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精选25篇)
我是在一个闲暇的下午,将《麦田里的守望者》看完的。
初读时大为不解,它颠覆了我对名著和经典的印象。在我想来,这样一部名盛不衰的作品,这样一本描写青少年生活的经典,大概写的是那些朦胧或者是悲伤的故事吧。而语言即便不是字字珠玑,也是优美动人的吧。
然而,它却直白,粗俗。无论是写撒谎,约会,退学,甚至打架。都是用平白而直接的方式陈述。哪怕是写悲伤,也只是一句:我哭了。
曾经说自己不喜欢新生代的那些作家,及小说中出现的无休止的脏话(尽管此前疯狂得热爱韩寒),而现在,我却读它。
因为它曾畅销美国,作者塞格林则被称作“隐者”,于是我还是怀着好奇心将它看完。
一个倒戴红色鸭嘴帽的16岁美国中学生霍尔顿,他曾四次被勒令退学,好一个典型!其实,他并非无恶不作的恶人,只是有些愤世疾俗,有些挣扎,有些茫然而不知所措的少年。他憎恨虚伪于是排斥学校,却又无法接受愚蠢的人们和肮脏的社会。他厌恶所有。
天地之大,他却无法容身。他离家出走,醉生梦死在纽约街头,游荡在歌厅舞厅,做着本不属于这个年龄的事情。为了麻醉自己,试图逃离,最终只是回归本分。
你问他想做写什么吧,他说:有这么一群孩子,他们玩耍在那么一大片麦田里,附近却没有一个大人——除了我。而我就守在悬崖边,我的任务是站在那守望,如果有哪个孩子向这边奔来,我就立刻拦住他们,我是说他们都在奔跑,也不知道往哪跑。我就干这样的事,只想做个麦田里的守望着。
我发现他是善良的,他的想法很简单。然而,我觉得他说的孩子是否是指他呢,这么个瞬间使我觉得他就是那个即将奔向悬崖的孩子。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站在悬崖边守望的,又是谁呢?
书中这个典型的霍尔顿,让我觉得似曾相识,和我们正好相仿。有时彷徨,有时不知所措,经常会问这样的问题:念书是为了什么?有人失败,有人成功,有人努力却得不到回报。于是开始抱怨,愤恨一切。
于是有人说:他们堕落了!
他们回答:不是不想努力,曾经也是那么有希望,而当希望落空,就什么也没有了。最终究竟为了什么。
记得初三,老师对我们说:不允许你们去想读书为了什么,只要去做,就不必问为什么,这样虚无的问题只会使人更加空虚。如果觉得抓住一根唯一的救命稻草都觉得是种束缚,那么可以选择另一种更惨烈的收尾:下坠。
于是他对我们说:如果拯救不了别人,那么先救自己。如果我们连独善其身的能力也没有,谈何去帮助别人?
也因此,我更喜欢霍尔顿的妹妹,她天真无邪,优秀美丽,她对哥哥真挚的爱,使拿出自己紧有的几块钱做为哥哥去西部旅费。在她身上我看到了光,一种萌动希望之光。那样的洁净,似乎世界上一切污染都与她无关。在那样一个肮脏的社会,她却一直保持一个纯洁,善良的心灵。她的童心使她肯去坐破旧的旋转木马,回忆儿时和哥哥们在一起的欢笑,提着行装想要和哥哥一起走。
无法推测作者对于这样一个人物的安排有什么目的。只是让我不禁想起《希特勒的名单》中那个黑白画面中出现的唯一一簇色彩——穿着红色衣服的女孩。真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呢。
于是,时常幻想着这样的画面:
在那金黄色的麦田中,我们尽情地狂奔,仿佛是田野中的精灵,创造着属于我们的梦。而我们很安全,悬崖边有人守望。
恩格斯传详细系统的叙述了恩格斯的一生,从中我看到恩格斯是一个聪明好学的学生,一个无所畏惧的青年,一个学识渊博的学者,一个深谋远虑的思想家,一个一呼百应的领袖。他的一生经历丰富,他有着在不来梅的商人生涯,有着柏林的军旅生活,有着以后在巴黎在伦敦作为无产阶级领袖的一天天的来往奔波。他与马克思志同道合,有着共同的目标和理想,有着共同的事业。书中说“当两个智慧的头脑碰到一起,消除了误解的樊篱,所产生的力量定能撼动乾坤”,我也从传记深入浅出的文字中深切地感受到恩格斯不及私利,以慷慨与满腔热忱投入革命事业,支持另一个思想的宽厚与广博。
选择这本书其实有一点我的“私心”。往往都说马克思是最伟大的奠基人,为人类社会的方向指明了方向,但是恩格斯仅仅是最有力的支柱、最坚实的伙伴、最无私的第二提琴手,我心里暗暗有些不平之气。所以也更想知道是怎样伟大的灵魂才会如此伟岸又如此的谦逊。
纵读全书,首先吸引我的是恩格斯自身的人格魅力。伟人之所以伟大或许不单单是因为思想在历史的长河中闪烁而长久不衰,更是因为他们能有独特的气质以征服人于无形。恩格斯高大魁梧,英俊的外表更有着与之匹配的气度。阅读的丰富、涉猎的广泛让他谈吐自如,常常语出惊人,又不失风趣幽默。他的家中也有如“斯泰因小姐的家中”一般的星期天聚会,他广纳善言,善于聆听让有才之人纷纷汇聚到他的左右。别样的经历,丰富的人生体验也让他有着开放的视野与广博的胸襟,让他能从各个阶层中得到灵感和思索。他的人格魅力在举手投足之间,让我相信一个开放宽阔的内心定会聚集不可估量的力量。
不可不提的还有他在理论创作中,不断总结新经验,扬弃旧观念,提出了具有新鲜感,时代感的新论点,这些新论点就是在今天看来,仍是穿越了时空隧道,闪烁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理论火花!他告诉广大政治家,任何理论的出现都是时代的要求,历史发展,理论既要创新,也要扬弃,理论结合实际才能发展。他一生的时间似乎都在忙碌,都在奋斗,做编辑,参加城市活动,组织工人协会,参加武装起义,经商,探讨各个领域的学术。他涉猎的领域并不是浅尝辄止,而是会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批判杜林的唯心主义先验论和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时,第一次系统的阐发了马克思主义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他似乎生下来就是为政治经济奋斗而献身的,或许我们倾尽一生也只能参透他的一、二个重要理论思想,他却创造了如此多的伟大政治思想理论。在波澜壮阔的革命事业中他也是保持警惕,及时调整,不让固有思想束缚前进道路,不让过激言论推动急于求成。
他与马克思的友谊一直为后人称道。读完传记我才深刻的认识到,恩格斯给予马克思的不仅仅的辅助与支持,更是启发与推动。共产党宣言的诞生很难想象没有之前恩格斯撰写的共产主义信条草案和共产主义原理这两稿的基础,马克思去世后资本论第二卷的出版也离不开恩格斯依据手稿字字斟酌、深入思考的辛勤付出。只有两个灵魂相通的人才能惺惺相惜,才能跨越时间与距离,谱写出振奋人心的结晶。而恩格斯甘愿做第二把手,又是他何等的谦逊与豁然。
△格斯死后没有墓地,他的骨灰散落在武玻河谷,与大地融合。而他的故居,有世界各地的人慕名而来,常年络绎不绝。一生有限,在有限中创造无限就成就了难以言喻的价值。凝视伟人的背影,沿着伟人的足迹,让思想一直饥渴,让灵魂一直警惕。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我们永远不分开》,这本书是辫子姐姐主题公园系列中的一本。我读了以后很感动,又觉得很有趣,可以说我是“悲喜交加”呀。
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个小女孩名叫苏婷宝,她在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自己的外婆没有了房子,没办法,外婆只好寄宿在阿姨家和自己的家中。我的妈妈目中无长辈,不仅不称外婆为妈妈,还处处为难外婆。而且,她还给外婆起了一个外号:老姜茶。
有一天,老姜茶帮苏婷宝缝了一个带有蕾丝花边的布娃娃,还告诉我说这个布娃娃住在一个名叫“快乐老家”的蕾丝宫殿里。在宫殿里住着许许多多奇怪的老人们,他们都拥有一颗童心,而且他们都多才多艺,会做菜的七厘伯伯、音色华丽的配音爷爷、还有神秘的通讯爷爷······他们都在那里过着快乐的生活。外婆很羡慕,于是她也搬进了宫殿里去住。暑假来临,婷宝去快乐老家玩了一段时间。在那里,她看了外婆给的“姜茶语录”,明白了许多的道理,原来每个人都是要说再见的。在那个夏天,老姜茶,苏婷宝的外婆,跟她说了最后一声再见。婷宝伤心极了,但她后来知道了一个秘密,外婆之前得了重病,她为了不让家人们担心,于是便住在“快乐老家”里,独立面对死亡。所以,外婆是伟大的!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你平时最亲的人,也就是你最不愿意离开的人,感情一旦深了,谁也无法将他们分开。我最不想分开的人是我的爸爸妈妈,因为是他们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是他们保护我、教育我,希望我们永远不分开。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一套金庸先生写的《鹿鼎记》。韦小宝是这套书的主角。
韦小宝,这一人物性格十分复杂。你说他是坏人吧,他也不算很坏。你说他是个好人吧,他又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有市井小民所有的缺点:好赌啦,好色啦,胆小怕事啦,爱恶搞啦……他既不识字,也不虚心学习,他可能是老师们认定的不良少年吧!虽然他的缺点那么那么的多,但是,他有两点让我非常佩服。
首先,他懂得随机应变。当初,因为他想保护康熙小皇帝而顶撞了鳌拜,后来被鳌拜抓进鳌拜府。要不是韦小宝机智应变,一边对鳌拜溜须拍马,一边想办法逃脱。那么就没有后续的精彩故事了。我就是因为不懂得随机应变而吃过不少哑巴亏呢。就在几天前,我和哥哥一起去游泳,我们决定要比赛谁游得快。比赛一开始,我就使出浑身解数卖力地游动着,把哥哥“甩”在身后好多。正当得意时,“砰”地一声,和一个陌生人撞到了一起。我便停下来,和他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起来。才没说几句,就发现哥哥得意地朝我招手哩!不用说,他准是早就游到终点了。当时要是先把争执一事先放一放,那么,我绝不会输掉比赛。或者道个歉,继续比赛,那么也不一定会输。
其次,韦小宝还很讲义气。当初,茅十八在韦小宝危难时挺身而出救了他一命。后来,当茅十八要被砍头的时候,韦小宝想尽办法营救。他悄悄把茅十八换成了仇敌冯锡范。一来救了朋友,二来又报了仇,三来还保护了自己。要是我的话,一定想不到这样的办法,一举多得。
我很佩服韦小宝,他不但聪明机智,懂得随机应;还很讲义气,知道“点水之恩,涌泉相报”的道理。再说说反清复明的天地会,为什么会惨败呢?就是因为他们不懂得变通,如瞎牛砰草堆——碰撞就吃。事情往往不是简单的“一刀切”能解决的。
老师、家长们常说要读书,读好书。我便从书本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生存自求的方法。
“一定是特别的缘份,才可以一路走来变成了一家人 …… ”宝贝从你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我们这一生的缘份,一生的相互陪伴,鼓励,帮助和呵护,妈妈因为有你而自豪,而骄傲。宝贝,妈妈爱你。
相对于我们的父母来讲,我们都是孩子,我们都在成长,都在经历欢笑,痛苦,失望,成败,一切的一切 …… 我们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踏着有朝气有活力的步子一步一步的朝着自己的理想前进着,然后妈妈只是比你稍微迈得快了点,妈妈在前方等你,但是精神和信念会一直围绕着你周围,相信你是最棒的,加油!
看完“知心姐姐”的书,我记忆犹然而新,瞬间学到了很多东西,然后在对照以前自己走过的童年,似乎我有很多事儿都做的不够完美。在如今这个快节奏的时代里,我们做家长的为了自己事业,工作无日无夜的打拼,却无视了我身边的小宝贝,漠视了家庭带来的温暖,以自己的立场为中心,把家庭也当作“作战场地”,随意忽之来,即之去,甚至把自己的小时候的不足以及缺点,都强加给后代身上,希望他们不在走我们的后路,都想把最好的留给她;我的想法是善意的,但是由于没有一个好的参照物本,没有一个正确的学习对象,导致我的做法有诸多的不当,家教的严厉,宝贝的叛逆,复杂烦闷的心态一样接一样的到来。忙碌成了我们做家长的借口,忙就没时间跟宝贝沟通,走不进他们的世界,倾听不了他们内心的声音,看了这本书,才知道,小孩们也有自己伟大的理想,也有他们执着追求的东西,看到这本书上提到的很多心痛的故事,才知道我们家长有时却在隐隐约约会刺伤他们幼小的心,有时可能直接“扼杀”在摇蓝里,一句漠不关心的话,一个不起眼的眼神,一个无知的动作,随时随地都在伤害他们。然后从现在我会以“知心姐姐”为榜样,以她为中心,用她的方法去改变我跟宝贝的沟通交流,然后用那些小故事来参照自己,活学活用,努力使她们在一个阳光有爱心有创造力的家庭滋滋成长,也许以后会有稍稍的不足和漏洞,但希望宝贝,老师与我们相濡以沫 —— ,互相监督,互相成长!最后谢谢老师的提醒让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让我在最短时间及时发掘这些错误,我们一定会细细聆听 ……
分数不是根本,理想才是现实,理想的种子,要生根,发芽,长大,开花,结果必须有阳光雨露的滋润。先做人后做事,我们一起学习,一起锻炼,我们一定会快乐,因为我们是一家人!
今天我读了《山居岁月》这本书,读了它我心中倍感惊讶。
《山居岁月》这本书主要写了:纽约男孩山姆·葛博礼,再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奇斯山脉寻找曾祖父留下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这次出行的所有东西。他在深山中,用巨大的杉树树洞做房子;从凶猛的母鹰身边捉出一只小鹰,并将他训练成一只猎鹰;用身边的材料,制作各种调味料;设计各种陷阱,捕捉小动物;在深山中度过一年又一年……最后,将父母兄弟姐妹也带来了农场。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禁感慨万千。他,山姆·葛博礼,一个少年,在克奇斯山脉里,仅仅只是依靠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山间的动物和水果,以及坚韧的意志力。全然没有依靠任何一样现代工具,和他人的给予,克服重重困难,在克奇斯山脉里生存了下去。这是多么大的意志力和勇气啊。如果是我们,有补给,有防范野兽的措施,有帐篷,有野营的全部装备,但是我估计没有一个人能够在那里过夜。因为我们的的意志力,在夜晚夜鹰啼叫、狼群嚎叫的情况下,简直不堪一击。所以,现在还不晚我们要尽力做一个:意志力坚强、勇敢,面对困难认真不放弃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要做一个意志力坚强、勇敢,面对困难认真对待坚持不放弃的人。
野犬在我的心目中,本来是穷凶极恶的形象,但在这本书的故事中,让我认识到了我野犬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动物,颠覆了野犬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在八天的假期中,我阅读了沈石溪的《野犬女皇》这本书,在这本书中,我领略到了大自然的残酷和无情。红桃心,白桃花那种保护子嗣的本能和她们俩之间那种纯正的姐妹之情也感动了我,让我情不自禁的流下了眼泪!
故事的主人公是白桃花红桃心首领两个野犬姐妹,配角有灰肚皮,独眼姨妈,绿祖母等六条成年雌性野犬,故事讲的是从一只公野犬赛豹尾和红桃心的爱情故事开始的。
在日曲卡雪山野犬群的生存规则中,公狗在春季就要离野犬群而去,直到下次发情期再回来,公狗赛豹尾却凭着红桃心首领对他的浓厚感情留了下来,并丧尽天良地和红桃心的妹妹谈起了恋爱,让红桃心和白桃花都有了孩子,红桃心一气之下将赛豹尾再一次狩猎中把赛豹尾挤到了悬崖下,摔死了他。红桃心想把白桃花的子嗣在还在白桃花的子嗣还在她的肚子里的时候咬死,但最终顾着姐妹情没将她的子嗣咬死,之后姐妹俩味食物的事情导致的感情越来越坏,她们也在一个冬天产下了各自的子嗣,从此斗争就没有消停过,绿祖母这位野犬群中的栋梁也为她们俩的事情死了,偏偏在这个时候,有一个猎人发现了她们,身为野犬都知道,猎人虽然不厉害,但他身边的猎枪很厉害,何况他还有一条强壮的大黄狗,白桃花被猎犬逮住了,就在最后时刻,红桃花救了她,姐妹俩冰释前嫌,就在红桃花还沉浸美妙的和好的感觉里的时候,大黄狗又走了回来关键时刻,白桃花撞了她一下,差点让她没逃离猎犬的“犬”口,之后,白桃花又把红桃心从猎人的枪口中救了出来,红桃心也原谅了她,最终从她们俩生的十二只小野犬中选出了最棒的六只,继续在野犬群中生活。
在这个暑假经历了很多的事,心情总是起起浮浮地,人难免都会有挫折,就是怎么去看待人生的挫折。我要更积极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加油,加油。《舍得》静下心来好好的读了读。
赞同的观点:在得到的同时,你也会失去;在选择的同时,你也在放弃。你有无数个机会,但你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人生没有全选,一个人终其一生,只能选择一种生活。也许,你会说:只选择一种可能,这样的生活是不是太单调枯燥?其实并不是这样,我们的确只能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生活道路。比如,你选择了当作家,你就无法体会做一名成功的商人的乐趣;你选择了单身汉的自由,你就无法体会婚姻的一切;你选择了不接受文化熏陶的人生,你就永远无法领略得到超越你自己这个水平线上的一切,无法升华。你选择了做个井底之蛙,你就无法体会到海阔天空。
人生要懂得放弃,有时候放弃不仅是一种勇气,更是一种智慧。所谓舍得,就是有舍才有得。放弃在以另外一种方式诠释着人生,明白了放弃,你就读懂了人生的真谛。
与自己的联系:我在很早的时候就读过FROREST LEE 《THE ROAD BE NOT TAKEN》。在很多的时候人有很多的选择,但人都会只选择一个机会。即使可能选择的路会很难走,人都会坚持下去的。上半年,教男生班,虽然很累,但是我也坚持下来了。我很努力的,去背一堂课,上一些跟专业有关的英语知识。也去上课。我很大的缺点是:做事有些拖。这个我想要改掉。加油,加油。没人给我加油。只有自己加了。
《谁动了我的奶酪》讲的是两个小矮人和两只小老鼠的故事。文章主要围绕“奶酪”的获得、拥有、失去,不同的人产生的不同心态,由此产生迥异的行动策略。是像嗅嗅和匆匆,迅速开始行动?还是像哼哼那样害怕变化,否认和拒绝变化?还是像唧唧那样看到变化会使事情变得更好,并能够及时地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其实,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生活和学习中有太多的变化,变化无时无处不在发生,无论我们是否害怕变革的到来。如果我们能够尽快调整自己适应变化,我们完全可以做得更好。当我们面对变化时,我们会害怕,会感到无所适从,这很正常。只要我们能够认真科学的对待畏惧,它甚至可以帮助我们避开真正的危险。我们无须拒绝变化,我们完全可以改变对变化的态度,在变化中享受变化,拥抱变化,迎接变化。
从另一方面来说,“奶酪”是一种通过艰辛努力而获得的优越状态。“奶酪”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拥有的核心能力。我们该如何把握和拥有呢?作为一种换位思考,我们对于常常向往着孟郊的“春风得意马蹄急,一日看尽长安花” 的轻狂和喜悦,却难以体会“小楼昨夜又东风”的李煜伤感情怀。作为这种对比,我们就需要把握今天,把握机会,学会细心保护和精心呵护,不要等手中的趁着寒假的空闲,我一口气看完了这本《谁动了我的奶酪》。
刚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始终有一个疑问: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居然是全球第一畅销书?但随着渐渐的深入,我终于明白了……
书中有4个主人公———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寻找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理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多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始终还停留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回忆中。他们抱怨着,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想明白了,穿上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留在原地,一无所获。
“奶酪”是个比喻,代表着我们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幸福、健康……
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瞬息万变的世界,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强烈变化和心理冲突,使我们常常在各种各样的变化中不知所措,追问着谁动了“我的奶酪”,抱怨着上帝的不公平,面对不了新的生活,陷入烦恼之中难以自拔。生活的迷宫是多么的大啊!当遇到突如其来的变化后,为什么一定要沉浸在失去的痛苦、失望的无奈、决定的两难中呢?赶快找到自己的“鞋”,随着“奶酪”而变化,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去,这样才会发现更多的“奶酪”。
从这本书中我还认识到变化是一种必然,而我们应该做的是,是在最大变化发生之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古人所说的“居安思危”就是这个意思吧?
以后的我,一定要拥有嗅嗅的灵敏嗅觉和匆匆的敏捷行动,并学会像“唧唧”一样不断调整自己的心理,获得最好的心境去奋斗。 “奶酪”变酸、变坏,在无可奈何之中又惊羡别人的拥有。
变化是永恒的。尽管还有如同嗅嗅一般因害怕变化而否认变化,怨天尤人的人在,但如唧唧一样及时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的人是越来越多了,这是时代和社会的发展所致。原有的“奶酪”总有一天会消耗,我们该如何面对?卡奈基在“人性的弱点”中说,不要为打碎的玻璃杯而伤心,我们也不要为记忆中的“奶酪”而向往,那只会是“白头宫女话玄宗” 的无奈和一厢情愿的神往。我们需要的是发现适合自己的道路,摆脱安逸,超越恐惧,恃机而动,寻找新的“奶酪”。生活并不会遵从某个人的愿望,改变随时会降临,但积极地面对改变却会让你发现更好的奶酪,不管我们是否意识到,新的“奶酪”总是存在于某个地方。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
读完整本书,波澜不惊的心仿佛也渐渐沉寂下来。
细细回味,既为简爱的自由倔强的性格所折服,又被她和罗切斯特先生那动人心弦的爱情所深深感动。
简爱,从小在舅妈那里就度过了一个并不幸福,甚至有些悲惨的童年,长期得不到快乐的她终于在受到一味的不公平待遇和欺辱之下决心离开盖茨赫德,被送到了洛伍德学校。
一心希望有个新开始的她在学校里认识了两个朋友,一位是甘于承受命运的海伦,即使被他人批评责备,甚至是欺负也默默忍受,而这仿佛就是主人公简爱的对立面。相反的,简爱就是那样一个有着坚强个性,不逆来顺受,追求自由自主的女孩。尽管她为此付出了代价,但这是她的人生信条,不会也不可能屈于命运而轻易改变。而另外一位丹伯尔小姐,则是出生以来大概是第一位对她如此之好的陌生人。(即非亲属)她第一次以公平、客观和怜惜的态度去对待简爱,一次次帮助她。致使简爱逐渐喜欢上了这所慈善学校。作者在此的笔墨并不是很多,但是这段自然的过渡,丰富了简爱的个性与处事,向我们展示了每个孩子在学习生活中逐渐养成待人处事和世界观价值观的过程,很是贴切现实生活。
而真正故事的开始,是从简爱成为特恩费德的家庭教师开始的。因为在那里,她认识了改变自己一生的人,罗切斯特先生,特恩费德的主人。
像所有爱情小说一样,男女主人公的第一次相逢很有戏剧性,仿佛像上帝的安排。这次偶遇也给读者男主人公的第一印象(包括之后的相识),是个有些奇怪,但总体来说是威严的主人。就在我们一方面为他们怎样开展罗曼史的同时,作者运用了明暗线交错的手法,以一件蹊跷的事情(即罗切斯特先生的房间被火烧)来显示出男女主人公朦胧的爱恋和男主人公不可告人的秘密。然后又是和大多数爱情小说类似,“小三”出现了,也就是女主的情敌。但是作者在这里很巧妙地写出了一向主动而且倔强的简爱在爱情的问题上,在对待英格姆小姐的问题上,却又有些失落和自卑。面对英格姆小姐,尽管她看到了很多缺点,但是毕竟她不清楚罗切斯特先生对她深厚的爱。或者说,在爱情方面由于她地位的卑微,只能寄希望于主人对她的示爱,而如果自己主动的话,又没有那份勇气与自信。
可是作者峰回路转的情节设置的确很巧妙,且不说罗切斯特和英格姆小姐的订婚是他的“小计谋”,让简爱由此嫉妒生爱。而是在教堂举行婚礼的时候,读者原本想象着幸福而又快乐的气氛,就被那个罗切斯特先生的秘密所撕破了一切的幻象,包括简爱对他的崇拜和痴情。
而至此,也掀起了全文的高潮,就是罗切斯特先生挽留简爱的情节。面对如此抱歉,和深深爱着自己的他,不论怎样诉说爱的情话,用一颗挚爱的心去留住简爱,都难以改变简爱的决心。看到这里,相信很多读者都会扼腕叹息,原本就要成婚的恋人就这样分道扬镳。其实,看似有些绝情的简爱内心的煎熬丝毫不亚于罗切斯特先生,她曾经犹豫过,但是内心深处的理智思想告诫她一定要离开,而事实证明离开是正确的(后来疯女人放火烧特恩费德),尽管分离是异常痛苦。
读到这里仿佛简爱曾经握紧的幸福就这样溜走了,再一次,简爱开始了新的旅程。
我始终认为,简爱在摩尔屋的经历就类似于在洛伍德学校一样属于过渡的部分,而恰恰这两部分少了一些悲情和痛苦,更多的是真情和温馨。
再一次经过上帝的安排,简爱巧遇了自己的三个表亲,这三个人都是实打实的好人,又加上那份血浓于水的亲情,无疑是对刚经过爱情折磨的她一次爱的关怀。也让她重新振作起来。然而简爱内心真正挂念的还是远方的罗切斯特先生,所以当收获亲情的温暖后,当拥有了独立自主的能力后,当婉拒了李维斯先生崇高的请求之后,再一次地回到了特恩费得,一辈子不会忘的故里。
在这里,作者把之前的伏笔(即简爱的噩梦)给真实化了。特恩费德已经成为一片废墟,然而这又不失为一次解脱,一次新的开始。
虽然没有了物质和表面上的富裕,罗切斯特先生也双眼失明,缺少了一只手,但两个人的爱情经过人生的起起伏伏,时间的千锤百炼,早已升华到更高的境界。也就是溶于生命的爱情。那时外表已经不重要,金钱和地位也不重要,而那颗持久爱着对方的真心,已经真正成为沟通彼此的纽带,坚不可摧。想必那种爱就叫做“永恒的爱”吧。
这种爱总是要经过人生的磨练,才会放射出永恒的光芒。或许会伤痕累累,但是只要曾经拥有过,又怎会害怕再一次失去?因为心中有爱,持久的爱。
笔尖落到这里,真心地为简爱和罗切斯特先生而祝福、敬佩。虽然这只是一部小说,但它却折射出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情,不在于轰轰烈烈,而在于彼此的爱恋永恒存于心底。
第一印象以为这部小说不好,一直没有读,平台的任务是读书,而且又有这本书,我就决定认真读完它。
读完之后,我不由得为之一震。多年来循规蹈矩的求学生活,早已使自己变得麻木,渐渐认同社会虚假的一面,也开始潜意识地使自己融入到其中,成为当中的一份子。
书中的主人公,十六岁的霍尔顿,生活在一个中产阶级的家庭中,正事这样的家庭,他不爱读书,甚至厌恶学校,对学校的一切充满了烦腻感,以致多次被学校开除。最后一次被开除,因为没有到放假回家的日子,还不想让父母知道,所以,他在纽约游荡了一天两夜,在这期间,霍尔顿再次目睹早已看穿的成人世界形形色色的面具、阴暗、荒诞,感到极度的厌恶——在他的视线所及,对人性被扭曲的厌恶,人性被多多少少地异化成一种滑稽而令人失望的表演。
小说的背景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而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就这样,“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也是其中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在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而现在纵观我们生活的国家,生活的这个时代,不也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吗?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五十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像。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许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像霍尔顿那样,“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片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很喜欢这样的话,他希望把每个纯真的孩子都从虚伪中拉出来,希望他们纯洁的心不要受到社会这个大染缸的污染,他想像猎人一样捍卫着他所认为的净土。这是霍尔顿的理想。这样的理想也许不远大,可是我们的生活中难道不是真的需要这样的守望者吗?而我们每个人其实也就是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吧。这样的工作虽然会枯燥,但是我们首先得把这样的小事做好了,才有能力去做大事。虽然每个人的心中或许会有一种一剑寒九州的英雄主义情结,但还是像霍尔顿这样做一件真正有意义的事情吧。
我想这也是霍尔顿可爱的地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守护一种美好,这才是真正的大善良,这种大善良让霍尔顿在颓废中也显得那样的可爱,就像在一片沼泽地中让我们看到了闪光的美好的东西。
让我们守望着自己的麦田,做自己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而明天会更美好!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来……
初读《受戒》,看着文中光怪陆离的和尚生活,脑中真只有“荒诞”二字。首先,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去看,和尚应该是正而八经、吃素念佛、不近女色、严守清规的。然而文中的和尚却吃肉打牌娶老婆、杀猪抽烟唱淫歌,活象一堆江湖混饭吃的骗子。其次,小明子与小英子的“初恋进行曲”。小明子先是莫名其妙地当了和尚,后是与小英子日久生“情”。个人认为,这类型的透明恋情很有肥皂剧的味道。再次,是文中所谓“正经人”――“一个打兔子兼偷鸡的”。“偷鸡”这行当,是“正经人”所为吗?……一个个“荒诞”的设定层出不穷,第一次看完《受戒》真的只是“荒诞”而已。
为了不让自己仅仅停留“荒诞”的层面上,我便把课本上有关《受戒》的部分浏览了。对于课本上讲到的一些观点,我有自己的看法:
一、离题之说。
“小说的题目是《受戒》,但‘受戒’的场面一直到小说即将结尾时才出现,而且是通过小英子的眼睛侧写的,作者并不将它当成情节的中心或者枢纽。……”
课本列举的这些例子,会让人觉得离题。我觉得其实不是的。我觉得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是过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二、“桃花源”之说。
“《受戒》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的主人公却应该是这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理想生活。”
我不讨论这“主人公”观点正确与否,我要说的是我不赞同课本中“桃花源”的说法。照着《受戒》原文来说,和尚们不守清规,我若是当地的村民,我就会觉得活得不安稳。例如文中写到:“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就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与其说这是自由恋爱的结果,还不如说这分明是借着和尚的幌子来诱骗良家妇女。另外,对于和尚杀猪的描写我也觉得不爽。不杀生,本身就是和尚的戒律,然文中的和尚杀了,“一切都和在家人一样”,只不过在猪临升天时假惺惺地多了一道“往生咒”。恶心!有这种伪善的和尚在身边,这里还是“桃花源”吗?
三、“超功利”之说。
关于这一点,我是听了同学的发言后深有感触的。文中和尚有“攒钱”的“本事”,把“和尚”当作职业,可以白吃饭、分辛苦钱……这实质还是在追求功利。
以上,是我对课本的一些看法。
除却课本,我又看了一遍《受戒》。我始终觉得“受戒”在文中只是一个“形式化”的东西,它对于“和尚”而言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作者应该是想借这些和尚来讽刺社会上一些名不副实、尸位素餐的人吧?
关于《受戒》文中选用的对联,我也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大肚能容”联和“一花一世界”联,其实这两副对联就算不是明白地出现在文中读者也会联想到,但作者既然明白地写了出来,那就不得不说了。“大肚能容”,容的是一群混饭吃的和尚;“开颜一笑”,笑的是和尚道貌岸然的行经。“一花一世界”与胡为的和尚成为了鲜明对比。这种反差还是在加强所谓“受戒”的形式化。最后就是小英子家的楹联,“向阳门第春常在/积善人家庆有余”,这副对联有个跟和尚有点关系的传说:宋朝是苏东坡与高僧佛印是忘年交。佛印这天在做鱼汤喝,东坡突然来访逮个正着,佛印想隐藏自己做的鱼汤,但是东坡早已发现。东坡没有明白指出佛印的鱼汤,但是就用这副对联的上联引出了“罄有鱼”的答案。这个故事与文中和尚的行径多少有些共通点,天下对联何其多,作者偏偏选了这一副,我想大概也就是这个原因了。个人认为,这副对联在文中一有暗示小英子与明海的缘分、二有照应荸荠庵和尚们不受清规的作用。
《狗来了》的作者德国的尤塔。鲍尔, 本书获得了国际安徒生奖。故事主要讲了狗的老伴去世多年了,所以狗决定远走他乡,到辽阔的世界去看看有没有自己要做的事情。他先在一家饭馆里做了保安,他不忍心把像自己孩子一样调皮的狗和不像坏人的猪赶出去,就辞职不干了。第2天早上,狗和猪成了好朋友,一起去辽阔的世界去逛,狗默默的帮助猪,让猪认为自己交上了好运,有了信心。在一次喜剧演出中狗和猪表演的《王子寻求幸福记》圆满成功,也实现了猪做明星的梦想。结束后,狗离开了猪,自己往前走。
他误入了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成了来代课的老师,如果有像狗一样的老师多好,他一边游戏一边教孩子们学习,孩子们很喜欢他。其中一段,放学以后,狗忍着疼痛自己打扫孩子们吐的樱桃核,我觉得表示狗很善良很疼爱孩子们,但是狗如果可以和孩子们一起打扫卫生就更好了。因为孩子们不能只顾学习,也要有劳动的意识和责任。后来,狗冒充老师的事情被教育局的人发现了,狗和熊一起逃生。
狗和熊开着汽车到了熊的朋友家,第2天狗生病住进了医院。他觉得医院里很安全,警察不会进医院抓人的,他想在医院里一直装病。可是,一只生病的公猫让他改变了主意,他又准备帮助公猫家里的那30只无人照看的小猫。于是,他不顾个人的危险跑出了医院,去照顾小猫了。一开始,小猫们很怕狗,狗给小猫们吃了自己买的罐头,小猫们才慢慢信任狗。狗带着小猫们离开了这幢危险得要倒蹋的房子,来到了熊的家,熊和熊的朋友也收留了小猫们。小猫在熊家生活,因为他们各自的生活习惯不一样,所以熊和狗尽力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惯去教育小猫们。但是没有成功,小猫们就想回到自己父亲旁边,狗想到了一个办法,就用红笔在30只小猫身上都画上红点点假装小猫们都染上了麻疹,乔装打扮后,成功送到了医院。
他们继续往东飞奔,在酒店里,熊想当一位青云直上的女政治家,去改变当今世界。狗没有同意,因为办这件事很危险,会失败的。后来他们争吵着分手了,但是狗还是默默的关注着熊。并且帮助了好多人。一天,熊在演讲的时候,不幸被揭穿,在关键时刻狗把熊救了出来,带着闯荡世界的种种欢欣与无奈,他们一起返回了家乡。
这个故事,让我看到了狗不仅善良、聪明、勇敢而且乐于助人。我很喜欢狗,也想做一个像他那样的人,学好知识,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去帮助身边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中华民族的历史源远流长,从古到今,书都与人们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从竹简到奏折,从奏折到线订书,再到现在的纸制书本。炎黄子孙知识的增长怎能离开书?所以,为了增长知识,我就阅读了一本令人印象深刻的外国名著 ——《堂吉诃德》。
说这本书是一部名著一点也不夸张,如今这本书已用一百多种文字译成数百种译本,广为流传。这本书的作者是西班牙的塞万提斯。他是一个命运坎坷的人,但他却谱写了不朽著作《堂吉诃德》。
《堂吉诃德》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西班牙的拉曼查有一位年近五十的老单身吉哈达先生,他整天沉浸在骑士侠义小说里,梦想做一个勇敢的骑士。于是他全副武装,还给自己取名拉曼查的堂吉诃德,还模仿古代骑士忠诚于贵妇人的传统做法,物色了邻村一个挤奶女工做自己的意中人,并给她取名为托博索的杜尔西内娅,可事实上这个挤奶女工与堂吉诃德从未见过面,更不用说相爱了。堂吉诃德第一次想解救放羊孩子,可是却使放羊孩子的处境举步维艰。后来他又和桑丘来到许多大风车下,他硬把大风车看成是巨人,结果他连人带马都狼狈不堪,后来他又和桑丘遇到了拿他们寻开心的公爵夫妇,他们二人受尽了公爵的残酷捉弄,几乎丧命。
堂吉诃德所做的事没有一件不荒唐,没有一件不失败。他所做的事情就好比在当今社会有人穿着古装茹毛饮血一样可笑。他是可笑的、可怜的,也是可悲的。堂吉诃德直到临终前,才醒悟过来,不许他的亲人—唯一的侄女嫁给读过骑士小说的人,否则就剥夺她的遗产继承权。真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啊!堂吉诃德的一生可以用八个字来形容:生前疯癫,死后留名。
《堂吉诃德》这本书有力地抨击了西班牙空洞的骑士文学,也不禁让我思考:如果当今社会尔虞我诈,持强凌弱,那么与乐于助人,行侠仗义的堂吉诃德相比,究竟谁更可笑?
书合上了,心开始思考了……
这是一部由中国台湾作者的作品集成的集子,大约刊登于20xx年左右,大多刊登在中国台湾各大纸媒。因为其距今时间短,连出版也就两年的时间,所以是当下了解中国台湾风士人情的一个窗口;因为有一些大家,如龙应台、蒋勋,也有一些文坛小将,或成熟或清新的文笔,是我们认识中国台湾文坛的一个契机,认真书写的态度让人不得不赞叹中国台湾作者的专注。
这本集子里大多写的都是小事,一些细枝末节的感触,却能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作者平日对生活的观察和体悟。看这些文章时,我有时会想,如果我来写会是怎样,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我肯定不会写得这么饱满,感情这么丰沛。经验是其一,但更多的是缺少一双观察的眼睛,生活处处皆有学问。有一篇叫《热臀记》,看后掩卷笑了许久,佩服作者那些细密如发的心思。我天天坐公车,经常会遇到热臀的情况。尤其到了冬天,冰冷的板凳经过上一个人捂热,坐下后倒也舒适;但是到了夏天,就有些有口难言,有时上一个人印出的汗渍会清晰地留在座板上,犹豫良久,也不愿坐下,仿佛会粘了上一个人的体味。这篇文的作者应该也经常坐公交车,他遇到的我也遇过,他想的我也想过,只不过,他写成了一篇美文,而我把这些感触一挥而散。或许,这就是差别。
整部作品虽然由不同的人写就,但有一点是共通的,文字没有激进和愤懑,通篇散发出的是宁静和平和。虽然也写了苦难,虽然也有痛苦,但也只是一种淡淡的苦和痛。想起蒋方舟前不久写过一篇文章,她去拜访中国台湾一位出版社的社长,社长介绍他的儿子念了哈佛等名校圆满毕业后,最终却选择做了一名西餐师,社长介绍这件事时引以为豪,因为他认为儿子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西餐师同样可以是一个名校毕业生的梦想。在中国台湾人看来,那些小,小事情、小感悟、小情绪、甚至梦想都可以小到微小,每一个小都让人尊敬。因此,这部集子几乎没有大,多是一些普通人的小感悟和小生活。中国台湾作者赖钰婷写过一部作品《小地方》同样是记述了一些名不经传的小地方,没有因其小而忽略了它的美。
这部作品有一个突出的特色,每一篇文章的结尾都意味深长,让人回味无穷,犹如喝了茶,前面一直平平淡淡的,到最后却味道醇厚起来。
堂吉诃德尚不知道,人们从一开始对他的惊讶到现在彻彻底底地认为他是个疯子。人们开始在嘲笑捉弄他了,他还一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得其乐,只沉醉于自己的美丽幻想中。文学作品的最高境界与与生俱来的功能意义就是针砭时事,反映问题。塞万提斯将当时社会上的各种不良现象与风气全部浓缩在堂吉诃德个人和堂吉诃德的遭遇中,以堂吉诃德理想化的人生和截然相反的现实做了强烈对比,反差巨大,色彩明艳,意义深刻。一部文学作品能升华到社会层面,引起剧烈反响、争论、共鸣与检讨自省,映射社会弊病,促使社会进步,这才是文学作品带来的积极方向与正面力量。塞万提斯做到了。
骑士离开客栈后的遭遇简述:这一章着重讲述了堂吉诃德正式开始了他的行侠行为,他做的第一件事是从恶毒的农夫手中挽救被鞭打的小男孩,当他得意洋洋地以为自己旗开得胜时,小男孩的情况反而更糟了。之后,他又为自己心目中的贵妇人争得美誉,但这回挨揍的是他自己。
当堂吉诃德走在半路时,隐约听到树林里传来抱怨的声音,他最先感到的不是差异而是兴奋。“‘谢天谢地,没想到机会来的这么快,我该去尽这一行的职责去。我愿意之果这下可有了收获了!这抱怨声当然是那个遭不幸的人的呻吟声,他需要我帮忙呢。’”这是堂吉诃德用自己的言行在告诉读者,他是在模仿骑士小说来做一切事情,终于有机会可以让他发挥自己的骑士精神了,即使这声音来源的真实情况他还没有弄清楚。
堂吉诃德走进森林发现有一个农夫在打一个男孩子,于是他怒喝一声制止了农夫的行为。“农夫一见一个浑身披挂的人举着山闪闪发光的长矛在自己面前挥舞着,吓得不知所措,赶忙小心翼翼地说:‘……’”。从前文农夫对男孩子的打骂,到此时被堂吉诃德制止后立刻显露出的惊慌神色可以看出,农夫是个典型的欺软怕硬的人。也可以看出,被骑士精神满溢膨胀的堂吉诃德自信力已经高涨到顶峰,认为自己什么都不害怕,身为“骑士”就应该勇敢面对任何事情,更因终于有机会展示自己而精神抖擞。
在解救男孩子的过程中,堂吉诃德说:“我有资格指挥他,这样也就能够控制他。要是他凭骑士称号起个誓,我会放他走,他也会遵守骑士道的规定的,你尽可放心,他会还你钱的。”这里可以从堂吉诃德的话语中体会到,农夫向他示好软弱的态度更加滋长了他的自信,这段话与中医线了堂吉诃德完全有信心帮助男孩儿要回钱并使他不用再跟随农夫回去,使堂吉诃德更相信了自己作为一名“骑士”的伟大与正义力量。可是可悲的堂吉诃德并不知道,农夫害怕的只是这身奇怪的装束打扮,也许更害怕的是这个看起来精神不太正常的人对自己做出什么伤害,暂且只顺着堂吉诃德的要求来,而并非折服于他的“骑士道”。
狡猾的农夫保证自己会还回孩子的钱,并且会放孩子走,不再让他给自己干活。堂吉诃德因遵守自己的诺言,觉得自己既解救了守压迫的男孩儿,还因自己的骑士精神与包容慈悲心,饶恕了一个愿意改过的人,心满意足地放心离开了。可是他不知道,自己刚转身离开森林,男孩就立刻遭受到了比先前更残忍的对待。“说着,他抓住孩子的手臂,又把他绑在原来的那棵树上。他狠命抽打孩子,一点也不留情,把那孩子打了个半死。”农夫因自己刚刚在堂吉诃德身上受到的低微的对待,而把怒气全一股脑变本加厉地撒在孩子身上,使他受到了比先前更凶狠的毒打。而堂吉诃德还全然不知,正为自己的善举而心情大好。这里骑士是在暗示,因堂吉诃德自以为是正义的,毫无意义的插手,使本来不公平的事更加不公平了。显然,堂吉诃德帮了倒忙,他本来的想法是帮助受困的男孩脱离困境,却没想到适得其反,将其美好的愿望与残酷的现实进行了对比,讽刺、暗示了现实世界与理想世界的截然不同,相距甚远。
堂吉诃德在离开了树林之后,继续前行,一路上为自己刚刚的“义举”洋洋得意,大家称赞。认为自己立下了赫赫战功,为自己的骑士路途创造了一个可以可贺的开头。“这时,他来到一个十字路口,心想,这样的十字路口正是游侠骑士停马择路的地方。他于是学他们的样,也停了下来。仔细想了一会儿之后,他撂下缰绳,让驽难得的自己做主。这马随着自己的第一心愿,想自己的马棚跑去。”不仅是行为,甚至是在选择一条路的方向是,堂吉诃德都要靠回忆骑士小说中的情节来判断选择,此时的他已经失去了自我思考与辨别能力,被骑士小说洗了脑,完全将小说中杜撰的骑士的一切作为了自己的行为准则,完全成了幻想的骑士精神的痴迷服从者。甚至在实在想不出小说里有相对应的路线选择的细节时,没有一点点自己的主见,居然让马自己选择路线,导致马直接奔向了自己的马棚,造成了喜剧的效果,带给读者一种可笑的感觉。其实也是作者在暗示堂吉诃德完全照搬骑士小说情节做事的行为,与动物在人长期压迫的偶尔放松下露出的本能反应一样,让人感到可笑,这里的堂吉诃德可能想不到自己以为的伟岸的英雄形象在别人严重不过是个滑稽的跳梁小丑,做出的“正义之事”不过是让人哂笑的举动。
堂吉诃德遇到了一队商人,由于商人们有仆人相伴,堂吉诃德心想自己冒险的机会又来了。“由于他早已决定尽量照她在书上读到的那样去做,因此对这一奇遇甚为满意。他雄赳赳、气昂昂地在鞍上坐稳,紧握长矛,用盾护胸,勒马路中,等待他心中的骑士们的到来。”堂吉诃德以为一切都是按照书中的情节发展的,甚至“甚为满意”,这一连串的动词短语,将堂吉诃德的形态描摹得惟妙惟肖。“商人们一听都停步,看着他们的对手那副离奇古怪的样子。从他那装束和言辞中,他们一下子就知道,这个可怜的人精神失常了。”旁人一看就会发觉堂吉诃德的行为不正常,更有甚者会恶意地戏弄他、耍他,让他更以为自己真是个骑士。自以为是英勇的堂吉诃德在别人眼中不过是一个精神失常的人,实在是可悲可笑。
而后因堂吉诃德要这些人赞美他臆想中的女神是个美人,而遭他人奚落嘲笑和毒打。堂吉诃德将自己以为存在的爱人形容的无与伦比,只因为小说中的每个骑士都会有以为属于自己罗曼蒂克的浪漫情人。“她眼里流的是龙涎香,还有麝猫香,她的体格、她的身段,都无可挑剔,笔直得就如同瓜达拉玛的纺车轴一般。”对于不存在的人堂吉诃德竟然都可以形容得如此真实,足以体现了此时堂吉诃德的自欺欺人,作者用反讽手法将其表现得淋漓尽致。“堂吉诃德虽有铠甲在身,仍然被打得像翻滚的麦粒一般。”这里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形象生动地描绘了堂吉诃德挨打的程度与情形,像翻滚的麦粒一般的堂吉诃德与之前骑着座驾,自视英勇的骑士形象形成了鲜明对比,加强了讽刺效果。
总结:堂吉诃德想要从恶毒的农夫手里挽救被鞭打的小男孩,本想替人伸冤,结果却适得其反。他想为自己心目中的贵妇人杜尔西内娅争得美誉,结果挨了狠狠的一顿揍。堂吉诃德所有的行为都要以骑士小说为参照,可见他已病入膏肓。在本章中作者通过鲜明的事例,运用生动形象而又充满幽默的语言,将堂吉诃德的性格特点尽情展现于读者眼前。
堂吉诃德第二次出游简介:堂吉诃德又说一个叫桑丘·潘沙的农夫做他的侍从,跟他出门行侠。他又是引诱,又是许愿,并许诺给他一个海岛。于是,桑丘骑着一头驴,带着他的袋子,抛下老婆孩子,在一个夜晚,跟着堂吉诃德开始了出游。
来检查堂吉诃德书籍的牧师和理发师,而堂吉诃德因为被打而生病卧床,此时堂吉诃德因病情发作大喊。“当他们走进堂吉诃德的卧室时,见他已起了床,像原先一样疯狂,张开喉咙,大叫大嚷,手里挥剑,前刺后劈,四面八方到处乱打。”堂吉诃德此刻已经因为干涉他人的行为,影响到别人的事情活动而被打得很严重导致生病需要休养。然而这样失败惨痛的经历没有使他醒悟与后悔,反而更变本加厉地加剧了自己的空想。这一连串的更加夸张的连续动词运用,将堂吉诃德此时误认为自己是骑士的状态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生动形象活灵活现地展现出来,堂吉诃德癫狂的对小说的痴迷逐渐进入高潮。
作为一代武侠小说大师——金庸的封笔之作,本书是本很特殊的作品,与金庸之前的作品截然不同!书名:《鹿鼎记》更是能引起读者的深思,取自逐鹿中原,问鼎中原。
本书的特殊之处便在于其主人公,他完全颠覆了金庸先前笔下所创造过的大侠!不是《射雕英雄传》中憨厚、老实的郭靖,不是《神雕侠侣》中用情专一的杨过……韦小宝武功平平,且为人贪财、好色、好赌、怕死,妓院出生的他,几乎包罗了清朝社会中最底层流氓的所有陋习!更是与“侠”字南辕北辙。
可是,金庸却以他来结束自己的武侠写作生涯,更偏心地赐予他可称为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运气。
被茅十八带入皇宫的他,被收入海公公门下,却逃过惨酷的宫刑。又在无意间结识了千古一帝——康熙。二人心心相吸,更是结为兄弟!此后,韦小宝除熬拜、除吴三桂、平中国台湾……一路建立功勋,也一路搜刮钱财,从一个小太监竟升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鹿鼎公。以大量的笔墨讽刺了清朝腐败、昏庸的官风。
不仅如此,他总能以他那三寸不烂之舌加上上帝赐予的运气逢凶化吉。成为了陈近南的弟子,天地会香主,神龙岛的白龙使,取得人们梦寐以求的八本《四十二章经》……
然而,最为人津津乐道的还是韦小宝与他的七为老婆。
几乎一无是处的韦小宝所获得的荣誉与艳福,一举超越之前所有正直且武艺超群的大侠。
这难道真的只是因为犹如超自然现象的运气吗?
更因为他有一个道德底线,对于外人他可以如地痞流氓般可恶,可一但关乎兄弟、亲人之时,他总会放弃自前所有的陋习。因为仗义,他总是在天地会与清朝朝廷间两难!最后,不得不归隐山林。
然而,书中其余之人尽是些伪君子型的人物,一但涉及利害关系便会凶象必露。书中,郑克塽如是,吴应熊亦是如是。比起小宝的“真”而言,更要遭人厌恶百倍不只。
金庸便以如此另类的方式,以笔下最后一位英雄,深入人心地诠释了“武侠”二字。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保有人最真的外表。更应拥有一条明确的道德底线。
我们做不到如郭靖、杨过那般,可是高于韦小宝却是很容易的!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最近看了毕淑敏的《幸福的七种颜色》。不得不承认,它的题目吸引了我,传说中,七是一个吉祥的数字,然而文章里说,“幸福不是一种颜色,也不是七种颜色,甚至不是几百种颜色……幸福比所有这些的相加还要多,幸福是无限的。”
虽说这是毕淑敏写给在生活中遇到困惑的人们的心理读本,在我看来颇有“精神病院病例”的风范,但我不得不赞美它。它像是披上了隐身衣,悄悄走进了你的心里,或是说一把温柔的斧子,敲碎你心中闭塞的墙。
第一次看她的文章,是张蕊老师给我们听《提醒幸福》,有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人们常常只是在幸福的金马车已经驶过去很远,捡起地上的金鬃毛说,原来我见过它。”还有一次是一篇回忆门卫师傅的文章,在38套上——很不浪漫的一种相遇。我很佩服毕淑敏的心态,喜欢她的笑容,我想,她的笑容一定来源于对生活的完美认知,来源于内心强大的自信和从容。
书中有一篇文章,题为《轰毁你心中的魔床》,我没有主人公那么极端,但是我觉得这种问题是共性的。在事情没发生的时候,就给它贴上了标签,给生活强加了太多种“应该”。其实,没有人会注定怎么样,生活的美与丑,都在于它赋予了我们太多的可能性。对于一个价值观刚刚形成的小孩子来说,他知道“努力了就应该有回报,不踏实勤恳就一定没法成功”。随着阅历的增加,我们应该明白,不是所有的努力都会有回报,有时候走走捷径也没什么大不了。
说实话,我这个小盆友并不能读懂这本书,它提到了工作、生活中的压力,还有感情的困惑,我基本没面临。所以读后感写得并不全面,尽请见谅。我说要把这本书留着,十年以后,二十年以后,我再读它,一定是另一番感悟。妈妈说:但愿你永远也不需要它。希望是这样,我能到达一种给自己做心理医生的境界。
最后祝每一个人在新的一年幸福!这种幸福来源于心灵。
其实读到这本书只是偶然,原来的一个高中同学读过,还给我们说过这本书不错,那是就对这本书留下了一些映象,后来看到了这本书就拿起来读了起来,感触颇多。
其实刚开始看的时候,对书中的那些个脏话航海史有点反感的,但仔细一想,以前的自己虽然没有主人公那么多的粗口,但也是时不时的冒出几句的,感觉回到了自己的叛逆期啊。但慢慢地,当你真正走进霍尔顿,感受他的真诚,苦闷,愤怒,无助时,就不自觉的想一直听他说下去。读起来真如丝绸般质感柔滑,这与读外国小说例来存在的‘隔阂’不同。 霍尔顿,一个叛逆不好好读书的青年。虽然如此,可他本质不坏,相反却心地善良,重感情讲义气,对现世愤怒却无可奈何,讨厌无聊自己却无聊的不行,矛盾又无法努力做到事事顺心,对一些小事念念不忘总想知道答案,比如冬天湖里的鸭子到底哪去了,连这种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小事都会让他头痛,内心细腻。作者以说话琐碎口吻的描述恰好表达了主人公生活的琐碎。逛夜总会召来***,却只是想和她聊天了解她内心的想法,被人欺骗,挨打,苦闷,彷徨,被学校退学却不想回家,不想回家不是因为畏惧父母而是害怕再次被送到他认为垃圾的学校读书。他企图逃出这个虚伪假惺惺的世界到西方寻找安静纯洁,找个姑娘结婚住森林边的小屋子,不想住森林里是因为想每天照到太阳……最后这一切的一切都没达成,也不可能实现,于是他疯了,躺进了精神病院,却自认为清醒,还认为家人请来的那个精神分析师
问的问题太傻。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动物也有感情,有自己的家,有自己的儿女,它们懂得喜,懂得悲。
一只藏羚羊落入虎穴,似乎知道逃不掉,可怜巴巴的望着老猎人,“扑通”一声跪下,心早已变得冷冰冰的老猎人始终还是扣动了扳机,鹿倒下时仍保持着跪姿。这是老猎人捕猎几十年来未见的现象。第二天,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剥开藏羚羊的腹腔,里头竟躺着已成型的小藏羚羊。老猎人懊悔不已,从此消失在草原上了......
这是一只羊母亲为了保全自己的孩子的故事,读起来令人心酸,都是饱含动物情感。将心比心,我猜想,老猎人发觉自己的过错,便离开了草原,这件事也一定在老猎人脑海中留下不灭的印象,是什么使藏羚羊这么大的动力呢?毫无疑问是它对孩子无私的爱啊!动物除了不会说话,他也有人一般的感情,他是我们的朋友,只有保护好动物,才能与动物共享一片蓝天。
动物对我们有极大帮助,保护好动物,善待动物,也免遭多种生态不平衡的现象,这不是一举两得吗?
《世说新语》是汉末人物品评发展到必须程度的反映,它的不少故事是取材于魏晋时期作品《语林》、《郭子》、《名士传》等书的。看了《世说新语》就能了解魏晋南北朝时期逸事笔记的资料和形式了。也能够说它是一部魏晋风流故事集,从而起到了名士“教科书”的作用。按冯友兰的一句说法,风流是一种人格美。当然这种人格美是以当时士族的标准来衡量的。
《世说新语》是研究魏晋风流的极好的史料。其中关于魏晋名士的种.种活动如清谈,品题,种.种性格特征如任诞,简傲,种.种人格追求,以及种.种嗜好,都有生动的描述。
综观全书,能够得到魏晋时期几代士人的群像,经过这些人物形象,能够进而了解那个时代上层社会的风尚。如《德行》中: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片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去之。又尝同席读书,有乘轩冕过门者,宁读如故,歆废书出看。宁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经过与华歆的比较,赞扬管宁淡泊名利。
所以由此可看出一个人是否有高超的德行,并不是一天两天所造成,德行是日积月累所培养出来的。有德行的故事还有许多,如情绪这方面,德行较不好的人常会以它个人的情绪为中心,心境好时大家没事,心境不好时大家得遭殃,古时就有一位不管欢乐或失意,都不会表现于自我的情绪上,那个人就是稽康,王戎说我和稽康在一齐相处二十年,从来没有见过他高兴或者生气的表情。
人通常得到一个不好的东西,或遇到对自我有害的东西都会闪而避之,可是有的人得到这一个东西,或者遇到这个东西也不是闪而避之。而倒霉反而还一点不会被那样东西所波及到。瘐亮的坐骑中,有一匹叫的卢的凶马,有人劝告他派人牵去卖掉,瘐亮回答说:“卖它必须
会有人买它,但这样又会害了别人;哪里可把对自我有害的东西转移到别人身上呢?从前孙叔敖杀了两头蛇,就是因为不让后人看见,从此他就成为古人乐于传颂的佳话,我效法他不也是合理的吗?”
《世说新语》在艺术上有较高的艺术成就,鲁迅先生曾把它的艺术特色概括为“记言则玄远冷隽,记行则高简瑰奇”。《世说新语》涉及人物有一千五百多个,魏晋两朝的主要人物,都包括在内。它对人物的描述有的重在形貌,有的重在才学,经过独特的言谈举止写出了独特的人物性格,使之气韵生动,活灵活现,跃然纸上。如“王戎有好李,卖恐人得其种,恒钻其核”。仅用了16个字,就写出了王戎贪婪吝啬的本性。
从另一方面谈,《世说新语》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由于魏晋之际品评人物重视仪容辞采的风气较汉末更甚,所以位高名重的官僚,也往往凭只言片语和某个细节来论定一个人的优劣,或据此而援引这个人入官,如“雅量”记载王王旬做桓温的主簿,桓温想提拔他。有一次故意突然骑马冲之,“左右皆宕仆,而王不动,名价于是大重,咸云是公辅器也”。这种测验人的方法上是奇特的,从此得出是“公辅器”的结论,尤其荒.唐。又“文学”篇王衍问阮修:“老庄与圣教同异?”阮回答说:“将无同。”王衍很赏识这“将无同”三个字,即请阮修为椽。这就是着名的“三语椽”的故事。这两个例子足证明当时重容止,言谈的风气之盛。
在虚无、厌世的思想基础上,魏晋士大夫都消极、颓废,或乖僻、放荡,时时流露出生死无常,叹老嗟伤的感慨,饮酒浇愁和养生服药,也成为一种风尚。《世说新语》从很多方面写下了这些资料。“任诞”篇说张翰:“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及时一杯酒”;“言语”篇记桓温因见旧时种的柳树长大,哀叹“木犹如此,人何以堪”而流泪,即足以反映当时士大夫的没落、灰色的人生观。此外,《世说新语》还记叙了一些人的优良品质,如荀巨伯的重义轻生救护朋友,周处为民除害、勇于悔过等。全是有意义的小故事。对魏晋统治阶级的凶残、丑恶、奢侈等也做了具体的描述。
西北柏山牛吃草,却不见那放牛郎身处何方?血染映着蓝天,是谁的背,凄凉了一片?是谁的泪,落得如此沉痛?是谁的箫,声入人心?
日本扫荡一条小山沟,村民为了抗敌被烧死、打死,其中就有王二小的奶奶,得知奶奶牺牲了,他决心一定要对付日本鬼子,要成为一名小抗日八路军。他为八路军送情报后打算为鬼子带路,拖延时间好让村民及伤员们有转移至安全的地方的时间。鬼子被二小耍的团团转,王二小冒险逃跑。为了把鬼子引进二清泉,二小英勇牺牲,鬼子们被八路军战士们统统消灭。
令我最有感触的是王二小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明知道自己来送情报的路已被巨石阻拦,他就算把鬼子引进圈套自己也无法逃脱,他还让小伙伴们先逃跑。这一举动,我顿时落了泪,感人肺腑。
王二小的牺牲,他的勇敢、拼搏,积极斗争的精神以及为保护村民而将自己生命置之度外的英雄品质,也同时让人们为这年仅 13 岁的小男孩能有这种大无畏精神而肃然起敬。
我想,像王二小这样的人物已经有太多太多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爱国!所有的一切牺牲和勇敢的斗争都是为了中国人民啊!我想,身为新一代的我们,无论年龄多大,从事什么职业,都要时时刻刻有一颗爱国之心。同时,他在告诉我们,我们不能做有愧于祖国的事情,不能当别的国家的狗去出卖中国,那样的话一定是丧尽天良,下场只会是惨之又惨!
近日,有许多新闻报道着国内官员贪污、贿赂的新闻,使我不禁感叹,你是中国人,你的所作所为对得起那些牺牲自己换你今日幸福的英雄吗?国以和平为贵,已没有了昔日的战争,但是日本依旧对我国的钓鱼岛垂涎三尺,作为高中生的我们还没有什么能力来对国家做出贡献,唯有努力读书,将来成为一名对国家有用的人。
西北柏山牛吃草,放牛郎儿在心中,血染着蓝天,可惜他年轻的生命壮烈牺牲,泪灼痛了人民的双眼,箫声声入人心。“他的脸上含着微笑,他的血染红蓝的天,秋风吹遍了每个村庄,它把这动人的故事船样,每一个老乡都含着热泪,歌唱着二小放牛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