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母爱是世界上最温暖的爱,那么我想父爱便是最深邃的爱。父亲对爱的表达是绅士的,不像母亲那样温馨、温暖,而是通过细节诠释的。人们大都歌颂母爱,那荷花般的细腻,可是却很少有“文人墨客”去歌颂父爱,难道是对父爱的理解不够参透?细数那些写父母之爱的文章,能够使人感同身受的也就是朱自清笔下的父亲。一般是正面写父亲的高大形象,这篇文章却写的是父亲的背影,写父亲不美的外表、动作和不漂亮的语言,这篇文章语言朴素,并没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却有着感人力量。上述归于一篇叫做《背影》的散文。
散文《背影》出自朱自清之手,写于1925年。主要讲述了因为家庭变故父亲在车站送别儿子的事情。看似如此简单的再也平常不过的事为什么值得作者将其写成一片文章,当我怀着疑问读完这篇文章时,同时也在问自己:“我和父亲如果有一天年老的年老,成年的成年会像文中的父子那样虽不多语却互相有爱吗?”我想会的。
“父爱是深邃的是深沉的”。读完这篇文章后这句话更加参透的印在我的心中,想想以前对父亲的不理解,觉得父亲不够关心我,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很是不该。想到上歉意,想设法弥补,我无非能做的就是做好我该做的,不让他失望.和一句“父亲,我爱你!”
英国作家S。J。沃森的《别相信任何人》是在一种急速的状态中读完的,对于我的内心来说,真的是有一种一下子就想明白真相而不可得的感觉,一方面,感觉上这个失忆的人本身真的有问题,一方面感觉这个纳什医生另有所图,还有一方面就是总觉得这个本不是真的本,在这种犹疑中,在这种与主人公一起迷茫与无助中,一步一步地艰难地走向真像,也或许曾经听过这个故事,但却从来没有这么切近地知道故事的每一个具体的细节,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我们是无法用我们的手笔来描摹出如此复杂的过程的,这也正是我们无法真正达到名家的水准的原因。236千字的篇幅,让你无法知道它需要多么大的容量,而正是由于这种细到微处的描写与展开,让我们感悟到了人性中的善恶交错的复杂性,更看到了对于自己感情的追求,我们的无力和无耐之感,在复杂而貌似单一的生活面前我们常常显得束手无策。
原来我们每一个在面对这个世界时,有多么无助,我从来不知道,因为我们有爱。
我们生下来就有爸爸妈妈,虽然他们常常唠叨地让我们心烦,可因为我们在爱的包裹中,我们总是任性而胡为,甚至常愿意冲出这种爱的包裹,可当我们独立面对世界时,当我们身边没有爱我们的人时,那种无助那种无力,真的是彻骨的寒冷,正如作品中的主人公克丽丝一样,当她身处一个陌生人的房间里,什么都不知道时,她内心的惊惧和内心的怕该有多大,只有身临其中的人才会知道,把我们自己这样抛开,不也一样就是一个无助的孤独的灵魂吗?当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我们才会感受到自己原来如此孤独。
我们思想和行为总是处于不断地变化与动摇之中,很多时候,我们常常会偏离自己的轨道,可我们依然恣情胡为,这难道也是人的本性的一部分。我们总是想让自己的生活充满变化性,可对于别人来说,我们常羡慕那些随心所欲的人,我们更喜欢那些在社交中左右逢圆的人,可对于我们的亲近的人,我们总是教育他们要严格遵守些什么,而对于自己的一言一行呢?却一定要符合自己的要求,到了一定的年龄阶段,我们总是觉得远处的东西更好,我们总是觉得别人更亮,而自己所拥有的却一无是处,自己拥有的总不及别人,那种不满足总是发自于内心而不能自拔,我不知道我们还没有什么,可我知道我已经拥有了什么,拥有了这些我已经很足够,我已经在人生的旅途中感受到一种莫的感谢之情,用一颗感恩的心灵来对待我所拥有的一切就是当下我要做的,如果谁违反了这种人生的规则,我想我宁愿不再拥有一无是处的它。
对于我们爱的人和爱我们的人,我们常常熟视无睹,因为太过于现成,我们从不觉得它存在的重要性,可当我们失去它时,一切又都已经晚了,人难道就是这样喜新厌旧的动物?
总是看到别人的配偶能够做的很多,能够做的很到位,而总觉得自己的配偶为什么就不能做到呢?总是觉得自己因为配偶的过多管束而无所作为,总是觉得自己的因为配偶的原因而一事无成,可就是不知道你自己永远是你自己,为什么把一切责任推给别人呢?无能的人的借口罢了,如果总是把借口推给别人,那一定是也有了不用行动的责任人了,这种人指望它什么呢?作品的克丽丝的不幸福是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的直接结果,如果没有她的婚外情,一切都不会发生,生活仍然如平常一样幸福而平淡,可她偏偏要拿不平淡来给自己开了一个无法承受的玩笑,这难道不是个人的悲剧的原因吗?
当人们无力做一些事的时候,我们都会试图抓住一些什么?难道我们缺少的就是精神的支柱吗?
我们不能做的事,我们常常找借口要做一做,我们明知没有的事,却拿它来推到别人的身上,我们明明对自己没有信心,却偏偏对别人提出要求,我们明明一无所能,却认为是别人妨害了自己,我们不能娱乐,于是找理由推到最亲近的人身上,我们无力改变把一切责任都推给了别人,其实我们就是无法面对自己的软弱罢了!
也许一时的拖延和迷失就会使我们失去一切,可我们何时又能警醒呢?
我们永远都是懒惰的动物,却不肯承认自己,比如作品中的迈克,对于别人的有夫之妇,他偏偏用一种不良的心态去面对,因为开始的不良,导致了此后的更多的不好事情的发生,直接导致了他人和自己的不幸福,可他永远也不会明白,一切的不幸福缘于他自身,他从开始就已经走错了。
幸好,有那么多善良而理性的人们,医生纳什、密友克莱尔、真正的丈夫本,正是这些善良而坚持的人让主人公得以有一个良好的结局,我想种什么因就会结什么果,一切都不过是自己在做罢了!
掩卷,虽然它是一篇小说,但带给我们的思考却久久不能想透,我们永远都不能在生活中游戏自己,更不要误以为自己的人生掌控在别人的手中,理性与不理性只在一念之差,否则你将不堪回首!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常想,要是我能多读书,时时接受熏陶,我不也可以成为品德高尚的人吗?由于种种原因,我没有时间读很多的书,所以我也没能成为品德高尚的人。但值得庆幸的是,我读到了一本好书,那就是——《培根论人生》。
《培根论人生》确实是一本好书!我之所以喜欢它,是因为这本书谈论了人生的价值,它告诉我,什么是真正的美、善、恶,告诉我天性与修养的关系,嫉妒与猜疑总是在悄悄地毁掉人间最美好的东西,这本书使我感悟到人活在世上应该有自己真正的价值。其中,“论求知”与“论友谊”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所谓“求知”,无疑是对知识的追求和渴望,促使人对知识的理解、掌握、和运用,甚至超越知识。而其目的,不是为了吹嘘炫耀,而应该是为了寻找真理,启迪智慧;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天性,而实践又可以改进知识本身。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学习尝试则可以检验、修正知识本身的真伪。其实,一个人如果没有求知欲,就会像市侩一般,庸庸碌碌,无所作为。“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社会就像一条大河,如滔滔江水奔流不息连绵不绝。人在激烈竞争的社会中生存,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甚至慢进亦退。我们生活在一个加速度的时代:加速的时间、加速的工作、加速的知识更新……处在这样一个知识瞬息万变的时代里,处在这样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中,为避免自己陷入“贬值”、“淘汰”的境地,就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充电。事实亦证明,处于学习状态的人必定会成为最有潜力、最有价值的人。
我们的大脑像一个神奇的硬盘,可以刻录下我们每天经历的事,自动忽略一些缓存的信息不至于影响它的运行速度,它的分区正常运转,我们的生活才能正常的进行。但是我们却不能像真的硬盘那样手动的去删除一些不想要的信息,于是很多人都羡慕鱼的记忆,只因为转瞬即逝。可是如果真的没有了硬盘中的信息,我们的生活真的如想象中美好吗?
《别相信任何人》所讲述的正是一个失忆人所面临的困扰。20xx年来,克丽丝一旦进入熟睡状态中,她的记忆就会清零,也就是说她的记忆只能保持一天,每天早上醒来,她都会完全忘记所有的事,对于她来说,所有的东西都是全新的,记忆的空白让她只能依靠身边知道她所有经历的本。面对这样的一天,我想没有人会接受这种疑惑,虽然有一个人会为你解释一切。纳什医生的出现似乎是本说辞的证明,在他的帮助下,克丽丝开始写日记,也是因为这个日记她知道了以往的记忆,慢慢的把剧情推向了高潮。这本书是一个悬疑小说,号称是一部挑战心理极限的小说。确实如此,因为我用了一下午加一晚上将这本书读完后,大脑昏昏沉沉的,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感受,有些乏味,但是对于这个故事的创意我觉得特别值得回味。
这个故事中总共有克丽丝、本、迈克、纳什医生、克莱尔、亚当六个人,通过这六个人之间纠缠的情感关系,以及作者打乱的时间顺序,让这个简单的故事变的复杂。作者通过克丽丝失忆这个源头,用写日记的方法让剧情逐渐深入,只是结构和一般的悬疑小说一样,在故事的最后解开谜底。
这本书的题语:别动情,别认真,别让自己陷进去。让文艺青少年们对它产生了兴趣,其实畅销书也仅限于此,宣传力度够大就可以了。初看题目时我也这样以为,以为是情感小说,但接着看下面“一本挑战你心理承受极限的小说,为你层层揭开人性的残酷真相”,还是猎奇的吸引力比较大。当看到“伏尾区”时,注释解释是伦敦的地名,在那一带经常发生一些灵异事件。结果看到最后也没有出现一起灵异事件,理由应该是这是一部心理描写为主的小说,是在心理上起到恐怖作用,但是我没有体会到。
对于本,他是以正面人物出现的,但是他说的因为爱克丽丝,误解她见不到他就会很开心,于是对她放弃了照顾。事实上他也知道克丽丝的病况,但是他还是离了婚,有了新的家庭,和别的女人生活在了一起。我不知道这样的人是否值得以正面形象出现。迈克是克丽丝的情人,因为克丽丝对家庭的愧疚回心转意,让迈克产生了嫉恨,在克丽丝与本的一次旅行中伤害了克丽丝,才使她最终失忆。可是之后的20xx年都是迈克在照顾克丽丝,他每天早上醒来都要面对一个空白的人,还要不厌其烦的讲述无数次讲过的事,我想迈克心里也是特别后悔的,他愧疚做过的一切所以更想掩埋这些事,他只想和克丽丝生活在一起,可是克丽丝的记忆终究是通过日记恢复过来了,她知道了一切,而他最终也失去了她。或许作者是刻意来刻画迈克的行径的,一种黑暗的心理,以此来制造一种恐怖效果。
对于推理悬疑类的小说我一般都是看一遍知道结局就OK了,所以不会有很深的理解。
这本书对于我来说收获就是思考了很久如果我失忆后会怎么样,最后结论是我不想失忆,失忆这个东西对于一个群居型的人来说着实是一种折磨,周围的人知道你所有的事而你却一无所知,这才是最可怕的。我想不管是好的坏的事情,都是我们经历过的,其中的酸甜苦辣是只供我们自己品尝的,像大家想的那样放弃哭得辣的事情,那生活岂不是很乏味,更何况我们压根不能去选择,所以珍惜吧,不论正经历着什么。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的书,他主要讲述了五年级女生孟小乔在神秘的仙女湖畔遇到了愿意到她家去做保姆的蜜儿。这个蜜儿会许多法术,使孟小乔家的生活也变得神奇而又活跃起来,发生了很多快乐的事情。
蜜儿是一个很奇怪的人,她眼角已有一些鱼尾纹,但她却梳着一个童花头,你绝对看不出她是二十岁、三十岁还是四十岁。她的打扮也很奇怪,一件老式的对襟衣,配的却是最时髦的牛仔裤,鞋是古里古怪的船形鞋,鞋尖翘翘的。她那老式的衣服外面还披着一条更老式的大披巾。她胸前挂着一副眼镜,一会儿戴,一会儿不戴,也让你吃不准到底是老化眼镜还是近视眼镜。
蜜儿见孟小乔学习学得都不会玩了,就带她到树林里结识了十分会玩的小人精,她给总是板着脸、一本正经的老师,送上了“笑笑糖”和“跳跳茶”,使老师变得笑口常开、活泼亲切;她能变出让人能看到美好过去的“往事泡泡”使孟小乔面临离婚的爸妈重归与好;期末写评语时,蜜儿让老师带上“优点放大镜”,平时爱挑毛病的老师给每位同学都写了一段优美的评语······
蜜儿了解孩子们的一切想法,知道他们喜欢什么、厌恶什么;她把快乐还给孩子们,把他们视若畏途的学校和课堂变成了一个又一个新奇而美好的“奇迹”。孩子们再也不害怕学校和学习了,学校和课堂也成为学习知识、陶冶情操和心灵成长的天堂。
我喜欢这本书,也喜欢奇怪的蜜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