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边城读书心得格式(通用33篇)
《边城》这部作品是沈从文于1943年所作。这部以湘西的人情、自然、风俗为背景的“牧歌”小说,为我们展示了人性的淳朴。此作也是沈从文创作生涯中的一个高峰。
主人公翠翠有着水晶一般的眸子,黝黑的皮肤,从小因父母有着一段不道德的爱情而相继辞世。从小受苦的她身边只有船,一条黄狗和年过半百的爷爷。也许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年幼的翠翠竟时不时的帮爷爷拉渡船。
作者开篇就用淳朴的语言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淳朴的湘西图景。“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庄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小说同时也为我们展开了一段翠翠与大老、二老但毫无结局的爱情悲剧。作者一平和的语调包容的心境静静地为我们述说《边城》这部小说悲伤但略带希望的结局——“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会回来!”
作者将小说人物、主题、背景融合得恰到好处。既表现了湘西淳朴的民风,又写出了人在现实生活中的悲悯与无奈。
沈从文用自己独特的风格——朴素、平淡、抒情,静默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生的感悟,对乡土的深情,对生命的无限热爱。
读了《伤仲永》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再聪明的人,如果不经过后天的学习和努力,是不可能进步的。
《伤仲永》这篇文章讲述了:仲永的天资与通晓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高得多。他从里没见过笔墨,就知道是用来写字的。在他四五岁时,就能不假思索地提笔写诗。他写的诗很有意境,乡里的秀才都自叹不如。特细的事他有一个唯利是图的爸爸,让他写是赚钱,不让他学习。在他二十岁时,那种灵性就消失了。我想:如果不是他爸爸贪财,那么仲永将是世界上的一个美好的奇迹!仲永,这个活生生的例子告诫后人:再聪明的人如果不努力学习,总有一天,他会和努力学习的孩子并无两样。
我的小表弟很机灵,大家都夸他聪明。舅舅就带他走访亲戚,叫他说几句好听的话。想借他的聪明来不劳而获。小表弟就晚了一年上小学,基础知识也不舍很扎实。小表弟就是常常做舅舅的”赚钱工具“,而失去了灵性。
聪明的人有很多,那要看你把聪明用在什么地方。使用在踏踏实实的的学习,还是作家长的”赚钱工具“?答案当然是前者,后者所得到的,只有金钱利益,而前者得到的却是至高无上的精神利益!保持灵性的方法除了本能的自觉,也离不开家长的支持。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它的名字叫:《艾米没有赚到钱》。
这个故事主要写了:艾米做事总是把时间浪费到不必用的事情上。在摘草莓之前把时间浪费在计算上:5夸脱、12夸脱、50夸脱、100、200夸脱可以赚到多少元,结果只摘到一夸脱,在回家路上才后悔:老师说:“办事得尽早着手,干完后再去想。因为1个实干者胜过100个空想家!”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事一定要尽快去完成,不要做不必。
我也和故事里的主人翁一样——艾米,有个坏习惯。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写一篇让我感到非常开心的一篇三百字的作文。因为我总是想不到可以什么写主题,后来妈妈总是在旁边唠叨我,我觉得超级不耐烦,我只好想来想去,不停的想,我终于想到了主题了。这次真是浪费了许多宝贵时间呀!当我想起的时候我都忍不住的笑了起来。我觉得我真像故事里的艾米!
近代的很多文章都揭示过国人的劣根性,胡适的这篇《差不多先生传》另辟蹊径地采用了独特的写法,即用朴素简练的白描,兼用嘲讽和夸张的手法,描述出了国人此时的这种“病”。
这篇文章是差不多先生的画像和生平传记。作者用拟人的手法来描述这种毛病,他将这个人叫“差不多先生”,这位先生的口头禅是“凡事只要差不多,就好了”,对他来说,红糖与白糖差不多,山西和陕西是差不多,火车发车迟与晚差不多,看病找兽医也差不多,最终白白搭上了性命,讽刺意味十足。整篇文章写作手法简便活泼,这种手法秉承了胡适先生一贯的温和作风,可是其谈论的问题却是十分不简便的。
差不多先生虽然死了,却为很多人崇拜,认为其不计较,看得破,想得通,是有德行的人。对于这种偷换概念的误读对于社会的影响,作者表示了深深的担忧,想用文章来警醒国人——这是一种病。文中的幽默讽刺手法让这篇文章成为了善意的规劝,而不是激烈的口诛笔伐和抨击攻讧,这也是文章的很大的特点。
这种差不多精神已经成为中华民族长久以来的一种陋习,想要根除实在相当不易。现代社会这样的人还有大把的存在,他们感觉一切都是无所谓的存在,这是一种无追求的,无追求的,不求上进的坏风气,我们应当时刻警惕,摒弃坏习惯。
“可否请你帮我画只绵羊?”第一次见面时他这么问。既然如此“我”就帮他画了一只绵羊,可这位小鉴定家似乎在考验“我”的耐心――四只羊中竟无一只满意。就当“我”耐心被磨光敷衍的画了一个空箱子,并告诉他要的绵羊就在里面时,他却露出了喜色。这就是“我”认识小王子的经过。
这部书讲述了一个世界上最伤心的故事,是一则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
小王子曾经去过一些别的小行星,见到的全都是些大人,例如:国王、酒鬼、自负者、商人、数学家等等。
当他到达第五个星球时,他遇到了一位灯夫,他每分钟都必须点亮和熄灭一次灯,因为那颗小行星旋转的速度极奇快,一天只有一分钟那么短,他嘴里总嘀咕着:“我在忙着很重要的事,这是我的职责……”
这个人一定会被其他人嘲笑,像国王、酒鬼、商人他们一样。虽然如此,他却是他们之中我惟一不会觉得荒谬可笑的人。或许,那是因为他思索的是他自身以外的事。至少,他的工作较有意义。当他点燃路灯时,就好像又多了一颗星星或一朵花苏醒过来。当他熄灯时,就好像送这颗星星和花进入了梦乡。
是啊,为了别人的事情而努力,不论在哪个国度,为之所做的事情都会被看作是最重要的事情。
第七个行星便是地球,在那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他请求与它一起玩耍,它却拒绝了:“因为我还没有被驯养。”“驯养是什么意思?”“那是一种常常被忽略的行为,他的意思是建立关系。对我来说,你不过是个小孩,就跟其他成千上万的小孩没什么不同,我对你来说也一样。但是,如果你驯养我,那么,我们就会被彼此需要了。对我们来说彼此就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和某人建立关系,例如成为朋友,是很美好的事。若我和某人成为朋友,我的生活便有如阳光照耀般充满光彩。我就会辨认出那与众不同的脚步声,是独一无二声音。
每个人都拥有星星,但是对不同的人而言,他们有着不同的意义。不过所有的星星都是缄默的。但,惟有你所拥有的与他人不同,对你而言它是最最耀眼的。
其实最重要的事情,是眼睛无法看见的。它对每个人而言都不同。
每个人都有童年,有的是纯洁天真的,有的是幸福美满的,有的是平淡无奇的,也有的是艰难困苦的。我相信,大部分的人的童年一定是前两种,可以无忧无虑的在家人的爱中成长。但还有一部分人的童年是第四种,挫折不断,困难重重,生活在一个冰冷,没有爱的世界里。于是他们便学会了在艰苦的环境中顽强的生长。如果不相信,那么就去《童年》这本书中寻找答案吧!
本书讲述的是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从阿廖沙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阿廖沙去“人间”混饭吃结束。他的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衰落,他变的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廖沙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的昏死过去。再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
尽管这尽人激愤和狂怒的童年以及身边这些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但阿廖沙并没有被这些黑暗的丑事和腐蚀人的恶势力所压倒。他反而被锤炼成了一个坚强、勇敢、正直的人。因为在黑暗的现实中,还有善良、正直的种子,而这些种子,则是阿廖沙那个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的外祖母种下的。是她让阿廖沙看到了光明,看到了美好生活的希望。
而现在的我们,遇到一点儿小挫折就放弃了,就停止了奋斗和前进。当今网络上有一句话“在哪里跌倒了,就在哪里多趴一会儿。“很多人看到后都是一笑而过,却没有一个人真正思考过这句话,因为这句话说的就是现在的我们。没有理想,没有目标,没有追求,经不起生活的大风大浪,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还没开始奋斗就觉得自己一定不行,一定办不到。但是只要我们努力奋斗,为了梦想坚持不懈、执着拼搏,再大的风浪也算不了什么。失败是留给胆怯懦弱的人,他们不应该也没有资格享受成功的喜悦。
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虽然童年没有像阿廖沙那样辛苦,但我们更要成为像阿廖沙那样勇敢、正直,坚强和善良的人。
“这是一个男孩和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他们俩成为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一起生活,一起长大……”这段话出自著名作家曹文轩创作的《青铜葵花》一书,他是第一个获得国际安徒生大奖的中国作家。
在这个一再延长的特殊假期里,我认真阅读了这本书,一次次深陷动人的故事情节不可自拔,我跟随故事中的青铜和葵花,感受大麦地人们的热情爽朗,我会因为他们的快乐而微笑,因为他们的痛苦而流泪,每一个文字都深深感动着我。
最让我感动的是青铜给葵花做冰项链的情节。青铜为了让葵花在演出时显得更有魅力,决定用屋檐上晶莹的冰凌做一条冰项链送给葵花。他用了整整一下午的时间,把腮帮子都吹麻了,最终做出了一条光芒闪烁的冰项链。读到这里,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对兄妹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在那贫穷的岁月里,但他们拥有快乐,拥有亲情,能为对方付出那么多。
这时,我想起了远在家乡的姐姐,想起了3年前那令我感动至今的一幕:当时因为大姑出远门,所以姐姐借住在我家。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里,妈妈上夜班,姐姐正在辅导我的作业。“轰隆隆,轰隆隆”,爆炸似的雷鸣把寂静的夜打破了,一团团的闪电像一个火球一样砸下来,仿佛随时都可能把我家的房顶砸穿。姐姐一边用颤抖的声音安慰早已被吓出一身冷汗的我,一边紧紧拉着我向卧室的床上跑去,用厚厚的被子包裹着两个瑟瑟发抖的身体。“不怕,不怕,姐姐陪着你,我们都不怕。”姐姐不停地给我鼓气,有了姐姐的鼓励,我似乎没那么害怕了。
通过《青铜葵花》这本书里,我收获了许多:亲情,快乐,幸福,更让我重新认识了痛苦。正如罗曼·罗兰说的:“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
今天看了我国四大名着之一《西游记》中的孙悟空《大闹天宫》这一章,十分精彩。
大闹天宫是说,孙悟空去阴曹地府,把自己和伙伴的名字从生死簿上勾销。玉帝想派兵捉拿,太白金星建议,把孙悟空召入上界,做弼马温,好让孙悟空归顺天庭。谁知孙悟空知道弼马温只是个管马的小官后,便打出南天门,返回花果山,自称“齐天大圣”。玉帝派天兵天将捉拿孙悟空,孙悟空连败巨灵神、哪咤。太上老君见硬的不行,有一番软磨硬泡后,孙悟空又被请上天管理蟠桃园。他偷吃了蟠桃,搅闹了王母娘娘的蟠桃宴、偷吃了太上老君的金丹,逃离天宫。玉帝又派天兵捉拿。孙悟空与二郎神赌法斗战,不分胜负。太上老君用暗器击中孙悟空,孙悟空被擒。玉帝请来佛祖如来,才把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
孙悟空大闹天宫的行为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它仗着有七十二变和金箍棒,居然敢大闹天宫,真是胡闹。孙悟空大闹天宫这件事是没有好下场的,如来佛主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这种惩罚实在太对了!
无论你是否学过化学,这本书是我最难忘的一堂化学课。里面将用有史以来最华丽的视觉盛宴带你踏上美丽的化学之旅。这本书就是《神奇的化学元素》,它是作者花费了7年的时间精心完成的,里面不仅有丰富的化学知识,还有把化学元素的容貌拍摄成的美丽照片,让我们能目睹化学元素的真容!
书里面有许许多多令我赞叹不已的科学知识。例如:绿宝石里有铍,高尔夫球杆里也有铍;氧是地球中最丰富的元素之一,它竟然占地球总质量的一半;氧化硼居然比钻石还要硬……其中最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碘的知识。你们可能觉得会很奇怪,碘神奇在哪里呢?通过这本书我了解碘在常温下是固体,但它也只是勉强的坚持住固体的状态,稍微加热就会熔化,并立即蒸发成浓密而美丽的紫色蒸气。书中描述碘元素蒸气的照片非常的绚丽,这可是作者花了很长的时间拍摄到的。碘是个相当温和的元素,它的作用可大了。可以用来治疗马蹄上的真菌病;缺乏碘会导致甲状腺肿大,所以我们在盐里面加了碘,有了碘盐甲状腺肿大现在就不多见了;还可以把含有百分之几碘的酒精用作消毒剂,我们的生活中经常用到。
带着对书中碘元素的好奇,爸爸带着我做了一个小实验,实验很简单,只见爸爸拿了几粒米饭,放在一个小容器中,和了一点水,用筷子把米饭捣碎,然后拿来了我们消毒用的碘酒,往乘有米饭的容器里滴了几滴橙色的碘酒,只见容器里的溶液顿时变成了深蓝色。这让我非常惊讶!爸爸告诉我米饭中含有大量的淀粉,淀粉和碘发生了化学反应,溶液就变成了深蓝色。碘元素化学反应产生的视觉变化,原来也可以这样啊!
这本书一共有118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是那么直观,形象,让我对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也让我认识到科学与生活的和谐与美妙,化学元素在我们生活中真是无处不在,我要立志从小就好好学习科学知识,为探究更广阔的科学领域而努力!
百年孤独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世界名著,当时我读初一,正是喜欢孤独寂寞用词的小女生,为了这个名字,我从图书馆借了来,可是第一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枪口中,奥尔良上校想起了多年前他第一次看到冰的情景(大意如此),一下让我蒙了,我把它放到一边,不愿再看,直到一个月后,图书馆催我还书了,硬着头皮拿起了书,看了两页,从看到第三页后,我的手再也离不开这本书,我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奉献给这本书,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反复看了三遍,从来没有一本书给我这样的经历:我把生命交给一本书了!那一个月,我无法跟人交流,无法大声说笑,满脑子都是奥尔良家族每一个人的身影,每一个都那么鲜活,每一个都那么特立独行,但所有的人都那么孤独于世!
每一次合上书,我都怀疑自己是否有勇气再翻开它,因为那种孤独从每一个字里透出来,压得我喘不过气,但每一次打开它,我又不愿意合上它,仿佛只有这本书才是我的世界,才是我活下去的理由。
可能我讲了这么多,还算不上谈读后感,差不多快一年了,当年看完此书的感受到今天还清晰如昨,每一个人问我看它的感受,我只有两个字:我怕。是的,我怕,我怕那种孤独,我怕自己爱上它而无法自拔,马尔克斯是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它的文字是被上了魔咒的,记得当时,我一边看书,一边胸中涌上巨大的悲哀,而眼睛干涩,一滴泪也出不来,但那悲哀比流泪更甚!
书里的每一个人都在用不同的方法来表达来宣泄自己的孤独,表面上他们是漠不关心的,实际上内心深处,他们渴望被人爱,被人认可,被人同化,可惜这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今天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不也在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来让自己逃避孤独,但实则上却陷进了更深的孤独吗?我们的爱,我们最温柔的部分,都被各种物质上东西遮得严严实实,再也出不来了!
看完书后,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将自己调整过来,然后,我马上去书店买了一本精装本放在家珍藏,作为自己对平生最难以言表的一本书的纪念,但从买的那一天起,直到今日,我没有再动过它一下,只是将它好好地放在书柜的层,那是我无法触摸,没有勇气再看的禁区啊。
古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不深思不知这句名言之意,只要你仔细想一想,便觉得十分有道理,它道出了读书的重要性。
古诗中有:“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我们的知识需要源头活水,而这源头活水有一大部分来自书本。坚持每天读书,对自己的精神、心灵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言谈不至于太枯燥无味了。
我很爱读书,我觉得读书就是一种享受,从小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它带着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到现在。书是我们的老师,虽然它一直默默无闻,可它作出的贡献远远超出我们。它给了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书不但是开阔视野,打开知识大门的一把钥匙,带我们一步步攀向科学高峰,而且是我们生活中的知心朋友。
烦恼时,我捧着它,它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海洋。书的世界好像让人置身于一个鸟语花香的世界,使人心旷神怡,的确是一个放松自己的好空间,我的烦恼顿时不由自主的抛到了九霄云外。
高兴时,我捧着它,它把我带进另一个世界,这里有一些名胜古迹,有气势雄伟的岳阳楼,名扬中外的万里长城,闻名天下的桂林山水。让我尽情流露出自己的愉悦心情,将心中的感情融合在无穷无尽的山水之中。
书是一位知识渊博的老师,它带我畅游世界,领略大自然的风光,了解大自然的奥秘,它能让我懂得许多人生哲理。书,用它丰富的知识甘露浇灌了我求知的心田。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书,我们不可能一步一个台阶攀向科学的高峰。读书,充实了我知识的宝库,丰富了我的生活,也激发了我对学习的兴趣;读书,让我感受到了无穷的乐趣,我亲身体会到:读书真好。
在我们的教育工作中,学生学习方法不科学的现象普遍存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轻视对学习方法的研究。
《这样学习最有效》[(美)戴维思著]一书,是一本很好地探讨学习术的著作。好的学习术,能大大提高你的学习效率。掌握了好的学习方法,你会感到学习并不是一件苦差事。《这样学习最有效》中所介绍的学习术有很强的操作性,很实用。我们在教学中,也曾经给那些做教师的学员介绍一些学习术,大家都感到收获很大。从今天的教育来看,那种重“学”而轻“术”的传统观念该改变了。
在该书中,作者提出了其“沙漏理论”,将学习作为一个完整的过程来研究,其中包括阅读、聆听、学习、思考、笔记、记忆和应用。每个部分又介绍了很多方法和技巧,这是最直接最实用的部分。系统地介绍学习过程各个方面的学习术,是该书值得称道的特点。
《这样学习最有效》一书比较系统地涉及了学习的各个主要方面,除学习术外,还谈到了学习的心境和学习的环境,这两个“境”也是被学习者常常忽视的。学习是在一个“场”里进行的,它对学习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学习时的心境,就是内部的“场”,学习时所处的环境,就是外部的“场”。学习者要善于选择、调节学习的“场”,使之有利于学习。该书介绍了很多选择场和调节场的方法。
最后,应当提醒同学们注意的是,对学习要抱一个科学的态度。世上没有什么万能的灵丹妙药,学习术也是如此。学习术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是因为它符合学习的科学规律。理解学习术背后的规律,将更有助于我们举一反三,灵活运用。此外,学习术并非一学就灵,仅仅听听介绍,看看书,而不切实地运用,是不能达到你的预期的。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Z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边城》这本书的作者是来自我们湖南凤凰的沈从文先生,凤凰地处湘西地带,多与少数民族苗族为主。沈从文先生的作品取材广泛,这本《边城》就是反映了湘西下层劳动人民生活的一部文学经典。
翠翠母亲的死,是老人心里的隐痛,老船夫为了不使翠翠重走其母的老路,却无意中为孙女的婚事设置了一些障碍,导致了一系列的误会,不久,天保为爱离家出走落水而死,傩送寻兄过溪时,又得不到翠翠的一点暗示,便赌气远走他乡。老船夫带着万般的无奈和无限的愧疚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也溘然长逝。翠翠忍受着亲人离去之痛,爱人负气出走之苦,仍决定留在渡船上翘首企盼心上人归来。
故事发生在湘西的一个小小的山城茶峒,这里鸟语花香,青山翠竹,古朴的吊脚楼,耸立的小白塔,一脉清流相伴随……翠翠美丽迷人,天真活泼,他的父母因一段私情不被当地的风俗所容许后自尽了。翠翠从小与爷爷在这古老而又清澈的溪水边,小船上,白塔下相依为命。随着年龄的增长,便有了青春期少女同有的心事。端午节,翠翠路遇了刚刚在划船比赛中了头奖的傩送。从此她觉得自己感情上有了一种新的需要,那种朦胧的爱意便在翠翠心中萌发。
两年后端午节前夕,翠翠又见到了傩送,情不自禁的对爷爷说“那人很好。”与此同时,傩送的哥哥天保也爱上了美丽、善良、而又一贫如洗的翠翠。当两兄弟发现自己同时都爱上翠翠时,他们不但坦诚相告自己对翠翠的深情,而且既不愿意按照当地人的规矩,拔刀来一次流血的拼搏,又不愿意像城市怯懦男子那样,拱手将情人奉让。他们公平地凭命运来决定自己的幸福,把选择的权利赋予了翠翠。
《边城》是一部充溢着浓浓湘西土味,乡土味的佳作,作者在渲染大自然的美的同时,更赞美了生活在这淳朴的人们。人与人之间没有图财害命的金钱交易,没有尔虞我诈,逢场作戏的交易,有的只是纯真的友谊,真挚的关爱。在当今社会,我们更应该学习这种精神。
挚友曾经问我:“你看那么多书,似乎把社会、人生看透了,会不会觉得一切都没有意思了?”笑答不会。社会博大,人生无常,岂几本薄书能钻透。恰恰相反,读书能发现许多原来自己笃诚认知的观点,常在真相面前尴尬、羞惭得无地自容,于是笑世界神奇之意外,笑人群差异之巨大,笑堂皇作伪之丑恶,笑自负聪慧之幼稚,有时竟至于阅读中情不自禁的笑出声来。
人比人得活着,货比货得留着,再幼稚也不能因为别人的高明跳河上吊。但,要承认自己没人家精明。据说国际银行家就是人类最聪明的人群:耍手腕,弄权谋,说理论据而言之凿凿,设计骗人而丝丝入扣,从天下人囊中取利易如反掌,受骗的人反过来还要念他们的救命大恩,谁不服,恐怕大多只落得嘴硬。
保守估计,罗斯柴尔德家族的财富达50万亿美元(号称世界首富的比尔。盖茨身家500亿),他们具有非凡的远见卓识,善于构建利益关系,捕捉获利机缘,实行严密的家族统治和密不透风的黑箱操作,辅之细雨润物般的间谍渗透,犹如一架超级精密的赚钱机器昼夜运转。老罗斯柴尔德的三儿子内森最具胆识,凭借英法战争时战略情报的收集和快递系统,仅在股票交易所一抛一收,便狂赚了20倍的金钱,超过拿破仑和威灵顿几十年战争中所得到的财富总和。
政治家与银行家的联合,更能得心应手地将财富集中输送到预先挖好的干渠。1973年5月,为迅速扭转失去黄金支撑、各国纷纷抛售美元的颓势,84位银行家、跨国公司巨头和一些政治家相会于彼尔德伯格俱乐部年会。会议形成一个看起来异想天开的计划:设法挑动埃及和叙利亚进攻以色列,美国公开支持以色列故意激怒阿拉伯人,导致阿拉伯国家盛怒之下对西方实行石油禁运,让国际石油价格上涨400%,促成世界各国对美元的需求激增,从而抵消抛售美元产生的副作用,美国再乘机大幅度提高利率,宰割中了过度贷款狠招的拉美及东南亚国家,一石几鸟,重新夺回金融战场的主动权。于是,1973年10月6日,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于是,沙特第一个与美国达成合作,用石油美元购买美国债券;于是,在基辛格博士的诱惑、威逼下,欧佩克的部长们同意只用美元进行石油结算;于是,石油贸易结算导致了美元需求的暴涨,而人民的血汗储蓄惨遭洗劫……
美国第七任总统安德鲁。杰克逊曾在面对银行家的演讲中厉色说道:“你们是一群毒蛇,我打算把你们连根拔掉,以上帝的名义,一定会将你们连根拔掉。”80年过去,这群毒蛇仍在吐着舌信,觊觎着善良无助又攥着不多钞票的民众。
毒蛇离我们并不遥远。前不久一个亲戚买房,叫我去帮忙参谋把关。到了现场,对小区环境、居室户型、使用功能、各项费用均比较满意,但发现,由于“房源紧张”,此房是从别人手里让渡匀得,须在总价款近110万元基础上,额外支付“慷慨让渡者”8.7万元。我的第一感觉是,这里的房子虽然卖得好,但尚不至于达到“奇货可居”的程度,很可能有一双黑手,企图“空手套白狼”。只要房产中介(情报提供)、售楼处(内线)、让渡者(主谋)三位连成一体,即可上演一出“热情让房、理当得利”的好戏。经深入调查,真相大白,果然如此。空手套没有得逞,买主幸免于“白狼”的角色,理直气壮的直接与售楼处签定了购房合同,省下了8.7万元。
家庭是庞大经济体的基本单元,扔钱容易挣钱难,其收入高低和消费水平,是经济体内的主要动力,对经济运行和经济增长模式反应敏感,也很容易成为“精明人”、政治家算计的对象。普通百姓不会甘当货币战争的炮灰,却很难远避漫卷的硝烟。很多金融活动就在我们身边发生,拒绝诱惑需要理性,科学决断需要智慧。如此说来,学一些金融方面的知识还是大有必要的。
曹禺设置戏剧冲突的技巧是无与伦比的。两代人,分别来自两个对立的阶级,由于多次命运的巧合纠缠在了一起,复杂感情的纠葛使他们那本已伤痕累累的心雪上加霜,在命运的无情摆布和感情的残酷玩弄下,他们已无还击之力,死的死,疯的疯,逃的逃,两个家庭在一天之内毁于一旦。这就是封建家庭对人性的摧残。读完之后,莫说剧中人物,连我们都痛苦万分,彻底绝望了。
“雷雨”,这个名字取得太妙了。“雷雨”,贯穿于字里行间,贯穿于环境描写之中,贯穿于人物性格、人物感情之中,贯穿于故事情节之中,贯穿于结构形式之中。正如一些专家指出,《雷雨》故事情节的发展具有夏日雷雨的特征:开始时乌云密布,空气闷热难当,随后,空气的气氛渐趋紧张,时不时伴随电闪雷鸣,随后,大雨骤至,雷电轰鸣,整个宇宙都发怒了。再看繁漪那充满愤怒与压抑,最终走向变 态极端的感情,周萍那极度悔恨、惧怕与希望并存,罪恶感与歉然同在的感情,鲁侍萍那饱受折磨仍逃脱不了命运残忍玩弄的内心,哪一样不是“雷雨”特征的典型写照。对制度的批判,对罪恶的揭露,对人物的同情与无奈,爱恨交加的复杂感情,都化作了两个字:雷雨。
虽然四幕长剧的时间跨度仅仅是一天,但我却觉得像是过了一年还不止。一天之内,人物的感情发生如此大的变化,情节发生如此大的转折,实在叫人能以想象,但我们不得不相信它是真实的。人物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矛盾网、仇恨网,作者正是通过把各种复杂的矛盾糅合在一起,从而表现作品的主题的。周朴园被 迫或自愿抛弃了已生下两个儿子的鲁侍萍,三十年后,周朴园偶遇鲁侍萍,矛盾一触即发。工人鲁大海为争取工人的权益与自己并不认识的亲生父亲发生矛盾,被自己同父同母的哥哥周萍痛打,周萍由于与自己的后妈繁漪发生了不自然的关系而悔恨不已,决定痛改前非,却摆脱不了失去精神依托的繁漪的纠缠、威胁,与此同时,周萍爱上了鲁侍萍的女儿——在周家当侍女的四凤,恰巧,繁漪的儿子周冲——一个善良、真诚的少年也对四凤情有独钟。四凤面临母亲和周萍的抉择,周萍把人交给了四凤,却受到繁漪的牵制,周冲面临母亲和哥哥双方面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交错在一起,终于在周朴园暴露身世之谜后酿成了惨剧。这惨剧是偶然的,太多的巧合,天命,但又是必然的,封建制度对人性的扭曲、摧残必定造成这悲惨的结局。作者的高超之处在于,他让矛盾相互交织,无处不在,让人分不清谁是谁,谁爱谁,谁恨谁,但一切又是那么的鲜明,让人的心都能感受到。
……繁漪是“雷雨”性格的人物,也是剧中人性扭曲的人物。封建制度对人性的摧残主要体现在繁漪身上。周冲在剧中是最无辜、最悲惨,也是最值得同情的人物。他年仅十七岁,天真烂漫,虽出生在阔家庭,但没有丝毫强权思想、等级观念,他追求平等,追求自由,待人真诚,对下人四凤真心相爱。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青年,在封建家庭复杂的矛盾冲突中白白地毁灭了。周冲的死是最不应该发生的,所以周冲的死是对腐朽的封建制度最有力的控诉。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中国,一个发源于两河流域的农业大国,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形成了特有的乡土文化。这种文化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渗入了每个人的毛孔,融于血脉中。即便在工业化大发展的今天,这种乡土气息仍处处可见。中国人有着自己一套独特的处世之道:办事爱讲关系;讲究安土重迁与落叶归根;对陌生人和对“自己人”有截然不同的道德标准;法律意识淡薄;男女有别……这些我们可能习以为常的东西已经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产生了阻碍a作用,而我国广大的农村整体上依然处于贫穷落后阶段,这些都是有原因的。而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里,我们都能找到详细的答案。
为何我们的道德水平比欧美低?我曾不止一次地思考过这个问题。其实我们的经济和制度都没有什么大的缺陷,那么我们就把问题放到文化的角度去看。我们今天的很多思考方式和文化都是传承自我们农业时代的祖先,纵使百年前的新文化运动和新中国几十年的教育发展使我们的基础知识水平得到了较好的提升,但乡土社会的那一种习俗却在农民占人口总数一半的中华民族里口耳相传,每个新一代的孩子也在耳濡目染地学习着——克己中庸,长幼有序,天人合一等。
可是,乡土文化就一定是错误的吗?当然不,只是它与现代化不能很好地兼容罢了。例如,在乡下,流动性低和交通不便使几代人不出乡,而在缺少变化的土地上,人们就更看重习惯和情面。但在当下,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现代社会更看重创新和法律,这就使那些乡土人在面对着转型发展时“水土不服”,产生诸多矛盾。比如:我们过去的道德观念都是以自己为中心,讲究“克己”,对别人的标准随亲密度变化。现在我们学到的自由平等博爱的观念,都是讲求人人平等的,要求我们能“大义灭亲”,不偏不倚。这是显而易见的应当人人遵守的规矩,可直到现在我们又有多少人真正做到了呢?这种难以动摇的社会观念,大概就是我们保留下来的乡土性的体现吧。
全书仅仅六万字,被分成十四章,每章所分析与讲述的事情都极有代表性。没有晦涩难懂的理论,只是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穿插着鲜活的实例,对现象进行剖析。读完后,读者会有种醍醐灌顶之感,妙不可言。
费孝通虽然是在1947年出版的此书,但书中很多现象直至今天都发生着,他的观点也能依旧可以对今天的农村现状加以解读。可见其研究功底之深厚,以及我国乡土习性积累之深。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
悲剧的初始,往往是一个并不动人的错误。富家少爷在空虚无聊的生活中与家中女仆坠入爱河,这样的故事在那时的时代背景下不算少见。理所当然,富家长辈愤然反对二人"悬殊"的交往,在大年三十的夜晚生生将怀抱婴儿的女仆赶走,还"用心良苦"的强要了他们的第一个儿子,悲剧的初形在这里开始酝酿而出。
周朴园,作为剧中中心矛盾的焦点,无疑是情感冲突最激烈之存在。年轻时爱上侍萍的周朴园,或许还能说是仍有一丝纯净残留。可自那个年三十之夜,他听任家中长辈将梅侍萍赶走,随后娶了门当户对的阔小姐时起,他的心灵已彻彻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写照。在三十年后,他重又认出侍萍的那一刻,他所表露出来的情感,不是久别重逢的喜悦,而是彻头彻尾的猜忌,怀疑与恐惧。他想到的,是侍萍是到来也许会对他的地位,利益所造成的威胁,是真 相揭穿后自己将面临的尴尬处境,而不是对侍萍悲惨遭遇的同情和怜爱。他口口声声的说他一直留着她喜欢的家具,说他保留她的习惯,珍视那绣了梅花的旧衬衣,可说到底,这些都不是因为爱,都是因为要彰显他那早就不存在的良心,告示天下的人——"看!我是个有情有义的君子!"其实哪里有什么情呢即使曾经有过,那也在三十年的时光中消失殆尽,他如今的一切的一切——包括给侍萍五千大洋,包管她的生活开支,要她们永远不再踏入周家的大门——全都,全都,是为了他自己。对他而言,爱情早已是漫长生命中的一点佐料,可有可无,如梦一般不切实际。这个资本家的代表,早已在商界的"熏陶"下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成人形。
至于鲁侍萍,悲剧的核心承受者,她的命运无疑是坎坷苦难的,但何尝又不是可悲的。回想三十年前的那场爱情,她也是错误之一。可女人啊女人,你为何纠缠一场无疾而终的情爱三十年,三十年以后还仍拘泥于自己所受的委屈与灾难爱也好,恨也好,难道最终受伤的不是自己么既然如此为何又苦苦沉溺,深陷其间你将这一生的苦难归于命运,归于看不见莫不着的生命之线,念叨着如何苦如何凄惨,紧紧抓住那血红色的恨意,执拗的不愿放手。难道这就是你生命价值的所在么堂堂正正的对峙,随后潇潇洒洒的扬头离去,总比自行降自己于他人身下要舒畅,不是么
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史记是西汉时期司马迁所作的,司马迁(前145—?),字子长,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夏阳龙门(今陕西韩城南)人。司马迁所著《史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这本书记叙了上自黄帝下至汉武帝太初年间共计三千多年的历史它的叙事简明生动非常得吸引人。《史记》是历史的“实录”具有非常高的文学价值。它的文学价值表现在运用真实的历史材料并且成功地塑造出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在人物塑造上司马迁真正做到了将历史、人物和主题统一起来这样既写活了历史人物也栩栩如生看完了每一篇故事好像每个人物就出现在我的眼前,他还非常善于通过人物的言行举止来完成对人物性格的刻画。我觉得《史记》的语言真不愧后来被奉为“古文”的最高成就。
在《史记》这本书中使我印象最深的历史故事是:《五张羊皮的故事》。这则故事主要讲了:春秋战国时候爱惜人才的秦穆公为了赎回聪明才干的百里奚用五张羊皮去跟楚人交换他最后秦穆公赎回了自己最喜欢的大臣百里奚。读了这篇故事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凡事都要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就像文中的秦穆公一样他如果用重金去赎回百里奚的话楚人觉得秦穆公很看重他一定不会轻易交换。但是如果用五张羊皮去交换的话楚人必定会很轻视百里奚而同意交换。聪明的秦穆公就换了一个角度去思考问题最终如愿以偿。我觉得我应该向秦穆公学习。
通过《史记》让我更加深刻的了解中华民族渊源历史,还学会了做人的道理,了解历史人物的丰功伟绩,懂得了一些历史典故,知道了一些历史事件发生的背景、过程以及对当时社会带来的深刻历史影响。
我是一个十分热爱阅读的人,所以我参加了这次中学生课外阅读研究性活动,我对此次调查结果充满了希望,但是,当我看到调查结果后,我感到愤怒、担忧;愤怒于同学们对阅读的看法和选择,担心同学们的阅读质量。对于课外书的'选择是我们组关注的一个焦点,我原本期望于同学们在书籍会选择国粹的四大名著,会选择高深的外国文学,会选择优美的诗歌散文等等,但是,当我看到问卷上网络小说和流行小说上的那些勾差横线,我感到十分失望。对此,我希望老师和家长能够引导同学们正确的阅读。
星期二,我们班举行了图书交流会。我们班里许多同学都展示了自己的书。淦海翔的书名叫《兵器百科丛书》。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其中我知道冲由德国HK公司的设计师蒂洛.默勒、曼佛雷德.格林、乔治.塞德尔和赫尔穆特.巴尔乌投入了命名为“64号工程”的设计工作进行研究制造。这项设计的成品是G3步枪小型化的冲锋枪。读完了书,我想我长大了也要当兵。
这本书在豆瓣上的评分是7.6。大多的书评也是在说这本书带来的是失望,认为后半部分写的儿时玩伴现在都不如作者混得好,不过是在写作者自己的优越感罢了。
与我而言,一本书好与不好的标准因人而异,正如书中结尾引用的马塞尔·普鲁斯特的名言: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于他内心的东西。书籍只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我想每一个人从小到大,总会遇到几个奇怪的人,发生些不会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这些人和事构成了一个人心里的独一无二的“世界”,而作家是那种可以很好的感受到并用合适的文字把它表达出来。这也不难解释为什么有时一些文字,也许是歌词,也许是广告,也许是一段文字会让人有恍然大悟、豁然开朗的感觉。
在中,我看到了自己的困惑——生活的意义是什么?我到底有没有学会生活?作者是在高中时由于父亲瘫痪,把母亲对他的期望——“这个家中的顶梁柱”作为之后时间的目标。直到作者的父亲去世才发现自己从来没有回答出“我该怎样生活”这个问题,以往的中心被怀疑是否正确。当我看到这里时,脑子里就像有什么东西要跳出来一样,可惜。直到在我写下这句话的那一刻,那东西还是没有出来。
突然之间几个词语就一直在脑海中闪现:信仰、读书、虚无、健身、为人民服务、。我连我自己都不认识了。自己现在所做的究竟是坚持还是逃避。
必须得承认自己还不会生活。我不想今天就有答案,但我想会有那么一天,我可以坚定的相信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我愿意并值得的。
这个假期,我读完了《海底两万里》,我的灵魂在凡尔纳的笔尖下,和尼摩船长一起在海底世界旅行了几千里,被深深地冲刷着。
故事发生在1866年,当时一只被认为是独角鲸的怪物在海底肆无忌惮地行动,人们一整天都很害怕。许多船只在海上航行时都遇到过这个怪物,有些船只不幸被它撞毁,给人们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应邀一起追逐海怪,但不幸掉入海中。关键时刻被海怪救了。原来是一艘名叫***号的潜艇,和尼摩船长一起出海,饱餐了一顿,终于回到了大陆。
书中的尼莫船长,这个生动逼真的角色令人印象深刻。他的生活是人们向往的天空,遥远而美好;他的素质是人不能触海,广阔的隧道很远。他勇敢、善良、机智、果断,反对世俗的沙皇专制统治,向往自由,用自己的聪明和智慧征服了大海,并义无反顾地来到大海中生活,欣赏着大海的全景美景。一个人,不顾世人的眼光,毫不犹豫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需要多大的勇气!这种勇气多难得啊!是一个对世界如此失望的人,会来到远离世界喧嚣的'大海!
你只有通过探索才知道答案。大海的美令人着迷,‘吸引无数英雄’,但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只有探索和验证,才能找到更深的一面。大海依然是残忍冷血的吞食者。它残酷无情地收走了很多船只、生命和金钱,对吗
此,它丝毫不生愧?怜悯之心,张着它的血盆大口,无尽贪婪的吸噬着。
尽管大海是凶残的,但它也是我们的家,也是需要我们的疼爱与关怀的。大海里有许多生物,如书中的儒艮,都已濒临灭绝,由于人们的肆意捕杀,大海已经发出了怒吼,向人们倾诉着它的不满。
大海向我们全释了小事物也有大力量,大海中有许多生物虽微不足道,如生长在红海中的三棱藻,在红海中大量繁殖,却是促进红海别样美的关键因素,它们都扮演着重大的角色。每一样在世界上出现的人或事物都是具有意义的,虽然不是每个生物的意义都很大,但它们都是必不可失的角色,只有它们在一起,才是一个完整的生物圈。
尼摩艇长只不过是全世界众多"蚂蚁"中的一只而已,落在人群中并不起眼,但他凭借着自己的力量,让自己的人生充满意义,我们要向尼摩艇长看齐,做一个小角色大意义的人,让我们的人生自带光芒!
读了贾祖璋写的文章《花儿为什么这样红》,我明白了天才出于勤奋的道理。现在,有许多同学来到学校不懂得把握时间,整天无所事事。
我不禁痛心得这样想:“要把未来的建树比作红花开放的话,他们不知道自己能否变成一朵红花,也不知道如何成为一朵红花。的确,花儿为什么这样红呢?有些同学并不理解,在他们看来,花红,就是因为它本来就是一朵红花。
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凡事都要经过一番努力才会成功。
如:拓鹏同学吧,他在小学毕业前是老师眼里难管的`学生,同学眼里的小霸王,学习更不理想。可是升入初中以来,几次考试成绩都名列全年级前几名。
为什么他会有这么大的变化呢?原因就在于他自己勤奋,并有老师的帮助。
要想使自己变得“红”当然,这必须有决心,有恒心。新中国的青年是有志气的,是不甘落后的。
然而,我认为要使自己变为一朵艳丽的鲜花,得有两个条件。
一、是靠辛勤的园丁—人民教师的培育。是他们用知识的甘露滋润着我们,是他们成年累月,风风雨雨,精心地培养,细心地浇灌着我们;
二、是“花朵”自身的努力。如果他们从小不吸收丝毫的阳光雨露,拒绝园丁的培育和修剪,便会营养不良,体弱多病,那又怎么能成为百花园里一朵鲜艳夺目的红花呢?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希望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岂能心安理得,得过且过呢?难道我们不能成为无数鲜艳的小花朵,点缀祖国的山山水水吗?
《怪老头儿》这本书我看完了。主要讲的人物是赵新新和怪老头儿,书中讲了好多有趣的故事。
赵新新,外号 铁头,上五年级,别看他已经十二岁了,可是还十分天真。他居然相信老爷爷的别墅可以叠成一张纸放在兜里。想搬到哪就搬到哪,如果想住在这里,只要把房子打开一抖就可以了。他不想写作业只想玩时,竟然让老爷爷给他做了一个替身替他学习,自己却跑出去玩,结果新球鞋、新玩具、新运动服都成替身的了,最后替身的家那一张张报纸被妈妈撕掉后,他只好又去找怪老头帮忙,怪老头给他做了一架木飞机,并且让铁头赢得和木飞机的比赛;给他两只小鸟,让它们钻到铁头的肚子里治肚疼;给他一支魔棒,只要在爸爸后脑勺画一个圈,爸爸就答应他可以去钓鱼。
我最喜欢故事的开始。有一次,赵新新肚子疼了,疼得直“哎呦。”他自己上了电车,在电车上他旁边站着一位右手又矮的老爷爷。他要扶车上的扶手,伸伸胳膊够不着。这时我对身旁坐在座位的一位大哥哥说“你的座位能让给这位老爷爷吗?”大哥哥生气地说:“你替老爷爷给我五角钱?”我兜里的五角钱本来是给我家猫买虾皮用的,为了让老爷爷有座位,我毫不犹豫地给了他。下了车,怪老头说:“我不叫老爷爷,我叫怪老头。我可以实现你一个愿望,比如要一包虾皮。”赵新新说:“你只要治好我的肚子疼就行。”“你跟我来吧。”说着他们来到怪老头的家,这时怪老头拿出一只小鸟往赵新新嘴里放。赵新新一仰头,小鸟就下肚子里去了。赵新新忽然肚子就不疼了。
如果有人问我:天下万物,你最喜欢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喜欢读书。是的,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在我的心目中是一种幸福、一种享受。
我喜欢读书。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培根如是说。其怡情也,最见于当一个人独处幽居,读名著时为书中精彩的描写拍案叫绝之时。其博采也,最见于与同学争论问题时不时地旁征博引,大有“天文地理,无一不通,三教九流,无所不晓”之势。把同伴说得服服贴贴之时,心中便升起一种幸福感:读书真好。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事判事之时。书中学到的公理、定律等知识在这里都大放光彩,两点论、两分法、一分为二等哲理在这里都大显神通。
我喜欢读书。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知者。”只有感到读书的乐趣,才能乐于勤奋学习。一本好书犹如一位相知的朋友,只要一打开书,我就会完全沉浸在收获的喜悦之中。这时,世界就向我款款走来,我一睹再睹了孔圣人的睿智渊博、诸葛亮的神机妙算,领略了林肯的善良和伟大、莎士比亚的泉涌文思、鲁迅的笔法……读书使我蹒跚于大师们洋洋洒洒的文字间,好不惬意,好不快活。我漫步于先哲用心血凝成的结晶中,认真思考,认真汲取,真是高兴。
我喜欢读书。书,魅力无穷,它将历史写就,它能揭示未来。读书丰富了我的生活,也开阔了我的视野。我读书倾向于寻求一种心的指引,寻求生活的一面镜子。面对一本好书,我在不断地剖析自我,洞悉灵魂,一种顿悟的惊喜,一种痴迷的恋情,一种未有的体验,一种说不出的好感觉,尽在其中,美不胜收。
哦!我喜欢读书,它能使我更加充实自己。着名作家肖复兴致语高中生说:“亲爱的中学生朋友们,失去什么都可以,唯独不能失去人生只有一次的青春;赢得什么都不重要,更重要的是赢得知识。”为此,我要珍惜人生只有一次的青春,抓紧时间读书,读好书来提高自己,丰富自己,充实自己。
这一回是全数的开篇,刘、关、张三人同心同德,却又性格迥异。作者通过三人在同黄巾军交战中的不同表现在突出各自不同的性格特征:关、张以勇猛取胜,刘以多谋见长。这也奠定了三人在共谋大事时的角色和地位。
在生活中,《三国演义》也可以给于我们很多启示。本会中的重要情节是“桃园三结义”,在结义过程中,三人发誓说了一句话: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此语道尽兄弟之真情谊,被称为千古盟书第一奇语。《三国演义》中颂扬仁、义、信的道德观念,而批判不仁,不义、不信的行为。在生活中,这里绝对值得我们借鉴的。我们说的“义”不是那种所谓的是非不分的“讲义气”的行为,那种行为是不值得提倡的。相反,小说中的“义”才是真兄弟、真情谊的义。儒家思想的先驱孔子的主张是“仁”“爱”,可见作为封建正统思想的儒家思想对“仁”的重视。“信”是守信用的意思。“信”说的容易,可是有很多情况下很难做到,或者说我们对他不够重视。其实,“信”应该是我们人生的一大信条。交友需要信,经商需要信……“信”涉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朋友,如果你生活中有许多困难,遭遇到许多挫折,那就看看《三国演义》,它会教给你很多很多。
本回中写人技巧十分高超,本来是着重写刘、关、张三人,却又不着痕迹地带出本书的另外两个重要人物――曹操、董卓。似飞来之笔。本书写人之高,叙事之妙,实可为我们写作时所借鉴。
在这个快乐的暑假里,我阅读了美国著名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孤女——简·爱,年纪幼小,父母双双离世,由她的舅妈抚养,可舅妈心狠手辣,害她处境极差……被送去了可怕的孤儿院!可这位女性在今后那危机重重的人生道路上坚强、勇敢、执着,遇到困难总是想尽办法帮助自己,帮助别人。无论是独自在夜里的红房子,与好朋友海伦告别,还是和罗切斯特先生站在婚礼舞台上……都是因为她那种不朽的精神,使她摆脱了孤独贫穷生活,得到了幸福。
书中有一句话曾经被无数人引用过,也让我印象深刻:你难道认为我会留下来甘愿做一个无足轻重的人?你以为我是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能够容忍别人把一口面包从我嘴里抢走,把一滴生命之水从我杯子里泼掉?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富有,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会使你难以离开我,就像现在我离不开你一样,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或肉血之躯同你说话,而是用我的灵魂同你说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彼此平等地站在上帝脚下,本来就是如此!
读了这本书,我流了很多泪,心里默默地想:简那独立自主、自强不息的精神品格,她那明确、坚定地追求女性在社会上尊严的个性把我深深地感动了。虽然她没有任何亲人,没人富裕的生活,但她有珍贵的生命!有珍贵的心灵!有可贵的精神!简教会了我,只有自己爱惜自己的生命,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简还教会了我,遇到困难要有信心去面对,学会自力更生。难道我们的人生道路会一帆风顺吗?不,我们和简一样,人生道路总是曲折蜿蜒的!啊!简,你是多么的伟大!我要好好向你学习!
我反复读了好几遍《简·爱》 。它是我们的精神财富,它激励我不断前进!
这是个法国故事,法国人的小说,即使是非常质朴,以乡村为背景的,里面也看得出他们一种玩世的聪明。这一篇小说讲到阿尔卑斯山上的居民,常会遇到山崩、冰雹、迷路、埋在雪里,种种危险。一老翁,有一个美丽的女儿,翁择婿条件太苛刻,大家简直拿他没办法,有一个青年,遇到机会,救了老翁的命。他想,好了,一定成功了。另一个比较狡猾的青年,却定下计策,自己假装陷入绝境,使老者救他一命,从此这老者看见他就一团高兴,吻他、拥抱他、欢迎他,仅是他的存在就提醒大家,这老人是怎样的一个英雄。
看看那一个有恩于自己的,却像见了真主似的,很不愉快,于是把女儿配给那狡猾的青年,青年在结婚前,喝醉了酒,说出真心话,老人知道受骗,把女儿收回了——但这是太恶俗的尾巴。
也许许多人现在都并不太爱读张爱玲或她那个年代的作家的文章了,但我却独爱她的小说。张爱玲的小说总是带着一点清眼看浊世的味道,就像她说的这个故事。
这两个青年的做法截然不同,所以的,老翁对待他们的态度也是截然不同的。张爱玲可以看到这一点冰箱到许多,但是往往我们却想不到这里,只会多抱怨几句世道不公罢了。现实生活中,有些时候自己有恩于他人,却受到青眼相待,而帮助过自己的人却对自己十分热情。有些人往往不解,但看到这个故事,多少也须得明白一些道理。
看了这篇文章,不得不让我感叹张爱玲的文章,观阅后真的会让人茅塞顿开。听她的叙述,好像就能领悟一层处世的道理一样。
可能有一点不够,但是稍微润色两笔就差不多了。我觉得这篇文章真的不错,而且感悟都是自己写的,希望给分!
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初中语文老师在讲课时说到的这句话,让我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思索许久,并不能理解话中的含义,后来通过查阅得知这是钱钟书先生所写的《围城》中的一句名言,于是跑到学校的图书馆借了这本书,囫囵吞枣地嚼完。大学毕业后,参加了工作,有了家庭和孩子,平心静气地又把这本书拜读了两遍,才觉得围城里有故事,故事里有围城。
故事背景在上个世纪,但故事穿插的只言片语里的道理,让很多现代人所不能及,需要深深地体会和学习。钱钟书先生与夫人杨绛的婚姻想必是所有年轻人所艳羡的。我想,纵然在这浮躁的时代下,总有灵魂匹配的二人珍惜相伴相行,即使是座围城,也是任谁都不想离开的所在,那应该叫“家”。
“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虽然还是对书略懂皮毛但我想说:“其实心灵也是一座围城,生活在自己的阴影中,只会越困越深,只有战胜自己才能走出围城”。丰子恺先生说过:“有人帮你,是你的幸运;无人帮你,是公正的命运。没有人该为你做什么,因为生命是你自己的,你得为自己负责。你若爱,生活哪里都可爱。你若恨,生活哪里都可恨。”
面对生活的种种不堪和苦处,与其喋喋不休地抱怨,不如默然以对,静下深思,流年似水,浮生若梦,青春的灼痛终将沉淀为一种经历,成为蕴藏在灵魂深处的暗夜精灵。我想到八年前的自己,离开年迈的父母,满怀一颗赤诚的心来到这里,进入这座城,守护一方人,肩负职责与使命,将青春的热血洒在这片土地上。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城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
大家好,我是阿Q,今年上六年级了。我帅,我酷,我叛逆!我是新新人类,可我的学习不好,可以说我懒死了。怕什么?偶老爹有的是钞票,将来我一定是_公司的老董,学习好有个鬼用。
昨天晚上泡心一爱一的电脑,真爽!作业?去,谁管你,明天的事明天再一操一心好了!早上,和哥们几个玩了十几分钟,不尽兴埃啊噢!完了,老赵要来检查作业了!老办法,“我忘带了。”我笑着说。于是,我被老赵“K”了一顿,老赵第一千零一次罚我站在教室后面了。哼!这对我来说可是小菜菜了,我是谁?我是阿Q我怕谁!?哈哈,老赵又气的脸色苍白了,气吧气吧,反正你也奈何不了我。大不了请我老爹来揍我一顿。挨打不过皮肉苦,怕什么?老赵也够“一陰一”的,在黑板上写了个大大的“丑”字,还要我阿Q来念。我可不念,使用沉默战术。老赵竟然在上面注了个错误的拼音“wu”,存心想让我出丑啊这。老赵见好不收,又写了一个“羞”字,还把羞下面的丑改成了五,这是我写的错别字啊,有你的。老赵要我上黑板,我阿Q才不吃这一套呢,不来不来就不来!老赵要“假洋鬼子”扶我上来,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小子马上对老赵摇了摇头,坐了下来,看看看!我多厉害啊!老赵可不是软柿子,让我阿Q捏着玩的。他亲自出马来扶我,我这才动脚。看什么看!没见过酷哥啊,这叫“特殊待遇”懂不懂!结果,我硬是在黑板前站了一节课。
今天晚上,老赵布置作业,点名让我把作业写在黑板上,我YYP(呀呀呸)!这不是存心让我阿Q丢人现眼嘛,我不知道你老赵安的是什么心,不就是想让我的螃蟹字出丑嘛。没办法,阿Q我当此殊荣,写就写吧。这可是我写的最认真,也是最像字的字,可下面还是有人笑我,说什么我写的字有多难看。气死我也!有本事你上来写啊!告诉你,你还没那福分!
耶!耶!放学喽!星期五,哈哈!ILOVEFRL(我一爱一星期五),心一爱一的TV,俺来喽!
开卷有益,这是我对自己读书多年来的最深、最明了的体会。
从古人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到今人的“书籍是人类灵魂进步的阶梯”,无不看出读书的良好作用。读书好处和重要之大的道理人所共知,再加上在这样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觉会经常出现在每个人的身上。于是人人都想读书,把活到老学到老作为至理名言,可是在读书的过程中,许多人只体会到读书的无比之苦,我却更多地感悟到读书的无限之乐。我不是把读书当成一种任务,也不是把读书单纯的当成一种无所事事时候的消遣,而是把读书当成一种心灵之旅,当成一种和古之先贤、智者名士进行跨越时空的对话、交流的过程,当成一种消除疲惫,洗去烦恼的精神生化的过程。
书,是良师,更是益友。
好读书,是年轻时候养成的习惯,但是不得不承认,随着年龄的增长,工作量和各种社会关系的增多,年少时候那种单纯的安心的读书的心境难以追回,再加上每天的各种事务踏至纷来,每天可以有一段长的读书时间就显的弥足珍贵,所以,我这样的年纪和工作的特点使我在读书上不得不养成自己的特点,一是要读书首先是选书。虽说是开卷有益,但是时间有限,所以必须有选择的读书,把有限的时间放在好的,适合的书籍上。在选书上,不看庸俗无聊,不求高深专业,但要切实有用;不过于专一,而追求广博,读书如交友,只是呆在一个小圈子里,很容易自我封闭,自我限制,所以要广交朋友,经史子集,古今中外,各种书都要尽可能涉猎一。二是随时备书,“见缝插针”。没有大片的时间可用来读书,只能是把片刻的闲暇时间利用起来。
有时间就拿出来翻上两页,享受一下。就算是一本大部头的书籍,只要发挥愚公移山的精神,日积月累,持之以恒,总会在不知不觉中,轻松搞定;三是有计划,虽说读书的时间少,但是,不能找借口,不能放任,每天必须要挤出一段时间读书,我把这个称之为:每天多走一点路,意思是在每天要停下来休息的地方,要再坚持一下,多看一会儿书,在多走一点路。四是要用脑读书,多做批注,常写心得体会。用眼读书,获得一种简单的快乐,用心读书,赢得一片安宁,一种丰润,用脑读书,在思考中完成和作者的对话,那么收获的除了快乐,安宁,更是一种洗礼和升华的过程。子曰: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读书学习和独立思考必须结合起来,才能收到最优化的效果。五是读书以致用。有人说,现代人读书很功利。
我倒是觉得,读书是不能过于功利,那样读书读不好,读不深,读不出快乐。但是读书也要有目的性,那就是读书必然是直接或间接为了我们工作,生活服务的,这就是读书的目的性。读书是要用的。读书不能像是在沙漠中下注水,浇灌了很多,但是长不出娇艳的玫瑰。读书可以死读,但千万不能读死,所以读书应该是要结合自己有选择的读,有目的的读。让书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成为我们工作生活中前进的阶梯。
大家都在读书,但是,每个人读书的方法、感受和收获是不一样的。说了我的读书的方法,在说说我读书的各种体会和收获。总结起来,应该是“三开”。
开心养气。我在读书之中,收获的开心,快乐分四个层次。一是最为简单直接的快乐,一段快意恩仇的故事,一个精采绝伦的比喻,一个构思精妙,哑然失笑的结尾……这些都会让我怡然自乐,欣然发笑。二是读书让心灵安宁,抛开烦恼的快乐。这时候读书已经深入其中,忘记身边的种种事情,溶入到书的世界里。这时候读书,因为书的世界不同,会有激情如火,也会有沉静似水,也会有百般无奈,感慨叹气。这种在书的世界中畅游,与书的内容同呼吸,共命运的感觉就是读书的第二层快乐。三是独立思考,对话交流的快乐。这时候读书不是读了,而是和好友知己聚在一起,或茶香四溢,或青梅煮酒,或踏雪寻梅……总之是在契合两欢的氛围下的对话、交流、碰撞、引申。四是读书有用。这种快乐就不在读书之中了,而是在读书之后的一种反馈。这是在生活和工作中能够“书到用时不恨少”,能够信手拈来,娓娓道来,能够自信大方,举止得体。这样,快乐自然而来了。
那个年青人究竟有没有回来呢?《边城》里没有说,留下一个耐人寻味的结局给读者去猜想、去补充。象一首悠长的山歌,旋律朴素,但嘹亮的音调却足以在听者心中激荡起层层涟漪,久久不能散去。
如果把各种书籍比喻成各式的饮品,那么,《边城》就是一杯白开水,透明、纯粹,不含任何杂质。入口的感觉虽然总是淡淡的,但你不会厌倦,反而,会在一次一次的品饮中体会到她与众不同的风味。
不能不佩服沈先生的文笔,薄薄的一本小书,那样云淡风轻的描写,就生动地重现了茶峒别具特色的人情风味、乡土世故。还有翠翠,这个山泉一样清澈的女孩,她的爱情亦在字里行间不动声色地铺展开来了。遍览全书,可曾有一处明明白白地写出“爱情”两字呢?但凡是用心读过的人就一定能体会出一个情笃初开的女孩对爱情的向往与执着。
要怎样的一份情感,才值得用一生去等待呢?看书的人也许不明白,但写书的人一定明白,书中的人物一定明白。
翠翠不过是十四五岁的年纪吧,刚刚开始憧憬“爱情”这种神秘的情感。她所想要的,不是富贵的家业,不是显赫的地位,她所期盼的,不过是自己喜欢的人能为自己唱三年零六个月的情歌,而自己就能在歌声的伴随下,在美丽的梦境里遨游。
这本书把一个沉浸在对爱情的美好幻想中的女孩的形象勾勒出来了。我们的眼前也许没有这个女孩的相貌特征,但有一点是无庸置疑的:她一定有一双清澈透明的眸子,一定有一颗晶莹剔透的心。都市里有太多纷扰复杂的情感了,就像河水,再好的水质也免不了搀杂泥沙和石块。而在《边城》里,一切都是简简单单的。爱,或者不爱,一句话就可以说明白。
《边城》像清风一般吹拂着都市人那颗不安分的心。简单决不意味平淡,相反,简单的文字、简单的情节,蕴藏的正是强烈的情感。《边城》里的文字正如茶峒小镇的民风,淳朴、单纯、明了。在平凡中看出伟大,在琐碎中透露深刻。这就是《边城》。
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时候,天兵天将出动了不少,但都对其无可奈何。
即便那无比神勇的二郎神也只给孙悟空打个平手,若非哮天犬暗中偷袭,二郎真君恐怕也只有干瞪眼的份。
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了,偌大天庭竟然奈何不了一个猴子,天庭颜面何在?
但如此不成比例的“对战游戏”,竟然真就发生了。而且,就发生在玉皇大帝的眼皮底下。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凡间毛猴横行天地之间无所阻挡呢?
我想,这不单纯是作者为了突出孙悟空的神勇无敌而采取的写作手法,更为深层的原因是,作者似乎要告诉我们,并非孙悟空天下无敌,而是由于天庭管理不严、用人不当,才导致了关键时刻的尴尬局面。
大闹天宫是《西游记》的一部分,因此孙悟空手段如何,绝不能孤立的下结论。仔细通览《西游记》就不难了解,在孙悟空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路上,尽管降妖除怪出尽了风头,但有些妖怪却也让孙悟空头疼不已,有几次还差点丢了性命。关键时候,是观音菩萨从中相助才化险为夷。
这其中,有些属于技高一筹,江湖高手。但大多数却是天庭“跳槽”下来的低级马弁,有的甚至是坐骑、宠物一类的,在此之前名不见经传。很显然,这些西行路上的妖怪在没有离开天庭的时候,都是些上不了台面的边角人物,不是跟班,就是丫头。天庭论资排辈的体制决定了,无论自身能力有多强,表现有多好,本领有多大,自始至终干的都是伺候主子的活。像对抗孙悟空这样的战斗,是断难轮到他们的!时间久了,这些人不得重用,难免心生怨气,于是辞职的辞职,跳槽的跳槽。孙悟空为何打遍天宫无敌手
这就不难理解了,之所以天庭屡战屡败,就是在用人机制上出了问题。而孙悟空,恰恰赶上了这个足以扬名立万的好机遇。当然,也因此一战检验了天庭用人制度的种.种缺失。可以想见,大闹天宫的时候,出动的人马都是些养尊处优且没有经过战斗历练的守成人员,什么风雨雷电、四大天王等等,听起来很是唬人,其实这些人都是各司其职的值守人员而已,并不具备擒妖捉怪、指挥作战的能力。
当然,对于此种现象,也不可一慨而论。像二郎神和哪吒就属于厉害的人物,也得以重用。而这,都是有客观条件的。二郎神是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的亲戚,本事强,待遇高,自然不能走。哪吒也走不了,其父效忠玉帝,自己只能追随。重要的是,此时的哪吒是个被驯化了的神仙,按部就班,墨守成规可以,出奇制胜还是差得很远,更不可与当年闹海时的威风同日而语。更何况,哪吒当年闹海只是冲击地方诸侯,与孙悟空大闹天宫还不在同一层面上。
天庭既然对付不了孙悟空,那就只能请外援。于是如来佛祖闪亮登场,轻而易举就把孙悟空压倒了五行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