岁月不饶人,他变老了。拟心自问,父亲的苍老有没有我们的原因呢。答案不言而喻。从小到大,父亲扮演的是我们生活中的引导者和守护者,这让我们有了这样一个思维定式:作为父亲应该呵护我们。于是当父亲为我们做事时,我们总是心安理得地认为他在尽自己的责任,却忘了他的奉献。当父亲的唠叨让我们听得不耐烦时,我们总是说:“你烦不烦,又没让你管!”却忘了他对我们的不离不弃。父亲不会说花言巧语,他只是在默默地用自己的血一点一滴浇灌我们的心田。
我们一直在向父亲索取,而父亲对我们的要求却全是为了帮助我们走好自己的路。也许你会发现随着我们慢慢长大,对父母的依赖也越来越少,每天放学回到家中再也不主动与父母说话交谈,永远都是他们关切的问你在学校过得好不好,你却从不关心他们每天上班顺利与否,心情如何。也许认真观察后我们就会发现,父母没有表面上那么坚强,他们也有喜怒哀乐也有烦恼。作为子女,我们应该学会体谅,学会懂得父母的爱,学会感恩与回报。也许我们还不能给予他们物质上的回报,但我们可以在他们下班后为他们倒杯茶,不与他们顶嘴,这就够了。
文章像云絮轻轻划过天际,留下永远拭不去的云天爱语。浓浓的父爱,让人深深眷恋。父爱,一点一滴积起来是一个大海,一粒一颗堆起来是一座大山,一片一朵凑起来是一幕天空。父爱是人生命深处的根,而这根上的花、果乃至心情无疑是最美丽的,它不但滴露着奋进者青春年华的光与影,更流溢着人世间纯净美丽的人伦情感美。有谁能忘却这人世间的真爱呢?
而我们与父母的缘分不过就这一世,我们既不能留住匆匆的时间,也不能让父母永远年轻,那我们能做什么呢?我想,就是在这静好的时光里,好好感受家庭的温馨,感受每一次爱的馈赠,并不遗余力的回报爱,感恩爱。不要错过每天的第一句早安,归家的第一杯茶,还有那盏夜晚中为你而亮的灯,甚至连背影都不要错过。外出在外的游子也要常回家看看,那依靠家门等你归来的背影你可知饱含多少的思念与担忧?百善孝为先,老祖宗告诉我们的不仅是要迎难而上成就事业,还是知恩图报孝敬父母。国是千万家,每个人都守护好自己的小家,便能筑起国这个大家。千万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剧发生在我们身上。
“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门前老树长新芽,院里枯木又开花,一生要讲许多话,藏进了满头白发。
逛书店,在书架推荐的书目中,看见了一本我熟悉的书,那是萧红的《呼兰河传》,书的封面是土黄色的,加了很多精美的画片。而我家中藏有的这本书的封面是黑色的,只有一张作者的小照,忧郁的眼晴看着前方。
初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年龄还小,对于书中表达的深层次的悲哀无所体会,只觉得作者描绘的童年生涯是格外的生动有趣。慢慢长大,再次阅读萧红的时候,却从她那字里行间读出了淡然的忧伤。《呼河兰传》由几节故事组成,看似这些故事是零是零落的,形不成完整的线索,但文章始终带着细腻的抒情。她用一种很散淡的语言来描写荒凉,“我家是荒凉的。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这种笔调就像有人给她写的传记中说到的那样:这个人的手臂里有内伤,伤到了骨骼,那骨骼就是给扁鹊看,也已经变色。但是她倒背着双手。她到门外面去,她说天凉,说风大,说橡树的红色叶子落了满地。
萧红的一生是很不幸的,虽然她被鲁迅认为是“当今中国最有前途的女作家”,但她柔弱多病的身躯几乎承受了那个动荡时代的全部屈辱和苦难:社会的、民族的和性别的;精神的和肉体的。她在临终时的留言:“我一生最大的痛苦与不幸,都因为我是个女人。”令人心酸。印像中萧红总是在路上漂泊,在战火纷飞中从中国最北方的城市到中国最南方的城市,她总是在行走,而在行走的路上,过往的、留下的,皆又是最寂寞的风景。
《呼兰河传》写作的时间跨度很大,在“七七”抗战爆发时开始酝酿,“八61一三”上海抗战失败后开始动笔写作,直到1940年12月才在香港完成。而这个时期几乎是萧红一生不幸的缩影,她在疾病中还因战乱颠沛流离;在感情是中深泥淖。她虽被开除出“祖籍”,故乡也早沦于敌手,但人总是会有一种思返的心理,尤其在对前路深感茫然的时候,这样的想法愈发的强烈。
从《呼兰河传》的字里行间我们可以深深地感觉到当时的萧红是孤独、寂寞的。她曾对老朋友白朗这样说:“未来的远景已摆在我的面前,我将孤寂、忧郁以终生!”她渴望着从现实的重负中解脱,而这种解脱恰恰是难以做到的,于是,她便想留守着一方童稚年代的美丽的土地,幻想着远离喧嚣的宁静。
但是,作者小时候对于荒凉的记忆像是深深的烙印,存于她的思想中。所以整部小说的基调是深沉的、哀婉的。印像最深的那一段是她写的跳大神:“跳到了夜静时分,又是送神回山。送神回山的鼓,个个都打得漂亮。若赶上一个下雨的夜,就特别凄凉,寡妇可以落泪,鳏夫就起来彷徨。那鼓声就好像故意招惹那般不幸的人,打得有急有慢,好像一个迷途的人在夜里拆说着他的迷惘,又好像不幸的老人在回想着他幸福的短短的幼年。又好像慈爱的母亲送着她的儿子远行。又好像是在生离死别,万分地难舍。人生为了什么,才有这样凄凉的夜。”人世间,再多的繁花胜景,终了也难以逃脱最后的凄凉。很平淡的一些句子,却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悲哀。
那里的人们似乎都过着卑琐平凡的生活:“天黑了就睡觉,天亮了就起来工作。一年四季,春雨冬雪,也不过是随着季节,穿起棉衣来,脱下单衣地过着。”“老,老了也没有什么关系。眼花了,就不看;耳聋了,就不听;牙掉了,就吞;走不动了,就瘫着。”“病,人吃五粮,谁不生病呢?”死了,哭一场,埋了之后,活着的仍旧过日子。该吃饭,吃饭;该睡觉,睡觉。”小说描绘的日子何尝不是现实生活中的缩影,过去是怎么来的,未来又会怎么样,生或死,都是自然的规律,该发生的事就那么平静而自然地发生了,有什么是不该发生的事呢?人们麻木地生活着,一天又是一天。
我不知道,作者笔下后园的小倭瓜是不是还在年复一年地开着小黄花,但我却知道,岁月可以流逝,人会变老,而有些记忆却永远都不会走远。于是我开始向往,向往着去那片黑土地上走一走,去看一看,去感受一下时空的流转,也许,在现在与未来的道路上,我们永远都知道,风景向远方。
读完此书发现,虽然现在教育形势发生了很大改变,但苏霍姆林斯基那光辉的教育思想对现在的教育工作者来说,丝毫不显过时。苏霍姆林斯基不愧为伟大的教育理论大师,针对教师的困惑和不解,好象与教师面对面地交流一样,读完后,有豁然开朗的感觉。本书一开始就提出了值得教师深思的问题:“为什么在一年级就开始出现落伍的,考试不及格的学生?而到了二、三年级甚至有落伍得无可救药的学生呢?”是这些学生太笨,是他们上课不专心听讲,还是从教师自身寻找原因?
因为曾经遇到过这样的学生,所以我不由得陷入了沉思:作为教育者,我们是否做到了教育的公平性?是否做到了面向每一个学生?特别是弱势群体。学生再幼稚,也有他个人的思想和情操,有他独特的思维和心灵。他们不是我们恩赐或施展个人魅力的对象,更不是等待我们塑造的苍白魂灵。我们应该多一份关爱,多洒一些阳光给那些“落伍”得“无药可救”的后进生。苏霍姆林斯基曾提到,对那些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走到他们跟前,看看他们有什么困难,提出专门为他们准备的习题。学习差的学生脑力劳动的效果如何,不能要他们光听别的学生流利的回答,记黑板上的内容,而要设法使他们独立思考,因为思考的过程已经包含对知识因素的利用。要促使他们在每一节课上,在脑力劳动中哪怕获得一点点进步也好。
说说容易做做难。我觉得我做得就不是很好,因为我给学生上着同样的课,提着同样的问题,做着同样的作业,考着同样的试卷。我想,我做得不是很好,是我缺少教育素养的原因吧。而苏霍姆林斯基在《教师的教育素养》中恰恰提到,提高教师教育素养的主要途径是读书,读书,再读书,读书是教师的精神需要。所以今后,我要象要求学生那样要求自己: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
《呼兰河传》,作者萧红。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常想出去走走,多些感受阳光、芳草、感受那些单纯而温暖的笑脸。萧红——这个内心敏感丰富外表刚强的女子,在写完《呼兰河传》后心中的炉火逐渐无望的熄灭了。
但丁说:“生活于愿望之中而没有希望,是人生最大的悲衰。”我体会着萧红心中那个叫“呼兰河传”的悲哀:冰冷深入骨髓,笼罩着作家的后半生,然后她滑入黑暗、无边无际。
萧红是以对家乡小镇的体验进入写作,这种写作与童年深刻独特的记忆有关。萧红有着真切的乡村体验,作品中充满原始的气息,这种原始的血气构成另外一种美学意义上的美。
她的文字是生命的体验,在作品中渗透的是粗糙的生命体验,充满苦难,她的文字很少文学的修辞、粉饰。这种作品风格在五四以来表现启蒙、小资的作品中找不到。
每个人都有一个多彩的人生,这个“多彩”或许是坎坷的,幸福的,痛苦的也有一些人过着与世无争,平凡而辛勤的一生。
这次,我要与大家谈的就是一个人的一生。人的一生有着许许多多不一样的活法,有快乐的去活,坚强的去活,奋斗的去活等等,你有没有想过你应该需要活出一个怎样的人生呢?这问题是我提出的,但暂时连我自个儿都拿不定一个想法,也许这实在很难说,有人会问:“这可不是自己来决定的。”可是,我要说,这掌控权还是在你自己的手里,你的各种因素都会改变它的道路和方向的。
虽然这次我的主题不合“科学”。但,推荐的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活着》。
这是一部小说,简朴的语言塑写了划时代的家庭悲剧。美国的《明星论坛报》评价说:“你只要读到一半,就已经确信它是不朽之作了。”真的,我一拿起书就越发越想往下看。
作者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9年出生于浙江杭州,曾从是过牙医工作,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
主人公福贵起初是风光的少爷,可因为无顾忌,在外面吃喝嫖赌,把他父亲的2多亩地全抵债给了别人,毁了家人幸福的生活。贫困中,他终于醒悟,可已经迟了,父亲被他给气死了,接着母亲相继死去,温柔可怜的妻子家珍,过度劳累,骨瘦如柴,终于死去。这也许就是上帝对他的惩罚,到最后,福贵7个至亲全被他亲手埋藏起来。只剩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和一头老黄牛。
福贵历经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只是十分单纯的为活着而就活着。
余华告诉我们:学会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承受展现在面前的无聊,平庸和困难。
我想:是啊,平淡接受,乐观忍受,顺其自然吧!
沈从文的《边城》的确写得很漂亮把小说当散文来写意境非常美。
看过《边城》的一些介绍其中每个人、每件事物都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把整个时代都写出来。但作为一般的读者我承认自己没有办法看得太透。
?《边城》所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在如今城镇的物质建设虽然显得腾飞发达但是在建设的背后又显露出另一方面的破坏。就像自然环境是那样的污染不堪:树木被伐、空气干躁、噪声不断、垃圾成堆。这样的环境使人的身心受了严重的压抑。所以人又是那么向往农村那种清静、舒畅的生活空间。或许这也是《边城》作者的思路。
并且在现今的时代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当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狭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同样显得狭窄;在交通便利的今天人与人来往的途径是那样的便捷但人的沟通却是那样的艰难。一道墙不单是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居住场所也同时隔绝了人心灵的来往;一扇防盗门似乎避免了外人的闯入但同时也囚牢了自己与外界的联络。
而在《边城》里面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和平的景象。“管理这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文章在写到掌管水码头顺顺时说:“这个大方洒脱的人事业虽十分顺手却因欢喜交朋结友慷慨而又能济人之急……明白出门人的甘苦理解失意人的心情……为人却那么公正无私……既正直和平又不爱财”。在说到两位年青人的时候又写得是那样受人欢迎:“结实如小公牛……豪放豁达不拘常套小节……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而更让人称奇的那只小狗也格外显得乖巧、懂事:“有时又与祖父黄狗一同在船上过渡时与祖父一同动手船将岸边祖父正向客人招呼:‘慢点慢点’时那只黄狗便口衔绳子最先一跃而上且俨然懂得如何方为尽职似的把船绳紧衔着拖船拢岸。”
有讽刺,也有幽默,开始读时有轻松之感,然而愈读下去心头就会一点一点沉重起来,可是仍然有美,即使美得有点病态,也仍然不能不使你炫。
看了矛盾的评价,使我很好奇作者萧红笔下的故乡的故事和人们?她的故乡是什么样子使他怀念?很想知道关于作者故乡呼兰河城的人、事、景、也就是所说得风土人情,人情世故。在那个时代,没有通讯设备,信息工具人呼兰河城人们的生活娱乐又是怎么打发的?带着这些问题,怀揣着好奇心我走进了她的故乡。
作者总共用七章篇幅描述呼兰河城里的故事,1、讲述了故乡呼兰河城的大环境、2、故乡呼兰河城的精神面貌,娱乐。3、故乡呼兰河城的自己家里的故事,和祖母祖父亲戚间的故事,4、故乡呼兰河城作者的邻居街坊的故事,5、因为跳大神团圆媳妇的死,6、在城里四处游荡好吃懒做的有二伯,7、工人冯歪嘴子的生活。
通过,第一章介绍的故乡的整体环境,轻轻松松把读者引进故乡呼兰河城,让读者感受到呼兰河城是一个自然,美丽,可爱的地方,“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来回循环的走,那是自古也就这样的了,风霜雨雪,受得住的就过去了,受不住的就寻着自然的结果。”在当时没有出现信息工具,当然他们也有自己的娱乐方式,晚饭后大家(邻居们)围坐在一起,看天上的火烧云,唠唠家常。
每一章读后感受如同矛盾评价的“有讽刺,也有幽默,开始读时有轻松之感,然而愈读下去心头就会一点一点沉重起来,可是仍然有美,即使美得有点病态,也仍然不能不使你炫。”
读完第五章,因为跳大神团将一个如花的少女活活整死。我的眼角湿润了。因为人们的愚昧和无知,在那个时代女性的地位始终不可以和男人平起平坐,他们的行为举止一定要附和当时人们所认为的规矩,说话小声小气,走路慢油油,一旦不符合标准一传十,十传百,都认为你是外星人来的怪物,没有自我可言,更无法谈论女性自己的想法,要么使用酷刑(暴打)让你顺服。
团圆媳妇因为平时大大咧咧,为了把活做完,走路如风,平实说话口无遮栏,只有12岁的她,受不住婆婆的暴打,而喊回家,暴打的程度更变本加厉,团圆媳妇受不住,倒下了,本是一场小小的感冒,在左邻右舍的胡乱猜疑下,团圆家给团圆媳妇请来了大神,没病都被整出病来,跳大神里的各种奇怪、病态的动作,吓坏了团圆媳妇,半夜常常被噩梦惊醒,又哭又叫,吓坏了团圆家,不断的请大神,就这样来来去去,跳大神中各种病态的举动,将一个活生生的少女折腾死了。
一个如花的少女,就因为她的言行举止,对于现代的眼光去看待团圆媳妇的一举一动,她和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一样只是真实的表现自我,一个天真可爱的少女,但在那个封建,迷信,愚昧,无知,偏僻的呼兰河城里一个如花的少女就在这种无知,不科学的行为活生生的折腾致死,
而左邻右舍,面对团圆媳妇的死表现得麻木不仁,当初跳大神活动各种病态的举动,对于他们是再好不过的大戏,他们以看热闹的角色,在边上添油加醋,事后当成家常便饭后的娱乐新闻,家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着团圆媳妇的进展。
我深深感受到那是一个吃人的社会。在一个平平淡淡的小城里,因为那地方充满愚昧无知,在深处藏着一只吃人的野兽!
这一章主要讲了萧红童年时代,与她的祖父、祖母一起生活的点滴记忆。开头一篇便是我们课本中学到的《祖父的园子》。课文总之没有原著好,太多的删删改改,没有了原来的味道。这一章的文字真是质朴无华,散发着田野的芳香,写得太自然了。
“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
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了似的。
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
一切都活了。”
我太喜欢这段文字了,在那个年代,能写出这样自由的文字,真是不一般!我仿佛看到那“蓝悠悠的天空、明晃晃的阳光”、“蝴蝶乱飞,蜜蜂嗡嗡地叫着”,所有的一切,都那么无忧无虑。
我还喜欢萧红的祖父。“祖父的眼睛是笑盈盈的,祖父的笑,常常笑得和孩子似的。”她的祖父对她很好。村里的小猪小鸭掉井了,祖父会用泥包起来烧给她吃。“把小猪的皮一撕开,立刻冒了油。”再蘸点盐、韭菜花,啊!真香啊!我都要咽口水了。她的祖父是个和蔼慈善的老人,我最喜欢他的就是,他从来不会批评、训斥小孩子,总是心平气和。萧红学种地,把好好的菜种踢飞了,犯了错,祖父依旧笑呵呵的。她吃熏小猪时,没有一点儿吃相,“满嘴油,随吃随在大襟上擦着”,祖父看了也并不生气。他的祖父有教养、有气度。我猜想他一定是个家道中落的文人,说不定还是个秀才呢。文中提到:“祖父教我的《千家诗》,并没有课本,全凭口头传诵。”我觉得他一定不是个普普通通的农民,他有文化,萧红的文学修养也许就是祖父从小培养的结果。所以我更加钦佩他的祖父了。
萧红不喜欢她的祖母,我也是。她的祖母洁癖严重,以她屋的窗纸最白净。而萧红偏偏要捅破这雪白的窗纸。而严厉的祖母就躲在窗外,她一捅,祖母就拿个大针在她的手指上狠狠地一扎。这样的教育方式到现在也算得平常,比如小孩子乱摸乱动,要挨手扳、要罚站,掉饭粒要挨罚,吃手指要挨敲。。。。。。而且她的祖母还爱骂人,她骂祖父是个“死脑瓜骨”,骂萧红是“小死脑瓜骨”,哎!可惜她先死了,不知道这个“小死脑瓜骨”长大以后,竟成了有名的作家。
她的祖母死时,家里来了很多人。我也说不上那些人究竟是些什么人。总之他们是来办丧事的。还说“阴间有十八关,过到狗关的时候,狗就上来咬人。”可是,他们有绝招,用油锅炸了许多的面饼,说是什么“打狗饽饽”,“用这饽饽打狗,狗就不敢咬人了。”哈哈,这些封建迷信可真是“神乎其神”啊!真的有“十八关吗?”,《祝福》里的祥林嫂不是最爱问“有没有地狱?”“死后有没有魂灵吗?”,我也很想知道!
这是一条彩色的河,在无际的沙漠中缓缓流动,变幻着颜色。我赤足站在河边,用透明的玻璃瓶盛满我喜欢的色彩。这,便是呼兰河的颜色,更是珍惜幸福生活的颜色……
——题记
在一个午后,享受着慵懒的阳光,品着一杯果汁,看着手中的书——《呼兰河传》。
“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首凄婉的歌谣。”这是大作家茅盾先生对《呼兰河传》这部作品的评价。女作家萧红以她清新自然的笔触描绘了东北边远小镇——呼兰河的风土人情,也展示了她独特的艺术个性。
在这部温婉如诗的小说中,“我”是个不谙世事、天真无邪的孩童,用一双清澈的眼睛打量一切。祖父、后花园和她自己就成了小说的开端。在这小小的县城里,有着淳朴的居民和纯净的乡村生活,虽不如大城市那般繁华,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作者描写了童年时最爱的花园,我特别喜欢那一段。童话般的意境,诗般的语言,简单又活泼,写得多好!这也不由得使我想到了自己。
现在,我们的生活多么幸福!然而,我们却不曾想到,在家中长辈的那一个年代,是那么贫苦。记得小时候,在我吃晚饭时,总爱是把米粒饭菜吃的遍地都是,桌子上也是一片狼藉,明明碗里还有大半碗饭菜没吃就倒进了泔水桶。每每这时,妈妈便像唐僧一样的来教育我。我虽然表面上很不耐烦,但却牢牢的把妈妈的话记在了心里。那时候,人们的生活那么困苦,妈妈很小的时候便要去田里干农活。常常是一天忙到晚,饿得肚子咕咕叫却还是吃不上一顿饱饭,仅有的那一点食物还不够塞牙缝的,却要分给一家五口人吃。在我们奢侈的挥霍水果时,你可曾想到,在那个年代,被说新鲜可口的水果了,就是烂的都没有。冬天,在我们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却还嚷嚷着冷时,那时候的人们却只穿一件薄衣站在风霜雨雪中不停的干活。
而我们的童年是幸福的,像一首诗,像一幅画,没有烦恼,没有纷争。
但文中小团圆媳妇的童年也是那么悲惨,她短暂的生命让我感到深深的痛楚。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女孩,竟因家中贫苦,被千里迢迢送去当童养媳。她刚入门不久,就被婆婆折磨。在她做错事情时,她的婆婆便狠心的把她吊在房梁上,用烧得通红的铁块烙她的脚底板,而她的公公也在一旁助纣为孽,用皮鞭抽打她瘦小的身子。在她生病时,婆家人给她用开水洗澡。当时的人们因为相信迷信、土方法,竟都跑来看热闹。看着她在水里痛苦地挣扎,没有人来救她。当她昏死过去时,人们才跑过去,有人还留下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愚昧的村民不懂得科学,只懂得用封建迷信的方法来“救人”。当他们看到昏死的小团圆媳妇,心里掩埋的良知,怜悯之心才被唤醒。可最终,她还是难逃悲惨的结局。每每读到这里,我总会义愤鹰填的久久不能自已。
平复了心情,合上书本,天边已燃起了火烧云,我闭上双眼,细细地回忆着书中的每一个字眼儿。整篇小说既朴素又流畅,读着它,一股浓郁的乡土气息扑面而来。不论是小城的扎彩铺、放河灯、跳大神、野合子戏,还是北方大自然的风霜雨雪,作者萧红笔下充满生机的图画,令人读后掩卷长思,满口余香,回味无穷……
天上不会掉馅饼。 —— 题记
如果你明白宝葫芦是偷东西的,你还想得到宝葫芦给你带来的幸福轻吗?相信你们会说:”不。“
开始读这本书时,我觉得宝葫芦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定贝,它能让我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我要是也有一个这样的宝葫芦该多好呀。以后我就不愁吃喝了。可是往后读了我才发现,宝葫芦是把别人的东西偷过来给主人用时,我的想法完全变了。我觉得宝葫芦可以带来不劳而获的东西,同时它也可以给拥有它的人带来灾祸,和无穷的烦恼。因为本来是可以不撒谎的,却为了要隐藏宝葫芦撒了许多谎。
作品主要写了天真活泼的中学生王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一个无所不能的宝葫芦。王葆做了宝葫芦的主人后,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因此获得了一种不劳而获的”幸福“。可拥有了这种不劳而获的幸福却让王葆麻烦不断。像下象棋把”马“吃到了嘴里、从来不撒谎要被迫撒谎、看电影偷到了好朋友的座位、考完试拿别人的试卷被教师发现……
最后王葆终于发现宝葫芦给他的东西并不是凭空变出来的,而是把别人的东西偷过来的给自己用的。王葆做出了选择就是把宝葫芦的秘密告诉大家,并认错。这样就跟大家解释了这段时间发生的一切事情。也可以不让宝葫芦继续祸害别人了。醒来后发现是一个梦。
王葆把宝葫芦扔了,我持两种观点:一种是这样做是不对的。因为王葆完全可以留下宝葫芦自己享用,就算没有家人和朋友起码有无穷无尽的东西何苦苦了自己呢?第二种是这样做是对的。因为如果这样就算没有那种特殊的”幸福“,可是和家人和朋友在一起,不是比所有的”幸福“都幸福吗?我还是赞同第二个观点。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不难发现,不劳而获得到的东西是不会心安理得的。就拿本书的主人公王葆来说吧,他还不知道宝葫芦是偷来的东西时都如此的不自在。要撒一个又一个的谎。当他知道是偷来的东西时是多么的痛苦,因为偷,他失去了亲人,朋友,因为偷,他辜负了大家对他的信任。那时他的多么的难受呀。
所以,我们一定要记住”天上没有掉陷饼的好事“,一切幸福只能靠自己的劳动。
“《宝葫芦的秘密》?”对!最近,我读了一本这样的书,它就像是一本魔法书,让我时时刻刻都想看,上学的路上看,放学的路上也看,就连上厕所的时候我还在看。今天,就让我带你们去领略一下这本书的风采吧!
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内心是开心的,是激动的,是期待的,带着这样的心情,我翻开了第一页,一幅幅精彩的画面,一串串生动的文字,便映入了我的眼帘,我心中的期待又浓了几分。我又翻开了第二页,一个个搞笑、有趣、疑惑的故事,看得我一会儿捧腹大笑,一会儿懊恼不已,一会儿激动,一会儿惊讶,此刻,我的好奇心已经上升到了极点,我带着这样的心情又翻开了下一页,一篇篇精彩的文章,看得我目不转睛,越看越入迷,不知不觉中,我都看了一大半儿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王葆的小男孩,偶然间,得到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从此之后,他的生活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想要什么,便有什么,过着神仙般的日子,可是这宝葫芦也给他带来了不少的麻烦,例如:有一次数学考试,这是王葆最头疼的问题,在考试中,王葆不停的请求宝葫芦帮他变出答案,可是一直没有反应,直到快要交卷的时候,一个叫苏鸣凤的女生,她的试卷竟然不见了!她可是全班最优秀的学生,反而王葆原来的白卷变成了一百分的试卷。“呀!”看到这,我竟失声喊道,“你想要的东西,全……全都是……是宝葫芦偷……偷来的!”我不敢相信,原来这就是宝葫芦的秘密?神通广大的宝葫芦竟然是一个可恶的“盗贼”,我揉揉眼睛,再仔细看了看,千真万确!“宝葫芦!你怎么可以这样!”这时,王葆生气的把它重重的往地上一砸,现在,就连我也想把宝葫芦扔掉!如果我拥有宝葫芦,我一定好好让它改过自新,让它变成一个诚实、善良的葫芦!诚实,就是考试不作弊;诚实,就是偷吃了糖,也要勇敢的说出来;诚实,就是要有一颗敢于面对的心……
看完后,我轻轻地合上了书,但脸上的惊讶还在,原来这一切都是一场梦啊!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心里感到很欣慰,再仔细回想前面的内容,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世界上没有什么捷径可走,任何事情都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实现。每个人都有梦想,只要为梦想付出了汗水,才会无愧于心!
这,是一本好书!
一页一页地翻动书页,内心早已随着情节时而激动,时而落寞,直到合上书本,才有些许不真切——与这个世界接轨。
我是理解书里的人的,他们的每一个想法,每一个行为,我都了然于心,所以我作为一个旁观者,早已不能置身于外。
关于性与爱,关于虚幻与现实,关于我说得出和我说不出的抽象的东西。
直子的美好——当然指的是渡边君认为的美好,根本在于她的悲剧性命运。她是一个需要依赖,吸附另一个个体生长的人,一旦认准某一个,便是执着的开始,没有终结,这里面有一种偏执的情感。所以木月的自杀,使她与这个世界最后的联系断了。其实,世界没给她留活路的。
她的美好的身体是这世界赐给她的一副毒药,伴着生,夹杂着死,死即使她本身。渡边被她吸引了,这是天性,这是必然。没有人能拒绝性本身和柔弱如直子,以性为生命动力的渡边尤甚。没有欲望,就没有悲剧产生。
直子的怀疑,不安,恐惧源于没有人愿意不要求你做任何事地爱你,包括渡边。然而,直子要,她要一辈子,没人给得起,所以她走了。是必然,是唯一的选择,这是她的性格,便是她的命。
渡边即是作者本身,狂欢中寂静,疯狂后落寞,冷静中掺杂着欲望,欲望突破冷静。因为他自得其乐,所以他没死。
这是男人和女人的下场,整本书充满了烟火味,你可以回避,然而它是真实的,却不是人生的常态。
《边城》所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在如今,城镇的物质建设虽然显得腾飞发达,但是在建设的背后又显露出另一方面的破坏。就像自然环境,是那样的污染不堪:树木被伐、空气干躁、噪声不断、垃圾成堆。这样的环境,使人的身心受了严重的压抑。所以,人又是那么向往农村那种清静、舒畅的生活空间。或许这也是《边城》作者的思路。
并且在现今的时代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当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狭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同样显得狭窄;在交通便利的今天,人与人来往的途径是那样的便捷,但人的沟通却是那样的艰难。一道墙,不单是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居住场所,也同时隔绝了人心灵的来往;一扇防盗门,似乎避免了外人的闯入,但同时也囚牢了自己与外界的联络。
而在《边城》里面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和平的景象。“管理这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
文章在写到掌管水码头顺顺时说:“这个大方洒脱的人,事业虽十分顺手,却因欢喜交朋结友,慷慨而又能济人之急,……明白出门人的甘苦,理解失意人的心情……为人却那么公正无私……既正直和平,又不爱财”。在说到两位年青人的时候,又写得是那样受人欢迎:“结实如小公牛……豪放豁达,不拘常套小节……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
而更让人称奇的那只小狗也格外显得乖巧、懂事:“有时又与祖父黄狗一同在船上,过渡时与祖父一同动手,船将岸边,祖父正向客人招呼:‘慢点,慢点’时,那只黄狗便口衔绳子,最先一跃而上,且俨然懂得如何方为尽职似的,把船绳紧衔着拖船拢岸。”
“美丽总是令人忧愁”。《边城》作者在给我们展现这一幅人与自然相得相融,优美和谐图画的同时,却又流露出一副面对人生悲凉命运的无奈与困惑的面孔。
本应该是圆满美好的家庭,在母亲与父亲相聚不得志而前后离世下,翠翠从小就过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他们的孤单与悲凉时不时的涌流心头。“黄昏来时,翠翠坐在家中屋后白塔下,看天空被夕阳烧成***的薄云”、“听着渡口飘来那生意人杂乱的声音,心中有些几薄薄凄凉。”、“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
他唯一的朋友为一只渡船与一只黄狗,唯一的亲人便只那个女孩子。”其中,还让我们看到不幸的是,作为“水鸭子”的大老却在水中淹死;以歌声让翠翠的心飞翔的二老却离家出走;与翠翠朝暮相处、形影不离的爷爷,又在雷鸣夜晚中悄悄离世……
这一切的发生,犹如一个个巨石压抑着翠翠幼小的心灵。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通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希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一个从小就遭受人生悲惨命运的心灵,本想寻得一处关爱、拯救的归宿,却一直得不到实现。这也岂不成了许多人的写照?
美国文化评论家FredricJameson说:“第三世界的文本,甚至那些看起来好像是关于个人和利比多内趋力的文本,总是以民族寓言的形式来投射一种政治:关于个人命运的故事,包含着第三世界的大众文化和社会受到冲击的寓言。”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就是一个这样关于湘西苗族的“民族寓言”的经典文本。
《边城》这本书是由一个个小故事编成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三三”,“三三”是个脾气很倔的女孩。三三家开了一家碾坊店,三三家的碾坊店,生意可好了!可三三的父亲也不知怎样就去世了,从此三三和母亲相依为命。因为三三家是开碾坊店的,所以三三母亲身上全都沾满糠灰。
三三家门前有一谭活水,有一天,她来到或水边抓小鱼小虾,许多小鱼、小虾会自己游上来,不一会儿便装满了一大箩筐。三三对这谭活水十分爱惜,别人看也看不得,就连总家老爷的少爷也不例外。总家的少爷去那儿钓鱼,可把三三气坏了。三三和母亲诉说了这件事,但母亲并没有理会。她只好自己来“教训”这几个“小少爷”。刚开始三三用口头提醒这是她家的活水,二小少爷们并不理睬三三的警告,这可把三三气得厉害,三三掂着她那双小皮鞋训斥道:“这是我家的,你们不许钓鱼!”可是呀!那几个“小少爷”还顶起嘴来,这下三三更气得火冒三丈了。以后只要“小少爷”们一来,三三就死盯住!“小少爷”们也只能无功而返,久而久之,他们也就不来了!
读了沈从文先生写的《边城》让我感受到了期中的乐趣。他把期中的人物写得活灵活现,让我看得爱不释手。文中的三三脾气虽然很不好,但是很有个性的。我有时替三三担心,有时替她高兴,有时替她紧张。我感觉阅读真的很奇妙,精彩的片段,丰富的语言都会让人遐想万分。
《边城》是沈先生的代表作,发表于20-年,小说描写了山城茶峒码头团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与摆渡人的外孙女翠翠的曲折爱情故事。在湘西风景秀丽,人情朴质的边远小城,生活着这样一个奇特的家庭,靠摆渡为生的老船夫和孙女翠翠二人。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邂逅傩送,从此心中埋下朦胧的少女情怀。傩送的哥哥天保也喜欢上翠翠,托人向老船夫求亲,兄弟两人都爱上翠翠,他们相约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外出闯荡,遇意外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抛下翠翠出走他想,外公因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风雨之夜去世,留下翠翠孤独守着渡船,痴心的等着傩送归来。
沈先生的行文如潺潺流水,给人一种诗意。没有扣人心悬的悬念,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更没有曲折跌岩的情节,但沈先生能够深入到人物的内心深处,以简练而又细腻,散淡而又自然地笔法刻画出人物的心理,使你情不自禁融入人物的心灵世界。边城隽永的文字弥漫这边地山村的浓郁气息,沈先生给我们展示的是湘西世界和谐的生命形态。正如他谈及边城时所说:“我要表现得本是一种人生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边城的人民是一群未被近代文明污染的善良人,他们保持着昔日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与纯朴勤俭的古老民风。
透过字里行间,我们能感受到沈先生努力构建了一个充满自然人性的世外桃源,创造的人物闪耀着人性中率真,美丽,虔诚的一面,边城人民就是人性美的代表。沈先生所描绘的人性美首先体现在老船夫和孙女翠翠身上。老船夫自甘贫困而生性达观、洞悉世情而信守天命。他有重重地心事,他牵挂翠翠的将来,他的后面的日子是为翠翠而活,他的唯一的生活目标就是要使翠翠快乐。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地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代替了天,是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于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边的女孩子。他和翠翠相依为命,对翠翠的挚爱展示了淳朴、善良的人性。而翠翠,这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是全书的灵魂人物,她从小和青山绿水为伴,为人天真活泼,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从不想到残忍的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
湘西的清风、丽日给了她一个健壮的身躯;茶峒的青山、绿水给了她一双清明如水晶的眸子;撑渡船的简单生活赋予她一颗毫不世俗的心。她和老船夫不贪财、不嫌贫、不偷懒,乐于助人,在这两个身上我们看到了勤奋、善良、淡泊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随着年龄的增长,翠翠也多了一份心思,多了一份忧愁,对爱情的羞涩和不解增添了她的烦恼。从小时候的学羊叫、学牛叫,到在头上戴小花再到后来有了少女的心事……他和傩送之间的爱情没有山盟海誓,没有骇人之举,有的只是原始乡村孕育下超乎自然地纯朴情怀,洋溢着含蓄之美。沈先生正是通过他们的爱情表达了人性美。
“我心中,有一座山,千峰万岭他最巍然……”读罢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背影》,掩卷之刻,《我心中的山》这首歌又萦绕在我的耳畔,歌声虽低沉,但声声却撞击着我的心房。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背影》虽不像歌曲那样直白,但其看似平淡的白描手法,却把一个伟岸的父亲形象,刻画得那么鲜明,令我读后,深深感悟父亲给予孩子那种无私的爱。
《背影》塑造了一位家境突变,贫寒了的父亲,虽年事已高、行动不变,父亲却执意要将儿子送到火车站,“嘱咐路上小心,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作者当时还笑话父亲有些迂,唠唠叨叨的,就像对小孩子一样。可读到这情节,我深深感受到了父亲对儿子的牵挂和爱,无论儿子多大,在父亲眼中都是永远不放心的孩子;无论儿子走多远,父亲的心都永远牵挂着儿子,这,就是父爱。
父亲趁着等车的时间,执意要为儿子买些橘子带着。“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的探身下去……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年迈的父亲虽然家道中落,却凭着顽强的信念,支撑着支离破碎的家庭,支持儿子为了理想而奋斗。橘子虽然不值钱,但却是一位父亲对儿子无言的爱,这种爱看似平淡无奇,却胜似千言万语……
翻越铁道,对于年迈的父亲来说,是困难的、费力的。但当他把橘子放在儿子面前的时候,他却一下子变得轻松了。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来。一次,我到朋友家去玩,天黑的时候下起雨来。父亲打来电话,说要带着雨衣到朋友家来接我。而我,感觉自己长大了,再让父亲来接多丢人,于是要执意自己回家。当我冒雨赶回家时,才知道父亲还是出去迎我了。路口多,他和我走岔路了。
过了好久,我透过玻璃窗,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朝着家的方向赶过来。“爸爸”!我在心中喊道。我看见他在风雨中艰难地骑着车子……当他走进家门的时候,我看见他的裤脚和鞋子都湿了,雨水顺着他已有些发白的头发流淌了下来。看见我,他笑了,笑得那么开心,他没有因为我私自跑回来而发火,而是关心地说“安全回来就好,回来就好……”那一刻,他说的每一个字,都猛烈地撞击着我的心房;那一刻,我觉得好幸福!
父亲已不再是英俊潇洒的小伙子了,常年辛劳的工作,令他早早有了些许的白发,而在我的眼中,他拥有的是另一种令我仰慕的风采:坚毅!他拥抱着我的双臂永远是那么温暖,那么有力……
目光在朱自清先生隽永的文字里徜徉,静静地品味一位年迈的父亲博大的爱,我相信,那一刻,朱自清先生是无比幸福的,无论他走到哪里,父亲都是他奋斗的支撑,父亲永远是他心中无比巍然的山!
火车轰鸣着驶向远方,但父亲站立在站台上的身影,却永远印在了朱自清先生的心中,而我也是一遍又一遍回味着父亲给我的爱,他在风雨中的身影,永远那么清晰地刻在我的脑海中。
父亲,我爱你!
书,你让我开阔了视野;书,你让我增长了知识;书,你让我又交到了一个朋友。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有了书,人们才充满智慧,生活才充满欢乐,书啊,您为我开启知识宝库的大门,让我自由的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你就像我的亲人一样,陪伴我走过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
在上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红红的长头发,伶俐的大眼睛,魔鬼般的身材,可爱的小雀斑,无暇的幻想。蒙格玛丽这位加拿大著名作家轻轻几笔就为我们带来了一个既活泼又可爱的,和我同龄的小女孩儿,她,就是安妮.夏利。
安妮是《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她乐观、聪明、善良、坚强、积极向上的精神令我钦佩。书中令我最难忘的就是安妮在蒙受不白之冤后还能不计前嫌,机智勇敢地救助戴安娜小妹妹。
戴安娜是安妮最要好的朋友,应安妮之约,戴安娜去安妮家喝茶,安妮盛情款待她的好朋友,她们像大人一样的喝茶、聊天。可是,由于玛莉娜的不小心,安妮误把果子酒当成果汁给戴安娜喝了。由于戴安娜喝醉了,回家后她的爸爸妈妈认为安妮是个坏孩子,以后再也不让她两个在一起玩了。安妮很痛苦也很失望,可她没有怨恨戴安娜的爸爸妈妈,也没有放弃友谊。但巧合的是,在几天后,一个寒风瑟瑟、冷风刺骨的夜晚,戴安娜的小妹妹得了喉炎,情况非常的危急,可不幸的是大人们全都去镇上参加活动去了。于是,安妮勇敢地承担起了大人的责任,她凭着过去照顾双胞胎的经验,在戴安娜和另一个孩子的帮助下,使戴安娜的小妹妹转危为安。安妮这才赢得了戴安娜父母的信任。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后悔极了、惭愧极了,想起那天我和好朋友任慧聪。她有一件事没有告诉我,一直瞒着我,而告诉了另一个同学,我生气极了,一气之下说下了“绝交”,只见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就像有什么难言之隐一样,我却觉得自己很委屈,就连好朋友都不信任我,我难过极了,可回头想想,自己也有做的不对的地方:好朋友就不能没有自己的隐私吗?再看看安妮,为了自己的友谊,被别人冤枉都不记恨在心,而是用自己的努力和付出来感化戴安娜的爸爸妈妈,而且不计前嫌,还帮助戴安娜的小妹妹转危为安。我和安妮相比,岂不是相差太多太多了吗?于是,我写了封信给任慧聪道歉,从那以后,我们就和好如初了。
读完这本书,我被安妮的执着和善良给深深地打动了,她的坚强与乐观也在我心目中树立了一个光辉的形象。从那以后,我也下定决心,要学习安妮执着、坚强和不轻易放弃的精神,用自己的善良和直率赢得真正属于自己的友谊和真挚的爱。
读书,可以使人心情变的舒畅、愉快;读书,可以使人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拥有一本书,就交到了一个新朋友,认识了一个新老师,书啊,我爱你!
《绿山墙的安妮》,你像一盏明灯,在我心里永远照亮,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
早听妈妈说过,读完《呼兰河传》就像看了一部悲剧结尾的电视剧一样让人难以释怀,总想找人说说,总想找人分担分担。
暑假来临之际,我就迫不及待地阅读了这本书。文章一开始就写“严冬封锁了大地”,在这样的季节里,地皮冻裂了,人手冻裂了,就连小狗也冻得整夜整夜地叫,最直接的景物描写,一下就带我走进了寒冷的呼兰河小城,在这个小城里生活着一群平凡而又无知的人,他们照着几千年传下来的习惯而思索,而生活。跳大神,唱大戏,放河灯,他们总是把希望寄托在鬼神身上,一年四季他们老老实实地接受苦难加注在身上的考验,风霜雨地,受的住的就过去了,受不住的,就寻着自然的结果。尽管每个人的人生都在禁受着一年四季的考验,但至少也该有奋斗和抗争吧,又怎么可能逆来顺受呢?可见呼兰河小城它就是一座没有思想和精神的死城,即使天上的太阳有时显得特别大,那也是没有温暖的。
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依然是祖父和祖父的园子,祖父就像那仅剩的一缕阳光,温暖着作者幼小的心灵,在这个园子里,作者就像那园子里的倭瓜,黄瓜,玉米,蝴蝶……一样,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成长;在这个园子里作者的世界绝不是那房子里的狭窄世界,而是宽广的;在这个园子里作者的笑声不知有多大,自己都会感到震耳了。在这里,“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童年永远是最纯真,最美好的岁月,即便是作者后来有悲凉凄苦的人生,但这些美好的回忆依然温暖着她,支撑着她。
小说最让我心情低沉的是小团圆媳妇之死,作者虽没有具体写她挨打的过程,可是那“不分昼夜,一直哭很久……”可见她禁受了怎样的摧残和毒打。到后来不哭了,愚昧而又迷信的婆家人左次右番地请胡仙,跳大神,闹神闹鬼,周围的人也说长道短,说死说活的,只到把十二岁的小团圆媳妇整死。小说中另一个让我佩服的人物就是冯歪嘴子,他是个敢于追求又敢于抗争的勇敢者,当不幸降临,他失去了最爱的妻子还要抚养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左邻右舍都说他这回可非完不可时,他却照常地活在世界上,照常地负起他那份责任。他就像是注入呼兰河小城的一股新鲜血液,让人振奋,让人改变,让人不向命运低头。
“从前那后花园的,而今不见了。老主人死了,小主人逃荒去了。”物是人非,人去楼空,好一派荒凉凄惨的景象。这让我想去李清照词中的那句“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又上心头。”记忆中那无人过问的往事已积满了灰尘,尽管回忆充满了苦涩,但也充满了温暖,所以作者忘却不了,难以忘记。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说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是说一个人只要读书就是在进步;也就像爬阶梯一样,每爬一层,就代表离终点又近了一步。所以,我们不仅要读书,还要爱读书。都说人活到老学到老。
我现在读的书是我的语文老师给我们推荐的一本书,《呼兰河传》。作者是萧红,这本书的主要内容也都在写萧红小时候的一些事情。主要人物有:萧红﹑萧红的外祖父﹑团员媳妇﹑有二伯﹑冯歪嘴子。为什么说主要人物有萧红的外祖父而没有她的爸爸妈妈和她的外祖母呢?就是因为萧红的爸爸妈妈和外祖母对她很坏,一点也不关心她;而她的外祖父就不一样了,对她格外的好。所以文章中写萧红的爸爸妈妈和外祖母的内容很少,而有一部分都是写萧红小时候和她的外祖父的事情。
除了这些,还有团员媳妇﹑有二伯和冯歪嘴子。他们三个都有不同的命运,团员媳妇只有十二三岁,却被她的婆婆活活的给烫死了。有二伯没有固定的住处。而冯歪嘴子还要拉扯两个孩子,太辛苦了。
从一开始读这本书,就可以读出萧红小时候是孤独的。到后来她的外祖父去世了,后花园也安静了不少,萧红更孤独了。文章的大体意思也就是这样了。
《呼兰河传》这本书写的挺好的,正适合小学阶段的学生读。我希望其他的学生也能读到这本书!
《呼兰河传》是萧红以她娴熟的回忆技巧,浑重而又轻盈的文笔完成了她的巅峰之作——《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一书共有七章构成。首先是老胡家家破人亡的故事。十二岁的小团圆媳妇在经历了婆婆的毒打、跳神、用热水烫驱鬼后,奄奄一息,最终命归黄泉。小团圆媳妇的死去向我们展示了封建、迷信的传统风俗的恶果。
而小团圆媳妇就成了陋习的牺牲品。她的婆婆,只因媳妇走路快、在客人面前大方、不害羞,便认为她打破“常规”,无情地用烙铁去烫她。在小团圆媳妇死后,她的大孙子媳妇,聪明、能干的一个人,像从人世间蒸发了一般,她一定是去寻找一份属于自己的幸福去了。
她的婆婆,为了拯救“被鬼附身的媳妇”而家破人亡后,她寂寞的甚至问过路人“你家里的大人、孩子都好哇。”
另一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有二伯。他身无分文,却热爱生活。带着小萧红去公园玩,没有钱给小萧红买玩具和糖果,只是说“快走,快往前走。”小萧红赖着不肯走,他只得无奈的说出实情:“你有二伯没钱。”他十分孤单,孤单的与动物谈话,与砖头谈话:“你这小子,我看你也是没有眼睛,也是跟我一样,也是瞎模糊眼的,不然你为啥往我脚上撞,若有胆子撞,就撞那个耀武扬威的,脚上穿着靴子鞋的……,你撞我还是白撞。”
他一切的吃穿用都是破烂不堪的,后来被逼无奈,只好去偷主人家的东西换点钱用。但是萧红是同情有二伯的,没有鄙夷有二伯偷她家东西。
《呼兰河传》十分生动地再现了小城风情,也深深地吸引了我。
这个寒假,我有幸阅读了萧红的著作《呼兰河传》。整本书主要描写了作者儿时的故乡黑龙江呼兰河县的特色,风俗及小时候熟悉的人物和印象深刻的事。
《呼兰河传》全书分七大章和尾声,第一和第二章节主要写了全县的三条街与当地跳大神,放河灯,看野台子戏和庙会等风俗,其余五个章节写了与作者同住一条街的邻居和亲人,把祖父的和蔼可亲,冯歪嘴子的辛勤质朴,有二伯的古怪性格描写的淋漓尽致。
这个小城并不繁华,而且十分的封建和落后,在那里,由于人们的迷信和愚昧无知,发生了一个个悲剧,另我印象最深的是命运凄惨的小团圆媳妇,她生了病,高烧不退,婆婆不仅不带她去看病,反而还请了个骗人的“法师”,最后把她丢到滚烫的开水里洗澡,结果不但没有治好她的病,反而还要了她的性命。那里的人们宁肯顺从天意,也不愿相信事实,名知道可悲也不愿意反抗,我看着看着也增添了很多怜悯和痛恨。
作者还描写了很多童年的趣事,在房顶上采蘑菇那段就非常有趣,好好地去房顶采蘑菇,却弄的鞋子掉进了锅子里,弄了一锅的泥浆汤。还有一次,作者把花儿插在了祖父的帽子里祖父非但没发现,还笑着说:“今年花儿真香,隔着几十米都能问道香味
儿”。这也让我联想到了自己,童年的美好时光是多么的让人留恋,我们都要好好地珍惜,长大了才不会后悔。
《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看完这本书,我在想,每个人的童年竟然如此的不一样,作者童年生活的地方尽管那里充满着无知、愚昧、苦难、悲凉,甚至绝望。但是她还是用最平和的语气描述着一切,以一颗包容的心将一切的不美好都包容了,让我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吧,将来再来回味这份属于自己的美好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