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我也曾英俊像个少年,但那时我生涩的诗脆弱不堪,我的诗神也很苍老,现在我已苍老且患风湿,形体不值一顾,但我的缪思却年轻起来了,我甚至相信,她永恒地向青春的岁月前进像,使维登堡灵视所见的那些天使一样。——叶芝”
看过了《少年维特之烦恼》,那是在我大一时,看的是歌德25岁时的作品。现在看了《浮士德》,那是在我大三时,看的是歌德59岁(第一部),83岁(第二部)时的作品。
作为第一部我在阅读时升起只恨不懂原文的作品,我很难给予这部作品更高的评价。按照前言中所述,“理想的一本应当在帮助堵住比较接近原著的真谛之后,是他得鱼而忘笙,对原著产生一窥全豹的渴望。”这大约是我第一次在阅读外国文学作品时产生这种感觉。甚至在阅读过程中我发现自己不必去摘引一些心有戚戚的文字,因为全文都是那样精彩。
但这并不表明这部作品就没有瑕疵。首先的问题是用典太多,以至于对于对希腊神话都几乎一无所知的我来说,想读懂那些诗样语言背后的寓意实在有些困难,这影响了我对这部著作的理解。更算是未能坚持一气读完的一个原因。虽然词人中我爱极辛弃疾,但遇到通篇砌典时也只能徒呼奈何。
其次则是译本的事。以后我要想着不去看什么“大学生必读”,哪怕是人民文学的译本也是一样!什么资产阶级的局限性啊!!!坑爹呢啊!!!最讨厌神马价值观一类的主观教导了!!!有木有啊!!!解释一下概念就解释啊!!!加上阶级教育有毛用啊!!!搞毛啊!!!
最后是书本身的瑕疵。还是不够完整啊。第一幕自成体系。第二幕虽然将故事深化了许多,但完整度明显不足。第三幕(海伦)是原来写得放入暂且不提,第四幕实在有些可惜,感觉笔力不足,幸而第五幕是之前就写就的,一下子将《浮》一书提升到了至高的境界。倘天假年,再给歌德老先生以十年时间,那时的《浮》一书,必定能让异国读者亦能手不释卷一气读完吧。
由这本所谓“欧洲四大名著”中的最后完成之作,我不由想起了相应的一本写作时间相差不大的巨著,成书于1784年的《红楼梦》。
花拳绣腿也好,朴实无华也罢,终究不知道散文如何写法。于是找一两篇范本来读。手摸着书架上一排书脊,一眼看中了《鲁迅散文全编》,漓江出版社出版的。
鲁迅是个大文豪,恐怕无法学到他的博大精深。但读一读也无妨,于是翻开来浏览。随手翻到了《范爱农》这一篇。
读了开头,便有勃于我的常规思路。开头并没有写范爱农,而是写东京客店里,从报纸上看到安徽巡抚恩铭被徐锡麟刺杀的新闻,及稍后秋瑾和徐锡麟被杀,几个中国留学生议论的情形。之后在一个同乡会上讨论发电文时,范爱农才出场,而且是以声音先出场的:“杀的杀掉了,死的死掉了,还发什么屁电报呢。”接着鲁迅看到的“是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看人总像在渺视。”一句气愤的话语,一个“眼球白多黑少的人”,将范爱农的个性和形象,跃然纸上。
鲁迅愤怒了,这个范爱农,对自己的先生徐锡麟被杀,竟“那么冷”,而接着由谁拟电报稿的事,范爱农又说了一句“何必推举呢?自然是主张发电的人罗——”这一句,又进一步写出了范爱农的“离奇”、“可恶”。是个怪人,不易沟通。
范爱农的结局,不仅仅是因为他的个性,还有当时那个社会的原因,也是鲁迅对那个社会的控诉吧。
周末读了《金银岛》这本书,让我深有感悟。
《金银岛》讲的是一个关于寻宝的故事。一个叫弗林特的海盗船长在金银岛上买了价值70万英镑的宝藏,故事的主人公吉姆偶然得到了一个藏宝图,和一些人一起寻宝。寻宝者和海盗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最后,寻宝者终于找到了宝藏。
我最喜欢故事中的吉姆,他聪明机智而且很勇敢,比如说,在他们登上金银岛后,和海盗交战,有一天,吉姆出了他们的营地,到晚上,他却闯入了海盗的营地,海盗头子因为很喜欢吉姆所以没有杀他,想让他加入海盗,他却临危不乱,坚决不加入海盗。他的这一点让我非常敬佩。还有,当帆船被海盗占领,吉姆又把船的锚索隔断,让船随风摇晃,把海盗晃晕,海盗们被晃了一夜,加上喝了酒,第二天船就被吉姆抢了回来。
在书中,还有一个人让我印象深刻,他就是西尔弗。西尔弗表面上看起来举止文雅,像一个绅士,但是,他却是杀人不眨眼的海盗头子。他在船上担任厨师,平时对船上的人就像是亲人一样,但是,在他召集了一帮海盗,到岛上寻宝时,却翻脸不认人,和吉姆他们打的你死我活。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处处有着像西尔弗这样的“伪君子”,我们要识破他们的伪装,不被伪装所蒙骗。
鬼靡菲斯特在一片对上帝的颂扬声中,公然指责人世间的混浊丑恶,反对对上帝的阿谀,并且跟上帝打赌人性的贪婪。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使浮士德喊出“这一切都美呀,请你留住”。
这是浮士德玩弄了阿甘玛丽,偷欢了海伦,协助国王作战,获得了海边的一块封地,准备实施围海造田赐福于民的宏伟计划时,瞎眼的他把靡菲斯特召人为他挖掘坟墓的场面误认为是他那宏伟计划开始实施时而发出的呼喊。
浮士德总是想拥有世间他认为最有价值的一切:美色、财富、国土、郡民……他什么都想要。他年纪虽然逐渐增大,但这贪婪之心毫不衰减。当他发现围海造田这一最美的宏愿得以实现时,就禁不住喊出了自己的心声,想把它留住。“占有最美的事物,得遂自己心愿。”我觉得这正是人性贪婪无厌的最大最有力的证据。
可惜,大家都把这部伟大作品的深刻思想给弄反了。
他们都认为,浮士德的所作所为正是人类不断进取,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象征。
上帝认为人性是积极向上,永无止境的;魔鬼认为人是不会知足的。
其实,上帝与魔鬼这一对双胞胎,所说的话语看似不同,实际上的意思却是一样的。
我认为,上帝造人,目的是在操控人——想想伊甸园的故事就可以明白了。我当然赞同魔鬼的意见:人的贪婪之心是世间不得安宁的根源,人是不会知足的。
然而,论者往往迷眼于浮士德的“请留住”这一句话,认为这是人性积极进取的体现。实际上同样可以说,这正是人性“不知足”的最好体现。
试想,一个人到了晚年,在他已占有、享受过一切认为世间最美好的事物之后,突然又有一件他认为最美的却又稍纵即逝的事物降临时,他立即从心里发出“请你留住”的呼唤,不正是他贪婪无厌的最有力的证明吗?
于是,浮士德死了。
于是,靡菲斯特赢了。
而正当魔鬼按照当初与上帝达成的协议,欲占有浮士德的灵魂(他想消灭人的贪婪本性吗?)时,上帝却派使者来抢走了浮士德的灵魂。
上帝又耍了一回赖!
于是,人就永远无止境的贪婪进取。
花了几个星期,断断续续读完了《四世同堂》。老舍真是个北京人,把北平的人、事,甚至是一草一木都写出神韵来了。说看这书能激发出什么爱国热情是假的,我就是觉得做人要有做人的准则。
北平沦陷了,日子还要过,大家都死了不是就怎么怎么好,死也是为了活。我开始就奇怪,为什么逃出去就是好的,留下来的就是懦弱无能。在我看来,乱世中不做违背良心的事,能够保全自身、保全家人,还能为别人多少也做些贡献,也是一种抗争。而且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容易做到的,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毕竟,绝大部分人心里都有善良,可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到最后,连瑞宣也想通了,不象以前那么矛盾了。
我说,小说写得残酷。我以为像尤桐芳心地善良,又有勇气,必会有一番作为。结果呢,就稀里糊涂地被钱诗人炸死在台上了。什么都没能做,心中怀着那么大的仇恨,什么都没做成,还不是让日本人害死的,是让大家最最敬重的钱诗人。大家说钱诗人是导师,太言过其实了。他做那些事,有多少是为了爱国,又有多少是因为仇恨。如果他没有钱仲石那么个儿子,没有冠晓荷那么个邻居,谁知道他会不会像牛教授那样啊。因为国仇家恨把他逼到了那个份上,任何人都会去反抗、去斗争。老舍也没想把他写成完人,他为了报仇害死了无辜的人,日后也必要为此而忏悔。
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这些人品质低劣是罪有应得。而像冠晓荷和祁瑞丰,老舍简直都不愿意去批判他们,只说他们是无聊。他们是北京文化的极端产物,下场可算是滑稽。一心做汉奸、做特务、做日本人的走狗,最后还是叫日本人给弄死了。北京人的性格,在太平岁月是最好的,对谁都那么客气有礼。可是到了战争年代,却只懂得忍,逆来顺受、不敢反抗。
我不是不喜欢钱诗人,我对他就没什么感觉。但我喜欢他的一句话,大意是:到什么时候都不许灰心,因为一个人要是灰了心,就只能看到别人的不好,而看不到自己的堕落了。什么时候都要怀着希望,不能绝望。
“千里刀光影,仇恨燃九城。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一腔无声血,万缕慈母情。为雪国耻身先去,重整河山待后生。”就是要有待后生的信念。信心也是一种美德。
今年暑假,我和妈妈一起去南海广场看完电影《哈利波特7》,有了很多感想。
我觉得哈利波特非常勇敢,电影中讲述他从小没父母,身上中了伏地魔的碎片灵魂,能与蛇交流,他会很多魔法,但他不骄傲,并且非常珍惜和几个同伴一起在暗中寻找销毁伏地魔魂器时的友谊,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这一切并不顺利,困难重重,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相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命的圣器之下他找到了第一件圣器。
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魂器最终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最终胜利!他获得了最强的魔法棒接骨木魔杖!不过他把接骨木魔杖折断了,并扔进大山谷里,因为他不想伤害别人!从此他和他的朋友们过上和平幸福的生活。我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做一个珍惜友谊、善良、勇敢的人!
梦想的旅程带着很多的感伤,情感的开始更于心中感悟,一副隽永幽远的画卷,几许别样浪漫的人生。
子君,两副面孔出现的子君。会馆时期的子君是恋爱时期的子君。这个子君在小说中是一个新女性的形象,果敢,有见识,有主见。而吉兆胡同时期的子君——即同居时期的子君——却是一个旧女性的形象,怯弱和无知,带有中国旧时代烙印的传统女性。不管怎么说,子君这个女性,代表的是不只自己。世上最能打动人的是悲剧,这是很残忍。《伤逝》是一部彻彻底底的悲剧。子君死了,为涓生而死了,那是时代的悲剧,更是子君把爱情当作人生终极目标的痴情女子的悲剧。
涓生,一个拥有感情却又时时被时代所要挟的知识分子,他面对帝国主义的罪行可以义愤填膺,而面对情感却畏首畏尾,他是一个有感情的人,但他的感情却是那样的脆弱却又那样的坚固:“她却什么都记得。我的言辞,竟至于读熟了一般,能够滔滔背诵;我的举动,就如有一张我看不见的影片挂在眼下,叙述得如生,很细微,自然连那使我不愿再想的浅薄的电影的一闪。夜阑时候,是相对温习的时候了,我常常是被质问,被考验,并且被命运复述当时的言语,然而常须她补足,由她纠正,像一个丁等的学生。”这,是他对子君的理解,更是他对爱情的理解子君的悲剧在于把爱情当作人生的终极目标,真的无法承受失去。子君选择和涓生一起生活,她的压力在那个时代肯定比涓生大得多。在那“五四”初期的时代里,子君的执著,却给她带来无数鄙视的目光。“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力。”这种绝然的态度,已经注定她把爱情视为生命的全部的悲剧的开始。
《伤逝》是一种超越视觉和人生的冲击,们分析的永远都只是别人的爱情,而我们自己此时此刻正经历着的、心碎着的爱情却是我们自己也不愿去分析,不愿去推敲的。个中原因是经不起。
在爱情理想的追求过程中,涓生从浪漫走向实在,从幼稚走向成熟,而子君则从果决刚强走向平庸懦弱,从希望到满足进而走向失望和绝望。在与生活所作的悲剧性抗争中,子君是弱者和牺牲品,而涓生则作为一个强者终于站起来,“向着新的生活跨进第一步去,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作我的前导……”。不能说他一定会成功,至少,他还没有失败。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一出生就注定不平凡的小孩,拥有着一个要与大反派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弱成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着长大,缺在他们家过着不被疼爱的生活,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头傻脑的罗恩,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他们一起努力拿到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在逐渐长大,他的成长历程,也告诉了我很多人生的道理:忠诚,信念,友情,理解,沟通……
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
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
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我在这几周,阅读了老师推荐的《居里夫人传》这本书使我被居里夫人所震撼。当我看了一点的时候,就激动不已,感觉找到了人生的楷模,生活的榜样。我很少敬佩什么人,但是居里夫人,把我折服了。她的一生,对于我,有着太多太多的启示。
居里夫人具有知识分子的家庭背景,给了她良好的修养和强烈的责任感,当然也将聪明和坚强遗传给了她。开明又和蔼的爸爸妈妈和五个孩子组成了一个其乐融融的大家庭。尽管当时施行着严厉的殖民统治,但是,做为小妹妹的玛妮雅,还是幸福地度过了美好的童年时光。他们的教育方式的却很值得现在的父母们借鉴。
另一方面,他们又把一个个的严酷现实摆在眼前;探索真理,那是一条漫漫长路。假如没有足够的毅力,就不要参与。
科学的研究不能有半点虚假,也不能心浮气躁,否则永远无法踏进科学的殿堂。真正的学者是心怀就像宇宙一样宽广的。也只有具备这样的胸襟才能发现真正的道理,并且会真正的懂得真理的价值。
这是我的一些感悟,但是还有一些东西难以让人琢磨。我看只有慢慢体会了。以上的这些感悟是我这几周来,仔细阅读《居里夫人传》慢慢悟出来的道理,我相信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一定会被居里夫人这种精神,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征服!
这是一个魔法的世界……
我们都希望拥有一顶巫师的帽子,一根神奇的魔杖,轻轻一点,便可以使一样东西飞起来或者消失。可是想去这魔法的世界得需要足够的幸运,而哈利就是这么一个幸运儿,他的天赋使魔法大门为他打开。清秀、文气的哈利给人以脆弱的感觉,可是事实并非如。自小就是个孤儿的他受尽了屈辱,可是他却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奋发向上。一天,幸运降临在他头上,源源不断的信涵邀请他到魔法世界去,他顺利的成为了魔法学院的一员。虽说幸运降临,可是噩梦也随之而来,额头上的刀疤,让哈利和一个让人提起就恐惧的魔鬼牵扯到了一起,那个魔鬼就是——伏地魔。
仇恨使他勇敢的面对伏地魔,在他刚踏进魔法学院不久,就与伏地魔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较量。伏地魔寄生在别人的身上,逼迫孤身一人的哈利交出魔法石,哈利当然不肯,这时,魔法石的力量使哈利的手变的像熔岩一样,焚化了伏地魔的美梦,伏地魔踉踉跄跄的逃走了……
不光哈利是英雄,他的伙伴也是功臣:如果没有赫敏的照料,哈里放心的下罗恩吗?如果不是罗恩在“巨型棋”的紧要关头,舍己为人,哈里能冲出重围吗?如果没有邓不利多的相助,哈里还躺在石阶上昏迷不醒呢!
《哈利波特》拥有我们大家的梦,带我们遨游魔法的世界……
哈利波特,一个不平凡的人,一出生便拥有了与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非常厉害的魔咒的余痕,妈妈的爱把他的死亡换成了那道疤。由于父母双亡,他被姨夫收养,度过了一个非常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熬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那天,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命运。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告诉他的身世。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
在学校他认识了许多好朋友,其中赫敏与罗恩与他形影不离。他们一起努力保护魔法石。在重重障碍中,罗恩倒下了,赫敏返回进口了。哈利独自一人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终以纯洁的灵魂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同时也救了大家。 故事虽然是发生在一个虚幻世界,但是,故事里所蕴含的却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如果没有母亲伟大无私的母爱,哈利怎能活到今天?如果没有海格的保护,哈利怎能摆脱德思礼一家的阻挡,顺利地进入霍格沃茨?如果没有斯内普在魁地奇比赛时念一个反咒想保住哈利的生命,他岂不是早就被奇洛摔得粉身碎骨?如果没有赫敏的机智与罗恩的敢于牺牲,哈利怎能通过一道又一道难关,打败伏地魔,拿到魔法石?……这一切的一切,都在教育我们:生活中我们离不开他人的帮助,他人对我们的关怀与爱护才使我们成功。哈利波特要是只身一人,没有朋友,没有支持,他能独自打败伏地魔吗?答案是否定的。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勇敢的去面对它,征服它。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乡土中国》可以说是了解中国社会中不可不读的一本书,再次细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与审判实践相结合,发现对我们做基层法院工作、审理农民群众案件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社会理念和工作方法。虽然该书论著成于上世纪40年代,但是时至今日,还是值得基层法院工作同志一读。
乡村社会无疑是中国的传统社会,直到今天还在中国占据主流位置,尽管它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喜欢它了,觉得背着这个名字在国际上有点欠地位,脱不了国际大款眼中的土包子形象。可是努力奋斗了半个世纪,我们还是摆不脱这样的纠缠,还在想方设法;个人想脱农皮而脱不掉,国家想脱农皮也常感为难。
因为乡村社会本来就是个稳定的不容易改变、不容易创新的社会;农业的特点是求稳,四季的轮回即可保证农业的运转,四季的轮回立刻带动人民的生活、带动人民的观念跟着轮回。乡村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所以重视经验,所以有了老一辈的权威地位。长辈们继承了前代的一切方法、标准,这些旧传统,是足够把当前生活应付得服服帖帖的。后生小辈自然只能唯唯诺诺,专以学传统为务,务必把老者当权威、当老师,只能尊崇不能违反。待过几十年,自己也登上老者的尊位,可以捋着胡须满有把握地数落乳臭未干的后生了;这样的经历,好像复制一般,一批又一批地复制,如同四季的复制。
生活方式影响生活的观念。不愿意变革、只求稳定是农业社会的思想特征。老人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可以成为人生的指针,因为他传递着祖辈们的心得,是靠世世代代历经洗练淘出的金玉之珍。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后生要树立正面形象,听话是先决条件,老人的话不对你也不可以反驳,你也不可以顶撞。传统教育要求孝,孝的主要内容就是“无违父之道”,且根本不许怀疑父之道算不算是道,一怀疑就危险,一危险就可怕,后果是严重的。听话者,善守祖业者,可以得一世英名,说不定还有御赐的嘉奖。退一步讲,就算上辈人的确立错了规矩,你也没有可以顶撞可以反驳的资格,你可以阳奉阴违,但是照顾老人的面子和情绪是顶重要的事情,是严重地关乎道德的事情。此外再无可退步的地方。
故事讲的是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马蜂并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
试想你的一个朋友,有份还不错的工作,有个幸福的家庭,虽谈不上无忧无虑,但也过得充实。平日里他处事低调,话也不多,以至于大多时候你都想不起这样一个人。偶尔看到他发的朋友圈,你想起他,随手也点了个赞。似乎我们都有不少这样的朋友,然而你能想象这样一个朋友突然离家出走吗?再听到他消息的时候,他已经到了巴黎学画画,为了自己的梦想,为了成为一名画家。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但不同以往,这并不是一个追逐梦想的人经历艰难最终实现理想的故事。
他的梦想道路注定异于常人,因为他是天才。一半冷酷,一半热情。他毫无顾虑的抛弃了自己的家庭,只留给太太一封信,我不回来了。没有原因,没有歉意,到像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只是他真的再也没有回来。后来的故事他对待生活、周遭同样的冷酷,甚至到了极致。他自私、他目无他人,拒绝任何世俗,所以他也无所顾及。但他同样也是无辜的,因为他的眼中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像是在追求梦想,更像是追逐自己的厄运。然而他有多冷酷,就有多热情,画画像是唤起了他的灵魂,生命也被赋予了新的意义。他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面对生活的贫困潦倒、疾病缠身,他没有犹豫过,只凭极致的热情驱使前进。不为出名,不为认可,在生命的最后画出一幅伊甸园式的伟大杰作,却被要求在他死后付之一炬。
他是天才,不疯不成魔。历史的长河需要天才,但更多的芸芸众生。每个人都有梦想,在追逐的路上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阻力,大到生活压力,小到柴米油盐。理想和现实像是一对冤家,每当我们怀揣梦想赶在路上,总是显得不那么尽如人意。然而他们也并非非黑即白。月亮与六便士,梦想和现实,一半坚守,一半妥协。当梦想照进现实,请保护他。
有人说,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读完鲁迅先生的《藤野先生》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篇文章写的是我与恩师藤野先生相识、相处和相别的过程。
文中的藤野先生虽是一位教授,但因他穿衣服太模糊了,致使乘车时曾被管车的人疑心他是扒手,他的衣着是如此寒酸可笑,但对于学术,他却十分严谨。讲义从头到尾用红笔添改,文笔错误一一订正……,更难能可贵的是,对于当时被称为“东亚病夫”的中国留学生鲁迅,他能够热情地鼓励、耐心地教育,没有丝毫的民族偏见。
藤野先生对鲁迅的谆谆教导,以及他本人正直高尚的人格,使鲁迅终身难忘。正因如此,爱憎分明的鲁迅才意识到只有拯救国人的思想才能拯救国家的道理。于是,他毅然决定弃医从文,走上了追求真理、用笔杆子揭示社会鄙陋的文学之路。由此我认为我们不能忘记恩师。
不忘恩师,是一种美德。居里夫人发现镭后,名声远扬,在一次盛大的宴会上她激动地跑到角落里拥抱、亲吻她的小学老师--西科尔斯卡。从此,居里夫人不忘恩师的美德,成了教育的一段佳话。不忘恩师的美德,不是谁的专利,应该值得我们大家发扬。
在我的学习生涯中,我也有遇到这样一位好老师,那就是教了我六年的语文老师----_。她对待工作积极认真,对待同学一视同仁,既给我们传授知识,又教会我们如何做人。她就算生病了也坚守岗位,总是带病给我们上课,我深受感动。而且在这六年里,她耐心地指导我参加一次又一次大大小小的比赛,并抱回了一张又一张喜人的奖状。不知什么时候,她那头乌黑的头发染上了白霜的痕迹,我看着都心疼。六年了,我从一个懵懂的小孩慢慢长大、懂事,而我的恩师却在一天天变老……
作为一名学生,能够在生命中遇见一位好老师,是一件非常幸运而且幸福的事情。良师令人难忘,师恩更令人难忘!
在这篇文章里,武松在景阳冈前的“三碗不过冈”酒店里喝了十八碗酒,喝醉了。他摇摇晃晃的来到景阳冈上,睡在了一块大石头上。突然,一只白额大老虎从草丛里窜了出来,武松一惊,拿起肖棒向老虎打去,不久它们就打成一团,老虎因为饿的原因被武松打死了。
武松打虎虽然胜利了但他也犯了个错误,就是无视了警告牌。在旅游景点里有一些“禁止入内”、“游人止步”的牌子,不要以为这些牌子没用,如果你进了危险地区是可能命葬黄泉的。有时候街道上会有一些“正在施工”的牌子看见也要绕行哦。
在周六早晨灿烂的阳光下,我阅读了鲁迅先生的《藤野先生》。
藤野先生是鲁迅去日本留学时,遇到的一位良师益友。藤野先生虽然穿衣模胡,但治学严谨,同时,他也乐于接受新知识。他给了鲁迅很大的激励和勇气。
不仅鲁迅先生对藤野先生敬佩,我对藤野先生也很敬佩。他治学严谨,那怕一丁点儿错误也给学生及时指出。鲁迅做笔记时把下臂的血管移了一点位置,认为那样很好看。藤野先生在检查笔记时发现了,和蔼地指导鲁迅解剖图不是美术。我应该向藤野先生学习,学习他那严谨的科学态度,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的精神。以后在学习上我要认真对待,学习藤野先生一丝不苟的精神,那怕一点儿不明白的问题,也要打破砂锅问到底。不犯低级错误,对简单的问题,拿出100%的认真态度来对待,不能因简单而大意失荆州。
鲁迅从积贫积弱的中国来到日本,藤野先生不仅没有瞧不起他,还关心他笔记能否记得上,鲁迅的笔记先生一看就是三年。但凡读到这里的每一个中国人,都会感动于藤野先生的伟大,这种伟大穿过时空,与日月同辉。
得知鲁迅就要离开日本了,藤野先生把自己的一张照片送给鲁迅,照片背面还写有“惜别”二字。后来,每当鲁迅写作累了,正想偷懒时,在灯光下瞥见藤野先生黑瘦的面容,便使鲁迅有良心发现,增加了勇气,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厌恶的文字。可见,一位好老师多么重要啊!能让人终生受益,源源不断地给你力量。我就有一位好老师,在别人不相信我、看不起我的时候,只有他一直鼓励我激励我,给我纠正错误,给我指点动作要领,给我指导锻炼技巧。就是他,让体弱瘦小的我有了今天的体育成绩——体能测试四个项目拿到了两个第一。我是多么开心啊。感谢您,敬爱的好老师!
合上书,我发现,像藤野先生这样的人,其实很多……
最近看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算是一本纯理论的书,从中了解到关于乡村过度到城市的前世今生。
其中有个观点令我印象深刻,在城镇化的变革之中,一部分人学习了文化知识去适应现代城市生活,但是在农村生活是不需要这些知识的,所以城里人会觉得乡下人什么都不懂,其实只是他们不需要懂而已,就好比城里人也不需要懂得如何种地和喂养牲畜。
乡村生活本来是很稳定的生活,在我小的时候,农田里还是一番热闹的景象。在农村土地是大家最重要的资源,而且没法带走,所以背井离乡的无奈、安土重迁都是人们对于土地的情感。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烂熟于心的农业技术似乎也后继无人,农业社会似乎在渐渐远去,现代化的农业我见到的也很少,虽然人们已经摆脱了利用动物耕种换成了各种机器,但是农业至今还需要很多人力的付出。
如果一个人愿意主动的去适应一个规则,那么这个规则肯定就变成了一种文化,例如尊老爱幼等。如果一件事还需要临时的政策,那么它还是政治的范畴。
文化的力量是强大的,你必须适应它才能更好的生存。文化的形成需要很长的时间,他经过人们不断的实验,绝大多数人的认同。在传统的文化中,年长的人总是正确的,有领导能力的,晚辈永远是要尊重前辈的。
可是如今的变革开始加速,与时俱进才是时代的主旋律。很多观念开始名存实亡甚至崩塌。我们再去因循守旧的发展自己,是否还能跟得上时代。
对于社会的研究属于社会学的范畴,社会学,一个看似综合其实也很专业的学科,有人说社会的推动要依靠政治,后来当经济问题出现的时候觉得经济才能推动社会的变革,直到后来才发现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
我虽然是理工科学生,但是对社会学还是很感兴趣,社会学的发展才是人们的进步,观念的进步。如今社会学的学生除了走科研似乎没有更好的出路,希望社会学也能得到关注。
很久前就知道这本书,是通过老师的介绍;今天才翻,缘于她的介绍。
夕阳下一位叫福贵的赶牛的老人用不同的名字吆喝着老牛,就象一个个亲人又站在眼前。他们的生活未尝不象那头老牛一样负重着。解放前的生活如一张破了洞的网一般,紧紧地扣着他的呼吸。从阔少爷到佃户,一夜之间的身份改变完成了他人生的转折点。在他的生命中,几个名字撑起了他的一生。
想起家珍,一个善良而坚韧的女人!富裕的生活没有让她变得慵懒世俗,反而愈加衬托出她的高贵。富裕的时候她并不高傲,我脑间唯有是她——一个城市女学生那个清纯的背影;转折时她并不惊慌,怀着8个月的身孕在牌场上的哀求让我为之动颜,离开了主房去茅屋住时的沉静让我为她赞叹;还有失去有庆的悲痛,凤霞走时的镇静,加上那让她难堪的软骨病,都深深地烙在我的心中。想起她,活着是一种沉重!
想起有庆,一个可怜而乐观的孩子!在城里出生半年就被母亲带回了茅草屋,也就那么短暂的生命却经历了几次的生死磨难。最真切的感受是他对羊的喜爱,赤脚走几十里从来不喊累,那么小的孩子每天就这样上学、割草、喂羊从不怠慢,我欣赏这样的一种品质!最痛心的是他的夭折,一个这么可爱懂事的孩子却被狠心的医生活活地抽血而亡。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太残酷的世界。想起他,活着是一种折磨!
想起凤霞,一个失聪而纯净的孩子!一场疾病夺取了她的言语,却夺不去她那颗天使般的心。优越的童年的背后是无穷的灾难,而一个柔弱的女子却支撑着一个破碎家庭的重担。最让我感动的是她对于父母的理解和对弟弟的爱护;最让我心酸的是她为了一段地瓜和别人争夺,仅仅为了给家人一点干粮;最让我痛心的是由于哑而遭受的欺凌;最让我惋惜的是幸福向她招手时,她却在迎接一个新生命的到来后悄然离去!想起她,活着就是一种生命的延续!
想起二喜和苦根,一对在书中短暂走过的父子,惟有的只是对活着的诠释……
一个个走过的人,让经受了坎坷的福贵,最后近乎了麻木,对于他,活着只是等待着死亡的自然到来,于是,那头夕阳下的老牛就和他默默相伴而行……
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么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了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月亮与六个便士》英国小说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1919年创作的长篇小说。他是以法国后期印象派大师保罗.高更为原型塑造的人物。
这篇小说是毛姆在游经塔希提岛后,回到欧洲写成的。他用旁观人和经历人的角度,刻画了神秘画家斯特里克兰德的传奇色彩的一生。
斯特里克兰德去世后,人们都对这名画家的传奇的一生,充满了好奇。他的作品让人心湖涟漪,他的作品中透着情色和悲切之美,如同永恒的祭品,将他那神秘的灵魂呈现出来。崇拜者对他的颂扬,批评者对他嗤之以鼻都反复无常。
即使在他微不足道的作品中也能让人看到那怪异,备受煎熬和复杂的个性。那种探索艺术家的神秘跟迷侦故事有异曲同工之妙。人们对他的生活和性格好奇不已。
有一位让人敬仰的画家,对斯特克兰德的画进行了详尽的讨论。他优美的文风堪称典范。著名的评论家,莫里斯.于雷概括了斯特里克兰德的生平,他吊足好事者的胃口。他对艺术的热爱从不掺杂个人情感,这么做的目的是唤起有识之士去关注这位前无古人的天才画家。
然而那些过去真正和斯特克兰德相交过的人,并不认同他,他们所认识的那个天才画家不过是一个碌碌无为的普通人。
一时间,人们对发生在这位出类拔萃的画家身上的奇闻逸事,充满了好奇,有关他的回忆,文章接二连三地出现在法国和美国的杂志上。这更让斯特里克兰声明远播,吊足了公众的胃口。
斯特克兰德的儿子写下父亲的传记,他说,人们对父亲的后半生误解颇多,他要清扫一些喧嚣和误解。他把斯特里克兰德描述成了一个体贴,慈祥,性格善良,作风正派的形象。然而,崇拜者对此很失望,颇有微词。在崇拜者心中,斯特克兰德之所以声名鹊起,大抵是接受了他的传说。或者是人们对他性格的厌恶,或者是对他突然离开温暖舒适的生活的同情。人们对他的传奇故事偏爱有加。对他儿子刚刚出版的传记让人们的好奇心贴入谷底。
那么斯特里克兰德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接下来我们将要跟随作者的脚步一步一步走向这位天才画家的真实故事。看作者如何用散发着消毒水味道的手术刀对皮囊包裹下的人性,进行犀利的解析。
如何从一个普通的证劵经济人成为一个大师级别的人物,如何在他中年以后抛妻弃子,追寻他内心深处的自由,哪怕过着贫穷,潦倒的日,也要甘之如蜜,他在生命的一瞬间,在孤独中实现了灵魂的自由。那么他到底经历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