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双城记心得体会(精选24篇)
在假期里我读了《兔子坡》,它主要讲的是:有一个叫兔子坡的地方,生活着一群小动物们,他们非常热心。和以前的人家幸福的生活着,听说有新家人要来了,不仅让他们十分兴奋,但又有些不安,高兴的是新家人的到来可能会让这里的情况变得更好,但不安的是这家人也有可能让他们的生活更加悲惨……
故事不但说明了新家人的到来,还有好多个可爱的小插曲,比如小乔奇去请他的`叔公,还有菲伟和狐狸的”剩菜主义“;波比的固执……小动物们对新来的人家非常满意。他们温顺、大方,他们园子里的菜总要留一些给小动物们分享,森林里的奉献活动他们也捐了好多钱,他们救了落水的威利,救治了撞伤的乔奇……它们得到了新家人的喜爱,新的家人也得到了兔子坡居民的信任,虽然后来发生了一些误会,但误会终究还是解除了,居民们和新家人相处的更有好了。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想是:我们想做的事只要你认真做了,就一定能做成。我们要像小兔子乔奇那样,把所有困难都抛在身后。同时,我还懂得了:动物也有自己的生活,人类应该和动物们友好相处,只有这样,我们美丽的家园才会处处充满温情。
在这个暑假里,我阅读了一本书。它是由美国作家安德鲁写的《成绩单》。风靡全球。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跟我一样大的五年级男孩。名叫诺拉。
在诺拉小的时候,他知道很多东西。他知道姐姐现在在找哪一块拼图,在什么地方,它会给姐姐拿起来。但是小诺拉在姐姐面前这样并不是想要表现自己,让别人多关注自己,显得很出众。
诺拉也和别人一样,有着自己的秘密。但诺拉的秘密是非常惊人的,因为诺拉出生就是一个高智商的天才。
在诺拉三年级的时候,他认识了一位好朋友,叫史蒂芬。史蒂芬的成绩并不怎么好,一次,诺拉正好看见史蒂芬因为自己成绩考砸了而在自责,对自己失去信心,认为自己是一个大笨蛋,是一个无药可救的蠢才······
从此诺拉和史蒂芬开始实行一个大计划。以至于他们两人都没想到,因为这么一个计划,惊动了很多“大人物”。
期末时,诺拉考了5个D,1个C。平时考试时,诺拉和史蒂芬一起和全班同学考了0分······
这个计划终究受到了父母和学校的重视,学校的心理专家对诺拉进行了智力的测试,测试证明了诺拉是一个大天才。
史蒂芬还向全五年级的同学发了宣传单,下一个考试,考0分。
这件事被老师阻止了,在这时刻,诺拉说出了自己的真心话:她不想和别的同学不同,去“特别班”学习。
看完啦这本书,我的感悟特别大,虽说只是几十分钟就看完了,但是我想到了很多:我们不能像史蒂芬那样,对自己失去信心,要时刻对自己充满信心,不能只关注成绩单,成绩如何并不重要,只要你用心了,尽心了,就可以了。这本书还让我感悟到了,朋友间的感情就该像诺拉和史蒂芬哪样,诺拉为了不让朋友史蒂芬对学习失去信心,宁愿牺牲自己,史蒂芬也是如此,为诺拉保守秘密,和诺拉一起实行大计划。
这本书的经典之处很多,希望大家也可以去阅读。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由狄更斯发表的作品,是他迟暮之年的巅峰之作。
我同我的孩子们和朋友们演出威尔基·柯林斯先生的戏剧《冰海深处》的时候,第一次构思了这部小说的主要想法。那时候,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愿望,想亲自把这种想法体现出来;于是我驰骋想象,刻意精心而且兴趣盎然的追踪一个敏锐细致的旁观者非表现出来不可的那种心情感受。
我对这个想法越来越熟悉,同时它也就随之逐渐形成了目前这种形式。在整个写作过程中,我的心神意志完全为它所控制而贯注其中;迄今,我已经证实无误,这些卷页中的所作所为和所遭所受,宛如确实都是我自己亲身的所作所为和所遭所受的一样。
无论何时在书中提及(即令是仅仅略为涉及)法国人在革命以前或革命期间的情况,都是在对最可信赖的目击者确信无疑的情况下如实引述的。我的希望之一始终都是想多少增添一点点大家欢迎而且生动的方式,用来了解那个惊心动魄的时代,固然,要想给卡莱尔先生的那本令人惊叹之作所包含的哲理,增添任何一点点东西,则是谁也不能奢望的。
《金银岛》是19世纪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著。 这本书富有神奇浪漫色彩。本书已经发表就马上被誉为:儿童冒险故事的最佳作品,是史蒂文森一生中最畅销的小说之一,他告诉人们:最宝贵的不是金银而是爱和正义感。
书中描写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一个海盗那里,偶尔得到一张埋藏巨额财富的荒岛地形图,这事引起了当地乡绅屈利劳尼先生的兴趣。为了找到这笔财富,他们驾驶了一艘三桅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腿西尔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屈利劳尼先生同海盗们展开了英勇机智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他们找到了宝藏。
书中的吉姆是一个聪明.机灵的人。具有顽强的拼搏精神,不惧怕困难,不向灾难低头,勇敢地迎接挑战,从不鲁莽行事。而洗耳弗做事心狠手辣,拥有极为丰富的海盗经验,在他身上处处体现着虚伪.邪恶.自私自利的本质。
上一个星期,我买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书,一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弗朗西斯·霍奇森·伯内特,伯内特在英国是一位家喻户晓的著名作家。她1849年出生在英国的曼彻斯特,在很小的时候,伯内特便失去了父亲,为了补贴家用,她不得不在18岁便开始在杂志上发表小故事来补贴家用。
聪明的小女孩沙拉从小就失去了妈妈,与爸爸克鲁上爵相依为命因为家境富裕,她成为学校特别重视的学生,还被珍妮校长看作是学校的荣耀,她成为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
但是因为家庭变故,莎拉的父亲克鲁上尉在印度死去,一夜之间莎拉变得一无所有,昔日的“小公主”如今不得不面对人生变故和残酷的现实。在绝望之中,莎拉找到了知心的朋友,并依靠她自己善良和乐于助人的品质重新赢得大家的尊重与喜爱,成为一名真正意义上的小公主。
文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玛利亚·铭钦校长,在莎拉的爸爸克鲁上爵还没有死的时候,铭钦校长对沙拉是处处维护,还经常自己掏腰包给沙拉买衣服、鞋子、玩具···因为她觉得这是有利可图的,因为她相信沙拉的爸爸会给她带来很大的财富,她的爸爸一定会往他女儿的身上投资的;可是呢?沙拉的爸爸一死,铭钦校长就像变了个人似的,不仅收走了一切昂贵的奢侈品,还当她就快沦为乞丐的时候,没有关怀,还趁机落井下石,甚至虐待她。当莎拉再一次成为有钱人家时,铭钦女士竟然还恬不知耻的说她对莎拉很好。在我看来,铭钦女士是一个恶毒、自私、唯利是图的人。
我很庆幸我“认识”了这样一位有着坚韧不拔的意志的小公主沙拉。每当我遇到困难,无从下手时,总会想起小公主沙拉。她带着我一步一步向前走·····
“那是最完美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
当我在深夜读完这部小说后,我竟然抑制不住内心的澎湃和感动。是的,毫不夸张的说,我的双眼噙着即将崩塌的泪珠。所以,我选择写点什么,以此来平复内心起伏不定的心绪。深夜,一本书,一盏灯,一个人,一阵敲击声。虽然打破了夜的宁静,但却温暖着我的心。
狄更斯的《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作为小说时代的一个大背景,以发生在法国和英国两个国家之间的故事为主线让我们读者真切感受到革命时期的暴动,残忍,罪恶,无情等等。可是,之所以这部《双城记》会轰动世界,并非在于作者用那么多现实的笔触描述了革命时期那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而是在这样时代背景下对爱的繁衍与溶解的一种表达。正是对于爱的描述让人在最终不是只剩下对革命者残暴的愤怒和谴责,而是深受爱的洗礼,坚信爱才是永恒。
狄更斯用曼内特一家血浓于水的亲情,罗瑞对曼内特一家的友情,查尔斯达尔内及西德尼卡尔顿对露西曼内特的感情来诠释他的主义——人道主义。
距离看狄更斯的作品最近的一部也是在去年看的那部《雾都孤儿》了,这几天看完《双城记》之后,发现狄更斯笔下的人物始终有充满爱的一面,无论他们深陷多么巨大的危机之中,只要你坚持你的善良,就会有拨开云雾见天明的时候。不管是《雾都孤儿》中的奥利弗忒维斯特还是《双城记》中的饱受摧残的曼内特一家。狄更斯的人道主义充斥在他作品中的字里行间。
《双城记》中的人物很多,各个都很鲜明:被困巴士底狱十八年的老医生曼内特;心地善良,即使在家庭最无助之际也把家收拾的井井有条的露西;不跟贵族同流合污,甘愿放弃自我的贵族身份,来到英格兰过着隐姓埋名生活的达尔内;善良,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的台尔森银行职员罗瑞;嗜酒成性却有着一颗完美的心的卡尔顿;还有忠诚的杰瑞和普洛斯小姐,以及压迫人民,焼杀奸掠的埃佛瑞蒙德侯爵,带着复仇怨恨的德伐日夫人……可是,在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脑中挥之不去的依然是那个放荡不羁,嗜酒成性却又才华横溢,为了心中所爱能够献出自我生命的人——西德尼卡尔顿。这是我最喜欢的人物,没有之一。
记得早在我们教授讲解《双城记》的时候,她就说过,“在现代估计没有哪个男人能够为了所爱的人甘愿替情敌去死,以此成全喜欢的人跟另外一个男人在一齐”。可是,作品中的卡尔顿就是这样一个人,我们很难用“傻”这个字来解读他。或许放在今日,多少人会指着你的额头骂你傻,如果你是现代版的卡尔顿的话。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小人物却温暖着、感动着无数个跟我一样读过《双城记》的读者。
狄更斯在小说里对卡尔顿的来源没有过多的描述,他就是那么自然而然的出场了,连他的背景都没有做任何交代。“那是一个嗜酒的时代……”而卡尔顿正是一个嗜酒成性的人。他的出场就已经向读者证明了他不仅仅是一个嗜酒、昏沉、颓废不堪的社会唾弃者。相反,他很聪明,有才气,在庭上为斯特莱佛先生出主意帮被告达尔内辩护足以说明他的才学和智慧。只是,他不善钻营,缺乏当时社会必要的精明,因而,总被人利用,自我却默默无闻。所以,在小说中他只是斯特莱佛先生的“豺狗”而非“狮子”。但他有完美的情感,他厌恶这个只注重金钱与成功的社会。他没法改变这个社会,但他也不想被社会所改变。所以,他借酒浇愁,自暴自弃,放荡不羁,玩世不恭,给人一种萎靡不振的感觉。
小说中是这样写的:“西德尼卡尔顿是最懒惰最没出息的人,却是斯特莱佛最好的朋友,他俩灌下的酒能够浮起一艘豪华巨轮。”“太阳凄凉的、忧伤的升了起来,照在一个极可悲的人身上。那是个很有才华、感情深厚的人,却无法施展自我的才能,用那才华和情感为自我获取幸福。他明明白它的危害,却听之任之,让自我消磨憔悴。”
只要是人就会有感情的。卡尔顿也是,在他与达尔内在酒吧喝酒时,他说“为露西曼内特干杯”就看出了他对露西产生了微妙的感情。他也曾向露西表白过,即使,在露西内心爱着的人始终是达尔内。他在与露西剖露内心的告白中有这样几句:“我期望你明白你是我灵魂的最终的梦想……可那只是梦,整个儿是个梦,一个没有结果的梦,醒来时还躺在原先的地方,可是我仍期望你明白你曾唤起过我这样的梦。”然后,他便遵从露西的选择,只是偶尔来索霍见曼内特医生一家。他用这种隐忍压抑着自我的情感的方式来对露西报以最衷心的祝福。
卡尔顿并没有因爱生恨,并没有因为露西的拒绝而对曼内特一家无比的憎恨,由此可见肉体和精神的爱恋是有着天差地别。露西漂亮,不仅仅在于她的外表,还在于她内心的善良。卡尔顿喜欢的露西不是肉欲的那种快感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对善良和美的追求。所以,他选择退出情场角逐。可是在最终,他为了露西一家的幸福而甘愿用掉包计换出达尔内使自我走上断头台,走向死亡,这种利他主义在小说的最终被推向高潮,而卡尔顿的灵魂也在最终闪烁着最耀眼的光芒。
小说的最终,卡尔顿借圣经说的那句话让人不禁会跟着读出来:“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仰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卡尔顿,人虽然死了,但精神不死。卡尔顿死了,但他用个人的生命换回了露西一家的幸福。在卡尔顿上断头台前他说:“我看见了我为之献出生命的人在英格兰过着平静、有贡献、兴旺、幸福的生活……看见了露西、露西的父亲、善良的老人罗瑞、看见露西怀里以我命名的孩子长大成人,在我曾走过的道路上奋勇前行。我听见他告诉孩子我的故事,声音带着颤抖,带着深情……”
能够说,狄更斯对卡尔顿这一人物塑造上多多少少都有自我的影子。而卡尔顿也是整部作品中最难以理解的人物。
合上了这本厚厚的《双城记》我的脑子并没有因为疲乏而停止转动,相反,我立即找了各种关于《双城记》的读后感,评述论文,头脑中我似乎有一个完整故事性的感觉,但貌似又说不清,道不明。我明白的是,这部作品远没有我所理解的那样浅显。而我也会在某个闲暇的午后再次翻开它——“那是最完美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
屈原曰: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是以见放。
渔父曰: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
世人皆浊,何不淈其泥而扬其波?
众人皆醉,何不餔其槽而歠其离?
何故深思高举,自令见放为?
在湘江江谭边,渔父遇到了屈原并认出了他是被放逐的三闾大夫,于是,两人便开始讨论深刻的处世之道和人生哲理。《楚辞·渔父》记载的就是渔父和屈原的讨论过程。并且由渔夫的谈吐举止可知,他并不是真正的渔父,按文中的话来说是“与世推移”,是一个懂得随遇而安,乐天知命的隐士形象。他看透了尘世的纷纷扰扰,但决不回避,而是恬然自安,将自我的情操寄托到无尽的大自然中,在随性自适中保持自我人格的节操。
渔父是作为屈原的对面存在的,面对社会的黑暗、污浊,屈原按文中的话来说是“深思高举”,则显得执着,决绝,他始终坚守着人格之高标,追求清白高洁的人格精神,宁愿舍弃生命,也不与污浊的尘世同流合污,虽然理想破灭了,但至死不渝。
司马迁为人熟悉的大人物,他与屈原也是相反的人。他是用生来创造生命的价值,而屈原是以死来体现生命的意志和尊严。
生命的价值不在长度,而在厚度和高度。
渔父提出的问题与谈论的人生见地或许是对屈原的试探,或许是一种真诚的劝说,然而屈原的回答却是态度鲜明,立场坚定毫不妥协:“宁赴湘流,葬于江鱼之腹中,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乎?”
携与最后“望大河之洲渚兮,悲申徒之抗迹。骤谏君而不听兮,任重石之何益?心挂结而不解兮,思蹇产而不释。”的悲叹的回风,一位伟人的光芒便消失在汨罗江边。
正是屈原这种甘愿清白以死,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崇高品德坚贞节操连同其不朽诗篇使他成为中华民族历史上最优秀的诗人之一,彪炳千古,流芳百世!
这天,我要为大家推荐一部世界巨著,莎士比亚的经典之作——《威尼斯商人》。
整本书以话剧的形式为大家呈现。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有满腔的友谊与正义感,为了帮好友巴塞尼奥筹集资金,跟狡猾的威尼斯商人结成交易,冒着性命危险答应夏洛克如不在三个月内还钱,将从胸脯上活生生的割下一磅肉。
真令人心惊肉跳。咱们的眼球将会被他们拉近。眼看着正义之光被黑云掩盖,观者无人不担忧。却说这巴塞尼奥筹钱是为了去娶美丽贤惠的鲍西亚,他们两厢情愿结成夫妻。就正因剧情之中诞生了这位粉色的鲍西亚,让她聪明才智进展无余。碰巧这律师就是他的舅舅,便自我女扮男装,走进法庭,以条约中只说割肉,不允许割出一滴血来,最终正义战胜了邪恶,白光驱散黑云,夏洛克也因无恶不作得到应有下场。
当然,书中还有许多值得揣摩、欣赏的“配角”,他们充分配合主人公将整个剧情整理得充实丰满。
作者的写作境界十分高超,虽然没有过多的描述人物的心理变化,与人物动作、表情,但透过语言,情节的发展,给了人们充分的、发挥想象力的余地。看完后回味无穷。
这本书最大核心就应是告诉人们要多做善事,不好计较小节,要宽容大度,正因邪恶终究会灰飞烟灭。其次就是要助人为乐,兄弟姐妹是永久的,像安东尼奥一样多位兄弟姐妹着想。
那日逛书店,没有什么合适的书。
突然看到这本,隐隐约约记得上学那会好像读过。记的,书中一段情节,开始时干旱,后来就开始下雨,一连下了很多年的雨,很多事物包括活着的人,死了的人都长了绿毛。其他的,真的一点记忆都没有了。直到现在,都奇怪自己居然敢在那个年龄段看这本书。
《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界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1982年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奠定文学大师的地位,很大程度上乃是凭借《百年孤独》的巨大影响。
看到了吧,七代人的故事,而且所用的名字基本一样。很多人都要整理出来族谱,才能走出迷宫。
其实,还是一本很好看的书,至少让我懂了什么是魔幻现实主义。现实的魔幻和真实发生一样,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人鬼之间的对话、交往没有任何隔阂,就像平常我们面对面随便聊聊今天吃了吗一样简单。
生活中,原来很多人都是孤独的,可能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很孤独。
而那种只关注自己而忽略别人的孤独,有时候伤害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你周围的亲人、朋友。
觉新的悲剧不是他一个人造成的,而是由整个家族和社会造成的。
首先,觉新的自身原因。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地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即使是牺牲自己和所爱的人,也要去遵从旧传统。为此,他出国留学的梦想破灭了,他心爱的梅嫁与他人,最终他深爱的妻子也因此惨死郊外,连在她临死前二人都没能见上最后一面。觉新曾感叹:“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只有牺牲的资格。”可是,他那毫无原则的苟且顺从,牺牲的不只是他自己的幸福,更有别人的幸福甚至性命。这完全是懦弱的表现。“他不说一句反抗的话”,如果说是出于无奈,那么“没有反抗的意思”则完全是因为他性格的懦弱,懦弱到毫无疑义的听从着家人的摆布。觉新的悲剧,他自己的懦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次,家族原因。第一,觉新的家族地位。他是家里的长房长孙,他从一出生便注定要承担起整个家庭的重任。他是整个家族的未来,他承载着家人的希望。家庭就是他整个生活的中心,他的一切都要以家族为重。因此,他很难把视野投向整个社会,也就不会针对社会弊端做出抗争。
最后,社会原因。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族也注定走向腐朽和堕落。家族的逐渐觉新从小接受的是传统封建礼教的思想,是完全从他的祖父、父亲身上继承下来的。同时他又处在社会转型的时期,与弟弟们一起如饥似渴的阅读进步刊物。“每天晚上,他和两个兄弟轮流的读这些书报,连通讯栏也不肯轻易放过。他们有时候还讨论这些书报中所论到的各种问题。”他的思想虽不如觉民觉慧激进,被称作“刘半农的‘作揖主义’的拥护者”,也常说自己“喜欢托尔斯泰的‘无抵抗主义’”,可他的思想毕竟超越了封建礼教的范围,是一大进步。而且他这样又能够“把《新青年》的理论和他们这个大家庭的现实毫不冲突地结合起来。它给了他以安慰,使他一方面信服新的理论,一方面又顺应着旧的环境生活下去,自己并不觉得矛盾。”他正是在这种矛盾当中寻找理想与现实的交叉点。或许只有在这时他才能找回那颗年轻的心,自己才不至过早的老去。
生命有两座城,一个住着死亡,一个住着永生。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双城记》开篇第一句话被无数次引用。但我猜明白这句话的人并不必须明白《双城记》讲述了一个怎样样的故事,也不明白这句话为何而说。
如果想理解这句话的原意,以及为何说写出这句经典名句,那自然是要读读原著的。
“——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这句话其实解释了上述经典句子的两个问题:为何这么说,对谁而说。这也就是小说出世的原因之一,狄更斯期望经过这样一本小说,经过描述法国大革命给人民大众带来灾难来表示自我的担心,同时警示英国的危险处境。一段革命史,两座分别代表两个国家的城市,几个风雨飘摇中的人,构成了小说的主要素。
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书中对革命的展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代替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暴动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暴动民众的一系列描述——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狄更斯把在描述暴民邪恶之处倾心了很多的笔墨,展示了他对暴民的痛恨,从某种程度上能够说是对革命的痛恨。当然,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也指出了拯救世界的良药:爱。这种爱,体此刻小说中的包括亲情、感情、友情这种私人间的感情,也包括抛弃贵族、拯救苍生的那种博爱。其中,最为出彩的是对卡顿之爱的描述。
我十分喜欢卡顿。实际上,卡顿就是狄更斯的化身,狄更斯正是首先想到了卡顿这个人和他身上的某种精神进而构思成这本小说的。那么,卡顿是怎样样一个人呢?小说中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我的幸福。他深知自我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我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
这是个自甘堕落湮没了自我的才华和青春的年轻人。为何自甘堕落?小说中似乎并没有交代,自从他一出场就是如此,并且对他的家事背景描述也并不多。个人认为,这个人代表狄更斯自我,所以他无需过多描述——卡顿的堕落,源于自我对日渐堕落的社会的失望。他走上断头台前曾说过,“我看到这个时代的邪恶,和造成这一恶果的前一时代的邪恶,逐渐为自我赎了罪而消亡。”
被自我遗弃的悲观者——卡顿,在朋友遇到困难,在所钟爱的女子的丈夫即将被送上断头台时,他突然出现,被救人还不知所以的情景下,以自我的生命做代价,在紧要关头使了个掉包计救出了自我的所爱女子的丈夫。
这不正是基督之爱么?为自我赎了罪而消亡。事实上,小说中的卡顿也确实以上帝的口吻在临死前说,“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梦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如果没有西德尼·卡顿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我完全赞同。
也许,每个人的生命都有两座城,一个住着死亡,一个住着永生。
在去年的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金银岛》的小说,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你也一起来看看吧!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十岁大的小男孩,他的爸爸在海边经营着一家小酒馆。一天,酒馆里来了一位比尔船长,不久,他便因饮酒过量而猝死了,吉姆在之后的整理遗物时,从他的身上发现了一张藏宝图,为此与乡绅和医生一起在长岛上跟海盗进行了明争暗斗,终于因为吉姆夺回了大船而获胜,带着宝物平安归来。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可没有吉姆这么的机灵、勇敢,如果把吉姆换做是我的话,那肯定会让海盗得逞的。我就发生过胆小的事情。有一次,爸爸要加班要到深夜,而妈妈距离下班回家还有一段时间,我做完作业后觉得无所事事,就打开了电脑,悠闲的玩起了《星星球大战》。突然,一阵狂风袭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掀开了虚掩的窗户,打开了关着的房门,就连我书桌上的作业本也无能幸免于难,像仙女散花般的飞得到处都是,我害怕极了,身体像寒风中的树叶一样在瑟瑟发抖,抬头望向窗外,天昏地暗、狂风怒号,好像世界末日即将来临!紧接着,暴雨如注,倾盆而下……
一瞬间,眼前刚刚发生的一切,让我猝不及防,不知如何是好。对,此时妈妈肯定已经在回家的路上了,她会被大雨淋湿的,我慌慌张张地找到雨伞,准备出门。无巧不成书,在我推开防盗门的那一刻,竟然跟妈妈撞了个满怀!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什么事情都要勇敢的面对,不能逃避。小吉姆勇往直前,不畏惧困难的精神,真是值得我向他学习的。
这个寒假我在家里读了一篇《灰姑娘》,里面讲了一个富人的妻子病了,在弥留之际,把女儿叫到床前,说:“好孩子,你以后无论做什么,只要心肠好,我就会保佑你的。”说完她就闭上了眼睛。女孩很伤心,后来她每天就到母亲的坟上哭一场。没有过多久,富人又娶了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有两个女儿,那两个女儿长得都很漂亮。但心肠很坏、很恶毒。从此可怜的小姑娘就开始受苦了。那两个女孩夺走了她漂亮的衣服,只给她穿一件灰色的旧褂子和一双草靴。每天都从早到晚地做着苦工。晚上睡觉只能躺在灶旁的灰里。于是她们就叫她“灰姑娘”。
灰姑娘的爸爸也对她不好,有一次她爸爸外出回来给两个姐姐买了好多礼物,而只给灰姑娘带回来一棵棒树的丫枝。灰姑娘把这丫枝栽到她母亲的坟前。就是这个丫枝改变了灰姑娘的命运。这个丫枝慢慢的长成的一棵美丽的棒树。后来灰姑娘每天都要去三次,每一次都有白鸟飞到树上来。如果她说出一个愿望白鸟就会把要的东西送给她。
国王举办一个舞会,国内所有的姑娘都可以参加,当然灰姑娘也想参加,可是继母和两个姐姐都不想让灰姑娘参加故意找事刁难灰姑娘,灰姑娘经受了不少的挫折,就是这时候在白鸟、棒树的帮助下。灰姑娘终于参加到的舞会。在舞会上认识了一位王子,王子也被这位善良的姑娘打动了。和她结了婚最后终于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心地善良的人,不管她经受怎样的挫折,都能得到幸福。
《新语文主题阅读》这一场语文教学的革命给语文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下面就这次浅显地谈一下做法和感受:
一、单元主题式教学模式搭建
1、单元主题式教学观念的建立
什么叫“单元主题教学”呢?“单元主题教学”就是以一个单元为一个整体,引导学生从整体入手,整体把握,紧扣单元训练项目把相关知识联为一条教学线索,使单元整体运转。简单地说,它是围绕一定的主题,充分重视个体经验,通过多个文本间的碰撞交融,在强调过程的生成性理解中,实现课程主题意义建构的一种开放性教学。这里说的“主题”不是思想主题,不是知识主题,而是文化主题,是那些连接着孩子精神世界、现实生活或者与历史典故、风土人情等有关的“触发点”、“共振点”、“兴奋点”,如诚信、家乡、朋友、亲情,以及对自然的关爱、对弱小的同情、对未来的希冀、对黑暗的惧怕等等。借助于主题,学生会觉得原来语文学习并不那么枯燥,原来语文学习和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在学生入情入境的情况下,再来进行语言的学习、推敲,同时达到深化情感、磨砺思想的目的。那么作为教师教学前,我们要全面地了解教材的编写意图、教材的基本结构、教材的主要特点、教学目标、教材内容与有关的一些教学建议,从而构建了整体教学观,围绕单元主题进行教学。
2、生本小组的成立
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中,只重视书本知识的传授, 不重视情感、态度、意志等方面的培养。故学生学习兴趣不 浓,班级学习风气不正,成了教学中的普遍现象。而学习小组的建立和建设不仅改变了这一现象,还帮我在这场教学革命中获得了不小的收获。
小组学习的过程是学生对问题深入探讨、共同解决的过程。它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全体性和活动性,可使学生之间形成和谐、友好、合作、互助、竞争的关系,小组合作学习真正实现了学生的自主管理、自主学习、自我教育。为接下来的单元主题式教学的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那么首先谈怎样分组。分组的原则有三个,一是将学生按好,中,慢分成三等,每组一个优生,两个良好,一个慢生。二是按性别分,最好是两个男生,两个女生。这样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得到了互补。三是注重性格的搭配,内向型的和外向型的相互搭配。这样一个组既不太活跃,也不太沉闷。结合本班的实际情况,经过再三考虑,我 “强制”要求测验分数靠前的10名学生各成一组;测验分数靠后的10名学生主动分别找前10名的孩子做他们的“好朋友”,成立二人小组;再由这“二人小组”在班里其他同学中选择两位同学成为“四人小组”,有三个上课从来不听讲、作业从来不交的学生,不主动找朋友,最后由平均分最高的小组“接收”,成立“五人小组”,其余均为“四人小组”。小组长选定后要进行小组长培训,例如如何组织小组学习、前置作业的检查、如何带动同学课堂交流等。建组以来,学生们对这种形式还是挺重视的。每个小组都制定了组规。我仔细看了他们每一组的组规,都非常的有意思,很多小组还制定了明确的奖惩制度,比如我看到的惊喜的奖励方法就是,谁为小组争得的分就给谁奖励贴画。
对于纪律问题,大家都会担心,我最初也是有些担心的。这个问题首先要经常进行教育,强化他们小组学习的概念,培养对小组的热爱和责任感,灌输组荣我荣,组损我损的思想。其次如果课堂的组织到位,学生没机会懈怠,特别是小组合作时,如果任务明确,而且可操作性强,学生有事可做,可减少他们不守纪律的可能性;如果有学生说话了,一旦被点名批评,就会影响整个小组的量化,会影响到整个小组的荣誉。说到量化还需要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只要对小组合作学习施以恰当、系统的评价,就能调动每个学生合作学习的积极性,同时也可起到纪律约束性。使每个学生不仅关心他人在合作学习中的状态,而且还要关注自己在合作学习中的表现。课堂上我是这样做的:上课的时候,我手上会拿两种类型的“智慧棒”。一种“智慧棒”上有一个卡通人物,另一种有两个卡通人物,根据他们的表现奖励不同的“智慧棒” 发给学生和小组。当然,如果拿到红旗的不认真了,我会随时收回红旗。因此,一直到下课,学生都会很认真。因为没有得到“智慧棒”的同学想得“智慧棒”,得了“智慧棒”的同学想保住“智慧棒”。为此我绘制了一张表格,下课后,我会在教室后面帮他们画上红旗,同时把“智慧棒”收回,下次上课继续使用。小组合作交流和探讨,令学习效果、课堂气氛产生神奇的变化,学生不仅愿学,而且乐在其中!这一学习模式的奠基让“批注式”教学走上了台阶。
二、单元式导读教学的总领
单元导读课重在导,以单元导语为切入点,带领学生对整组内容进行整体感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导趣,引发情感参与。学习一个单元要两周时间,为使学生在这段时间里始终保持积极参与的良好状态,此环节的设置至关重要。二导读,全面感知内容。这里的读,是指整体的浏览感知,是将课文、资料袋、插图有机融合,引导学生对整组内容获得整体印象,形成单元主旋律。三导学,明确学习任务。导语中对本单元的教学在人文目标、学法目标、实践目标上均提出了要求,应引导学生去发现、总结。四导行,课内延伸课外。引导、鼓励学生去主动搜集相关资料(应进行指导,可分组进行,增强针对性),为后面的学习铺垫一种共同的学习情绪,营造一种共同的学习氛围,扩大语文学习的平台。我想从我自身所做谈一谈我对单元导读课过去和现在的认识。第一,不能简单读一读就完了。我就曾经是读一读即可。指名读文,然后由老师再说一说,十几分钟,随后就继续讲课,忽视单元导读课的作用,忽视它的意义,现在看,我们不能再简单读一读就完了,应该牢牢抓住这根引线,充分发挥其效能,让导语走“进”课文,也让课文走“进”导语。第二,不能再“放不下”。我们往往有时又是不忍心仅是引引,总是想多讲一些字词句知识吧!多讲一些背景故事吧!多讲一些……这个那个,罗罗嗦嗦,现在我看,我们不能再求全求细了,要注意这种课型之关键在“导”上,要引出学习之路,要激发学习兴趣,才是帮学生叩响学习之门!第三,不能再去想学一段文章了。我就曾经这样做过,导读不也有几个段落吗?领着学生们学,一共有几段每段讲了什么,说一说,议一议,忙得不亦乐乎。现在看我们要注意了,不能再去讲文章了,要注意这应是本单元的纲领。要切实紧紧围绕住单元主题,贴近单元主题,让这个成为单元导读课的落脚所在。在单元教学起步时,要让学生明确学习的主攻方向。预习全单元,让学生粗知单元内容,对单元的整体脉络有一个大概的印象,是总领阶段另一重要任务。可根据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方法。一般由学生通读,有时也可由教师概述。有必要布置通读要求,可适当提出思考问题。扫清文字障碍,往往与通读全单元同步进行。
三、主题式批注教学的落实
主题式批注阅读,是让学生在学习语言文字的过程中,感受到主题的思想,主题的精神,主题的情感。是以自学为主线,以思维为核心,以画、注、批为载体,以理解文本、提高自学能力为目的的一种阅读方法。这种读书方法,就是徐特立先生提倡的“不动笔墨不读书”。在教学中,让每个学生结合自己读书的情形进行画、注、批,遇到精彩处,或是引起自己的共鸣,或是与自己的看法相悖,都让学生自觉地画上一些记号,注上一些想法,批上自己的心得体会。这一阅读过程,经历了从形式到内容,再从内容到形式,从“文”到“道”,再从“道”到“文”,从理解到吸收,再从吸收到表达的思维加工过程。
__曾说“多想出智慧”,如何让学生成为一个思考型的读者呢?
第一,老师要明白批什么?也就是刘宪华校长所说的,要批准确。读一篇文章之后,我们老师要清楚地明白批什么,批哪个地方,哪些东西值得我们去批。教师有了提前的批注,在学生自述批注成果时,才会游刃有余,才能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深入文本,并把它转嫁给学生,那就是这篇文章写得最神的地方和高明之处,当我们老师批到这些神之处,那文的理,文的义,文的情也就自然而成了,我们的孩子的阅读能力,感悟能力也就得到了提升。
第二,介绍批注的分类:批注分“符号批注”和“文字批注”两种。“符号批注”一般用到的符号有“﹏”、“—”、“▲▲▲”、“!”、“?”、“‖”等;“文字批注”的位置包括眉批、旁批、夹批、和脚批等。学生在阅读的过程中,可根据不同的文本和不同的批注的内容采取相应的批注方法。
第三,教孩子批注阅读的方法:第一步是:画,即画出文中的生词和好句;第二步是:查,即利用工具书让学生找出自己不会读的字和不理解的词,注释清楚。第三步是:写,这一步可分为三种:1、写自己的阅读感受。2、仿写文中的句段。3、写从文中学到的表达方法。这是一种自主阅读习惯的培养,是学生独立阅读能力提高的途径。学生在初读中完成了第一步和第二步,扫除了阅读的障碍,接着进行第三步:写。
第四,做批注式阅读时指导孩子从多读开始。一读,读正确,读得一字不差,要求学生做到眼到、口到、心到;二读,读流畅,不流畅的地方就要求学生反复练读几遍,达到读通,读流畅;三读,边读边想边写,写出自己的所感、所想、所悟;四读,是默一默,也就是悟,要悟出神来,悟出老师没有讲的,书上没有写的东西来,那些东西是要记得,要背的。“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第五,做批注式阅读指导孩子从一字、一词想开去。回顾于老师执教的《翠鸟》(二)一课。从“翠”字引文讲解,这一环节生动活泼,风趣幽默,并且让学生见多识广,获得到真正有用的东西。再如《惊弓之鸟》一课教学,于老师就抓“惊弓之鸟”和“大吃一惊”的“惊”字,通过联系上下文理解这惊在不同的语境中所表达的意思不同,如果我们老师平时教学批课也能从这些“眼”中备课,学生也会学会抓一字一词去想,那他们的思路就更宽了,知识也就更丰富了。阅读就更深了,阅读的效果更好了。
第六,做批注式阅读,指导学生抓精妙之处细细品味
《新语文主题阅读》里每一篇都是文质兼美的文章,因此,每篇文章里都有含义较深刻、喻理较鲜明的语段,或者遣词造句都较优美的句子,像这样的句子和语段,我们都要指导学生细细地去品读,反复咀嚼,品出真滋、真味儿,感悟思想,感悟主题。作为语文教师,我们且将“批注式”阅读的方法教给孩子,渐渐培养他们的阅读习惯,让孩子在一篇的阅读和感悟中更厚重、更丰富、更精彩!
总之,主题式阅读,真正是塑造心灵的阅读,学习阅读的阅读。“主题阅读”就像一缕温暖的春风吹到了我们的校园,就让我们师生共同沐浴着这温暖的阳光雨露健康成长吧!
张爱玲曾对胡兰成倾言:“在你面前我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她在爱情面前,就像茫茫沧海之一粟尘埃,面对广阔之天空,心是欣喜而卑微的。这种爱情观,晶莹剔透如玻璃球,单纯美好,不能相守便把爱情藏于尘埃中,但却是易碎的可悲可怜,心随时都可能因为他的言行而破碎。如果人们在面对爱情时,多给自己注入勇气的精神动力,不是以弱态示人博取他人怜悯,而是勇敢地做自己,以不卑不亢的姿态活在爱人面前,这就是我最欣赏的爱情的姿态。
童话是学生接触较多的文学体裁,对童话的阅读学生有一定的基础。本课内容浅显,语言平实,学生理解应该不难。对于四年级的孩子来说,老师应该引领他们进一步品味童话的语言,体会童话的特点,并能通过朗读、想象等学习方法品词悟句,在教学艺术上,努力创设语言运用的情景,激发学生去想象,扩大学生语言运用的容量,提升学生语言运用的品味。
“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我如果爱你,绝不学痴情的鸟儿,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也不止像泉源,常年送来清凉的慰藉;也不止像险峰,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威仪。”舒婷在《致橡树》中表达出了她所赞赏的爱情观,我认为这首爱的诗歌不仅是纯真的、炙热的,而且是高尚的、伟大的。她不会炫耀自己的爱,更不会把自己低隐于俗世的尘埃。在她爱的人面前,不该有彼此的高傲威仪,而是不卑不亢,至纯至美。诗人希望把自己幻化成一株“木棉”,和心中的橡树比肩而立,风雨同舟。他们共同分担“寒潮、风雾、霹雳”,也共同分享“雾霭、虹霓”。这种坚贞的爱不仅是爱他“伟大的身躯”,更是爱他“坚持的位置、脚下的土地”。
她的这首诗是我心中的爱情绝响。中国历史上描写爱情的诗数不胜数,但大多都是从自我的角度出发的,抒己之情,《致橡树》不止把爱情停留在倾述上,更是表达一种爱情的理想和信念。她是勇敢的,因为她不会因为爱迷失自我,懂得如何在爱人时又要尊重、爱自己,从而产生共鸣的思想和灵魂。“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叶相触是他们灵魂的触碰,根相依是他们身躯紧紧相拥,风雨飘摇或风景穷尽处冷暖相依,细看人生细水长流。
《致橡树》所表达的爱是彼此平等的爱。如果在现实生活中,以自己独立坚强的人格,凭自己乐观向上的心态去爱,我们将会更勇敢的享受这份爱情。我爱着你,以不卑不亢的方式。正因为我不卑不亢的爱着你,我才有勇气和你风雨同舟,追随你的一切。
最近总是在翻看《朝花夕拾》,总以为鲁迅的文章每一段时间段读都会有不一样的感触。于是又捧着书本读了起来,今日读到的这篇文章是《朝花夕拾》这本散文集中的最终一篇文章,是鲁迅先生追忆好友的一篇文章《范爱农》。
对于范爱农这个人物的表现手法,鲁迅先生似乎用了先抑后扬的手法来传达对人物的评价。开始在日本留学的时候,因为徐锡麟的事情,两人的矛盾顿显。无论范爱农至于先生,还是先生至于范爱农,两个人都是不太对付的,范爱农不喜欢先生溢于言表,先生确实觉得范爱农可恶的可先革命便将他革去!可见,二人在日本留学之时,关系是相当不妙的。
鲁迅先生本与范爱农并无任何瓜葛,但在回国以后,两人却又偏偏再次相遇,并且还很好地化敌为友了。经过不断的`交流,两人对社会的改革梦想,都是让他们成为无话不谈的挚友的催化剂,再之后机缘巧合,两人还成为了同事,这样的阶级感情又深了一步。可惜,有聚终有散,范爱农与先生亦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分别。
纵观范爱农的一生,从他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他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先生用自我的笔描述了这位同仁,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表达了尊敬。
范爱农终是无法在这样的一个黑暗的社会立足的,他内心的痛苦悲凉或许真正仅有先生能和他产生共鸣吧。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溺死于河中。先生亦不知到底是自杀还是失足。
世人皆醉,我独醒的先驱者注定了是悲凉的一生,那段黑暗中,作为这个脊梁的知识份子更是如此。让我们向这位在黑暗中觉醒着的知识分子致敬吧!
结束了《包法利夫人》一书的阅读。总结如下:包法利夫人(爱玛),本是一个天真单纯的农村姑娘,美丽、善良、聪明,由于接受了贵族式教育,深受浪漫主义虚构故事影响,从而产生了不切实际的幸福观。婚后,她不满婚姻不满丈夫,不顾家庭,执迷追求她所谓的“爱情、幸福”,逐渐堕落--红杏出墙,不幸的是她的全部真情换来的却是虚情假意;最终导致身败名裂、负债累累,服毒自杀。包法利先生,一个诚实憨厚的医生,生性胆小懦弱,过分溺爱他的美娇妻(爱玛),人云亦云,听之任之;最后才得知原来早已被爱妻背叛,悲惨绝望而死。包法利小姐(贝尔特),一个最可怜的受害着,从小缺少亲情,后来连个可以依靠的亲人都没有,更没有机会接受教育,孤单无助的活在这个对她来说残酷无比的世界。
读后感:一个错误的幸福观,一份没有把握的婚姻,两颗不能同甘共苦,心心相印的心,是无法得到幸福的;盲目的婚姻最终总是害人害己,而最无辜最可怜的是孩子。如果两个人没有想清楚,没有准备好,那么请千万不要盲目的结婚生子!
堂吉诃德由于疯狂的迷恋上了骑士小说,便发誓成为一名骑士——这位时代的勇士的历险就开始了。
也许堂吉诃德的年代并不适合做一名骑士,但同样有许多人受到不公平、耻辱甚至伤害。所以堂吉诃德这位骑士变成了那个时代的英雄:他替人打抱不平、见义勇为。他为了世界的和平,他为了世界少一些黑暗面,把一生都献给了时代,他是一名名副其实的勇士!最后一章令我深受感动:堂吉诃德吃了一场败仗,这对一名武士,不,是一名优秀的武士来说,代表着什么?耻辱?因此他回到家乡时,垂头丧气,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其实那又如此呢?但这件让我们看起来不起眼的事,却使堂吉诃德这名优秀的骑士失去了机会——永远地失去了机会。他最终死于忧郁症。堂吉诃德的死令我惋惜又感慨。一位凡人中的明珠,他的生命之光却暗了下来,我也从他身上学到了很多——光明永远战胜黑暗,一件事不代表永远!
当你挫败时,想一想美好的未来,当你愉快时,想一想更美好的未来!只要有信心就有许多成就。让我们一起期待胜利女神的微笑!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通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写,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暴政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从这个目的出发,小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荒淫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作品尖锐地指出,人民群众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在贵族阶级的残暴统治下,人民群众迫于生计,必然奋起反抗。这种反抗是正义的。小说还描绘了起义人民攻击巴士底狱等壮观场景,表现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然而,作者站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立场上,即反对残酷压迫人民的暴政,也反对革命人民反抗暴政的暴力。在狄更斯笔下,整个革命被描写成一场毁灭一切的巨大灾难,它无情地惩罚罪恶的贵族阶级,也盲目地杀害无辜的人们。
这部小说塑造了三类人物。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唯一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得伐石夫妇等革命群众。必须指出的是,他们的形象是被扭曲的。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包括梅尼特父女、代尔纳、劳雷和卡尔登等。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写的《双城记》。
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伦敦和巴黎两个城市。本书主要内容是:可怜的马内特医生在被贵族以“须莫有”的罪名关在巴士底狱十九年后,他的女儿将她接到英国居住。在法庭上父女认识了法国贵族达雷和潦倒师爷马顿。后来,露茜跟达雷结了婚,过了十年的幸福生活。
法国大革命爆发后,达雷为了营救无辜的仆人,赶到法国去给他辩护,却因为他曾经是法国贵族而被拘捕了。而马顿为实践他对露西的承诺,利用他跟达雷相貌相似一点,在达雷被行刑前用自己跟达雷掉包,代替他上了断头台。
本书通过典型事例高度概括地反映了法国大革命前夕法、英两国的实状况:广大劳动人民在封建贵族的剥削、压迫下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从而深刻地揭示了革命是不可避免的。
作者运用了许多好词佳句,用了许多修辞方法,将句子、文章描写得生动形象。例如这段话:眼前浮现的许多面孔中,在黑夜里他无法辨认到底哪一个是那位埋葬者的。晃来晃去的黑影总像是一个45岁的男人,他们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在面部表情和憔悴程度,面部表情千差万别:骄傲、轻蔑、矜持、屈从、悲伤、迷茫;憔悴程度各不一样:深陷的双颊,惨白的面孔、瘦骨嶙峋的双手、深度弯曲的身躯,但面孔大体是同一个,头发都过早地白了。——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世事无常,若相遇情深缘浅,忆往昔你侬我侬,再回首只叹十八春后物是人非,悔当初不明不白,不坚不恒,烙得如今肝肠寸断,思绪万千。真叫那一个半生缘一生情啊”。
这是刚看完那天晚上自己在微博上发的感想。但想着应该写一篇文章,不管是以笔记,随笔,还是散文的方式,总想找个地方用某种形式记载自己的感想。
从人物说起,无视世钧,同情曼桢,理解曼璐,欣赏翠芝,最爱许叔惠。
虽然世钧是故事里的男主角,可总觉得他在书里的存在感很低。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让我感觉可有可无,在他身上用的一字一句,一笔一墨都是为了承托曼桢。他的优柔寡断,她的坚决;他的粗心大意,她的细腻;他的轻言放弃,她的执着。他不是不爱她,是爱得不够彻底。他不是没有努力去找她,是找了没找到就听信旁言而放弃了,他不是没有等她,只是没有坚持到底。
他为她做了许多,可是真的没有做到位,是她太知足了。他大学毕业,选择不继承家里的事业,在厂里工作,做自己喜欢的事,本该前途无量。况且他又有曼桢如此之好的恋人相伴,却因为父亲的病危和曼桢的失踪,然后放弃了原本坚持的一切,人生从此也走回到了原本设定好的框架里;继承家里的产业,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最荒谬的是因为空虚和寂寞,和一个原本就不相爱,到最后也没爱过的人结婚,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就是他这种懦弱,任人摆布,毫无个性的性格,让人无奈曼桢为什么爱上的偏偏是他。
曼桢像是冬天里的那支梅花。它的色,艳丽而不妖,它的香,清幽而淡雅,它的姿,苍古而清秀。曼桢就是这样一个人。她并没有绝色佳人的外貌,却实谷不华。她的气质至言不饰,一姿一态虽不是名门望族出身,但言行举止也有条有理。同情曼桢是因为她的命运如此坎坷和无助。姐姐出嫁后,家里一家5口人的开销都指望在她一个弱女子肩上。
她并没有抱怨自己的处境,她唯一欣慰的是她身边至少还有世钧,可偏偏世钧并不完全懂她。她在艰难的环境下生存着,和世钧的爱情对于她来说奢侈的,因为他们的见面更多的是在她从下班到去另一个地方上班的间隙里。可偏偏是因为她的独占枝头,让她的姐夫一直存有邪念。被自己最亲的姐姐陷害,在被软禁的那几年里,她失去的并不是只有亲人和爱人,还有自由和尊严。唯独支撑她活下来的是一丝对于逃出这个牢笼的信念和对世钧的一丝期待。命运总是捉弄人,或者说这才是命,曼桢的宿命。偏偏她最后嫁的是自己当初最看不上,伤自己最深的姐夫,可她付出那么大的牺牲,也全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没有什么力量比母爱更强大的了。
最后也走上了曼璐的轨迹,为了这个家,苟且的过着活着,失去了对爱的追求和自由。她本不该拥有这样的悲剧,可为了生存又能怎么办呢。那一句“我们回不去了”实叫人感慨万千,不得不叹息。
大多数人在同情曼璐的时候,都会憎恨为什么她会有这样一个恶毒的姐姐,这其实是不公平的。如果不是曼璐,或许曼桢她们一家早已经饿死了。想起一句话,伟大光荣的一辈子会因为一个污点而毁掉你的所有荣誉和成果。无论曼桢曾经付出过多少,牺牲了多少,就因为她把曼璐害了,所以她就需要背着“罪人”的名字一辈子,可又有多少人为曼璐考虑过呢。
她为了让这个家能开火,让弟弟妹妹能读上书,她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和尊严去做舞女,这个时候又有谁同情她呢,又有谁帮她呢。没有,与其说是生存逼的,不如说是对于家人的责任逼的她不得不走这条不归路。设计陷害自己的亲妹妹,强迫和软禁她固然是错的,但是出发点是因为自己的私心,为了留住自己的老公,为了维持自己的家。比起曼桢,曼璐的人生更坎坷,只不过张爱玲没有花太多的笔墨去描述她罢了。她内心所承受的不比曼桢少。即使她是以让反面角色,一个让人讨厌的姐姐,但是谁又有资格去说她对她错呢。
刚开始是不喜欢翠芝的,因为觉得这位大小姐有些做作,但是既然不是主角,没有太多的桥段,自然也无所谓。真正开始对她刮目相看是从她退婚开始。在那个年代,那样的家庭背景下,能有勇气和决心做那样的事情是相当有魄力的。正是这种魄力,让人觉得原来她也是那么的有魅力。即使她和叔惠的暧昧总是断断续续,不清不楚迷迷糊糊的,但她居然不委曲求全,敢于挑战世俗和追求自己的生活,不管是不是为了叔惠而退的婚,至少她对和自己不爱的人的婚姻说了“不”,光凭这一点就足够欣赏她了。
即使后来还是和世钧结了婚成为了亲人,但是他们彼此之间或许从来没有有过爱情,有的是像兄妹一般的依赖和陪伴,所以最后他们的关系也只是孩子的父母,而不像一对夫妻。翠芝和叔惠的再一次相逢,仿佛又将翠芝内心已经快熄灭十几年的火苗燃起,她还是放不下,她还是想证明,虽然她自己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但她就是想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现在他面前,她对他的关心无微不至以至于自己都没觉得异样,她和他单独吃饭时的畅谈让自己情不自禁的哭泣,是感动还是遗憾,是暧昧还是真爱,是过去还是未来,总之那段感情是让人羡慕的,那一刻是幸福的,即使不是圆满的。
许叔惠,能言善辩,豁达幽默,英俊潇洒,但也优柔寡断,口是心非,缺一丝勇气,面对自己喜欢的人,碍于翠芝的门第背景而无果,最终离开远赴大洋彼岸。在美国又偏偏找了一个富家女结婚,只不过征服了过后就又放手了,或许他只是想证明家庭背景不是问题,他有能力,也配的上翠芝。可惜一切太晚,十几年的时光太长了,当她已是他最好朋友的妻子,他又该做什么呢,人生至此繁华已看透,真要做什么早该在他们结婚前就做了,何必忍到现在呢。只不过那么多年他是否放不下,也没想过放下,他离开了,逃跑了,但最终发现还是要回来面对的,当再次见面时,他的内心又蠢蠢欲动了。
他那一句“我是说,我给你害的,仿佛这辈子只好吃这碗饭了,除非真是老得没人要了。”多么委婉无奈的表白啊,有些人物注定是悲催的,但是他们却不可怜,他们高傲潇洒,盛气凌人,却也会因为一个过路人,一段瞬间情而纠结一辈子,仿佛是自己在和自己纠缠着,谁不知道该放下,该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该为了一棵树放弃一片森林,谁不知道这些道理呢,但是知道又能怎样,人总是跟着内心的想法走的,我们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叔惠也好,翠芝也好,还是世钧和曼桢,他们都知道自己内心真正爱的是谁,只不过他们都输给了自己罢了。
小说写的本就不是那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爱情,而是滚滚红尘世俗中的都可能经历的故事。曾经是最好的,曾经有过真爱,但终归于平淡,只有在重逢的瞬间,才悔恨起错过一生的最爱。“世事人生之苍凉不在于过程,而在于回首的刹那。”半生的错,一生的惑,感慨原来造物可以这样弄人,渐渐让自己相信原来可以进入那样无孔不入的苍凉中。半生缘,其实就是一生。或许多年以后,无敌的岁月磨平了一切,但抹去不了痕迹。
感情是通过感觉的积累,通常是因为某一个时间和地点;某种环境气氛之下,因某一件细小琐碎的事打动了我们,就像王家卫的台词一样,“一个事件+一个绕口的时间+一个无聊的事件”接着故事就开始了。这些看似刻意特定的东西往往都因“缘和运”而变得奇妙。人生太长,我们怕寂寞,人生太短,我们又怕来不及。
千万不要放弃,永远不要,一旦放弃你就输了,坚持不一定能拥有,但是坚持至少不会骗自己,认定的事,认定了的人就应该执着的坚持,因为即使放下了,无论过了多久,再回首或是相遇,依旧会勾起心中的欲望和真情,那种伤痛比坚持了得不到还要揪心。半生缘一生情,我愿在竹下攸亭等归人。
读完了这本书,我受益非浅,它教会了我怎样分配钱,怎样赚钱,怎样……其中,我感受最深的是这样一句话:“你是否能挣到钱,最关键的并不是你有没有好的点子,也不是你有多么聪明,而是你的自信程度。”而且这本书,还让我认识了成功日记,《能下金蛋的鹅》的故事,里面有很多会挣钱的人,如塞尔、金先生、达瑞、吉娅等。
富有的金先生的挣钱之道是:“每当获得一笔钱时,要这样分配钱,每个月除去生活费后,剩下的50%存入银行,40%存入梦想存储罐,10%用来当零花钱。”而且,他和他的员工们每天都要写成功日记。
会挣钱的达瑞的挣钱之道是:他总是把精力集中在他知道能做的和拥有的东西上,所以他成功了。比如:他帮助人们把报纸塞到房门底下;他为顾客将垃圾运到垃圾桶;他帮助别人负责喂可爱的宠物;他为别人看着没有人在家的房子、给植物浇浇花等等。因此,他从中获得利润,每当这些活干不完的时候,他还会找一些人当自己的员工,每个月会给一些“工资”,这真是一举两得呀!
会说话的小狗钱钱把以前的主人金先生的挣钱的教训都告诉了吉娅,吉娅依据金先生的经验,来创造了自己的挣钱之道:“当遇到困难而犹豫时,就看看自己的成功日记,这样就会胆子大。”她还吸取了表哥马塞尔的教训,自己再补充一些,注意一些,她似乎凝聚了所有会挣钱的精华呀!这一点,多亏了她的爱狗——可爱而聪明的钱钱。
和网络一样,钱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给人带来好运的同时,也会给人带来杀身之祸。要想带来好运,就请快来看《小狗钱钱》吧,相信你一定会受益非浅。
贝多芬,一个一点儿也不陌生的人名,但事实上,我是前阵子才真正地接触到他。罗曼。罗兰的《名人传》把我带到贝多芬的世界。
在一七七零年十二月十六日,贝多芬出生在德国波昂一所破旧简陋房子的小阁楼上。从一开始,人生对他来说就像一次残酷的战争。他的父亲是个不求上进、嗜酒如命的男高音歌手。母亲是个女仆,一个厨师的女儿,最初嫁给一个官臣之家的男仆,丈夫死后嫁给贝多芬的父亲。
父亲想发掘他音乐的天赋,以便将他当作神童来炫耀。父亲用暴力逼着他学习各种乐器,繁重的功课把他累得死去活来,几乎让他恨死了音乐。他的童年几乎无温暖可言,看着都觉得心酸,也让我觉得很疑惑。在一个没有温暖、没有关爱的家庭,怎么会培养出如此出色的音乐家?难道真是逆境磨砺人吗?
十二岁的贝多芬就受聘为宫廷古钢琴与风琴师,负起了养家的重任。那么,12岁时的我在干嘛?12岁的我,在上六年级,在和同龄人高谈阔论着理想,沉浸在家人的关爱中。
贝多芬远赴维也纳拜见莫扎特,也在那里举行了他的第一场音乐会,当时他亲自弹奏自己写作的《第二号钢琴协奏曲》,让维也纳市民为之折服,他也因此名闻遐迩。突然让我想起了萧风的《贝多芬的悲伤》的歌词“黑白琴键上谱写华丽的乐章”。但很不幸,母亲不久就去世了。这似乎是老天爷的妒忌心在作怪,在他事业稍有成就时,却再次把痛苦带来他身边,夺走他的亲人。没有了亲人,世界就会像坍塌了一样,是那么的无助,那么的孤独。我不敢再去想象失去亲人的那种滋味。
老天果然是嫉妒贝多芬的才华。它再一次把灾难带给贝多芬。贝多芬在一帆顺风之际,声名如日中天之时,不幸的命运再次降临在他身上———他有了耳聋的疾病。这是个很残酷的打击。一个音乐家没有了听觉,就像奔跑的斑马没了四肢,再也奔跑不起来。多么可悲啊!于是贝多芬隐瞒着,他害怕被别人发觉,就逐渐离群索居,自己变得越来越孤僻。而在此时,他与一名十七岁少女朱丽叶塔。古奇阿帝相恋。总算是有个心灵伴侣了,总算可以让贝多芬不再那么孤僻了。
「第九号交响曲」预演时贝多芬亲自指挥,但因耳聋无法进行,秩序大乱,因此正式公演时由他人指挥。贝多芬仍在舞台上弹奏,当全曲演奏完毕,听众深受感动,高声欢呼,掌声如雷,但贝多芬毫无知觉,还是经过演出者的提醒,他才看到了感人的场面,含泪答礼。「第九号交响曲」的成功为他带来了一生最大的荣耀与欢欣。真感到欣慰!
贝多芬他在不知不觉下患了肝病,在病情益渐严重的日子里,写作了五首最后的弦乐四重奏曲。这是贝多芬留给世人的遗嘱。
我从他身上领悟到了,精神可以克服痛苦,甚至可以克服死亡!惟其痛苦,才有欢乐!
初次在路边的一个小书摊见到《皮囊》这本书,对它的作者内容都不甚了解,但冲动之下还是买了下来。
作者蔡崇达是一名记者,这是他的第一部文学作品,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文学作品。李敬泽给这本书作的序中说写这么一本书是伤心的。但伤痕累累的心是好的,流泪、流血、结了痂、留下疤痕,然后依然敏感者,让每一次疼痛和跳动都如同初心。所以我身有感触,读这么一本书确实不轻松。
这本书我读的特别慢,用了大半年的时间才读完,因为我和韩寒秉持同样的观点:我希望读更久,慢一些,不争一些,也许得到更多,到达更快。韩寒说他会将这本书带上旅途,在每个静谧陌生的夜晚拿出来慢慢看,而不是红灯亮起或者堵车不动时。我也是在心情平缓不浮躁时拿出来翻上几页,因此它放在我的床头。当结束了白天的忙碌周围沉静下来,我会在临睡前读上那么几页。
我读的慢并不是说这本书不够吸引人,枯燥乏味。相反这本书太丰富了。读完每个故事你会不由自主地停下来回想作者的故事,然后联想到你,和与你有关的尘封在你记忆深处的人和物。《皮囊》里的文字就像是一块石头激起了你脑海中的千层浪,你根本躲闪不及就被拉进了回忆。比如读了天才文展后,我也回想起了我儿时的一些玩伴,想起参与我儿时最美时光里的那些面孔,想到如今的生活与他们交集很少,甚至彼此之间的生命轨迹就像两条平行线一般,永远不能相连。每每想到这儿,不免又慨叹一番。
我甚至分不清这本书它到底是小说集还是真真切切发生在作者身上的故事集。不过读完之后感觉这个疑问又不那么重要了,关键的是作者倾注的感情是真实的,是能够打动人心的,我想这就足够了。比如在写张美丽时,作者毫不避讳,写了当时自己由于青春期正常发育,对人们口中的美女张美丽产生了极浓厚的兴趣,并且好几次瞒着父母,和小伙伴去看张美丽。作者把青春期的悸动写的真实而又绕有情趣,令人感同身受。
这本书是作者对生命的反思之作。除了对亲人朋友的怀念之外,作者还提到了自己对写作意义的理解。
作者说一个个风格迥异的人,构成了我们所能体会到的丰富的世界。但人的本质上又那么一致,这也是一种幸运。如果有心,便能通过这共通的部分,最终看见彼此,映照出彼此,温暖彼此。作者说这是他所理解的写作与阅读的终极意义,写作能帮助或提醒我们看见自己,看见更多人。
马塞尔·普鲁斯特说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于他的'内心里的东西。书籍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
在简书上写作上时常看到好多简友分享自己的读书心得。好多写作者本着“输入多才能输出多”的初心,一年里囫囵吞枣的读了近百本书甚至几百本书。我对这些做法不大赞同。如果你读的是工具书之类的东西那我不反对,但如果是文学书籍,我劝你不要操之过急。就像普鲁斯特说的,你所能接受的只是你内心的东西,内心的丰富才是你不断创作的源泉,内心的丰富是慢慢累积的,并非一朝一夕能形成。
所以从这本《皮囊》开始让我们慢下来,用心去体会去感受。只有我们全身心投入,才能更加接近那些皮囊下的一个个魂灵,才能体会这世间的风情万种与丑恶百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