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有感于欧洲资产阶级日趋颓靡,法国青年作家罗曼。罗兰一度希望借助“英雄”人物来感召人们变革现实,先后创作了多部名人传记,其中《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被称为世界“三大英雄传”,又称“巨人三传”或《名人传》。
无论是音乐大家贝多芬,伟大的雕塑家米开朗基罗,还是文坛泰斗托尔斯泰,在那闪耀着灼人光芒的背后,却是一个个的孤独者,精神上的孤独者,像是在茫茫无际的沙漠上徒步的行人,他们在不断地探索。
这是一种伟大的悲哀。精神上的痛苦让他们变得决绝,思想上的那种既受压抑又想冲破束缚追求自由的矛盾的内在爆发力,成就了他们无与伦比的艺术才华。
如果没有这种精神上的绝对的孤独,伟大的艺术作品该如何产生。音乐、雕塑、文学领域将平庸无奇,所谓的艺术再也不能称之为艺术。
贝多芬的孤独让人感动,他在孤旅中努力地寻找一个个突破口,希望能凿开一个小孔,他用音乐与外界的人沟通。
米开朗基罗,他的脚步是如此的匆忙,他的手永远是不停息地在抚摸着那一块块光洁的大理石,然后,在狂热的目光的注视下将这些冷冰冰的大理石一击一凿雕刻成一尊尊美丽的塑像。
托尔斯泰他拥有显赫的地位,多情的家人,可是他确确实实是一个孤独者,在精神的沙漠中为了创造一片片绿洲而努力开垦的行人。他永远渴望着人与人之间的爱,退让、宽刷微笑、质朴、明净,这是一种柏拉图式的美丽。
古人云:“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印证了三位巨人孤寂的人生旅程,然而,他们却创造了人类艺术的辉煌,他们的作品流传千古。
老舍先生出生于城市贫民家庭,童年时代是在北京胡同里的大杂院度过的,大杂院的人和事在他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柳家大院》讲述的就是北京大杂院的故事,熟悉的素材与背景显然是这篇小说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故事的讲述者“我”是个在街上摆卦摊的算命先生,老伴已经去世,与拉洋车的儿子相依为命,“住着柳家大院的一间北房(租的)”。悬梁自尽的小媳妇所在的王家共有四口人,住两间房(也是租的),公公老王“给一家洋人当花匠”,还认得几个字。丈夫小王是个石匠。
小姑子二妞由老王服务的那个洋人“供给着在一个学校念书”,自居女学生。因为“娘家使了一百块的彩礼”,王家“爷儿俩大概再有一年也还不清这笔亏空”,“所以老拿小媳妇出气”。老王是“一天到晚对儿媳妇挑鼻子弄眼睛”。二妞“和她爸爸一样讨人嫌”,给她嫂子小鞋穿,乱造谣言给嫂子使坏”。小王虽然不像爸爸、妹妹那样恶毒,但受到爸爸、妹妹挑唆后还是经常狠狠地殴打小媳妇。并且,“一打,他可就忘了他的胳臂本是砸石头的”。小媳妇“没有一天得着好气,有的时候还吃不饱”,最后在不堪忍受、万念俱灰的情况下选择自杀,结束了自己年仅十七岁的生命。
小说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二妞。她是小媳妇之死的罪魁祸首。是她不忿于嫂子的“脸上居然有点象要笑得意思”,要惩治嫂子,先踹了嫂子一脚,导致小媳妇手中正端着的饭锅出了手,掉在地上,锅里的米粥泼了一地。然后二妞马上恶人先告状:“爸,瞧她把饭全洒在地上啦!”在一个贫穷之家,“糟蹋粮食”几乎是不可饶恕的罪过。所以“小王的脸当时就涨紫了,过来揪住小媳妇的头发,拉倒在地liu_。小媳妇没出一声,就人事不知了”。第二天小媳妇就上吊自杀了。
我对二妞这个人物的印象,就是一个词就是尖刻,否则很难解释她为什么要千方百计陷害嫂子。但老舍先生对此显然并不满足,他特意在小说中设计了一出二妞与张二嫂吵架的情节,对二妞这个人物作了更为严厉的批判。当时小媳妇被打之后躺在床上,邻居张二嫂“动了善心”,过来看看小媳妇,安慰了她几句。这下子可得罪了二妞,她当即就与张二嫂吵了起来。不过她可不是张二嫂的对手,张二嫂一句“你这个丫头要不下窑子,我不姓张”就“把二妞骂闷过去了”。接着张二嫂骂得更厉害,“三秃子给你俩大子,你就叫他亲嘴;你当我没看见呢?有这回事没有?有没有?”通过张二嫂一连串责问,我们可以肯定,有!这就不仅尖刻,而且品行不端。此处令人“拍案叫绝”。二妞此时只有十四五岁,很难想象成年后她会是怎样的一个人。
《柳家大院》是那种具有完整结构与完整故事情节的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在魔幻、先锋、心理、意识流等大行其道的今天,这种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已经被不少人视为陈旧、落伍,应该被送进垃圾箱了。只是我能力有限,只能欣赏这类小说。老舍先生的创作有一个很突出的特点—幽默,不过我一直认为这一特点与他的大多数作品的主题—穷人的苦难与不幸—不相协调。鲁迅先生曾批评过老舍先生油滑,我想原因可能即在于此。《柳家大院》虽然没有幽默成分,但因为文字采用了不少北京口语,整篇作品多多少少仍给人以轻佻、不庄重之感—北京口语很大程度上给外地人的印象就是嬉皮笑脸、油腔滑调、“耍贫嘴”。这也是它在深度方面难以达到鲁迅先生同样描写女性悲惨命运的短篇小说《祝福》的原因。
作者《摆渡人》是一本很不错的书,看完后,你会思考很多,反省自己,这是我为各位看官整理的《摆渡人1》读后感,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摆渡人》是英国作家克莱尔。麦克福尔的一本短篇小说。文中一开场的是一个15岁小女孩的日常生活,唠叨的母亲,令人不开心的学校,略带自卑的个性,迷茫而又无聊的生活让她显得沉闷、烦躁。这样一个女孩好像以前都生活在我们身边一样普通。然后一连串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或者说这本书是一部非科学类的书,因为出现了人死亡后的灵魂。
她在单亲家庭中长大,忙碌又絮叨的母亲琼并没有给到她太多温暖,她内向,自卑,胆小,不自信,同学们也嘲讽她,唯一可以倾诉的朋友凯蒂也搬家了。
她决定去看望久未谋面的父亲。然而,路上突发事故。等她拼命爬出火车残骸之后,却惊恐地发现,自己是唯一的“幸存者”,而眼前竟是一片荒原。此时,迪伦看到不远处的山坡上一个男孩的身影。男孩说,他叫崔斯坦(灵魂摆渡人:他们的职责跟使命是引导灵魂穿过荒原,保护他们免遭恶魔毒手,让他们到达彼岸。彼岸便是心中的家。荒原是灵魂心里的映射,天气的好坏取决于灵魂的心情。荒原中魔鬼跟黑夜都是致命的危险,而安全屋却像是休息的驿站)。崔斯坦将她带离了事故现场。但是迪伦很快意识到,这个男孩并不是偶然出现的路人,他似乎是特意在此等候。他们每天都在马不停蹄的赶路,到达一个又一个的安全屋,在黑夜降临之际尽可能的躲过凶神恶煞的恶魔。
荒原在她面前似乎是一个巨大的问号,而她也必须正视那些接踵而来的问题。在与崔斯坦的相处过程中,她渐渐明白了自己不是唯一的幸存者,而是唯一的受害者。天气的阴晴取决于她的心情好坏;身边又为什么会有哪些奇特的现象。
两人在不知不觉中坠入爱河,迪伦、崔斯坦一起穿越每一座山,一起被恶魔追杀,一起到达每一座安全小屋,中途慢慢了解彼此的心意,迪伦勇敢的表白,彼此的坦诚,快到达边界时,决定在一起,却因现实而不得分开,本以为故事在这里就遗憾的戛然而止了,却不曾想到勇敢的迪伦因为爱,重新踏上恐怖之及的返回之路,寻找崔斯坦。每当迪伦到达一个小屋,我心里都默默的劝阻迪伦就在这个安全屋等待崔斯坦吧,前面太危险了,崔斯坦肯定会过来的,可是迪伦每次都无畏的往下一个安全屋赶,迪伦和崔斯坦终于相遇了,也一起跨越了所有的障碍,返回人间,在一起。(补充一下前面忘记说了摆渡人会根据每一个不同的人变成她信任的样子,每个人都不同,因为爱,崔斯坦的模样没有改变)当看到最后,“原来你在这里”“我在这里”时的那种感动与幸福,那种好像经历了所有的幸与不幸,我们依然双手紧握,不曾松开,还好,你一直都在我目所能及之处,这已足够。
作者在写作技巧上值得学习的一点:如果想要催泪,不能让故事主人公离读者太远。在篇幅和文字功力同样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尽快让故事主人公和读者混个脸熟呢?必杀技就是——我有一个朋友。
于是作者的这些朋友都极品,因为作者所到之处爱情简直就尸横遍野,而这些朋友或者朋友的朋友不但对此视而不见,反而令人出戏地另辟蹊径对作者颂扬道“张嘉佳,你的文字真好”、“张嘉佳,我很喜欢你的一句话”……这简直就是史上第一本自带弹幕的书啊!——还是主角自己上线发的弹幕,而且是用来捧导演的!这就好像你在路边看见一乞丐在破碗旁边摆了一张父母遗照说可怜可怜我吧于是路人纷纷慷慨解囊,然后你走近一看发现尼玛慷概解囊的路人不就是照片上那两张脸么!!!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无知少女都会去走近一看,于是你会相信这些故事的真实性,进而相信这些故事或许就发生在离你不远的地方,然后流泪——就像为素不相识的地震遇难者一样,仿佛这些故事的主角遭遇的都是天灾。鸡汤下肚,产生的一个实际效果是可以半感恩半庆幸地自我安慰,活着真好,我的爱情活着真好。摘录一位网友的留言:“我看完就是哭,然后什么感觉都没有。”
眼泪有时候就是这么廉价。
本书的目标受众就是那些有“被感动”需要的人们,有哭一场的需求的人们。这些人的生活要么太苦,急待一个发泄的窗口,要么太闲,只要有一些情绪即使是负面的也比啥都没有强。所谓的睡前读物也就是满足一下这些受众在一整天的一事无成之后一点点可怜的情感需要,特别是多数单身狗都体验过在深夜入睡前找不到人说话时的寂寞,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乐于见到有人比自己更惨。这时,当一个“文字真好”的人以朋友的面目来把这样的故事讲出来,把剧中人的距离与读者拉近,会受到追捧也是顺理成章,王小波说的嘛“周围有一种热哄哄的气氛,好像每个人都在关心我”。
所以,很不幸的一点——喜欢这本书的读者,你缺爱。
稍微能起到安慰作用的是,听说书里的这些烂故事要被拍成电影了,还不止一部,可见这年头缺爱人群市场巨大。也是,人人都有初恋,导致爱情故事即使再烂,人们的容忍度还是比其他故事要低一些,只要肯把一生一次的爱情拿出来卖,顺带加上抖机灵的微博段子,在这一面吃快餐一面营养不良的年代,一点都不用担心收不回投资。
我本该在看副标题的时候就不再读下去。
喜欢三毛的作品,三毛前期作品无疑是温暖而快乐的,平实的描述,展现了三毛和荷西深刻的爱情,还有三毛不安于平淡生活,勇于追求生命中不一样的景色,我很佩服三毛作为女性骨子里的坚强,懂进退,还有些许小小的狡黠,热爱交友,一身流浪,把物质视为一个名词而已,更加追求精神上的富足。在撒哈拉,亲自动手修建自己的小家,拾破烂,捡棺材板,和沙漠人打成一片,甚至去深海捕鱼为补贴家用,却最终是一场好笑的闹剧而已,那段撒哈拉的日子,我想是我们这些只能安于当下生活,没有勇气去追寻那个梦的人的一种抚慰了吧。我们没有能力,不敢也不想放弃自己当下获取的那些东西,物质居多,情感也有,撒哈拉的日子,有精彩,有诡异,更多的是以一种平等的态度对待异族生活,带有留恋,带有爱的去描绘,才能如此吸引人,感动人,最喜欢的是哑奴,我们身为一个外族人,没用办法去冲破当地人世世代代流传下来的恶俗,但是人之所不同于动物的地方,就是有更多的情感在,同情,怜悯,互助。哑奴虽然地位上和我们不平等,但无疑他的心是金子般的赤城,他懂得回报,知道用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去保护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哑奴最后被转卖的命运,让人气愤,感伤,或许,这就是生活,有时候,我们明明很想改变,却总是无能为力,只能驻足扼腕叹息。在三毛和荷西相处六年的时光里,三毛比任何人都幸福,最起码眼睛是温柔的,心脏是蓬勃跳动的,但是总是天不遂人愿,荷西的走,三毛痛不欲生,那种痛,我想我能够体会到,一直可以依靠的肩膀突然不见了,早已习惯的身体肯定也是摇摇欲坠,精神恍恍惚惚,但是三毛确实是坚强起来了,那个她和荷西用心经营起来的家,以不足房子一半的价钱低价贱卖,为的是只为爱他,喜欢他的人,让这个房子的价值继续留下来,最让我感动的是三毛在快要交房的时候,从房子里面取了碎石和螺丝钉,用力向海里丢去,房子房子你走了吧,我不再留恋你,就算作死了,快去找新的主人吧,快去啊,三毛能够从荷西的消失中慢慢走出来,这所房子,也就是他们美好记忆的贮存,她也放下了,那么强大的让人镇静的能力,让人佩服。三毛的父母,也是让我尊敬的,宽松的教育方式,循循善诱,对孩子的理解与包容,真善的品性。三毛最终还是逝去了,她这只热爱自由的鸟,最终还是去找荷西了,希望她在天堂自由,也希望天堂仍然有撒哈拉。三毛
王二小1920xx年生于河北省涞源县上庄村一个贫苦农民的家中。1939年夏天,王二小的家乡暴雨成灾,庄稼颗粒未收,闹起了灾荒。结果,王二小的父母和哥哥因病饿先后去世了,无依无靠的王二小开始了逃荒的生涯。后来,二小就加入了儿童团,一边放牛一边给八路军放哨。
1942年10月25日早晨,13岁的王二小正在狼牙沟门的外崖山坡上放牛,忽然看见一队鬼子进山来扫荡,正从狼牙口向范庄旺村走来。那边的山沟里隐蔽着八路军的后方机关,还有不少乡亲们,万一鬼子摸进那条山沟,不仅八路军的后方机关受损失,乡亲们也将在劫难逃。可是这时候跑回去报告已经来不及了。 这时二小忽然想起来,为了粉碎鬼子的进攻,保护后方机关和群众,骑兵连就埋伏在石湖旮旯的石岭子上。二小冷静地想了想,他要把鬼子引进埋伏圈,让八路军打他们个措手不及!打定主意之后,二小故意暴露了自己的目标,机智地和鬼子周旋,骗取了他们的信任在前边带路,引向八路军埋伏的石湖旮旯。一进石湖旮旯,山头上的部队枪炮声四起,鬼子一下傻了眼,直到此时才知道上了当。可是二小却被鬼子杀害了。
王二小是个孤儿,从小是党和乡亲们抚养他长大,他心中牢记党和人们对他的恩情,他更痛恨日本鬼子,侵略祖国,烧杀抢掠。在危急关头,他想到的是老乡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临危不惧,成功地消灭了敌人。他虽然是个少年,但他同千千万万的革命烈士一样,意志刚强、大义凛然、宁死不屈。他们那高尚的品质,感人至深;他们的精神,让我们刻骨铭心。
历史虽已过去,但是,吃水不忘挖井人。革命先烈为建立新中国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是他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不能忘记他们,在感受幸福生活来之不易的同时,我们更要努力学习,奋发图强,把祖国建设的更加强大!
大家都读过《三个火枪手》吧,即使没有读过,也一定听说过。对,它就是很受欢迎的大仲马的作品。去年暑假,我读了这本书,完全被这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仿佛和作者一起进入了这美丽的故事。
这个故事描写的是17世纪的法国,政治者争权夺利,矛盾重重。主人公是一个法国小子达达尼昂,他善良、淳朴、聪明,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的朋友从危险中拯救出来,一次又一次粉碎红衣主教的阴谋。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提到达达尼昂的三个朋友----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他们是非常好的朋友,他们正直、勇敢,有绅士风度。说到他们和达达尼昂是怎样认识的,那真是一段奇遇,可谓不打不相识。达达尼昂无意间冒犯了这三位火枪手,他们为了荣誉要和达达尼昂决斗,达达尼昂只好硬着头皮接受了。达达尼昂本来想去送死,谁知红衣教主的卫兵来了,他们人多势重,要和三个火枪手决斗,达达尼昂则加入火枪手这一边,就这样,大家同仇敌忾,一起战胜了敌人。也正因为这次战斗,化解了大家彼此的误会,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达达尼昂经努力也加入了火枪队,从此,四个人形影不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家接受了反抗红衣教主的任务。
故事也就此展开。作者生动地描写了他们四个人战斗后面的场面,以高超的写作水平烘托出达达尼昂、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米这四个个性炯然不同的人物。看了这部小说,我也受益匪浅,“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朋友能给自己带来很大的帮助,就像这四个朋友互相帮助,共渡难关一样,也就是因为这样,他们才能从一个个危险和困难中走出来。而且,人要证明自己就要以实际行动来证明,在经历了无数风险和危难后,达达尼昂终于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也许人生原本就充满酸甜苦辣!只要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用整整一周的时间读了但丁的《神曲》,但是现在我发现,一周时间读《神曲》确实太短了一些。我不得不借助简介来更深入的了解这部巨著。
《神曲》讲了主人公迷失在黑暗森林,遇见三头犬,在维吉尔的带领下,游历地狱和炼狱,又在贝阿特丽切的带领下游历了炼狱和天堂的故事。说是故事,但是其中带有大量的隐喻,给阅读者,尤其是像我们这些海外读者带来了不小的阅读困难。所以说要想读懂它,首先要了解这篇文章的背景,以及其中的隐喻。
但丁生活的时期,已不是物质经济生活极度匮乏,社会发展相当缓慢,垄断人民意识形态的时期了。当时意大利的一些地区通过发展工商业,成为了欧洲最富庶的区域。早期的资本主义渐渐发展起来。虽然此时资本主义还不足以和封建主义相匹敌,但是资本主义的思潮对欧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但丁在政治倾向上,也是与资本主义相一致的。 当时的意大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个国家,而是处于四分五裂的状态,各地区经济发展也极不平衡,“意大利”只是对这些小城邦聚合体的一个统称。当时,统领意大利的主要是两个势力,一个是教会,一个是王族。教会和王族争权夺利,使得意大利很不安宁。但丁在这个环境之下,既受到新思潮的影响,又未完全摆脱文化。于是,在这个背景的影响下,旧时代的最后一位诗人,新时代的第一位诗人——但丁,写出了这部伟大的著作,《神曲》。
《神曲》中充分显示了他的思想特点。一开篇,但丁便遇到了自己崇拜的诗人维吉尔。用我们中国人的话讲,这是一个品德高尚,知识丰富的伟人。但是,他只是因为出生在创立之前而信奉无神论,就被判进入地狱。就连荷马等伟人,也被置于了地狱之中。这充分体现了作者是拥护的。而他们虽身处地狱,却住在别墅之中,周围环境十分的美好。从这一方面,但丁又有了新思想的特质。这本巨著以这两种思想为主线,一点点进行了下去。同时,这部作品通过作者与从古至今(当然“今”是那个时代)伟人的对话,反应出中古文化领域的成就和一些重大的问题,有“百科全书”的性质。
这部作品不仅仅是一篇故事,同时它反映了整个社会,在这个社会中,大部分人都处于地狱这个状态,蒙昧无知,有着各种各样邪恶的欲望,同时又受到了各种各样的处罚。另外一部分人虽然也有着邪恶的思想也做过一些邪恶的举动,但他们渴望着解脱,渴望着救赎。希望通过救赎洗清自己的罪过。最后一部分人,他们已经完成了自我救赎,内心已无比纯净,他们在美丽的国度,享受着超凡脱俗的生活。
其实,当我们明白了这部作品的背景及隐喻,它就不那么难懂了。很多人因为这部著作很艰涩而生畏,我认为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文字虽生涩,但其中的内涵却是丰富的。读了这部著作,你会对人生、对社会、对人性、对历史有更深刻的理解。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一套金庸先生写的《鹿鼎记》。韦小宝是这套书的主角。
韦小宝,这一人物性格十分复杂。你说他是坏人吧,他也不算很坏。你说他是个好人吧,他又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有市井小民所有的缺点:好赌啦,好色啦,胆小怕事啦,爱恶搞啦……他既不识字,也不虚心学习,他可能是老师们认定的不良少年吧!虽然他的缺点那么那么的多,但是,他有两点让我非常佩服。
首先,他懂得随机应变。当初,因为他想保护康熙小皇帝而顶撞了鳌拜,后来被鳌拜抓进鳌拜府。要不是韦小宝机智应变,一边对鳌拜溜须拍马,一边想办法逃脱。那么就没有后续的精彩故事了。我就是因为不懂得随机应变而吃过不少哑巴亏呢。就在几天前,我和哥哥一起去游泳,我们决定要比赛谁游得快。比赛一开始,我就使出浑身解数卖力地游动着,把哥哥“甩”在身后好多。正当得意时,“砰”地一声,和一个陌生人撞到了一起。我便停下来,和他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起来。才没说几句,就发现哥哥得意地朝我招手哩!不用说,他准是早就游到终点了。当时要是先把争执一事先放一放,那么,我绝不会输掉比赛。或者道个歉,继续比赛,那么也不一定会输。
其次,韦小宝还很讲义气。当初,茅十八在韦小宝危难时挺身而出救了他一命。后来,当茅十八要被砍头的时候,韦小宝想尽办法营救。他悄悄把茅十八换成了仇敌冯锡范。一来救了朋友,二来又报了仇,三来还保护了自己。要是我的话,一定想不到这样的办法,一举多得。
我很佩服韦小宝,他不但聪明机智,懂得随机应;还很讲义气,知道“点水之恩,涌泉相报”的道理。再说说反清复明的天地会,为什么会惨败呢?就是因为他们不懂得变通,如瞎牛砰草堆——碰撞就吃。事情往往不是简单的“一刀切”能解决的。
老师、家长们常说要读书,读好书。我便从书本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生存自求的方法。
花儿有开就有落,叶子有青翠就有枯黄。人,有生,就有死。死,无法回避,那我们就要有勇气去面对。
百合班的俞老师,就带着孩子们与“死亡”面对面,这一行为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老师学习。
1。面对死亡,自己要先有直面的勇气。面对着像战友、像母亲般亲密的杨老师,突然离世。俞老师先是痛苦、接着麻痹自己,最后,循着自己的内心,看了叔本华、尼采的书,对死亡释然了。这种从书中找智慧、找方法的做法,也很值得我们学习。此后,她能幸福地上课,幸福地和孩子游戏,幸福地吃饭……且更幸福了。老实说,我没想到自己的死亡问题,也无法面对至亲的人离世,就像童话里的故事一样,希望能和家人幸福地生活一辈子。对我,死亡的教育是缺失的。
2。让学生懂得,还能悲伤就是幸福。我们习惯了夸学生,也习惯听别人的夸奖,哪怕是违心的也违背自己实情的话。我们习惯了他人的笑脸,不愿意看别人的忧伤、痛苦。对自己也是,要是悲伤,就立马逃避或麻醉自己。正如月有阴晴圆缺,那么人的喜怒哀乐,也很正常,没有什么好坏之分,该高兴是开怀,该发怒时冲冠,该伤心时流泪……那么我们就是一个真性情的我,我们就会懂得,活着就是一种幸福,那么坦诚地活着更是幸福。
3。让学生懂得,要做到美丽幸福每一天。我们人,从生,到死,关键的是怎样走过这一段路程。正如,叶,感受过阳光的温暖、风的和煦,也抗击过雨的肆虐、雷的轰鸣……不管开心与痛苦,无论顺境与逆境,都坦然面对。那就真正做好自己了,心安,一切都好。活好这每一天,就串成了美丽的一生,不悔的一生,那么,死,也就没有遗憾,也就能坦然面对了。
4。让学生懂得,肉体可以死亡但精神长存。“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那么,学生就会懂得追求自己的精神长进,不再是肤浅的表面的物质追求了。这样的生命就是高贵的,学生也就有了直面死亡的勇气。
还有很多的话想说,千言万语都化作一句:直面死亡,是我们每个人该有的态度。
阿长原是鲁迅家的一个保姆,可在鲁迅先生的眼中,却不是把她当保姆看待的。鲁迅先生并不是摆出有钱人少爷的身份讲述家里的佣人,而像是讲述一个有意思的朋友,无半点身份地位的优越感。在阿长与山海经中,鲁迅以真诚的笔调向我们介绍了他童年时的好伙伴—阿长。
说起阿长,鲁迅便先实在地说自己不喜欢她。因为她喜欢“切切察察”,还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在年幼的鲁迅眼里,这当然是一个不怎么亲切的形象。而且她总喜欢管自己,“不许我走动,拔一株草,翻一块石头,就说我顽皮,要告诉我的母亲去了。”这有些像我们,同样不喜欢打小报告的人。对于她谋害隐鼠,鲁迅频频提起,还有些记仇呢。这么诚挚可爱的话,鲁迅就像一个贪玩调皮的孩子。不喜欢阿长,还有原因“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经烤得那么热。推她呢,不动;叫她呢,也不闻。”阿长真是一个有些邋遢的人,难怪鲁迅烦。这么质朴的笔调,鲁迅和阿长真是打打闹闹又亲密的好朋友。
不可否认,阿长身上当然有好的一面,它不仅是鲁迅的朋友,也是他的老师,教给他一些人情世故,为人处事的道理,比如说吉祥话。鲁迅以谦虚的态度说自己的“保姆”对他的教育,这实在是可敬的。另外,阿长也教给鲁迅社会的黑暗,让他对世界有更深的认识。
阿长也是一个可爱的人,她胆小,提起长毛军还会拍着胸脯说“阿呀,骇死我了,骇死我了……”另外,她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封建传统遵循者,这在她教鲁迅的“死了人,生了孩子的屋子里,不应该走进去;晒裤子用的竹竿底下,是万不可钻过去的”中可以看出来。
令鲁迅难忘的,还有阿长送给他的山海经,这也说明他们之间深厚的友谊超越了主仆之间麻木的关系,他们真真是好朋友。
阿长身上也有可贵的品格,鲁迅也说“这实在是出于我意想之外的,不能不惊异。我一向只以为她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罢了,却不料她还有这样伟大的神力。从此对于她就有了特别的敬意,似乎实在深不可测;夜间的伸开手脚,占领全床,那当然是情有可原的了,倒应该我退让。”
文章最后,鲁迅对他的这位朋友阿长表示了诚挚的敬意。也告诉我们,友谊没有局限,我们要真诚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任何人身上都有珍贵的品质,都值得我们学习。
老舍的短篇小说《柳家大院》讲述的是在旧时代北京的一个不起眼的大杂院里,公公、小姑子、丈夫虐待小媳妇导致她上吊而死的悲剧故事。但作品并不仅仅唱出了黑暗社会底层妇女的悲歌,更像作者自己所说的那样“在平凡的事件中看出意义”。从贫民窟司空见惯的血泪的生命史中挖掘出底层劳动人民的悲剧根源,揭示整个民族精神文化的痼疾。
谁是逼小媳妇走上自杀绝路的凶手?单从文章表面看,我们可以断然地回答她是被自己家中的亲人——公公,小姑子,丈夫折磨死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妇女的地位是最低下的,就如鲁迅悲痛地指出:“有时简直并牛羊而不如”。贫穷往往能将人性的残忍与对生命的漠视展露无疑。小媳妇是被她的父母以一百元的代价“卖”给王家的,这样就使王家“再有一年也还不消这笔亏空”。“爱与不爱,穷人得在金钱上决定。”因为穷,小媳妇被人认为是王家生活贫困的根源,被当作“出气筒”。但是如果究其根本,我们可以看到是所谓的“文明”在从中作梗。这“文明”,指的就是中国固有的封建伦理道德加上外来的资本主义文化思想,是它毒害着劳苦人民的心灵,酿造着生活的苦酒,使像小媳妇这样的“苦人”走上绝路。
小媳妇最终是死了,她的死是苦难的终结和逃离,更是对丑恶世界的控诉与批判,但这种力量太微弱了,萤火照不亮黑暗的天际。二妞的命运就说明了一切。这个自居为“女学生”的丫头,变着法儿折磨她的小嫂子,恨不得“把她一下子捶碎才痛快”,可她无论怎样自认高贵,都逃不脱“穷人家姑娘的悲剧命运”,她还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正盘算着把她卖出去,更没有意识到她嫂子就是未来的自己。这样的结局使得悲剧之悲达到了无以加复的地步。
夜已深时,深更露重,唯有荷花立在心头,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
一方荷塘,就在小巷尽头。
暖暖的月光如舞台的灯光,打在演员红扑扑的脸颊,美丽动人,使路过者蠢蠢欲动,忍不住去摘上一朵,别在心间。
一篇《荷塘月色》,一番动人的美景!字字句句映在心头。
文字也如荷花的美丽:“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的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的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静静的荷塘上,荷花无比美丽。高高在上的碧绿的荷叶,转一个圈,就如女孩子们一直梦寐以求的“蓬蓬裙”。但月光“奏响”,恐怕这条裙子要变成黄绿相间的颜色了!真美丽!零星点缀着的白色花朵,正是这方荷塘的“点睛之笔”。淡淡的刻在心间的粉色,纯洁的美丽无瑕的白色,如翡翠般暗而魅力无比的墨绿色,微微的暖人心间的黄色。他们彼此属于荷花、荷叶、月光。如此这般良辰美景怎能不令人心动呢?
想想夜晚,或许有一两滴晶莹的露水悄然无息的落在荷花或荷叶上,稍许微风,他们就会有一丝的颤动,自然,露珠就会滚来滚去,像一个孩子般活泼,如在草地上欢快的滚动着。但最后,可爱的小露珠还是会随之滚落而去啊。
奶奶的村子上也有一方荷塘,但他是荷叶多,荷花少。炎炎夏日里,仔细的寻找,才能发现藏在一片片荷叶下的一朵朵小荷花,有的还是可爱的小花骨朵。小花骨朵的花瓣上方,好像唯一一点淡淡的红色都聚集到这儿来了。
雨天的早上,薄薄的青雾浮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都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
莲子可真多!但采莲人却见不着。有可能是家务繁多,没有时间来吧。这时,我忽然想起了《西洲曲》里的句子: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
但可惜的是,“莲花并不过人头”。若过些年再来看看,恐怕刚好如这首诗所提了。
回到朱自清的世界里的荷花,仿佛比这荷花更加那人寻味了啊……
曾今有一个没落的绅士,他怀着一个骑士的灵魂,执着的去寻找真理——他,就是堂吉诃德。
——题记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作家米盖尔太塞万提斯笔下的一个“荒.唐”的小人物,原名阿伦索吉哈达,知道他的人都认为他很可笑。我可不是这样认为的。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穷乡绅士堂吉诃德读骑士类的书籍入了迷,一心想要复兴骑士制度,于是他背井离乡,离家出走,想锄强扶弱,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以垂名史册,堂吉诃德的辛苦奔波最终智能惹成一系列的笑话,他狼狈的回到故乡,在悔恨中死去。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就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的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含了一些道理。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那位高粱杆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连篇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善良、正直的本性,那是人类崇高的精神,只是因为他太单纯了所以才闹出许多笑话。
曾记得小时候看这部动画片,只看到一个疯疯癫癫的骑士,做出一些蠢事,把我逗得咯咯发笑,那时只觉得他是个疯子,可是现在读起来却有新的体会。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被他的执着精神所打动,切不说他是真疯还装疯单他对认准的那个目标锲而不舍追求的精神就值得我们去学习。堂吉诃德有不言败的精神也令我敬佩,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他仍然像骑士那样要求自己——不畏,坚持正义!
当再次回味这本书时,我体会到了一种忠贞不渝的精神,也的确是蕴含在他的心中。他勇敢、坚毅地追求自己心中的梦想,他有执着公正的品质,他嫉恶如仇,总是向他的“敌人”发出不屈不挠的冲锋。就是这样一种充满世界的勇气和英雄的品质,才使他的仆人桑丘一直不离不弃的跟在他的身边……
堂吉诃德是善良的,只是因为他善良到单纯的程度,因此,他的理想和报复都功亏一篑。但他的仆人桑丘却发现了堂吉诃德的英雄品质,并给予了他理解和支持。是的,他正直,他执着,他永不放弃,虽然,堂吉诃德所做出的行为滑稽可笑,但是,我们再回过头来想一想,他拥有的品质我们有吗?
正直,很多人都有,执着,少部分人拥有,永不放弃,极少部分人拥有,如果把这三点加在一起,我们便可以成为一个成功的人。我们想想看,堂吉诃德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可以向敌人进行不屈不挠的进攻;为了自己的梦想,落得一身悔恨,可他放弃了吗?没有,他依然执着,依然勇猛,依然正直,虽然这都已经成了历史,但他永不言败的精神确实这的我们后人学习。
骑士的灵魂必将永垂不朽!
在这次校阅读节里,我读了不少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妇人》这本书,因为我从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学会了不少知识。
《小妇人》是一本带有自传性质的家庭小说,他的作者是美国的露易莎·梅·奥尔科特。它讲述的是马奇一家的故事,家里有:大姐梅格,二姐乔,艾米和贝思以及她们的母亲马奇太太,父亲马奇先生。这样的一家人和她们的邻居男孩劳里、劳里的爷爷劳伦斯先生、马奇婶婶,以及周围的朋友所发生的故事。在成长过程中,他们都懂得了身边的亲情、友情、爱情,更理智地对待它们。梅格为家负担,外出作家教,她喜欢追求高贵虚荣,但最后,她放弃了马奇婶婶的遗产,嫁给了清贫的布鲁克先生,过着苦中带甜的幸福生活;乔是一个假小子,喜欢创作、写诗,她喜欢劳里,待她成长起来了,懂得并渴望爱情时,却永远失去了劳里;贝思最宁静,默默为大家做事,为了帮助别人,染上了猩红热,她的一生都在为别人着想,深受家人的爱戴;艾米想做淑女,追求艺术,但一直喜欢和假小子乔吵吵闹闹,后来,她去了世界各国学习,变得成熟稳重了。
我喜欢梅格,喜欢她淑女风范,喜欢她为爱情甘于贫困,不为金钱所诱惑的性格;我喜欢乔,喜欢她的无拘无束,喜欢她为梦想而努力奋斗的坚定不移的决心;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做任何事都毫无怨言,喜欢她总是为别人着想的善良品德;我喜欢艾米,喜欢她的坚强,把扶贫济穷当作自己的信念。
从她们身上,我学会了要对未来永远充满希望,并努力追逐梦想的乐观主义精神; 我懂得了坚强,学会了要知足但不能满足;我同样也学会了要加倍珍惜眼前所拥有的,不要等死去失去了才知道它们的难能可贵;我学会了应该细心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是带上了有色的眼镜,只看到别人的缺点。
梅格、乔、贝思、艾米的微笑回永存在我的脑海中,她们四个坚强、乐观的精神将永远贮存在我的心里,提醒着我,要坚强,要珍惜,更要有一颗纯洁的心。
小妇人读书心得3
今天,我读完了《小妇人》这本书,它讲的是梅格、乔、贝思和艾米四姐妹的事。
虽然她们贫穷,但是她们快乐,是富人家的孩子永远没有的快乐。她们中最小的也只有12岁,但她们在不停地工作着,永远在做“朝圣者”的游戏,劳里也参加了她们组织的“繁忙蜂社团”。
劳里是马奇家的邻居,他家很有钱,但在没有认识四姐妹时,他是很寂寞、很孤独的。但是在乔的一次突然来访后。劳里的生活就不那么孤独了,在马奇父亲病重时,劳伦先生给予了她们帮助,在贝思病危时他也给了帮助,因为马奇太太给了他们一家很多精神上的帮助。最后,梅格嫁给了劳里的老师——约翰.布鲁斯先生,马奇先生也赶回了家.开始了新生活。
本书中人物不少,其实主要人物是乔,因为作者的性格和乔一样,通过乔你就可以看到作者了,还有,文中的大部分人物都是现实中的实有人物,作品中描写的事情也几乎是现实中曾经发生过的事情。所以作者才能描写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
幸福、快乐和金钱没有联系,幸福是一种感觉!
有很多人对于维特自杀的这种行为很不赞同。他们认为自杀是一种对个人的生命和对一些你的亲戚朋友的情感的一种不负责任。就比如说维特,他一自杀可能能摆脱自己的烦恼;但他却会使他的朋友,比如说给绿蒂造成不可抹灭的精神阴影,这是十分恐怖的。就像我国名间的一句俗话那样,好死不如赖活。因为只要你活着,就会有目标追求,可能一些你认为实现不了的目标经过你的努力后实现了,而死了你却永远不能了。我们应该知道,永不言弃的人,看到的永远是希望;而轻易就放弃的人,等待他的后果只会是绝望。永不言弃的人,心中总会是一个乐观安适的心态;而轻易放弃的人,心绪烦恼万分,终日生活在困恼与悲观之中。永不言弃的人,往往会享受到胜利与成功给他带来的喜悦;而轻易就放弃的人,失败永远是他心中无法抹去的一道阴影。
其实,死亡解决不了一切,它所能留下的是更多人的痛苦。只有努力战胜生活中所遇到的挫折和失败,生命才有意义和价值。即使最后没有成功,但至少努力过、奋斗过了!努力,并不一定成功;但放弃,则一定会失败。坚持就是胜利,在最后一秒还未到来之前,结果永远是未知的,所以在困难面前我们应选择坚持奋斗,永不言弃,努力向成功的彼岸进发生活中,我们无法回避挫折,只能面对。重要的是在挫折中能坚持到底,永不言弃,直至击败挫折。还记得刘翔永不言弃的速度,中国女排永不言弃的顽强,爱迪生永不言弃的勇气吗?他们之中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坚信挫折是人生的考验。这一切都告诉我们,永不言弃是一种品格,更是一种顽强精神,永不言弃的人总会胜利。
当然,在抱怨、无助、哀伤、气愤等种种悲观情绪中挣扎了良久之后,维特看不到希望,看不到光明,最后只好用自杀的方式来寻求解脱。这是一种消极解脱,或者可以说是一种逃避。而在现代社会比歌德所在的那个时代的社会要开放民主多了。所以我们更不能像维特那样悲观,毕竟这个时代是可以接纳任何地位的人的。只要永不言弃,就迟早有机会在这个社会上立足。我们应该更加乐观,在各个好的方面努力再努力。我们必须牢记这样一个道理:我们无论遇到了什么烦恼,什么挫折,都不能像维特一样选择逃避,人生的道路不可能都是平地,不可能都布满鸟语花香,我们决不能跌一跤就说没路好走,就放弃。
同时,我们也要记得虽然我们所处的时代,允许我们张扬个性,追求自我,我们是何等的幸福,不需反抗便得来。但是反抗精神依然要存在,面对原则与正义,我们必须与邪恶反抗到底。
《少年维特的烦恼》真是一本好书,我认为歌德把维特的心理活动,感情描写的非常细腻,似乎经历这一切的不是维特,而是自己。维特的一些感觉也能也读者产生共鸣,手法很细腻,扣人心弦。我个人认为是一本很好的书。读完此书,我经受了一次灵魂的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