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儿流浪记》读后感(通用30篇)
《苦儿流浪记》这本书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的一个世袭贵族的长子,但被他的叔父丢弃街头,想独霸他的财产,雷米被一户平常人家捡走了,之后过上了苦日子。
雷米本来和他的养母生活得很好,但养父的受伤打官司让雷米的命运得到了改变。养父打官司失败,家里没有了一分钱,穷困潦倒,养父为了雷米的养母还在收养雷米而勃然大怒,最后,他用四十法郎把雷米卖给了一位耍杂耍的老人。从此,雷米过上了四处漂泊、流浪的日子。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失去了两条可以杂耍赚钱的狗,险些因为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但同时,他唯一的亲人,师傅维泰利斯因为把所有温暖给了他而冻死了。幸好那位花农心地善良,留下了他,并让他把这儿当成自己的家,雷米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好运并不长久,那位花农一下子突然破产,因还不起债而被抓去坐牢,雷米只好又过上了流浪街头的生活。终于,雷米找到了她的父母、兄弟,并一起生活,但是他的伙伴却告诉他这一切都是一场大阴谋。最后,皇天不负有心人,雷米终于找到了他的母亲——在中途遇到并生活过的一位好心的夫人,他继承了庞大的遗产,最终开心的生活了下去。
假如一开始雷米并没有被他的叔父偷走而直接继承了财产,那他永远不会明白这笔财产是多么来之不易,他也不会明白这世界上苦难的人们,而是成为一个消金如土、大肆挥霍的富家子弟吧!甚至有可能还认为这笔遗产太少了,要是再多一点儿就好了。可是,这一切对于雷米来说,他之前流落街头,温饱问题都解决不了,自然也就体会到了财产的来之不易,十分满足,能有一个好的家庭了,他也就帮助了无数穷人,当然十分开心。
满足带来的是幸福,不满足带来的是悲观,我们为何不试着让自己现在的生活同那些穷困人民比起,让自己满足并快乐呢?幸福其实就在每个人的身边,只是缺少那一双双发现它的眼睛。
通过读《苦儿流浪记》,让我深有体会,也给现在的孩子们上了一课。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物欲洪流的社会,重现了以前的先人们曾经的苦难日子,这是当今社会的孩子不曾经历的。
对照现在的孩子,吃穿不愁,享乐在前,接受一次心灵的教育是很有必要的。如今的孩子爱攀比、追时尚、吃不得苦、受不了罪、忍不了委屈,个性太强,这不是靠一本书或一次感恩教育就能改变的,需要家校紧密合作,社会配合,大家共同努力,加上孩子自身的毅力、努力、天分、教育、环境等各方面的综合因素才能成功。
我觉得这些书应该家长先看,然后孩子看,这样就可以在孩子看时,结合社会现实和自己的经历给孩子适时讲解教育,这样对孩子的教育效果会更好,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结合这本书,主人公从小到大历经苦难,他没有怨天尤人,自暴自弃,听凭命运的安排,最后终于获得属于自己的幸福,有一个美好的结局,教育了大家,只要努力拼搏,最终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幸福。
通过读这本书,给了我们父子重新的认识,特别是对孩子起到了教育作用,明白了幸福的来之不易,更加体谅父母,善待人生,感恩社会。
通过读《苦儿流浪记》,让我深有体会,也给现在的孩子们上了一课。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物欲洪流的社会,重现了以前的先人们曾经的苦难日子,这是当今社会的孩子不曾经历的。
对照现在的孩子,吃穿不愁,享乐在前,接受一次心灵的教育是很有必要的。如今的孩子爱攀比、追时尚、吃不得苦、受不了罪、忍不了委屈,个性太强,这不是靠一本书或一次感恩教育就能改变的,需要家校紧密合作,社会配合,大家共同努力,加上孩子自身的毅力、努力、天分、教育、环境等各方面的综合因素才能成功。
我觉得这些书应该家长先看,然后孩子看,这样就可以在孩子看时,结合社会现实和自己的经历给孩子适时讲解教育,这样对孩子的教育效果会更好,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结合这本书,主人公从小到大历经苦难,他没有怨天尤人,自暴自弃,听凭命运的安排,最后终于获得属于自己的幸福,有一个美好的结局,教育了大家,只要努力拼搏,最终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幸福。
通过读这本书,给了我们父子重新的认识,特别是对孩子起到了教育作用,明白了幸福的来之不易,更加体谅父母,善待人生,感恩社会。
前段时间,《亮剑》在央视热播,吸引了大家高度关注的目光。许多人不禁要问,一部军事题材电视剧,何以引起如此大的轰动?何以能创造近年来央视电视剧的最高收视率?
《亮剑》是一部战争艺术和传奇色彩融会贯通的主旋律作品。剧中,爱国精神与英雄主义、铁血丹心与人世常情、斗智与斗勇、友情与爱情交相辉映。故事内容是讲述我军优秀将领李云龙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从他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直到他在1955年被授予将军为止。可以说,在时下观众批评军事题材创作缺失英雄的背景下,主人公李云龙身上所表现出的大无畏英雄主义精神,深深地感染了观众。
李云龙的性格非常鲜明,他身经百战,性情暴烈,在渴望嗜血的拼杀中,在为战友之死的复仇中,表现出一种铁血军人不计生死、要压倒一切的霸气;在“文革”中面对“造反派”的挑衅,亦表现出一位将军不怒而威、咄咄逼人的气势;面对“专政”铁拳的淫威,为捍卫军人的尊严,铮铮铁骨宁折不弯。但李云龙又绝非一介武夫,他大智大勇,时而还流露出中国农民式的狡猾与狭隘,例如大闹“聚仙楼”、腰缠炸药赴“鸿门”以及“文革”中吃忆苦饭。
近些年来,军事题材影视剧创作,其成就是显而易见的,这不仅表现在军事题材影视剧的播出大多在央视的黄金时间,也表现在诸如石光荣(《激情燃烧的岁月》)、姜必达(《历史的天空》)等一批典型形象的推出。但这样的作品,毕竟还是太少,荧屏上出现的更多的军事人物,是俊男靓女,是奶油小生;更多的场所,是别墅小楼,是奢华宾馆;更多的故事,是像“样板戏”里的正面人物一样,时时都英明神武,处处都占上风,由他们演绎的战争故事又多是程式化的表演。观众批评说,看今天的影视作品,总觉得我们的军人缺少那么一股劲,一种军人应有的阳刚之气。其实,说穿了,缺少的恰恰是文学创作不可或缺的生活真实。所以,与以往一脸正气的正面人物不同,当挂着一脸硝烟,穿着破旧军装,作战勇武,不拘一格,且具有逆向思维,缺少正规的文化教育,对战争却有自己的独特理解,甚或有时会耍点赖皮的李云龙向我们走来时,我们突然觉得,这个人物是那样陌生又那样熟悉,是那样触手可及,他仿佛就是我们队伍中的“这一个”,是我们期待已久的一个指挥员形象。我们不能不说,这才是中国军人真正的英雄形象。有人说,作为军事题材的《亮剑》夸张了战争,编造了细节,甚至虚构了人物。也有人说,李云龙身上“匪气”多了些,不像我们共产党军队的指挥员。对李云龙的性格更是众说纷纭,褒贬不一。但无论怎样,有一点是无可否认的,那就是面对来势汹汹的敌人,他只有一种姿态:明知冲上去就是血溅七步,却依旧宝剑出鞘,气势如虹,这就是所谓的“亮剑”精神。这种精神,之所以能引起观众如此强烈的共鸣,那就是《亮剑》以其独特的方式,向人们展示了当今社会常被一些人所遗忘的道理:爱国主义是民族之魂,英雄气概乃中华男儿立身之本。
“在浩浩的历史长河中,有那么一个将军,他就像那只传说中的荆棘鸟,歌唱着死去。在那荆棘刺进的一瞬,他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只是放开那可媲美夜莺的歌喉,直到生命之终点,但是,当他扑向那棘刺时,他是知道的,他是明明白白的,然而,他却依然要这样做,依然把棘刺扎进胸膛。不!他并没有死,涅槃后的那只荆棘鸟终修得正果,成为中华民族永恒的火凤凰!”这是小说《亮剑》的内容简介,也是我们看完这部电视剧后的最大感触。
今天,我又读了一遍《山居岁月》,故事中的情节再一次让我着迷。就像《华盛顿电报》对它的评价一样:“非常令人惊讶,这本书吸引我一读再读。它老少咸宜、风格清新,让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写了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几颗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于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地生存。
跟随着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地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像,它的真实。艰辛和迷人如同磁石一般吸引着所有没有勇气和机会进入野外的我们。如何用打火石和钢片点燃火种;如何把木头削成渔钩在溪水中钓鱼;如何在没有鱼的时候寻找贝壳和山慈姑果腹……当这些人类用千百年时间习得,又被人类用千百年时间忘却的生存技巧在一个叫山姆的纽约男孩离群索居的日子里神奇地再现时,我们才惊觉我们已经和孕育了所有生命的自然界离得有多么遥远!
“惊风抖抖羽毛。我把它捧起来,贴近下巴,用鼻子去搓揉它温暖的毛……从这一刻起,我就爱上了这只鸟。看它滑稽、笨拙的动作,感受生命的存在,真令人愉快。”正是这只名叫惊风的幼小猎鹰与森林里的众多动物陪伴着山姆,让他在这远离人群的深山里,不再孤单。
山姆在少年时代能够有选择离群索居生活方式的自由和勇气是幸运的;有机会能和《山居岁月》相遇的人们也是幸运的,它让我们找到了自己的内心深处。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后,懂得了很多之前并不太明白的道理而且也改变了之前对社会的整体看法。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雷米本来悲惨的生活因一次偶然的事件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的坎坷人生的故事。
雷米曾经那悲惨又曲折的经历我没有体验过也不清楚生活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中到底是种什么样的感觉。想逃避这样的生活但似乎总有一种这样的力量告诉自己不要总想着躲避困难,只有迎接困难、并且凭自己的力量去战胜困难,才能成为最终的赢家。但在自身命运的捉弄下 ,雷米没有一句怨言,只是默默地忍受,并且认真的对待自己的生活,这种精神令我在讶异的同时又有种惭愧感,但最多的还是对雷米那种对生活的执着精神所产生的深深的敬佩感。
曾经很天真的认为19世纪的法国并没有什么苦难或者什么别人不为人知的残酷事情更没有像美国那样的残酷的奴隶制,但是事实证明我完全错了,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我对19世纪的法国完全不熟悉。读了这本书并且上网查了资料后才知道那时的法国正处于法国资产阶级建立第三共和国后的第三年,也是羽翼已丰的资产阶级准备实现工业化的前夕。并且作者埃克多·马洛写的正是当时那个社会的最具象征意义的背景,农村破产、童工数量的逐渐增多、劳动人民恶劣的工作条件等诸如此类的让人难以想象的悲惨事件。但是虽然现在已经好很多多了,但还是会出现这样那样的令人叹息的事件。
也或许只是我的无知,也或许只是我没有见识。现在正在思索的一个问题,为什么大家都是人却偏偏每个人的差别却如此之大?那些人为什么可以如此残酷?难道那些人的心都是铁做的吗?不管是谁,只要是自己厌烦或者嫉妒的人都要收到所谓的报复吗?这个世界真的是很奇怪,不喜欢大家好好相处处其乐融融的团结在一起,偏要走一些一般人不走的路。每天不知道有多少次会看到这样的事件,什么今天这个儿子杀了自己的父母啦,什么昨天某某官员又受贿啦,再来个多少天以前某某人去银行大抢特抢啦……这些事件不知道看了又多少遍了,但是确定的一点是我们已经麻木了,再看到这些事都已经见怪不怪了,最多说几句“现在的人怎么都这样?”,“这些被杀害而蒙冤死去的人真是令人痛心啊。”等等。可是就算有人想改变这样的现状,也已经奈何他们不了了吧?如果不是现在还有总统,警察之类的帮助人们走向正路的辛苦人们的话,这个时代还会这么混乱吗?或许会比以前好但也可能会使社会风气更加败坏。我不希望这个世界要变得多美好因为我知道如果凡事都跟自己想的一样那或许就不叫人生了吧!我只是真诚的希望每个人包括我能尽量每天都做一些小小的好事,能让这个世界的爱再多一点,再温暖一点。那我相信没个人都会幸福吧。
这本书给我的启示不仅是在面对困难时的又想要战胜的勇气,更多的是希望这个世界再温暖一点。而雷米的精神则是只得我们每个人去敬佩效仿的。
用了连天的时间读完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长篇小说挪威的森林,有一些不得不记下的感受,又担心记下的东西过于肤浅,然而怕又没有耐心,更多是怕没有时间继续读完第二遍,所以索性还是把自己可能尚未成熟的种种感受写落纸上。可能是习惯使然吧。
这是一本很封闭的书,没有过多的去叙写那个时代的背景,而且,我对于日本的文化和历史又知之甚少,这就是我担心不能深入理解作品的一个原因。我所说的封闭只是一个外界环境的封闭,而决非作品中典型人物心理上的封闭,相反,对人物的刻画上,它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力,不仅仅是身体上的震撼力,因为曾有人对我描述说这本书很黄,我感觉这失之偏颇,它更多的给我了心理上的震撼。这震撼很强烈,而且是全方位的强烈。
爱情、友情和性交织在一起,融洽、冲突、此起彼伏。从诞生到死亡的整个过程,充斥着忧郁、痛苦的挣扎和无所畏惧的解脱,畸形的性接触和近于病态的心理。抽象而出的一个个不正常的人,不正常的心理,把活的部分拖进死亡,又把死亡拖进活的部分,终于是从不成熟走向成熟。
你爱不爱我?这不再是可以简单作答的问题。女人往往会把爱和性搅和在一块儿,男人却会毫不犹豫的把他们分得很开。所以渡边不止一次的把爱的程度描写成象在春天的绒绿里和可爱的小熊打滚,很纯真浪漫的情愫。男人对于性的态度和女人往往大相径庭,永泽可以借以消遣,甚至近于病态的追求,渡边也一样,只不过他把性分的细化了,有爱的性和无爱的性,有性的爱和无性的爱,甚至更加可以细化到友情。
所以在文章开始处的伏笔更有意思,直子讲的那草皮掩过的让人毛骨悚然的井,男人会小心翼翼的去提防,而女人,包括直子,因为不怕,或者那怕只是潜意识的怕,所以终于掉进去,是偶然之中的必然。爱,走的太近,付出的太全部,就可能变成相互的伤害。这些与性无关。玲子拥有的仅仅是友情和性,所以有一份不完整的幸福。另外,玲子又是超凡脱俗的女性,她可以把性从爱中解脱出来,坦然面对美好的生活,这区别于一般,显得很不容易。
谈及作品中悲剧性的人物,直子和初美,虽然通往悲剧的路途,一个激腾一个平坦,但其根蒂都在于对性和爱有太完美的憧憬,想得到百分之百的完美又不可能,终于导致悲剧。而绿子则很幸运的拥有确实的性和允诺的爱,更加坚强和果敢的性格给她带来了看似较完美的结局。有更多的时候,幸福要依靠自己去争取。
总的看来,这是一本区别于以往的更模糊,其实包含更加深邃思想的书。现在是一定不能完全体会作者思想的,因为年轻,或许,再经过十几年的生活炼励,重读到这本书,重见到这篇文稿的时候,我会有更澎湃的感受。
夜已深时,深更露重,唯有荷花立在心头,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
一方荷塘,就在小巷尽头。
暖暖的月光如舞台的灯光,打在演员红扑扑的脸颊,美丽动人,使路过者蠢蠢欲动,忍不住去摘上一朵,别在心间。
一篇《荷塘月色》,一番动人的美景!字字句句映在心头。
文字也如荷花的美丽:“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的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的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静静的荷塘上,荷花无比美丽。高高在上的碧绿的荷叶,转一个圈,就如女孩子们一直梦寐以求的“蓬蓬裙”。但月光“奏响”,恐怕这条裙子要变成黄绿相间的颜色了!真美丽!零星点缀着的白色花朵,正是这方荷塘的“点睛之笔”。淡淡的刻在心间的粉色,纯洁的美丽无瑕的白色,如翡翠般暗而魅力无比的墨绿色,微微的暖人心间的黄色。他们彼此属于荷花、荷叶、月光。如此这般良辰美景怎能不令人心动呢?
想想夜晚,或许有一两滴晶莹的露水悄然无息的落在荷花或荷叶上,稍许微风,他们就会有一丝的颤动,自然,露珠就会滚来滚去,像一个孩子般活泼,如在草地上欢快的滚动着。但最后,可爱的小露珠还是会随之滚落而去啊。
奶奶的村子上也有一方荷塘,但他是荷叶多,荷花少。炎炎夏日里,仔细的寻找,才能发现藏在一片片荷叶下的一朵朵小荷花,有的还是可爱的小花骨朵。小花骨朵的花瓣上方,好像唯一一点淡淡的红色都聚集到这儿来了。
雨天的早上,薄薄的青雾浮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都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
莲子可真多!但采莲人却见不着。有可能是家务繁多,没有时间来吧。这时,我忽然想起了《西洲曲》里的句子: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
但可惜的是,“莲花并不过人头”。若过些年再来看看,恐怕刚好如这首诗所提了。
回到朱自清的世界里的荷花,仿佛比这荷花更加那人寻味了啊……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多么优雅美妙的名字!我忍不住翻开了这带着花香的书。“丁立梅”,连作者的名字都这么精致,怪不得书名起得那么棒。
我一篇篇地读着,细细品味着,爱不释手。当看到《爱到无力》这篇文章时,我不禁潸潸落泪。
“母亲恨不得把自己也塞到袋子里,让我带回城,好事无巨细地把我照顾好。”每个母亲不都是这样的吗?为了儿女自己多累多行。每次我们去外婆家做客,外婆总是叮嘱这叮嘱那,临走时外婆又总是手忙脚乱地把自己辛辛苦苦拎回来的菜一股脑儿地放进我们的袋子里,很得意地说:“农民种的,好嫩好新鲜哦!你们南昌买不到的。”要么就是:“哎哟,怎么买得那么贵?我买的又便宜又好!”边忙边擦了擦汗,不亦乐乎。而我们却只会说“谢谢”。
有时我们买一点好东西给外婆,外婆就要“念经”了,“哎哟,买这么好东西给我呀!多么钱一斤哪?我买都要十多块钱一斤,你们南昌肯定更贵!”外婆一脸不好意思地说。每每这时我和妈妈就要说了:“这一点点小钱有什么关系嘛!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你把身体养好我们就放心了。再说你帮我们晒香肠、腊鸡等就要用花钱了吗?”我和妈妈就会装作很生气的样子,外婆只好就范,心里却是高兴的。
“母亲愁得夜不成眠,逢人便问,孩子没有眼睛咋办呢?都快问成祥林嫂了。”我想起了我的同学涂欣的母亲。这些天,涂欣发高烧40 多度,请了一个多星期的假,眼角膜都烧坏了,要去做手术,现在还在重症监护室。我们做同学的心都是揪在一起的,可想而知,他的母亲现在一定是坐立不安、茶饭不思的,日夜守在门口,眼睛都会哭肿来,活像一只大金鱼。我想如果让她母亲做一个选择,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和儿子互换身体。“可怜天下父母心”,只希望涂欣能早日康复,回到我们身边。
“我跳进厨房要帮忙,母亲慌了,拦住,连连说:‘快出去,别弄脏了你的衣裳。’”我的妈妈何尝不是这样说的呢?吃完饭,我想到自己快写完作业了,想帮劳累的妈妈分担一点,走到厨房热心地说:“妈妈,我快写完作业了,我想洗碗行吗?”妈妈急了,说:“别别别,我会弄。你说安心地写作业,复习功课吧,马上要考试了,你考好了妈妈就最轻松了。”我碰了一鼻子灰,愤愤不平地说:“哼,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那时的我觉得自讨没趣,把椅子一摔,气嘟嘟地翻开了书,心想:“这妈妈也真是的,就知道要人家读书!”现在想想,真是羞愧难当。
“母亲犹如一棵老了的树,在不知不觉中,它掉叶了,它光秃秃了,连轻如羽毛的阳光,它也扛不住了。”妈妈真的老了!——前段时间忙着校运会为学生训练,结束后就大病了一场,变得弱弱的,只会一味地吸收我放出的怨气,连一缕阳光照在它身上都接受不了了,她为了我,付出了青春,她真的累了,只想歇歇。
“妈妈”——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她无时无刻不为我们付出,用尽了一生的心血,让我们活得更好。她的爱令我们很难察觉,却每时每刻地我们身边,就算爱到无力,也要坚持下去。让我们多关心呵护一下她们,让阳光洒满她们全身。
午后,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一杯红茶,伴着阵阵雨声,翻开《苦儿流浪记》,也许更能体会到这本书的意境。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身世不明的弃儿,被法国一家农妇收养并且抚养长大。他天真善良,在慈爱的养母的呵护下在山村过着贫穷而宁静的生活。但风云乍起,他像一头牲口似的被卖到了陌生的人那里——一位有着神秘身世的流浪艺人,从此踏上朝天大路,常年与一些动物为伍,与他们相亲相爱,情同手足,他们一行靠杂耍为生,路途中风餐露宿,险象环生……最后终于获得了幸福。文中的雷米令我敬佩,他的孝心,他的勇敢,他的不屈不饶的精神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中。
文中曾有这样一段话:“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为了学习,雷米的口袋里常常都装满了小木块,树荫下,石子堆上,草坪上或路上,都是他们的课堂。雷米当时刚被卖掉,和师傅在一起,这样的遭遇,对雷米来说是落在头上的沉重、致命的打击,可他并没有被打到,而是努力地开始学习,几个星期,几个月,每天都在努力,都在坚持,我看到了他的不屈不饶。
“雷米认为150法郎要买一头奶牛有可能不够,他还想多挣点,买头漂亮的奶牛,让巴伯兰妈妈高兴。”此时的雷米拥有150法郎,可他想的却不是自己去享受,而是要为抚养他长大的养母买一头奶牛,让她高兴,而他自己每天吃的缺不过是普通的面。从这里,我看到了雷米的知恩图报。
相比之下,我便感到十分羞愧,我缺少的就是那种不屈不饶的精神。记得四年级时候的一节美术课,老师让我们自由创作。我苦苦思索了半天,终于想出了一个点子,我决定画一座小巧玲珑的带翅膀的房子,有人一样的眼睛、鼻子和嘴。正当我开始画的时候,别的部分都画好了,就差一双天使的翅膀,我怎么也画不好,要么偏小,要么不好看,最后,我放弃了,在该画翅膀的地方画了一双手,但那幅画并没有成功。我总拿时间不够做借口,可我自己心里清楚,如果我有不屈不饶的精神,再多去尝试,多去想的话,绝对可以制造出更好的效果。
相比之下,我缺少的就是那份永记心头的孝心。有一次,是妈妈的生日,那天正好是考试的前一天,我忙得忘记了妈妈的生日,知道放学的时候,我才想起来,就连忙在小店里挑了一张贺卡,匆匆写上祝词,边回家了,晚餐中,每道菜都那么可口,那都是妈妈花尽心思做的,最后,我们向妈妈送礼物,当妈妈接过我的礼物时,我看出妈妈并不高兴,以前,没一次妈妈过生日,我再忙也会为她亲手制作贺卡,可这次我却忘记了,我并没有向雷米那样把爱永远的记在心头。
生活中,难免会有困难和挫折,但只要有不屈不饶的精神,勇敢无畏的毅力就一定会成功!但也绝不能忘记那份孝心!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我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感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之后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向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
《最后一头战象》讲的是一队象兵打败了日寇,日方枸杞子了七十多人,我方的战象也只剩一头伤势严重的战象。人们把其它牺牲的八十多头战象埋在一个地方,并取名为“百象冢”。那时是一九四三年。
作者一九六九年到曼广弄寨子时,战象嗄羧五十多岁。作者和养象老人波农丁十分要好。
过了三年,嗄羧开始不吃不喝,生命之光马上就要熄灭,波农丁和作者决定跟着它找到神秘的象冢,把其它野象象牙拔下来大赚一笔!谁知,嗄羧没走向祖先留给它的神秘象冢,而是来到“百象冢”和自己的战友、象鞍葬在一起。出于良心,波农丁和作者都空手而归。
我找到的精彩句子是:它突然变了一头象似的,身体像吹了气似的膨胀起来,四条象腿皮肤紧绷绷的老亮,一双象眼炯炯有神,吼叫越悲壮!
嗄羧的行为都有着连某些人类都没有的高尚精神——它知道感恩,它重情谊,它舍不得与它并肩作战的好队友们。虽然它是兽类,不是人,但它感恩救它一命的象形石,它感恩战友为它挡子弹,它感恩波农丁对它无微不至的照顾,它感恩曼广弄寨子里的所有人!它的行为让我思考了好一阵子。
现在的人们就是缺感恩这一善。孩子应该感谢父母,却没有感恩。更有些人长大后当了官,就更六亲不认了,对父母就干脆说:“我不认识你!”为你成功而做垫脚石的人,不但不感恩,还恨他们。俗话说的好: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而现在的人们呢?别人的救命之恩却当做是理所应当的小事,当别人落难时,他(她)却坐守旁观。这真是可恶!所以我决定,我要把嗄羧这感恩传下去,让所有人都学会感恩!
“大家好!我是林星,风族族长,欢迎来到风族领地,我是在雷族族长魔星(五二班黄幼乔)的建议下与秋麒麟叶、桂花一起创建风族的。”
猫武士是一本动物小说,故事里讲雷族、风族、影族、河族生活在同一片森林里,过着不同的武士生活,战争是它们生活中的一部分也是不可避免的,它们共同信仰着星族也遵守着武士守则,从幼崽到学徒到武士再到长老,它们的一生是充满危机的,它们有顽强的意志随时都会为了族群牺牲自己,但这其中也有叛徒…… 这其中的奥秘太多了,我已经成为猫武士迷了。
在我看来,猫武士虽然一生充满危机但也很有意思,我第一次了解到猫的内心世界,猫也是有思想有头脑的,反正不是人们想的笨笨的,有时候猫也会为了某种利益而产生竞争,比如说雷族族长代表虎掌就为了当上族长而企图杀死蓝星,却被火心揭发了,这是不可取的,要用实际行动向大家证明自己的实力。
猫武士里猫的语言也很特别,它们管人类叫两脚兽,管马路叫雷鬼路,它们不愿意生活在人类,它们不喜欢温暖舒适的宠物猫生活,喜欢在森林里自由自在的过着武士生活,猫的世界是特丰富的,以前我认为猫是很弱小的,但看了猫武士后我想每个人都会对猫另眼相看,我对猫咪的梦境也产生了好奇心:它们能不能真的和星族联络呢?会不会真有一只星族猫走入猫的梦境呢?巫医能不能真的解释来自星族的预言呢?这一切是那么神秘却又不可解释。
通过看猫武士我明白了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勇敢什么是真正的友谊!我喜欢看猫武士!
蓝色,我最喜爱的色调,淡雅、从容、博大,
毕淑敏,我最欣赏的作家,灵性、细腻、幸福。
认识她,是在以前教高年级的时候,经常读到她的文章改编的阅读短文,字里行间意蕴绵绵,再加上本人比较喜欢散文,就开始留意她的作品。
了解她,是源于后来读过她的一本散文集《红处方》,了解到她不仅是国家一级作家,心理学家。还是专业内科医生,有20几年的从医经历,在中国海拔最高的地方西藏阿里当过20xx年的高原兵。在她的作品中无数次地提到那里有一座有名的雪山叫冈仁波齐。
喜欢她,是因为她的文字,朴素深邃,鲜有女子行文的柔美,显得直白、犀利。读她的书能超越浮华,让身心回归宁静恬淡的减法生活,能亲和自然,素净无华,我想这种心灵的“素”生活,才是一种无价的“新奢”,我向往之。
欣赏她,是知道她在20xx年用了114天环球航海,当年她已56岁。此次环球旅行为中国大陆公民之首次。回来后写成了这本《蓝***》,20xx年出版。假如用一个词来形容我拿到这本书的感觉,“一见钟情”最合适。
非常令人惊喜、特别有情调、设计上颇多创新的一本书:蓝白的书皮,展开竟是附赠的一张手绘的航海地图,她乘坐的游轮停靠的港口都标注在上,从这张航海图上,我们可以清晰地回顾她114天的轨迹——和平号在日本横滨港口出发,向西经东南亚、南亚入红海、地中海,再扬帆北指,沿西欧弯折的海岸线,直至北冰洋,绕中美地峡,穿过巴拿马运河而回。可以说毕淑敏用她的脚和眼睛在地球上画出了一个巨大的圆。
另有娓娓叙来的33个旅行理由。蓝色的书页带着扑面而来的海洋气息,闻之有香袭来,打开扉页,一张沁香的船票静躺书怀,这是她乘坐和平号游轮的纪念船票,毕淑敏介绍说:“这是真船票,这张船票是有味道的,制作过程也非常复杂,里面含有一种海洋味道香料的纳米材料。拿到它,用手轻轻摩擦,然后放到鼻子旁边,你会闻到来自大洋深处的味道。”
最初读《蓝***》是抱着猎奇的心理,想看看那些与自己共存于一个星球,却一生永远无缘相见的风景和人,没想到随着阅读的深入,身边原本平淡苍白的生活竟然也变成了万丈深蓝的天堂。
在本书的序言中,毕淑敏写道:“我不相信地狱,但是我相信天堂,我所笃信的天堂,它不在天上,只在尘世。人间本该就是天堂。”我的感想是我们每个人,其实都生活在天堂的一角,学会欣赏,懂得珍惜,谁都能成为天堂里最幸福的人。
捧着这本心仪的书,随着毕淑敏的笔端,用眼睛旅行,随心灵散步,去倾听素颜的地球的诉说。22个停泊的港口,32篇精美的散文汇成的《蓝***》。本书讲述了沿途的风物美景和人文地理,有对神秘玛雅文明遗址的亲身探险,也有对金字塔与西藏冈仁波齐峰神秘关系的畅想,她认为世界上所有的金字塔都在模仿一座山峰,那就是她曾经工作的地方西藏冈仁波齐峰。传说西藏冈仁波齐峰是众神居住的地方,是世界的中心。而藏语“冈仁波齐”就是雪山的意思。这让我有了联想:西藏,一个何其苦寒的地方,作者怎么就那么地喜欢。可能是在那里生活了20几年的原因,也可能风景之美乃人间极致了吧。还是毕老师本就是一重情恋旧之人。推人及己,给了我很多的思考。本书中还有揭秘西方殖民者利用天花征服广袤南美大地等鲜为人知的历史。随着行云流水般的文字,我们如同跟随作者一路航行:你能看到一朵朵鲜花是如何在阿姆斯特丹的花卉市场被定价而后运往世界各地;你能看到一支支古巴雪茄是怎样精心制成的;尸体是如何在帕斯帕提那神庙被焚烧直抵天堂的……而更难得的是,作者还用她的细腻温情与博学多识讲述了与之相关的历史、地理、文化和政治。
读完《威尼斯商人》这本书。心里有很多感触,最深刻的还是人物之间深厚的友谊,相对于亲情来说,友情少了血缘。相对于爱情来说,友情又少了些缠绵,但就是这样的友情,读来让人羡慕不已。
巴萨尼奥拥有一个让很让人羡慕的好朋友安东尼奥。巴萨尼奥要去向鲍西娅求婚,于是求助于安东尼奥,安东尼奥很愿意帮助朋友,由于没有现钱,竟然去向自己的仇人借钱,还签下了很奇怪的签约,如果安东尼奥没法按时归还这笔钱,就要遭受割下一磅肉的惩罚。安东尼奥做的很仗义,在巴萨尼奥不能保证能否归还借款的情况下,还是愿意以自己的名义借钱给他。
安东尼奥对友情的珍重,特别表现在安东尼奥,的船全部遭遇了海难,一艘船都回不来了,并且夏洛克还落井下石,一定要从他身上割下一磅肉来。在这种情况下,安东尼奥,不仅没有怨恨巴萨尼奥,也没有表示后悔,他还写信告诉巴萨尼奥希望他得到幸福。安东尼奥简直就是一个伟大完美的形象。
巴萨尼奥,同样表现出对安东尼奥的友谊,得知好友遇到困难后,他带着钱连夜出发,苦苦哀求夏洛克饶过安东尼奥。偿还再多钱都可以。幸运的是,鲍西亚,聪明又勇敢,假装法学博士为安东尼奥打赢了官司,还惩罚了夏洛克。
故事中友情真让人羡慕,所以才有那么多人歌颂友情吧,虽然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难遇到这种关乎生死的情况,但朋友间的友情也处处时时存在着如朋友之间的相互帮助,共同进步。读过《威尼斯商人》之后,我会更加珍惜和朋友们之间的友谊。
以前,我不太懂爱是什么,也不知道如何去爱别人,给予别人温暖。但是,自从昨天我读完了《木屋下的守护者》,才真正懂得爱与关心的含义,以及爱能带来的巨大能量。
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沼泽深处一个到处是生命的树林里,那里生存着一群有智慧的动物,还有一些有魔法会变身的生物。这是一个现实与神话交织的地方。
本书的主人公有两组,一组是生活在木屋的:小时候频受暴打后来心里扭曲残暴无比的“针鱼脸”、针鱼脸的老猎狗“兰杰”、一只被遗弃到树林里的“花斑猫”、花斑猫生的一对双胞胎小猫(姐姐“莎宾”和弟弟“帕克”);另一组是称姐道弟的生物:一条长三十米的千年巨鳄“鳄鱼王”和一条被幽禁千年的半人半蛇的蟒蛇“祖奶奶”,祖奶奶的女儿“夜歌”女婿“鹰人”。
在书中过去与现在交叉出现,两组不同的主人公之间的故事也同时进行。 一边是千年前, 巨蟒祖奶奶引诱夜歌恢复了蛇身,并且再也无法变成人,也无法与鹰人和孩子团聚,夜歌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而绝食死去。鹰人失去了妻子和孩子,伤心愤怒的他将祖奶奶硬塞进大坛子,埋在了地下。千年之后,因为雷电的协助,祖奶奶得以冲破“囚牢”重见天日。另一边是花斑猫、双胞胎小猫和与兰杰组成一家人相亲相爱的生活在木屋下,当然还要时刻躲避针鱼脸的迫害,后来花斑猫和帕克被针鱼脸抓走,导致花斑猫惨遭毒手,帕克逃过一死,伺机重返木屋去救兰杰和莎宾。最后战斗中,正当针鱼脸要射杀莎宾时,帕克的尖叫却使子弹击中祖奶奶,同时帕克也抓到了针鱼脸的脸,使他最终被鳄鱼王杀死。故事最后,临死的祖奶奶看到了兰杰一家人的真爱,被深深感动,拼尽最后的力气咬断了了兰杰的铁链,成全了这一家人。
读到最后还是意犹未尽,太多的悲哀和深深的感动萦绕在脑中。爱才是照亮心灵的太阳,是啊只有真爱才能有奇迹,才能令人感动。不管是什么样的人或动物,只要用真心的关爱去对待他,他就会被感化,不管是被铁链拴住的可怜猎狗还是被遗弃的小猫,不同的动物间可以因为爱成为欢乐的一家人,就算是怨恨深深的蟒蛇祖奶奶也最终被爱感化。如果针鱼脸小时候能够得到更过的关心和爱,他也不会长大后变成一个残酷的杀手。爱也是浇灌心灵的最好的甘露。
晚上妈妈下班回家,已经很晚了,一进门就因为劳累而直接躺在了沙发上。我看在眼里,却急在心里。我想找点什么东西“犒劳”一下妈妈时,眼睛瞟见一大盒牛奶上,妈妈最喜欢喝热牛奶,就是它了。目标确定,我就兴高采烈的像一枚出膛的子弹直奔目标而去。我拧开牛奶盒子的盖子,双手捧着牛奶盒子微微倾斜,小心翼翼的将牛奶倒入碗里,然后把牛奶碗放进微波炉加热。牛奶热好了,我轻轻的捧着碗,一步步的慢慢走到妈妈面前。当我把热牛奶递给妈妈时,妈妈很是意外,激动的说:“儿子这么懂事呀,真是长大了!知道热牛奶给妈妈,会关心人了!”说着赶紧接过牛奶,心满意足的品味着,脸上眼里都是笑。我的心里也是甜滋滋的。
真诚的关心就是真爱,能感化一切。同学们,让我们从今往后做一个会关爱他人的人吧,爱与被爱都是这个世界最美的语言。
在我刚知道这是写一只狗变得狼的故事时,我就急切地想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灵性的动物,它们聪明像狐狸却比狐狸勇敢;它们凶猛如老虎却比老虎灵敏。狼的`身上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值得佩服的动物。但狼又是可怕的,它们经历过太多生与死的磨砺,目光里满是机警。(我是指对陌生事物)
一只狗怎么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文明世界,它本可以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能力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己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己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希望自己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第一次知道《山海经》这本书是在那年热播的《轩辕剑》里,里面的角色“书香”是“书妖”原型就是《山海经》这本古籍,当时看到就觉得很惊奇,书香什么都知道,后来上网查了《山海经》才知道这是一本这样神奇的书,后来,就一直想看,但一直没机会。又一次,一个偶然的机会,看了这本书。
全书共分有四个部分,依次是《藏山经》、《海外经》、《海内经》和《大荒经》。《藏山经》主要记载山川地理,动植物和矿物等的分布情况;《海经》中的海外经主要记载海外各国的奇异风貌;《海内经》主要记载海内的神奇事物;《荒经》主要记载了与黄帝、女娲、大禹等有关的许多重要神话资料。文字晦涩难懂,记录一个事物往往只用两行字,却要你用很久的时间思考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有的时候甚至五个字中三个都不认识。不过也就是那个时候我明白了,《山海经》也就只是《山海经》,没有人可以证实它是否存在,一切都是荒谬的,这种神物本不应该存于世上……没有任何人可以知道这本书的来历,少有人去深究,却又有很多人去努力的证实其存在的真实性。不过即使验证了又能如何,既然已经知道了股市文化中明显的夸大成分,剔除也是剔除不清的。我们只能从这些文字、图画中去尝试窥视古人生活的情景,他们的文化,他们的历史,他们的科学……
这本书我看了很多遍,每一次看他都能获得新的知识。即使是这样,有些人的生平却会被我弄的一团糟,会不停质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不过质疑归质疑,我自己无法解释。我只是沉浸在古人思想的空间中,去用心来看他们用心书写的图画,那种钦佩感会油然而生。而古人那种独特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真是让我感到吃惊,这大概就是我们心心念念寻找的所谓的创新吧!可是时间确实改变了一切,我们那些美好的东西却被遗失在了那里。
《山海经》是古人智慧的凝结,这本看似平凡的书却一点也不平凡,它是中国特有的,是中国历史的一种传承。它怪,它奇,它内容天马行空。但又因为现代科技的发展,它似乎被我们遗弃了,中国的古老文化逐渐消失在人们的生活中……《山海经》这本经典怎么能消失呢》我们或许可以静下心来去读一读它,它的魅力,它的文化是使我们终身受益的。
有人说人生中最大的目标就是获得快乐,但是难免会有不测风云,人生怎么可能总是一帆风顺呢?不过这本书告诉我们每天都要高兴,教会我们如何在平凡的生活之中寻找快乐,小说的主人公波莉安娜已经成为英语中的一个固定词汇,可见这部著作的影响力之大。他之所以会改变各国民众的生活,是因为有一个贯穿始终的线索——开心游戏。
孤女波莉安娜在脾气乖戾而冷傲的姨妈家生活,虽然只能住很破旧的房间,穿很不合身的衣服,说话还有禁忌,但是她并没有因此而沮丧难过,而是在不开心的时候寻找到令人开心的事情,这就是小时候爸爸教他玩的开心游戏,波莉安娜的乐观性格感染了姨妈和女仆南希,最后整个小镇的人都玩起了开心游戏。在波莉安娜出车祸之后,镇上的所有曾受过他帮助何影响的人都来看望她,而她也为姨妈牵线搭桥有了一位姨父。很多人觉得波莉安娜是一个爱管闲事的小女孩,但也正因为如此让他拥有了许许多多的朋友。
小说中的开心游戏是全文的中心,他教我们在最绝望的时候寻找即便只有一丝一毫的快乐。再想得到一个洋娃娃的时候的到了一根拐杖,却因为用不上而开心;房间里没有镜子时,她想自己正因为如此而看不见脸上的雀斑而开心;当女仆南溪抱怨自己的名字太难听时,她告诉南希应该部位自己叫“赫弗齐巴”而开心。
“苦中作乐”应该是每个人都梦想的境界,但真正能做到的人却并不多,就像波莉安娜那双腿受伤后艰难的寻找快乐那样,人要为一点点小事就无比快乐的话,这世界上就不会再存在悲伤,绝望和沮丧了。
天有不测风云,任何事都有可能会发生,但良好的心态一生受用,凡事抱有快乐的心态就能应付一切困难。其实寻找快乐的办法还有很多,重在我们愿不愿意去尝试。快乐不会不请自来,他就像一个淘气的精灵,藏在了许多事物的背后,如果你不去寻找,就得不到快乐,但假若你找到了他,快乐便会笑嘻嘻的对你说:“哈,我来了!”
在古今中外的小说中,《基督山伯爵》是最热门的小说。最近我阅读了这部小说,跟着主人翁体会他的喜怒哀乐。《基督山伯爵》主要讲述的是19世纪一位名叫埃德蒙·唐代斯的大副在即将当上船长之时,被同船的格拉尔和爱人的哥哥菲尔南陷害,在他与爱侣的婚礼上被抓去审判,而由于假公济私的维尔福接手了这桩案子,唐代斯被判处了十几年的徒刑。在牢中,他遇到了一位囚徒神父,在与神父的交谈中,他获得了重生,并拥有了智慧与财富。出狱后,他先改名为水手山巴,报答那些施恩于他的人,再改名为基督山伯爵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在复仇路上,最终,所有的罪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作者通过《基督山伯爵》这部小说向我们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面。同时小说也反映出了人的劣根性。为金钱、为名誉,维尔福夫妇甚至做出了灭绝人性的行为——维尔福先生为了名誉、前途不惜违背自己的父亲,为了金钱,他靠着“法官”这一身份不知冤枉了多少人;而由于维尔福夫人的拜金主义作祟,使她不惜毒死她的亲人以获得一份遗产。
而这,不正也提醒我们生活在“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年代的人们,行走在社会、人生道路时,要在身前放置一盏明灯——自我以及“出淤泥而不染,浊清莲而不妖”的品质。
最近,我读了一本令人感受至深的书,它的名字叫《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净化了我的灵魂,激励了我的意志。对于我来说,它是一本不朽的书籍!
《苦儿流浪记》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写的一部情节剧小说。小说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的长子。在他六个月的时候,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儿的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开始了以流浪小艺人身份浪迹天涯的生活。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坚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
小说的第一章到第四章讲的是雷米的养父巴伯兰因生活所迫把雷米卖给了一个流浪艺人,就是我先前提到的维泰利斯。之后,一路上,雷米就与一些动物为伍,与他们情同手足相亲相爱。
故事的情节曲折离奇,情节跌宕起伏。我喜欢雷米的坚强;喜欢养母的慈爱;喜欢维泰利斯的善解人意;喜欢米利根夫人的爱子;喜欢马西亚的乐观;喜欢······同时,我又讨厌詹姆士·米利根的爱财胜过亲情;讨厌巴伯兰的狠心;讨厌······
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我体会到了主人翁雷米在外面流浪的艰难日子,他的师傅在一个寒冷的冬季被冻死后,为了生活,他只能自己带着伙伴玛西娅和小狗卡比一起在街头继续卖艺,并抽出时间认真学习知识。他为了给养母巴伯兰买一头最好的奶牛,在街头卖艺,风餐露宿,日夜兼程,非常辛苦。后来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原来是一个很有钱家的少爷,米根是他真正的母亲,他的叔叔为了夺取他家的财产把他偷出来仍在法国街头,被巴伯兰妈妈捡了去养活到六岁就租给了街头卖艺的师傅,开始了街头流浪生活,最后雷米用自己的智慧和不懈的努力终于找到了他真正的母亲。
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和雷米对比一下,差距实在是太大了,雷米在街头卖艺,手都被冻僵了,还在街头用树枝在地上写字学习。而我们现在坐在宽尚明亮,四季如春的教室里就更应该好好学习了。假如雷米在我们的街头卖艺,我一定把他请进家,让他和伙伴玛西娅、小狗卡比一起坐在火炉旁,手不被冻僵,身子暖合起来,吃着美味佳肴,然后用我的零花钱给他们买一些漂亮的暖和的衣服,和我一起过幸福的生活。
孟子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先举了六位古今名人的事例,得出困境出人才的结论,进而深化至统治者治国也要有忧患意识,统治者治理国家如果没有忧患意识国家都会灭亡,更何况我们普通人呢?所以,对于任何一个人、任何团体组织、任何国家,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都是真理。
欧阳修有云:“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意思便是有忧患意识国亦可兴,贪图安逸自己和国家都要衰亡。自古朝代更替多事腐朽的统治者不明白这个道理。越王勾践亡国后卧薪尝胆忍辱负重,有朝一日时机恰好,一举灭吴国兴复越国。吴王夫差因贪图安逸低估对手最终做了亡国君主。国家的命运尚且与忧患意识息息相关,更何况我们呢?现在才是初中,每个学校都高手云集,黑马层出不穷,如果我们还不知加紧提高自己,防止被别人比下去,那以后进了高中,上了大学不是更没有竞争力了吗?
《汉书》上有:“安不忘危,盛必虑衰。”当一个人的事业达到顶峰时一定要试想自己落魄了的样子与处境,这样才能激励他不断上进,奋斗拼搏,事业才能蒸蒸日上,反之,则盛极必衰,一代不如一代。动物便是很好的例子,罗斯福为保护鹿大量捕杀狼,短时间内鹿群数量猛增,但最终失去天敌和忧患意识的鹿从原来身体强健的几万只锐减成病怏怏的几千只。为何会这样呢?原因有二,一是捕狼之举严重破坏生态平衡,草、鹿、狼之间的平衡被打破,鹿群最终减少,二也是鹿群没有天敌对它们的生存构成威胁,便不再大量运动,也没有理由担心,最终体质整体下降,这样下去一场小病就能让他们消失,真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忠谏良臣魏征曾说:“居安思危,戒奢以俭。”奢华安逸往往能使人失去安分与老实,多添浮躁,不会思危,就像闯王李自成。1644年闯王李自成率军入京,进城后军心懈怠,认为大功告成,“日日过年”风气流传开来,所有人都等着加官晋爵,清军入关之时,闯王军队却一败涂地。由此可知,居安不思危是多么不利于生存和发展啊,只有居安思危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大思想家孟子都专著文章论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可见居安思危的必要性,让我们从现在起加强忧患意识,努力提升自身能力,不要妄想别人后退,这样我们的学习才有进步,国家的未来才有希望啊。
一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我就感到很好奇,八十天真的能环游地球吗?八个月还差不多呢!可是,八十天才不过三个月不到呢!带着这种疑问,我读完了这本书。
书中讲的是:菲利斯•福格和改良俱乐部的伙计们打了一个赌,八十天能环游地球。赌注是2万英镑!一路上,福格和仆人让万能遇到了种.种困难:铁路中断,解救阿乌达夫人,海上风暴,被菲克斯误认为是罪犯••••••本以为其间发生的事情使他输掉了赌局,但是,所不知他又意外赢得了胜利——因为福格是朝东走的,所以,他无意中利用时差赚了一天。但是,现在离规定时间还只有10分钟了,主仆二人飞快坐上了马车,终于在最后几秒中走进改良俱乐部,赢得赌局。
我佩服福格先生的冷静,更佩服他拥有的坚定信念。赌局刚开始今天,大家都嘲笑福格,说他是个笨蛋,福格“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坚定信念,永不放弃,事实证明,他做到了:旅途中,他多次错过火车、轮船,但是,福格先生却没有放弃,花大钱租了船、车甚至雪橇,拼命地赶。最后,伦敦时间1872年12月21日晚上8点35分,离规定时间只差10分,福格先生同样没放弃,最终取得胜利。
福格他坚定信念,坚持八十天能环游地球,而我则显得有些惭愧了。小学一年级时,我曾每星期去中山西路小学上舞蹈班,但才不过一年,我就不想练了,因为劈叉太辛苦了,有几节课我都疼得哭了。后来,我 还 放弃了围棋班、水粉画班等兴趣班。但是到后来,我不想吹笛子时,菲利斯•福格那不怕困难、镇定自若的样子便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激励着我继续努力,我泄气时,便会想起福格,他似乎在对我说:“别泄气,还要继续加油!”
坚持就是胜利。放弃会不仅失败,而且浪费了人宝贵的时间。
工作之余,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书籍之中尤其偏爱的就是史书和古诗词。最近在看《史记》,这书很厚,都是文言文,读着挺费劲,但是读进去了也很有意思。读到《项羽本纪》时,里面最精彩的一节就是《鸿门宴》了。《鸿门宴》是项羽和刘邦的分水岭,中国象棋也是由项羽和刘邦争霸所演变而来的。
《鸿门宴》所叙述的是项羽,刘邦在共同灭亡秦国之后,范增见刘邦有雄视天下之心,因此举办了一个暗藏杀机的宴会,准备除掉刘邦。而刘邦最终在张良,项伯,樊哙等人的帮助下逃离楚营的故事。
项羽,昔日的楚霸王,多么的威风,多么的不可一世!但因为与刘邦争天下,兵败垓下,最终落个乌江自刎的下场。归根结底,都是他桀骜不驯,犹豫不绝的性格让他在鸿门之上错过了一次刺杀刘邦的绝好机会。就这样,一个唾手可得的江山被拱手送人。多么的可悲!多么的残忍!项羽压根儿就没想到他所见的种.种,皆是刘邦之计。所以,“古之成大事者,不可拘泥于小节”。
项羽之所以失江山,刘邦之所以得江山,正是因为个人人格。项羽的桀骜不驯让他孤注一掷,让他呈匹夫之勇,让他兵败垓下;而刘邦也正是因为他的性格,让他招贤纳士,让他统帅三军,让他“该出手时就出手”。当然结局也必然有不同,一个既失江山,又失美人,另一个则建立千秋功业。
就个人观点而论,项羽——我欣赏,但也有一个叹惋——英雄短命;刘邦——我尊重,但他也只有一个评价——书写历史。
由此可见,好的个性=好的人生,让我们书写属于自己的篇章。
这一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书,内容引人入胜,它就叫做《最后一头战象》。
主要内容:再一次搬运中,人们发现了最后一头战象嘎羧。有一次,嘎羧要回了它最珍贵的象鞍,然后到了百象冢 ,埋下了自己。
印象深刻的情节:它已经五十多岁了,脖子歪的厉害,象嘴永远闭不拢,整天滴滴答答地淌着唾液;一条腿也没能完全治好,短了一截,走起路来踬踬颠颠;本来就很稀疏的象毛几乎都掉光了,皮肤皱得就像脱水的丝瓜;岁月风尘,两支象牙积了一层难看的黄渍。
感受:读完了这一本书后,我各种各样的感受不时地涌现出来。当我读到:“象鞍的中央有一个莲花状的坐垫,四周镶着一圈银铃,还缀着杏黄色的流苏。”时,我就立刻体会到了作家沈石溪那种出神入化的写作方法,体会到了作家各处的细节描写,如果让我写作文时,描写一个十分普通的物品时,我都不会像作家沈石溪这样,他用上的“莲花状”,“镶”,“缀”,“杏黄色”等词语,我在写作文时根本就不可能想得到。所以,我认为,在细节描写这一方面,我是应该好好地向著名作家们学习百范文网!当我读到:“经历了二十六个春夏秋冬风霜雨雪,虽然有些破旧了,却仍显得沉凝而又华贵。”这句话时,我从“仍显得”,“沉凝”,“华贵”这三个词语中体会到了作者用词的准确性,看到这句话后,我就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对战象们的佩服,这前半句话,更能突出嘎羧对二十六个春夏秋冬前的事还记忆犹新,可见嘎羧还在对它的战友以及对往日与主人在一起并肩战斗的怀念。我想,这短短的一句话里,居然蕴含着如此复杂的情感,那我以后写作文时,就也要融入故事情节中去,设身处地地想,这样才能够写好文章。
读了俞玉萍老师写的《完美教室——中国百合班的故事》,只有2个字:震撼。震撼之余是感动。感谢学校为我们班主任提供了这么好的书,让我们班主任在休息之余能够读到这么好的书,洗涤自己的心灵,提升自己的精神世界,能够用深邃的思想思考自己所从事的教师这一职业。从教20xx年,当班主任已经整整20xx年,在教师这一工作岗位上,没有闪亮的轨迹,没有丰功伟绩,一直默默无闻,辛勤耕耘,因为我爱我平凡而神圣的职业。雨果曾说过:“花的事业是尊贵的,果实的事业是甜美的,让我们做叶的事业吧,因为叶的事业是平凡而谦逊的。”我愿做红烛,我甘为人梯,我庆幸命运赐给了我这个职业,塑造灵魂这一神圣的使命是金钱所无法衡量的。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的感到当一名优秀的班主任不容易,不仅要有优美流畅的语言、渊博的知识、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最重要的是要有一颗爱心,一颗疼爱别人孩子的心。这种爱是不求回报的、无私的爱、是圣洁纯真的爱。学生一旦体会到教师这种发自内心的爱,就会“亲其师、敬其师”,从而“信其道”,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教书育人就实现了其根本功能。
教育需要爱,更需要智慧,需要一个智慧型的班主任。而俞玉萍老师正是这样的班主任。每个孩子都是一本书,需要我们页页翻、行行看;每一个孩子又都是一朵美丽的小花,俞玉萍老师正是用智慧发现并培育每一朵小花的美丽。智慧的老师其实就是善于思考的老师,在平时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在积累经验的过程中,一定要及时总结反思,随时记录学生点滴成长的过程。当我们面对犯错的学生时,靠的不再是严厉的面容,犀利的言语,而是心平气和,选准教育的契机,让学生在和风细雨中明辨是非,从而实现教育的根本目的。
教书育人是艰辛而恒久的事业,只有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和汗水,才能懂得教育的美丽和意义。我正在这条路上艰辛地前行。
记得以前,我读过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苦儿流浪记》。这本书至今也让我受益匪浅。我一直都没忘记过这本书的内容。接下来接让我给大家讲一下吧!
你么知道我是怎么知道这本书的么!因为那是有一天。我们的语文老师在最后的课堂上(因为老师要调到其他学校当校长)。给我们介绍了一本书《苦儿流浪记》。就这样我买了一本这样的书。
《苦儿流浪记》使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1830——1907)写的一部情节剧小说。埃克多·马洛是以发展并发展并提高了当时的情节剧小说而载入了法国近代文学史的著名作家之一。
在法国十九世纪文学遗产中,作为提高了的情节剧小说,《苦儿流浪记》具有极其重要的代表性小说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的长子。在他六个月时,他的叔父为了霸占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它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开始了他一流浪小艺人身份浪迹天涯的生活。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中遇到洪水的侵虐;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总之,故事跌宕起伏,色彩斑斓多变,十分引人入胜。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到非常感动。因为我从小主人公雷米身上学到了他的那种不怕吃苦,不怕累的精神。和坚定的信念。在困难中我们应该学习雷米的坚强。因为只有坚强才能克服种种困难。
好了我也不多说什么了。在最好我在个大家提供一个消息。这部小说干问世以来,被译成英、德、俄、日等多种文字,受到全世界读者,特别是少年朋友的喜爱。直到今天。他仁在法国冲印出版,并多次被搬上银幕,受到观众的普遍欢迎,被誉为法国文学史上不朽的作品!
最近我读了一本文学名著《苦儿流浪记》。作者埃克多 · 马洛是法国著名的小说家,《苦儿流浪记》是 19 世纪情节剧小说的代表作品。故事以跌宕起伏的悬念、生动离奇的情节讲述了一个弃儿 —— 雷米的流浪经历,塑造了一个意志坚强、有坚定信念的少年形象,读来让人情不自禁地为他遭遇的苦难流泪,并被他不屈不饶的性格深深打动。
《苦儿流浪记》让我读了第一遍还想读第二遍,小说处处充满了人性美、人情美、人与人、人与动物、动物与动物之间都蕴涵着深厚的人情味。小说的开头就是可爱的雷米在善良的养母家过着宁静的生活。虽然是养母,但这个妈妈却把雷米当成是自己的孩子,对他付出了全部的爱。当她发现雷米被狠心的丈夫卖掉时,发疯似地寻找,却再也没见到雷米。雷米虽然过着和师傅的流浪生活,却没有怨天尤人,因为有一股力量在支撑着他,使他没有因为眼前的困苦放弃了自己。和这位历尽艰苦的小主人公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地幸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都是父母心中的“小皇帝”、“小公主”,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无一天不享受着天伦之乐。而雷米呢?他小小年纪,父母就不在身边,还要跟着师傅到处卖艺,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生活。我们的年纪和他相仿,却不知道珍惜眼前的幸福,成绩不好怨父母,身体不适怨父母,心情不悦怨父母,难道这就是我们新世纪的小主人该做的吗?
雷米的师傅维泰利斯对雷米的爱是一种深沉的爱。他教育雷米坚强地面对苦难,用自己的行动让他知道怎么样才是“一个伟大的人”,师傅在雷米失意的时候鼓励他,教他认字、读书、唱歌,带领他游历各地;在危险来临的时候,师傅把食物和温暖给了雷米,自己却在饥饿、疲惫和严寒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再看生活中,我们常常“小肚鸡肠”、“无理取闹”,其实遇到事情的时候,站在别人的立场进行换位思考,是一种明智的做法,不要为了一件小事闹得不可开交,世界上并没有那么多的道理,要看我们怎么去理解。就如那些不幸的人,在悲剧发生后,有的擦干眼泪,重新微笑面对生活,有的则永远沉浸在伤痛当中不能自拔。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再怎么伤心流泪也改变不了现状,何苦那么伤心呢?还不如换一种姿态乐观地面对未来,多笑,开心地度过一辈子。
《苦儿流浪记》让我领悟了人间亲情的真谛,让我有种自我幸运的感受。这本书真的不错,有空可以看看!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中的杰出代表。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犬的故事。巴克原本是法官米勒家的一只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是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贩出去,迈上了艰苦的淘金之路。期间它一点一点向野蛮退化,同时也战胜了一个一个对手,成了队伍中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更换,同伴一个个累死,苦役越来越重,直到最后它遇到了桑顿,并与桑顿结下恩情。在随着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人杀害,而巴克也最终回归了野性,回归了大自然。
读完这篇小说,萦绕在心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巴克,为戴夫,为巴克的一个个主人,也为时不时呼唤着巴克的那种野性。
巴克在被园丁曼纽尔系上绳子的那一刻起,它的厄运就开始了。说是厄运,其实是好运。因为如此,它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到后来它明白: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而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面对现实狰狞的面目的同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被人猛然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中一次一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下,巴克学会了原始的狡诈特性。而巴克注定要做一名领导者的,从队伍的领头狗,到群狼的首领,它都干得很出色。从一头温顺的狗到一头充满野性的狼,唤醒它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类自己。
杰克·伦敦用他的生花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及冰冷。巴克被唤醒的是野性,我们呢,我们被唤醒的又是什么?
我看了《埋在雪下的小屋》这本书,感觉自己很有感悟,就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埋在雪下的小屋》讲述的是四个孩子和雪兔在绝境中求生的故事,这本书将人性的善与恶、人间的爱与恨巧妙而精准地浓缩在小屋中的方寸天地之间。
令我印象最深的事是雪崩来临,大野、森森、林娃躲进了小木屋,可雪丫还在外面,大野就趁雪崩下来的一瞬间,用生命危险冲到外面,把雪丫救了进来。这件事让我感受到一份友谊十分重要,我要向大野学习这不惜生命危险救同伴的精神。
在操场上,我和好朋友在打篮球,一不小心,把一个人的鼻子打出血了,我却一动不动,别的人马上把他扶起来,送去医务室,更别说像大野那样,用生命危险就人了,因此我看了这本书才学到了友谊是宝贵的,所以,之后我就帮助许多人,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不会像之前那样,站在一旁,若无其事了。
《埋在雪下的小屋》我十分喜欢,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们友谊是宝贵的,我们要去珍惜他,帮助他人,使你我都快乐。
这个暑假中,我读了很多书但一本名叫《苦儿流浪记》的书让我颇有感触。
《苦儿流浪记》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身世不明的弃儿——雷米,他被法国一家农户收养。雷米生性善良天真,在养母的呵护下过着贫穷却宁静的生活。有一天,凶恶的养父回来了,并把他卖给了身份神秘的流浪艺人。于是,雷米一路与动物为伴,靠卖艺谋生。新主人蒙冤入狱后,雷米遇到了一位好心的贵妇人,过上了一段豪华的游艇生活。流浪艺人为培养他成为真正的艺人,把他领走了,他们又开始了流浪。在一个风雪之夜,除了卡比之外,耍杂团的动物全部惨遭狼食。无奈之下,主人只得带着雷米去巴黎,但主人却在路上不幸冻死。雷米被一家花农收养。后来,花农因一次天灾,被送进了监狱,花农的孩子被送到了叔叔,姑姑家,雷米只好带着卡比重新卖艺,途中遇到了曾经在巴黎认识的意大利小孩——马西亚,于是,他们一起卖艺。当雷米知道自己身世后,寻亲情急,误入有黑社会嫌疑的假生父手中。最后,他在马西亚的帮助下终于找到了他的生母,原来她就是那位贵夫人。最终,雷米和花农的女儿结了婚。
从这个故事中,我看到了一个热爱学习,孝顺父母,勇敢,善良,天真的好孩子—— 雷米,忠诚的小狗卡比,从不打孩子的流浪艺人,凶恶的伽罗福,好心的贵妇人,有爱心的花农,虽然是哑巴但天真可爱,善解人意的丽丝……
读了这篇故事,我十分敬佩雷米,因为他不惧苦难,和马西亚俩人独自用流浪卖艺来赚钱。我也很讨厌雷米的养父巴伯兰,他一心想用雷米来换钱,之后因雷米的父母迟迟未来换钱,便卖给了流浪艺人,他太狠心太贪财了。我也很讨厌伽罗福,用大人和训骂逼迫二十个孩子去卖艺给他赚钱。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花农一家和米里根夫人,花农一家待人很好,在雷米生病时照顾他陪伴他,听他唱歌,把雷米看成了自己的家人;而米里根夫人也把雷米看成了自己的亲生儿子,无比关照他!
这就是《苦儿流浪记》,他让我深有感触,那么这个暑假你看了些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