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岛读者读书心得感想2023(精选24篇)
《小妇人》是一本家喻户晓的小说了吧?自从小时候看了一部由这部小说改编的动画片之后,我就喜欢上了这部小说了。
还记得自己完完整整得读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是在初中二年级,高中一年级的时候又重新阅读了一边。那时候总是利用中午休息的时候拼命的读书,然后飙车去上课,呵呵,结果下午上课的时候,还总是沉浸在书中的情节,幻想着自己就是书中的女孩子们,在一个温暖的午后,快快乐乐的在花园里晒太阳,讨论英国戏剧,做一个幸福的“小妇人”。
一转眼,将近10年过去……这本书已经被我搁置在书架上很多年了,我承认有很多的细节已经想不起来,可是脑海中依然忘不了那些经典的情节。
场景一:劳里被乔告知她“不能”爱他,于是决定离开,去欧洲留学。临走之前,乔送他下楼,楼梯上。
劳里转过头:“噢,乔,难道你不能?”
乔:“是的,特迪(劳里的昵称,只有乔这样称呼他),我真希望能。”
场景二:乔最心爱的妹妹贝丝终于还是在所有人的牵挂终因病去世了。大姐梅格已经嫁人,小妹妹艾米受到姑妈的资助,陪她前往欧洲旅行。家里一下子只剩下乔一个人。她躺在床上,觉得自己非常寂寞。她开始想念她的特迪,和他们以前的快乐生活。然后她睡着了,在梦里,她看见她的男孩特迪来到她的身边……睁开眼睛,这不是梦,特迪就站在乔的床边上,和以前一样的看着她。
乔跳起来,用自己的枕头打他:“噢,特迪,你回来了。”
劳里接过枕头:“是的,乔。我回来了,还有我的未婚妻--艾米。”
这将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当爱情出现的时候,我们还不明白;当我们明白的时候,爱情却已经永远的离开……乔是喜欢劳里的,可是当她的生活中还有贝丝的时候,她并不明白劳里的分量。贝丝的离去让她开始明白自己的感情,我想这个时候的乔,一定喜欢看见“她的男孩”回来,然后告诉他:“是的,特迪,我能。”然而这一切已经太晚,乔已经永远的失去了她的特迪,“她的男孩”已经变成了自己的妹夫--劳伦斯先生。
这大概也是我不喜欢艾米的原因之一,这个有点自私的小女孩总是幸运的得到乔想要的--无论是欧洲旅行还是她的特迪。可是这也不能成为指责她的理由,毕竟在劳里最受伤的时候,是艾米,勇敢的站在他的身边。
这段文字让我读着心痛。为乔,也为每一个错过的人……
曾经有句话说得很好“很不相逢未嫁时”,只是真的在未嫁的时候遇见,你又真的能肯定自己就会那么有慧眼的在茫茫的人海里认定这一个,就是你想要的那一个?蚊子血和朱砂痣,白米粒和明月光,这个简单的比喻,却道出了无尽的道理来。
所以,不要感叹自己错过,虽然我们都很无奈和感伤;不要沉溺在被我们错过的那一个人身上,也许我们都不曾发现,只有现在拥有的,才是最让人觉得温暖和幸福的。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突然发现很难去说,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没有永恒的价值,愚昧地活着;没有永恒的期待,艰辛地活着。也有人只看到所谓的另一部分,于是没有现实的根基,形而上地活着;没有脚下的道路,漂浮地活着;没有真理的指引,被动地活着。
但是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
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小说中,作者对于“死亡”的安排更是匠心独运。父亲的死第一次把他从生活中唤醒,使他开始谋求自己的生活;老全以及伤员们的死使他开始了解到战争的残酷,生活的残酷,更体会到家的温暖;就在他与家人团聚之时,母亲的死更是引发他对自己深深的自责,也让他刚刚品尝到亲情的心跌落谷底;就在一切趋于平静的时候,儿子“有庆”的死再次给了这个家庭以沉重的打击;人近暮年,就连唯一支撑他活下去的希望——孙子“苦根”,也离他而去,死因是撑死的……现在看来近乎荒谬的情况,也是当时人们生活中的各种遭遇,集中反映在主人公福贵的身上:生活的疾苦,亲人的离去……一次又一次地体会着从天堂直坠入地狱的感觉。小说通过一系列的“死亡”来表现“活着”的手法,不得不使人拍案叫绝。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作品的结尾,有着海一样深沉的意境,当这样一位老者的一生赤裸裸地展现在眼前,突然就觉得自己的一切都变得那样渺小,微不足道。福贵用这样一句话回顾自己的一生: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看着身边所爱的人一个一个相继离开:令人胆颤的医院,带走了最亲挚爱的亲友,小外孙又这样悲惨地离开了……福贵所发出的感叹是那样得苍白、无力,却又是那样得撕心裂肺!
余华是一个冷酷的作者,不动声色地用他冰冷的笔调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他丝毫没有犹疑,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惊觉原来命运竟是这样作弄人。每看几页,都有眼睛湿润的感觉,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活着》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方法,简朴优美、未曾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生、死、命运的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艾米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从文学角度说,《活着》可以称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因为这一部小说,绝不是仅仅表达出作者的情感,它还客观地反映某种现实,并通过作家自己对于文字的驾驭能力,让读者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作者所传递的情感。其间虽有夸张,但不失真实;虽有描写,但不失质朴;虽然写实,但不乏可读性。
可以这样说,读余华的《活着》是一种精神的震撼。当身边的人一个个远去,主人公仍然坚强乐观地活着,尽管这一路太过平庸,这生活如此艰辛,总在埋头活着,这使我想起了多年前听到的一句话“活着,像狗一样地活着”。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去,对自己无疑是一种打击,自己仍旧要好好地活着,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
而我们亦要好好地活着,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或许,这是读完这部小说最切实的感触。
《呐喊》这本书,每一篇都深深震撼了我的心。我无法想象那时人们的生活。
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篇文章是《狂人日记》。这篇文章的背景是三年自然灾害下发生的。明显的反应了社会的黑暗与丑陋,人性的可怕,人们往往为了自我的利益而做出心狠手辣的事。在那样的年代,没有粮食,人们饥饿到了恐惧。开始人吃人这一可怕的行为。在应对饥饿,应对自然灾害时,主人翁的哥哥吃了自我的妹妹,又筹划着,吃自我的弟弟,就在这危险面前什么情同手足,什么亲情全抛至脑后,荡然无存了,剩下的只是自我的利益,只为填饱自我的肚子,只要到达这目的,哪怕不择手段也则所不惜!
可是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你吃了别人,又怎样能明白,哪一天别人会吃你。而在当今社会,不是人吃人,而是利益关系,金钱关系。社会的黑暗,为了自我,为了让自我得到好处,可谓能“大义灭亲”不惜手足之情,友情。只为个人己私而贪图一点点小小的利益。就因为这利益,你还必须是不是提防别人陷害你。
在文章的结束,鲁迅写道:“没有吃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如今大人们是孩子们的`榜样,大人们的举手投足,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孩子,为了下一代不再辛苦的生活,为了下一代能有一颗感恩的心,请放弃你们那一点点小小的私利,孩子是祖国的期望与未来!
“救救孩子……”
“救救这个社会……”
这句惊天动地的呐喊,怎能不值得我们好好思索呢?
这整本书,让我有了对社会的另外一个认识让我对鲁迅先生,更多的仰慕!
《娱乐至死》是对20世纪后半叶美国文化中最重大变化的探究和哀悼:印刷术时代步入没落,而电视时代蒸蒸日上;电视改变了公众话语的内容和意义;政治、宗教、教育和任何其他公共事务领域的内容,都不可避免的被电视的表达方式重新定义。电视的一般表达方式是娱乐。一切公众话语都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一切文化内容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而且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
《娱乐至死》这本书是从媒介(印刷术、电视)的角度来分析当今“娱乐化”社会的现象,并认为电视这一传播媒介的出现和发展形成了一种娱乐文化,这种娱乐文化一直无孔不入地渗透到当今社会的各个方面,以至于给教育、政治和宗教等各个社会领域打上了“娱乐”的烙印,使得文化成为了娱乐的附庸。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尼尔•波兹曼告诉我们《美丽新世界》里的预言:“人们在汪洋如海的信息中日益变得被动和自私”,“真理被淹没在无聊烦琐的世事中”,“我们的文化成为充满感官刺激、欲望和无规则游戏的庸俗文化”和“人们由于享乐失去了自由”将成为现实。未来会正如赫胥黎担心的那样,我们将毁于我们热爱的东西。
尼尔波兹曼所说的“娱乐至死”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他根本不在乎娱乐节目的泛滥或媒体的娱乐化倾向。他写这本书是写给自己的知识分子同行的,他呼吁他们回到书籍中去,认真地写作和思考,而不要贪恋在电台、电视节目中侃侃而谈,一夜之间曝得大名。“娱乐至死”是他对媒体知识分子的警告。他认为,印刷机更适宜于理性思考,电台电视只会沦为大众娱乐,任何有志于知识工作的人都应该清醒,回到书面写作,那才是他们该呆的地方。波兹曼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观点可能被扭曲,他还特别做了如下的解释:
“为了避免我的分析被理解成对电视上的‘垃圾’的司空见惯的抱怨,我必须解释一下,我的焦点是放在认识论上,而不是放在美学或文学批评上,说实话,我对这些所谓‘垃圾’的喜爱绝不亚于其他任何人,我也非常清楚地知道,印刷机产生的垃圾可以让大峡谷满溢出来。而在生产垃圾这一点上,电视的资历还远远比不上印刷机。
因此,我对电视上的‘垃圾’绝无异议。电视上最好的东西正是这些‘垃圾’,它们不会严重威胁到任何人或任何东西。而且,我们衡量一种文化,是要看其中自认为重要的东西,而不是看那些毫无伪装的琐碎小事。这正是我们的问题所在。电视本是无足轻重的,所以,如果它强加于自己很高的使命,或者把自己表现成重要文化对话的载体,那么危险就出现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这样危险的事情正是知识分子和批评家一直不断鼓励电视去做的。”
综括全书,波兹曼主要提出了两个观点:
一、电视介入政治使得原本严肃的竞选仿若综艺节目,民众热衷于政治家的花边八卦,对他们的着装外表评头论足,并让这些毫不相干的因素直接影响手中的投票器;
二、电视新闻报道的强势覆盖,大规模轰炸,使得原本多元情绪的新闻事件都变得淡化和娱乐化,主持人机械的"来看下一条",就轻巧地将观众注意力转移,而包含在每条新闻中的应有情感正在丧失,无论观众还是传媒都在变得冷漠。
以上两者,是对上世纪80年代美国的描述,也可看作是对今天中国的预测。
虽说波兹曼的这一判断语调平和,但却内含绝望之心---电视1920xx年诞生至今不过百年,但它已将政治、新闻、教育乃至整个世界变成了一场喧哗缤纷的"杂耍"。在那张壮阔无比的"电视"屏幕上,无论多么残忍的谋杀,多么恐怖的地震,多么荒诞的政治丑闻,只要主持人温柔地说一声"接下来",一切便从人们的脑海中消失得干干净净……
波兹曼举了一个例子,在今日的社会中,任何所谓的信息,在一个缺乏媒介的世界里是无法存在的,他的意思是:如果没有用来宣传它们的技术,人们就无法了解,无法把这一切纳入自己的日常生活,简言之,这些信息就不能作为文化的内容而存在。
电视本是无足轻重的,但是,如果它强加于自己很高的使命,或者把自己表现成重要文化对话的载体,那么,危险就出现了,再者,更危险的或许是它的这种想法甚至得到了大众的认可或者是鼓励。
波兹曼是麦克卢汉的信徒,他相信的是“媒体即信息”。他认为,媒体本身限制了我们感知世界的方式,以电视为代表的电子和图像革命,使得“我们对于真理的看法和对智力的定义随着新旧媒体的更替发生了很大变化。”波兹曼也不愿意自己的观点被曲解为“攻击电视”,他说“虽然电视削弱了人们的理性话语,但它的情感力量是不容忽视的”。他坚守的“电视认识论”是,不要让电视带来的情感刺激,一劳永逸地取代了印刷品带来的理性思考,这会对严肃的知识是巨大的伤害。“电视的思维方式与印刷术的思维方式是格格不入的;电视对话会助长语无伦次和无聊琐碎;‘严肃的电视’这种表达方式是自相矛盾的;电视只有一种不变的声音——娱乐的声音。”
某种程度上,波兹曼的技术决定论甚至削弱了这份警告的份量。他太关心知识分子的使命和利益,以至于失去了观察现实的耐心,连文明与野蛮的标准都有些把持不住了。例如他说,“各种各样的专制者们都深谙通过提供给民众娱乐来安抚民心的重要性,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并不认为民众会忽视那些不能带给他们娱乐的东西,所以他们还是常常要依靠审查制度,而且会在意这种差别,因为审查制度就是他们对付某些严肃话语的方式。现在的情况却大不相同了,所有的政治话语都采用了娱乐的形式,审查制度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那些过去的国王、沙皇和元首如果知道了这一点,会感到多么高兴啊。”
显然,这段貌似深刻的话也只对了前半部分。以我们正在经历的反低俗运动来说,并没有谁相信娱乐可以取代审查,也没有人因为娱乐而暂缓审查。恰恰相反,“反娱乐”成为了“对付某些严肃话语”的口实,而“娱乐至死”的告示牌上画着骷髅标志,正把我们驱赶到一条全新的乌托邦之路上。这条道路,正如我们看到的,其实和地狱之路一样,都是由鲜花和良好的愿望铺就的。
和波普尔一样,波兹曼提醒人们要警惕电视这个二十世纪的宠物,有所不同的是,波普尔焦虑的是电视中暴力、色情等内容对儿童的腐蚀,为此,他甚至建议政府牺牲言论自由立法对电视制片商进行管制,而波兹曼瞩目的则是电视造就了一个娱乐至死的时代,令人恐慌的不是所有严肃话题都以娱乐的形式在公共话语空间狂舞,而是娱乐本身就成了严肃话题的一部分。
就当下文化而言,“娱乐”已赢取我们这个时代“元媒介”的地位。尤其在大众文化语境中,由印刷机开创并延续经年的所谓“阐释时代”已然让位于由电视机开创的“娱乐业时代”。电视及其文化如今既是我们对世界的认识,也是我们认识世界的工具。为此,波兹曼说:“电视在安排我们交流环境方面的能力是其他媒介根本无法企及的”。而罗兰.巴特则说:“电视已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神话’”。
波兹曼的忧心绝望之至,感人之至:“如果一个民族分心于繁杂琐事,如果文化生活被重新定义为娱乐的周而复始,如果严肃的公众对话变成了幼稚的婴儿语言,总之人民蜕化为被动的受众,而一切公共事务形同杂耍,那么这个民族就会发现自己危在旦夕,文化灭亡的命运就在劫难逃。”
他看来,人们会渐渐爱上压迫,崇拜那些使他们丧失思考能力的工业技术。 奥威尔害怕的是那些强行禁书的人,赫胥黎担心的是失去任何禁书的理由,因为再也没有人愿意读书;奥威尔害怕的是那些剥夺我们信息的人,赫胥黎担心的是人们在汪洋如海的信息中日益变得被动和自私;奥威尔害怕的是真理被隐瞒,赫胥黎担心的是真理被淹没在无聊烦琐的世事中;奥威尔害怕的是我们的文化成为受制文化,赫胥黎担心的是我们的文化成为充满感官刺激、欲望和无规则游戏的庸俗文化。
以下是摘抄自《娱乐至死》每章节中比较经典的语句:
第一章 媒介即隐喻
1.你根本不可能用烟雾表现哲学,它的形式已经排除了它的内容。
2.电视无法表示政治哲学,电视的形式注定了它同政治哲学是水火不相容的。
3.深入一种文化的最有效途径是了解这种文化中用于会话的工具。
4.媒介的独特之处在于,虽然它指导着我们看待和了解事物的方式,但它的这种介入却往往不为人所注意。
5.分分秒秒的存在不是上帝的意图,也不是大自然的产物,而是人类运用自己创造出来的机械和自己对话的结果。
6.书写会带来一次知觉的革命:眼睛代替耳朵而成为语言加工的器官。
7.隐喻是一种通过把某一事物和其他事物作比较来揭示该事物实质的方法。
8.理解一个事物必须引入另一事物。
9.我们的语言即媒介,我们的媒介即隐喻,我们的隐喻创造了我们的文化的内容。
第二章 媒介即认识论
1.通过共鸣,某种特定语境中的某个特定说法获得了普遍意义。
2.真理不能,也从来没有,毫无修饰的存在。他必须穿着某种合适的外衣出现,否则就可能得不到承认,这也正说明了“真理”是一种文化偏见。
3.尼采说过,任何哲学都是某个阶段生活的哲学。我们还应该加一句,任何认识论都是某个媒介发展阶段的认识论。真理,和时间一样,是人通过他自己发明的交流技术同自己进行对话的产物。
4.印刷术树立了个体的现代意识,却毁灭了中世纪的集体感和统一感;印刷术创造了散文,却把诗歌变成了一种奇异的表达形式;印刷术使现代科学成为可能,却把宗教变成了迷信;印刷术帮助了国家民族的成长,却把爱国主义变成了一种近乎致命的狭隘情感。
第三章 印刷机统治下的美国
1.不可记录汝等之教义,更不可将其印刷成文,否则汝等将永远受其束缚。
2.韦伯斯特《美国拼写读本》
3.理查德 霍夫斯塔特认为,在美国历史中一再反映出来的杰弗逊民主主义的平等、民众的思想,使许多美国人产生了一种根深蒂固的反知识分子的偏见。
4.印刷机不仅是一种机器,更是一种话语结构,它排除或选择某种类型的内容,然后更不可避免地选择某一类型的受众。
第四章 印刷机统治下的思想
1.阅读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当然也是一项理性的活动
2.因为写作了《理性时代》,潘恩失去了他在开国元勋神殿中的位置。
3.广告成为一种半是心理学、半是美学的学问,理性思维只好移师其他领域了。
4.印刷术统治的时代称为“阐释时代”,新时代为“娱乐业时代”。
第五章 躲躲猫的世界
1.电报使脱离语境的信息合法化,也就是说,信息的价值不再取决于其在社会中和政治对策和行动中所起的作用而是取决于它是否新奇有趣。
2电报的传统:通过生产大量无关的信息,它完全改变了我们所称的“信息——行动比”。
写书是作者试图使思想永恒并以此为人类对话做出贡献的一种努力。所以,无论什么地方的文明人都会视焚书为反文化的罪恶行为。
对于电报来说,智力就是知道很多事情,而不是理解它们。
照片把世界表现为一个物体,而语言则把世界表现为一个概念。
过去人们是为了解决生活中的问题而搜寻信息,现在是为了让无用的信息派上用场而制造问题。
电视已经取得了“元媒介”的地位,一种不仅决定我们对世界的认识,而且决定我们怎样认识世界的工具。
第六章 娱乐业时代
1.娱乐是电视上所有话语的超意识形态,它时刻提醒着我们,没有理由为电视上的不幸哭泣。
2.思考无法在电视上得到很好地表现,电视导演很久以前就发现了。他们关心的是给观众留下印象,而不是给观众留下观点,而这正是电视所擅长的。
第七章 好。。。。现在
1.掩藏在电视新闻节目外壳下的是反交流的理论,这种理论是以一种抛弃逻辑、理性和秩序的话语为特点。在美学中,被称为“达达主义”;在哲学中,被称为“虚无主义”,在精神病学中,被称为“精神分裂症”。
2.只有通过语境我们才能判断出一个表述是否自相矛盾。自相矛盾的存在需要具备一些条件,只有在一个前后连贯的语境中,观点和事件彼此相关,自相矛盾才能成立。
第八章 走向伯利恒
1.从来没有哪个伟大的宗教领袖会给人们想要的东西,他们给的是人们应该具备的东西。
第九章 伸出你的手投上一票
1.电视广告的对象不是产品的品质,而是那些产品消费者的品质。
第十章 教学是一种娱乐活动
1.约翰杜威曾经说过,课程的内容是学习过程中最不重要的东西。
2.教育的目的是让学生们拜托现实的奴役,而现在的年轻人正竭力做着相反的努力——为了适应现实而改变自己。
3.从电视上获得的意义往往是一些具体的片段,不具备推论性,而从阅读中获得的意义往往和我们原来储备的知识相关,所以具有较强的推论性。
第十一章 赫胥黎的警告
1.只要人们虔诚的相信社会发展的必然性,它就可以长久地存在下去。
在我看来,"娱乐至死"更多地表达的是在这个消费时代大众审美的趋势,至于能不能到"死"的地步,还值得商榷。毕竟,人是矛盾体,崇高卑微、冷漠同情、自私牺牲、类似的太多矛盾情感都能附身在同一人身上,这就仿佛人体内的调节反馈机制。所以我相信人不会一味满足娱乐,乃至"死"。迟早,人天生的对崇高的追求会激发,引领正确的道路。比如文革巨大的精神荒芜后那批大学生,他们的阅读高度,也许数十年内都没有哪代人能够超越。这就是对此最好的佐证。
当然,还是感谢波兹曼,感谢他对这个时代的忠告。但是我们不得不重视这个有着铁一般事实的忠告。
每一种媒介都会对文化进行再创造——从绘画到象形符号,从字母到电视。和语言一样,每一种媒介都为思考、表达思想和抒发情感的方式提供了新的定位,从而创造出独特的话语符号。这就是麦克卢汉所说的“媒介即信息”。要说明的是,信息是关于这个世界的明确具体的说明,但是我们的媒介,包括那些使会话得以实现的符号,却没有这个功能。用尼尔波兹曼的话说,它们像是一种隐喻,用一种隐蔽但有力的暗示来定义现实世界。不管我们是通过言语还是印刷的文字或是电视摄影机来感受这个世界,这种媒介—隐喻的关系为我们将这个世界进行着分类、排序、构建、放大、缩小、着色,并且证明一切存在的理由。我们习惯将电视以及几乎一切技术——视为“中性”的东西,电视既然作为一种传播手段,我们就想当然地认为它天然就适于传播一切内容。然而和大脑一样,每种技术也有自己内在的偏向。在它的物质外壳下,它常常表现出要派何种用场的倾向。
对于媒介来说,不同的媒介由于其自身结构、传播形式和范围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导致媒介具有各自的倾向,对传播的内容会有不同的效果,经过物竟天择,优胜劣汰最后迎合此媒介的内容会成为其传播内容的主体。就以电视为例,由其视觉、听觉和虚拟化的特征和单向传递,受众被动接受的缺陷使然,娱乐内容和娱乐化的文化和政治内容越来越成为电视传播内容的主体。所以我们说电视技术的倾向就是将所有的内容都以娱乐的方式表现出来。现在,波兹曼明确指出电视并不适于传播某些内容,因为诸如政治、哲学等严肃内容是不应以娱乐的方式表现的。这确实对我们富有启发和警示意义。因而今后在媒介的运用和发展上,我们应该研究其倾向性问题,利用这个特性来实现人们的目的,操控媒介的作用方向而不是被媒介“娱乐化”了。
波兹曼精准地剖析了娱乐的篡位过程。在印刷术统治世界的时代,报纸和图书是人们获得知识的唯一途径,当时的人们通过阅读报纸获得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行动与信息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这一切随着电报的发明而改变,电报大大提高了信息的即时性,全球各地的新闻穿越时空距离被罗列到人们眼前,这迫使人们在无形中修正了信息的定义:它不再是对人们生活工作有着巨大影响的要素,而只是一大堆看上去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实际却毫无意义的文字符码;而接下来的这次“图像革命”则是如精确制导***般击中了印刷术时代的七寸,随着摄影技术的发明和大规模应用,具有强烈视觉冲击力的照片开始统治人们的眼睛,从这个时候起,工具不再是中性的,照片重塑了语法体系。
与字词句子不同,照片无法提供给我们关于这个世界的观点和概念,除非我们自己把照片文字化,所以文字展现的世界是一个概念,照片展现的世界则是一个物体,它失去了被记录内容在真实世界中的语境,任何一段文字或者另外一张照片与它配合都可以奇妙地衍生出一段新的信息姻缘,从这个意义上讲,图像革命之后的信息已经毫无诚信可言,它可以被制作者和阐释者任意歪曲,信息接受者们不再需要如同对文字一样通过自己的抽象思考来获取知识、价值和观念,在自由世界的商业社会里,信息制作者们为了取悦大众获得不菲利润,一场盛大的娱乐盛宴必然开幕。而在铁幕之背后,它就必然成为独裁者们心爱的玩具;电视的出现终于引爆了信息***,电报和照片以动态的形式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娱乐不再遮遮掩掩,它名正言顺地处死了严肃话题,大众甚至津津乐道这次弑君行动,人类臣服于电视机前,心安理得地慢慢退化。波兹曼指出:只有深刻而持久地意识到信息的结构和效应,消除对媒介的神秘感,我们才有可能对电视,或电脑,或任何其他媒介获得某种程度的控制。而人类不可能不去使用媒介,因而要通过教育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这本书中对西方媒体的娱乐倾向持一种批判的倾向,但是在展开批判的过程中,他也道出了媒介发展的大势所趋:一切都在朝着娱乐化的方向迈进。娱乐化并没有错,关键是如何能把娱乐和电视的其他功能结合起来,这是目前电视最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
这本书写的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特点,都有让人喜欢和不喜欢的一面。有了书店老板,才有了岛上书店,才会给小岛带来更多的生机。有了伊斯梅的那本书,最后支付了书店老板的手术费用,有了可以继续生活的希望。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
人的一生,都是要经历一些人和一些事的。总有一些人悄悄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总有一些选择很快改变了我们的轨迹。
看完《活着》,整个人沉浸于福贵的坎坷生活。活着!我想说,怎么样算活着?
书中主要内容,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读一页,都让我止不住泪湿双眼,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
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今天,我朗读的这本书是笑猫日记,我看的这本书是说一只会小的猫:笑猫,在寻找它?心爱的猫:虎皮猫的一个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老老鼠今天带着一只没有尾巴的老鼠,带它来到了笑猫的夏宫,说它在一个烟囱上看到了一只虎皮猫,笑猫马上爬上烟囱,不料,那只虎皮猫却把笑猫一把推下去,把笑猫的腿弄骨折了,不久,它们便知道那是一只男猫,老老鼠它们好不容易才把笑猫弄回家,笑猫回家后便看见了那一只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可是现在已经变成一只绿毛龟了,在绿毛龟的帮助下,笑猫开始寻找虎皮猫了,听绿毛龟说在一个屋顶上有一只虎皮猫,于是,他们启程了,在那儿绿毛龟和笑猫遇见了一只波斯猫∶雪儿,当雪儿好不容易把虎皮猫请来的好似后,笑猫就发现了它不是心中的虎皮猫的时候,它就告诉了那只虎皮猫说笑猫刚才说的那赞美的话,那是因为笑猫把它当成了那一只虎皮猫,虎皮猫见了非常生气,跑到屋里,到处乱抓,因为这一次虎皮猫把它的爪子染上了颜料,所以就成了一副梅花图,就因为这一次的事情,雪儿特地地办了一个画展,所以使不自信的虎皮猫变得自信起来。
笑猫也该起寻找它新中的虎皮猫了,所以它告别了雪儿,但是虎皮猫一定要和笑猫一起去,所以,它们就一起走了。
终于,在一天早晨,笑猫终于见到了它心爱的虎皮猫,正当笑猫想说喜欢它的时候,喜欢它的时候,虎皮猫的耳朵却听不见了。原来。虎皮猫的耳朵是被钟给震的听不见的。笑猫叫虎皮猫来和它一起回家的时候,虎皮猫却怎么也不答应,这是,笑猫祝愿着虎皮猫的耳朵能够好起来!!
我也很希望虎皮猫能够好起来,让我们一起祝愿虎皮猫吧!!
读完这片文章,我以控制不了情绪,眼泪花花。躺在床上,联想到了中国朝廷之争。自古以来,有多少朝代的大臣因嫉妒,谋篡皇位,使自己的国家起内讧,让别国抓住尾巴。大家记得隋炀帝么?他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被他手下的心腹--宇文化及所杀害。
嫉妒好比是一团火红的烈焰,而爱是一团充满无私奉献暖暖的火苗。所以我们不能有嫉妒之心,因让爱的火苗撒遍世界!
《傲慢与偏见》《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
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
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
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
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最近,我有幸阅读世界四大冒险小说之一的《金银岛》,它是19世纪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著。作者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冒险故事,而小说讲述的是出身平庸的霍金斯与海盗斗智斗勇,最终成功找到宝藏的故事。
书中形象生动地描写了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嗜酒如命、脾气暴躁的老海盗那里,偶然间发现了一张埋藏了宝藏的荒岛形地图,这事引起了当地富翁屈利劳尼先生的兴趣。为了找到这些宝藏,他们驾驶了一艘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脚西尔弗海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这艘船,独吞这些宝藏。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屈利劳尼先生和正义的船员以及医生同海盗们展开了拼死一搏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由西尔弗领导的海盗一行人,成功地找到了巨额宝藏。
虽然我没有同吉姆一起去探险,但是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出现他们寻宝时的画面,吉姆那正义的面容在我眼前浮现,他在坏蛋面前是显得那么的善良、勇敢,他总能在大家的帮助下一次又一次的击退海盗,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他又是多么的勇敢,他坚定的说出了,他听见西尔弗的计划的事,这使我非常敬佩,一个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
当然我也有令我愤恨的人,西尔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他的身上体现的只有虚伪、自私、他为了自己能得到宝藏而不惜放弃所有人的生命,他们根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没有及时改正错误,反而错上加错。
《金银岛》体现出了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尖锐对抗,所以我觉得故事警示我们做事不能自私,因为那是我们心中的一种贪念而引起的,而吉姆身上体现是一种善良、勇敢的宝贵精神财富,就像我们国家,现在正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与日本闹得十分不愉快,我们国家正需要像吉姆那样的勇敢的人站出来,为我们国家说话,用智慧化解这场危机。
边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边忆起了儿时的童真童趣,一张张天真烂漫的笑脸,一块块黄登登的油菜田……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童趣自然画。
读完课文,里面的片段,让我记忆犹新,也让我突然间,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给我的感受一切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这一篇,也许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如今,我已经远离了童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工作之中,纷纷挠挠的家庭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小时侯,我家附近有一大片田野,经常和同伴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门采得一塌糊涂的麦田,倘若有大人碰到,“哄”的一下就爬在麦丛里躲起来,一会儿唱着自编的儿歌,在田间的羊肠小路上追逐着蝴蝶,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只顾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而如今老家附近那片田野上造起了一排排的新房,一条条的道路,儿时的同伴也都在为自己的工作前程,家庭生活的幸福努力着,即使回到了那个地方也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如今读这篇文章使我有了这么多的感动。也许是因为童年的渐渐遥远,也许是对幼时的那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天真烂漫的留恋吧!
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
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这样的问题仿佛有了微微清晰的答案。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平平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
主人公福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作者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福贵的一生充满了坎坷,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接连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让我顿时觉得心中一沉的是福贵的儿子在为县长的老婆因怀孕大出血,在献血时因抽血过度而死亡的片,所谓的医者仁心,竟然在性命攸关的时刻,活生生的将一个孩子抽血抽到嘴唇发青直到最后没了心跳,让我甚至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
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打击去不断的接踵而来,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在这样一个残忍的社会和渐进变革的背景下,主人公的生活勇气令人惊讶。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面对这样的事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苦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让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二和春生打比方,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财富是越来越多了,人们却渐渐的迷失了,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可是,当拥有了这些之后,他们还能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
当夜幕笼罩大地,远处灯光依稀,闪烁在建筑工地,我的心灵也随之渐渐超凡脱俗于喧嚣的世俗,回归于一片沉寂。无论白天的事物多么纷繁难解,它们都会沉积,铺在瓦尔登湖之底。每个人心底都可以拥有一片自己的天地。
《瓦尔登湖》带给我的是这种心境,一种自然和返璞归真的思考方式,以及将实物升入精神的思想境界。《瓦尔登湖》不是小说,没有故事情节,有的是自然的事实和深沉的思考,但它值得细细思读,理解出自己的哲学体系。这是一本寂寞、恬静、智慧的书,凝结了作者的感悟与思想,描摹出生活的本味模样。
《瓦尔登湖》记述了梭罗在他两年中的湖边隐居生活。他描绘了大自然的新奇与美好,延伸了无限的感慨与思考。他将两年的观察与思考合成一年来写。自然的规律是恒久不变的。梭罗是一个自由的人,他拥有非凡的生活技能,能摆脱世俗的羁绊。最重要的是,他乐于探索未知世界——这个世界还包括他的内心。他鼓励人们纯洁与简单,勇于按照人们更高的天性行事。
瓦尔登湖的寂静给了作者思考的空间,使作者一定程度上摆脱了无聊的应酬和社交活动等。他在湖边似乎孤身一人,但他其实并未断绝与外界的联系。准确地说,梭罗所厌恶的是毫无真诚与热情的社交活动,而且它们常常与豪奢联系在一起。相反地,自然往往更接近真理。
立在清澈的碧蓝色湖水旁,那幢他亲手建造的木屋是他思考的居所。他凭直觉和自己的意愿,来到这里进行他的生活实验。整整三百页的纸张,都透露出对“我”这一种生活方式作为固定的习惯。作者在湖边隐居的确——正如他所说的那样——是一个生活的实验。并且带领读者同他一道,在情节的发展之中,获得无法言喻的启迪。
限于人生阅历和学识的浅薄,我不敢说这十几万字我都能读透,更何况它囊括了太多的内容。然而无论如何,每个人结论都会是相同的,只不过理解的程度深浅不一而已。的确,这本书很难读,凡是浮躁的心情都不得不抛弃这本书。另一方面,唯有沉静的人在沉静的时空中方可与这高尚的思想共鸣。一旦沉静的心读进来了这本书,必获益匪浅。
我们所阅读的,并非是褒贬“仁义道德”之流,而是真理。书中描写的全部是真实的大自然,与城市中灯红酒绿的嘈杂迥异,湖边的鸟兽虫鱼鸣叫的喧嚣更接近于自然的真理。更广义地来讲,作者竭力强调的心灵和精神上的宁静和探索,并非简单的远离世俗退居山林。有人渴望像他一样,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山林。这显然不符合他的思想境界。真正的瓦尔登湖是一种生活方式,存在于作者以及每个人的心中,不是一成不变仅存在山林中的,并且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瓦尔登湖边始终是一位占住者。即使作者生活在一座大都市中,他同样能够凭自己的意愿,到内心的海洋中探索。
尽管如此,作者还是可惜地感觉到,城市离真理太远了。城市在人们的意识中建造起来,早已被人类狭隘的观念充满了。作者逃离都市,隐居湖畔;同样他也逃离固定的思维模式,隐居到自由、孤独的思想中去。作者因为贞洁,以至于他都感到自己永远不能拥有绝对纯洁了;来不及为自己的兽性哀悼,他又向自己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以人类更高的天性去生活。他不去追名逐利,又困惑于我们顽固的思维方式。有时你感到他在颠倒是非,其实每次都有一个思维敏捷的人紧跟他的思想,跃过腐朽思想的栅栏,体悟到其中真正的含义。因此,贫穷可以是富有,劳动可以是苦役,虚度光阴、野蛮可以是高尚,聪明可以是愚蠢,购买可以不花费任何钱财,最终复杂也可以是简单。要想做到这一切,就得回归到最基本的精神实质。
水的简单赋予了它最丰富的内涵。就好像科学家合成出的物质,无论多么复杂,都不可能超越水的简单一样,《瓦尔登湖》也是一座不能逾越的巅峰。
一部在黑暗中写就的成长日记,带着暖意和坚强。
《安妮日记》用书信的方式,记录下了作者也就是书中的主人公——安妮·弗兰克在藏匿的两年多的时间里所亲身经历的大小事情。其中有对现实生活的埋怨,也有对未来生活的无限憧憬;有对亲情的排斥,同时又无比的依恋;有对友情的珍爱,同时又渴望拥有更多的爱。
安妮·弗兰克是一名坚强的女孩。在秘密小屋里所度过的那25个月里,她用她那细腻而富有生活气息的笔触,用她要做一个作家的梦想,支撑她记录下了在秘密小屋里成长的点点滴滴。在那儿她思考战争、历史和反犹太主义、思考自然、上帝、宗教等
透过日记中的字里行间,我似乎看到了那厌恶和平的战争狂----希特勒,还有那不识人性的纳粹分子;我似乎还看到了那血腥的年代,那肮脏的社会。但同时,我还看到了一个心地善良,活泼可爱,又多愁善感的小女孩。她有主见、有思想、爱思考、不会轻易受别人影响;她坚强、有毅力、在受到责备和委屈时,仍以微笑面对生活。
我会永远记住安妮·弗兰克,记住透过文字所能感受到的丝丝天真、甜美和坚强的笑容。它如黑暗中的光明,将会一直温暖着我。
《小妇人》是一部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作者是美国作家奥尔科博。
整书围绕着马奇家四个性格不同的女孩:温柔美丽的梅格,爽直开朗的乔,文静腼腆的贝思,活泼漂亮的艾米。写了她们跌宕起伏、印象深刻的经历、故事。最后,她们通过自己的勤劳善良,得到了自己的幸福。整本书语言优美,描绘细致入微,让人印象深刻。马奇家虽然穷,但是她们心地善良,热于助人,把圣诞节早餐济救给另外的可怜人,有这良好品德,乐观,对生活充满信心,永不对困难屈服。
我喜欢梅格,喜欢它的优雅高贵,永远的淑女风格。我喜欢乔,喜欢她的坚强,性格豪爽。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多才多艺,做事永远为别人着想。我喜欢艾米,喜欢她任性却优雅,被人关注着。马奇大大是个乐于助人,慈祥的妇女,她总是帮助别人,虽然自己家里也很穷。她们的爸爸随军当兵,并不在家。写了四个花季少女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大女儿梅格对约翰一见倾心,相爱相识。劳里向乔示爱,却遭拒绝,但认识了教师巴尔先生。贝思生命没有多长时间了,但她依然乐观,坚持不放弃。小艾米去欧洲旅游,看世界。
我从她们那你学到的乐观,坚强,每天都生活的普普通通,但有充满快乐,要有一颗爱心,不能带有色眼镜看人,要有一颗纯洁的心,才能收获最大的快乐。
《伤逝》是鲁迅唯一一篇以青年男女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它讲述了一个醒者与未醒者的悲哀故事,全文描写得细腻、细心、细事无非,尤其结尾那句“我要向着新的生路跨进第一步去,我要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前导……”更是提纲挈领、发人深思。
在《伤逝》描述的故事里,涓生是醒者,他虽然不致于象“狂人”那样受众多不醒者的排斥和贬损,但他也同样有“狂人”般醒者的痛苦。子君是个未醒者的代表,“阿随”虽然是子君的宠物狗,但它是子君未醒的象征,老观念不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吗?所以,做为醒者为未醒者疗救病痛,自然不可能“真话”就有效果的,有时适得其反。这样,也就不难理解在小说《伤逝》中的结尾了。鲁迅先生通过涓生的手记说:“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他还没说的话是:爱情如果不时时更新、生长和创造,那就必定“伤逝”。听说鲁迅先生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正是和他的学生许广平结合的时候,这在某种意义来讲,小说对社会、对先生、对许广平都是个警示。
鲁迅说过,“女人幸福生活的最大敌人是无聊~”事实上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幽默大方、自信阳光、身体健康、相貌堂堂的男生,但这些优点在缺乏物质基础的支撑下显得那么无辜无助和无力~确实,“没有房子,我让爱情住在哪里?没有车子,生活又如何运转?”生活的现实让大多女孩在选择对象时不得不把男方的物质基础放在首位,但从《伤逝》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如果过分依赖男人,那便会使自己走向脆弱……
其实找对象就和炒股一样,必须分散投资,决不能孤注一掷,而且选择的类型要多样化,不能只关注“基本面”好的绩优股,或者急功近利地做“短线”,最好能今天买,明天就涨停;所谓“长线是金”,有时候找对一直潜力股将来可能获得的收益会远远超乎想像!
如果把女人的相貌、身材、个性、人品等综合起来用数字来表示其水准的话,那找一个60分左右的对我而言可能就是“实惠”,而70分左右的则是“现实”,80分左右的叫“理想”,85分以上的,就是“梦幻”了~
我这一生都在追求“理想”,但或许最后还是不得不面对“现实”吧。
读书对我们益处多多,从古至今,无数的贤人都体会到读书的益处和乐趣,我们就来聊聊读书的好处吧!
古代的那些文人墨客,都有一个相同的爱好---读书.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是每个人都做过的事情,有许多人爱书如宝,手不释卷,因为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那么,读书有哪些好处呢?欧阳修曾说过“立身以立学为本,立学以读书为本”可见书在这位文豪心中是多么的重要,李苦禅也曾经说过“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欲上进先读书”,这句诗深刻的告诉我们书是多么的重要,好似鸟儿的翅膀……
你感受到了读书的好处了吗?读书不仅可以使我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良好的自学能力和阅读能力,还可以进一步帮助学习课内知识。
让我来谈谈自己的读书经历吧!像许多人一样,我也有自己爱读的书,如漫画、小说、自然、科技等等,但其中我最爱的还是《世界地理》和《动物世界》。每每读到那些奇异、有趣的故事、自然现象,我就会对这个无奇不有的世界叹为观止。有时读得入神,仿佛身临其境,在险峰上、沼泽中、海洋里、溶洞内……神游其中,怡然自得。在获得读书的快乐的同时,我又获得了许多知识,在一次地理课上,老师给我们看了几种澳大利亚特有的物种,同学们都不知道,我因为在课外书上看过,所以很了解,便介绍给同学们。读书的好处我心领神会!
总而言之,善于读书,便如同和一群有知识、有文化、有个性的人交流。同学们,让我们同沐四季风,共享读书乐,与书交朋友!让读书之花盛开四季校园!
“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彩虹,没有谁能够随随便便成功。”寒假中,我阅读了一本名叫《八十天环游地球》的科幻小说书。它是由法国的儒勒·凡尔纳写的。拿到这本书,我的眼球一下子就被题目深深地吸引,八十天环游地球,怎么可能?带着这份强烈的好奇心我阅读了这本书,故事的主人公真的就做到了。书中讲述了弗克将八十天内绕地球的设想付诸实践的故事。这个富翁与改良俱乐部的先生们打了一个赌:用两万英镑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圈,否则这两万英镑将归改良俱乐部的人们拿走。弗克相信通过周密的计划以及当时的交通保障赢得这个赌局完全没有问题。然而在旅途中,他却遭遇了很多苦难,如铁路的中断、海上风暴、解救艾妲夫人等等。本以为其间的事耽误了时间,会输掉赌局,但就在紧要关头,他却又意外地获得胜利——原来他自西向东绕地球一周,利用时差正好节约了一天的时间,却不知道,时间仅剩下十分钟了,就在最后一秒,主仆二人终于走进了改良俱乐部,赢得了这场赌局。故事中主人公经历的每一次险境,我都为他情不自禁捏一把汗,甚至想要亲自为他排除险境中的重重阻碍,帮他一把。然而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一路上弗克先生的分秒必争、坚韧和镇定都表现了他十足的绅士形象。也正因如此才能够完成这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我非常欣赏弗克先生。要知道其间的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他都将为此付出倾家荡产的代价。弗克先生敢于挑战自我,在困难面前镇定自若,冷静面对,一点也不慌张。每次的险情都是对他的一次挑战、考验。为什么不学学弗克呢?生活中我们的经历可能没有弗克那样惊心动魄。但他的环游经历告诉我遇到困难时都能勇敢去面对,去挑战,一切困难都能迎刃而解。当我们做一件事情,不要先想着这件事有多难多难,这样不但不利于完成任务,让人心浮气躁,自暴自弃。想起自己一次弹琴的经历,老师布置了一首筝曲,里面有很多指法的变化,同时还强调左右手的配合。才弹了一遍我就心情不爽,还咒骂是什么烂琴,谁没事普的曲子,结果越诅咒越不协调。妈妈在一旁看着也十分心急。她劝导我:“如果真的诅咒可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话,妈妈和你一起合力,可是事实证明怨天尤人是不可行的。没有哪件事可以随随便便就做成,不骄不躁,敢于挑战,才能看到真英雄。”我重新振作,慢慢地练习着,一遍比一遍好起来。信心也一点一点找回来。——是的,遇到挫折和困难必须要勇于挑战自我,不要被困难吓倒。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你以信心当船,努力作帆,你就一定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
把安娜逼死的是整个上流社会而绝非卡列宁一个人。安娜的不贞,在上流社会本是不足为奇的。不同的是,她们能“单纯地甚至快活地”过双重甚至多重的“爱情”生活,而感情真诚、严肃认真的安娜只能“从悲剧的方面”去看这种生活,感到虚伪,可耻,无法忍受。培脱西怂恿渥伦斯基追求安娜,渥伦斯基的母亲也赞许儿子在安娜身上取得的成功,但是当她们看到这并非一场社交界司空见惯的风流韵事,而是认真的爱情时,立刻视为大逆不道。安娜不见容于上流社会,不是由于她的“红杏出墙”,而是由于她竟敢公开这种爱情,公然对贵族社会虚伪的道德观念挑战,在这个社会里,伪善的莉蒂亚自诩为“社会的良心”,淫荡无耻的培脱西们竟是这个社会的“精华的精华”,虚妄无能的卡列宁是整个社会的“支柱”,这样的社会不可能给予安娜正当的生活要求的肯定与人格尊严的承认。安娜悲剧的根源便在这罪恶的社会。
安娜自身性格的矛盾是悲剧内在因素。
一方面,安娜是勇敢的,她始终不悔自己选择的道路:“假使一切要从头再来,也还是会一样的。”她鄙视那班贵族男女堕落虚伪的生活,在剧院里她向整个社交界抬起了高傲的惊人美丽的头。
另一方面,安娜性格自身便有着不可弥补的局限性,面对社会,她勇敢地挑明自己对自由爱情与独立的要求。她变成了攀扶在渥伦斯基这棵树上的一条青藤,树倒藤亡。渥伦斯基成了她生活中和全部意义,一旦失去他的爱,她的生命便不可挽回地灰飞烟灭。她渴望渥伦斯基尊重她的感情,把她当作朋友和知已,而非情妇。但她没有意识到更不知如何才能争取到这种平等与恒久的爱情,她像一只迷途的羔羊,一切都被操纵在渥伦斯基的手里,甚至在每一次口角之后都吓得浑身发抖。
她内心永无休止的矛盾与痛苦源于她对生活对自己目前处境的迷惘与恐惧,她的生活,她的信仰和她的追求都找不到一个平衡的支点,找不到前进的方向,她本能地反抗一切,又本能地忍受着一切的冲击。
她爱得愈深便愈没有安全感。到了最后,她甚至被迫使用一般上流妇女使用的靠姿色与服装去吸引渥伦斯基的视线。企图牵住他日益冷淡的爱情。
愈是临近悲剧的结局,安娜的内心矛盾冲突就愈是复杂,深刻,尖锐。她一会儿恨得那么深沉,一会儿又爱得那么热烈;一会儿她表现得那么坚强勇敢,一会儿又显得那么软弱怯懦;一会儿她觉得自己有一千个理由值得骄傲,一会儿又感到自己屈辱卑下;一会儿她期待得那么殷切,一会儿又失望得那么可怜;一会儿充满了生的欢乐,一会儿又幻想着死的恐怖——她的内心永远充满了惊涛骇浪,她爱得那样深切,却又爱得那样痛苦。她觉得自己酿造了一切罪过,又觉得一切罪过吞筮了她!如此一个丰满凸出、鲜明生动的形象,成了作家笔下一种永远惊人的艺术力量。
安娜的矛盾还在于母爱与情爱之间的取舍抉择,她一生只爱两个人——谢辽沙与阿克历赛,她对杜丽说:“我只爱这两个人,但是难以两全,我不能兼而有之,但那却是我唯一的希望。”邂逅渥伦斯基之前,她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儿子谢辽沙的身上,儿子曾经是她生活的全部意义,她全身心地爱着谢辽沙,甚至连离开他一刻都不行。爱情与母爱乃是一个女子正当的生活权利,冷酷无情的社会却把它们分裂并对立起来,作为陷害安娜的工具,逼她走上悲剧的绝路。
爱情的幻灭是悲剧的直接原因。为了爱情,安娜几乎牺牲了一切,换来的结局却是失望与憎恨。安娜企图通过爱情摆脱“虚伪与欺骗”的上流社会,渥伦斯基却使她陷入了另一个新的更虚伪更欺骗的处境中,他以自己的方式显露了贵族资产阶级的虚伪,自私与冷酷无情,这个罪恶的社会就是通过他,最后把安娜逼上悲剧的绝境。如果说安娜从前在跟卡列宁的关系上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那么现在,她在与渥伦斯基的关系上却犯了一个更大的错误。她对渥伦斯基估计过高,期望过大。她以为他能带她逃离“虚伪与欺骗”的社会,可是她不可挽回地错了,他带给她的永无止境的痛苦矛盾与恐惧,远远超过他带给她的生之欲望与欢乐。他的爱情消失后,安娜便被逼上了悲剧的绝境,她控诉这一切:“全是虚伪,全是谎话,全是欺骗,全是罪恶!”……
安娜的悲剧命运体现了生活自身的逻辑,同时揭发和控诉了沙皇俄国特别是它的上流社会的腐败和黑暗。作家以令人信服的艺术力量表现了安娜的死是安娜的必然结局。她被逼上绝路,是社会的罪过;她的死,更是对黑暗社会的一个反抗,她对自由爱情的追求,对真挚诚恳的向往,对自身人格解放的渴求,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特别是在今天追求个性解放的时代,这种悲剧给我们的启示,更是深远而恒久的。
童年是人生中最美好,最快乐的时光。我们这一代的小朋友更幸福,吃着营养食品,穿着高档服装,玩着电子玩具。
可凡卡的童年呢?他父母双亡,只是靠爷爷当守夜人的报酬生活,衣服破烂单薄,连想都不感想的高级食品,他只求和世上的唯一一个亲人——爷爷在一起。
9岁正是接受教育的时候。我们在这个时候早已坐在教室里了。而凡卡呢?在老板家白天做苦力不算,更糟的是,每天晚上还要去给老板的儿子去摇摇篮,有时一摇就是一夜!
当我读到凡卡在老板那里受苦的时候,“凡卡真可怜!”“他能支持住吗?”我不禁这样想。对于九岁的小孩来说,挨打,挨饿,挨困已经是很难熬的事情,还要被别人捉弄,受尽了欺凌与讥笑。而且亲人就只有一个远在乡下的爷爷,身边没有亲人的陪伴,也就没有了温暖。小凡卡就是在这种连狗都不如的生活中打工,那情景可以想象是多么的悲惨!
当我读到“过了一个钟头,他怀着甜蜜的希望熟睡了。他在梦里看见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搭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这就是凡卡的梦,他渴望自由,渴望回到爷爷的身边。
可是他的梦能够实现吗?不,绝对不行。这不单单只是因为他没有贴上邮票,地址不详细,还因为爷爷绝对不可能来接他。爷爷太穷了,他只是一个别墅的守夜人,根本没有可能把凡卡养活,这也是爷爷把凡卡送入城里做学徒的原因。
凡卡失去东西的太多了。没有亲人的照顾,没有人们的关心,没有……命运夺走他的够多了,狠心的老板、老板娘还百般虐待他,生活和命运对他来说是多么残酷呀!
凡卡的信,爷爷不可能收到,他也没可能远离这连狗都不如的生活,他是多么的可怜!而我们,不愁吃穿,有亲人的温暖,有老师的培养,是多么的幸福!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报答所有关心我们的亲人、朋友!把我们祖国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更加辉煌!
一早就被刺骨的寒意痛醒。勉强起了床,热了杯牛奶,边喝边看窗外。窗外那几颗大树的树枝上空空如也,象征它们生命的绿色树叶,化作枯叶,凋落了一地。一片衔着一片,一片叠着一片,不自觉地便化作了一大块铺满整条街的枯黄色地毯。行人们走过这条街,踏上这层地毯,发出细微,但仍不失清脆的咔嚓声,就像咬下薯片时发出的那种。
他们匆匆的脚步形成的气浪,即使再微弱,也足以掀起几片枯叶。可刚露出几份见天日的水泥地板,很快又被从别处吹来的枯叶覆盖。若不是知道这条繁华的街属于一座繁华的城,单就这一个片段,这一个场景,打上“凋敝,萧条”的字样,也绝对不为过。“或者称呼此情此景为“马孔多”?”大脑里的这个念头还是一闪而过时,右手却如早已预知了大脑会有此念头一般,安静地放在了《百年孤独》的封皮上。若不是左手紧握的牛奶杯尚有余温,助我抵御寒意。我一定会被透过这书皮的,更甚于窗外的寒意狠狠刺痛。马孔多在哪里?马孔多在《百年孤独》的360页书纸里,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脑海里。在经历过,或正在经历贫穷;面对过,或正在面对思想交替的国度里。在雨林里,在平原上,在沙漠中,在世界的每一寸土地上,只要那里尚有人类存在。马孔多,什么都不是。马孔多,就是一切。20xx年以来,第一次能如此用心地读完一本书。之前一直用一种浮躁而慵懒的态度去阅读,甚至只读个内容简介,上网搜个一两句书中经典名句就算读过了,就敢显摆了。但是《百年孤独》却不容许我这样做。从故事开篇的第一个场景,家族二儿子,奥雷里亚诺上校面对行刑队开始,整部小说就已经像一只深入我内心深处的小手,紧紧地抓住了我,把我一把揪进了这个最真实存在的虚幻之地。在那里,我仿佛亲身跟随着马孔多村的奠基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与他的妻子乌尔苏拉一起,跋山涉水,来到大泽区这片荒芜之地,打下第一根木桩,盖起第一座草棚,每一个家的住址,都精心安排,甚至享受的阳光都不多不少。作者在描绘马孔多的建立时,用各种的侧面描写勾勒了一个有活力,如唐吉可德一般天马行空的男子,和一个勤劳踏实,“耕种时从不唱一声歌儿”的女子。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来到了闭塞的村庄。带来了放大镜,假牙,飞毯,银版照相术,还有被何塞称为人类最伟大发明的——冰块。村子因为他的到来充满了活力,以及荒诞的探索热情。可马尔克斯显然不是安徒生,他不是来讲童话的。接下来的百年纪事成为阿尔卡蒂奥家族以及马孔多村的噩梦。家族创始人,何塞因为解不开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卷而发了疯,下半生一直被绑在树上。大儿子放荡不羁离家出走,最后枉死。二儿子一生孤傲异常,不懂得爱,也没有被爱过,在发动了32场起义后,宣布与政府和谈,孤独而死。三女儿和养女,为争一个男人而争风吃醋,一直斗到老死方休。本以为家族传到了第二代,会有所好转。可家族里的后人,不但不停地重复以第一代人的名字命名,还一遍遍地重复着前人的悲剧。一个个或死于非命,或失心发疯。直至家族最后的传人,私生子奥雷里亚诺因为妻子难产而死,儿子刚出生即被蚂蚁吞噬,悲愤中解开了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卷,这才发觉,原来吉普赛人死前早已解开了家族的整段命运:家族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伴随着家族的陨落,整个马孔多村也在经历了创立伊始的清贫,外来人口迁入后的人丁兴旺,外国殖民势力的投资与撤出后,最终走向衰败,走向毁灭。马孔多的兴旺与灭亡,映射了广大第三世界的村庄与小城镇在20世纪的挣扎与不易。
在不开放的年代里,他们只能与愚昧为伍。甚至把冰当做一件发明。但那时的马孔多人是幸福的,他们战胜了大泽区的糟糕环境,战胜了萦绕村庄多时的失眠症。还能时不时地从同样愚昧的吉普赛人那里找点乐子,就像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在向外国殖民势力开放的伊始,他们享受到了现代社会带来的一切满足,火车,电话,照相,就业机会,当然也包括拿着留声机,样样精通的法国。可是,伴随着完全的开放,殖民者在带来享受的同时,也和当地的政府勾结,使用极低的价格雇佣劳工。当劳工以申索权利时,狼狈为奸的政府,立马挥起屠刀,毫不留情地镇压。
殖义者却以无辜不知情者的样子,扮演着救世主的角色。许下一连串空洞的美好的诺言,却在村子遭受自然大灾时,拍拍屁股收拾走人。在他们眼里,村子就是一笔买卖,当其价值被榨干时,殖民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才不在乎那些原住民的生活呢。而对于政府而言,村子也是一笔买卖,政府收取大量的税金,当殖民者撤出后,这个没有最后一点价值的村子,自然不能再勾起政府的一点欲望。他们也不在乎那些可怜的国民的生活。这样的交易,对于殖民者和政府而言都是有利可图的不亏本买卖。唯一被牺牲掉的便是如马孔多一样的不幸村庄。然而,在同情何塞家族与马孔多村的同时,我却隐隐地又要为他们的某些传统而愤怒。
这种愤怒,不是憎恨,而是怒其不争。贫穷是一种至极可怕的疾病,就像艾滋病先摧毁人们的免疫系统,使得人们即使一次小小的感冒也可以致死一样。贫穷,先摧毁的是人的道德底线,然后,使得人们无论做什么,都无法摆脱厄运相伴。我不是卫道士,我也提倡婚姻自由,我也不喜欢文章后半段当家作主的宗教没落贵族费尔南达的刻板与虚伪。但是,我仍然无法接受何塞家族私生子成堆,家庭习俗。书中,几乎每个何塞家族的男人都会有一个私生子,即使是像梅梅这样的女孩子,也会因为青春期的冲动而养下一个私生子。而奥雷里亚诺上校更是有18个私生子,1个死于战乱,17个死于政敌的暗杀。更让人费解的是,乌尔苏拉居然全部都认下,并统统养大。乌尔苏拉是出于同情,怜悯,延长香火?我不得而知。但是,在我的国度里,私生子远没有到可以正大光明地被接受。因此,我始终相信何塞家族的这一荒诞习俗,以及乌尔苏拉的所谓宽容,完全都是出于一种因为贫穷对道德底线的长期侵蚀,而最终导致的愚昧与堕落。贫穷毁灭了何塞家族的同时,也对马孔多所在国度的自由派义军下了手。参加了自由派起义军的小奥雷里亚诺想和自己的姑姑阿玛兰妲上床,却遭到了阿玛兰妲的拒绝。郁闷的他问自己的战友“我们是为了自由婚姻而战吗?”他的战友回答“是,我们战斗是为了将来你连你老娘都能娶!”道德底线被侵蚀,直接导致了人与人关系的混乱,也间接导致了自由派无论如何革命都无法取得胜利。在那个虚拟的国度里,自由派伸张的所谓自由犹如嬉皮士曾经鼓吹的“要不要做战”。
性解放是自由的一大意义,但不是全部的意义,更何况他们所谓的性解放,是连老娘都可以娶的极大解放。相信但凡还相信人伦纲常的家庭都不会给这样的派系投上一票的。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碎了何塞家族和马孔多村,只留下了一地碎片,一地血肉,一地孤独,等待着蚂蚁来觅食,等待着诗人来吟诵,等待着后人来重复。马尔克斯成功地描绘了一个时代,一群人的生活状态。看着他们,就不得不联想到自己所处的世界,这个真实的世界。不禁要问:当我们因为贫穷而愚昧,又因为要摆脱贫穷而不择手段时,我们的城市,我们的社会距离马孔多又还有多远呢?君不见,那个百年孤独的诅咒就像达摩克利斯之剑一般,正时刻地悬挂在我们头顶。街上,枯黄的树叶被清洁工人扫去了大片,但是我分明看见更多的枯黄树叶早已蠢蠢欲动。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课外书。但使我感受最深、收获的,还是我今年暑假刚刚读完的一本新书——《小学生优秀新日记》。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写日记的许多好处,还教会了我如何写日记。
这本书共有日记200多篇,分写人、叙事、观察体会、状物写景、感悟抒情、名人日记摘选六个部分。而且每篇日记的后面,都有老师的精彩简评。
刚开始读这本书,我没有从头到尾一篇一篇的读,而是先挑自己感兴趣的去读。但读着读着,我放不下了。我感到这每一篇日记,都是一篇十分优秀的小作文。于是,我一鼓作气,一篇接一篇的往下读,终于利用这个假期,读完了这本书。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第一个收获,就是明白了写日记的许多好处。以前,我只知道写日记能提高写作水平。但由于平时作业多,课外学习多,有时还想玩一会儿,看看电视,不写日记老师也不会检查,就把写日记当成可做可不做的事。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不写日记确实是一大损失。因为写日记太重要了。它不但可以帮助我们记录每天的真实生活,做到经常练笔,还能保存和积累许多自己比较熟悉的写作素材。通过写日记,能提高我们的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提高我们选材料和运用语言的能力,从而为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打下好的基础。爸爸常给我说的:“芽而后茎,茎而后叶,叶而后花,花而后果”,“好记性不如赖笔头”,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第二个收获是,读了这本书,使我学会了如何写日记。写日记,要写我们一天中最有意义,印象最深,体会最深,鲜的事情。它的内容来自丰富多彩的生活,只要我们做个有心人,生活中的日记素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它让我明白了写日记不能写成流水账,如果感到没什么可写,就要注意平时多观察,多思考。比如写人,应当写自己最熟悉的人,这样容易仔细观察,通过对人物外貌、性格、爱好、气质、语言、行动的观察和描写,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
写事,不是信手拈来随便写一件就行,要写新鲜、有深刻意义的。这样写出的日记,对自己、对别人都有教育意义。写事的'日记,要条理清楚,有顺序,有详有略。
描写景物,要抓住特点,写的具体、形象,要按一定顺序,由静到动,由远及近,由表及里,由上到下,由点到面,要有条理。
写动物时,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的具体。一般应从外形特点,活动情况、生活习性几个方面来写。
书中有一篇写人的日记叫《啊,老倔》,说的是班上刚刚转来一个外号叫“老倔”的新同学。开始,大家都不太注意他。但作者通过两个事例的描写,使我对“老倔”真的刮目相看了。第一件事:班上有个捣蛋鬼叫王宝,经常欺负同学,人称“惹不起”。当一次他用毛笔在一位女同学的白衬衣上画“乌龟”时,“老倔”仗义执言,降服了王宝,使他向这位女同学道了歉。第二件事:一次长跑比赛,“老倔”一直跑在前面。但由于一个小同学横穿跑道,为了躲避他,“老倔”摔倒了。他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强忍疼痛第一个跑到终点,为班级争得了荣誉。通过这两件事的描写,一个呼之欲出的“老倔”就站在了我们的面前。这就是能正确选材、典型描写的结果。
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不但使我懂得了写日记的好处和怎样写日记,还使我通过读日记,明白了不少生活常识,懂得了不少人生的道理、朋友之间的友情,以及人类与动物之间的感情等。
这本书,我太喜欢它了!
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三个火枪手》这本书。这是一部世界名著。作者大仲马是一位中国读者都非常熟悉的外国作者之一。
这个故事主要描述了一位年轻的小伙子达尔达尼央为了追求心中的梦想,带着父亲给的三个礼物来到巴黎,年轻高傲的他由于种.种误会得罪了三个了不起的火枪手。处事老练疾恶如仇的“冷面杀手”阿多斯;头脑简单大胆鲁莽的波尔多斯;和举文雅风度翩翩的“美男子”阿拉密斯,他们由不打不相识到最后成为莫逆之交的好朋友。四个性格截然不同的人紧紧团结在一起,为了国王和王后的利益,不惜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粉碎了红衣教主一个又一个阴谋,争取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达尔达尼央也凭借着自己的勇敢机智,见义勇为的精神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一名真正的火枪手。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团结是多么的重要,火枪手们正是用过彼此的团结合作完成自己的梦想,开出了梦想之花,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团结可以为梦想之花的开发奠定基石,团结可以取得最终的胜利。
在我们生活中处处可见团结取得胜利的例子,比如蚂蚁搬家、拔河比赛、抗洪救灾......是团结让蚂蚁们可以共同生存下去;是团结让我们赢得比赛为班级争光;是团结让我们众志成城在抗洪救灾中取得了胜利,减少了生命财产的损失,保护了我们的家园。团结就是胜利!
我最近读了一本名著小说——《金银岛》,它是19世纪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着。这本书中,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冒险故事。在这本小说中的主人公吉姆.霍金斯出生在一个生活不是很富裕的家庭里,他们一家以开旅馆维持生计。
书中形象生动地描写了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嗜酒如命、脾气暴躁的老海盗那里,偶然间发现了一张埋藏了宝藏的荒岛形地图,这事引起了当地富翁屈利劳尼先生的兴趣。为了找到这些宝藏,他们驾驶了一艘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脚西尔弗海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这艘船,独吞这些宝藏。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屈利劳尼先生和正义的船员以及医生同海盗们展开了拼死一搏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由西尔弗领导的海盗一行人,成功地找到了巨额宝藏。
虽然我没有同吉姆一起去探险,但是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出现他们寻宝时的画面,吉姆那正义的面容在我眼前浮现,他在坏蛋面前是显得那么的善良、勇敢,他总能在大家的帮助下一次又一次的击退海盗,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他又是多么的勇敢,他坚定的说出了,他听见西尔弗的计划的事,这使我非常敬佩,一个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
当然我也有令我愤恨的人,西尔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他的身上体现的只有虚伪、自私、他为了自己能得到宝藏而不惜放弃所有人的生命,他们根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没有及时改正错误,反而错上加错。
《金银岛》体现出了善良与_之间的尖锐对抗,所以我觉得故事警示我们做事不能自私,因为那是我们心中的一种贪念而引起的,而吉姆身上体现是一种善良、勇敢的宝贵精神财富,我们要向他学习。
书是读不尽的,就像是海一样。寒假里,我读了一本萧红写的关于她童年趣事的好书——《呼兰河传》。
书中写的呼兰河是东北的一个小镇,这里就是萧红小时候生长的地方。在这里有着她童年时快乐的回忆:“呼兰河城里住着我的祖父,我家有个园子,里面五颜六色的,很漂亮,很新鲜,让人感觉十分有活力。在园子里无论我怎样闹,祖父总是放纵我,宽容我。有一次,祖父蹲在地上拔草,我就给他戴花。祖父只知道我是在捉弄他的帽子,而不知道我到底是在干什么。我把他的草帽给他插了一圈的花,红通通的二三十朵。我一边插着一边笑,当我听到祖父说:“今年春天雨水大,咱们这棵玫瑰开得这么香。二里路也怕闻得到的。”就把我笑得哆嗦起来。等我插完了,祖父还是不晓得。他还照样地拔着垄上的草。我跑得很远的站着,我不敢往祖父那边看,一看就想笑。所以我借机进屋去找一点吃的来,还没有等我回到园中,祖父也进屋来了,那满头红通通的花朵,一进来祖母就看见了。她看见什么也没说,就大笑了起来......”。此时此刻,我的思绪回到了儿时与奶奶一起在田间的情景:奶奶在菜地里忙个不停,我也跟在后面鼓捣着,不一会,奶奶回头一看,着急地朝我奔来,又好气又好笑地说道:“你这个捣蛋鬼啊!”隔壁的婶婶听见了一瞧,乐得哈哈大笑。原来奶奶在前面撒种子,我以为她在地里藏了好东西,随后就将之刨出。
萧红小时候还是封建社会,乡村农民都十分迷信,个个奉若神明的。有一个团圆媳妇,成天受到她婆婆的虐待,半夜都能听到她的叫声。后来家里人听跳大神的主意,用开水给她洗澡把她折磨个半死,她的病越来越重。之后,来了一位云游真人,用迷信的法子帮团圆媳妇治病,婆婆虽然信奉但是却舍不得给钱,团圆媳妇最终被折腾死了。读到这儿,我的心情无比沉重,我在想,不一样的时代,每个人的童年竟然如此的不一样。
读了这本书,我们不仅仅感受到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乡村生活,还得到了一些启示,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不要抱怨自己的人生,生活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非常珍贵的,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平平凡凡,健健康康,这才是我们所向往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