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不了话,走不了路,没法自我吃饭,也没法自我去卫生间。”假如这是你的命运,你会怎样做?你是否会自暴自弃,每一天暗自悲痛?你是否会听天由命,让上帝安排你的命运?你是否会努力生活,平静地对待每一天?而这些问题,都要从《听见颜色的女孩》里去寻找真正的答案。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女孩儿美乐笛,她天资聪慧,有着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她的大脑就像一台摄像机,不停地记录着她的日思夜想。可是美乐笛不能说话,不能行走,不能写字……她无法将自我与众不一样的想法告诉别人。她绝望,彻彻底底地绝望。就在这崩溃的边缘,她意外发现了能让自我说话的方法,她的命运就此改变,但一切仍在意料之外……
读了这本书,我思绪万千。应对这样残酷的事实,女孩儿美乐笛没有向命运屈服,而是尽最大的努力让自我与其他人变得相近。我想,在生活中,这种事例也不止一个,但像美乐笛这种勇于向命运抗争的人却是极少数。很多人觉得,我都残疾了,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干脆破罐子破摔,自暴自弃了吧!可是,这种想法是愚不可及的,只要你活着,就必须热爱生命、珍惜生命。西瓜子掉进砖缝中,都靠一点土壤极力艰难生存,飞蛾被蛛网粘住,还鼓动翅膀极力求生呢!连动植物都这么热爱生命,何况我们人呢?记得四年级下册学过一篇课文,叫《触摸春天》,盲童安静虽然看不见,但她对生活充满热爱,充满期望。课文结尾中的一句话曾使我记忆犹新:“谁都有生活的权力,谁都能够创造一个属于自我的缤纷世界。”是呀,无论是普通人还是残疾人,只要你热爱生命,珍惜生命,就必须能创造出一个属于自我的完美生活。
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身残志不残的人。音乐天才贝多芬,他的双耳都聋了,但依然靠着不懈努力和独有的音乐天赋,登上了音乐之王的宝座;美国作家海伦。凯乐,从小失去了听觉和视觉,但她在教师的指导下努力学习,最终靠近哈佛大学,写下传世巨著《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著名科学家斯蒂芬。霍金,他下肢瘫痪,却致力于科学研究,凭着自我的才智和认真,获得了显著成绩;我国著名作家张海迪,从小得了婴儿瘫,但她身残志坚,写了许多小说,深受儿童喜爱。他们虽然身患残疾,但都意志坚强,我们应当学习他们,微笑应对每一天。
《听见颜色的女孩》这本书给了我们最深刻、最富有哲理的答案就是:我们每个人,无论普通人还是残疾人,只要热爱生活,不向命运低头。那么,你就是最棒的!你就是最耀眼的明星!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都笼罩在一种无可名状得淡淡的哀伤里,仿佛自己成了书里茫然无措的孩子们的综合体。故事里的那个时间段,似乎大人有着绝对的理由对孩子不负责任、辱骂、驱赶甚至伤害。根源,是他们对于贫困的厌恶及惧怕,对于自身的绝对优先和对其他各式生命的冷漠。而作者,竟以小孩子天真简单得思维来表现这种无情但无奈的现实。
唯一带给过孙光林些许家庭温暖的是王立强和李秀英,和他们诡异的小家。可王立强却出轨并自杀了,李秀英也神叨叨的就随意丢下了孙光林。可孙光林并没有表现出我所期待或者说我所以为的理所当然的痛不欲生,相反,他竟然独自回了南门。他和这本书里的几乎所有的其他孩子,都想到了活下去的办法。我最直观的感觉,就是眼泪多次呼之欲出,却又因接下来看似离奇却顺理成章的转折而忘记滚出来。
我所期待了解的孙光林幸福的大学生活,最终还是没有现身。感觉仿佛一直被蒙在一层朦胧的灰色纱布中,透不过气来又不至于窒息。
这篇看似有些混乱的回忆录,最终又极其合乎逻辑又令人惊奇的回到了原点,不,不是原点,是回到了南门。我感叹作者无序却不凌乱的条理,他用略带讽刺的口吻,叙述着包括孙光林在内的所有小人物的生命历程。这些生命,在他人眼里,就如作者的口吻一般,是讽刺的,甚至可笑的。而在他们自己手里,是被珍重的宝物,是凌驾于一切之上,无论如何都必须受到b^卫的珍宝。
他们共同的特点是对生命的珍视和渴望,也许王立强和祖父自愿求死,但王立强自杀前下意识的想去抚摸他受伤的手,祖父则仰天长啸,等死却无法忍受饥饿。我想他们心底他们的潜意识里,能活一定不求死。那些孩子们,寡妇,冯玉青,孙广才,母亲,国庆家楼下阴森的婆婆,祖父的母亲……
这幅画,让我吃惊,让我觉得求生是多么重要生命是多么可贵。活着并且活得好是多么唯一多么简单的目的。当然,惠及他人,无损于他人,是必须坚持的原则。
于连一个底层出生的孩子,智慧聪明,会说拉丁文,《圣经》也倒背如流,但是在那个年代里有好的才华并不意味着就有一个好的前程。于连曾拥有过,但是却被他的欲望所葬送了前程。
在法律面前,合乎“自然的”只有师子的力量,或者动物饥寒时的需要,更简单的一个字表示,便是“欲”。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短暂的恋爱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吗?这个错误的原因是什么呢?难道是与德莱纳先生不和的婚姻?还是19世纪早期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社会风气?德莱纳夫人不缺钱但是却缺少了精神的寄托,也许市长与她的婚姻只是逢场作戏,但是谁能够说这样的婚姻不是普遍存在呢?
文中有一句话“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坟墓,用来埋葬所爱的人”是的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一个深爱的但是却不能一起厮守的人,当所爱的人离去,在心里就有了不能倾诉的秘密就如同坟墓一样。于连与市长夫人短暂又美好的恋情结束了,因为市长夫人的懦弱,一位小儿子的病是上帝对她的惩罚,有时候我们明明知道有很多事情如同烟花般漂亮且短暂,但是却无法抗拒那股力量带给我们心灵的快感。
难道才华出众的人都会高估自己吗?在做家庭教师时肆无忌惮的爱上了市长夫人,在教堂里他的聪明战胜了同伴不满的目光,他的确很优秀,但是在处理感情的问题上却是那么地不理智。我认为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激情,是于连报复上层统治者对他的鄙视,而德.莱纳夫人的柔情却使他真正地感受到恋情的美好,相比之下与玛蒂尔德这位贵族小姐的恋情更像是为了权利和金钱。有人说于连与市长夫人是“心灵的爱情”而与德.拉莫尔小姐是“头脑的爱情”。尽管她们追求爱情的方式不同但是都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她们对自己本阶级的厌恶和对封建门阀的叛逆。而于连却是一个出类拔萃的青年,他相信勃勃,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沸腾的生活,希望青云直上,但是在王朝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统治下的法国,他看到从军建功立业已经行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才能使他跻身名流,在上流社会中,他如同一丝丝柔弱的阳光,想放射光芒却微不足道。
于连与侯爵夫人偷偷的恋情,也许是一种偶然,但是他的心里一定是想希望这样来达到飞黄腾达的美梦,但是生活却不尽人意,市长夫人因为嫉妒写了一封举报信,使他的美梦被打破了。于连也因为刺杀市长夫人而被抓,玛蒂尔德为了于连最起码的声誉也不要了,为了他的获释而东奔西走,也许她真的爱于连,但是于连爱的却是市长夫人,玛蒂尔德的狂热,市长夫人的深沉,,两个不同的女人都深深地爱过他,也为他付出了深深的代价,一个以死来结束了余生,而另一个丧失尊严去乞求爱情。有时候爱情真的不是金钱才是万能的,只有真正的相爱才能超越金钱。
有人说“红”象征拿破仑的军服,“黑”代表王政复古年代僧侣的黑衣,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是德莱特夫人的鲜血,但是我却认为红是代表于连对自己人生的追求,而黑代表了他人生的遭遇和不幸,代表了各种各样的诱惑。
读书上苦涩的,只有尽自己所能,用心服从于读,才能理解其真谛。在欣赏中排出了体内的毒素,领悟人生的快乐,领悟人生的悲伤……这,是一味美剂。
此时让我苦不堪言,可忽然间灵犀骤通,让我望而止步,书山书峰,霎时成了膝下群岭,便在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快慰。这苦后之乐,岂是懒干读者所能体会的到的?
读书之乐,乐在自我体会中。
读书李白的飘逸、杜甫的沉郁、陆游的忧患、岳飞的壮志、东坡的豪迈、清照的戚愁,都尽收心底!
每当我读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感兴趣骨”时不禁愤怒慨叹,黯然沉思,每当我与“聊发少年狂”的老夫、“欲乘飞归去”的醉客、“雄姿英发”的豪杰相对时,豪迈之气顿生。“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巾帼豪情。“待从头,收拾旧河山”的铁血丹心,无不令我激情飞扬。“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树生花、群莺乱飞”的人间美景,又常今我悠然神往,游目骋怀……不体会,岂有岂乐?
小彷短章,自是风格绮丽,鸿篇巨制,更显广阔深邃。《在国演义》笔力雄健,宏伟壮阔,把战争描写得千变万华,各具特点,被称为“形象的武经”,精彩有“智慧之书”使我领略到“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玄妙;《红楼梦》包罗万象,规模宏大,不失为封建末世的百科全书,灿烂群星的人物画廊,千种人生风情,万般生活境况,多方位、多角度地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种种罪恶和腐朽,展示了封建社会必然走向崩溃的历史命运。它们无不给我以登高望远,指点人生的乐趣,读书之乐,乐在细细品味中。
读书使人生充实,视野开阔,鲁迅教会我斗争,巴金教会我憎恨。冰心教会我真爱……
真是洋洋万言中自有人生真谛在。书里人生,人生书中。与作者同仇敌忾,与社会促膝交流。能品人生疾苦,能赏人生欢乐—
这便是读书滋味,这便是读书之乐。让我们的人生在阅读中丰盈吧!
《灿烂千阳》以两个女人的`一生作为主线,讲述了在动乱中阿富汗人民的生活,更让我清晰地看到了生活在那里的女人的不能自主的悲惨命运。
莱拉是幸运的,从小在开明的父亲呵护下无忧无虑地成长,随着房子被击中父母离去,她被希拉德救出,却又被希拉德设下的圈套误以为塔里克已经死去。她想逃跑,但意外发现自己有了塔里克的孩子,为了这个孩子她违心地嫁给了希拉德。但是经历了种.种磨难她最终得到了她想要的幸福生活,那就是与塔里克还有孩子们在一起。
玛丽雅姆作为一个“哈拉米”(私生子)从出生便注定了一生的不幸,从那么期盼父亲的到来到去找父亲结果被远嫁到遥远的地方,离开了家,母亲因为她的出走而自杀,希拉德是个残暴专横的人,常常毒打她,也打莱拉。曾经与母亲娜娜在房顶看月亮,在树下看落叶,在河边钓鱼的日子只能是美丽的回忆,快乐只属于过去。最终,她选择自己一人承受杀人的惩罚不肯与莱拉共同离去。
命运让莱拉与玛丽雅姆相识,并同在一屋檐下受着希拉德的非人折磨,从最初的敌视到后来的亲密如母女一般,莱拉在玛丽雅姆的帮助下(与希拉德对打中打死了他)脱离了苦海,而玛丽雅姆却被执行了死刑。但是玛丽雅姆在最后是平静淡然的离去,她在生命的最后几年得到了莱拉与莱拉孩子真心的爱,她用自己的最后力气帮助了她们,她觉得自己这么做是值得的。而当莱拉回到玛丽雅姆生活的小村庄,见到了玛丽雅姆生前喜爱的毛拉之孙,并打开了玛的父亲留给她的东西与信,莱拉哭了,玛丽雅姆的父亲扎里勒的忏悔与道歉来得太晚了,一切都成为了迟到的爱。
《灿烂千阳》引领着我用眼、用心去领略这个国家的风景、人物、事件,没有机会也不大可能走到更多地方的我,使得书发挥了它巨大的作用,使我这个井底之蛙能够读到并感受到那些未曾感受和经历过的体验。也许我还是不能更深刻的领会书中的内涵,还是无法想象那里的人们的生活状况,对一切仍只是停留在表面,只是肤浅的认知,但是,这已然为我打开了一扇窗,看到更广阔的世界与更纷繁复杂的命运。
初看《灿烂千阳》的名字,我错以为应该是轻松快乐的故事,当翻开书,一页页一字字地认真读过之后,便发现我真是大错特错了,虽然作者为这两个故事设置了还算不错的结局,但其中间的波折、痛苦、欺骗、暴力、水深火热却更让我记忆深刻。不知道灿烂的千阳是否能够最终照耀在他们身上,不知道风筝是否最终能够快乐地飘扬,只有祝福、只有祈盼。当经历了如此创伤的人们重新看见灿烂的太阳与舞动的风筝,那将是一幅更加美好与幸福的景象吧。
《查理九世》描述了墨多多,虎鲨,娆婷婷,扶幽,查理四人一狗一起经历了惊心动魄的冒险。他们从不退缩,奋勇直前,就这样克服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
他们组成的小队叫DODO冒险队,他们的老大是小狗查理,查理会说话,因为它有一个神奇的蝴蝶结,只要动物带上它,就能听懂人话并能说话,每次都要他们一起动脑筋才能解决问题。
他们的团结友爱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就像我和哥哥一起和,踢球一样,我们一次踢球,第一局,很快抢到球,正准备射门的时候被葛骥抢先一步把球抢下来,然后自己把球踢向球门,因此占了风头。
生气地说:“明明是我抢到的球你干嘛来抢去射门?”“我年龄最小,你当然要让我。”回答。过了好一会儿,他们终于吵完继续比赛,我和哥哥却很团结,我先抢到球,看到前来堵截我,我立即将球传给哥哥,哥哥然后再传给我,就这样我和哥哥互相传球,最后当我拿到球时看到哥哥离球门很近,我立即一个妙传将球传给哥哥说你来射门吧,哥哥信心十足,轻松地将球踢进了球门。我和哥哥欢呼着,就是因为团结友爱我和哥哥才赢得了这场比赛。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一定很想看这本《查理九世》吧!
从朋友那里借来了海岩写的《河流如血》,花了几天空余终于看完了。刚拿到这本书我就很震惊,为什么要说是《河流如血》呢?看完了整本书,我才明白了这个书名的意义所在。
小说围绕一个叫保良的男主人公写的。里面有亲情,友情,爱情,还有大公无私的爱国情操。保良的父亲作为公安人员,忠于自己的职责,为了国家,抓了自小跟自己称兄道弟的哥们,虽然得到了省的特殊荣誉,但换来的是自己的女儿跟自己的兄弟的儿子私奔,与自己绝交;换来了保良母亲的身心憔悴,家庭的搬迁。在搬迁到省城后保良家三口的生活里,因为保良的姐姐跟权家的儿子私奔,生活没有一点景气,母亲日夜思恋女儿最后抑郁儿死。本来从小保良的父亲就要自己继承他的事业,所以自他母亲死后就更加成为父亲的精神支柱了。保良靠自己跟父亲的走串进了公安学院上大学,但在上大学期间为了完成母亲要求找到姐姐的遗愿,经常瞒着学校跟父亲外出找姐姐的下落。在寻找过程中,碰到自己在家乡称兄道弟的二位结拜进省城找工作,还认识了其中一位兄弟的女朋友。保良兄弟在找工作到处碰壁,生活非常困难;而保良寻找姐姐更是费尽心机。保良父亲为了不让生活孤独找了个老伴,想安度晚年。保良与后妈相处的并不好,而且很不后,直到后来才有点好转,但是好景不长。保良因为寻找姐姐被一些不良社会分子所害而被开除,并把父亲的脸丢进了,父亲恨铁不成刚,与儿子也分开了。保良就跟兄弟住在一起了,保良的兄弟的女朋友爱上了他,而他并不爱她;他也遇到了一个对他一见钟情的年仅25的漂亮的白领张楠,他开始真正的喜欢上一个女性了。但由于生活的困境,及兄弟的困境,在向张楠借钱的时候给她一种为钱而爱她的假像所欺骗,从而分手了。后来在保良找姐姐的时候,权家的一个人把保良的后妈及后妈的女儿给杀了,自己幸运逃脱。从此父亲与他就不来往了。
在以后的日子里也发生了很多事情,为寻找姐姐,在公安的联合下,保良在自卫的时候亲自杀了杀后妈的仇人;并把姐夫也抓起来了(参与谋杀),判了无期徒刑,姐姐也判了5年,但因患有各种疾病而保外就医,最后还是因为病重而死。自保良的姐姐跟姐夫入狱后,她的儿子由保良抚养。曾有几次保良因为兄弟的女朋友,跟混混展开了生死的拼搏,还为为用5万元钱从黑势力那里赎回她而去人群最多的地方乞讨但最终被警察为清除社会不良现象被送进了派出所。还有一位在保良心目中一直占有很大位置的女孩,那就是夏萱。夏萱是保良前几届的学姐,自从保良上大学后,她的影子就一直在他的脑海里。夏萱分在了公安处,命运就是会捉弄人,保良因寻姐姐不得已而吸K粉被公安抓了而与夏萱不期而遇,还有是乞讨,报杀后妈之仇,救姐姐等等,都有夏萱的介入,给他在精神上有一种莫名的压抑感。但在后来夏萱给予的帮助和在她同事面前称保良是她的同学后,让保良改变了对夏萱的意见,让他的心灵得到一点安慰。
保良的兄弟因为共同买彩票中60万而兄弟不认,而且两家还展开了一场战争,最后靠打官司解决。保良没有完成母亲要求保良找到姐姐跟父亲和好团聚的遗愿,她姐姐的儿子将由他抚养。姐姐在临终前说出了自己还是想爸的,想家的;她的父亲在她外保就医的时候还给她寄去5万元救她,并表明他仍爱女儿,不管有多大的仇恨。到姐姐死后保良才21岁,却经历了无数的生与死;经历了找工作然后又被炒,然后再找工作;经历了跟乞丐一样的生活;经历了曾经结拜的兄弟在金钱面前上的瓦解……亲情在正义面前压倒,友情在金钱上熔化,爱情在金钱上被扭曲。这些事,让保良体验到了世人的无情,体验到了家是最亲切的,尽管经常被父亲打骂,但家是有共同的血统,就是因为那共同的血统,才会有家。
当今社会,当你看到一张单纯的面孔,一副清澈的眼神,一脸阳光灿烂的笑容,你千万不要以为,这些看上去如此真实的东西,肯定是真的。你千万不要据此展开浪漫的遐想,因为这一切可能仅仅是一种假象,这些表象,这些表象背后的怎么和心计,远远比我们想象的肮脏。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只有那亲情,才是真的,不自私的。应该我应该在每一刻都要牢记要与家人和睦相处,珍惜在一起的时光,不管生活怎么样,不管发生多大的事,也要用心去呵护那在一起的光阴。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双城记》开篇第一句话被无数次引用。但我猜知道这句话的人并一定小说《双城记》讲述了一个怎么样的故事,也不知道这句话为何而说。如果想理解这句话的原意,以及为何说写出这句经典名句,那自然是要读读原著的。
“---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这句话其实解释了上述经典句子的两个问题:为何这么说,对谁而说。这也就是小说出世的原因之一,狄更斯希望通过这样一本小说,通过描述法国大革命给人民大众带来灾难来表示自己的担心,同时告诫英国的危险处境。一段革命史,两座分别代表两个国家的城市,几个风雨飘摇中的人,构成了小说的主要素。
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暴动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暴动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狄更斯把在描写暴民邪恶之处倾心了大量的笔墨,展示了他对暴民的痛恨,从某种层度上可以说是对革命的痛恨。当然,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也指出了拯救世界的良药:爱。这种爱,体现在小说中的包括亲情,爱情,友情这种私人间的感情,也包括抛弃贵族,拯救苍生的那种博爱。其中,最为出彩的是对卡顿之爱的描写。
我非常喜欢卡顿。实际上,卡顿就是狄更斯的化身,狄更斯正是首先想到了卡顿这个人和他身上的某种精神进而构思成这本小说的。那么,卡顿是怎么样一个人呢?小说中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
这是个自甘堕落湮没了自己的才华和青春的年轻人,为何自甘堕落?小说中似乎并没有交代,自从他一出场就是如此,并且也没有对他的家事背景描写也并不多。个人认为,这个人代表狄更斯自己,因此他无需过多描述——卡顿的堕落,源于自己对日渐堕落的社会的失望。他走上断头台前曾说过,“我看到这个时代的邪恶,和造成这一恶果的前一时代的邪恶,逐渐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
被自己遗弃的悲观者——卡顿,在朋友遇到困难,在所钟爱的女子的丈夫即将被送上断头台时,他突然出现,被救人还不之所以的情况下,以自己的生命做代价,在紧要关头使了个掉包计策救出了自己的所爱女子的丈夫。
这不正是基督之爱么,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事实上,小说中的卡顿也确实以圣经的口吻在临死前说,“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如果没有西德尼。卡顿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我完全赞同。
每当别人说起被莫名其妙冤枉之类的事时,《狼种》主人公大灰那悲惨的一生便会在我的脑海中闪过。在《狼种》这个故事里,警犬大灰的忠诚,忍让,善良,常常使我感动;而哈巴狗们虚荣,猖狂,邪恶,又让我无比厌恶。
故事发生在警犬学校里一只名叫“大灰”的优秀警犬身上。由于它长得极其像狼,被送进了马戏团,扮演节目《智斗大灰狼》中讨厌的大灰狼。人们对狼的偏见,导致忠诚善良的大灰在马戏团中受尽了欺凌,耻辱,以及心灵上的虐待。有一次,《智斗大灰狼》节目组应邀去云南表演。途中,他们受到了云豹夫妇的袭击,在这次战斗中,大灰挺身而出,用自己的生命,捍卫了节目组的安全。
读了这个故事,谁不会为大灰所受的冤枉而叹息呢?它一只多么正直的警犬呀!不管从实力上还是从品德上讲,大灰都是理应受到最佳待遇的。可是,“好人有好报”的俗语却在它临死前的最后一分钟才生效。哎,可怜的大灰,一生受尽了委屈!
大灰的故事使我想起了一只母豺狗,这只母豺狗的命运和大灰雷同,也和大灰一样,有着金子般的心。它是一个边疆村民的宠物,漂亮,忠诚,英勇,顺从,听觉、嗅觉都很灵敏,比同村没一条狗比得上它。可由于它是豺狗,全村的村民都不喜欢它,被欺负,嘲弄也就成了母豺狗的家常便饭。可悲惨的是,它最后竟然莫名其妙地被村民们套上了罪名,竟然死在了村民的大棒下!真是可怜。但其实,在我们身边,不少人的一生也挺悲惨:因为出身于名声败坏的'家庭而被人冤枉,歧视,就算有实力,也找不到好的工作,更没有完整的家庭,已步入晚年了,却还未能退休,人生悲催。
刚进朝阳外国语学校老师就布置作业,让我们背诵《三字经》。通过阅读、默记我体会到《三字经》韵文极易成诵。内容大致可分为五部分:一、劝教;二、必备知识;三、读书;四、习史;五、劝学。其中包括了中国传统的教育、历史、天文、地理、伦理和道德以及一些民间传说,广泛生动而又言简意赅。
读了《三字经》我清楚的知道了中国这个有几千年历史的泱泱大国,是怎样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发展、不断生存下来的,让我对历史有了一个概括的了解;读了介绍古时候的成功人士的部分后,我知道了我们中国曾经有许许多多的能工巧匠和才华横溢的文人墨客,他们是我学习的榜样。读了书里讲孝敬那一部分,我知道了如何去做一个孝敬父母与长辈的人;读了仁、义、礼、智、信我坚信它对我们现代21世纪的学生同样适用;《三字经》讲述了我们中华民族的许多优良传统与经过几千年不断流传下来的美德,蕴涵着许多人生哲理,等待我们在漫漫的人生道路上去实践、去学习!《三字经》中说到“有孟母,择邻处”,讲的是孟子的母亲为让孟子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先后三次搬家,读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我的父母,他们为了能让我来北京读书,调换工作并不辞辛苦寻找好的学校,我从心里感谢我的爸爸妈妈!
如今早已将《三字经》熟记在胸的我,每当回顾这篇流传700多年,家喻户晓、脍炙人口的文章时,仍有启迪心智的感悟,让我百读不厌,收益非浅。这琅琅上口的一千多字、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令我折服!
在暑假里,我读了三本书,其中一本叫《小飞侠彼得·潘》。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詹姆斯·巴里/著。它那浪漫的故事情节,生动的刻画,无不吸引我。彼得是一个很调皮的小精灵,它还会发光呢!彼得很勇敢、法力无穷,我对它充满了好奇之心。
自从彼得认识了温迪、约翰和麦克尔之后,它就变得有些狡猾。“右边第二条路,一直往前走,走到天亮为止”。彼得对温迪说过,那是去永无岛的路,原来他们三个都不会飞,彼得在他们身上撒了一些精灵粉,他们就不知不觉的飞了起来。飞过高山,田野,教堂,溪流和森林。到了永无岛,他们听见各种野兽和人类的声音。“我们”到“地下世界”去玩了一会儿,为了不被敌人发现,上面盖了一个大蘑菇。彼得要向海盗挑战,最终彼得打败了敌人。
彼得以勇气和智慧打败了敌人。
彼得不想长大,为什么呢?因为他想拥有一颗纯洁的心,不想被别人污染他的心灵。我不想长大,因为我可以和小朋友快快乐乐的玩,过幸福的生活。
《小飞侠彼得·潘》这部经典的儿童作品,有着深刻的社会意义。这本书还有很多知识,让我新奇的去阅读。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非常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己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是一名巫师,现在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一生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一生。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己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己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却敢于与他战斗,六年级的时候与伏地魔面对面地战斗,那时虽然他已经长大了,可是论法力还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候,他和他的两个伙伴一起在外面没有上学,寻找着可以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候因为寻找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地去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书的世界是一个多彩的世界,能够与书为伴是人生的幸事。而读书的乐趣,是所有游戏不可比拟的。那一个个方块字,在洁白的纸张上交织出一篇篇优美的文章。
*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在他眼里读书成为了复兴中华的重要方式。读书,能够实现我们的梦想。
读书是一种乐趣。在闲暇时刻,捧一杯香茗,独自坐在朝阳的小桌前细细读书,将尘世的纷繁复杂抛之脑后,给心灵一片净土。利用生活的点滴时间,将如细沙般的文学精粹收集起来装进大脑,使之变成自己的真正涵养。
人们都喜欢用文字把自己的内心想法表达出来,所以说,读书是个奇妙的过程。他人的内心,通过一种可见的方式,用眼去感受,然后通过感觉的门廊,经过想象力的天井,进入心灵的空间,激起心中的波浪。
读书的日子里,让我学会了品人,一点一点的体味生活。是书,让我认识了不同的人:《穷人》中备尝生活艰辛,苦命坎坷的人;《钟鼓楼》下经历沧海桑田却也注视着变迁的人;《绿山墙的安妮》里苦命悲惨,纯真善良的人;是读书,带我去绿山墙寻找那红头发长雀斑的女孩,梦游到闹鬼的林子,去白色牛奶湖边散步,让我的人生多一份童真,多一份梦幻,许下“永远和你在一起”的诺言。它带我去攀登世界峰,纵有千般难万般险,我愿“绝云气,负青天”,让我的人生多一份豪迈,多一份执着。
读书,可知治国安邦者的*远瞩,雄才大略;读书,可知蝇营狗苟者的处心积虑,利令智昏;读书,可知故园的温馨,青春的宝贵。
我的世界,因书而丰富多彩;我的心灵深处,常常弥漫着书香;我的世界里,因有书香而格外美丽。朋友,让我们坐下来读书,去品味那页页书墨香。
读一本好书,足以让你一生受益。
《飘》的确让我我醍醐灌顶、受益菲浅。它是一部有关战争的小说,但作者玛格丽特没有把着眼点放在战场上。全书除了让人称赞的优美流畅的语言外,最成功的就是人物鲜明的个性的塑造。其中,女主角郝思嘉的爱情观让我感受颇深。
初读《飘》时,对郝思嘉的感觉是复杂的——讨厌中又不得不佩服她。讨厌她为了功利、为了金钱不择手段。却又不自主的为她那种对自己的理想不离不弃的精神所折服。她的生活是多彩的,也许,她的爱情并不完美。但任何的困难都无法将她击倒,她迎战一切困难的坚强值得任何一人去学习。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句话对于郝思嘉而言,犹如闪着金光的旭日,将笼罩在她身边的黑雾一扫而光。人生在世,难免会有诸多不能承受之重。无论生活在哪个时代都不容易,大萧条时期也好,鼎盛时期也罢。这句话都适用于每一个人面对困难,永不低头、永不退缩,以积极的态度去迎接挑战。在世界改变的时候也要适时地改变自己去适应这个世界,只有持有这样生活态度的人,才有资格站在困难面前,被称为强者。
郝思嘉就是一名强者。她在很短的时间从生活富裕到贫困潦倒,但她并没有被这一变故吓到。在无依无靠,只能自已抱住自己的时候,她用自己瘦弱的肩膀抗住了一切外界对她的压迫,保住了塔拉。但在爱情中,郝思嘉却是迷糊的,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卫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白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一直以来,她是辜负了白瑞德的。她只是在不停的追寻着自己理想中的王子——她认为是卫希礼,所以她制作了精美的外衣给他穿上,然后疯狂的爱他,可事实上,她爱的是那件衣服。
另一个不得不提的人物是玫兰妮,一名柔弱中带着韧性的伟大女性。正如白瑞德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她大概是郝思嘉唯一的知己,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飘》是一部爱情战争小说,它的背景是新观念和旧社会的冲突。而事实证明,只要新的观点才是适合新的社会的。所以,在党的阳光下,我们一定会向美好、幸福的未来前进的!
《红与黑》这部名著,我自小便常常听大人讲起。直到最近,我才有机会拜读了这部令司汤达享誉世界的名著。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对于这本书,我希望用五个词来评价经典、深刻、悲壮、开阔、惨烈。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深刻反应出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的抨击,把一个普通青年的两段爱情折射出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期间剑拔弩张的气氛。
司汤达在《红与黑》中着重刻画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常常只言片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当我落笔将写下看完此书的思想时,发现写出感想的时间已与阅读原著的时间相差无几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书中的启示,感动于书中在动荡黑暗的社会中挣扎而依然壮烈的悲剧爱情。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最近看完的一本书就是百年孤独,但是现在还没有读完。最先接触到这本书是在一个娱乐节目,那时候仔仔和大S还很甜蜜,所以可以在节目上肆无忌惮的说两人的甜蜜生活,记得仔仔说大S很喜欢看书,而且喜欢把她喜欢的书推荐给别人看,硬性推荐给仔仔看的一本书 就是百年孤独。
那个时候,仔仔正在看,不晓得看完了没,最后两人还是分手了,我觉得很遗憾。然后我就突然对那本书特别感兴趣,网上下了电子版的看了几页,眼睛痛,就去书店购买买回家看了几页,实在是因为外国人名字太长,且比较相似比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然后他其中一个儿子叫何塞·阿尔卡蒂奥,他的其中一个孙子也叫阿尔卡蒂奥看的我头大了然后就扔在一边,一直没碰过。直到前几个月看到新闻说84岁马尔克斯授权新经典正式出版《百年孤独》于是,我又奔向书店买了这本重新包装的百年孤独。 重新翻看这本很厚的书,讲为什么马孔多会消失,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七代人为什么一个个都在孤独寂寞中死去。
好像孤独是这个家族的遗传,最终在孤独中这少有的百年家族终于合上了自己的页章。
暑假里我读了绘本《爷爷一定有办法》,故事中约瑟的爷爷可是一位慈祥勤劳,心灵手巧的人。无论遇到什么难题,爷爷一定有办法!他还是一位充满智慧,充满慈爱的爷爷。他可以为小孙子约瑟做出各种奇妙的东西,就像魔术师变魔术一样神奇。我可太羡慕小约瑟了,如果我也能有这样无所不能的爷爷就好了。
“难道你没有吗?”妈妈在一旁笑着问。我挠了挠头,想了想,对呀!我也有爷爷,我的爷爷黑黑壮壮的,脸上一直挂着笑容,从来不会生气的样子。他总是喜欢把我扛在肩头,让我比其他孩子看得更高,更远!爷爷就像一座大山;我心爱的自行车不小心摔坏了,爸爸妈妈也束手无策,我着急的哇哇大哭。这时爷爷带着工具箱来了,他“叮叮当当”一阵修理,自行车马上变得像以前一样跑得飞快,爷爷就像修车师傅;放学后我想玩羽毛球,可是没有人陪我一起玩,都在忙自己的事情。这时候爷爷来了,他擦掉手上的污渍,开始陪我打羽毛球。不一会儿他就累得喘着粗气,汗水直流。爷爷就像没有脾气的羽毛球教练;当我写作业遇到不懂的问题时,爷爷便会戴上他的老花镜,慢慢帮我仔细查找资料,就像一位孜孜不倦的老学者;我想吃冰激凌,、披萨还有肯德基,爷爷准会第一时间帮我买回来。爷爷就像阿拉丁神灯里的灯神,可以满足我所有的愿望。
原来我的爷爷比小约瑟的爷爷还要棒!不管我遇到什么难题,爷爷一定有办法!我爱爷爷,就像爷爷爱我一样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