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通用28篇)
这个星期,我读完了《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的著作。分为两个故事,一个故事是《狼王梦》、另外一个故事是《狼种》。其中我认为《狼种》的故事写得最生动,让我十分难忘。
《狼种》这个故事的主人翁大灰是一条警犬,它有着六十四分之一的狼的血统,长相酷似狼。大灰在警犬学校训练时十分刻苦,格斗、扑咬、爬高、搜索等各种本领样样精通,考核成绩门门优秀。但是大灰的容貌十分丑陋,形象又酷似凶恶的狼,人们都不要它。后来被马戏团的高导演收留了,让它表演节目为其赚钱,还把大灰交给一个女驯养员来管理。女驯养员很不喜欢这个相貌丑陋的家伙;和大灰同台表演的还有一群相貌漂亮、深讨主人喜欢的哈巴狗,这群哈巴狗仗着主人的宠爱,经常戏弄和伤害大灰。
有一天,马戏团完成表演任务后,在返程的路上,遇到了云豹的攻击。平时喜欢察颜观色的哈巴狗们被吓得魂飞魄散、四下逃逸;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大灰不顾自身的安危挺身而出,用警校学到的本领和云豹展开了殊死搏斗,救下了主人和其它小动物们。
读了这个故事,我想到了我们上学期语文课本上的《落花生》文章中父亲说的一句话: ” 花生虽然不好看,但它很有用。“《狼种》中的大灰就犹如花生一般,容貌虽然丑陋,但是在关键时刻却不怕艰险、奋勇直上,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来帮助他人。《大灰》和《落花生》这两篇文章给我了一个启示:那就是做人,一个人关键是得看他对社会和他人是不是一个有用的人,如果只是一个外表长得好,犹如《狼种》的哈巴狗一般,对他人没有用的人,那也是枉然的。
寒假期间,我去买了一本名叫《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这本书,让我记忆忧心。
本来人们心目中的老鼠是一个人见人恨的“小偷”,有句话叫“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可是自从读了这本书后,让我彻底改变了对老鼠的看法。
这本书写了在德国的一座灰色的大宅中活跃着一群老鼠,每晚灯熄人寝之后,老鼠们便从洞中爬了出来,在各个房间奔跑嬉闹,在厨房和储藏室里大啃大嚼。可是有一天,一只名叫威利巴尔德的超级老鼠在其他帮凶的拥戴下自立为鼠帮的大首领。其种种倒行逆施跟当年法西斯的所作所为如出一辙,但终究未能逃脱覆亡的命运……大首领“把鼠群里的小白鼠莉莉叫白妖精,把它关进了图书馆,并且命令谁也不能去看它。可是莉莉在寂寞与饥饿中学会了阅读,会从一数到一千。拯救了整个鼠群。
文中的莉莉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威利巴尔德把她关进了图书馆,不给它吃饭,不让任何人进来。要是我,我就有死的念头,可莉却坚持了下下来,而且学会了阅读和从一数到一千,一只老鼠竟能学会阅读和和数数,这是所有非人类动物不可能发生的。这便能体现出莉莉的坚韧不拔。我也从中学会了坚强。
还有,有人说”冲动是魔鬼“,可我却认为:在这样的处境中,犹豫是更可怕的魔鬼。如果莉莉早一点向威利巴尔德反抗,那菲列普就不可能失踪,当然世上没有完人,也没有完鼠,莉莉能够有勇气反抗威利巴尔德,已经是非常了不起了。她使我看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勇气。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 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
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 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 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 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 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
如此的惨象,却是血的事实。娄阿甲惨死,你却成了真正的罪人,不,是罪马。
而这一切,却都需要你来偿还,这是你的错么?我也说不清楚,有人说你是无辜的,因为马见到蛇都会很害怕,有人觉得你是一匹罪马,因为你在危急时刻做出了良种马不该做的事。
你——白珊瑚,一匹真正的良种马,正是因为你的身价,你的头脑,你在马群中的地位,才幸免遇难,没有被杀。而你的明智,在文章中却是无处不在。
驯兽员大费周折,才使叛逆的你走向正道,不在绝食、不再有逃跑的念头。
面对主人的死,你,究竟还是选择了逃避。
不多这么说未免有些直观,因为这并不是完全的逃避,对于这样的一匹罪马,这是唯一赎罪的方式。
你首先是将头马的位置让给了挑衅者,那般没骨气的举动,彻底激怒了蓝宝贝。而你,一匹良种马,却为了你最心爱的儿子——蓝宝贝的死敌将蓝宝贝拳脚相加。蓝宝贝疏远了你,你是那么心痛,你心痛是有理由的——为了大全,教训了你的心肝,而你的心,又何尝不在滴血?而蓝宝贝疏远你也是有理由的——从小被你娇生惯养的它,就将胜利、为你出气是,被你这样不明不白的拳打脚踢,这样一匹性子烈的小公马又怎会甘心?
你的那般明智,那般周到,似乎不像是一匹马的所作所为,你将毕生的 精力,都倾注到了主人的身上,现在,娄阿甲没了,化作了一缕烟,悠悠飘散,怎么抓,也抓不住……
你终于离开了,回到了自己主人的故土,看到娄阿甲的碑坟,心又狠狠地痛了痛,作为一匹马,你唯一能做的,便是守墓,最终,将化作一缕烟,无声无息的散去,将成为一把粪土,与娄阿甲永远在一起。
踩蛇马。这个名字,也形容不了,你那颗炽热的心。
苍蝇是个把臭味当做香味来点播的坏家伙!小白兔呢,是个不动脑子的急性子!猪医生是个勇于承担责任的好医生!
通过阅读,我体会到了,做任何事情,特别是自己喜欢的事情,也一定要考虑别人的感受。例如:自私的苍蝇把难闻的烂柿子味赞美得“太香了,太香了,实在是太香了”,可是害得大家连喊“臭死了”,这样的举动要不得!假如我们也犯类似的错误,例如上课大声嬉笑,下课追逐打闹,影响他人学习和安全,那就要不得了!
我喜欢猪医生的热心举动,是他及时为大家减轻了痛苦,虽然在大意中,“没有关掉苍蝇的电台”,“ 苍蝇们大概也救活了”,可是他仍然是好心办事,和“没有脑子”的小兔不一样!动物们纷纷向他道谢,受之无愧呀!为大家排忧解难的猪医生真了不起!
文中的小兔犯下了一个不小的错误,因为急于报复苍蝇,也把“闻众”们害苦了!他的举动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不能只顾一时痛快,而不计后果。这样做事情,往往会适得其反,或者事倍功半。
暑假里,我坚持每天读书、看故事,感受阅读的快乐,既增进了自己的见识,通过思考,还明白了好多道理。我爱读书!
读完憩园,留给我的是一种沉重的气息。是一种对人生的惋惜,对生命的惋惜。事物的发展看似平凡,却怎么也脱不了命运的摆布。憩园里的两家主人,在这里上演的是一曲命运的悲歌。
小说憩园以第一人称我进入憩园的所见所闻所感展开,描述了憩园里前后两家主人的命运,看似不同,却也相同。被同一根命运的绳子所牵引,演绎一场人生的悲剧。是无法摆脱,还是根深蒂固?
杨三爷作为憩园中前主人,几乎已完全被封建社会自身的体制掏空了灵魂。他爱读书,还能作些诗词,但是,不劳而获、衣食无虞的腐朽生活使他失去了对自身命运的审视能力。他一步步地走向堕落的深渊,既无力自拨,也不想自拨。最后只得卖掉憩园,被亲人赶出家门。杨三爷是憩园原先的主人,靠着祖辈遗产过着安闲的日子,吃喝嫖赌,挥霍家产,使家里一日日走入困境。为了钱财,兄弟们商量着要把憩园卖掉,平分祖先遗留的最后家产。此刻的杨老三想要守护这份产业,已经是不可能的了。他的大儿子留学回来,代替了他在卖公馆的合同上签字。几个月后,憩园便有了新主人。杨三爷的所作所为引起了家里人的不满,大儿子恨他,并以极端的方式对待自己的父亲,言语逼人,处处充满着恨意,最终把父亲赶出家门。妻子恨他,无法原谅他背叛自己,纵容自己的儿子如此对待父亲。唯有小儿子,时刻想着父亲的好,时刻想着要照顾父亲,然而他还小,没有强大的力量去做成这件事,最终的结果,也只能是一段悲情的结束。
实际上,《憩园》就是以杨三爷今天的命运隐喻着姚诵诗明天的结局。它让我们看到是,封建社会的剥削体制不仅仅给广大平民百姓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同样也给它自身的利益继承者带来了巨大的灾难。而且,后来的灾难更为可怕,因为它直接消解了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意志,瓦解了人对自身命运的最基本的审度能力,对自我生命的最原始的体察能力,使人的精神和心灵真正地变成了荒漠。这里,巴金从人物命运入手,以一种互为印证的叙事手段,使我们看到被奢靡的物质外表所拥裹的精神深处的颓败情形,体现了作家对腐朽文化无法改变的悲悯。
憩园里上演了两家主人的不幸,享受荣华富贵,带来的只是一次次悲惨的命运。贪图安乐,是以生命付出代价。憩园里笼罩着悲哀的气氛。纵使有美丽的庭院,纵使有安宁的环境,也不能让人走出悲哀的命运。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第一感觉就是,它比《我不是李白》好看得多得多了!不愧是国家话剧院的。
有一个场景我特别有感触,那就是当白玫瑰与佟振宝在电梯下相见,没有太多言语,一句“那……我们回家吧”让我的心顿时柔软了……也许曾经,彼此都背叛过对方,但是,十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几个星期几个月说变就变的。红玫瑰能带给你一时的激 情,是的,每个人也许都会有过这样的冲动,但是,激 情过后总会付出代价,而家庭,永远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你累了倦了可以休息的地方。夫 妻之间的感情总是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当中巩固起来,不是说散就能散的。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时的情 欲,但是你不能把它当成是爱情,或者,是现实的爱情。若是真的爱情吧,你又能怎样?你有老婆孩子,你有责任,你能弃之于不顾?最初一旦选定了对方,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
“要是我能不爱你,那该有多好!”好感叹这样的话,如果我可以不爱你,也许我就不会为你伤心难过。因为爱你,所以期待,因为期待,所以失望,因为失望,所以痛苦……有时候回想大学四年,我都做了些什么?除了必须待在教室里上课的时间,除了为考证而奔波忙碌的时光,除了在大一大二时参加过的一些活动,除了待在寝室的时间,剩下的,都是关于你的记忆。有时在想,如此把时间精力感情投入在一个现在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做出过什么成绩,未来还很渺茫的男人身上,你值得吗?可是放手又谈何容易。付出的感情,太多,太深,已经要不回来了……所以我只能期待,期待这个男人能出点什么,让我增添一点未来的信心,尽管现在的他对我的态度比以前好了,温柔了也体谅了,可是真的,我要的远远不止这些,这些是作为男朋友应该做到的,难道不是么?
也许是我的要求多了,可我除了期待这些,我能做什么,我现在连自己的将来都搞不定,我能帮助他什么呢?只能说一些鼓励的话,做一些女 生应该做的事情。未来是要靠自己抓去的,作为一个男的,应该知道如何去做,去争取,为了两个人的将来知道付出,知道踏踏实实地去努力。一个男人,如果能够静得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成功。
我一直期待着我的男人能够在不远的将来,带着一种努力过后的喜悦,抱着我,轻轻地告诉我:宝贝,我做到了!
文章讲的是主人公叶藏的故事。曾经,他是一个自闭的孩子,总是喜欢迎合别人,通过搞笑的方式让身周围的人欢乐,在读了中学后,父亲把他接到东京去读高中,在高中认识了绝木,一个跟他性格很像的混混,在绝木身上,他学会了吃喝嫖赌,后来还因为殉情与父亲决裂,殉情后父亲不再给叶藏寄钱,失去经济支柱的叶藏,深刻的体会到了钱断情亦断的人间冷暖,并由此沉沦。
读完这篇小说,我第一的感受是:其中的主人公看似一个三观不正的混混,实则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从他小时候说起,他活着就是为了别人,他极尽一切的搞怪,仅仅是为了博身边人一笑,但从他的行为中,我看出了他的恐惧,那种时刻得不到认可的恐惧,就如同鲁迅先生狂人日记中的主人公一样认为周围的人,是吃人的野蛮人;不过细细品味,我倒觉得,主人公是一个追求“真”的人,追求一种狭隘的“真”,他认为周围人做的一切都是虚假,你对他们真,他们对你反而有很大的看法,甚至排挤你,而如果你对他们假,他们反倒会哈哈大笑,无比快乐。他定义的“人”终究是要成为人们满意的“人”如若不然他们便会视你为垃圾,使你受尽折磨,而他正因如此便失去了自我。不过他忽略了一点,就是人性的善和美,亲人对他的爱都是纯粹的亲情,但在他的眼里,却成了虚伪的。所以当父亲问,他要什么礼物的时候,他并不想满足父亲这种虚伪的满足,于是就拒绝了父亲对他的好意,其实父亲那并非是为了寻求虚伪的满足感,那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美好和温暖的亲情。
叶藏还是个懦夫,他不敢接受现实,只会通过嗜酒抽烟和使用药物来麻痹自己,逃避现实,当他因殉情自杀父亲不再跟他汇钱后,他开始一蹶不振,过起了无业游民的堕落生活,感觉全世界都抛弃了他。
人世间本来充满了美好的东西,但他却不曾拥抱它,而是去以狭隘的眼光去判断它,曲解他,那只是会让你沉沦。
暑假我读了珠格利特·彼得森·哈迪科丝的《和时间赛跑》这本书。刚开始看的时候心中有个疑问,这个故事和时间赛跑有什么关系呢?当我看完后,明白了杰茜和她父母住在克林夫顿。村里突然发生白喉,村里的孩子命悬一线,母亲派杰茜到外界寻求帮助,她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终于寻找到了帮助。我终于明白了杰茜抓紧时间去救治村里的孩子,她觉得人命关天,如果浪费一丝时间别的孩子就会有生命危险,所以说和时间赛跑。就像红军要飞渡金沙江,夜以继日地行军,其目的就是争取时间,夺取胜利。可见时间是多么重要,这关系这祖国的生死存亡。
时间非常宝贵,要好好珍惜,不能白白浪费掉。每个人的时间都是平等的,有的人用来浪费,有的人用来珍惜。时间像一个精灵,你听不到它,看不到它,摸不到它,而它还能从你身边溜走,逃过。时间是吝啬的,也是慷慨的。勤奋的人是时间的主人,懒惰的人是时间的奴隶,我为爱因斯坦争分夺秒、善于学习、勤于思考深深感动。我对王冤孜孜不倦利用点点滴滴勤学苦练的毅志由衷地敬佩。使我更懂得珍惜时间。所以我们要做个能抓住时间并刻苦学习的人,才能成为有用的人。不能在等待“明日”的蹉跎中,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读张爱玲 《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几天,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不免有些小小的感慨。
张爱玲,民国女作家,善于描绘灰暗的闺房,善于捕捉人情冷暖,善用贴切 的语言描写人物内心的暗涌, 用她独有的犀利的洞察力将她笔下的人物描写得细致入微。
老实说,刚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 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会给我一种压 抑沉闷的感觉,让我透不过气,但又不可否认,黯淡隐秘的人性心理,在她笔下 都能让我们看到实质, 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 却让我们有着刻骨铭心的感 触。让我觉得,只有文字在她的笔下,才真正的有了生命,直钻进你的心里去。
最初听到的她的一篇小说,莫过于是《红玫瑰与白玫瑰》 ,其中最经典的一 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吧,不然何来经典,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 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 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他赤手空拳打出了天下,一切如愿以尝,后半辈子卻蓦然发现,原来他从沒有真 正活过。对于振保,我认为可以理解却不能原谅,这样的男人爱的太自私也太虚 伪,他娶烟鹂,于是烟鹂就成了他的看到的蚊子血和饭粘子,他再遇到娇蕊时在 公车上哭了起来, 哭什么呢, 是在后悔以前的选择?还是后悔曾经不懂的珍惜? 这大概只有他自己才最清楚。
如果娇蕊当初和他在一起或许也要成为蚊子血和饭 粘子的话, 那么这样的男人还值得被爱着么?永远都在后悔和遗憾得不到的,麻 木冷漠就在眼前的,真是讽刺,这真是一个笑话。
或许, 爱情就是一个巨大的弥盖人心的童话, 是一个个并不壮烈也并不美丽 的悲伤的故事。就像被娶回家的玫瑰早已经枯萎了,变了样;而没得到的玫瑰却 永远在心口绽放。
陈奕迅的歌中不也是唱出了这种无奈么。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评语:文章的结构简洁合理,小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把读与感联系紧密,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
《狼国女王》作者沈石溪,原名沈一鸣。这是一本长篇动物小说,主要讲述了雌狼“紫葡萄”当上狼王的传奇故事,但是我更喜欢作者说的一段话:女性虽然外表看起来柔美娇弱,但却有一种强大的力量,那就是母性的力量。母性,孕育生命,滋润心灵,塑造灵魂,母性的仁爱慈祥更是一种能改变人生的伟大力量,这就是母爱。
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爱的力量原来那么强大。狼王盔盔因为儿女才去虎口夺食,因此不幸身亡。老母狼朵朵因整个狼群才不幸葬身猎狗的肚子里。雌狼踢踢和雄狼黑三因六只小狼崽也不幸身亡。这不是爱,是什么?这时的我才明白,爱是什么东西都换不来的。
我想,每个人都有妈妈,我也有一个那么爱我的妈妈,就像紫葡萄一样,她总是把最好的给她的狼宝宝们,用自己的生命保护着她的宝宝们。我的妈妈也是这样,我想天下所有的妈妈也都是这样的。她们不计回报地养育我们,教导我们,陪伴我们快乐地成长。从一个那么小的婴儿到会跑会跳的快乐的小朋友,再到长大成人,妈妈付出了很多很多。她总是怕我们不快乐,所以尽量抽时间陪着我们,总是担心我们身体不够强壮,所以还要经常督促我们锻炼身体,总是担心晚上睡觉着凉,不知道要起来几次为我们盖好被子……
我们在一天天长大,妈妈却在一天天变老,这就是妈妈,这就是母爱,她们用自己的生命养育着我们的生命,她们陪伴着我们健康成长,却也陪伴着自己慢慢变老。
我们要好好珍惜这份爱,好好的,不让父母操心,这,也是爱,是我们对妈妈的爱!
这本书充满了爱,我也希望这个世界充满爱!
最近,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山居岁月》,读了这本书,我引发了一阵思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主人公山姆逆向思考,在获得父母的同意下,带着最简单的野外生工具,离开了纽约这个大都市,回到曾祖父荒废的克斯奇山农场,尝试独立的野外生活,在几年后,家人因为不放心他,于是来到森林里和他一起住在了森林里。
相信许多小孩都有过离家出走的念头,但仅仅只是念头。也许有的孩子真独自走出过家门,不过,他们只是离家那么一两个小时,或去网吧、车站、公园等地方。最实际的问题是:离家后如何生存?找什么工作?住在哪儿?吃什么?一般来说,离家出走的孩子都是跑了再说,不会考虑太多。但无论如何,大多数出走的孩子一般都想往大城市生活吧。在我看来,故事中的主人公小山姆却有着聪明的头脑和坚强的意志力来值得我们去学习去挖掘,虽然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但我们女孩子要想拥有独立自强的性格,就得学学小山姆的这种大无畏的冒险精神。这更证明了学会生存,学会坚强,学会敢于面对困难等男孩成长必须具有的能力是多么的重要。
读完了着本书,我感慨万千,想到小山姆自己烧东西吃的时候,真是有些可笑,想到小山姆与动物决斗时,那场面真是触动人心,想到小山姆与家人团聚时,真是让人感到无比的幸福快乐……虽然我已读完此书,但还想再读一遍,因为他的风格清新,让人回味无穷。
最近,我读了《金色的鱼钩》这篇课文,他让我思绪万千、受益匪浅,也令我感慨!
这篇课文讲了红四方面军长征的途中,一位炊事班长牢记指导员的嘱托,尽心尽力照顾三个生病的小战士穿过草地,最后自己牺牲的感人故事。当我读到他已经奄奄一息,他还要关心照顾那几个小同志这个片段时,我不禁热泪盈眶,他都快去世了,还要照顾别人,这是多么伟大啊他舍己为人、忠于革命的良好品质都值得我们学习。
老班长为了国家的繁荣强盛,竞不惜一切代价去拼博,去奋斗!他宁愿自己受苦受累、经受风吹雨打,都已饱经风霜,也要照顾好几位小同志,也不向困难低头!要知道,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正缺这样舍己为人的人,是无数个这样坚强不屈、顶天立地、傲霜欺雪的中国人而骄傲!
老班长,我想对您说,您真的是太伟大了,您的这些良好品质无不让我惭愧。我每次吃饭时,总会剩一些米饭掉一地。更重要的,我不懂得分享,不时拿到一个东西就会占为己有,对它的主人也不管不问。想到这些,我觉得您和我真是天壤之别啊!因此,我要向您学习,以后再也不会犯一些低级错误!
老班长,我要像您致敬!从您这些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中,我得出一个结论:无论在哪一个世纪,哪一个时间,舍己为人、忠于革命这样良好品质一定会经久不衰,永垂不朽的!
这段时间,我看了曹文轩的《细米》,看了一半后,我沉浸在稻香渡那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合理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和袅袅的吹烟里。
有一天,苏州城派来一批女知青,其中,有一个叫梅纹的被分到细米家,梅纹是一位雕刻家的女儿,而细米是一个顽皮的乡野男孩,
细米的妈妈总是报怨说:“这孩子,总是东刻刻西刻刻,家里已经被他刻得没一处好地方!”,并且也经常因此挨打,梅纹却不这么想,她看了细米刻的东西,觉得细米天生就有雕刻的天赋,就送了一盒雕刻工具给细米,然后教细米正确的刀法,什么时候用哪一个刀,怎样选择雕刻用的木料,教他观察身边事物细微的变化,使细米的雕刻越来越栩栩如生。后来,梅纹当了稻香渡中学初二的班主任,还担任初一、初二、初三的美术老师,梅纹带的班考试考得很差,但梅纹并没有放弃,每天晚上去学生家辅导功课,经过她和同学们的共同努力,她带领的班级一下子升到了全校正数第二名,和我们班很像呢!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如果你学习很差的话,就要像梅纹那样
不懈努力,就一定会有收获。
看完这本书,我不由的想起我自己,从三年级开始,我的数学成绩经常考70—80分,有时还有60分,每次一拿到试卷,我就会
心跳加速,而且,很害怕听到妈妈说我考试这么差,然后,又这个题不应该错,那个题不应该错,越是这样,我对数学的兴趣越提不起来,但是,妈妈并没有放弃,为了激发我对数学的兴趣,妈妈找
来一些数学游戏和我玩,慢慢地我的数学成绩有所提高,四年级上
学期的期末考试超过了90分,当时,我心里很美!这时,妈妈的唠
叨神功又来了,“我都说了只要你努力,成绩肯定会上去的嘛!”我和细米一样幸福,我有一个了解并肯定我的好妈妈,细米也有一个时时刻刻鼓励他的好姐姐,好老师。
《细米》这本书我很喜欢,不仅内容很贴近我们的生活,而且,
词语也用得惟妙惟肖,把一幅幅美丽的田园风景呈现在我们面前,令人神往,让我爱不释手。
最近用了几天时间看了《威尼斯商人》这本著作,它是由莎士比亚所写,内容其实也很简单:巴萨尼奥是一个典型的情人,他不可救药地爱上了美丽的鲍西娅。为了赢得她的欢心,他必须拥有一笔财富;还必须解决鲍西娅父亲为求婚者设下的难题。
巴萨尼奥要娶鲍西娅为妻,可他身无分文与长处,只能向安东尼奥求助。安东尼奥是一位成功的威尼斯商人,拥有一支大船队,但在当时资金已经用在了船队上。为了帮老友达成心愿,安东尼奥只好向死对头夏洛克借贷。夏洛克是一个犹太人,靠放高利贷收取高额利息为生,在这座城市很不受欢迎。
安东尼奥看不惯夏洛克,经常严厉谴责他所放高利贷的罪行。夏洛克一直对安东尼奥怀恨在心,他干脆地答应了安东尼奥的借贷,但要求签署一份合同,如果安东尼奥不能如期还款,就必须割下身上的一磅肉。
安东尼奥坚信老友会如期归还,便签下了合同。于是,巴萨尼奥带着巨款,赴贝尔蒙多,向鲍西娅求婚。可是巴萨尼奥没有想到,鲍西娅身边又出现了情敌纳里萨,他不仅身世显赫还富甲一方,随时可能解决难题。
与此同时,安东尼奥的船队空手而归。夏洛克的女儿杰茜卡也带着大量钱财,和巴萨尼奥的朋友罗兰佐私奔了。夏洛克恼羞成怒,对安东尼奥步步紧逼。听说老友危急处境,巴萨尼奥离开贝尔蒙多,返家寻找办法。
就在巴萨尼奥赶回来之前,安东尼奥的合同已经到期,夏洛克要求他履行诺言,割下一磅肉,两人为此闹上法庭。在法庭上,夏洛克要求他和安东尼奥的合同能够履行。鲍西亚假扮律师,同意夏洛克按照契约规定割下安东尼奥的一磅肉,但必须严格按照契约执行,就是不能多割也不能少割,不能流一滴血,也不能因此伤害性命。这样使夏洛克无处可行。就这样,鲍西亚巧妙地挽救了安东尼奥的性命。最后,真相大白,安东尼奥重新得到了自己的财产。
其实这本书的道理也很简单,反映的除了是世人对金钱的看法,更是对一切事物的看法。这本书中的,巴萨尼奥求婚这件事告诉了我一个道理:我们看人看物不只要看外表,还要看内心:虽然铅箱子并不值钱,但上面的字条却表达了一个男人所应该做到的,所以巴萨尼奥才能娶到鲍西娅;而其他求婚者却只看见了金箱子的价值,所以才得不到鲍西娅。
大家千万要记住:我们看人看物不只要看外表,还要看内心;只有内心美才是真正的美!
最近公司向我们推荐了一本新书,名为《经营的本质》,读过以后感到又说受益,明白了一些道理,得到了一些启示,这是一本对大家都有现实指导意义的好书。接下来就谈谈我的几点收获。
启示一、对于“经营”这个词,在经济在理解上是模糊的,往往就认为经营就是经济。通过阅读本书才了解了他们之间的区别:“经济”就是用有限的资源去满足人们无限的需求,这是经济学根本无法完成的任务。而经营与经济最大的差异在于,经营是用有限的资源,创造一个尽可能大的附加价值,再用附加价值来满足人们无限的需求。也就是说,经营较之经济会创造出更大的价值,这就是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
启示二、满足客户需求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元素之一,究其本质而言,企业应当贴近客户,应该满足客户的需求。因为真正影响企业持续成功发展的主要重心不是公司的战略目标,也不是发展战略和运营管理的流程,而是专注集中焦点于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力量,正如书中所提到的“客户价值”不是一个概念,而是一种战略思想,是一种准则,这个准则和思维用另外一种方式表示就是“以顾客为中心”。用几十年的发展时间也可以证实只一点是对的,我们正是坚持了以客户为中心,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才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和支持,才有了如今的持续向前发展的。
启示三、优质服务是企业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是企业寻求营销创新的一个有效方法。很多企业以服务取胜,获得了非常好的效果。适当的实施服务战略可以带来更大的利润,就目前的码头而言,尤其重视开展优质服务工作,视优质服务工作为生命线,努力提高服务工作质量,提高可和满意度,才拥有了大批的辛劳客户,进而增加了货流、增长了收入,提高了经营成果—利润。为公司的发展注入了活力,视线里优质服务工作带来的价值。
启示四、创新是永恒的话题。“所谓的创新,就是将远见、知识和冒险精神转化为财富的能力。所谓创业,就是把创新放在一个组织中。重复这两个词的内在含义,就是要表达这样一个想法,面对不确定性持续的创新与创业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必要的途径。”纵观市场中卓越的企业,一点会看到这些企业创新与创业的努力和成效。所以无论在任何环境、任何年代,只要持续创新和创业,就一定会取得令人意想不到的成功,具有创新与创业能力的企业,是不会受到环境约束的。由此可见创新工作对于企业的重要性。
最后,我感到作为公司的一名青年员工任重道远。一定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提高自己的服务意识,力求满足每一名客户的需求,使自己的工作既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也能够给企业创造价值,为港口事业的兴旺发达,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寒冷的冬天从北方来到了狐狸母子居住的森林。天气很冷小狐狸玩雪把手冻僵了,狐狸妈妈非常心疼。晚上狐狸妈妈就带小狐狸到镇上去买手套。可是走了一会,狐狸妈妈却怎么也迈不动步子了,因为他觉得人是非常可怕的。没办法就只得让小狐狸自己去买手套,为了不让人类伤害小狐狸,狐狸妈妈把小狐狸的一只手变成了小孩的手。狐狸妈妈告诉小狐狸要伸人的手。可是小狐狸伸错了手。但是,善良的老板没有害小狐狸,而是照样把手套卖给了小狐狸。在回来的路上小狐狸看到了人类妈妈很慈祥,也很爱自己的宝宝。这让小狐狸觉得人类也并不是很可怕。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还感受到了狐狸妈妈对小狐狸的爱。我觉得小狐狸是个勇敢的孩子,面对妈妈的考验没有退缩,靠自己的勇气去认识外面的世界,让它知道人类和小动物是可以友好相处的。我要向小狐狸学习,做一个自强,自立的好孩子。要关爱妈妈,老师和同学,还要爱护小动物。
习惯与惰性常常让人不愿意去改变,对变化的恐惧让人不愿意去接受变化,一厢情愿的以为奶酪会回来的
对事对物:居安思危,先发制人,以变制变。我宁可相信当我们开始尝试改变的时候我们失去的只是暂时的安逸与稳定,会有更大更好的奶酪在等着我们。不是非要等到上帝为我们关闭一扇门的时候才去寻找那扇窗的。学会自嘲,不断的否定自己,否定过去,开启属于自己的那扇窗。
对人对情:周遭人事的更替往往是因为一些客观因素。而一些感情的破裂却往往是由于我们对对方的认知一直停留在过去。没有意识到潜移默化般的变化,日积月累,奶酪就变质了。人总是随着年龄环境不断变化的,对待感情,每一天都重新认识对方,保持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新鲜感。随着变化改变我们的行为方式去适应这种变化。亲情如是,爱情,友情亦如是。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照旧"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门。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 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假如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挑选做一颗朱砂痣。
今天我读了《卧薪尝胆》这篇文章,感触很深。我对掉以轻心的夫差感到气愤,对忍辱负重的勾践感到佩服,也为遭人陷害的伍子胥感到无奈。
我为夫差气愤,他虽然经过了十年奋斗,却前功尽弃,听信了奸臣之言,不但杀父之仇未报,还糊涂的对勾践一步步放宽,最后竟将勾践放回了国。这明显已是放虎归山了。自古有一句名言:对敌人善良,就是对自己残忍。这样一来,忍辱多年的勾践终于能血耻了,他秘密训练军队,不断增强国力。最后,勾践强大了,消灭了吴国。
我佩服勾践,他虽然和吴国结下了不共戴天之仇,但最后还是聪明地买通了吴国的大臣,靠着坚定的信念获得了最后的胜利。这件事还是伯懿惹的祸。从古到今,战争中最可怕的不是面对强大的敌人和软弱的战友,而是军队中有狡诈的两面派。古代忠臣大多数都是被奸臣害死的,例如抗金英雄岳飞和反秦时期的陈胜……
我为伍子胥感动无奈,伍子胥是一个令人佩服、满腹经纶、名留千古的人。他才华横溢,本应为吴国打下整个天下,成为霸主,但是,因为伯懿的出卖和夫差的固执,没有消灭越国,真是让人感到不甘心。而且最后,还被夫差赐死,真是让人感到哀伤。本应强大的吴国就这样毁灭了。
一个国家的领袖,不但要爱护忠心耿耿的忠臣,更重要的是千万不能听信奸臣之言,否则这个国家就有可能会灭亡。
晚上,妈妈给我看了一部电影:《查理与巧克力工厂》。巧克力工厂?我感到很奇怪,于是带着这个疑问去看电影了。
电影的主人公是一个叫查理的小男孩,在他家附近,有一座巧克力工厂,专门生产巧克力。一天,工厂的主人威利旺卡宣布说,他将邀请五个小朋友去参观他的巧克力工厂,这五个人要去商店买巧克力,如果在巧克力的包装袋里发现一张金奖卷就可以去参观。一听到这个消息,全城的小朋友立刻争先恐后地跑向巧克力店,去试试自己的运气了。
过了几天,五个小朋友是谁都选出来了,查理也在其中。他们便跟随着威利旺卡去参观巧克力工厂了。在那里,他们首先看到了一幅最美妙的画面,有绿草、各种颜色的南瓜、树上还长着棒棒糖,还有香气扑鼻的巧克力瀑布。更让我不可思议的是,这些东西居然都能吃!太妙了!但不幸的是,有一个小朋友因为贪吃而掉进了巧克力湖里,然后被一根管子吸进去。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然后,他们又去坐龙头船。船是由一群穿着蓝色衣服的小人划的,一会儿驶的飞快,一会儿又很慢。接着,他们还去了发明室、松鼠表演场、电视房、玻璃电梯等地方,每一个地方都发生了让人捧腹大笑的事情。在发明室参观的时候,一个女孩因吃了还没加工完整的泡泡糖而膨胀的越来越大,最后变成了一颗大蓝莓;在松鼠表演场看表演时,另一个女孩因为喜欢松鼠,而爸爸不给买,她独自走下楼梯准备选一只松鼠,结果被松鼠推到了垃圾箱里;在电视房,一个男孩看见巧克力能通过电视转移到另一边时,就突发奇想自己也去试一试,结果变得小得不能再小了。
当然,剩下的胜利者就是查理了。威利旺卡给了他一个最最意想不到的奖品:整座巧克力工厂。查理问:“我可以带上我的父母一起去吗?”威利旺卡说,这需要查理一个人管理,他不能再见到自己的亲人。没想到,查理竟然拒绝了,并说:“我不能抛弃自己的家人,即使给我再多的巧克力也没用。”
这句话把我深深感动了。是的,自己的家人怎么能抛弃呢?再说,家人是时时刻刻在爱着我们的,我们不能因为一个诱惑而离开家人。我们就像刚出世的小鸟,没有妈妈的哺育,就不能展翅翱翔。所以,请天下所有的孩子都敬爱自己的父母吧!亲情永远是我们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
哈利·波特!就是那个谁谁写的大魔法师哈利·波特吗!瞧见这个题目,你一定有很多感想,而这个故事,却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神奇。
哈利·波特是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一年级的学生。他原先是在他的姨父费农·徳思礼家受着冷酷、仆人般的待遇,因为徳思礼一家让他干着干那,还常常填饱不饱肚子,而哈利的“房间”则是一个靠近厨房的破破烂烂的碗柜。直到一天,一只猫头鹰给哈利送信来,说要是送他去魔法学院里面读书,这让哈利兴奋不已。在学院,他知道了自己不平凡的身世,从他已故父亲那继承了一件隐身衣,还骑着光轮20xx的飞行扫帚打魁地奇。哈利并不是不在学院里惹是生非的,还冒着被学院开除的可能——晚上经常不睡觉,而是在格兰芬多学院里闲逛。也常常被巡逻的费尔奇与他的洛丽丝夫人【猫】抓住、然后囚禁。而哈利的出名也不是浪得虚名的,他发现,教魔药课的老师斯内普与杀害他父母的凶手伏地魔有瓜葛,结果不是,确是一个看上去为人正直的结结巴巴的奇洛教授,他帮助伏地魔得到传说中的魔法石,可是哈利挺身而出,冒着生命危险夺回了魔法石……
看到这里,我把眼睛瞪得更大了,我敬佩哈利这种“违反校规”和奋不顾身的精神,哈利是因为在伏地魔手下大难不死而在魔法世界里出名的吗?!不!不是!她是靠着自己超人的本领和令人敬畏的精神而出名!哈利·波特虽然在魔法学院里常常违反校规,被麦格教授抓起来禁闭,还要冒着被开除的可能,可他不怕,披着隐身衣去图书馆禁书室里偷看资料,在圣诞节那天对付了一巨怪,跟踪斯内普老师寻找线索,还在一个地方发现了一面魔镜,这些,是一年级新生可以做到的吗?不!不是!哈利·波特也不是因为在伏地魔手下大难不死而出名,他陪同着他的伙伴罗恩和赫敏探索着魔法石的奥秘,又一次还让格兰芬多学院丢失了一百五十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分为四个学院,其中一个是格兰芬多,而哈利就是在格兰芬多】,我敬佩哈利的精神与勇敢,他不但让他们学校获得了第一名,还解开了魔法石的奥秘。
我读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安妮长着一头红色的头发,是一个脸上有雀斑总是喋喋不休说个不停的善良爱幻想的小女孩。
她的遭遇很不幸三个月的时候她的妈妈就得热病死了。四天以后她的爸爸也死了。虽然这样,她并没有成为一个性格孤僻的人,而是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好奇心。安妮11岁时被马修和玛瑞拉收养,来到了美丽的绿山墙。
在安妮眼里,绿山墙的窗外开满白花的樱桃树是“白雪皇后”,想象着“闹鬼的森林”把自己吓得魂飞魄散,把葡萄酒当成紫莓甜酒,害的好友戴安娜醉的东倒西歪。
安妮这种乐观向上、追求幸福、渴望美好的性格,造就了她以后人生的快乐!安妮很聪明,学习非常好,经常全班考第一,安妮也很孝顺,有一次,她为了照顾玛瑞拉而不去雷德蒙拿奖学金。最后他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奎因学院。
我喜欢安妮,我也要乐观,努力,好好学习。
桐华的大部分小说曾经伴随我那青葱岁月和懵懂无知的打工年华。不过让桐华一炮而红的应该还是非《步步惊心》莫属。如果要问在那么多的作者当中,为何偏偏钟情于她?也许就是折服在她对于人物内心描写非常细致,笔风非常的成熟细腻,虽然言爱,可是结局更接地气,她把现实的无奈描写的淋漓尽致,但更多的是过程的描述触动人心,我想这才是桐华所有小说的魅力所在,并且经久不衰,让我们这些脑残粉能够在看到写有她大名的著作就毫不犹豫的选择去看。譬如《那些我们回不去的年少时光》小波听说罗琦琦高考状元去看榜,明明就是简单的描述,可是桐华就是有那个魔力让你跟着情节自动代入角色,随着他们的心境起伏。而在《被时光掩埋的秘密》苏蔓对宋翊的执着,也在桐华的笔下,让我忍不住对苏蔓产生了心疼的感觉。不可否认,桐华在这块真的是相当娴熟的写法。
所以这次的《那片星空那片海》,我一看到是桐华的大作,毫不考虑的选择了。只是看完之后却略显失望。。。。也许桐华希望能够摆脱《来自星星的你》里的那种不同感觉,所以加入神话部分,让男主的鲛人身份带有梦幻童话色彩,可惜不知道是该说因为她实在太忙,精力有限,还是说其他原因,反而觉得整本书没有了以前那种深度的人物内心描写,更多是放在情节上面的推敲,虽然这样一来可能会更符合电视剧的需要。或许真的是受到她现在工作(电视剧制作人)的影响?哎╮(╯▽╰)╭,已经不得而知了。。。。
当然不可否认这本书还是有它出彩的地方,首先封面的设计确实很有梦幻感觉,切合此书的宣传理念,而书中,在描写小螺和吴居蓝的相处,他们的恋爱场景,那些对话以及小螺的坚持,还是能够让我们对于爱情心生美好的幻想。而当吴居蓝终于确定了和小螺的恋人关系时,送给小螺那首纪伯伦的《论爱》,真心觉得吴居蓝还是比较浪漫的主哈。
虽然最后的最后,结局还是有点悲情色彩,而作者也没有很明确的讲明,因为灵珠在小螺身上,所以吴居蓝可能无法再像以前活上千万年。不过两人总算还是结婚了,并且小螺还问了violet问了关于男人鱼的童话故事里,agnete为金发人鱼生了孩子,是否是真的。Violet告诉小螺是真的,这一切应该告诉我们还好,能算是个好结局吧。
所以这是桐华大大打算改编成电视剧的剧本吗?如果是,我只能呵呵了。
文/胡子昂
在智者的领域中,天才站在左,疯子站在右,那中间是谁呢?——题记
周末两天,恰好时间充足,我便乘此机会读完了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这本书,这是一本精神病人访谈手记(我可从未听说过这类书籍)。作者高铭用了四年时间,接触了数百名“非常态人类”才完成这本着作。
书中讲述了作者与多位精神病人接触的经历,每一个故事都简单明了,又扑朔迷离。总而言之,它们(故事)清楚到让人感觉身临其境,以致于更加迷雾重重。在他(作者)所接触到的患者中,有研究哲学、心理学、人体、生物学、宗教(主要是佛教)、量子物理学、符号学、玛雅文明的各种各样的人,还有一些多重人格者,“永生者”,“小说”家以及俱怕梦境、细菌甚至是月亮的人。作者的写作水平很不一般,他将每个人物的形象、性格和已知的内心世界刻画得栩栩如生,仿佛他们就在你眼前与你交谈。由此可见,作者在收集素材与写作上下了很大功夫,才让我们读者阅读时体会到了一种特别的乐趣。
×完书之后,多数患者给我留下的深刻印象是:知识渊博,机智过人。他们中间相当一部分具备了天才所具备的天资,可谓天赋异禀。然而,过人的天赋与他们极端的思想所结合之后,所诞生的便是一个畸形(心理上)天才——疯子。例如:有位少年因研究量子物理学太过痴迷,结果渐渐产生了幻觉(也许他所说的东西真实存在,但我们无法看见,目前的科学也无法解释),最后进了精神病院治疗。还有一位公务员,为了研究玛雅文明及其预言,不惜辞去工作,将全部精力投入研究,时间长了后精神开始出现异常,终于被判定为精神病人。但是,不管怎样,他们的智慧与能力不可否认,尽管在我们眼中他们是“非常态人类”,但这或许是因为他们了解了一些我们所不知的事物,让我们误认为他们有“问题”。因此,疯子即是超能智者,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天才。
尽管疯子的智慧超于常人,但由于他们思维方式不同常人,甚至会产生危害,所以总要被关在铁门与铁窗的后面,与囚犯无差。然而一些天才有时也会透露出疯子的影子。如果说疯子是另一种天才,那么天才就是没被关起来的疯子。因此,这让我不禁联想到了一个词——中庸。所谓中庸,就是中正和永恒持久,这是一种为人之道,处世哲学。中庸的智慧,不仅利于人际关系的建立与发展(这恰好填补了精神病人不善于打交道的短处),也是在做人做事上实用的学问。学习中庸,可以让你受益终生,也许中庸之道不能让你成为最聪明的人,但它可以让你成为人际关系最好、为人处事精明的人才,而这样的人才,恰好介于疯子与天才之间。所以,我希望我自己和所有正在努力的人,一定要学会中庸,切不可走两个极端,否则你不是名垂千古便是一事无成,这样对人而言精神压力不是太大了吗?与其这样,不如学习中庸,让自己感受到生活中的乐趣。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成为人才),我将会继续努力,决不偏左或右,笔直地走下去。
天才与疯子并排站着,中间有条粗线将他们一分为二,而人才便站在这条线上。
一直觉得,张爱玲笔下的文字是活的,人物、景象都是动的,一句话便是一段光影,一个故事便是一部影片。
读《金锁记》,脑海中不断展现的,也是一幕幕文字生成的影像,或闹或静,或怒或欢,活动着的人,变化着的物,让人恨意中带了莫名的无奈,莫名的悲凉。
故事开始于旧上海一个平凡的月光下。这回忆中的月亮是感性的,再好也不免带点凄凉。
作者用笔尖将月光穿过眼前,透过夜空的云雾,引向三十年前的姜公馆,引向三十年前的那群人,那些物。于是画面活动了。
随着作者插着翅膀的笔,一场悲喜剧便悄然开演了。
深夜,公馆丫鬟小双, 凤箫 道出了公馆里是是非非的大概。这时的姜家正是鼎盛时期,家里有几个兄妹,三位媳妇儿,还有一位老太太。
这天一大早,媳妇儿婆子便在老太太那里热闹开了,瘫痪在床的二少爷的夫人,二奶奶曹七巧出场了,她与各人七嘴八舌,你来我往,她的话句句可气又可笑,心态扭曲、贪婪粗鲁的性格状态尽显。她谄媚长辈,挤兑兄嫂,排挤娘家人,处处计较,待人刻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过来也一样,她也是个可悲的人物,让人同情可怜。
短短几幕,七巧表现出了她各种变态心理:首先在老太太面前给云泽胡乱说媒,得罪云泽,引得众人讨厌,自讨没趣儿。后来又与小叔调情,调情未果又百般诉苦,最终引诱不成。最后,面对自己的哥哥嫂嫂,尽情地发泄着自己的幽愤,那股泼辣,对金钱的贪欲劲儿更是展露无遗。
就这样,忍受着丈夫“死去”肉体的气味,曹七巧紧皱着眉,一天天过着日子。
画面模糊恍惚。再次明晰时,已经呈现另一番景象了。
窗外的翠竹帘子退色了,屋内镜子里的人已老了十年,还多了一副遗像,览遍屋内各处,便知世事变迁。镜头放大屋内的人,便知晓物是人非。
如今的曹七巧成了寡妇,身边只剩一对儿女。
不久后,所有人都到齐,等待着 九老太爷 来给他们分家。呼啸的风声,肃静的堂屋,为了金银,一场闹剧上演了,当然主角还是曹七巧。
分家后,经过曹七巧与小叔 季泽 的情爱纠结的对话,接着又是一场双方为了金钱撕破脸的较量,此处语言、动作、情绪从文字里抽出,勾勒,浮现,便成了丝丝入扣的画面,有了活动明快的影像。
七巧的俩孩子长白和长安已长大成人,然而在这位母亲的毒害下,俩人的命运都是悲哀的。
最后一幕:昏暗的灯光下,“七巧似睡非睡的横在烟铺上”,弥留之际,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画面转换,一个年轻姑娘 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 去了。 七巧这样回忆着,幻想着······这时,镜头定格在她苍老的脸上,一边脸颊流下的眼泪渐渐干了。
于是,三十年前的月亮随着幕布缓缓落下了。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内容,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爱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同类型的女人,这样不同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择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同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么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己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 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可以到国外读书,可以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可以跟自己心中属意的人在一起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应该的不是找到教会自己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