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复活一书中,聂赫留朵夫"忏悔贵族"的形象阐述了托尔斯泰作为作者想要表达的精神与主旨。在他身上,“精神的人”和“动物的人”二者交替出现。一方是人之初性本善的天性,一方是在作者抨击的沙俄统治阶级熏陶下腐朽靡烂的恶。
大学时期的聂赫留朵夫热情而单纯,象牙塔中不谙世事的少年脑中灌输着在当时俄罗斯算得上不切实际的,及其理想主义的名主理念。虽然出生于地主家庭,在注重血统的沙俄是不可与统治阶级分割的一分子,但聂赫留朵夫仍坚定不移地反对着土地私有制,“占有土地是不正当的”,为被剥削的农民、工人呼吁正义,争取改革。
然而,参军后,聂赫留朵夫很快地沾染了腐败的生活方式,再次回到马斯洛娃身边后将她诱奸致孕又用100卢布打发抛弃了她,使她被扫地出门,生活困苦,领了黄色执照开始***生涯。
马斯洛娃的如同德伯家的苔丝,被诱奸后生活急转直下。但她不同于苔丝,因为苔丝于艾里克是罂粟般引诱其堕落,让其甘心于沉溺罪恶中的禁果;而马斯洛娃于聂赫留朵夫,是救赎,是药引,是他获得精神上新生的灯塔。因为他,马斯洛娃不再相信“上帝和爱”,不再相信美好存在于世间。这个因自己的***沦落烟花之地,勾栏之中,被彻底地伤害而即将不久于人世的女子,唤醒了被动物面支配的聂赫留朵夫残存的“精神的人”。自此,他开始了为马斯洛娃上诉,从而接触社会各个阶层的人间百态,产生对沙俄社会的反思与痛恨,直至获得马斯洛娃的原谅,散尽家财与她同被流放西伯利亚的道路。而马斯洛娃也在原谅聂赫留朵夫中复活了自己。
全书中,最令我恐惧的不是沙俄统治的残忍不公,不是社会底层人民饱受剥削虐待的凄苦生平,而是这些社会因素造成的精神上完全的,彻底的,悲哀的空虚。托尔斯泰曾描述马斯洛娃作为***的生活,下午起床,挑衣服,吃油腻的甜食,与鸨母吵架,傍晚纵情享乐直至凌晨。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行尸走肉般的生活失去了任何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在风雨中的车站失去了信仰的马斯洛娃,仿佛也失去了灵魂。于彻骨的麻木与放荡中,马斯洛娃只是个挖掉了精神的躯壳,没有了自我,没有了意识,以一个渺小的,兽性的姿态存在着。这恐怖的空虚蔓延着,不仅在底层人民中出现,也更在贵族,这些因腰缠万贯连基本的谋生工作都不需要实行的游手好闲者们中出现。托尔斯泰也在文中借聂赫留朵夫问道,受苦的意义是什么?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于我而言,这就是为什么马斯洛娃和聂赫留朵夫两个具有典型的形象能如此触动人心。只有走出精神上的空虚,才能够真正的活,名曰“复活”。空虚是这些可怜人们逃避难以承受的苦痛的途径。聂赫留朵夫也一样,他困惑于社会中如此的苦难与不公之意义,彻夜翻读圣经焦急寻找答案,得出结论为,要克服如此的苦难与罪恶,唯有“在上帝面前承认自己的罪”。这具有浓郁---熏陶的思想却也不失为真理,归根结底向上帝忏悔是为了寻求宽恕。承认并知晓了自己的罪恶,继而寻求某种更高精神存在的宽恕,受害者的宽恕,或自我宽恕,但宽恕并非包庇。承认罪孽,并带着罪孽活下去,无论你是信徒或无神论者,这都是通往心灵净化的唯一道路。西蒙松之类的革命者攻击的是制造社会性麻木空虚的源头,即封建体系。而聂赫留朵夫与马斯洛娃,代表了千万渺小的封建受害者,即没有能力或不愿倾其所有来改变全社会的人民。在政教合一,---根深蒂固的沙俄,托尔斯泰创造此二人的意义是,个人信仰与忏悔,宗教主义的路途,才是绝大部分麻木而无力改变社会的民众寻求解脱的方式。面对俄罗斯民族深沉的苦难,托尔斯泰一生的思想沉淀给出的解决方法,尽显了生活在精神世界的文豪思想,从个人的精神上解救这个他所深爱的民族,而非社会性的改革。
个人宗教主义具有足以抗衡封建腐烂的社会体系的能量,也可能是在不能改变体系之前,人民的唯一救赎。这就是我眼中,复活的主旨。
“文学是为了嘲笑人们而做出来的最好的玩具。”这句话是最后那个和阿玛兰塔·乌苏拉爱的死去活来的奥雷良诺的朋友阿尔瓦罗说的。那么加西亚·马尔克斯写这本书我可不可以看做他在嘲笑,而且不仅仅是拉美的历史。
今天下午在图书馆一口气读完了最后四章,其实早在读到老阿玛兰塔死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不安了,虽说之后的家庭成员在一定程度上复兴了另一种形式的家业,可是那种浮躁虚华正是预示从波峰下滑直至衰落的最好嘲讽。这个时代就这样没落的开始了。
作者以平直的语言讲着看似与他无关的故事,语气里没有表情,可是之中有似夹杂着弱弱的同情。每个人孤独的方式都不同,却又是一脉相传。这个家里是由女人来支撑的,所以孤独就显得风情和动人了。
然而,他是这么嘲笑的。追求科学与外世界的被科学和超脱的精神折磨而死;环球漂泊见多识广的最终还是回到这里离奇而死;一心操守家业,默默打理内务的被煎熬而死;参与战争、起义和游行活动的因对斗争的恐惧而死;纯真的升仙,恶俗的堕地,在与大自然的抗争中,全部被意识卷走,剩下干扁腐化的躯壳。
最后得知墨尔基阿德斯为这个家族早就准备好密码羊皮书,我仿佛看到了长满绿斑的吉普赛老头闪着黑色浑浊的眼睛嗤嗤地笑,笑这个家族以看不到的程式缓缓地进行。每个布恩地亚家族成员和与其有关联的外人本都拥有特殊的力量,所有人的力量在明处互相烘托,却在暗处抵消。让孤独占了上风。
我们在看着,仿佛自己成了最后的奥雷良诺,阅读一本已经铺叙好的镜子,在镜中是否看见自己与周围不断的执拗着,孓然一身。我们按照作者设定好的路线笑着小说中人物的愚蠢,笑着不同民族的无聊,笑着旧时人们的落后。但自己是否真的就那么精明发达?我们的本性就是旁观者,却没法旁观自己,这部书终于反射出作为旁观者的卑劣。
我们被同情地嘲笑了,不过我们还好有这面镜子,看看自己僵硬的表情。
当我说出“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时,班里的哄堂大笑使我不解,如今朝韩对峙得激烈,美日又搞联合军演,中国台湾政局动荡,就连南方的一些小国家都挑衅中国,美国更是狂妄之至,在这么不稳定的社会环境里,班里同学反驳我的理由竟是一句“人都是自私的”
没错,每个人都很自私,甚至肮脏!可自私就不分情况不分原因吗?没有祖国,哪有所谓的幸福的家,又哪来那么多幸福可言?我们在这样“安定”的生活中简直过的如蒸馏水一般无味,难道祖国倾注了这么大的精力只为换你一句“人都是自私的”?保不定哪天你的“安乐窝”会不再“安乐”,到那时,你不想自私恐怕都不行了!
小小的菲律宾杀了几个中国人一句话就掀了过去,是不是太过简单化了?日本攻打中国八年之久对韩国公开道歉却至今未向中国承认错误,这又是多大的屈辱?!难道还不足以证明日韩对中国的“友好关系”?!我曾看过这样一篇报导,中国今年人均GDP已赶超日本而位居世界第二,这无疑是令人高兴的,可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的不足太多太多,因为我们不会那种卑劣的手段。
我看了数字,相差并不大,根本证明不了中国就是比日本强,尤其是近几年来日本经济科技迅速发展,虽然仅有我国的一个省大,但均是实力决定不容小看,再加上韩国的帮助,美国的支持,若真开打起来,我们未必是“它们”的对手,我们本来就是人家的眼中钉,美国科技实力又如此发达,一旦韩国以朝鲜为借口,战争将一发不可收拾!中国并没有真正的崛起,我不相信还有谁会“自私”,因为人生的感动太多太多,在临近生命的尽头,还有谁不会为祖国而奋起战斗,哪怕是注定的死亡,也要光荣地倒下,那才是中国人,宁死不屈的光辉!
同学们啊,如果真的自私,请放下成见,中国人,我们是中国人啊,难道这泱泱大国就毁在我们这一代“自私”的人手上?!!!相信吧,坚守心中的堡垒,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夜色逐渐笼罩了大地,我伸手打开了台灯,继续全神贯注地看着书。
这本书我很喜欢,它讲的是意大利青年亚瑟,出生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这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太尼里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漂泊十三年,历尽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夜,更深了。虽然已经读完了《牛虻》这本书,但是我仍直愣愣地盯着那最后一个字,心里有些某名的惆怅,像牛虻这样如此完美的英雄人物,竟也会死得如此悲惨,我缓缓合上了书本。
这小说主人公亚瑟是在各种矛盾冲突的洗礼下一步一步地成长的。开始时,亚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而只是把他当作慈爱可亲、堪予信任的神父。当时的亚瑟受到了争取民族解放独立思想的影响,在跟神父的讨论中坚持认为:做一个虔诚的---徒与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两者在当时的意大利是水火不相容的。神父对这种天真的想法十分担心,他希望将来能打消亚瑟反教会统治的危险思想。然而亚瑟对神父因父子私情而产生的宽容却作了错误的理解,认为宗教与革命是可以统一的,并且不恰当地把神父看作是教会统治的代表。由于这一错觉,当新神父到来时,他立即遭受惩罚:他和所有的革命党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儿时女友琼玛给他一记耳光,人家告诉他新神父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亲时,他那天真的幻觉才痛苦地消散。他开始认识到民族独立与教会统治是势不两立的。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因此,在这残酷的现实教育下,亚瑟选择用自杀来逃脱这一切。而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那个饱经忧患,意志坚强,机智勇敢,喜爱嘲讽别人,看似十分冷酷且能让军方感到恐惧的“牛虻”。
我缓缓站起身,来到窗前,欣赏着窗外那些正在少且匆匆赶路的行人和车辆。我轻轻叹息一声,为这个令人尊敬的人物的牺牲,倍感痛心。
“意志是每一个人的精神力量,是要创造或是破坏某种东西的自由的憧憬,是能从无中创造奇迹的创造力。”莱蒙托夫的一句话或许可以成为牛虻或者说是亚瑟那坚强意志的真实写照。牛虻,这个如此坚强的革命者,在心灵受到严重的创伤之后,他依然能够凭借自己那坚强不屈的毅力进行成长,且在南美洲度过了如人间地狱般的十三年,整整十三年!这,便是牛虻坚强意志的伟大,也是我为何如此敬佩的原因。
你可以失去一切,但是你却不能让你的意志变得软弱,因为,如果你拥有了坚强的意志,那你便有能力去创造你想要的。而牛虻或者说是亚瑟,这位意志坚强的革命者才能在南美洲度过了这惨不忍睹的十三年。
这便是革命者!拥有坚强意志的革命者!令人崇敬的革命者!
假期读了魏书生老师的《班主任工作漫谈》,从这本书中,不仅获取了当班主任的宝贵经验,还领会了做人的准则,感觉它像一盏指路明灯,引领着我们走进神圣的教育殿堂,在这里,教育成了一种艺术,教育成了一种享受。下面简单的写几点我的心得体会。
一、自主管理,习惯养成。魏书生老师说:“坚信每位学生心灵深处都有你的助手,你也是每位学生助手。”以前的班级管理中多半采取的是“孤军作战”,只挑二、三个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孩子协助管理班级,长久下来,其它学生失去了锻炼及施展的机会,班级管理模式单一简单。
而魏书生班主任工作经验的全部内涵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民主、科学。依靠这两件法宝,在他的班中,形成了一种互助、互动模式,全员参与,相互制衡,人人既是管理者,同时又是被管理者,管理因时而动,权力彼此制约。而教师则处在一个驾驭、服务的位置上。这样做,培养了所有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增强了班集体的吸引力。可以着手尝试“班长竞选制”、“班委成员推荐制”,形成班级事事有人管、人人参与管的班级合力,使班级管理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在班级管理中,要注重关注每位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在小学阶段,好习惯的养成将使学生一生受益。作为班主任,我们要学会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放飞雏鹰吧,让他们自在飞翔。
二、以人为本,发展个性。“用孩子心灵深处的能源,去照亮孩子的精神世界,显然是最节省能源的方法。”魏老师认为自己班级成功管理的前提是尊重学生的意愿,尊重学生的人格,把他们当作实实在在的“人”,而不是驯服物。因此,他引导学生们“培养自信心从扬长开始”,“能受委屈的人才是强者”,先从思想上给学生一片自由的蓝天;在知识引导上,他引领学生们放眼未来,放眼世界,关注国内外科技动态,畅想月球,畅想广褒的宇宙,让学生从知识到精神领域都在一个自由的空间任其遨游。而我们现在的班级管理模式死板,教育教学模式处处束缚住学生手脚,“闭门造车”,不是“条条道路通罗马”的开放式教育,而是“自古华山一条路”的封闭式教育。放弃了以学生为主体,教育不就成了一盘散沙吗?我们师生都在累着。在今后的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工作中,我们要学会走进学生心灵,坚持以学生为本,让他们也能在知识与精神的无限空间里翱翔。
在新课程改革中,不再过分强调学科本位,不再偏重书本知识,加强了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学生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这就要求教师站在展望未来的高度,关注学生个性发展。
就教师个人文化素质提高方面,“要想给学生一杯水,老师应当是自来水”,形象说明了教师应当具有扎实的鲜活的知识。现代教师,不仅要具备一定的学科专业知识、心理学知识,还要不断学习并尝试运用新课程理念,注重课堂知识的生成,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这样,学生才能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接受学习。
正是魏老师丰厚的文化涵养以及他“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新理念的有效实施,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才能做到教师工作游刃有余,学生学习轻松愉快。这不正是我们为人师者所要努力追求的境界吗?魏书生老师还告诉我们:“许多事情是没有选择的,但你可以选择态度。”是的,人们不是已经总结出“态度决定高度”吗?只有我们用“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执着去追求教育的至真、至善、至美的境界,我们才会自豪:我骄傲,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
一缕风,从远方吹来,混着木质的芬芳和醉人的书香,令人满心愉悦。书籍里一个个文字沉淀着各式各样的故事:有铁马冰河的壮阔气势,有胡风边沙的驼铃回荡,有青山排闼的田园休闲,有感天动地的情意浓切……这些都使人沉醉于书中。
鲁迅说:“读书如打麻将,真正爱麻将的人,不是在乎赢钱输钱,而是摸着麻将的感觉。”其实,真正爱书的人也是如此。我觉得,读书重在心境。一片阳光,一品茗茶,一本反复翻过已有几分杂乱的老书,坐在阳台旁的靠椅上,听着树叶的沙沙响,足矣。
在那些有着纷繁复杂装饰的书中,我一眼就相中了你。你的外表十分朴素,甚至可以说是有些旧了。然而,我就是被这样的你,所深深的迷住了。
一个温暖却略显燥热的午后,我与你有了第一次相约。拂去你表面的尘灰,你露出了清丽的模样——一株枯树,几只飞鸟,一叶小舟,一座高山。你就是你——《艾青诗选》。
你的故事很清新,像是干净的春日枝头悄悄探出的嫩绿枝芽。同时,你又温暖的,让我在阅读时,连呼吸都不忍过重。
你就像一场及时雨,滋润了我那浮躁不安的心。那看似波澜不惊的行文,却是一列翻山越岭的绿皮火车,在那外表安静的车厢里,我能够看尽人生百态。微微的酸甜苦辣,让我受益匪浅,于是我在读书笔记中留下了你的足迹。我如饥似渴的汲取着其中的水分,来滋润我荒芜浮躁的内心,让它开出一朵清丽的花。
尔后的日子里,我又在晴朗的午后,牵着你的手坐在窗前。我看到了那名为《礁石》的组诗,这首诗让我溢满水的心,摇晃着,将那晶莹的水珠从眼睛里泼洒出来。
你说:一个浪/一个浪/无休止地扑过来/每一个浪都在它脚下/被打成碎沫、散开……/它的脸上和身上/像刀砍过的一样/但它依然站在那里/含着微笑,看着海洋……。这首诗让我更不舍得离开你。我眺望窗外,天空已微微泛黄,太阳已失去了些许的光泽。闭上眼睛,仿佛我也听到了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海浪扑打礁石的声音……
以微笑的方式生活,无论你遇到多大的困难与挫折,无论你是一个人还是一个民族。这也许是《礁石》给我的最深刻的启示吧。
感谢你教会我如此之思,我又想起了遇见你的那个午后,也忽然想起一句安意如的话:“邂逅一首好诗,如同在春之暮野。”
书香余韵。因为书,因为《艾青诗选》,我的青春不再苍白,我的人生从此诗意。
你可曾试想过,如果有一天,你被学校开除了,你会如何继续自己的生活?是就此堕落,一蹶不振还是抱着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的想法,重整旗鼓?然而异国的霍尔顿给了我们他的答案。
霍尔顿,一个在众人眼里离经叛道的人物,作为学生,却喝酒,抽烟,满嘴粗话,甚至是逃学,与一个学生的形象格格不入,更像是叛逆者的代表。终于有一天,他被学校开除。就此,他开始了自己的探索,探索真正意义上的纯洁与真理。然而,在纽约城游荡了两昼夜,事实又将他拉回虚伪的成人世界。这两昼夜的经历,给了霍尔顿答案,他的探索戛然而止,最后,他再为自己做了一次选择,他让自己去了精神病院。而关于的他的消息也就此而止,任人们去想象他之后的经历。
书中的霍尔顿或许是个结结实实的反面人物,好叛逆、酗酒、撒谎。种.种劣迹似乎让人们所不耻。然而,他却是那个世界里最纯真的人物。他是彻彻底底的善良,以至于彻彻底底的脆弱,以至于不能融入这个邪恶而又充满虚伪的成人世界。
“我将来要当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的一群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玩……我呢,就在那悬崖边,我的职务就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主人公霍尔顿的一段话。正如他所说,他唯一的理想便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护那些天真无邪的儿童。他想做的只是守望。他所想守护的,是孩童们所拥有的纯真,是孩子们对自己最初理想的坚持,是孩子们对他们心中美好世界的渴望。他试图凭借一己之力,保护孩子们不掉入悬崖之中,因为悬崖之下是一个与理想截然不同的世界。那里充满虚伪,谎言,自私……那里有的,只是污秽。一旦陷入只会越陷越深并被一点点改变,最终失去那个本真的自我。为此,他必须付出自己的一切,死守住这最后一道防线。他所期望的,是希望寻找到那个黑暗世界里残存的纯洁和真理,他希望他的朋友,老师,亲人都能和他一样,守护住自己的纯真。尽管结果并未如他所愿,可他依旧在等候,他望着那悬崖,祈望能有一个人脱离那个世界,加入他的团队,一同守望。他的守望,是对他所面对的那个黑暗的成人世界的不满,是对自己内心深处的纯真的恒久守护。
现在,试问自己,你够“叛逆”吗?似乎谈不上。一切的蠢蠢欲动早已被父母,被学校扼杀在萌生之际,以至于让我们已经忘了什么是叛逆了。现今的生活早已有人替我们安排好了,一切像流水线般前进着,下一步该怎么走不需我们自己考虑,旁人自会告诉你答案。这样的生活,只会将自己变成毫无思想的行尸走肉,在现实里一步步堕落,最终坠入那悬崖之下,被社会所隐藏的黑暗所吞灭。
我们,该叛逆了!我们该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决定,用自己的方式活出自己的精彩!我们也有我们该守护的东西!年岁的步步高升将我们一步一步推向社会的各个角落,推向那个尚未接触的成人世界。那个世界里,我们或许会迷失前进的方向,但我们决不能迷失自我,迷失天真,善良,自然,公益这些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部分,这是我们该守护的。我们也有自己所祈盼的!我们期盼有一天自己的纯真不改,而能帮助人们从那悬崖的底下爬上来,重获他们曾经的纯真;我们期盼我们所守护的孩子们不曾靠近悬崖一步,始终拥有着让人所羡慕的美好童真,并最终有一天接替我们的岗位。
我们将是叛逆的一代,我们的血液里激荡着我们所与众不同的叛逆。我们知道自己的前进方向,我们的人生由自己来规划,我们有我们的信仰——守护住自己的本真。我们将坚持着守望,守望自己的理想,守望这个时代的纯真,守望人性最初的美好!我们将用我们自己的方式让生命完美地绽放在这个时代的上空,用生命的力量敲击出这个时代的最强音,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构筑起这个时代的丰碑!因为,我们将是这个时代的守望者!
学了孔乙己这篇课文后,使我感到无限悲伤。。。。。。。
孔乙己这篇课文通过对孔乙己生活得悲惨遭遇的描写,反映了当是腐朽的封建制度,对下层知识分子的迫害。反击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同时也鞭挞了封建社会人民的麻木和当时下层知识分子热衷功名利禄的形象,一开始,孔乙己在我们面前是一个邋遢的人,身穿长衫与贫穷的短衣人民在一起喝酒,而这场山也是破破烂烂的,每次来到酒店喝酒时,结结巴巴的反驳其他客人的嘲笑。明明是个穷人,却要摆富态,连掏钱都要排出,表现出孔乙己当时炫耀自己的心态,孔乙己一直想与短衣帮划分界限,但实际上,孔乙己一直都没有逃脱穷人的命运,孔乙己已是一个封建社会下层劳动人民的牺牲品。本来应让跟同情,结果却被人嘲笑,说明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熟读万卷却没得到官位,到了最后换来的只是被人的嘲笑。我内心不住的问,我读了六年的书,连有书读时好时坏也分不清,现在生活如此美好,有吃又有喝,而我却不知珍惜,不好好学习,以至于学了六年没有收获。
后来被人嘲笑的孔乙己,嘴里念叨着乎者也的话,让人不明白,因此取笑他,甚至侮辱他,更显出孔乙己被封建教育的毒害,孔乙己好吃懒做,以至于讨饭,维持生活,原以为可以教小孩子,结果连孩子也不学,有一次加深了对封建教育的批判。
最后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掌柜和客人们漠不关心,丁举人也没有受到制裁,让我感到无限的悲凉,在熟悉的酒店却得不到关心,周围发生这样的事让我感到心寒,当孔乙己艰难爬到酒店时,掌柜问他要欠下的钱,他又很颓唐,最后掌柜的又说孔乙己是偷东西被打断腿的,掌柜不愿给他一点点的关心,却还要侮辱孔乙己,从这些事中,从这些事中鲁迅写出了当时的阴暗。。。。。。。
假期是一个教师最能入静的时候,所以也是教师最有收获的时候。假期是教师阅读的最佳时期,也是教学反思的最好时机。因为我们不再琐事缠身,不再疲于应对。有的是时间可供我们静心读书,深入思考
教师的成长之旅是一部漫长的心灵之旅。这个旅程是从阅读开始的。读最好的书应当是为人师者身体力行的职责。不在于读很多,而在于读最好的。即使有一些书很难轻易地读进去,但也要设法读进去。
《爱怕什么》是毕淑敏的散文名篇,被现代人称为“心理散文”。在读的过程中,我对文章产生了特有的激动,或许是毕淑敏在字里行间对我的打动,
我在毕淑敏散文中,体味到“爱”的真谛——“爱是神奇的化学试剂能让苦难变得香甜,能让一分钟永驻成永远,能让平凡的容颜貌若天仙,能让喃喃细雨压过雷鸣电闪。”
“爱”是教育者的情怀,“爱”是教师的职业特性,“爱”是灵魂工程师们的之情,“爱”是学生成长的土壤,“爱”是学生快乐的源泉。“爱”是孕育万物的草原。在这里,能长出能力、勇气、智慧、才干、友谊、关怀……所有人间的美德和属于大自然的美丽天分,爱都会赠与你。”
让我们尽情的赋予学生们更多的“爱”,面对鲜活充满童贞的孩子们,让我们释怀人本的真“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看见“爱”的种子成长的姹紫嫣红。
其实对孩子的爱也分为很多种,特别是对不同的学生,我们要理智地去爱。什么样的学生适合什么样的爱,你需要去量身定做。对于成绩优异又傲气的孩子,你尽可以严爱;对于成绩较差又自卑的孩子,你尽可以慈爱;对于对什么都无所谓的孩子,你要引导他去爱。。。。。。
这是我对毕淑敏阿姨《爱怕什么》最认真的理解与诠释了,是内心颤动的结果。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高尔基也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知识经验的载体,它记载着古今中外的各类知识,它可以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书是无言的诚实者,书籍是智慧的海洋船:从野蛮到文明,从庸俗到崇高。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精益求精。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没错,田要细耕,书要精读,只要这样,你就可以读懂好书里的“救济粮”。啊!对,在此,我想到了名人的一句伟话:“书是精神的粮食。”是的,书可以以粮食的名义替代,生活中的难题可以在书中寻找解决的方法。书就像无声的导师,引导我们走向美好的未来,使我们学识渊博,使我们心胸开阔。
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曾经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终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国民政府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来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非常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学校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直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接着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起。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老福贵是这样说的: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知道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知道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面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
人为什么而活着?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意义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今年寒假,我接触了生平看过的第一本科幻小说《三体》。
刚开始阅读的时候,我并没有把它像读一本名著一样来读,认为它只不过是类似于网络小说的文学作品罢了。因为初读《三体》,感觉作者的文笔并不是特别突出,但是读着读着,我感到这本书不能像名著一样逐字品咂,阅读。这本书的精华在于它的思想,它的内容。费尽力气将它读完,我才第一次体会到科幻的魅力。
读完《三体》,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对作者的无比崇拜:“能写出那些连理解起来都十分困难的文字的人定非凡人。”我在心中不止一次的这样想。特别是当我阅读到那隐藏情报的三个童话故事时,这种感受尤为强烈:我起初以为,既然这个故事的主要创作目的是为了传送情报,肯定只是一个无聊的故事,并且里面的因素暗藏玄机而已。但当我开始阅读时,我就立即被这些故事所吸引。至于其中隐藏的情报,我连阅读解读情报的过程时都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更别提去破译情报了。这样精妙的情报故事当然不是虚构的主人公云天明所创,而是作者缜密思维的结晶。所以,一位这样思维宽阔的作者,创作出这样一部令人拍案叫绝的科幻小说也就不足为奇了。《三体》带给我的第一启示,就是生活只有在不断的追求中,才能不断升华,变得更加有意义。
《三体》里面反映的一些当今社会的人性问题不禁让人深思。当一个虚假的黑暗森林警报传来时,人们想着的不是积极应对,团结作战,而是只为自己,一心逃命。在人群拥堵的发射场着急逃离地球的人全然不顾飞船周围还未散开的人们,进行强制发射,一时间火花四溅,无数飞船周围的生命被付之一炬,到处弥漫着烤肉的味道。一小时前这里还是人间天堂,但瞬间这里就变成了人间地狱。人性的丑恶在此刻显现。现代社会中如何让人性不再那么丑恶,是每一位人类都要面临的问题。所以说,追求完美的人性,是永无止境的一条探索之路。正是在不断的追求探索之中,人性才能得到不断的升华。
《三体》不仅反映了许多值得深思的社会现实,更重要的是,它其中的科技元素令读者大开眼界。我们现在交通工具的最大速度不过只是音速的四到五倍而已,而到了不久的将来,人类或许已经为能达到光速的15%而感到沾沾自喜,而他们不知道,三体人已经通过空间曲率驱动达到了令人类梦寐以求的光速……没错,科学就是在不断的发展中艰难前行,最终达到的地步可能是人们十几年前想都不敢想的境界。人类从古至今都一直在追求:追求更强大的科技。
也许,在18900020__年后,宇宙真的走向终点, 变为一个
奇点重新来过,多么荣耀的过往,多么繁华的回忆只会变为一些元素重新进行组合,但是,只要为更好的生活追求过,就足够了,对于相对于宇宙来说如此渺小的人类,我们不能要求太多。
《三体》是一个开始,是我接触科幻的一个起点,或许我以后不会再有很多课余时间,但是我会始终记得,《三体》这本科幻小说带给了我怎样的惊喜与领悟。
近日以来,反反复复地读着徐迟译本——梭罗的《瓦尔登湖》,真的很感动。
早在一百多年前,梭罗用他朴素的文字,描绘出瓦尔登湖大自然的无穷魅力,他与孤独为伴,但并不消沉,他孩子般的纯真拥抱着大自然,用独特、睿智的思维,积极探索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坚定地维护着自然的古典生态。他相信:人类唯有在大自然中才能保有自己的纯美天性。所以热情地讴歌着心中的女神——瓦尔登湖,这又何尝不是每一个人心中应保留的一块圣地呢?
我确信那是一个睿智的老人。我知道他在瓦尔登湖独居时年纪并不大,即便死去时也称不上“老人”,但他却给我一种唯有老者方有的广博、沉稳和智慧的感觉。
关于对梭罗的印象,我是很矛盾的,他那么热烈地爱着自然,用孩子般的想象遨游并描绘着自然。我在认定他有着老者的平和睿智的同时,脑中又时时会浮现出这样的一个身影:一个孤独的孩子,独自漫步湖边或徜徉林中,没有惊慌,也不显无助;看着那蓬勃华丽的生长着一切,内心充满着喜悦,似乎他也参与了创造,他也可以随之生长起来。那份自在自得让他俨然成了山林;然而他又断不肯凌驾于万物之上的,他只想做自然永远的孩子。
是的,他是自然的孩子,但这不是一个对世界的新奇叽叽喳喳叫嚷个不停的孩子。我常常惊诧于他的那份好奇与平静。他静静地打量着一切,不管是喧嚣的城市,还是静谧的山林。他静静地思考,思考着人类伟大的创造力,也思考他们唯我独尊的行径。他是人类的尊者。他以一颗安静而纯粹的心灵,以一颗高贵而智慧的头颅俯看着茫茫众生。他在工业革命初期便预见到了一两百年后的今天的现状。他关怀着人类,又蔑视着人类。他担心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随着人们功利目的下的发展而消逝,瓦尔登湖也将要成为记忆之湖。甚至记忆都会淡去,直至不复记忆。
以前,我一直热爱故乡农村的生活,甚至如今也经常梦回故里,也曾在春日的余晖下去乡间小路散步,观赏小草野花;冬日去山涧小溪,游览溪边枯黄的野草和朦胧的冰凌……尽管我生活素淡,在简单中体味着生命的纯粹,但尘世中凡俗事物依然可以令我焦头烂额;我喜欢山野,却不一定能够真正归隐田园。如今居住的小城,城市化建设日新月异,带给人们只是房价的居高不下与上班族急促的步伐、车水马龙的喧闹繁华,喜欢的乡间旷野早已渐渐退出人们的视线,如今只有从心里保留着那份淡泊宁静的向往与追求,在阅读中体会那种安详静谧的意境……归根到底,一句话——生活在经济飞速发展社会里的我们,无非是想保存着一种清野的梦幻慰安自己罢了
梭罗是把瓦尔登湖当作情人来爱的吧。因为爱之深切,所以笔下如此传神:
“我从它的水面上又看到了同样的倒影,我几乎要说了,瓦尔登,是你吗?
这不是我的梦,
用于装饰一行诗;
我不能更接近上帝和天堂
甚于我之生活在瓦尔登。
我是它的圆石岸,
瓢拂而过的风;
在我掌中的一握,
是它的水,它的沙,
而它的最深邃僻隐处
高高躺在我的思想中。”
梭罗的瓦尔登湖——穿越时空,散发出永久的魅力;它无疑是现代人的心灵家园;梭罗便具有了独一无二的气质和迥异于常人的伟大。
我想,我会经常光顾梭罗的瓦尔登湖——去感悟一百多年前睿智的思考者的坦诚与无欲。
《茶馆》是中国话剧史上的经典,也是老舍的成功之作。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茶馆里。茶馆里人来人往,汇聚各色人物,三教九流。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老舍抓住了这个场景的特点,将半个世纪的时间跨度,六七十个主,人物高度浓缩在茶馆中,展现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三个时代的生活场景。概括了中国社会各阶层,几种势力的尖锐对立和冲突揭示了半封建,半殖民的中国的历史命运。
这就是《茶馆》投影出的中国!
裕泰茶馆在大时代中生存了下来,必然有他的生存之道。先从茶馆的内部装饰开始说起。
从茶馆中桌凳的变化就侧面反映了这里生意的好坏。第一幕中店里放的是长桌,方桌,方凳,长凳,小凳。这样客人的容量还是挺大的。当时天泰,广泰,德泰都已经关门了。市场竞争的压力不大了,勉勉强强的混口饭吃。第二幕中一律是小桌与藤椅,桌上铺着浅绿色桌布。墙上用的是时装没美人,可见王利发紧跟时代潮流。第三幕中都换成了小凳和条凳,家具也黯淡了,门庭也不光线了,岁月让裕泰失去了生气。体面也不是这里的形容词了。除了这明显的外部装饰,还有那些个字条。
“莫谈国事”这条子陪着裕泰一起经历了半个世纪。第一幕中茶馆各处都贴着这条子“莫谈国事”。第二幕中的“莫谈国事”更大了,更醒目了,功能依旧。第三幕中“莫谈国事”有了一个伙伴“茶钱先付”。“莫谈国事”更大,更多!这是一张神奇的条子。
“ 莫谈国事”将封建无限的放大,也无限的反应了社会的落后。“茶钱先付”反映了裕泰的生意已经岌岌可危了。
在茶馆中不仅仅有陈设的条子,还有人。《茶馆》中人物繁杂但每一个都有鲜明的个性。
其中在全文的结尾的时候有一个沈处长。他一共只有一点点的台词,是七个“好”字和一个“传”字。语言极其凝练,但同时把这个人表现的淋漓尽致。沈处长的出场穿着军便装,高靴,带马刺,手持小鞭,后面还跟着两个宪兵。他明显是一个很霸气的人,但少言寡语。不说话,用眼神示意也许就是这些长官的特征之一。
沈处长不过是这戏中的跑龙套,而王利发是贯穿整部戏的灵魂人物之一。
王利发是一个小小茶馆的老板,为了生存,他阿谀奉承,逆来顺受。这不仅仅是他的茶馆,也是他父亲的。所以茶馆不仅是一个赚钱工具,更是他父亲的馈赠和希望。一个不卑不亢的人,但不是一个苟活之人,他很坚定的保护家人,自己坚守茶馆,最后用上吊来结束生命。
《茶馆》是我读的第一本戏剧。人物繁多,我每每读过都不时的翻到前面去看人物表。虽然人物多很繁杂,但老舍能清晰地写下这么多,可见他能力的强大。一张张丑恶的嘴脸,一张张善良的脸庞,都在老舍笔下栩栩如生。我读出了世道沦落,读出了人间正道是沧桑。
《茶馆》很经典,人物很传奇。
夏洛的网
一、 好词:
快快活活 安安静静 阴沉沉 抽抽搭搭 心事重重 异想天开 一扫而光 忠实 芳香扑鼻 勃勃生机 歇斯底里 冥思苦想 闪闪烁烁 异口同声 光彩照人非同寻常 郑重其事
二、 好句:
1、黑暗笼罩了一切。很快就只有影子和羊嚼草的声音了,偶尔还有头顶上牛链子的格格声。
2、在农场里,初夏的日子是一年当中最快活最美好的日子。丁香开花,让空气芳香扑鼻。接下来丁香花谢了,苹果树又紧接着开花,蜜蜂围着苹果树飞来飞去。
3、整个上午可以听到割草机绕过来绕过去的嘎嘎声,这时高高的草在割草机横档后面倒下来,排成绿色的长排。
4、农场里什么东西都湿嗒嗒的。草地看上去像一张魔毯。那片芦笋地像一片银光闪闪的森林。
5、在雾天的早晨,夏洛的网真是一件美丽的东西。这天早晨,每一根细丝点缀着几十颗小水珠。网在阳光中闪闪烁烁,组成一个神秘可爱的图案,像一块纤细的面纱。
6、蟋蟀在草丛里唱歌。它们唱夏季收场之歌,一支忧伤单调的歌。
7、夏洛的网从来没有像今天早上这样漂亮过。每一条丝上停着几十颗清晨闪亮的小露珠。东方的晨光照着它。让它看得清清楚楚。这是一幅设计精巧的完美织品。
8、一只小蜘蛛正从袋子里爬出来。它不会比一粒沙子大,不比一个针头大。它的身体是灰色的,底下有一道黑条纹。它的腿是灰色和棕色的。它的样子看上去跟夏洛一模一样。
9、谷仓里的生活非常好——不管白天还是黑夜,冬天夏天,春天秋天,阴沉日子晴朗日子。威尔伯想,这真是个最好的地方,这温馨可爱的仓底,有嘎嘎不休的鹅,有变换不同的季节,有太阳的温暖,有燕子来去,有老鼠在附近,有单调没变化的羊,有蜘蛛的爱,有肥料的气味,有所有值得称赞的东西。
三、 好段
1、第二天下雨,天色阴沉沉的。雨水落在谷仓屋顶上,不停地从屋檐上滴落下来;雨水落到谷仓院子,弯弯曲曲地一道一道流进长着蓟草和藜草的小路;雨水噼噼啪啪地打在朱克曼太太的厨房窗上,咕咚咕咚地涌出水管;雨水落在正在草地上吃草的羊背上。羊在雨中站累了,就沿着小路慢慢地走回羊圈。
2、第二天早晨,当天空一出现光线,麻雀开始在树上活动,牛震响它们的链子,公鸡啼叫,最早的汽车在路上呜呜开过,威尔伯醒了过来,睁开眼睛寻找夏洛。它看到夏洛在头顶上,靠近猪圈后面的墙角。夏洛很安静,八条腿张开。它好象在夜里一下子缩小了。威尔伯看到,在它旁边有一样古怪的东西贴在天花板上。这是个袋子,或者茧。它是粉红色的,看上去像是用棉花糖做的。
3、威尔伯永远忘不了夏洛。它虽然热爱它的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可是这些新蜘蛛没有一只能取代夏洛在它心中的位置。夏洛是无可比拟的。这样的人物不是经常能够碰到的:既是忠实朋友,又是写作好手。夏洛两者都是。
4、谷仓很大。它很旧了。里面有干草的气味,有肥料的气味。里面有干活累了的马的汗味,有吃苦耐劳的母牛的极好闻的气息。谷仓让人闻上去感到天下太平,什么坏事都不会再发生。它充满了谷物、马具套、车轴油、橡胶靴和新绳索的气味。如果猫叼着给它的鱼头来这儿享受,谷仓里还留有鱼腥气。不过最强烈的是干草气味,因为在楼顶上面的阁楼里一直堆着干草。总是有干草给扔下来喂牛、喂马、喂羊。
5、在农场里,初夏的日子是一年当中最快活最美好的日子。丁香开花,让空气芳香扑鼻。接下来丁香花谢了,苹果树又紧接着开花,蜜蜂围着苹果树飞来飞去。天气越来越暖和。学校放假了,孩子们有工夫玩了,可以到小河边去钓鲑鱼。艾弗里常常在他那衣袋里带条鲑鱼回家,它硬邦邦的,热热的,马上就好煎来在中饭时吃。
四、 所获
朋友之间相互帮助,相互忠实。
当时,马贡多是个二十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象史前的巨蛋。这块天地还是新开辟的,许多东西都叫不出名字,不得不用手指指点点。”
这是马尔克斯创造的神话,书中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马贡多总是呈现出奇怪的现象。不同的时刻总是在同一时间交汇在一起,既非过去亦非将来。如同布恩地压家族沿着时间向前发展,但是他们还是会在不断萎缩的轮回中,返回到时间的起点。
小说的结尾奥雷亮诺第二破译了羊皮纸手稿,原来所有的一切早已被预言,时间顺序被瞬间打乱。马贡多小镇以及它的居民,生活在命中注定的轮回之中,他们的命运的轮回里交织着凄美和哀伤。
在现实主义与魔幻主义之共同作用下,我们虽然看到了马贡多的荒诞不羁,我们同样发现了,小说折射出了拉丁美洲不同国家的政治现状。
从大屠杀这夜开始的雨,下了整整五年,马贡多的一切被雨水的冲洗所渐渐侵蚀。香蕉种植园被大雨冲走了,整个小镇退缩到人们的脑海中,成为了永远的记忆。
自从马贡多与周边小镇有了来往以后,它逐渐失去了原有的纯朴。殖民者的侵入,把马贡多变成了香蕉种植园。工人的罢工,使植园主串通政府部队对他们进行了大屠杀。这夜下起的大雨,把马贡多彻底冲向了毁灭。
正如同现实中的拉丁美洲一样,欧洲的探险者逐渐登上了这片土地,土著居民不得不开始适应外来入侵者带来的现代化技术和资本主义。拉丁美洲曾经孕育的繁荣文明渐渐的消
当然,《百年孤独》不仅反映了拉丁美洲的社会现实,而且在更深层次上折射了有关人性的问题。
作为人类的代表,布恩地压家族代表了人类孤独的情感,不可避免的悲剧以及难以捉摸的幸福的可能性。布雷地亚家族仿佛在用孤独来对抗时间,他们每一代的生活,姓名,性格都惊人的相似。时间对他们来说仿佛不存在。布恩地压家族染上双重疾病:怀旧和健忘。备受煎熬的布雷地亚家注定要在时间的循环中往复,直至灭亡。
于马贡多居民的落后、愚昧更是注定小镇的灭亡。他们不是面向过去,追怀昔日的宁静与淡薄,就是关在小屋里,沉湎于毫无意义的“制小金鱼”“织裹尸布”“修破门窗”“洗澡”等等。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整个民族的团结。
《百年孤独》讲述了布恩迪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和马孔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及至消亡的历史。反映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此书以梅尔基亚德斯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友情及家族历代对羊皮卷的破译为暗线。最终奥雷里亚诺破译出——“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而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也随之永远都不会在大地上出现了。
尼采说过,孤独者有三种状态:神灵,野兽与哲学家。一个充实自立,一个桀骜不驯,而另一个则是两者的中和体。这三态完美的概述了家族百年间所经受过的全部孤独,如果乌尔苏拉是那个灵神般的存在,那么阿尔卡迪奥则映射的则是那个野兽。最终哲学家代表大多数的族人,奥雷里亚诺上校则是其中的异子。奥雷里亚诺上校一生遭遇过14次暗杀,73次埋伏和一次枪决,开枪自杀后却奇迹还生。戎马一生却在迟暮失去了青年时的激情,开始质疑一生得以支持奋斗的信仰。最终同政府签订和约,年老归家,每日炼金制得小金鱼,每天做两条,达到25条后便放到坩埚里熔化,重新再做,与父亲一样过着与世隔绝的孤独生活,一直到死。他在孤独中奋发,因信仰而斗争;他桀骜不驯,企图挣扎那种宿命的孤独;他充实自立,凭借与生俱来的才华领导自由党去追求他们自己的信仰,可最终也只能在否定与自我否定中终结。他渴望抛开孤独,可他永远也离不开那早已注定的孤独,他可以做的也许只能是在孤独中保持高傲——他生而孤傲。
这才是真正的孤独,一种宿命的孤独感,你永远无法改变而又不得不改变,在这条没有尽头的道路上,孤独到没有影子的陪伴,因为这条路上只有无尽的黑暗。当你踏上它时,你才会发现生命微弱与微不足道,你只是命运的牺牲品。正如书中那永远沉溺在海底那有血有肉的三千工人,他们的死只是政治的牺牲品。“政府通过所能应用的一切宣传机器,千遍万遍的重复。于是一种似乎官方的说法终于站住了脚,这就是说:没有人死亡,工人们已经满意的回到了家里”。就这样一个个鲜活的人消失,仿若人间蒸发般消失。他们在世的亲属只知道他们很幸福,也许他们的确很幸福,因为他们再也不用在人间承受这份孤独了。
也许在宿命的孤独感之外更有着的是一种宿命的无助感,你似乎早就知道了自己的宿命,只能任由自己循着命运的轨迹,无力改变,这便是《百年孤独》里的轮回观。
而对于现实生活中的人类来说,孤独是文明的深根,不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改变,是等够永恒存在的。孤独也往往侵蚀着独行者的内心,能够让他空虚与疲惫。在空虚与疲惫中,在眼神迷离中,在恍惚中,洞察出社会的百态,人生的无穷,世界的无限。与此同时,也伴随着经典的问世,《百年孤独》就是这样一本永远的经典。这本书不仅讲述了家族的经历,也是作者源自灵魂对生命的诠释。
战士的历练
漫游在书架上,脑子里都是空白。面对满满的书籍,忽然间一种莫名的激动涌上心头,但自己始终下不了手,因为每一本书我都太喜欢了。
随手拿起一本书——《牛虻》,翻开它,也翻开了我对它的理解,它对我的影响。
《牛虻》作于一位英国女作家伏尼契,讲述了意大利青年阿瑟,出身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漏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琴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塔奈利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漂泊了20--年,历经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可以说他是富二代,但他也和大多数爱国人士一样投身于革命之中,不为身份,只为了自己心中的那一份信仰。即使失败过,痛苦过,挣扎过,也不曾后悔过。成长的道路需要付出代价,牛虻付出了太多太多,但其顽强的毅力造就了他成为了一个出色的革命者。面对威胁和诱惑,不妥协,不接受,遵守心中的那一个信念,从容就义。
他深深的震撼到了我,令我佩服,令我尊敬,更令我向之学习。国家危亡,民族衰落,人们懑懑不平,那时候的你毅然站了出来,给了国家希望,民族希望,人们希望。向国人做出了榜样,你是个伟大的人。学习你的爱国之情,学习你的大义之情,学习你那般毅然的精神,是作为当代中学生的我们所需要的文化粮食,我们要向你学习,吸收你的可贵。读着你的事迹,倾听着你的心声,让我想到了我们国家的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出身于破落封建家庭,青年时就懂得赴日学医,后来因为爱国主义精神,觉得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学医不如学文,于是毅然的弃医从文,走上了用文救国的道路。中途也受尽了苦难,但他也没有放弃,因为心中有信仰,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终于历尽千辛万苦,苦尽甘来,呼醒了一大批的爱国青年,人们的思想转变,迎来了救国路上的一片曙光。
牛虻和鲁迅的出生身份不同,但是他们的志向一样,他们都爱国。国家是我们生长的地方,因为有它,我们快乐着;因为有它,我们幸福着;因为有它,我们骄傲着。万一,哪一天它开始变小,逐渐变小,最后消失了,那我们应怎么办?我想,肯定是痛苦着,煎熬着,绝望着。因为我们是祖国的儿女,小小的翅膀里怀揣着大大的爱国梦想。所以,我们要热爱自己的国家,为祖国注入力量;热爱自己的民族,为民族增加生机;热爱我们选择的生活,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