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读书伟大的苏步青说过:读书不忘报国,报国不忘读书。这是我最喜欢的格言。
我非常喜欢读书。记得我最早读书时是在我四岁时和妈妈到广场买东西,突然发现了一个书摊上有许多我爱看的动画书,我便被里面精彩的内容所吸引进了书中。上小学后,我学会了认字,拼拼音等。我便更爱读书了,慢慢地,我看的书就从小人书,漫画书"进化"到了《西游记》,《童年》等。有一次,我回家后,津津有味地读着《西游记》,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爸爸问:"这么开心,是不是有什么大喜事呀?"我好不容易忍住笑说:"不是,《西游记》中的猪八戒喝了生胎水,马上就要生孩子了。"爸爸听了也哈哈大笑起来。
我爱读书。读书让我知道怎样去读好书,怎样去品味书。当我读完<<威尼派克的狼>>,被吉姆对狼强大的爱感动了,人和狼之间竟然也有深厚的感情。当我读完《大角羊克拉格》时,我又为克拉格的死而感到可惜!
我爱读书。我虽然读的书不足百本,但是我的目的是要像宋朝的小彭年一样:读变天下书,通晓天下事。
长大了,老师教我读论语,背古文。
就这样,这些充满阳光、温暖我心的好文章伴我长到了10岁。我读过一篇非常喜欢的文章,它是《鲁宾逊漂流记》,作者是丹尼尔·笛福。他是一位英国人,这是一个关于冒险的故事,一个关于智慧和勇敢的故事。
英国青年水手鲁宾逊由于所乘的货船在海上沉没,孤身一人流落到了一座无人的荒岛上,开始了为生存而奋斗的艰辛旅程:做木筏、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在整整20xx年的自救过程中,这座无人的荒岛被鲁宾逊建成一个世外桃源。这种乐观向上,百折不回的开拓精神和可贵的坚强品质,留给人们挑战自然的信心和勇气。
还有一篇小说也不错,它是《爱的教育》。《爱的教育》不仅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少儿读物,还被认为是“一步人生成长必读书”,令全世界亿万读者感动不已,全书通过安利柯写的日记讲述了众多发生在学校和生活中的小故事,抒发了人类最伟大的情感——爱。这些“爱的故事”将真诚、友爱、坚强、善良、高尚的真情注入孩子们心田。
中国古典四大名著让我充分感受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无穷魅力;《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带我遨游绚丽多姿的童话王国;《木偶奇遇记》让我和匹诺曹一起体验成长的喜怒哀乐;《克雷洛夫寓言》让我明白了一个个深刻的人生道理……这些经典作品无一不将想象力、创造力发挥到极点,开阔了视野,感染了心灵……
今后,我将继续与好书为伴,让阳光温暖我心,让好书随我快乐地成长!
谁说的和原话都记不得了,大意是传播中国文化就要像林语堂一样,他是能用英文写作的少数中国作家。此前我只读过林语堂的一些文章,全本的书这是第一次读。选了他的《苏东坡传》。看了前言他对苏东坡的喜爱,我就完全可以确信,这是一本一等的书,毕竟作者的全部热情都在其中。
说到大才子,唐,想到的第一个大多是李白;宋,想到的第一个大多是苏轼。从流传的民间小故事里,可以看出李白和苏轼这两个天才的些许不同。李白,或是下水捉月,或是骑鲸飞升,或是粲花之论,或是力士脱靴贵妃捧砚,无不带有浓浓的仙气和浪漫色彩。
人们心中,李白是学不来的,他的浩荡才气和仙气绝无可复制性,五千年,只出了一个李白。而苏轼则不然,他修的河堤叫苏堤,研究出的做猪肉的法子叫东坡肉,还有个了杜撰的妹妹苏小妹,还常常和佛印调笑嬉闹。是如果说李白是活在天上,那么苏轼就活在人间,他更真实,更可亲。
李白那样的仙气不能复制,东坡那样的魅力同样是无法复制的。用儒家的精神入世,用道家的精神出世,用佛家的精神超脱,他完美的诠释着宋代文人儒释道三家融合的趋势,是北宋文人最精彩的一位。
我最敬佩东坡的是他的真旷放,他不像陶潜一样把出世作为无法实现人生抱负的末选,也不像辛弃疾一样拿起又放下放下又拿起。在苏轼的眼中,世上没有坏人,一切都很美好,不管是流放还是牢狱,似乎都不能成为击倒他的箭矢。谪居黄州,没钱买别的肉,就买当地最便宜的猪肉,专心研究怎么做的才能做的好吃,又发配到岭南,一片蛮荒之地,也能因为有荔枝可以吃,便一笑置之。
读完后对照林语堂的一些事迹,不免觉得两个人有很多相通之处,我想林语堂为苏东坡作传,大概也是因为苏东坡是他希望达到的境界,自勉也勉励后人吧。
盛夏八月,闲来无事,不如手捧一本书细细品读。
最近在读《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个霸权建立破晓时分的故事。那是百余年前的北美大陆,经济发展的火车疾驶向前;机器的摩擦轰鸣,却也过多地掩饰了一时的人心。这本书,便是那段历史点滴的印记。
究其然是一个人的杯具,还是整个社会的杯具,也许并不重要。酒天花地的派对,奢靡豪华的住处,五彩绚丽的衣衫,只是为了他心中挚爱的黛茜。回想初见之时,年轻美丽,一段草样的年华;荏苒而逝,奈何命运弄人,心中的挚爱已然他人的红颜知己。爱得愈深,伤得愈切;不干现实,沉浸于夙愿的完美,却模糊了前行的视野。无力的枪声,所有的梦想与完美,不堪一击地破灭,散于风中,了无踪迹。
盖茨比,他了不起,因为他因时度势的魄力,更因为他追寻完美的情愫。他没有做错什么,却也只得这人去楼空。一个梦想,如何极尽,唾手可得,却也如何之远,难以到达。在人人追求物质的时代,真实的情感那般一触即溃。浮华众生,沾染了铜臭气味,失却了是一颗至真纯净的内心。不留一片净土,那个时代,注定要湮没无畏的追梦者。
文中最终一句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前行,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后推,直至回到往昔的那段岁月。”
心中不禁一搐。习惯了争权夺势,习惯了勾心斗角,人们,究竟幸福吗浮躁的世界,寸步难行的时代,掩饰了流俗,口口声声追忆似水般的年华。这,难道就是我们唯一能够做的吗
“日复一日,兴奋之情被渐渐吞噬。”现实,抹杀了太多如真似幻的意象。那些似空中楼阁一般的完美,与空洞的人群已然渐行渐远。在梦想与现实之间,我们该何去何从
盖茨比的选择是前者。纵然现实残酷,命运无常,他的形象依然伟大;单纯的难以阻挡的爱,左右了他的是是非非,也使之以一种壮美的势态划过一个过往时代的苍穹。悄然而逝,少有人注视其光芒。穿越了百年,正是这缕光,给那个昏暗的时代留下了一个值得留忆的故事。
即使逆水行舟,在现实的洪流中,依然印记一个追梦无悔的背影。那个值得悲悯的时代,这些动人的文字,带给我们无限的遐想。
《了不起的盖茨比》描述的故事发生于上个世纪二十年代。故事是以尼克的视角展开的。尼克从他的中西部故乡来到纽约。他住所的.旁边,是书中主人公盖茨比的豪宅。在他的这所豪宅里,盖茨比每晚都会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在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与盖茨比相识了。
后面故事一波三折的情节便也从这里开始展开,盖茨比向尼克讲述到:他年轻时是位少尉军官,爱上了姑娘黛茜,两人都分别深爱着对方。但好景不长,他被调到了欧洲,而黛茜也从此嫁给了富家子弟汤姆。当盖茨比回来的时候,黛茜已经因为金钱,改变了对爱情的认识,舍弃了原本与盖茨比的那份爱情。他得知这个消息后,悲痛不已。
为了挽回与黛茜的那份爱情,他便发誓要成为一位富翁,经过几年努力,他真的成为了富翁。尼克听完盖茨比与黛西的故事,被盖茨比感动了。正好黛西又是他的表妹,于是他联系了久未联系的表妹黛茜,起初黛茜还和盖茨比热情的交谈着。但后来尼克发现黛西越来越不对劲,可为时已晚,黛茜碾死了丈夫汤姆的情妇,汤姆嫁祸给了盖茨比,盖茨比最终被杀,而黛西则是一脸微笑。
这本书告诉我们人是有多面性的,不能光看人的表面。是不是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丑陋的自己,我们该怎么面对他?这让我困惑不已,以至于现在还在思考。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同,与他的父母也不同,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爱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基督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 God`s boy 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悲剧。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起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必须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角色。她不过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
我自己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己喜欢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爱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爱情和利益联系起来。不过他确实被自己的理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间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美好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系。
米斯文亲自监督李宗伟进行加强力量的举铁训练
毫无预警下,20xx年亚运会前,我的球员生涯陷入前所未有的低潮。
9月西班牙世界锦标赛,我爆冷被从未输过的中国球员鲍春来淘汰,世界排名往下掉到7、8名,比赛最好成绩只晋级4强。
11月,我遇上车祸。那天是朋友的生日,我们到巴生吃完海鲜后,我开着雷叔叔刚出厂两天的宝马,隔壁车道的车子爆胎,失控地往我的方向驶来,我闪避不及撞上分界堤,头部缝了6针,车子毁不成形。
我在医院只待了一天,休息一个星期后回到训练场。虽然头伤不算严重,但只要运动量稍大,就会天旋地转,没法集中精神、视线模糊,影响了接球的能力和准确度,体力也大受影响。
这维持了很长一段时间。每次到球场,低靡的情绪让我只想赶快结束训练。球感、体能是要透过训练来维持的,只要疏于训练一段时间,整体状态就会大大下滑。成绩一落千丈,世界排名一度跌落10名以外。
20xx年初,李矛教练离队,这又是需时适应的事情。
米斯文教练重新调整我的训练,密集地集训一个月,那时虽对魔鬼般训练觉得非觉恐惧,但很快就感受到体能状态的回升。20xx年5月印尼公开赛再遇鲍春来,速度的优势让我重夺金牌。成绩开始回弹,排名回升并超越了过去。
带着对20xx年北京奥运的忧虑,我向国家队心理辅导师陈德安求助。20xx年亚运会后,他成了我的心理辅导师和好友,有任何心事难解,他总能一一解答。他说,因为他人的支持而感受到压力是件好事,应将支持的压力转化为前进动力,无论面对支持的祝福,抑或责备和讥讽,都应用正面的心态感谢。
魔鬼训练苦不堪言
奥运会备受瞩目。我们一年前就开始进行针对性训练,赛前6个月,训练量比平时多了百分之三十。魔鬼训练让大家都苦不堪言。
奥运会半决赛,我以21比18、13比21、21比13打败韩国的李炫一,我激动得瘫躺在地,闭眼听见自己粗重的喘息声及观众的欢呼声。站起来抓起上衣右边缝上的马来西亚国旗亲吻了两次,冲向米斯文教练用力紧抱着他。这一刻的荣耀,他功不可没。
进入决赛,意味着我一定能替马来西亚赢得一面奖牌,没辜负国家和每一个对我有所期待的人。
马来西亚的上一面奥运奖牌,是1996年由谢勋寁和叶锦福在男双中夺得银牌,从未有人赢得金牌。这次奥运会成功闯入决赛的选手只有我,自然就背负了大家的期望。半决赛后,马来西亚羽总部长、官员、领队,都到选手村探望我,当然也有对我夺金的期待,我微笑说会尽力而为。“尽力而为”这句话说起来轻巧,但实际上很沉重。我只能肯定一定会全力以赴,不只是为自己,更为马来西亚每一个支持我的人。
决赛前一晚,我失眠了。整个夜里不断醒来看时间,夜里怎么这么漫长、这么难熬。
与林丹交手很多次了,纵使交手纪录他胜出的比率较高,从没觉得他是一个很可怕的对手,但这次,他的表现是我意想不到的。惊人的速度,不留余地的进攻,我完全被他控制住,脑中一片空白、无法思考。球的速度快得我没有能力反击,越是焦虑,步伐越是紊乱踉跄,也就越无力还手。
首次登世界第一宝座
我向米斯文教练求助,他也说不出应对策略,我猜想他对林丹的突击措手不及,也失去判断能力。难以想象,前一次在汤杯赛遇上的林丹,短短时间里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转变。
21比12、21比8,林丹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以两局取胜。
8月21日,国际羽联的积分榜上,我的名次却第一次跃升到前所未有的巅峰位置——世界第一。
暑假期间,我读了《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这本书,讲述的是三个卑鄙小气的饲养场主邦斯。博吉斯。比恩非常憎恨狐狸先生一家,他们就想尽一切办法追杀。先用来射杀狐狸一家,没有成功;又用铁锹想把狐狸一家从地下挖出来,还是失败了;最后使用了挖掘机想把狐狸一家挖出来最终还是没有成功,聪明机智的狐狸爸爸为了躲避他们的追杀,带领全家拼命的开始挖了三条地道,分别通向博吉斯的养鸡场,邦斯的鸭鹅饲养场,和比恩的火鸡饲养场。狐狸一家付出了辛苦的努力,惊险万分最终战胜了坏人,他们举行了盛大的宴会。
看了这本书,真让人高兴,我佩服狐狸先生的机智勇敢。狐狸爸爸和它的孩子们不怕困难,最终战胜了敌人。我要学习狐狸们的这种精神,遇到困难,认真动脑筋,克服困难。
最近,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绿山墙的安妮》,我得到书后爱不释手。
兄妹两人修和玛瑞拉领养了一个女孩:安妮。安妮长着一头红发,身材瘦小,满脸雀斑而且自幼失去了父母双亲,是一个孤女。但安妮天生热爱幻想,幻想就像一盏明灯,引领安妮向前。不过过度的幻想让安妮闹出了好多笑话,如:烤面包,心里想着幻想中的世界,而把止痛药当成香草精加进了蛋糕中;过度幻想头发变成黑色而把头发染成了绿色;烤饼干时只顾着幻想而把饼干忘在了烤炉里;粗心大意把葡萄酒当成了葡萄露等等许多事情,展现了安妮幻想影响了正事,顽皮粗心的形象。安妮渴望有一个好朋友,她认识了长相漂亮、心地善良的黛安娜,两个小家伙从此成了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她们一起为身边的每一件事情、每一个景物都起了一个富有诗意的名字:情人小路、清幽坡、晶亮胡、幽灵森林。一个个美丽奇特的名字,充分表达了安妮对大自然的热爱之情。
看到这本书后,我深深地喜欢上了本书的每一个情节、每一个人物。最让我感动的是想象力丰富、为人大方、能说会道的安妮。
我得到了书中的珍品,真品中的。
买书如山倒,读书如抽丝,想来是现在孩子们共同的心声。现在许多孩子没有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认为现在学习任务那么重哪有时间去读课外书呢。其实不然,当你悠闲的看电视时,当你沉迷于网络游戏时,时间在悄悄溜走,而你重未察觉。这也是导致你书架落满灰尘的原因之一吧,其实当读书成为一种习惯,你会发现这个世界你从未真正了解。
读书可以增长知识。书籍可以带你领略古今中外的历史风云,可以带你遨游于世界各个角落感悟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风土民情,也可以带领你去看那浩瀚无边的宇宙跟着科学家的思维去探索宇宙的奥妙。我们要把从课本上学到的知识和在课外书上学到的知识加以融合吸收并利用,从而使他们真正的变为我们自己的知识。“积财千万,无过读书。”
读书改变命运。1820xx年2月12日,一个男孩出生在美国的一个穷苦农民的家里。因为家里穷,他没有机会上学。他一生中进学校上学的时间加起来不到一年。可是,他却被书籍强烈地吸引着。这种引力一直引导他走向总统之位,他就是美国总统林肯。读书不是万能的,但不读书是万万不能的。
读书增加涵养。在当今社会没有德才就意味着被淘汰,想要在这个信息时代生存,一是要有德,第二才是才华,现在有才华的人太多太多了,如何在这么多人之中脱颖而出呢,那就要看你的德行了。德行也就是涵养,一个人内在的修养,是反映一个人,评价一个人的依据,有德无才不行,有才无德就更不行了。而读书既可以增加涵养又可以增长才干,百益无一害,何乐而不为呢。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籍的重要性显而易见,每天花30分钟来读书,那一个月就有900分钟在读书,那一年就是10950分钟也就是182.5小时在读书。那将会得到多少知识啊!
每天读一点书,每天增加一点知识,每天推开一点成功之门,总有一天那扇门会为你而敞开……
《把梦留住》读书笔记,这是厦大志愿者叶楠宁夏西海固一年支教纪实~优秀的作品能让读者的情绪跟着作者走,时喜时悲~很平常的场景,在作者笔下却写出了不同的韵味,可见文学功底之深厚~有些困难,有些贫穷是你无法想象的,谢谢国家还有勇气让我们看到这些落后的东西,我本可以容忍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作者是一个幽默乐观的人,很多幽默的语调,似曾相识,却渐渐远离,看来还得珍惜~很多时候也许平凡的做法才是理智的合适的,但是疯狂的行动才能留下美好的记忆,而不是碌碌无为的一生~相对于温饱需求,精神需求更需解决,支教工作更多是支援精神粮食,给他们带来太阳,感受到温暖,心存希望,把梦留住~是否要有个更好的道别呢?我无从议论,因为自己面对离别,也常是静静的等待到来,并不比作者做得好~
许多的同学们在读完《把梦留住》一书之后,开始认真考虑投入西部支教和西部建设的洪流之中,或者投身于社区志愿者的爱心之旅,我也考虑了,虽然不是开始也不够认真,但也比之前的想法进步了不少,有时候一点善举,却改变别人的一生……读了这本书感悟还是不少的,谢谢作者,推荐看~
书,这个简单的字眼儿,它是智慧的来源,它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沟通。
我记得弥尔顿曾经讲过这一句话:“优秀的书籍是抚育杰出人才的珍贵乳汁,它作为人类财富保存下来,并为人类生活的进一步发展服务。”是的,正如弥尔顿所说的,只有书才是最宝贵的财富,只有保留下来才能让人类的生活进一步发展。它是珍贵的;是独一无二的;它是人一生所要追求的……
书,它是人们一生中最宝贵的东西了吧!书,仅仅一个字就蕴涵了人的品格、行为举止……是的,它就是这样,如果想要让自己能够成功的话,你应该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书!伟大的书啊!你就是人类的灵魂,牵制着人们;你就是人类的营养品,提供所需的“食品”;你就是人类的房子,在困难时出手帮助;你就是人类的家,给予温馨……书是人类的动力,有了书,就能挖掘出自己本身的潜能。书,那么诱人,让人忍不住去了解你,接近你。你是那么的高尚,那么的可敬,那么的……
书的世界,是无限的,只有一直地探索;就是老人也还是去发现书籍的奥妙;书没有边缘,但你只要努力的去探索,你的层次就比别人的要高。在古代,一般读书的人都穷,但志不穷,他们就比满嘴粗话的人层次高了好多好多……别看原来在有钱人家出身的人身穿华丽的长袍,很有气质;但看他的人品以及才学了吗?现在很多公司招人都招有品格的,就算出身世家或者拥有博学,没有品格的人都不招。品格也可以从书中悟出,从书中懂得。
如果没有了书,世界就是黑白的,而不是现在这样;没有了书,世界是颠倒的,而不是现在这样;没有了书,世界上将充斥着不文明,而不是现在这样;没有了书,世界将是没有发展的,而不是现在这样。为什么这样说呢?拥有这些需要智慧,智慧又是从书中得到的,就算你的IQ很高,很有天赋,但是你没有读过书,天赋也是白白浪费!如果没有了书,人之间就没有了交流,就没有了现在的21世纪……
是啊!有了书籍你的生活就增添了不少色彩,使生活更有活力!爱上读书吧,它将让你去探寻另一个世界!
《三字经》是一部家喻户晓的启蒙读物,它教育了我们从小就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告诉我们要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勤奋好学,今天,我也认真地回顾了这本书。
这本书出自南宋宋元的王应麟,它概括了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及中国传统文化。主要用三字词简练、生动的写出了一些为人处事和历史故事,教育我们、培养我们。如:“孔融让梨,孟母三迁……”这些故事使我学到了不少东西,领悟了不少道理。
“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当我读到这里时,感到十分羞愧,对于已经上六年级的我竟还不能专心致志地学习,正所谓“一心不可二用”。现在仔细回想,对于平常的学习生活,我是否做到在课余时间也花心思学习了,我是否做到对学习专心到志,一丝不苟了呢?想到这里我深表惭愧,决心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做到在课余时间也专心致志地学习。
当然,作为一名六年级的学习,我们也不能只注重学习成绩,更重要的在于孝敬父母,正所谓“百善孝为先”。在书中有一句话更是深深打动了我:“香九龄,能温席,孝子亲,所当执”。我记得在小时候,父母经常讲这个故事我听,说得是黄香在几岁的时候,母亲离世,他和父亲相依为命,他待父亲十分孝顺。酷夏时,他为父亲扇凉枕席;寒冬时,他为父亲温暖被褥。回想起这篇故事时,我不禁泪如泉涌,对于长年在外地打工的父母,我不仅没为他们端过一次水,盛过一碗饭,洗过一次脚,相反,我还总是埋怨他们不回来照顾我,现在正是我们回报父母,报效祖国之时,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后做祖国的栋梁之才,报效祖国,回报父母!
这本书不仅讲述了许多生动的故事,更是告诉了我许多道理,它让我明白了: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勤奋好学,诚实守信,能够读到如此好的名著,何乐而不为?
上周一口气读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是一本在美国很有名的书,在美国人心目中,它对美国人的心灵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空气里弥漫着欢歌与纵饮的气息。一个偶然的机会,穷职员尼克从美国西部来到纽约追寻自我的梦想,从事起债券生意,无意中他闯入了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隐秘的世界,惊讶地发现,他内心惟一的牵绊竟是河对岸那盏小小的绿灯——灯影婆娑中,住着心爱的黛西。
然而,冰冷的现实容不下缥缈的梦,到头来,盖茨比心中的女神只可是是凡尘俗世、任性不负职责的物质女郎。而盖茨比走后,却无人问津,无论生意伙伴还是朋友门客。
当一切真相大白,盖茨比的杯具人生亦如烟花般,璀璨只是一瞬,幻灭才是永恒。最终尼克纽约没有带走一片云彩,而选择了回家,而盖茨比却留给了他一个现实的故事和深刻的思考。
此刻的中国,有多少怀揣梦想的“尼克”,我想自我也是其中一个。当然不是每个尼克都会遇到并执著于某个物质女郎。有些“尼克”功成名就,可是却也伤痕累累;有些“尼克”想明白,看明白了,选择了对自我真正重要的东西。更多的“尼克”迷失了。往往我们过份执著于什么,就越容易在什么中迷失,经常走的太远。我想我们需要停下来,休息一下,静静的思考,让自我的灵魂跟上。
生活仅有一次机会,不可重来。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了《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这本书是由杨鹏著作的,他是童书作家,动画编剧,影视剧片人。中国首位迪士尼签约作家,杨鹏还是幻想大王。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是杨鹏在某天写作时,看见桌上一张草稿纸,突然浮想联翩,幻想草稿纸下面是不是躺着一个拇指小人,于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最初的创意就诞生了。
每一本的第一篇都会一个故事情节来引出爸爸为什么会只有我们拇指那么大,原因是因为妈妈老师骂他,骂他一次缩小厘米,时间长了就成了拇指大了,整天呆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见识杨歌的一举一动,正因为这样,他成了名副其实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爸爸,变小以后,发明过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聪明饭,后悔药,摇钱树等等。
百变昆虫想写了杨哥在回家的路上发现一直被欺负的螳螂,杨哥把它救了螳螂,螳螂给他一片金叶子,杨哥把金叶子交给了爸爸,爸爸__了金叶子的一部分,按金叶子找来一些昆虫,杨哥还被蜈蚣咬了,但是爸爸却从动物体内提炼出液体,射入杨歌体内,杨歌变成了大力士,一下子把桌子拍碎了。
后来,杨哥的爸爸发明了百变魔表,神奇戒指等发明杨哥带上他的拥有了昆虫超能力。他见义勇为,杨歌利用超能力抓劫匪,打击____,预知地震?有一次班上来了一位转校生绿蒂,原来他是绿星人,正是她化做为螳螂,警告杨歌地球即将受到邪恶力量的功击,最后杨歌靠爸爸发明的昆虫超能力,拯救了地球。
本周看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今天又把电影版的小说也看了一遍,选择这部小说,还是因为它是财经主持人芮成钢在一档节目中提及的,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今天看完后,果真不假。
这部原著小说被选入美国高中语文教材。所以在美国,但凡受过中学教育的人,没有不熟悉这个故事的。作者菲茨杰拉德(简称菲氏)创造了尼克.卡拉韦这一角色,他既是叙事者,又是故事中的人物。有了这样一个“身兼二职”的人物,也使作品具大的客观性,效果更集中。
1920xx年春天,尼克离开中西部来到东部,偶然住在了富豪盖茨比的隔壁。他发现盖茨比的巨型豪宅中日夜欢歌纵饮,而他本人却心事满腹,总隔水凝望对岸住所夜里闪耀的绿光。因为那里住着他初恋的爱人黛西。盖茨比走过漫长的道路才站在这豪宅的草坪上,他第一次认出黛西家的绿光时,觉得自己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几乎不可能抓不到。他没想到,其实那个梦早已离他远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中……
在故事开展的整个过程中,尼克只记事,而不作评论,他对盖茨比本人及其生活态度一直抱着矛盾的心态,既吸引又反感。但是在故事结束时,他又站到了盖茨比这一边。他赞美他,认为汤姆等等一伙人都比不上他。盖茨比所迷恋的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起和盖茨比一样的梦想,她不过是一个以享乐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
盖茨比本人也是咎由自取,也许他并不是什么上帝之子,有的只是某种了不起的品质,即为自己误导的梦想顽强拼搏的意志。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得到它,然而并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多么可悲啊!盖茨比一心向往的未来已经不复存在,他那个在农业社会培育的梦想-美国梦-已经烟销去散。
虽然这部小说的结局带有怀旧伤感的情调,但我们也能感受到作者菲氏所在的美国当时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完成,原来的价值观念和生活准则都必须改变。不管他的梦想如何高尚,带有“美国梦”的特色,但它是荒诞的,城市中无美可言,而出自盖茨比的柏拉图式自我观念中的美也是不可企及的。
以前,我对美国梦都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直到看到《了不起的盖茨比》葬礼上,盖茨比的父亲小心保管的那张少年盖茨比认真执行的日程表,我突然领悟到,所谓美国梦,就是只要你努力,你就可以过得更好。自诩为上帝之子的盖茨比,坚信自己命里有非凡的安排。他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一路披荆斩棘的人,他当然了不起。
看任何小说都是在其中寻找与自己的契合点。某句话和某个词在小说特定的场景下引起我们思想上的共鸣,或者是安自己的思维联想到和小说毫无关系但自己感处很深的遥远的地方。我的读后感都是“自我式”的注解,不是对小说本身的解读,而是由小说联系到我自己和小说本身并无关系。我的思维面很窄,每本小说的读后感都是万变不离其宗,那就是我的理想和处事原则及一些很常识的小想法。很幼稚!但我想留下一些成长的痕迹,呈上自己的拙见,请看过本文的大家指点迷津。谢谢!
带着功绩从战场回来的盖茨比头脑中抱着自以为很权威的思想~“只有金钱能够捕捉和把握青春和密秘”这是曾经可怕的过去给他留下的至理名言。以这句话为信仰,盖茨比在自己编织的幻想中怀抱着梦想守望了黛西五年!待到相见时,其实黛西并不是他梦想的那个人,他的幻想超越了她,超越了一切。作为旁观者的尼克清醒的看到了一切,但盖茨比的幻想还是停留在最初的美好上。我喜欢看小说的主要原因就是我可以站在小说的整个情节之外鸟瞰一切,像尼克一样把他人的一切清楚的看透但不说透,不参与事情的发展。但是尼克没理清他和乔丹的关系,他也参与了盖茨比的幻想,而且更不幸的是独自收拾幻想破灭后的散落一地的碎片与悲凉。
盖茨比幻想中的黛西,使我更加坚信“距离产生美”。距离给人以想象的空间,人在潜意识中会把对方想成你理想中的样子,在无形中使其形象越来越美。我相信距离产生美,但我会克意的不用想象评论一个人,我更坚信“主观臆断”这个词的无孔不入。这也是我不支持网恋的主要原因,仅仅靠聊天就能情深意动拿一生来承诺?我很怀疑,感觉这样太冒险了,在双方眼中都对对方添加了很多的想象成份。这只是我目前的看法可能以后会转变吧?我身边还是不乏网上相识的例子,他们很幸福。祝福他们永远幸福,用行动来驳倒我的想法。尼克很识趣,总是把自己的评价藏在心里,对所有的人都保留判断。这使我想起了两句话:“当一件事有两个人知道就不再是秘密”和“能保守秘密的人才会知道更多的秘密”。我其实对他人的秘密没有多大的好奇心,但我应该和尼克一样,闲谈莫论他人非,不是不感兴趣,只是怕自找没趣。
我对于幻想的看法对我的梦想产生了消极的情绪,为了不失望就不抱着希望,这样很有因噎废食的嫌疑。担心失望就不敢再有憧憬,这使我感觉梦想就是一个泡沫,被幻想吹的越来越大,一天没有实现,我就得为它的爆破而提心掉胆,而且这种恐惧感还会与日俱增。怎么办?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想的太多会变的无力,很多时候我们应该像小时候想努力了就会勇往直前而不去想那么多的成功还是失败,也不去计较付出的回报率是多少。傻傻的执着,没心没肺的埋头,水到渠成时也感觉不到那就是所谓的成功。
这本小说写的是一战以后的故事,但没读出过失的沧桑感。我个人喜欢读年代久远的小说,很少看现在网上传的现代小说。我总认为一本好的小说能时间上驰骋,不受岁月的侵蚀,而且是历久弥新,在今天看来仍不失当年魅力。就像盖茨比对黛西的爱之深我们体会的到,但是我不能理解。我知道男和女之间有种超过同性别的吸引力,很遗憾我没有感同身受的经历也想象不出那有多大的力量。所以我的读后感与这部小说的主旨有偏颇。
我没看出爱的伟大但我看出盖茨比爱的慌唐,盖茨比是个很有能力的人,当他叫“杰伊,盖茨比”的时候就用自己的薄力选择了别样人生,很欣赏他的魄力!他对生活的承诺具有超乎寻常的敏感,这种敏感和“创造性气质”无关,它是一种异乎寻常的满怀憧憬的天赋。
每一本小说中都能找到人性的真善美和丑恶!人之初,性本善。但每次都感觉描写丑陋比刻画善美逼真。我应该怎样寻找人性的真善美呢?
这次出差的带上了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
最早读余华的书是在大学时候了,《许三观记》和《活着》,书中的语言平淡地讲述,如同讲述一件完全与自己无关、距离自己很遥远的事情,但读完以后,那种无可奈何的悲凉却能让我的内心震撼。
《在细雨中呼喊》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段:“现在眼前经常会出现模糊的幻觉,我似乎能够看到时间的流动。时间呈现为透明的灰暗,所有一切都包孕在这隐藏的灰暗之中。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土地上,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时间里。田野、街道、河流、房屋是我们置身时间之中的伙伴。时间将我们推移向前或者向后,并且改变着我们的模样。
……
他一旦脱离时间便固定下来,我们则在时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孙光明将会看着时间带走了他周围的人和周围的景色。我看到了这样的真实场景:生者将死者埋葬以后,死者便永远躺在那里,而生者继续走动。这真实的场景是时间给予依然浪迹在现实里的人的暗示。”
这一段关于时间和人生的思考,出现于弟弟孙光明死时。
时间裹挟着一切向前流去,人世在变,沧海也能变桑田,唯一不变的,只有时间。也可以说,世事未变,唯一变的,只有时间。
余华在书中这段关于时间和生命的思考,也带给我很多启示,书中对回忆的'描写让人叫绝。回忆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决然不可能是整个事件的再现,我们只能记得带给自己感受最深刻的部分,比如,某个场景,某种味道、某种心情,通过这些,我们渐渐回忆起事件的全貌。这本书就通过这样一些线索,叙述了主人公对童年的回忆,看起来特别真实。
余华的书有个特点,不对个人感受进行描写,但却能让人回味无穷,悲剧到最后剩下的不再是愤怒、悲伤这些情绪,只有深入骨髓的无奈,对世事的索然无味和麻木。这样的书让我看了比看耽美的虐文难受一百倍,耽美的虐文看了只让我心中一时纠结、难受,但这样的书看过一遍,不管时隔多久,回想起来那种深刻的无奈仍能准确无误地击中我,无法动弹。
那么下一部余华的书《兄弟》,我看我还是等等再看吧……
这个暑假《杨家将》这本书成了我的最爱,反反复复读了好几遍,书中那英姿飒爽,威风凛凛的穆桂英让我着迷。穆桂英身跨桃花马,手握一杆梨花枪。梨花枪在穆桂英手中上下翻动,敌将那是碰上的死,沾上的亡。大败佘太君和杨六郎的辽国元帅――韩昌也成了穆桂英的手下败将。自古以来都是男子挂帅,但穆桂英五十多岁挂了帅,创造了女子挂帅的先例,应证了“巾帼不让须眉”这句话,成了我们中国真正的女英雄。
穆桂英正直、善良且足智多谋。她的特点就是不按常理出牌。别人以为她向西,但她偏偏向东,敌人都被她搞得晕头转向,吃了败战。穆桂英不仅聪明而且她特别有创新精神,发明了许多新兵器,在各种战役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最崇拜的是她那种精神,那种保家卫国,永不退缩的精神。
读了《杨家将》后,我便经常梦到自己成为了一名像穆桂英那样的女将军,成为了国家栋梁之才,为中国研发出许多最先进、强大的武器。如果真有那一天,美国、日本这些充满野心的国家将再也不敢小瞧我们。我们中国变得更加富强,我们可以带领其他强国去帮助那些弱小的国家让饥饿、贫穷的的孩子都有饭吃,有水喝。我们将阻止战争,帮助那些难民重建家园,让人民在和平的环境里幸福的生活,让世界充满爱。这就是我的中国梦,也是许许多多中国人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