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读书总结900字(精选30篇)
看完之后我觉得这是本值得反复推敲的书,如果以后我有小孩子,我觉得应该重新再读一次这本书,对于父母来讲,提供了很多教育孩子的方式和方法,哪怕这本书是19世纪初期写成的,距今一百多年过去了。
小说来源于作者个人的生活的,文中的四个女孩儿分别对应作者的姐妹们,由于翻译版本不太一样,姑且叫他们老大老二老三老四好了。随着故事的开展,情节的延伸,真真假假都不那么重要了。时刻都会入戏,让人觉得这讲述的都是自己的生活,每一件事情基本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
这个家庭充满了爱,父母相爱,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爱,爱是所有事情展开的基础。他们的家庭就是用爱克服了分离,克服了矛盾,克服了困苦,最后满满都是温暖。
惊喜的是,我在里面竟然看到了“真心话大冒险”。当然,游戏的名字并不是叫这个,原理和玩儿得内容都是差不多的。随机点数字,任何人发问,说出真心话。是四个女孩儿和邻居一起去野餐的时候大家一起玩儿的游戏。不知道我关注的点儿是不是很奇怪。这个游戏竟然有几百年的历史赶脚还不错。里面还有一个玩儿游戏的方式感觉大家聚会的时候可以玩儿一下,随机有人开始故事,说到关键地方,由下一个人进行接续,故事可以天马行空,不受束缚,对于一群小孩儿来说,是创造力和想象力的碰撞。
这个故事里面多次提到对于贫困的看法。这个有着四个女儿的家庭,父亲被征入伍,可想而知,他们的生活会多么艰难。四个小女孩儿也抱怨自己不可以随心所欲地卖东西,抱怨自己需要干活儿才能有一点儿报酬,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烦恼。老二,总是里面最看得开的。她总是说,富人也有富人的烦恼,他们总是游手好闲,品行不是特别好。消极得讲,这是十足的阿Q精神,然而,我自己曾经无数次对自己这样说过。
对宗教的追求。妈妈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我们肩负重任,对善和幸福的憧憬引导我们战胜冲动和谬误,求得内心的安宁,那才是真正的天国”。四个孩子都笃信宗教,这种信仰既有家庭的熏陶,同样也有对生活和生命的敬重。里面家庭出现过三次面对生死的情况,一次是爸爸,不是故事的主线,可以略去不看。老三和老四都面临过一次生死边缘,老四是因为调皮惹老二生气,去道歉不小心掉到冰窟窿里,当时老二吓傻了,后来就下定决心改掉自己的坏脾气。老三是因为帮助别人不小心得了“猩红热”,在那个时代是不死就活的病,感觉跟曾经的“出水痘”比较像。病情越来越严重,恰好母亲又去照顾父亲,一家四个小女孩儿手无足措,当他们被医生下“病危通知书”的时候,四个小女孩儿的无助,对自己的反思,还有对上帝的许诺。这些都是宗教日益渗透人生活的重要原因。
四个小女孩儿的相处,四个小女孩儿是不同的性格。最爱老三,默默做自己的事情,任劳任怨,只爱音乐。他和隔壁爷爷的那段故事让我流了很多泪。好人还是有好报的。老大担当半个目前的角色,老二有文学才华,老四有艺术才华。他们几个人相处也有矛盾,他们都能反思自己,在母亲的提点下继续相亲相爱。老二得知老大恋爱的时候,对可能成为大姐夫的人不待见,让我想到了自己,我对自己的姐夫也是有种“恨恨”的感觉。有姐姐的人大概都能感受到,忽然有一天,一个陌生的人忽然闯入本来稳固的家庭,然后所有的习以为常都会必须改变。
这是一家很幸福的人,充满爱、善良、仁慈。喜欢妈妈,有智慧和有爱的女性。故事背景是发生在北国南北战争的时候,作者对于战争略去不写,打心底她在宣扬真善美。这是任何一个时代都不会过时的东西。
张爱玲的《半生缘》这部小说,其实叫《十八春》。前段时间在电视里看过,不过读书更有感觉。
同情的是曼桢的苦命,埋怨的是世钧的懦弱以及对曼桢的不信任,痛恨的是曼璐和祝鸿才的自私他们不顾亲情毁了曼桢一生的幸福没想到,亲姐姐会如此荒唐,可笑。曼桢和世钧之所以会错过这段美好姻缘,不仅仅是几个主人公的原因,更是那个时代的过错。。曼桢和世钧走到一起过着甜甜蜜蜜的生活,是每个人的愿望。当然果真是这样的结局就不是张爱玲的写作风格了。这么单调的剧情也就不会引起观众高度的评价.往往人们对不好的结局印象更深反而很快会忘记美好的结局
曼帧的悲剧也在于自己的懦弱。她恨祝鸿才,曾经咬牙切齿的说决不会嫁给他,结果自己仍然忍气吞声的嫁给了他。她的反抗仅限于嘴上,说实话,实在让人瞧不起。悲剧是自己直接造成的。曼路用伤害自己的妹妹来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虽然是为了家人才会走上这条路,虽然会抱怨自己的命不好,虽然对这个社会对这个家有怨气但也不会去伤害自己最亲最爱的人.想改变现状改变命运就要选择一个真确的方法而不是用这种手段去改变自己.对于祝鸿才他更不该不顾别人的意愿而满足自己感情是双方面的一厢情愿即使得到了也不会幸福,得到躯壳得不到心有何意义两情相悦那才是真正的幸福如果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去伤害别人的话那人和动物有何差别
世钧和曼桢这段姻缘的错别只能怨老天对命运的捉弄只能对这个时代表示遗憾.而我感到幸运的是我生活在现代我也只能用现代人的想法来剖析那个年代如果我也生活在那个年代的话或许我会感到无奈感到悲哀.
现今社会是敢爱敢恨的世界恋人之间的分手婚外情很普遍但我不主张这些即使婚外情中有许多真情在但我想一个人除了追求自己目标的同时还要想到责任心.责任感也能体现人生价值.
虽然那个时代已经远去,但那个时代所带给人们的伤害永远保留了下来!
在阅读《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时,我不禁被那荒谬、有趣而神奇的故事所吸引,我感受到了穷人生活的艰辛,查理的乖巧懂事,同时也深深地敬佩能制造出那么多的神奇糖果的旺卡先生。
书中的主人翁查理是一个小男孩,他和六个亲人住在一间小木屋里,过着食不果腹的生活。他家附近是世界第一的巧克力工厂,属于旺卡先生。查理对巧克力工厂充满了好奇。一天,旺卡先生对外宣布要让5个得到藏在旺卡巧克力里的金奖券的孩子参观他的工厂。就在四张金奖券陆续被找到的时候,查理意外地成为了最后一张奖券的得主。于是,在二月的第一天,查理和爷爷,以及其他四个幸运儿和他们的家长,一起走进了旺卡先生的巧克力工厂,经历了一次奇妙的,不可思议的‘幻想’之旅……
这个温馨、生动,充满人情味的神奇故事,就像一块巧克力一样,令人回味无穷。无论是作者笔下贪婪的奥古斯塔斯,任性的维鲁卡,超爱吃口香糖的维奥莉特,还是着迷于电视的迈克,无一例外都是被宠坏的孩子。他们同样也给故事添加了光彩,使故事更有趣、生动而曲折。同时,这些被宠坏的,富有人家的孩子,也反衬出了出生于穷苦人家的查理的懂事、善良与淳朴。‘不能太宠孩子’。这,正是作者罗尔德。达尔的想法。
书中很多地方,都让我有了很深的感触,尤其是迈克用电视机传送自己后,奥帕——伦帕人唱的歌。我是不喜欢看电视的,看电视也只是看看科教频道和电影,这本书,让我找到了共鸣。
浓浓的糖果香味渗透在《查理和巧克力工厂》中,这部令人回味的奇幻文学经典,的确是儿童文学作品当中一番独特的风景。
有一位作家曾说过,人生来就是孤独的。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一位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他的《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发生的大大小小,平凡但足以震撼人心的故事。“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这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所说的。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这句话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读这本书,整个人似乎都被孤独感给包围着。全书的主题是孤独,孤独的对应是爱。但是在这部小说中都没有类似的描写,书中的主人公或者是在逃避爱,或者是被命运捉弄而没有能够得到爱。书中描写的最突出的就是不同人物的命运。不同的性格对应着不同的命运。他们都逃不了命运的安排。连同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马贡多的文明也随之消失了。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孤独是需要摒弃的。人与人之间少了猜忌,少了勾心斗角,多了信任多了友善,自然孤独会被驱逐一边。也不至于出现书中的最后一个场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也不会出现清zf闭关锁国遭受的灭顶之灾。也不会出现左倾右倾内战。
拉丁美洲,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的地方。与历史一般的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故事的内容。我还没有真正看明白这本书。等几年后我在重新去看这本书,收获到的或许不仅仅是这些浮于表面的东西了吧。
双手合上《格兰特船长和他的儿女》后,我仍然意犹未尽,心早已跟随着“邓肯号”漂流到遥远的太平洋了。
作者儒勒?凡尔纳是个专门写航行小说的人,他是法国科幻小说的奠基人,被公认为现代科幻小说之父。生于1820年,死于1920--年。《格兰特船长和他的儿女》和《海底两万里》、《神秘岛》并称为凡尔纳的“海洋三部曲”,每本书中的人物在另一本书中都会“客串”一下,使读者感到真有其人。
故事是从一封鲨鱼肚子里的信开始的。格里那凡爵士从一只大鲨鱼的肚子里找到一个漂流瓶,里面分别用三种文字写了同样内容的求救信,信件已经残缺不齐,经过简要的推理后,爵士知道格兰特船长在37度11分的地方,于是他信心十足的带上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以及自己最信任的水手,驾驶着邓肯号前往格兰特船长的所在地。
一路上发生了许许多多的故事,道路坎坷,重重难关在等待着爵士一行人,他们还结识了聪明而粗心的地理学家巴加内尔。一张无意中折起的《澳大利亚新西兰报》暗藏了解开谜题的钥匙;巴加内尔心不在焉写错的信,却救了邓肯号和全部人……故事很精彩,我就不多说了。
这本书还没有读完,我就对格里那凡爵士这个人感到敬佩。他大公无私,放弃了用邓肯号带着妻子环游印度的梦想;他勇敢无畏,遇到困难毫不退缩,给人一种英明神武的感觉。同时,巴加内尔也使我哭笑不得。他聪明机智,从残缺不齐的文件中拨开层层迷雾,多次纠正爵士的推理错误,找到正确答案;他粗心大意,本来要上苏格提亚号,却登上了邓肯号;本来要去印度,却来到了遥远的太平洋。
书中每一个人物都性格突出,个性鲜明,每一个人都能让你从他身上汲取到许许多多的优点。
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很多,很多。
你要不要跟随着书中的格里那凡爵士,一起到遥远的太平洋去探险呢?
在一个骄阳似火的下午,我坐在舒适的冷气房里,翻开了《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很快,我就被书里面的情节所吸引了。
书中先是描写了主人公查理家庭的困境,每餐的食物都少得可怜,七个人一起挤在一间小房子了,冬天寒风从缝隙里吹进来,使人感到刺骨。查理爱吃巧克力,当他看见别人吃巧克力时总是羡慕不已,直到他在街上捡到了五十便士时,他才能如愿以偿吃到他最爱的巧克力,就是这么的幸运,查理在吃第二块巧克力时拿到了金奖券。这张金奖券可以使查理得到资格参观旺卡先生的巧克力工厂,也有可能让查理得到一辈子都吃不完的巧克力。和他有一样资格的人有:贪吃的奥古斯塔斯·格鲁普、任性的千金大小姐维鲁卡、傲慢的维奥莉特和自以为是的迈克。工厂里有许多令人惊叹的景象:巧克力草地、巧克力瀑布、粉红色的糖船···这一切都使人多么惊叹于旺卡先生的想象力,巧克力工厂就似童话世界般,这个童话般的世界吸引着奥古斯塔斯、维鲁卡、维奥莉特和迈克,最终他们都不能抑制自己的欲望,得到了惩罚:奥古斯塔斯因为贪吃掉下巧克力瀑布,被吸管吸走、维鲁卡因为想要一只有特殊能力的松鼠结果被推下垃圾场、维奥莉特因为贪吃口香糖而吃了没研发好的口香糖而变成一颗大蓝莓、迈克因为迷恋电视而被分解变成迷你人。只有查理,没有受到欲望的控制,从而成为了旺卡巧克力工厂的接班人。
每个人都有欲望,关键在于能不能控制自己,查理就是因为能控制自己,所以得到了奖励。我不禁脸红,查理比我好太多了,查理能控制自己,我却不能。有一次,周末我回到家,心里老想着玩,结果没写完作业,回学校被老师骂了一顿。这也应该是没能控制好自己欲望的惩罚吧。
这世界上太多人都没学会了控制自己,结果被欲望控制,我们也应该学会控制自己,才能控制自己的未来。
《小兵张嘎》这部电影我看过几遍了,张嘎的机智聪明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假期里,我又有了时间看了一遍。我再一次被张嘎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
电影中主要讲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在冀中平原的白洋淀边上的一个叫鬼不灵的村子里,有个叫嘎子的小男孩
+,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和奶奶相依为命。他聪明顽皮又懂事。在鬼不灵村养伤的老钟叔送给他一把木头枪,他特别喜爱。一天,老钟叔被捕,疼爱他的奶奶也被鬼子打死了,张嘎怀恨在心,决心要为老钟叔和奶奶报仇。他一直渴望有一把属于自己的真枪。在他的强烈要求下,区队长允许他当了小八路。他很勇敢,第一次遇到“敌人”(其实是自己人),就用那把木头枪来吓唬罗金保,用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胆量去夺那个人的枪;他争强好胜,为了拿到小胖墩的“皮影”,用摔跤来赌输赢,要输的时候,竟然咬人,受到批评后不服气,居然用草团堵住小胖墩儿家的烟囱,看到人家被烟呛,他在房顶上乐得前仰后合,后来知道错了,就诚心地去给老满叔和小胖墩道歉。张嘎机智勇敢,受到大家的喜爱,在与鬼子交战的紧急关头,他把一挂鞭炮挂在狗尾巴上,引来了敌人的主力,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把敌人消灭了。在庆祝鬼不灵一战的胜利大会上,嘎子终于得到了一把属于自己的真正的手枪。从此,他也成了一名名副其实的人民小战士。
我看着这部电影,有时为嘎子的调皮笑出声,有时又为他处在危险的时候捏着一把汗。看完了这部电影,我在想,如果嘎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一定会和我们一样过着幸福的生活,也可以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上课。我会和他做好朋友,学习他勇敢机智的精神。他也一定会是一个好学生。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好好学习,长大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没有“序”、“跋”,也没有“后记”,《百年孤独》就这样进入了我的眼帘。不查背景资料,就凭自己的直观来写观后感,如果有一、二个亮点自己也满足了,好在有两位网友看过此书,可以作些交流。
摘录: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马格达莱纳海滨小镇拉卡塔卡,童年与外祖母一起生活,1936年随父母迁居苏克雷,1947年考入波哥大国立大学,1948年因内战辍学,进入报界,五十年代开始出版文学作品,六十年代初移居墨西哥,1967年出版《百年孤独》。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上述是书上唯一的介绍。
遥远的时代,遥远的地方,一步巨篇,是那么的陌生,也是如此的繁杂。犹如自己一个小宇宙,谁能说得清、讲的透,唯一与我们有相似之处就是孤独都是伴随每个人的。
一个家族,一个140~150年的时间跨度,却只有近十个姓名,作者高超的叙述,驾驭文字的能力让我敬佩。
从摘录上看,作者经历了内战,虽然对他的经历无从知道,但他的作品、他作品中的叙述、他作品中的思想都让我们感同身受。就如进入了一次心灵之旅,而这次旅程让我觉得很累,要整理出条理来很累。但收获还是有的,就是可能肤浅些。
买此书的原因就是想了解什么是孤独,而《百年孤独》应该是一生的事,因此说孤独会始终伴随着自己。书上的家族和自己的家族联系在一起了,感慨多了许多。少年的孤独、青年的孤独、中年的孤独,直到老年的孤独,要想达到理想状态却被现实压着,增添了许多许多孤独感出来。那什么叫孤独?怎么排遣孤独?怎么从孤独中感悟出什么?路上的人那么多,都是匆匆过客,唯有孤独是给自己的。
本书写的是一个家族从兴盛走向衰亡的过程,残酷的现实和科技发展带来的进步和变化,利用大自然,被大自然报复的一个过程,还有内战的整个过程,家族中几代人的命运就相应跟着起伏变化。
人物既有家族遗传或叫基因,也由其他血液的进入,代代相传,性格也就不是两种性的,而是多种性格的混合物,也许叫多种元素的结合吧。命运就难说了,是冥冥之中的吗?一本艰涩巨大的人类思想探索的书,看一次肯定是不够的。
无论如何孤独,我的观点是:人要乐观。应该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凡人,有许许多多错误缺点,用思想去战胜困难、战胜孤独,而乐观就是好的方式之一,也是面对艰难困苦的好的精神支柱。
还有就是勤能补拙,把思想贯彻到勤劳中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还是回到古人所说的忧患意识中去了。
作者把许多哲理融入进书里去了,犹如嵌入的珍珠,闪着智慧的光芒,时不时的让我深思,特别是老年后的感悟是如此的精辟,而我在中年的感悟就受益匪浅了。
孤独不怕,用强大的精神能够享受这种孤独。
花开花落,落叶归根,不免有些凄凉;雨过天晴,百鸟齐唱,让人惬意。自古离不开悲欢离合,离不开风情万种。昨夜赏花赏月,今朝回首,过去的终究已成为历史,只是那属于自己的,太平凡了。被喻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一书,是司马迁经历了这样几万个日出日落而写成的大作。区区风雪残月,区区孤舟泪影,儿女情长都置于身后。哪怕戈壁大漠,惊涛骇浪,都成了过往烟云,那只是生命沿途的风景,看似危机重重,对于司马迁来说,想必更是情何以堪啊。
我喜欢这样的人,这样的勇气,这样的灵魂。从三皇五帝到汉武帝,有多少情谊,多少无奈,多少磅礴,多少真理,那些不平凡的历史有谁敢去触摸,要知道,作为一名史官,是需要粉身碎骨的坚毅和对生命的执着的向往。正是司马迁,一个勇者,一个英雄,用双肩背负起这个使命,从此把一生奉献给它,奉献给古人和来者。自己只留下一身正气,一个不屈,永远向前的灵魂。
的确是那样意犹未尽,看《史记》不仅是看它的内容,还要汲取它的精神和作者的人格魅力,看它横穿千古,纵贯时光的豪迈和风采,让我心生感激,想去拥抱奇迹的冲动,大气。 我喜欢这样的境界,这样的传奇,这样的感慨,字里行间的呕心沥血,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的笔触,写下了一页页,一篇篇,一种.种传说,美丽的传说。
春秋五霸,秦王赢政,我读出了那种霸气;四面楚歌,屈原投江,我读出了它的沧桑。西施范蠡,乱世情缘;千金一笑,荒.唐可耻;破釜沉舟,勇往直前;完璧归赵,大快人心。包揽了三千多年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各方面历史动态,以及帝王将相,儒林侠士,名人雅士的种.种事迹。
我喜欢这样的语言,这样的丰富,这样的多彩。《史记》语言丰富多彩,具有辞赋的洗练,散文的晓畅,杂文的警策,它的语言风格也是精华。说《史记》具有史鉴的明智,诗歌的颖慧,数学的细致,博物的深沉,伦理的庄重,逻辑与修辞的善辩,是不为过的。 这部恢弘巨著,我不知该把它比作什么,也找寻不到该用怎样的心态去品读它。或者说,只要有空闲时间,即使读了上百遍《史记》,还会有不一样的心得和体会。这分中华民族的伟大瑰宝,要把它装进心里,那是简单的,要把自己融入那个时代,就只有《史记》可以熏陶了。
我更多走进了历史,在一样的大地上,不断演变着不一样的传奇。追朔过去,这本厚重庄严的文字记载了一切,如今,它又要从封尘中活跃起来,在中华大地上诉说不老神话。 窗外,是高楼,是大厦,是21世纪的科技。仰望蓝天,仍是曾经的一幕,或许湮灭是尘土飞扬,更加荡气回肠。
踏遍千山万水,不如品味一句——人固有一死,或重与泰山,或轻与鸿毛。或重如泰山!
---说:“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读了《藤野先生》这篇文章后,我深深切切地感受到了鲁迅先生的爱国情怀。他直面人生,向善求真;他以笔代戈,战斗一生。如果说英国文学不能没有莎士比亚,那我们的民族则不能没有鲁迅——他是现代中国的民族魂。
《藤野先生》一文彰显出鲁迅崇高的爱国情怀。鲁迅为了救治像他父亲那样被庸医所害的病人,改善被讥为“东亚病夫”的中国人的健康状况,选择了去仙台学医,他想通过医学启发中国人的觉悟。他怀着“我以我血荐轩辕”的远大抱负,一心一意救国,但这个梦想并没有维持多久,就被严酷的现实粉碎了。
鲁迅作为一个弱国子民,受到了日本一些“爱国青年”的歧视。在他们的眼里,中国人都是“低能儿”,这是何等荒谬!鲁迅解剖学的成绩是59分,他们便怀疑他得了藤野先生漏泄出来的题目,鲁迅觉得十分辛酸和悲哀。有一次下课前几分钟放电影,他看到一个中国人要被枪毙,一群中国人竟然在旁边若无其事地看热闹,鲁迅的思想受到极大震动。
这使他认识到,精神上的麻木比身体上的虚弱更加可怕。要改变中华民族在世界上的悲剧命运,首要的是改变中国人的精神,而善于改变中国人的精神的,则首先是文学和艺术。于是,为了拯救中国人,鲁迅毅然选择了弃医从文,虽然他知道,文学这条路有多么艰难。
读了这篇文章,我联想到了我们的生活。在升旗仪式上,同学们排成一列列整齐的队伍,随着音乐的响起,鲜艳的五星红旗徐徐上升,随风飘扬。在这样一个庄严的时刻,却有几个同学在国旗下窃窃私语,还不停地发笑。我感到非常愤怒,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难道不应该怀着一颗爱国之心,为自己的祖国感到自豪吗?
我们现在享受着这么优越的学习条件,不都是党的领导人辛勤付出,艰苦奋斗换来的吗?想想我们自己,难道不应该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发展艰苦奋斗吗?我们难道不应该为了祖国的繁荣昌盛贡献自己的青春吗?在祖国的尊严受到侵犯时,我们难道不应该挺身而出吗?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时光,树立远大的理想,塑造美好的心灵,让我们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发展作出贡献吧!
最近几天看了变形记,并不是电视上热播的,而是卡夫卡的著作,主要就是讲一个叫格里高尔·萨姆莎的小职员,一个清早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甲壳虫的故事。
刚看到开头,我以为格里高尔会非常惊恐,看着自己的手脚不知所措,可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他第一个担心的竟然是不能准时上班老板会怎样说自己,因为自己出生在一个不富裕家庭,就把这个家庭给自己的负担捆绑在自己身上,在心里已经形成了那种理所当然的思想
至于格里高尔的家人,他的爸爸,从这个事件开始到结束似乎从来没有关心过他儿子的生死,一次因为他从自己的房间出来了就想把他打死,想象着那个深深地被父亲砸在地陷在身体里的苹果,我想说是有多么深的仇恨。。他的妈妈也是抱着既担心又害怕的心理,默默的关注儿子,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格里高尔没有一丝变回来的迹象,家庭经济的危机,大家都不约而同的达成了共识‘他现在只是一个会拖累我们的令人恶心丑陋的虫子。‘
哦,对了,还有她的妹妹,这个对格里高尔来说以天使形象出现的女孩儿,以文中描述,好像也就他和哥哥最亲近,他的哥哥也很疼爱她,我也始终相信结局会是由他妹妹做的一些努力而使格里高儿恢复了人形,只是确实没想到提出要赶出这个’大甲虫‘的会是她。
该怎么说呢,也许只能说是人们对于生活对于人性逐渐麻木,就像她的妹妹,失去了本来的善良和天真,变成只为自己利益考虑的人,其实他们一家人最后变成这样,也有那几个租客的’帮助‘,,他们一家恭恭敬敬的待他们,最后他们找格里高尔的借口,一分不拿钱也没有给他们,这毕竟对于他们一家人来说是一笔很重要的收入,这也让这一家人对格尔高里更加厌恶,最后心力交瘁的一家人终于下了那个酝酿很久只是碍于情面都没说出来的决定。
而这时候老妈子带来的的格里高尔已经死了她已经把他清理出去了的消息,着实让他们高兴了一番,本来还在为谁出面为难,这下他们心里都轻松了
毕竟格里高尔为这个家尽心尽力过。只是自己也没想到会落得这么个下场吧。命运弄人,只怪他太倒霉,却也看清了身边的人,付出的代价挺大的。。不知道应该说人性的丑陋还是命运的强大。可怜的人只能卑微的活着吧。
最后的结局是由于没有了高尔格里这个负担,也许是没了心里的负担。。他们一家人生活条件好了起来,快乐幸福的生活着
这个结局真是我没想到的。毕竟不是童话,结局不一定美好,但却更令人深思。
《百年孤独》是一本让人深受震撼的书,我曾向朋友们推荐过它。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
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
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孤独很可怕。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需要反省。读完书本,掩卷深思。《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书的涵义无疑是深远的:他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摆弄的正确途径。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无论是文章架构,还是内容选择;无论是叙述方式,还是表现手法;无论是典故引用,还是故事编排,无不采用其极,令人匪夷所思。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可谓是眼花缭乱。
作者匠心独运,文章跌荡起伏,俨然是对读者最严峻的考验。在不可思议的奇迹中,在现实交错的生活中,在血淋淋的现实中,在荒诞不经的传说中,使读者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进而理解孤独的本义,理解《百年孤独》的奇特。
《红日》是一本红色书籍,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九四六年秋末初冬,国民党张灵甫的七十四师进涟水城,我军在经过苦战以后,撤出了阵地,北上山东,经过二月的莱芜大捷,到七十四师的被消灭和张灵甫死于孟良崮的故事。以下是整理的读后感范文5篇,希望可以分享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红日读后感范文一
再过一个月就到建党__周年了,今日我独自坐在安静的教室里,看起了名作《红日》,感受着中共党员那时的抗战艰辛。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1946年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王牌部队,他们发起了涟水战役,与华东野战军交锋。华东野战军的沈丁部队在涟水与敌主力部队二次交锋后,实行战略后撤,退到山东,休整训练。经过修整后的人民解放军在莱芜战役中,灵活运用---伟大的战略战术思想,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他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的战争,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最终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因为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有---战略战术思想的正确指导,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无私支援,人民解放军服从大局听指挥,团结一致,浴血奋战,用小米加步枪的简单装备打败了用清一色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蒋介石军队。
今日,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当好好珍惜,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为祖国更加完美的明天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因为书中无可抗拒的悲剧结局,我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的历史,每个人无可排解的焦灼与孤独,冥冥中无可抗拒的宿命都让我无法入眠。这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伴随着城镇的建立,科技的发展,殖民者的入侵,自然灾害的肆虐,原著民的反抗、挣扎、屈从乃至安于命运的安排。整部书充溢着灵异鬼魅的色彩、异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情调。文字富有写实性,生动逼真的再现生活的同时,又不乏诗意、幽默与浪漫,许多段落读下来津津有味,忍俊不已。
今天整本书大概又过了一下,整理了一下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百年的谱系,对书中的情节愈发的明晰起来。这本书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拉美文学的书籍。可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该书是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该书也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中国文版授权,据说是天价。20__年6月第一版。我很庆幸选在这个时候来读这本书。我记得以前也经常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但是只知其名,不曾深入。原来以前的都是盗版啊。如果十年前读这本书,我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精髓。我现在读一部作品,更喜欢作品中体现人性,揭示人性的东西。我相信,无论历史如何变迁,人性的东西总是最基本的最恒远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人性置于广阔的时代变迁之中,举重若轻地把拉美的历史通过一个孤独的家族历史体现了出来,并警示世人,拉美将走向何方?
人们习惯于把《百年孤独》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而我更赞同马尔克斯自己所说的:“我写的都是现实。”我相信超自然自量的存在。而在越是落后的地区,灵魂与鬼神都是与人类同在的。譬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想极少人不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灵异的事件总是频频出现,你把它看做是迷信也罢,只是人的意识也好,它就是存在着,在现实中,或者在脑海里,反正总有一个所在。你可以把它看做魔幻,也可以把它当做现实。
这本书的译者是范晔,是我们的同龄人,70后。他的中国文学的功底也是相当好的,语言华美、幽默、又满是无可奈何的忧伤。我真以为自己在读中文原著呢。一个翻译者能够让读者有废寝忘食读下去的冲动,就已经是成功的了吧。哎,跟人家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人家年纪轻轻,翻译起来竟是大家手笔,我辈读此书,竟然还有不认识的汉字,惭愧惭愧啊。唯一困惑的是,根据网友的介绍,好象别的版本里出现的猪尾巴是个女婴,范晔的译本里却是个男婴,真想赶紧找到其它的版本看看,或者如果自己懂西班牙文,找来原文看看也好。
不知道是不是阅历增加了,我读此书,倒是没有太多时光错乱或者身在魔幻或者异国的感觉。相反,我倒觉得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跟中国的历史有相近之处,难道是书中有东方的元素?还是因为同样曾经遭遇外敌的入侵?或者是经历了从落后到文明的苦难过程?包括书中人物的命运我在今日的农村依然可见。
这样一部作者倾其心血写了一年多的巨著,当然不是我三天就可以领略其精髓的。这也是我读书的习惯。对于喜爱的书,第一遍往往是要焚膏继晷通读,了解故事梗概,知道其结局,方可安心;第二遍则是理清人物脉络,了解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之后则不知道是不再读或者是若干遍地咀嚼,取决于对作品的喜爱程度及作品对我的影响。
又是凌晨了,明天继续“孤独之旅”。
在忙碌却又充实的学业后迎来了大学的第一个假期。在这个可以自主调节时间,不必为完成作业而忧心的假期里,我与《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开始了一场邂逅。十本优秀书籍之中,读后想为它写点什么的感觉最强烈。
《百年孤独》和众多外国名著给我的第一感觉一样,内容复杂,人物众多且名字十分雷同,写作顺序也多采用倒叙和插叙,初读甚至一度因为晕头转向,理不清作者的写作意图而放弃深读。但是第二次将人物对号入座后再读,便被书中所渗透和传达的孤独深深的震撼了。《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在这样的历史长河中作者赋予了人孤独,同时又认为人并不是生来孤独的:“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然而在这本书中反复提及的孤独也与我们理解的狭义的孤独不同。带上时代背景与作者的身世细细品味,孤独似乎又为我们呈现出了另一番模样。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接受了采访,对孤独的解释似乎很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那一刻,作者的写作意图在我脑海中逐渐明晰起来:他渴望拉丁美洲的民众团结起来,共同走向文明,开放与繁荣。
此外,《百年孤独》的魅力也在于离奇的故事情节。贯穿整部作品,小说中的人物们不时会见到鬼魂。“这些鬼魂象征着是马孔多挥之不去的过去。事实上,这些重复出现的鬼魂根植在拉丁美洲历史的特定发展之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由于意识形态上的变化,布恩迪亚和整个马孔多都是鬼魂。他们被自己的文化所隔离和排斥,社会发展落后于其他地区,处处依赖他人。更可怕的是他们已经完全接受这样的现状,不思改变。”书中的宿命论暗喻了古往今来导致了历史不断重复的意识形态,也正是这种意识形态使得拉丁美洲的历史被解读成了一个循环,一个不可能出现变革的循环。书中的旁白也加强了这种宿命论给予读者的压迫感。这些光怪陆离,恰恰是作为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作所无法隐藏的魅力。
《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能够梦想成真。
近段时间,一篇北大学生在15年前所做的《卖米》文章刷爆了网络,此文曾获北京大学首届学校原创文学大赛一等奖,文风朴实,近似写实,用白描手法展示了“我”和母亲卖米的艰难过程,道出了乡村生活、农民求生的艰辛不易,打动了无数人的心扉,读之令人落泪心酸。
文章背后的故事更让人痛彻心扉,作者张培祥是北大才女,于20__年因白血病去世,年仅24岁。在短暂的有生之年,写就、翻译了百万字的文字,留下了一代才女的灼目光华,在生命之花刚刚绽放的时候,猝然凋谢,让人扼腕叹息,无比惋惜。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一个农家姑娘,凭着自我的才华,一路倔强走来,披荆斩棘,历尽沧桑,踏进了中国最高学府,生命之幕徐徐拉开,即将绽放最华丽的乐章,然后,就在这一刻,上苍之手无情地掐灭了这朵艳丽的花朵,让人不由得有种天妒英才、造化弄人之类的感受。作为读者,听着是个故事,可作为她的亲人、家庭,那是灾难性的杯具、毁灭性的打击啊,“树犹如此,人何以堪?”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生命的杯具,杯具最能震撼人的心灵,直击人的心胸,让人痛到五脏六腑,彻头彻尾。
作为一名从农村奋斗出来的寒子,能深深地理解农村底层劳动人民的心酸和痛楚,要跳出农村,融入城市,那是多么地不容易,要经过多少艰难坎坷,其中的心酸仅有自知。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张培祥,作为一名农村女孩,用自我不屈不挠的奋斗,充满才华的锐气,一路走到北大学府,这是多少寒门逆袭的梦想情结,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够实现呢?野心要和才华相匹配,才能造就一番业绩来。
我要说的是,虽然这是一个杯具,给寒门的学子、普通的凡人带去了一些焦灼和无奈,不由让人体会到生命的无常,甚至于怀疑奋斗的意义和价值,但我觉得,不应当只看到杯具和伤情,更应当看到它的进取和上进。她像路边的一朵野花,历经风霜雪雨的洗礼,却依然怒放出鲜艳的花朵,无奈隔夜雷雨摧残她,却也不枉生命怒放一场,她用自我的存在证明了她的价值和意义,正是她不屈的奋斗,灼目的才华,才给了她短暂生命中常人不会有的哀荣,如果如仲永一般,天赋秉异,却懈怠不止,也泯然众人矣,老死于荒林而无人知晓。反观之,北大数学系男孩柳智宇放弃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全额奖学金,而选择出家遁入空门,已开始在千年古刹龙泉寺修行,这也是一种杯具,但更多的是给人叹息和无奈,少了一份怜惜,本该奋斗的年龄却遁入空门,缺少了生命应有的色彩和资料,我们无法理解智慧超常人的想法。但两个人比较,哪一个更让人惋惜和“怜悯”呢?
不悔人生梦一场,只恨离去太匆匆。
这个世界本就无常,每个人,离去只是时间的问题,生命就在于经历和过程,生死是永恒不变的话题和谜语,作为凡人,当你写下自我对生命感悟的时候,上帝会在角落偷偷地发笑,对错仅有天知。
我想起了一句话:时间是个令人爱恨交加的东西,它留下了美梦和传说,也留下了忧伤和狼藉,人生、世界、命运,何尝不是如此?杯具,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撕碎给人看,越是有价值,越让人心痛,越能流传千古,这就是审美的悖论。
做事在人,成事在天,万物各有天命。我不信宿命,但却无法解释命运,人生的悲欢离合,人世的生死离别,世上又有几人能参禅悟透呢?
也许,我们无法掌控生命的长度,但我们能够努力拓展生命的厚度和宽度,仅有奋斗的人生才会有绚烂的光彩,杯具只是反衬了它的艳丽而已,仅有超越了杯具,看淡了生死,活着的人,醒悟的人,才能继续走下去。
但愿世间少一点这样悲情的命运,多一点人间应有的清欢。
《阿Q正传》是鲁迅创作的一部小说,它有力的批判了当时中国社会的封建,保守,庸俗,腐败等社会特点,有力地揭示了旧中国人民的生活场景和其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的病态。发现他笔下所写的阿Q是旧社会所产生的堕落的中国人典型,鲁迅先生为何会写这篇文章,我想他只是为了想要宣泄对人性弱点的看法吧!
在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驼鸟的心态,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来的欺压和 ,阿Q只能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于是愈陷愈深,他只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精神胜利法是给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人生哲学,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是却又因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
另外,阿Q生活在没有人权的时代,他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他靠出卖劳力生活,给人家作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但是阿Q他连基本的人生权利也没有,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连一间栖身的房屋也没有,只好长年在土榖祠里落脚,然后必须强迫接受有钱人的欺负,以及村里人们的戏弄、侮辱,这个现象让我感到非常的无奈,在现今社会似乎也是有类似的现象发生,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没钱的就只能成为有钱人底下的玩具一样被玩弄。在没有人权的社会里他的这些做法是否可以给予同情呢?
这文章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因此不要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我读过不少名著,其中最喜欢的是一篇看似荒唐的故事——卡夫卡的《变形记》。这篇小说我前前后后看过好几遍,对它的人士也在不断地改变中——
起初,我认为这是个荒唐的故事。故事中,小小的推销员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大甲虫……那时年幼的我信以为真,也因此不敢入睡,也怕自己变成一只大甲虫。
慢慢地,它变成了一个沉重的故事。可怜的格里高尔,由于生活和职业的重压,变成了一只大甲虫,终日生活在暗无天日的小房间内,父母和妹妹先后对他失去耐心,他痛苦、无助、迷茫、孤独……他被世界抛弃了。于是,他也抛弃了世界,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当一丝阳光透过他的房间,找在他干瘦的外壳上时,他死了……
这样沉重的故事下面,藏着多少现代人因为生活的巨大压力发出的痛苦呼喊啊!每次看完,我呆望着窗外的阳光,看灰尘飞舞,感叹这是多么沉重的故事呀!是的,如今生活的压力已成为所有人的负担,而这,就是一个关于沉重的沉重的故事。
不过后来,我发现,我又错了,这是一个关于善良,关于同情的故事。在喧嚣的21世纪中,善良似乎成了一颗无人理睬的小草,什么黑心棉,苏丹红鸭蛋,注水肉……比比皆是。而在卡夫卡,这位因为曾经父亲的一句责骂就去自杀的心灵脆弱的奥地利作家笔下,我又看见了善良 ——着一种昔日的情怀。在格里高尔最痛苦时,他得到了妹妹同情和帮助;但后来又在失去这种善良死去。但如果人们给与他善良的同情,如果他一直得到人们的善良的同情,他或许又会变回人……我不否认,虽然在这个关于善良的故事里,我们无法找到更多的善良的人和事,但是,透过字里行间,是对善良的呼唤,是对善良的赞成,是对善良价值的认可!
落幕了。格里高尔在那灿烂的清晨死去,或许他已经死了很久,只是没人发现。总之他死了,他的家人“得救”了,他们的生活终于因为那阳光灿烂的早晨而灿烂——但大甲虫早死了。
记下吧,几下这看似荒唐而又沉重的关于善良的故事吧,朋友,当你在这喧嚣骚动的世界中忙碌时,想想那只死去的甲虫,去培养一棵善良的小草吧 !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一部科幻小说,描写了主人公福克先生和朋友打赌,自己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朋友们都不相信,如果一旦输了,福克先生将会倾家荡产。然而,就在这种压力下,福克先生并没有退缩,以坚定的意志,克服了种.种自然和人为的障碍,终于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在当时这是很不容易的事情。
福克先生很有正义感,他痛斥了英国***对中国人民的毒害,嘲笑了美国的武斗选举。同时,他对自己这次旅行充满信心,他相信只要有决心,什么事都有可能做到,正是这种执着,才使得福克先生克服种.种困难,环游地球。在文章中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明、栩栩如生。在阅读同时,还能使我了解到丰富的地理知识。正是这样,我才对这本小说着了迷,读了一遍又一遍,但真正让我佩服的,还是福克先生那种为了明天而不惜放弃生命的品质。在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这样为了朋友舍去生命的人。
在生活中,自信是发动机,是一种力量,有了自信你可以去超越自我,去冒险。如果没有自信,这是相当可怕的事情,也许还没有冒险,你就打退堂鼓了,觉得自己不能胜任,所以,我们做每件事,自信是很重要的。福克先生就具有这种自信。
这虽然是一篇科幻小说,但是,我觉得很真实,好像真的发生过一样,福克先生机智勇敢的形象一次次展现在我的眼前,但是仅仅靠福克先生一个人的力量是不能够完成这坚难的任务的,他也需要帮助。“路路通”(福克先生的助手),总是在福克先生有危险的时候出现,他很忠实,一次次为了主人冒生命危险,这是不是也值得我们学习呢?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就象费克斯,他就想害福克先生,但是最终阴谋没有得逞,因为有“路路通”这个忠心的助手。至于为什么叫他“路路通”,我想大概是他的绰号,因为一路上他是福克先生的向导,每个国家的路他都清楚,所以就叫“路路通”吧。
在阅读这本小说时,不知不觉中你可以学到很多:比如说地理知识,做人的道理。在人物的语言和动作中,你可以知道奇风异俗,让你了解世界各地的民俗。
《波丽安娜》以浅显易懂的文字和有趣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了我,尤其是波丽安娜遇到挫折,面对困难时的心态,总是那么出人意料,让我们为之震撼。她的那份豁达开朗,犹如一股甘甜的清泉从我的心田流过,洗涤着我的心灵;她的那份聪颖、乐观,犹如黑暗中的一盏明灯,引领光明。
波丽安娜——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她用她的热情和快乐感染着身边的每个人,就连她的姨妈波莉哈林顿——一个非常严肃整天板着脸的女士也常常被她惹的掩面而笑;还有小镇上的居民,因波丽安娜的游戏——“快乐就好”,也变得开心起来。“波丽安娜”这个名字也因此成为乐观的代名词。
在波丽安娜遭遇了那场不幸的车祸后,虽然她双腿不能落地,再也不能自由的玩耍,只能整天躺在床上,我们都为她感到难过,而她却笑着说:“噢,我真高兴!为所以的事情高兴!哎,我很高兴曾一度失去双腿,否则的话,你永远永远也不可能知道,拥有一双健壮的腿是多么惬意的事情……”
就因为波丽安娜有一颗乐观的心,所以她和她周围的人的生活里都因此增添了一抹色彩,同时也让我深深的感动。
就因为波丽安娜能笑着面对困难,所以她最终摆脱了疾病的纠缠,又得回了健康的双腿。
从波丽安娜的故事,让我想起了刘伟。他是《中国达人秀》的首届冠军,他失去了双手,却用双脚弹奏出了天籁之音;他频临黑暗,却自己撑起了立足的天地,他用深邃的目光冷静的注视着一切,用坦然的心境笑待这个世界。他和波丽安娜一样,尽管遇到了挫折,但依然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以致于最后获得了成功。
若你常怀一颗乐观的心,便会看到风雨后的彩虹,雾霭后的蓝天,痛苦后的释然,失败后的崛起;若你常揣一颗悲观的心,即使是金叶飞舞也会认为是枯叶凋零,即使是凉爽清风也会感觉是寒冷萧瑟。拭净心灵,让阳光驱逐灰暗,何乐而不为呢!
《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人,这本书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南美著作。
我要诚实的说,这本书读起来对我的吸引性似乎不大,以至于读到快一半的时候并没有品读出任何好的东西,如果我非要给自己一个慰藉,那就是在这几天的沉寂氛围中获得了熏陶。似乎你不得不思索,读书除了启迪和思索外,有种无形的影响必然存在。
夜晚,突然间醒来,书中人物的心灵世界以一种无形的形式在我脑海来回回荡。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天马行空的思想,最终死在栗树下,乌尔苏拉为了显示晚年活力仍存隐瞒着自己的眼盲,奥利里亚诺巴比伦拿着羊皮卷破译家族命运密码“家族的第一人被困在树上,最后一个正被蚂蚁吃掉”,奥利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制作小金鱼,蕾梅黛丝升空,还有最后一个猪尾巴男婴被蚂蚁吃掉和荒凉的布恩迪亚家族彻底在世界上消失。那时通过对这些情形的感应,对孤独有了这样的一个理解,孤独好似产生于人内心深处无法与人诉说的诡秘和羞于与人诉说的秘密,而这两种状态却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你的行为,进而形成与外界难以交流或不屑交流的巨大隔阂。
布恩迪亚家族中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他们倍受心灵的折磨,同时又独自享受着那份孤独。孤独是什么,也许是内心最深的秘密。孤独是这个世界上永远也根除不去的东西,它好似心灵的黑洞,甚至连自己都难以窥透。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都有那么一个时刻你不想与任何人诉说你的煎熬,在折磨中忍受着孤独,你又喜欢躲在无人的角落默默享受着这份孤独。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一旦遇到悲凉的心境就需要有人出来安慰,因为你体会不到他的孤独,你那善意的劝解反而更加刺痛他孤独的感伤,使他倍感孤独,适宜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怀。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乐曲,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无非就是将他的孤独表达出来的艺术,而这期间只有他自己明白。
孤独希望与安静和黑暗为伍,但人却要面向阳光,否在会在无限的孤独里被黑洞吞噬。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以往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明白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可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我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可是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齐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我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我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先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进取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
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我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我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我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欢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以往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成长,是艰难的啊。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我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感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能够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期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当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奥地利卡夫卡的很有代表性的一部短篇小说,故事情节十分离奇:年轻的推销员格里高尔是家中惟一经济来源,每天过着繁忙,压抑的生活;父母和妹妹都很疼爱他。然而在一天早上,大概是由于受生活重担和职业的习惯势力的压迫,他竟然从人变成了一只顾大的甲虫。自己和家人的一翻惊慌后,家人开始明显地对他冷淡,几乎不予理睬,不予关照。他们甚至以"这只虫根本就不是格里高尔"为由,根本不愿费力养这个不能挣钱还给家里带来不少麻烦的"怪物"。后来这个"甲虫"终于在虚弱和绝望中死去了。死后,家人竟"奇迹般"地很快就恢复过来——或者说他们干脆就没有一丝伤心之情,反之,他们都感到了卸去重担般的解脱,尽管他们心里十分清楚这只曾经开口叫过他们的甲虫就是格里高尔,这个不幸的家庭中终于又再次充满了阳光,老两口看着格里高尔那心情愈发愉快的美丽的妹妹,心满意足地想该给女儿找个好女婿啦……
如果我在某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大甲虫,我一定会绝望得当场死掉。这是多大的灾难啊!虽然看似荒唐,但毕竟不是没有可能。命运难以捉摸,谁知道哪天灾难就降临到自己头上来!更可悲的是,多数这样的灾难都来得无缘无故——至少受害者本人根本就是无辜的——自然灾害,战争等等莫名其妙地落到自己头上。想躲避当然是没用的,我们每个人或早或晚都会遭遇到或深或浅的灾难,主人公遭到的灾难看似脱离现实却又再经典不过了。极为悲哀的是,对于绝大多数灾难,不管我们如何努力也摆脱不了。灾难不是命中注定的其实更为可怕。当然幸运地逃脱灾难又是命运不可捉摸的另一方面了。
甲虫本身,甲虫是什么甲虫是一种成天忙碌不堪的低等动物。格里高尔是什么他是一个成天忙碌不堪的高等动物。从某种角度来说,人类形式的格里高尔就是一只甲虫,或者,甲虫就象征着格里高尔这样的人类。机械化生活,工作的人,在令人压抑的一天天中变得几乎成了物质的奴隶,甚至到了非人的地步,这又是多么悲惨!这样恐怖的事实终于被写成了真正的故事情节,这种人变成甲虫的现象真的少见吗?
用了一个月时间,看了《百年孤独》这本书。现在看完了,回过头来想了想“百年孤独”这个名字。可以把“百年孤独”这个名字拆开来品了一下。“百年”可以表示年代的长久,也就是说拉丁美洲人民被压迫,被剥削的苦难岁月是漫长的。“孤独”,造成拉丁美洲孤独的原因是什么呢?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丁美洲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型与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丁美洲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治的统治下。
作者描绘了马贡多的兴盛和衰亡,在这个小小的城镇里凝聚了哥伦比亚丰富的史实和复杂的社会现象,哥伦比亚在西班牙殖民者入侵以前,经历着一个原始落后,但没有动乱骚扰的和平时期。想当初,马贡多何尝不是这样。居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耕种牧畜,朴实勤劳,与世无争。用书上的句子就是“在许多村庄中,马贡多是最有秩序,最勤劳的一个。那真是一个幸福的村庄,那里没有一个超过30岁,也从未死过人。”“……这块天地是如此崭新,许多事物尚未具名,提起来还得用手指指点点。”但是,其愚昧落后的现象之一就是近亲结婚。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五代人和第六代人,都生下了一个长猪尾巴的人。因为愚昧,社会无法进步,落后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所以绝对不能闭关自守,这样只会让马贡多,拉丁美洲永远的孤独下去。
在布恩迪亚家族中,夫妻之间,父母之间,父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迪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由于渗透了愚昧的思想,成为阻碍国家进步的绊脚石。
加西亚·马尔克斯说:“命中注定百年孤独的世界最终会获得并将永远享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
后来殖民者虽然给拉丁美洲带来了西方文明,似乎改变了它与世界隔绝的独立状态,但是他也掠走了大量的宝贵财富,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和痛苦。
如果拉丁美洲能够在殖民者侵入之前觉悟,拉丁美洲命中需要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拉丁美洲感到孤独的原因就是一位闭关自守,造成愚昧思想,二“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解决问题的办法即脱离孤独的状态的途径也就是孤独的反面——团结起来。
美玉前阵子来南宁时,送了本书给我《遇见未知的自己》。我没看完,先借给面条看了。因为她有心理困扰,正好有朋友建议她看这本书。
她没看完,便建议说:元家族的成员都该看看这本书。
这是一本都市修行的心灵书籍。周末的读书会,我便以此为主题,分享此书心得。
其实这本书对我触动不大,因为我已经过了那种发现内在自我、唤醒心灵觉醒的阶段。当然里面有很多学识可以令我补充新知,完善我的个人系统。
因为没看完这本书,所以我分享的更多是近期我的阅书心得。
一是,有好书,我会尽量推荐给大家;
二是,你是否要接受,随缘。
所谓的“人讲人缘,书讲书缘。”就是这个意思。
这本书对面条小姐的触动大,因为她刚好处在这样一个心灵迷茫的人生阶段,所以恰当的书籍能给她指明灯的作用。所以,书讲机缘,处在不同的人阶段,有不同的人生需求,倾向的书籍就不同。
就我自己及大部分的女性阶段而言:
15-25岁的阶段,一般就是《女友》、《花溪》《瑞丽》《时尚》之类的书籍。25-35岁的阶段,会更喜欢看张爱玲、张小娴、仓央嘉措、纳兰性德等小资书籍,也能静下心来看身心灵修行、养生方面的书籍。35-45岁的阶段,喜欢重读古典名著、喜欢佛禅类书籍,也喜欢疏通知远的历史类书籍。45岁之后,喜欢研究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易经》《茶经》之类的。
同样的,人讲人缘。往往你认为很好的一本书,很迫切地推荐给别人,别人不一定会采纳,这个时候,授者也要考虑和尊重受者的意见,千万不要勉强人家。
我以前专门和元真研究过这个话题。
好比说,我认为很好的一本书、一部电影、一个体验、一个课程……推荐给别人,尤其是身边的人,很希望他们跟我有同样的体验。可是对方不领情,我会觉得失落,觉得可惜和遗憾。
后来和元真探讨,便释然。
对方不领情,那也是正常的。一方面,对方可能没有这个缘分,另一方面,对方的缘分没到。你何必拿自己的缘分强加到他人的身上呢?
明白了这一点之后,但凡我向别人推荐好东东时,便不会那么地急切。如同我办这一次读书会,不是要大家都要看这本书,而是,因为我们是长期的朋友,我是希望通过不定期的活动,让我们彼此之间,逐步建立更多沟通上的共识。
而,从受者的角度来说,如果有人向你推荐什么东西,必定是那个东西是好的、对他受益的,所以我们要体晾这份用心和善心。
不管是授者,还是受者,希望你们随缘就好。
幻想的生命力过于旺盛,这种想象超越了本身,超越了一切。盖茨比用创造的活力不断投入这场梦幻中,不断的给它添色增彩。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点缀着它。
幻想着的黛西,脸庞哀怨可人,却又靓丽照人,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一张鲜艳热情的嘴,可是在她的声音里有一种特殊的活力,使一切爱慕过的男人都难以忘怀。饱满的额头,完美的身形,炯炯有神的双目挑衅着他的每一言一语,略带沙哑的嗓音,他听在耳里甜在心里。六月的风,缓缓地吹过我的眼,故事都留在心中,烙在脑里。
再炽热的火焰,再饱满的想象力,都比不上一个人孤独的内心积聚起的情思。有时,我们爱着的只是幻想中那个她,用尽自我浑身解数努力营造出一个完美无瑕堪称神级的对象,而往往这种形象都是短暂的不可深究的,像泡沫一吹就散。
多少人在同情着盖茨比一生都忠诚爱着黛西,可怜的是黛西爱的仅有自我,就连最终的葬礼都不屑一顾的忽略,她享受着的只是盖茨比无尽的爱慕和调情说爱时的无限暧昧。在与盖茨比相会中时时有意挑逗,盖茨比昏昏然听她随意摆布,并且天真地以为那段不了情有了如愿的结局。然而真正的杯具却在此时悄悄启幕。她早已不是旧日的黛西,她可是将她俩的暖昧关系,当做一种刺激。
黛西在心绪烦乱的状态下开车,偏偏撞死了丈夫的情妇。盖茨比为保护黛茜,承担了开车职责,而黛西却早已打定主意抛弃盖茨比。在这场无声的战争中,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了牺牲品,至死都没有发现黛西脸上嘲弄的微笑。她自私无情,对财富的热爱胜过对感情的追求,为保护自我,她能够改弦易辙,决不陷入感情的困扰和义务当中。冷酷无情、追求奢侈与财富是黛茜的悲哀,无疑也就是那些华而不实追求躯壳“美国梦”阶级人民的悲哀
盖茨比的杯具在于他把一切都献给了自我编织的美丽梦想,而黛西作为他梦想的化身,却只徒有美丽的躯壳。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却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重温旧梦。
盖茨比葬礼,黛西和她丈夫此时却早已在欧洲旅行的路上。不了之情最终有了了结。我不能说年少轻狂时分的黛西没有动过真心,而我只能相信眼前这个被世俗恶化被社会同化的女人离相爱二字所差甚远,不配成为盖茨比心心念念牵挂无数个日夜的爱人。
他撒着弥天大谎,经过不正当的方式致富,努力营造着黄金的宫殿和热闹的聚会。在英国牛津受的教育,谎称家里祖祖辈辈都在那里受教育多年。迂腐,循规蹈矩,过于谨慎,然而他致富的目的却如此浪漫单纯,甚至举办盛大的聚会,也仅仅是为了同样单纯的目的:吸引心目中的白雪公主。可是,即使他嘴里跑着火车,我也能原谅他,正因为混杂在自私自利、污浊不堪的人群中,盖茨比的纯情、浪漫愈显得无比高贵、脱俗。
爱,是无能无辜的幻想。请你,不要深陷其中。
如果—种梦想,有的只是对物质的追求以及对成为“大人物”的渴望,却缺乏对为什么要拥有财富和拥有了财富后究竟应当怎样生存这样一些具有人类终极意义的问题的思考,这样的梦想终究是海市蜃楼,也必定是短视和没有延续力的梦想。任何一个想实现自我美国梦的人在当时的美国社会都受到三种消费观的深刻影响消费来纵情享乐;用消费来炫耀自我的地位和财富;用消费不择手段到达自我的目的。
但这三种消费观念会选成严重的后果,构成三大矛盾:1.自身的矛盾。实现美国梦需要有精神和智力支持,但享乐主义只重物质,不重精神,使人失去了发展的动力;2.个体与个体的矛盾。即需要别人的共同努力和合作.却又得不到;3.个体与社会的矛盾。个人的美国梦的实现而要有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但在腐蚀了的社会又得不到。这三大矛盾严重地阻碍了个人的成功,甚至阻碍着整个社会的提高。
一本散发着墨香的《冰心作品集》摆在我面前,那淡雅朴素的封面,那用真情织成的内容,深深地吸引着我。我按捺不住心中的那份渴望,一次又一次地去翻阅它,品味它。
不知不觉,看到了著名文章“小桔灯”三个大字映入我的眼帘!平日里爸爸经常跟我提起“小桔灯”这个名字,今天看到《小桔灯》这篇文章时,好奇心便一个劲地“怂恿”我快点把这篇文章读完。
《小桔灯》这篇文章内容虽然不多,但震撼力很强。让读者读完之后,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感悟。文中轻描淡写了一个地下共产党员的女儿。小姑娘的父亲是一位地下党员,因党组织受到破坏,而离开了家。母亲因受到追踪特务的殴打而吐了血。然而,这位小姑娘不像一般孩子一样惊慌,而是能够替大人做事。对一个只有--岁的小女孩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小小的年纪,就要担起这么重的担子!当我读到“她独自一人上山,到乡公所楼上打电话给妈妈请大夫。遇到作者后,平静的回答了作者问的话之后。”我感到她多么地勇敢、镇定啊!就是因为她的坚强,她的勇敢,,让我相信总有一天小女孩的爸爸一定会回来,家庭幸福美满,日子一定会“芝麻开花———节节高”的。
当读到,小姑娘她们的年夜饭是红薯稀饭时,我的眼泪就像泉水一样不断地流着,没有丝毫要停止的意思。因为我想到了自己,想到我现在的生活。今天,我们不仅仅是过年能吃上非常丰盛的晚餐,而且平时的饭菜也比小女孩的年夜饭好上一百倍。可不懂事的我们,放学回家后,看见父母早已准备好的饭菜,还挑三拣四的,这个不吃,那个不吃。比一比那个小姑娘,我们感到脸上一阵阵的发热。
同样的童年,不同的命运,更激起了我对新中国的热爱。我们知到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必须珍惜现在幸福的童年生活。我愿像小姑娘那样以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面对生活中的任何挫折,努力学习,为祖国的建设作出贡献。愿这盏小桔灯,成为我们每个人心中的明灯,而这恰恰印证了林清玄先生对《小桔灯》的题词――“以爱为灯,以美为光”。
悲欢离合这个成语用来形容《苦儿流浪记》中的主人公———雷米最为合适不过了。
雷米在幼年时就被他那狠心的叔叔给抛弃到法国乡下,被石匠巴伯兰所收留,没想到8年后,巴伯兰受了重伤,失去了劳动的能力,巴伯兰让家里卖了奶牛,在狂欢节时,他回到了家中,第二天,他在40法郞的诱惑之下把雷米卖给了维泰利斯,在巴伯兰的威逼下,他不得不离开了自己最爱的养母,开始了漫长的演艺之路,他常年跟一个猴子三只狗在一起,他们受尽了人间的各种苦难。但维泰利斯是一个好人每次都无微不至的关怀着雷米,雷米在途中还上了天鹅号,师父出狱后他便走了,后来维泰利斯冻死,花农阿根收留了他,但阿根因为还不上债去坐牢了。雷米只好又一次的踏上了流浪的路。他准备回夏凡侬,在路上他看见了马西亚,马西亚主动提出和他在一起合作,雷米同意了,于是他们在去夏凡侬的路上边走边演艺。后来他们到了瓦尔斯煤矿结果却不幸遇上了塌方,雷米逃了出来,他们在于塞尔买了1头奶牛送给了养母。后来他根据养母提作文共的线索找到了亲生父母住在了古堡里。
雷米非常不幸,这么多苦难往他身上砸,也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但他也是幸运的,最终还是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还过着比别人更美好的生活。想想我们的生活是那样丰富、多彩,我们有优越的学习条件和爱我的父母……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以优异的成绩报答父母。
读完这本书,我被雷米不怕困难的精神深深感动,同他相比,自己平时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真是太小了,可自己面对困难的勇气,克服困难的决心却无法同雷米相比。我记得有一次我学骑自行车,开始时,一会儿撞到草地上,一会儿撞到墙上,还差点刮了车,当时我似乎觉得自己永远也学不会骑车了,我想到了雷米不怕困难的事,于是,我一咬牙又登上了车。后来通过反反复复地练习,我还是终于学会了骑车,骑车的水平也不断提高。现在,我已能熟练的骑了,如果当初我放弃了,那我现在只能看这别人骑了。
没有谁的人生是一帆风顺的,遇到困难时要有一颗乐观的心,心中要坚持信念,这样,才能成功。
《波莉安娜》这本书名气很大,每个看过这书的人都说它是一本好书。说得我想看极了!双休日,我到图书馆去借书,发现书架上有这本书,我毫不犹豫地将它取了下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埃莉诺霍奇曼波特。书的封面上写着:这是一个天使带来的故事――告诉我们每一天都要高兴,教会我们如何在平凡的生活之中寻找快乐。
书中还介绍说:这本书于出版,迅速畅销全球,“波莉安娜”一词已成为英语中的一个固定词汇。可见其著作影响之大。
回到家里,我什么事都不想做,立刻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果然,此书名不虚传。整个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主人公波莉安娜是个孤儿,她爸爸生前教过她如何从悲伤中寻找快乐。爸爸死后,她住在姨妈波莉哈林顿家。因为波莉安娜家很穷,她的姨妈十分瞧不起她,对她很冷漠。但波莉安娜仍然活得很快乐。因为发现快乐并和大家分享快乐是波莉安娜最爱做的事。
有一次她对一个摔断腿的人说:“你就应高兴你没有摔断另一条腿。”又有一次,她对一个驼背的老花匠说:“你就应高兴你在拔草是不用使劲弯腰。”因此,这座城市的大人小孩几乎都认识了她,并都学会了怎样寻找快乐。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场车祸使她下身瘫痪,失去了知觉,永远不能走了,人们得知这消息后,好多人都为她哭泣,可这个“快乐天使”并不很难过,她没流过一滴眼泪,她很乐观,之后在医生的帮忙下,她一步一步地练习走路。
波莉安娜真的好伟大哦!竟然能在悲痛中寻找快乐!她所想的,全是我不敢想的。如果我们当中有谁不能走了,他肯定每一天会冤天冤地、哭泣、流泪可波莉安娜呢?如果有谁摔断了一条腿,大部分人是不会这样安慰自己的――“还好我还有另一只脚。”
读了这本书后,我才明白,世上有许许多多快乐的事,虽然我平时总是笑,但其实我并不快乐。我每一天都有悲哀的事:这天悲哀学习压力太大,明天悲哀考试没考好,后天悲哀心爱的东西丢了
读了这本书后,想一想这些事根本不值得我悲哀。我相信,我今后必须会很快乐的!我要让波莉安娜永驻我心中。
我明白了怎样寻找快乐了,我还期望我周围的人都能向波莉安娜学习,真正学会寻找快乐,让我们的生活充满欢声笑语。
人就像蒲公英的种子,被风吹到哪里,就生活成那里的样子----- 幸福的概念是什么 ------就是一家人一起围在火塘边有说有笑的时候。我想许多家庭的孩子和我一样,我们虽然生活在城市里但是却没有几个人曾经享受过幸福的滋味一样,一家三口从打开电视机到睡觉一句话都没有,哪怕只有一句。
‘早点睡吧,明天还要上学’的话都没有。我想幸福在大人们眼里就是让自己孩子吃饱,穿暖,过上好日子,经常用钱来敷衍我们,但是你们真的知道我们最想要的是什么吗,是一份爱,一份父母的关爱..---想和你们一起去公园玩.一起坐过山车.一起吃一顿你们给我做的饭菜,哪怕只有土豆,白菜,不是一个电话告诉我们;你自己去买点吃的吧,我今天要晚点回家,早点睡,别玩电脑多看点书,背背英语看看数学,读读语文’每天只有这几句话而已……我们是有童年的,我想和你们一起度过一个有许多美好回忆,幸福,快乐,开心,每次想起来都是把笑容挂在嘴边的童年...... 在我的眼里《变形记》这样的节目就是给那些渴望父母关爱却用错方式的孩子和那些不善言辞无法用言语表达说;妈妈爱你或爸爸爱你的这些父母一个让家长或孩子表达内心想法的平台……每个孩子的变化都是需要蜕变过程和理由的,我们的变化是因为渴望被爱,被关心,被安慰而变化的……这些变化其中必定有二分之一是父母造成的. 而那些农村的小朋友可能是因为很小的时候就撑起了家庭的重担,顶梁柱.他们知道好好学习,孝顺父母.懂事.热情.淳朴.用它们善良,真诚的心打动着我们,和身边的每一个人…… 阳光背后那期的农村小主人公曾在日记中写道;我见到了我的新妈妈,她很漂亮,很温柔。
而我的妈妈却很矮,她经常腰疼,每天都要干很多农活,累的都不漂亮了,妈妈打电话问我新妈妈好不好,我说很好,她给我买了很多好吃的,和礼物送给我,然后妈妈就哭了,她说妈妈对不起你,没有钱给你买好东西,她很伤心,我们家现在很穷,但我很幸福,我很爱我的妈妈,我一定好好学习,赚很多钱,去孝敬他们---这是一篇没有任何修饰的直白的日记,却向我们表达了他对妈妈用语言无法形容的爱。 而这种爱,正是我们所缺少的。我们要像山里的孩子们一样,对自己父母的感情是不需要掩饰的。我们的心中不应该有那一道别人永远迈不进去的门,要敞开自己的心扉,去爱自己的父母和身边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