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之殇》读书心得体会(通用35篇)
读完《拿破仑》后深有感触。拿破仑1769年8月15日出生在意大利的科西嘉岛,小时候家人叫他拿波里昂尼。父亲夏尔·波拿巴,是个杰出的爱国主义者;母亲莱蒂齐亚·波拿巴,是一个坚忍不拔的女子,也是一位严酷的母亲。
1778年,拿破仑9岁那年,为了生计,他跟随父亲、舅舅约瑟夫·费舍及兄长约瑟夫离开母亲从阿雅克肖港出发前往法国。从此以后,兄长约瑟夫走向了神甫,拿破仑去了军校,舅舅做了神职人员,四人去法标志着拿破仑的少年时代从此结束。
少年时代的拿破仑没有波澜起伏,但军校的生活却开始改变他的人生。家庭的清贫使得他过早的成熟,刚刚进入军校仅仅9岁的他便深知,如果离开了自己的努力,他在这个世界上将一无所有,当时他的成熟已经远远超过了他的年龄。在军校时,他相信他的意志力注定会使他成功。为了毫不怀疑的取得成功,他充分利用军校提供的一切优越性,无论多么谦卑也在所不惜。
1784年,15岁的拿破仑进入了巴黎皇家军官学校。由于扎实的数学功底,他成为了14名精选出来的非贵族炮兵学员之一,开始了真正的军训生活。
拿破仑自己这样形容:“事业和前程的大门是向有才华的人敞开的,而不论其出身或财产如何。”对于我来说,如果可以归类的话,自己的永不满足和大胆的欲望可以归类到野心。野心是拿破仑心智的原动力和他意志的永恒实质,它是如此紧密,以至不能同他本身区别开来,甚至有时还达到了不知不觉的程度。
法国人视拿破仑为民族英雄,但大多数欧洲国家在拿破仑的征服下深受凌辱,表示憎恨。
掌心的纹线素来被当成关于命运的指示,当然也不过信者有之。中国的路线,倒是更多强调人力的伟大,单单从一部部大团圆收场喜剧就可略见端倪,好人没好报是要六月飘雪的。
而说起命运的强大,似乎没有哪部作品比《俄狄浦斯王》更经典,发挥得更淋漓尽致了。“如果真的注定是悲剧,无论怎样的意志也不会逆转结局,这就是生活。如果允许发挥意志,却注定般地走上了悲剧的结局,这就是宿命。”在一位朋友的博客里看见的这段话,窃以为用来形容俄狄浦斯的命运再恰当不过。
阅读作品时,我们无不为俄狄浦斯的英雄形象啧啧称道,他英勇智慧,求真务实,诚实且有责任心。然而最致命的是他拥有常人无法匹敌的自由意志,不肯屈就命运的抗争精神。
为什么要把这些普通人追求的罕见品质说成最致命的?
因为正是如此强大不屈的意志,一步步推动着他悲剧命运的前行,给站在所有荣耀权力幸福顶端的他,华丽丽浇下一盆冷水,然后狠狠推下了万劫不复的深渊。说起可怜来,俄狄浦斯倒也不见得就真那么衰。至少生命里是有过几次逆转,遇见过几个贵人的。第一次,他被铁丝穿过脚踵弃之荒野,因为一个预言而首次遭受人生如此大劫的他像白雪公主一样,幸运得碰见了不忍下手的执行命令的牧羊人,于是得以逃过一劫保住了小命。第二次,他比白雪公主更好运,撞见的不是只有七张小破床的七个小矮人,而是辗转从忒拜城执行牧羊人手里到了科任托斯牧羊人家里最后竟兜了一圈被科任托斯国王玻吕玻斯收养又做回了王子。故事一直到这里,话说走霉运路线的俄狄浦斯总是人品大爆发,虽年幼无法抗争总算也连连过关,被动接受着生命的祝福。只不过在结局看来,这样的恩赐也不过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命运的捉弄戏剧欲。
而其后,似乎更多的出于他想要对自己命运的强势掌控,却让悲剧发展更加迅猛。他离乡背井(对于当时不知道实情的他而言),为了一个再现的预言,用自认为远离就可避免的方式去抗争。似是力的相互作用一般,用越是大的力气去抵触便越是狠狠得撞上。离城的路上便实践了预言里弑父这一环节。而后来到忒拜城破解了狮身人面女妖斯芬克斯之谜,铲除了为害忒拜人的妖魔,被拥戴为王,并依例娶了前王遗孀伊俄卡斯武,以为终于逃脱命运,在另一个新的地方大展宏图,开始新的生活了,结果兜兜转转不过还是在命运安排里。至此,预言一一应验,而当事人仍不自知。
假如没有天意人情的配合,俄狄浦斯在预言出现的第一刻就该被亲生父亲亲手结果而不只是被废了脚,就不该遇上偏偏不忍心的牧羊人,就不该还被国王收养,就不该在另一次预言面前选择离开科任托斯回到忒拜城。
静待岁月,任命运掌纹缓缓而去,不知又会有怎样的情节。
前半部分预言的应验,有人力外的某些灵异力量的推动,更多的是主角专属的英雄主义光环相助。后半部分,就不得不提那句“难得糊涂”了。这里,对真相的追逐,终于将俄狄浦斯的高尚推到了最高的一个点上,然而同也正是他风生水起人生的峰回路转。所谓无知者无畏,如果他不是英雄,不是有那么多英雄情节的规规矩矩,非要不顾周遭的倾力劝告而对真相一究到底,实践了的预言又能奈他何。话说有这个如果,不如说如果他一开始就倒霉到底死掉了,也就没有后面的悲不悲的了。所以说,这种如果式的感慨还真是毫无建设性的。
最后,承命运的戏剧化,如此一个看似完美的好男人,一无所有,半生潦倒。只不过,悲剧是命运的,走过的路却是自己的。站在重在参与的角度来说,一出生就应该死去的那个他和走了这么一段坎坷荣耀路途的那个他,我还真不能断言哪个更悲剧。幸不幸福,观众大多喜好以结局来定。最后,白雪公主和王子幸福得生活在一起了,是喜剧;结尾,俄狄浦斯失去妻儿,被夺去英雄光环,自残双眼自我放逐,得此下场,是悲。而其实,将人生长度分成三段,成长段,发展段,收尾段。难免,他走了这么一大圈,又回到了原始的结局,但是他站立的高度与一直站在结局等着一成不变的人,又不是一个水准的。
不知道这样讲是不是越说越乱,或许又要扯到类似价值观的问题,不过就个人而言,悲则悲矣,却是值得的。真要去谴责命运的玩弄心思,它也不过是看底下人类如何挣扎负隅顽抗却不知前局已定,终不能幸免,玩得是人类面对安排命定内容的无奈、愤恨、不甘情绪。逆来顺受的人,没意思。不气不怒,不将所谓的不公放在心尖看得有所谓的人,似乎还可以惹起命运被反玩弄的不服和气馁。
如此说来,还是静待岁月吧。
今天,我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大有感悟。
本书的主人公是汤姆叔叔和乔治一家。他们的主人谢尔比先生因为负债被迫要把汤姆叔叔和乔治夫妇的儿子小哈利卖给奴隶贩子黑利。小哈利的母亲伊丽莎及时得到消息,他们一家决定逃跑并告知了汤姆叔叔,汤姆叔叔出于对主人的忠心而不愿逃跑。从此,伊丽莎和乔治就踏上了艰苦的旅途。半路上,伊丽莎为了逃避黑利挺而走险,跳过有大块浮冰的俄亥俄河。就在同一时刻,汤姆叔叔被卖到了圣克莱家,圣克莱善良的女儿伊娃决定在她死后让汤姆获得自由。有一天,伊娃真的死了,圣克莱也依照伊娃的心愿准备给汤姆办自由证书,就在证书快要办好的时候圣克莱也死了。圣克莱的妻子玛丽不希望让汤姆获得自由,于是就把汤姆卖到南方的种植园里,汤姆在那里被活活地打死了。第二天,谢比尔家的少爷乔治来到种植园想把汤姆赎走,可是汤姆已经死了。为此乔治少爷为汤姆立了个纪念碑,并给家里所有的奴隶颁发了自由证书。此时,在加拿大伊丽莎和乔治夫妇已是自由人了,就在家里他们接待了伊丽莎的母亲和乔治的姐姐,还有伊丽莎的哥哥,就此,他们决定回到非洲。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情十分沉重,奴隶制使得愚昧的黑人更加地愚昧,最无人道的就是他们不把黑人当人看,拆散他们的家庭。假如白人也是奴隶,他们会怎么想呢?他们信奉的上帝,不是口口声声教导他们人人平等,不能恶意对待每一个人吗?他们不是说要善待每一个人,甚至包括自己的敌人吗?但是他们违犯了,他们违背良心,违背了公道,可是却没有人受到报应。不过,可喜可贺的是这种不公平的制度后来被打破了,林肯总统领导美国人民废除了奴隶制,这可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大进步啊!
可是,奴隶制度的后遗症却十分严重,那就是种族歧视。不过,我希望未来是一个人人平等、没有战争的世界。
一年一度的暑假又来了,在开头这几天,看了萧红的《呼兰河传》,这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全书共七章,描述了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东北小城呼兰的风土人情,真实而生动地再现了当地老百姓平凡、卑琐、落后的生活现状和平庸愚昧的精神状态。第一章:一个既僻远又热闹的小城,在城中的交通要道上坐落着一个“大泥坑”。
第二章:民俗民风:跳大神、唱秧歌、放河灯等。第三章:写与祖父的欢乐生活。第四章:荒凉的家、荒凉的园子。第五章:胡家小团圆媳妇的悲惨之死。第六章:我家的一个亲戚有二伯,他是一个光棍,他古怪的性格。第七章:邻居“磨官冯歪嘴子”的苦难生活,卑微的活着。
印象最深的是:作者描述童年时的爱玩的花园:花开了,就象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象飞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象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样样,就怎样样,都是自由的。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个谎花就开一个谎花,愿意结一个黄瓜就结一个黄瓜。就是一个黄瓜也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没有人问它。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他若愿意长上天去,也没有人管……我异常喜欢这一段,几翻就翻到,快背得出来了,童话般的意境,诗意的语言,又简单活泼,写得多么好!
如果童年的花园和爷爷带给了她许多的欢乐,那么和她差不多年龄的小团圆媳妇那一章节,让人看得透可是气来!让人悲哀!12岁,一个天真烂漫的年龄,本该在父母面前撒娇,却千里迢迢到那里当童养媳,因为活泼,不像媳妇,所以受到婆婆的打,叫她变得更懂事更听话,这打持续一个冬天,不管白天黑夜,“一天打八顿,有几回,我是把她吊在大梁上,叫她叔公公用皮鞭子狠狠地抽了她几回。
我也用烧红过的烙铁烙她的脚心……”她婆婆这样说,打她是为了让她懂规矩!之后女孩子给他们折磨得快发疯了,他们就听跳大神的话请人给她洗热水澡,滚水,昏过去用冷水浇醒再洗,洗了三回,就这样活活把人折磨死了!愚昧,可悲!
“有讽刺,也有幽默。开始读时有简便之感,然而愈越下去心头就会一点一点沉重起来。可是,仍然有美,即使这美有点病态,也仍然不能不使你炫惑。”推荐大家有空读一读。
初遇《古典之殇》这本书时,看着封面上“自然美学”“心灵美学”等字样,我只是不屑地耸了耸肩。按照我的经验,这种什么什么美学的文章通常空洞乏味,是我鲜少涉足的高大上领域。随意地翻开,扉页上突兀地写着“纪念原配的世界和流逝的美”,仿佛一瞬间受了蛊惑,不由自主地读了下去。只是读了序言,便再也放不下这本书。自顾自地陷入一种惋惜与留恋交织的复杂情绪中,我不是一个文青,却感觉到某种纯粹的东西即将消逝的恐怖气息。我突然就想起了自己的老家。记起小时候,在院外的石子路上踢踏踢踏地疯跑,在小河边折下一串串狗尾巴草,蹲在墙角逗弄石缝间的小昆虫的日子。原来我也曾离自然这么近,或者说,离纯粹那么近。然而这些都不在了,不记得是哪一年回去时,旧屋拆作新楼,石子路铺作水泥地,道旁鲜见摇曳的狗尾巴草,没有一方墙角容得下我的身影。哦,原来这就叫做消逝。那个我所熟稔的老家,我所牵挂的故乡,早已无踪,我在想待我们长大了,该如何寄托我们的乡愁?是寄托于那个早已消逝的回忆中的完美恬静的故乡,还是寄托于那个逐步开发成型的陌生冰冷的城市?莫名陷入了回忆与思考中,这么早就回忆了,或许是正因“无数事物只剩下背影,成了往事和收藏”,我们不得不坚信“伤逝提前降临了”而我们的回忆,但是是“对清晨的怀念”。怎样叫我不害怕?我怕,我怕遗忘,我怕那些完美被时刻冲刷消散,我怕自己变成冰冷的现代人。
“现代人过早地进入了心灵黄昏。”能怪谁?这是这个时代的宿命。想想越来越少见的流萤吧,它们曾影影绰绰的陪伴多少儿童的夏夜;想想日渐停滞的流水吧,它们曾是那样的奔腾不息,让孔子感叹“逝者如斯夫”;想想被迫噤声的小虫儿们吧,它们曾在每个夜晚不甘寂寞地吟唱。城市夜晚刺目的灯光使萤火虫们黯然失色,城市的快速发展占去了无数条河流,城市的喧闹惊跑了一群群自由的歌者。或许我们无法遏制时代飞速前进的脚步,难道就眼睁睁地看着纯粹的完美在眼前消逝?不,不能。古典之殇,本就是人类之殇。应对那些原配文化的消亡,我们怎能袖手旁观?王开岭先生心痛地发现这些可怕的消逝,于是带领我们回忆完美,应对现实。为的就是让那些仍旧一心想发展,想勇往直前的人们,冷静下来,别忘了为何要出发。不仅仅是自然的美在消逝,许多生活中看似琐碎的细节之美,也逐渐湮没于时代的快速发展中。猛然发现自己早已违背了许多美的生活的规律。我从未体验过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鲜少听见鸡鸣,更别提由鸡鸣唤醒一天的生活了。如今的孩子听见的鸡鸣,更多的是动画片中经过电子处理的所谓“机”鸣,有几人了解鸡鸣真正的用途?又有几人真正体验过“伴虫入眠,闻鸡起寝”的生活?童稚时期耳熟能详的《三字经》所言:“犬守夜,鸡司晨,蚕吐丝,蜂酿蜜。”万物各司其职,不逾矩不越位。可时代的发展渐渐剥夺了鸡的本职工作,人工白昼把鸡刺激得心神不宁,正如王开岭先生所言:真是生物钟灾难。纯粹的自然生活规律被打破了,人们违背了天地之序,人们无法做到“与时俱进”,不是随着时代的变化发展前进,而是顺着自然的时刻规律纯粹地生活。于是我很好奇。
为什么大人们不想想自己的小时候:他们也以前历过无拘无束的童年游戏,他们也曾顾虑过那些被长辈们一本正经地强调过的,看似荒谬但十分可爱的美丽禁忌,他们也曾在放学路上和小伙伴们走过一个个拐角,穿过一道道老巷,叽叽喳喳,兴高采烈,他们也曾在父母不在身边时被左邻右舍或街坊们默默关怀,不用担心什么绑架、失联等安全问题。他们比我们幸运得多。但是如今他们为什么要把世界变成完全陌生的样貌,为什么任由时代的自由发展,却偏偏剥夺了我们享受他们以前享受的纯粹童年的权利。这不公平。他们忘记了美,也剥夺了美。说到底,还是这个时代变了,不再纯粹。社会上充斥着各种负面新闻,这天那里一件食品安全,明天那儿一桩丑闻。负能量真的很多,不胜枚举,我也不敢枚举。旁的不说,仅一个食品安全,便能衍生出诸多话题,人心惶惶,应对一桌的佳肴也没了胃口,谁知道这些菜是怎样来的?谁又能把每一天过得知根知底?不得不说,我们已经习惯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正因我们每一天都过得如履薄冰,险象丛生,来不及担惊受怕。更可怕的是,人们习惯于接收负面新闻,甚至乐于听取这些听上去离奇、诡异、近乎变态的新闻。我们的时代,早已不再简单,不再纯粹。纯粹变成了一种稀有的品质。我不敢再多想这个时代的疾病。我从刚开始正因感觉到某种纯粹的东西即将消逝的恐惧,慢慢地转变为身处一个有些病态的时代而恐惧。但我很庆幸,能够在还未被蒙蔽前看清这个世界的缺点,同时对过去的纯粹之美有所了解。
我很庆幸我早早的读了这本书。我们还能继续忽视古典之殇么?我们还能继续麻木地看着时代在病态的道路上策马奔腾么?不仅仅是诗词中反反复复提到的美在消逝,先人们津津乐道的美在消逝,童年时耿耿于怀的美在消逝,更多的是纯粹的生活态度在消逝,纯粹的文化品格在消逝,纯粹的人性在消逝。多么可怕,多么悲壮。我们能做什么?我们还来得及补救么?快快修复记忆吧,恢复自然原本纯粹的样貌,恢复生活原本纯粹的样貌,恢复人类原本纯粹的样貌。
纯粹是可敬的。跟随《古典之殇》,向纯粹致敬。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爷爷铁床下的密室——第七个钥匙孔》的书,读完这本书后我懂得了许多道理。薄荷巷子从三百多年前就开始流传着种种神秘的故事,因而笼罩着充满传奇色彩的影子。阿培爷爷的大铁床上可以睡47个人,床底下盛满旧货,像旧货市场一样,阿培常常领着一些小伙伴钻到床下去翻来翻去。一天,住在巷子里的阿培得到了一串形状奇异的钥匙。爷爷让阿培帮他到床底下找假牙,竟发现了秘室的门。于是,他用那串形状奇异的钥匙打开了爷爷的大铁床下的密室。这可不是普通的密室,里面有着巨大的空间,堆满坦克、火炮,还有无数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欧洲阵亡将士的'亡灵。在这本书中,幽灵战士们十分喜欢战争,要知道,任何一场战争的爆发,都需要一个引发的***。当年皇储遭到刺杀,这件事成为引发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直接***,是这些战争狂热家们走上战场。现在,王春袖的继父便是这根***:他冒犯了协约国家队的亡灵,就要受到严惩。于是,他们便在阿培的爷爷铁床下的密室里发动了一场战争,使薄荷巷子沦为废墟。但是在最后,大家齐心协力对抗幽灵战士们,终于让巷子重回平静。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我们应该热爱和平,我们不喜欢战争,但在这个世界上,枪声,炮声,爆炸声,远远多过鞭炮声和礼炮声.我们反对战争,不喜欢战争是因为战争的日子炮火连天的。到处浓烟滚滚的一大片,让很多人丧失生命、丧失亲人、丧失家园。我们不希望世界的人互相残杀了,让我们一起来维护现在和平的环境,过上幸福安逸的生活吧。
《万历十五年》,名头很大,总觉得自己之前读过,即使没读过,也考虑到曾经读了《明朝那些事》,或许没必要专门去读《万历十五年》。
也是这次读书会,促使自己真真正正坐下来好好读一读这本书。读了之后才发现,这本书包罗万象,有很多值得我学习和思考的地方。
一方面是黄仁宇独特的写法,似乎能证明科学与艺术是相伴相生的。黄先生虽然是研究历史的,但不得不说他写这本书的方式方法是典型的工科做法,或许这也是搞研究的科学方法吧。首先他选择了一个科学研究最标准最典型的方法——排除干扰法,选择最平淡、无其他因素干扰的一年——开始研究大明王朝,或者说研究封建王朝,探询王朝兴亡的本质。其次他选择了不同个体比较的方法,从七个不同的人物视角描述了巍然耸立的王朝内部细节。最后是他选择客观真实地记录“实验”结果,不掺杂个人主官意志。尤其是第三章“世间已无张居正”,描写没有张居正的王朝运转日常,表现出黄先生很喜欢也很善于用侧面细节描写反衬主题主线。总之,黄先生的写法让我感觉到,不管文科还是理科,研究问题的方法是一样的,最终两者终能殊途同归。
另一方面是申时行的生平,好像在说读书就能够读出个宰相来。我们承认“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们也承认每个读书人的职业生涯规划“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最终目标就是当宰相,但我们也要承认有很多人追求的是宋朝赵恒的《劝学诗》中写到的那样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锺粟。
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
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
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
男儿若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
因此,读了“首辅申时行”的章节,我有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读书就能做大官?申时行是靠读书读出来的,是在张居正的提拔下成长起来的,我们只知道他考上进士,进了翰林院,后来当了首辅。他被人评价“老成”,是因为编撰整理了本朝的历史,其实可能就是眼界开阔些,经验丰富一些,但他处理事情的能力不得不说还差一些。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这毫不影响他的仕途晋升,毫不影响他拿几千年来的经验稳住当时的王朝。真真的应了《圣经》里那句话“太阳之下没有新鲜事”。
第二个问题是京官就能管天下?这一章节里也介绍过,申时行之前的大多数首辅,都是终身在京为官,从未到地方上去任职,这不得不令人怀疑,没有基层经验能够管理好国家吗?且不说我们现在常常提到“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就拿秦朝和宋朝来说,商鞅是变法前实地查看了秦国的风土人情,王安石年轻时不愿做京官只愿做地方县官,莫非这只是谋划改革、胸怀大志的官员的特质?
第三个问题是个人人生规划到底应该是什么?不得不说,我们现在的国家体系比封建王朝完备许多,当然也还能看出不少以往传统的痕迹,毕竟我们的历史上下五千年,还是要有文化自信,制度自信的。所以,个人的人生规划,还是要到历史中去寻找答案,同时要把握现实需求,真正做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比如说我个人,作为研究所行政管理的一员,如果仅仅停留在以往的“身份管理”上,学习晋升级别的政策制度,必定跟不上时代,必须看到现在是人才引领发展的时代,沉下心来到科研一线看看世界是如何运转的才是正确的成长途径,才能找到正确的管理方法。而且,黄先生已经教了我们方法——从不同的人物视角探寻单位运行的细节——下面要做的就是用实践检验真理了。
最后呢,还想跟大家探讨交流一个问题,万历皇帝是“活着的祖宗”,而我们目前的单位,尤其是企事业单位,是不是也存在这样的祖宗呢?面对这样的祖宗我们又能够采取什么办法呢?而这样的祖宗的存在,到底预示着什么样的王朝发展局势呢?
就在最近,我看完了马尔克斯写到的《百年孤独》。一开始我选这序言的时候,其实是在其他一些歌曲中得到了百年孤独的歌词,所以去书店买了可看。
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这本书的时候,觉得太深奥,很多地方看不懂,很多东西很可笑。这一章里的名字反复出现,同样的怪事反复发生,只有电视剧里才会发生。
从生活现实来看,这些都是不可能的。但这些都写在这本书边上,这一切都出现在这个家庭的'周围。更奇怪的是,在这本书脑子里已经建立了100多年的家族里,男孩子被称为阿卡迪亚或奥雷连诺,这并不在乎什么新鲜事。
而家族中的各种怪事,在家族的第一任创始人阿卡迪亚反复发生,直到表亲的最后一任守护者奥雷连诺。这些都太诡异了,甚至让人觉得有点儿害怕。虽然以我的阅读高度,我无法向你详细解释什么,但我相信只要我仔细读几遍,我就能读到当更深层次的东西,但我现在难道没有这个现在能力。
莉迪娅比较深的是印象恩蒂亚二世和奥雷连诺二世这对孪生兄弟。首先,他们的名字未必一样,没有其他人那么复杂,都被记住了。父母亲然后他们继承了父母的名字,却表现出有相反的性格。
霍布恩蒂亚动人和奥雷连诺上校一样深沉,奥雷连诺和霍布恩蒂亚一样桀骜不驯,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不是从小就互换了名字。这样的怀疑并不离谱,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名号不一定要和性格一样。这是一个深刻的讽刺。但是,最后两兄弟病死的时候,他们对坟墓犯了一个错误,好像这里就好象是该属于的地方,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虽然每一代人三人的成员都经历了波折,但这个家族却代代相传。只是到了最后,当家里的男人过世的时候,这个百年世家终于衰颓了。幸运的是,家族最后的守护者奥雷连诺表亲醒悟了,因为他终于发现,这一切即便只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命运,是一个永远走不进来的轮回。
即使合上书,浮现情节也会一个接一个浮现在脑海里。这本书真的让我深受感动,我不能忘记它。
麦克白本是一名受人尊敬的苏格兰民族英雄,得胜归来。和大将班柯在途中路遇三个女巫,女巫预言了麦克白将会成为苏格兰的国王,隐藏的野心被挑旺起来。他在妻子的煽动下杀死了国王邓肯。篡位之后,麦克白感到内心极度的恐惧,为了保住王位,他杀死了班柯,并开始疯狂的滥杀无辜,最后被麦克达夫杀死。他的妻子也因为无法承受杀人后的恐惧自杀了。
读《麦克白》,你会发现杀死国王邓肯后,麦克白和妻人失去的都是睡眠,他们无法入睡。从杀人那刻起,荣誉和美德已不存在,麦克白永远失去了“那清白的睡眠,把忧虑的乱丝编织起来的睡眠,那日常的死亡,疲劳者的沐浴,受伤心灵的油膏,大自然最丰盛的菜肴,生命盛筵上主要的营养”。我引一段老师在讲这部悲剧的一段话“拥有正常、甜蜜的睡眠,就是拥有人生(包括现世与彼岸世界)真正的意义;正常、甜蜜的睡眠,就代表了正常的,宁静的秩序,它包含着人与神之间和谐的关系、人自身灵与肉的和谐关系、人与他人和社会之间的和谐关系,这是一种既属世又指向超验世界的永生的秩序。当麦克白向邓肯举起屠刀,从世俗层面来说,作为臣子他打破了君臣秩序,作为亲属他蔑视了血缘关系与起码的人伦,作为国家的保卫者他公然破坏国家作为政治统一体的秩序;然而,从更本质的真理意义上说,当他以欲望为主宰破坏了作为一个人自身灵与肉的和谐的同时,也破坏了他与他人和社会之间的'和谐关系,破坏了他与神之间的和谐关系,他破坏了他整个生命的正常健康的秩序。当这样一种秩序被破坏以后,他所有的世俗生活中的美好内容都被扭曲,他在‘死亡的睡眠’中的美好盼望永远落空,他内心的宁静也永远消失了———一句话,他杀死了自己的‘睡眠’”。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创作的最后一部悲剧,也是最优秀的悲剧之一。从《罗密欧与朱丽叶》,《哈姆雷特》,《奥赛罗》到最后的《麦克白》,从宣扬和肯定人文主义精神到最后开始批判和反思人文主义,莎士比亚的思想有了相当大的转变。他深刻洞见到人文主义带来的以世俗欲望满足为主要内容,极端自我中心,功利主义,一切从自己出发的生活方式所导致的恶果。《麦克白》就是一个向人们展示个人欲望无限膨胀和畸形发展导致罪恶、导致毁灭的故事。引以为鉴,必竟,谁都不想杀死自己的睡眠,谁都想有个正常,甜蜜的睡眠。
《童年》
我读了一本书《童年》,这是高尔基故事之一。这本书很感人,讲了儿童时代先后死去父母的高尔基,过着痛苦的生活,经历了种种磨难。
高尔基是个很懂事的孩子,看到了有人残暴、吝啬,他痛恨这一切,学到了正直、勤劳、无私、勇敢,使他从小就懂得痛恨压迫,痛恨剥削,同情受折磨的劳动者,逐步形成他坚强的敢于反抗旧世界的优秀品质。
我要向高尔基学习,学习他那优秀的品质,童年的高尔基边学习,边捡破烂卖钱,给家里用。同学们嘲笑他,神父嫌他贫穷,但高尔基好学不倦的精神深深感动了大家,他得到了两件奖品和一张奖状。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级的;说它不好,也是级的。
这是整本书的开头第一章,将全书的基调定上了悲剧色彩,然而就在这矛盾的时代中,也确实存在过光明。
这本书叙述了法国_时期围绕在医生马奈特一家周围的事,这本书_了我对自由,权利以及善恶的看法,法国人民不堪重负,_了波旁王朝,然而新政权建立之后朝他们走来的难道是他们心驰神往的自由吗?不,仍然是以往的提心吊胆,稍不留神明天就会被送上断头台。得势之后的德发日太太滥用职权,将死敌们个个置于死地,最后却落得个惨死的下场。正如那句话所说的:“自由啊,有多少罪恶是假借你的名义干出来的。”_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而是以暴易暴。它没有拯救人民,而是将人民推入了另一个火坑。
再来看看另外一位_的牺牲品——达内,革命前,他放弃了国内的家业,只身来到英国谋生,在他看来,压迫人民是一件极不人道的事,然而,革命爆发后,他反而无辜地成为人民的敌人,人们不分青红皂白地要将他领上断头台。不过相信在九死一生之后,他依然是原先那个善良的达内。
而卡顿,一个才华横溢却自甘堕落的律师,他与达内有着相同的长相,却有着不同的命运,在面对活着还是让自己心爱的人得到幸福的抉择时,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后者,在他看来,生命在爱的面前是微不足道的,即使在断头台上,他也表现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沉着冷静。因为在他的心底,一直有一个信念在支持他:“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他用死完成了自我救赎,他用死来反抗虚伪的革命者,他用死来诠释对露丝的爱。生命,成了他最后的武器,爱,成了他的支柱。
最近,我读了瑞士女作家约翰娜斯必丽的小说《海蒂》,这本书描绘了“海蒂”这位小姑娘在阿尔卑斯山上居住的经历以及在富兰克托的一段经历。故事内容十分有趣而又感人。
主人公海蒂一个天真烂漫、心地善良、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坚持不懈的女孩。她那乐于助人的品格,善良的面孔,把我深深地吸引了。在小说中蒂提姨妈把她送到了富兰克托的一个有钱的亲戚家,因为他们的女儿克拉拉一只腿瘫痪了,总得坐着轮椅,想找个孩子和她一起玩。也正是在海蒂的爱心帮助下,使克拉拉鼓起了生活的勇气。坚定了战胜疾病的信心而最终重新站立了起来。这让我感受到爱的力量是那么神奇、伟大!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就像温室中的花朵,心充满了自私。自己拥有的东西从来就不愿与别人分享;当别人有缺陷时,他不但不去鼓励别人,还嘲笑别人;当别人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却编织出许多理由去推卸……要是人人都能像海蒂一样去关心他人,尊重他人,那世界将充满温暖与阳光。同时海蒂的那份天真、善良更是感动了我,热爱大自然的她喜欢在山坡采野花,与小动物说悄悄话。总之,海蒂就是这样一位小天使,这是大家所承认的。
《海蒂》这本书让我学会了关心他人,帮助他人。让我懂得了助人的可贵。来吧!让我们一起帮助有需要的人,做一个生活中的“海蒂”!
合上这本书,我们心中不尽感慨万千。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盖茨比原来是西部的一个贫寒的农家子弟,但他并不认为,此生就要像父亲那辈一样碌碌无为下去,所以他很早就离开家乡出去闯荡,在复杂的社会中努力学习和生活着,然而,黛西的出现改变了盖茨比,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黛西,他希望他的一夜暴富就引起黛西的注意,希望获得受人尊重的社会地位让戴西感到安全感。但是此时盖茨比的军官身份让他暂时无法兑现这些愿望。一别就是几年后了,黛西嫁为人妇,但盖茨比却并不认为是他们之间出了问题,所以他让自己成为富人病叶叶,笙哥引起戴西的注意。甚至她为黛西而去死的那一刻都在一遍遍,她向黛西的确认她一生只爱自己一个人,但并没有得到肯定的回答,而黛西,早已沦为了优越的物质生活的奴隶,他即使用再华丽的表面也无法遮掩住她精神上的空虚,为了优越的.生活,放弃了自己昔日的恋人盖茨比,去和一个没有感情基础的人生活,而盖茨比却仍然一厢情愿的相信着黛西,这正是盖茨比的可悲之处。
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尼克·卡罗威,因为是黛西的表弟,所以有缘认识了盖茨比,他亲眼看到盖茨比为了爱情孤注一掷,最终被利用,凄惨死去的情景,身为旁观者,尼克对盖茨比的结局有着深深的体会,对现实中人们的虚情寡意深感厌恶,怀着悲痛的心情,远离冷漠,虚伪的大都市,黯然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而盖茨比的“了不起”是说:在纸醉金迷的东部,人们已经丢失了心中的纯洁,精神也随之坠入空虚,但盖茨比尽管生在这样的一个社会环境中,并有所成就取得了一定的地位,他都没有失去属于自己的精神世界,他仍然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灵魂人物,就像他到死都不相信黛西已经变心,也就是说,他至死都没有放弃对内心理想的追求,他并没有被虚伪的社会影响所蒙蔽,这正是盖茨比的可贵之处,这也是我敬佩的地方。
尼克之所以离去也正是因为从盖茨比身上看到了这种优越生活背后的肮脏不堪,也使他对梦想的追求产生了怀疑,盖茨比的死则是让他看清了这个炎凉世态,给了尼克一个沉重的打击,如果“美国梦”的追求是要用人内心的纯洁与真诚换取,那还有意义吗?即使真的拥有了财富,又会获得真正的快乐吗?很显然,这是不可能的,但能像盖茨比那样由始至终都坚持着内心的梦想的人又有多少呢?梦想的坚持是可贵的,物质生活有其的重要性,但如果连坚持精神都是空虚了的话还有什么意义呢?
虽然盖茨比最终失败了,但他的内心梦想与纯洁让他很了不起。
通过盖茨比的悲剧告诉我们这样的一个道理:对理想的构建不能建立在虚幻的影像中,对理想的追求不能只满足于物质的富足,对理想的不懈努力不能失去自我,盖茨比的那颗纯碎而坚强的心,执着的追求是让人敬佩的,但是他把这种渴望依附在了一个爱慕虚荣的上层社会的女子身上,也许注定了会以悲剧收尾,所以,每个人的梦想都应该建立在真实可靠的基础上,它要值得我们为之去努力奋斗,即使梦想不能完全实现,我们也要清醒勇敢的坚持下去。
在这个假期,我精读了《读者》这本杂志的其中一期。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生活中的实事。文章都以情动人,以理悟人或以人悦文,浅显易懂,使得我们仔细品味,认真学习。每一篇作文都有其独特的视角及写作方法,让人爱读,有的甚至催人泪下或开怀大笑。我还悟出一个道理:知识是我们借以飞上天堂的羽翼。一开始我总是很快的浏览一遍,囫囵吞枣,颇有“不求甚解”的味道。吸引的首先是故事,是各总人物的命运遭遇,他们的悲欢离合常常使我牵肠挂肚。后来,父母告诉我文章要仔细品味,理解要表达的思想感情。想得到知识的羽翼飞向天堂,那么就一定要有阅读方法。莎士比亚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既然是营养品,就更要仔细体会、琢磨。于是,我如饥似渴地仔细读了起来,养成了只要手中一有书,我就成了忘了吃忘了睡的“书呆子”。从此以后,再练习写作的时候,都要拿出我的好伙伴《读者》翻一翻,其中的好词佳句和思想感情,大大增加了我的想象力,使文章经常得到老师的好评,这册杂志对我而言好处太大了,我总是认真地感悟,真是有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是《读者》给了我知识王国前进的脚步。
读了《读者》,我真正感受到了一撇一捺组成了一个“人”字,撇是知识,捺是理想,这样的人生才是充实有力的,鸟会飞翔时因为有翅膀,人会飞腾是因为有智慧。这样有益的课外书使我受益匪浅。等着吧!知识太空,我会乘坐着《读者》制成的飞船去那里遨游的!
这个故事在中国可以说家喻户晓,是大多数人在童年时期接触最早又印象最深的故事之一,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给我讲过《狼来了》的故事,我有些印象。最近,儿子也缠着让我讲故事,又看到这篇童话,使我身有感触……
这篇童话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牧童。他每天赶着羊群到山顶去放羊。由于太闷,他想出戏弄村民的恶作剧。第一次他喊“狼来拉,狼来拉……”,结果村民拿起锄头等工具,赶到山顶,才知道是小牧童的恶作剧。小牧童很得意,感到很好玩,于是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村民们已经知道是小牧童故意制造的,久而久之,就都不去理他啦。有一天狼真的来了,他拼命地叫喊,村民们却没有一个来,没有人相信他的话了,他被狼吃掉了。这无疑是一个实施戒谎教育的故事,之所以流传广泛,人们往往从道德教育的必要性来解释。然而我们说,这个故事之所以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原因绝非如此简单。它所蕴含的触动灵魂的力量,几乎使所有的孩子听到以后都产生了终生难忘的深刻印象。我也给我们班上的孩子讲过这个故事,引起了强烈反应。孩子们往往睁大了眼睛,用掺杂着遐想的惊骇目光仰望着我。让我充分意识到故事震慑幼儿心灵的效果。只要注意体会自己在儿童时代对这个故事的心灵反应,或者认真观察孩子们听到这个故事时的反应,就会知道,这个故事的力量并不在于结局的可怕──远比这可怕的童话故事多得很,却远不及这个故事能够触动幼儿。
这个童话也使我想到了“诚信”。一个人要生存,要进步,就必须要有“诚信”,它是为人之道,做人之本。“诚”就是诚实,老实,“信”就是信用、守信。如果一个人有“诚信”那么他会得到领导、同事、亲朋好友的信赖,会愿意与你交朋友,当成知己;如果一个人失去了“诚信”,那么他会失去一切,甚至自由和生命。
最近朋友向我推荐一本书《古典之殇》,我读了觉得很好。不是一般的好,而是那种让读者“精神明亮”的好。查新华字典,“殇”的解释是“还没到成年就死了”,有惋惜和感伤的意思在。为什么取这个书名呢?王先生说:“当我们大声朗读古典诗词时,殊不知,那些美丽的乡土和自然风光,那些曾把人类引入美好意境的物境,早已荡然无存;现实世界里,我们找不到古人的精神现场,找不到对应物,连遗址都没有。古诗词,成了大自然的悼词和殇碑。”原来这是一部祭奠之作。但作家不光是祭奠古诗,但还凭吊着人类的童年和自己儿时的回忆,他在纪念一个“原配的世界”。
作者看来,世界有两个组成:人间和非人间。人间的成就不足万年,而非人间即大自然的成就,包括原始地理和物种繁衍已达46亿年。可你细打量,即会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围绕在我们身边的,几乎全是人类自己的成就!20世纪中叶后的人类,正越来越深陷此境:我们只生活在自己的成就里,正拼命去篡改和毁灭大自然的成就!人类总认为世界即人间,他们忘了,自己和万物一样,只是地球的匆匆过客,投宿而已。人类不是地球业主,而是它的孩子,和草木虫鱼一样,受地球抚养。它是人类的家园,但也是狮子、老虎和一棵草的家园。人类的伦理、美德和情怀,一旦越过了物种边界,人类就变成了纳粹,野兽的能量即刻释放出来了。当它的孩子越来越少时,人这个野心勃勃的物种也将面临末日,或精神上孤独而死,或肉体上被烈日席卷、缺氧窒息!
作者怀念着那个原配的世界,极其细腻地描绘着那个消逝的世界,看看那一篇篇文章的标题你就会体会到他的一片深情。“再见,萤火虫”、“河殇”、“茶憾”、“桥是水的情书”、“谁偷走了夜的‘黑’”、“耳根的清静”、“蟋蟀入我床下”、“消逝的地平线”、“湮灭的燕事”、“女织”、“消逝的‘放学路上’”、“多闻草木少识人”、“春天了一定要让风筝放你”、“有股焦灼让你必须连夜种点什么”老实说,光是这些标题就击中了我心灵里那个柔软的地方,想起了我们曾经拥有的“美丽中国”和那些花样年华,耳畔甚至还响起了风声、雨声和涛声。那些草长莺飞、鱼戏虾翩,那些青山绿水、星河灿烂,那些夏夜流萤、遍地蛙声,还有古老的祠堂、绕村的小河和隆重的民俗。原来这些一夜蒸发了的物象并没有在我的脑海里蒸发,只是不去想、不愿想、不敢想哪!就说“放学路上”吧。那一程路负载着一个孩子最大的快乐。
记得和好朋友勾肩搭背,叽叽喳喳,孩提时代几乎所有的趣人趣事趣闻都是在放学路上邂逅的。那是最值得期待的,每天充满了新奇和陌生。那时整个环境,在表面的松散和杂乱之下,有一种无形的维护系统,凭借它,生活虽然贫困,却是温情、安定和慈祥的。可是现在的孩子呢?一个个孩子被大人押送着,离开一个“战场”,休息片刻,喂一点食,再进入“第二战场”!这不是一本所谓环保的书。这是一本充满着人文精神、修复记忆、保卫生活、唤醒感官和心灵美学的书。人类无法停止前进的脚步,这是人的本能。于是一眨眼的功夫,无数事物只剩下背影,成了往事和收藏。吊诡的是,我们无意中留下的,却成了需要全民保护的精神遗产。在这最好的时代里,我们要努力着,为那一个简单的梦,别让古典,成殇。
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们成长的经历与记忆中,自然少不了书的存在,书不仅传授我们知识,而且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们的思想。在我印象中还真没有几本书会被我反反复复的阅读、品味、感叹,唯有一本《古典之殇》。几年前偶尔在书店里看到这本书,我被书上那强烈的视觉冲击和幽蓝色的神秘所吸引,于是买下了这本书。初读,大概因为那时思想还未成熟,初步的体验只是这本书不同一般,阅读中,感觉似乎是在拉家常,可当时我却认为这本书没有多少“营养价值”,对我的写作不会有多大帮助,自然地它就被放在书柜的一个角落,静静地等待着我的再次发现。再次发现它,是几个月后一个无聊的节假日,我又打开它阅读起来,渐渐地我了解了原来的大自然与现在的大自然,了解了真实与本质,也看清了一些社会现象。看到这些文字,心里产生了一些共鸣,产生了那种不能言传的特殊感受。但这种感觉太缥缈,太朦胧。往后的日子里,我开始听起新闻,观察起生活,注意到周围人身边事,渐渐地对一些社会现象有了自己的看法。我开始渐渐明白这本书的价值。这本书有一个副标题是“纪念原配的世界”,意思是为了表达与原配世界的离别之意。在作者眼中,原配世界是一个天光明澈、风物灿烂的世界,我们今天正在告别这样一个世界,正在用自己过度膨胀的欲望,抛弃延续数千年之久的传统与习俗。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原始大自然的美,让我理解了作者回忆往事时所流露出来的感情,我们产生的共鸣越来越多了。作者揭示了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一些不道德的行风。他把最现实的生活,彻底展示在我们眼前,使我学会了道德、责任的坚守,学会了诚实、善良地对待他人,懂得了要与大自然和谐相处。于是,我一口气读完整本书,那种正义、善良的品质已深深感动了我。那种百分之一百的实话的文章,虽没有任何华丽的词藻,却用真实诉说着永恒。
这本书唤醒了沉睡的自然美景,这本书洗涤着我心灵的污垢,它告诉我许多道理,这些道理将伴我一生,让我无时无刻不提醒自己,改变自己。与高尚的人谈话你也会变得高尚,读好书就如同与一个高尚的人谈话,他会改变你的一生。
说到读书感想,让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的一个故事。这个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说:东汉时代有个聪明的孩子叫孔融,他有五个哥哥,一个小弟弟。有一天,家里吃梨。一盘梨子放在大家面前,爸爸让孔融先拿。孔融不挑好的,不拣大的,只拿了一个最小的。爸爸看见了,就问孔融:“这么多的梨,又让你先拿,你为什么不拿大的,只拿一个最小的呢?”孔融回答说:“我年纪小,应该拿个最小的;大的留给哥哥吃。”父亲又问孔融:“你还有个弟弟呢,弟弟不是比你还要小吗?”孔融说:“我比弟弟大,我是哥哥,我应该把大的让给弟弟吃。”他父亲听了,哈哈大笑起来:“好孩子,你真是一个好孩子。”
读完这个故事,我想起有一回:爸爸正在看新闻联播,我爱看的《机甲兽神》动画片开始了,我就和爸爸争了起来。当然是爸爸就到了其他房间去看,我现在想起来,我觉得自己和孔融相比,太自私了。以后,要像孔融那样,知道尊敬长辈。还有一次,吃饭的时候我的大娘做了一盘香喷喷的红烧肉,我和哥哥都想第一个先尝,结果他压着我的筷子,我压着他的筷子,都不肯相让。现在想起,我应该学孔融那样让哥哥先尝。我们应该象孔融一样,做一个懂得谦让的好孩子。
谦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可以让我们的生活和谐,作为学生的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这种美德,我们做什么要尊重别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生活才可以更加美好。
在暑假,我读了一本的书叫《绿山墙的安妮》。她那灿烂的笑脸,似一束温暖的阳光吹进我们的胸怀。她的天真纯洁,让我难以忘怀,让我受益匪浅!
书中,爱德华王子岛的绿山墙农舍卡思伯特兄妹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活泼乐观的红发女孩——安妮。给这一对兄妹带来了春天般的生机。安妮聪明、勤奋,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为了照顾玛莉拉,她又放弃了学业。
虽然安妮从小失去父母,被孤儿院收养,可是她并没有成为一个性格孤僻内向的小孩,而是整天沉浸在自己美丽的梦幻和想象中。她想象自己也许是一个国王的女儿,被海盗偷了出来;听到山谷中传来的回声,就想象那是一个叫维奥莱特的喜欢重复她说话的好朋友。在她的想象中,顽皮的小溪在冰雪覆盖下欢笑;如果玫瑰会说话,一定会给我们讲很多有趣的故事;她还把自己的影子和回声想像成两个知心朋友,向她们诉说心事……看着安妮的那些天真而充满着美好梦想的话与想象,你会感觉你进入了一个奇妙而甜蜜的通信世界,感受到前所未有的神奇与快乐。
你相信生活有阳光,它就会有阳光,你向生活微笑,它也会毫不保留地向你微笑。给你带来真正的快乐。只要你时刻用一颗乐观的心去看待世界,去面对世界,你就会发现世界是多么美好
让我们向安妮那样,乐观向上,用积极的心态微笑着迎接生活中的每一次挑战,朝着我们美好的梦想奋进吧!
《傲慢与偏见》《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
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
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
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
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非经过不知难。对於我们学生而言,要学的东西太多了,而我们知道的东西又太少了,在学习中,书本是一位无言的老师,是我们在学习中的乐趣。
比知识更重要的便是讲究方法,有方法才有成功的路径。读书要知道为何学习,从哪里学习,怎样学习。因为这对於我们处在学习时代的人来说,不啻是一个致命的缺陷。学习型社会为全体成员提供了充裕的学习的资源。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方向,作为一名学生应认准自己的人生目标,梦想。有时,一本好书会使我爱不释手;一篇佳作美文会使我百读不厌;一首好诗会使我如醉如痴,像把我带进一个神秘的世界,只有细细去体会才会是在愉快中学习。当然,比方向更重要的是态度,比态度更重要的是要有毅力。如果一天爱读书,容易;如果一辈子都爱读书,谈何容易。无论谁都可以使自己的梦想成为现实,但要现拥有能够实现梦想的信念,毅力,有坚强的毅力才能成功。
每当读一本书时,我手里总拿着一支笔,遇到共鸣以及有疑问,就在底下画一条线,并简单的作出旁批,也可以把自己的观点写在空白处,如果长时间这样做,不但对阅读与作文提供很大的帮助,而且有时候翻一翻,会有温故而知新的感觉。我读__都作旁批,甚至读完一篇__,会写成读後感等等。这样可以抒发自己的思想,自己的灵感,自己的'自创观点。阅读体会分好多种,有的就是纯粹感想;有的还可以是小论文,先说明问题,表明观点,然後找论据,用看书学习得到的观点,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这一段我学习都有什麽收获,把它们都整理出来,用知识书或提纲等形式归纳起来。
学习和读书生活,使我感悟出了学习的真谛:学生在学习中,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我们要做“代表先进文化方向”创新型学生。我们读书就是要有春蚕的精神,蜜蜂的作风,蜡烛的风格,绿叶的品格和孺子牛的志向,要有奋力拼搏,乐於探究,无私奉献的精神。
常读书常思考,使我勇於和善於对自己要求多看书,既要不惮於正视自己之短,努力探究补救途径,更要善於总结自己的“成功经验”,从中提炼出可供借鉴的精华,为学习的突破夯实的根基,这就是我的读书心得。
1.我是哪只小老鼠?在别人眼中,我是哪只小老鼠?
清晰的自我确定,敢于克服恐惧,承认并应对自我的不足,才能剥开迷雾,提升领导者的执行力,管理本事和格局。
2.你认为,工作是领导变革还是应对目前的局面?
“我原先一向以为,自我的工作就是在问题出现之后处理它们。而事实上,我应当眼光更长远一些,应当提前注意到工作中的新动向。”
3.为什么工作布置了,也达成一致了。却推不动?执行力低下?
1)越基层越担心变化,强制的变化越容易受到抵制;
2)同事间的影响力,仅有大部分人都改变,整个团队才会改变;
3)带领变化时,领导者除了讲好一个故事,是否掌握了讲故事中不可缺少的技巧——带领员工想象拥有“新奶酪”的情景和画面,增强信心。
4.作为高层领导者,是否具备克服恐惧的本事?能否走出“安全屋”?
说比做要容易的多,但身心躬亲,走出那扇“安全门”,走到一线基层,用职位的影响力带领变革。还是待在自我的“安全屋”里,用自我的逻辑画圆,Review和评价?由于掌握不充分的信息而不安,无法真正交付信任?
每个人在不同的阶段会迷恋上不同的东西,就像谈恋爱,在小学在中学在大学,由于自身的价值观、审美观等的变化,对于自己心仪的女孩的一个标准也会不同,因此喜欢过的女孩子也会在不同阶段是可能不同的类型。前段时间在王老师的推荐下,我看了一本叫做《狼道》的书。
读完《狼道》,我的感受颇为多,完全是之前两本无法并提的。说句真的,至今为止,还确实没有一本书能像《狼道》这本书一样让我深陷迷恋,就像在大学期间找到适宜自己价值观的女孩谈的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一样,也还没有一种动物像一样狼能让我感觉到有一股崇敬的感觉。它集中了我们人类,无论是在学校、在职场、在社会还是在生活中的各类人面对各种不同竞争的智慧,它教会了我们如何在自己存在的世界生活的基础上发展到别人的世界里面去生存的原则,我只能说,它确实是一本集个人生存智慧的书,一本值得我们每个人去读取斟酌去实践的好书,因为它确确实实拥有我们自身生存最需要最有利的素质行为武器。
从一个普通动物狼的身上,我们几乎能找到个人在各类竞争世界里生存、发展所应具备的各种不同类型的素质,就好比如说,坚韧、顽强、耐心、战斗、牺牲等等。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这还是一份涉及团队管理的原则手册,通过由浅入深地对狼群的了解,我们也几乎能学到一个团队在繁杂的社会机制残酷的竞争中所应具备的全部智慧,再好比如就是,合作、分工、策略、沟通、危机意识、消化能力等等。一个狼个体的竞争力、战斗力来源于一个不分不散、不毁不灭狼群团队,而这个狼群团队的力量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战胜一切,它要在面对每时每刻处于不断变化的甚至是狂风暴雨、雷电交加、山倒地翻的恶劣自然环境作出最有利的战斗决策,在面临比自身更强更壮的狮虎豹时更要学会提炼最精的团体奋战原则,在处于与人类荷枪实弹的战斗中凭借自己及团体的智慧在手无寸铁的基础上夺得历代生存繁衍气息,用我们人类的一句话,可以说是,在狼群团体精神的冲击下,一切皆有可能。
每一种竞争都是残酷的,现实就是现实,事实也不会改变,这几乎是我们生存的规律,无论是个人还是一个个团体,都无一例外地要每时每刻地面对它并从竞争中突破或死亡,这就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现实。我知道有少部分人能突破狼的防守线做到猎人,但除此之外的大部分人都希望自己成为一个出色的狼并混在处于优势的狼群当中,只是往往很多在化身为狼的过程中就被别的化身当羊做猎物吃掉了,自己则只能成为别人进化的牺牲品,是竞争下催生的悲剧产物。我特别喜欢这书里的一段话:由于将生存当作第一职业,狼的一生就是不断地寻找新的猎物作为目标。正是这种‘狼子野心’促使着狼群不断地猎取大量食物,从而雄踞食物链的顶层。在狼看来,拥有野心、实践野心,与其说是出于自身生存与族群繁衍的需要,毋宁说是对于自我生命价值的高度认可。狼的血液里,奔涌着的是狂乱的野性;狼的胸腔里,搏动的是一颗不安分的心。狼是地地道道的天生的野心家。人生存的过程其实和狼一样,也是完成一个又一个人生目标的过程。野心在人的一生当中是必要的,是成就梦想的第一步,没有一点野心的人,只会是个一无所成的可怜虫,只会在越来越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
本书通过对狼的优秀素质和卓越精神的深入剖析,揭示了在残酷的社会竞争中,一个人如果拥有狼的这咎素质,则他强大的力量足以令任何对手恐惧,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功;一个团队如果具有了狼的这种精神,那它将无往而不胜,创造出巨大的辉煌。
从本质上讲,喜欢等同于吸引。
你的思想、感觉、思维途径和话语所散发出去的东西都是你对生活的吸引。
绝不要期待你不想拥有的东西,也绝不要期望你无法期待的东西。当你期待你不想拥有之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吸引令人不快的东西,当你期望你无法期待之东西的时候,你的思维力量也只会变成徒劳无功。另一方面,当你持续不断地期待你一直渴望拥有的东西的时候,你的吸引力也会变得不可阻挡。人的头脑就好像是一块磁铁,它能吸引它所“管辖范围”内的一切事物。
每个人的思想都有一定的集中性,即使最散漫的思想也会遵循一定的法则形成相应的力量。
你就是一块活生生的磁铁;你能吸引与你的主体思想和谐的人、状况和环境。不管你在意识里想的是什么,它都会在你的生活中表现出来。
在每一个瞬间,你都会有一种心情或感觉。在每一个瞬间,你所体验的心情或感觉都会引起你散发出一种消极的或积极的心灵感应。
感应由话语生成。
你一次仅能发出一种心灵感应。
你通过简单的改变话语可以重新调整你的心灵感应,记住,你的思想是由话语组成的。
积极的和消极的情感不可能在相同的时间里占据你的思想,一种或另外一种情感肯定会占有优势。确信积极的情感构成了影响你思维的主要因素是你的重要责任。
中国古代的文化历史悠久。这个文明古国有着许多充满着文化的诗文,就像《三字经》、《论语》等。历史像一条韧带一样,穿着一颗颗文化的珍珠。让历史的文明古国璀璨夺目。这几天,学校让我们接近祖国悠久的文化历史,让大家背诵《三字经》。这是我们班级的第一次接触。同学们兴致大发,我们在文学的海洋中遨游着。看完了三字经,我有许多的感触,我的感触是:三字经似儿歌又似歌谣,读起来琅琅上口。它是每三字一句,每四句一组而且每句表达的意思都不同。这些简洁明了的词语竟保存着中国千古年来璀璨的历史文化,含意深刻,引人入胜、回味无穷。
细看三字经的时候,我被三字经那种博大精深的文字深深地吸引住了,三字经启迪了我们的心智,使我们轻松的进入了三字经的深刻含义。《三字经》的知识也是多方面的,历史故事、古今贤文、人生哲理等等,三字经还可以劝学、提高品德方面、教做人的方面等等。一句话就被分成了几组,简洁明了,我们一读就懂,而且含义十分深刻,使我们受益匪浅。它让我们懂得了人生哲理,讲文明,懂礼貌。让我们少年时代走上正确的成长道路。还使我们的知识面又扩大了。三字经的句子里包含着深刻的的意义,让我们受益匪浅。文中还有许多经典故事,如孔融让梨等。我来讲讲古人好学的故事吧:披蒲编,削竹简。彼无书,且知免。意思是路漫把文字抄在蒲草上,公孙弘将春秋刻在竹片上。他们买不起书,还勤奋的学习。想想我们在明亮的教室里读书,还有老师来领进人生的道路,古代没有钱上学,他们还挤时间看书,想法抄书。我们的条件优越,为什么不好好学习呢?三字经还教我们一些典故。我还知道了,一个人在少年时代要奋发图强才能长大成才,报效国家。
三字经是我们中华悠久的历史文化,是中华的瑰宝。现在也是一本启迪我们的好书。是我们学到了许多做人之道,这将是陪伴我们一生的好书。
我积极响应建行读书活动,作为党员干部,我选了《干部素养读本》这本书,利用工作之余对该书进行了通读,重点对第二章进行了精读。该书分十章,从政治理论素养、人品道德修养、知识文化素养、身体心理素质、礼仪文明素养、依法行政能力、战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和媒体沟通能力方面通过事例进行阐述和点评,这些方面的内容概括起来说不外乎三个方面,即做官、做事、做人。第二章是人品道德修养,我认为作为领导干部当然要具备相应的政治素养、知识文化、依法行政、组织协调、应急管理等一些能力,但我认为关键的是人品道德。道德问题是做人为官的首要的基本问题。古人云:“百行以德为首”,说的就是这个道理。“道德是做人的根本。根本一坏,纵使你有一些学问和本领,也无甚用处。”也就是说,人品道德修养是根本性的,它不仅影响着领导干部能力和水平的高低,更决定着其事业发展的方向和成败。因此,做官必须先做人,做人必须先立德;德乃为官之本,为官须先修德。孔子说过:“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其意是说为官从政者的道德具有导向作用。古人还说过:“修其心治其身,而后可以为政于天下”,“不患无位,而患德之不修也”,“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指的都是做人与做官、修身和立德的道理。如果一个领导干部的各方面能力再强,人品道德存在缺陷,就不会是一个合格的领导干部。人品道德修养这一章,主要从为政以德、诚实守信、爱国治家和廉洁奉公四节进行阐述。领导干部能否做到为政以德、诚实守信、爱国治家和廉洁奉公,不仅是个人问题,而且直接影响其下属,影响到广大群众,以至影响到事业的损益成败。“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领导干部要自觉以高尚的人格力量影响身边的干部职工,当今社会,人格魅力有强大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如果组织赋予的权力是一种“硬”的影响力,下级不得不服从,那么人格魅力则是一种“软”的影响力,它是的一种无形资源,能给人以无言的感染力;它也是一种力量,能给人以精神鼓舞,它还是一种表率,能给人以有力的引导。要有效地实现领导,就必须以自己的气质、人品、性格、学识、智慧和能力,去发挥自己的人格影响力,树立起一面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旗帜。
要成为一名在人品道德修养上合格乃至优秀的领导干部,首先要做到坚守公正的原则,平等待人,秉公办事,而不是以个人的利益和喜好来判定是非曲直。在一个人的道德修养中,正派公道是根本。在一般情况下按照公正原则办事固然可贵,但更可贵的是在关系个人成败得失、荣誉利益面前,能够直道而行,坚持原则,一往无前,义无反顾。也就是说,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正派公道地行事应该相对容易一些,但在关系到给下属乃至平民百姓进行业绩评价,赏罚奖惩、利益分配之时,正派公道的行事原则就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了。“公生明,偏生暗”,领导干部要做到秉公办事,关键在于要出于公心地考虑和处理问题,从个人私心出发,就很难做到公正、公平。出于公心就是在工作中面对公与私、个人与集体、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去考虑;在遇到矛盾的时候,秉着对公负责的态度,以国家、集体和大局利益为重,协调好公私利益关系。其次要真诚待人,而不是用虚伪的态度去敷衍人;坚持信用至上,说到做到,而不是拖沓懈怠。关于与人为善和真诚待人,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孟子说:“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老百姓说:“投之以桃,报之以李”、“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现代社会,对于来说,与人为善就是要有宽广的胸襟与和善的态度,来处理人我关系。与人为善是一种气度、一种雅量,是一种厚道的心理状态。以宽容之心对待别人,多给别人一些温暖和爱心。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人的内心蕴藏着很大的包容性,你越是宽容他人,就越容易得到尊重。在一个组织、一个集体中,如果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失调,那么的组织、计划、控制、协调等职能就不可能得到发挥。这就需要在与人打交道的过程中,始终本着与人为善的原则,以自己的人格魅力作为基础,通过团队精神的塑造,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统一起来,为共同的目标而一致行动。
再次,既树立为国家做贡献的远大志向,同时也要做到勤俭持家,成为忠孝表率。领导干部只有树立为国为民做事的远大目标,才能站得高、看得远,才能心胸开阔,超凡脱俗,建立不朽功业。要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提升自己的价值,国学大师季羡林在论述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时说:如果人生真有意义与价值的话,其意义与价值就在于对人类发展的承上启下,承前启后的责任感。相反,如果目标不高,志向不远,整日为身边的琐事忙忙碌碌,一味沉迷于私人情感,生活在平庸的氛围中,必然摆脱不了平庸的命运,也愧对人民交给自己的职位和权力。在家庭生活中,努力做到量入为出,勤俭持家。俭朴生活,不但可以使精神愉快,而且可以培养高尚的品质。在小事之中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习惯成自然,有了良好的习惯,就不会做出奢侈浮华的行为,而能保持勤俭节约的美德。古训云:“百善孝为先”。孔子曰:“孝,德之本也”。孝道是中华民族最看重的美德。“忠孝不能两全”其实不尽然,“孝道贵在心中孝”、“孝贵实行不在言。”只有孝敬父母的人,才是一个有责任心的、高尚的人。
最后,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洁身自好,克己奉公,而不是轻视职责,得过且过,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所谓“道德修养”,说到底就是要使自己的精神世界达到一种“超越”境界。超越自然,创造文化;超越本能,彰显人文;超越平庸,追求高尚;超越自我,融入社会;超越功利,提升人格。道德修养是一个坚持不懈实现“自我超越”的过程,领导干部应成为当今社会的道德楷模,既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洁身自好,更要“克己”。在“物质主义”盛行泛滥的现代社会,“克己”就是要克制自己对权、利、名的欲望,使之不贪婪,不恣意妄为。这是一种道德心理,这也可以称为“心理和谐”。具有这样的道德心理,就能使人的心志达到“宁静”、“淡泊”,就能达到“见利思义”的“超越”境界。要实现“克己”而达到“自我超越”,主体还需要下一系列的“工夫”。如“诚意”、“主敬”、“改过”、“慎独”等,更重要的是“践行”,要在“事上磨炼”。在革命战争年代,要经受艰难困苦、流血牺牲的磨炼;在今天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的是要在名利场、权力场中经受磨炼,实现对“物质主义”侵袭的自我超越。
总之,要通过读书学习不断提高自己、完善自己,经受住各种考验,坚持在读书学习中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养、锤炼道德操守、提升思想境界,坚持在读书学习中把握人生道理、领悟人生真谛、体会人生价值、实践人生追求,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今年,奉老师之命借来厚厚一本林语堂的《苏东坡传》。本是是想草草读完草草了事,可不想自己被苏东坡命运多舛的一生所深深震撼,对这位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诗人产生了无限的敬意。
我敬仰苏东坡,正因他无可比拟的才华。一说起苏东坡,就不能不提他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诗才。他的诗,有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激昂豪迈,有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的深情款款,有欲把西湖比西子,淡装浓抹总相宜的清新雅致,有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的人生哲思其境界皆开辟古今之所未有,天地万物,嬉笑怒骂,无不鼓舞于笔端。透过东坡,我触碰到中国文人飘忽的衣袂,聆听到中国文化舒缓的脉动。
我敬仰苏东坡,正因他乐观豁达的性格。成也其诗,败也其诗用在东坡身上再恰当但是了。乌台诗案让人不禁感叹:天才往往是被人嫉妒的,要不是苏东坡太有才华,锋芒太露,原来与之为友的同道们也不会转而排挤他,他也不会落的几度外放他乡的下常好在东坡是一个无可救药的乐天派,他没有郁郁寡欢,而是随遇而安,创作才情与此同时也越发充沛。在密州,他写出了公认为最好的中秋词《水调歌头》,那动人的词句和凄美的意境至今长盛不衰。而在他晚年身处的岭南蛮荒之地,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也正是苏东坡明朗豁达心境的写照。
我敬仰苏东坡,正因他的浩然之气。当王安石变法过程中出现了种种弊端,苏东坡等人立刻提出反对,苏东坡利用他最擅长的武器--笔,写出了上神宗皇帝万言书,其中包括他自己的政治哲学,也表示其个人之气质与风格,其机智学问与大无畏精神,都显然可见。随后苏东坡反对变法失败被贬至杭州,于是,他远离了喧嚣,回归于清纯空灵;他习惯了淡泊,才情更加俊逸洒脱;他明白了如何应对困难,才能做到宠辱不惊。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苏东坡这一豪气干云的惊世骇俗之语昭告世人:一个人只要具备了至大至刚的浩然之气,就能超凡脱俗,刚直不阿,坦然自适,在任何境遇中,都能处之泰然,享受使人感到无穷快意的千里雄风!
诚如林语堂所说:苏东坡已死,他的名字只是一个记忆。但是他留给我们的,是他心灵的喜悦,是他思想的快乐,这才是万古不朽的。苏东坡的浩然之气,也将如他的诗词一样永留千古!
假期里,妈妈带我一起去图书批发市场。买了许多书。我回家就抽出一本《爷爷一定有办法》。妈妈告诉我说:这本书很有意义。我问妈妈:为什么有意义呢?妈妈就对我说:你自己先看看在想想吧。为什么有意义呢?我还是先看看再说吧。我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我很喜欢这本书。我很羡慕约瑟有一个疼爱他,本事大的爷爷。因为我也希望看见爱自己的爷爷。爷爷在我出生前就去世了。我很羡慕别的小朋友有爱自己的爷爷。我好想我的爷爷啊。要是我的爷爷还在的话,一定也能像约瑟的爷爷一样本领大。可以教会我许多东西。
约瑟的爷爷本领真大。他可以把一块布变成毯子,再把毯子变成外套,又把外套变成背心,背心还能变成领带,再把领带变成手帕,又能把手帕变成纽扣。最后纽扣不见了但是约瑟把它变成了一个好听故事。
我也想要是我也有约瑟爷爷那样神奇的力量有多好?可以想象出很多有趣的东西,因为妈妈总是说我:你就不能自己动动脑筋好好想想?最后妈妈问我你看到了什么?我想了好半天。突然我想到了老师以前教我们要废物利用做衣服。做任何事情都应该节约环保。我们要像书中的爷爷学习!
“谁还记得从前的世界?谁还记得生活本来的样子?”合上《古典之殇》这本书,王开岭的质问仍在脑海里回响。抬头,是这城市有些污浊的夜空,与偶有的,透过厚厚遮蔽下零落的星光。是啊,从前那个清澈澄净的世界,到哪去了呢?不知何时,我们的世界开始以惊人的速度变化着,盖起的高楼,四通八达的道路,高起的烟囱。一切都以飞一般的速度发展着,前进着。不可否认,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新建的高楼让住宅更为稳固安全,连通的道路让出行更为便捷顺心,高科技的发展让生活更为舒适惬意。可是,为什么现在的我们,都被困在了这钢筋水泥构成的匣子中?充斥生活里的是各式各样的新式电子产品,高科技玩具。自然,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远了。不提山间的流萤,草丛中蹦跳着的蚂蚱,天上飞舞的纸鸢,夜晚静谧中风儿突然吹起的悦耳的虫鸣。只道那些悠长的溪流,青苔漉染的小桥,遍地的野草野花,都已难觅踪迹。生活中那些自然之韵真的只能消失殆尽了吗?
这个时代,不变的东西太少了,慢的东西太少了,我们前行得太快,以至于那些生活中的美好渐行渐远,只能用来缅怀。当山间若隐若现的点点流萤无迹可寻,当夜晚的静谧被浮躁的声音打碎,当曾经的繁星点点化为现在的霓虹灯浓重的商业气息,当当年踏雪寻梅,煮酒对歌,变为现在的奢靡攀比,欲望涌动。我们将何处寻找当初的生活。为什么不慢下来呢?为什么不回头看看呢?为什么一定要固执于创造一个又一个相似的高楼林立的城市而不寻找当年的大漠孤烟圆月,小桥流水人家?缺失了的是对自然的景仰,丢弃了的是慢的生活节拍,沾染上了浓重的商业气息,多了的是市井纷纷的闲言碎语。“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我们走了很远很远,却忘了为何出发。”王开岭如是说。在工业化,城市化这条路上疾行的我们,是否也该看看,当初梦想被丢到了何处。当初的信仰又在何方?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我们能做些什么,不止是暗自神伤,不止是一昧哀叹,我们要行动起来,去需找古典之美,去探寻自然之韵,尽所能来守护,华夏这五千年的传承。
现在社会之上,奢靡成风,攀比成习,华而不实的风气蔚然,不少人为金钱所惑,丢弃了千古传承下的风骨。工业化不断推进,丢失了自然的灵性。可是,我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这样的梦想,简单自然质朴,一袭布衣,一杯清茶,三两个知己,淡然自处,聆听自然之声。我们张开手拥抱这个时代,尽管她有诸多不足,我们用一腔热忱去热爱这个时代,因为我们每个人都生逢其时,我们爱它,除了爱,别无选择,就连那些憎厌不满,也都来源于爱。既然如此,那就去改变这个时代,去努力实现心中之梦,去回到那样清明的岁月,聆听古典的弹唱。
在这最好的时代里,努力着,为那一个简单的梦。别让古典成殇。
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因为书会带你畅游书的世界,让你得到很多识。
读书也是有苦有乐的,它的乐总是大于苦。一时的苦能换来一世的快乐,这是很值得的。所以,我们一定要读好书,享受它的快乐。
我读了《一百条裙子》这本书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有着奇怪名字的女孩。也正是因为她的怪名字和旧裙子,所以的女生都喜欢捉弄她。起因就是旺达说自己有一百条裙子,而大家都不相信旺达会有一百条裙子,因为旺达每天都穿那条淡蓝色裙子,从来没有穿过其他裙子。旺达经常被其他的女孩子欺负,但是她都是默默的忍受着。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觉得旺达是一个善良、坚强、可怜、勇敢的孩子。佩琦和玛蒂埃经常嘲笑她,由其是佩琦。但旺达并没有伤心。当同学欺负她的时候,她也没有一颗报复的心。旺达家里很穷,谁都知道旺达根本买不起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有一百条裙子的`只是旺达的梦想。
从这本书我体会到了友谊的可贵。友谊是一种最纯洁、最高尚、最朴素、最平凡的感情;也是最浪漫、最动人、最坚实、最永恒的情感。人人都离不开友谊,一旦没有了友谊,生活就不会有悦耳的和音。所以每个人都要珍惜自己身边那份珍贵的友谊,因为,它会让你的生活更加绚丽多姿,缤纷美妙!
《八十天环游地球记》这篇故事就是讲的福格先生与俱乐部的牌友打赌80天环游地球的事。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非常讨厌便衣警察菲克斯,但同时也很佩服他,他看着福格先生和在英格兰银行抢劫5、5万英镑的小偷外貌非常像,就误以为福格先生就是那个罪犯,就把福格先生抓了起来,这说明了菲克斯对自己的工作很负责任。
我很喜欢福格先生,福格先生非常平静,有事情的话也很平静。
我也很喜欢福格先生的仆人“让万能”,这一上他闯了不少祸,没少让福格先生花冤枉钱,他一直在责备自己,这说明“让万能”对自己做过的事很负责。
我们要学习福格先生,遇到麻烦不要着急,要先想办法。
福格先生以坚定的意志和超群的智慧克服了种种自然和人为的障碍,终于在80天内环游地球一周,而且还赢得了一份真正的爱情,真是非常不容易啊!
《万历十五年》是一本改变了人们历史观念的书,它的大历史观使人们对历史的认识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该书是黄仁宇先生的成名之作,三十年呕心力作。最早在美国出版,从1999 年第一版到现在,《万历十五年》出版二十余次,这在学术上日益边缘化的今天无疑是罕见的。
书中介绍了受制于他人事事不能自己做主的万历皇帝,深谙为臣之道,处事圆滑的首辅申时行,出色的改革家张居正,孤独的将领戚继光,古怪的模范官吏海瑞,还有自相冲突的哲学家李贽。作者写这本书时说“中国二千年来以道德代替法制至明代而极,这就是一切问题的症结。写作这本书的目的也重在说明这一点”。书中所写的人物或身败或名裂,没有一个人功德圆满,其中缘由并非其个人所致,而是当时的制度已至山穷水尽,他们只是制度的牺牲品。
对于万历皇帝,所有人都认为他昏庸无能,但他也值得同情。他虽贵为天子却事事被他人压制,群臣在立储问题上与他针锋相对,使他最后被迫妥协。在无奈下,他用沉默向百官反抗,开始了长达三十二年的罢工。因此,使中国的国力不断衰败,这让人十分扼腕。由于成宪的不可更改,一个年轻地皇帝没有把自己创造能力在政治生活中充分利用,他的个性也无从发挥,反而被半信半疑地引导进这乌有之乡,充当着活着的祖宗。几百年之后,他带着人们最强烈的印象,仍然体现着命运的残酷。
在儒家的道德中做官要清廉,做人得正直,孝顺。但现实却是做官的贪腐,做人背信弃义。张居正想改变现状,但无奈根基太深无法撼动。海瑞为官清廉与体制格格不入,最终导致了悲剧命运。当时的中国是一个以道德维系的体制,但这种道德只有圣人才能做到而大部分人都不是圣人,所以当道德与现实相差过大时,人们选择放弃道德,成为“两面派”,开始了明着一套,背着一套。
正是在这种传统的影响下,人们虽然口口声声说着道德,但私底下却没有人这么做。现代社会道德的缺失也正是如此,老人跌倒了不敢扶,以及“小悦悦”事件正是这种道德缺失的具体体现。只加强道德建设并不够,还需要健全法律制度。学习西方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完善我国的法制,这才是改变现状的必由之路。
中国以道德代替法律是一种失败的,但现在很多西方人士,认为西方法律才是道德的根源,这也是不正确的。正如作者所说:西方所谓的“自由”与“民主”都是抽象的观念,务必经过每一个国家的地理及历史上的因素才行得通。英国之民主即不可能与日本之民主相同,而法国的自由也和美国的自由有差别,所以要具体分析。
书中指出道德并非万能,不能代替技术,尤不可代替法律,但从没有说道德可以全部不要,只是道德观点应当远大。凡能先用法律和技术解决的问题,不要先扯上一个道德的问题,因为道德是一切意义的根源,不能分割,也不能妥协。所以,在现代应加强法制建设,同时重视道德作用。只不过不要把道德技术化,要优先考虑法律的作用,这样便不会重走以前的老路。
真正的读书,应该是我们一生永不厌倦的“事业”吧!品读文字之美,畅享读书之乐,书香的世界,我们心之所向!
20__年4月23日是第15个“世界读书日”,我们都知道最初的读书日是为了纪念大文豪塞万提斯和莎士比亚,这一天是他们的辞世纪念日。时至今日,读书日仍然独具魅力,为世界所重视。读书于我,早已成为了一种生活方式,不仅仅是因为“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恨读书迟”的警言训导,更是因为源于自己内心对美文的呼唤。徜徉书海,一字一句都可以把生活中那些平淡的辰光换成无边享受的时刻,也许只有那句“最是书香能久远”才最能表达我爱读书的心声!
还记得上大学的第一节中国现当代文学课, 张欣老师兴致盎然地向我们介绍林语堂的作品《京华烟云》(《Moment in Peking》)和《苏东坡传》 (《The Gay Genius,the Life and Time of SuTungPo》)。而后在写作课上, 李娟老师引用了再精彩不过的总述:“我们未尝不可说,苏东坡是个秉性难改的乐天派,是悲天悯人的道德家,是黎民百姓的好朋友,是散文家,是新派的画家,是伟大的书法家,是酿酒的实验者,是工程师,是假道学的反对派,是瑜珈术的修炼者,是佛教徒,是士大夫,是皇帝的秘书,是饮酒成瘾者,是心肠慈悲的法官,是政治上的坚持己见者,是月下的漫步者,是诗人,是生性诙谐爱开玩笑的人,可是这些也许还不足以勾绘出苏东坡的全貌。我若说一提到苏东坡,在中国总会引起人亲切慈悲的微笑,也许这最能概括苏东坡的一切了。”在怀着惊叹的心情读完这段精辟的文字时,我已被林语堂先生的文笔折服了,自然也对他笔端下的苏东坡充满了好奇和想象,而老师也极力推荐我们去看《苏东坡传》(即《快乐的天才——苏东坡的生活和时代》)。对于好书,我总是无法抗拒,自是奔向图书馆一睹为快。那种遇好书时无法用言语表达的心情,我们都真切地体味过,也许,此时书的最好价值才尽现,读书也便成了快乐的真谛!
在两度品读《苏东坡传》后,对学贯中西的林语堂先生有了更深的了解,平易、真诚,一袭简单的长袍,却尽显大家风范。首将“humour”译为“幽默”,令人叫绝!称他为“幽默大师”,最为相称。我深羡林语堂先生的求学经历:赴美入哈佛大学文学系,获文学硕士学位后,同年转赴德国,入莱比锡大学专攻语言学。学成后的林语堂先生教学写作同时迸发出迷人的光彩,成为对外教学的第一人,对外汉语专业的我也就更加痴迷于其人其著,他用英文写成的《武则天传》(《Lady Wu》)、《吾国与吾民》 (《My Country and My People》)、《生活的艺术》(《The Important of Living》)、《风声鹤唳》(《Leaf in the Storm》)、《浮生六记》(《Six Chapers of Floating Life》)等都深深地吸引着我去阅读。
“既洞察人间宇宙人情学理,又能从容不迫以诙谐,是虽无幽默之名,已有幽默之实”,苏东坡即是如此。诚如《苏东坡传》是林语堂先生最爱的一本英文著作,于我亦是最爱!
林语堂著,张振玉译的《苏东坡传》呈现给我们的是一场阅读的完美盛宴。作者用饱含深情的笔墨再现了千年之前的一代文学巨匠苏东坡的人生,在保存了历史的真实性的同时,也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他对苏东坡的尊崇和喜爱之情。在书中,林语堂先生率性地袒露“我认为我完全知道苏东坡,因为我了解他;我了解他,是因为我喜爱他。喜爱哪一个诗人,完全是出于一种癖好。我想李白更为高尚,而杜甫更为伟大——在他伟大的诗之清新、自然、工巧、悲天悯人的情感方面。但是不必表示什么歉意,我偏爱的诗人是苏东坡。”我忍不住要为这份真诚和可爱而鼓掌。而译者也保留了原著中众多的幽默色彩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味。
跟自己的心走,选择喜爱的作家、诗人,或浅读几行文字,或写寥寥几笔感想,都觉得读书有无限的美好!就让我们沉浸于由饱满的情感而著成的书中,走进苏东坡,和他一起走过坎坷多舛却也豁达快乐的人生旅途。
全书共分为四卷,卷一:童年与青年;卷二:壮年;卷三:老练;卷四:流放岁月;共有二十八章,并有原序(怎一个“精彩”了得)和译者序。通读全文,我相信我们会为苏东坡的宦海浮沉而感慨,为他的至情至性而动容,为他的绝妙诗词而倾倒!
苏轼出生于北宋四川眉山的一个“山不高而秀,水不深而清”的小城,父亲个性倔强沉稳,母亲程氏性情和顺,良好的家庭教育加之天资聪颖,二十一岁的苏轼便高居榜首,不负父望。学而优则仕的他初涉宦海,却适逢王安石倡新法。面对新法带给百姓的苦难而反抗无力的苏轼只能无奈地自求外放,调至杭州做一名通判。
“三秋桂子,十里荷香”。杭州温柔的魅力浸润着他的心神,也轻触着他的文思灵感,正如林语堂先生所言:“ 西湖的诗情画意,非苏东坡的诗思不足以极其妙;苏东坡的诗思,非遇西湖的诗情画意不足以尽其才”。此时的苏轼官小无力,但并不失意消沉,或与妻儿泛舟湖上,或登山游庙,不负西湖的美意,清新精粹之诗自是呼之欲出:“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濛雨亦奇。若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我似乎能够想象他吟诗时潇洒的神情。
多情的杭州总会发生许许多多的美好。在苏轼的一生中,歌妓、和尚是不可或缺的角色,书中他(她)们的故事让人看来兴味十足,而主角苏轼最是“迷人”。于歌妓,他尊重并欣赏她们的才情和技艺,也会欣然地参与歌妓的宴席,面对她们的求诗,总会报以热情,从不躲避。“ 停杯且听琵琶语,细捻轻拢,醉脸春融,斜照江天一抹红”,如此细腻地描写女子的抒情诗,至今读来都觉得情调丰满,画面丛生。于和尚,最为熟悉的莫过于佛印,他和苏轼的斗智情节总是妙趣横生。苏轼好像天生就有一种神奇,总能用智慧和勇气把生活过得多彩多姿,自在无比。
时隔约十七年后,当苏轼再度回杭州的为官时,他所做的便是造福千年的疏浚西湖,兴修水利,建立并完善杭城的供水系统,也绝妙地利用挖出的泥土筑成了苏堤,而“三潭印月”这一创造性的设计让我们不得不感慨苏轼在风景设计上的才华。“苏堤春晓”、“三潭印月”让自然美的西湖显得更为别致,真美留香,传之世界!苏轼曾有一半坚信他的前半生是住在杭州的,可见他对西湖的喜爱之情。千年的风风雨雨早已淡去了太多的美好,而似乎唯有杭州仍执着地保留着苏轼如此多的印记。飞逝的是时间,但留下的却是苏轼深深地和杭州融为了一体,已成为了这边风景独好!
慢慢地品读《苏东坡传》,我们仿佛和苏轼一起在旅行,一直行走在曲折起伏的路上,移城换景,情态百变。在他杭州任期满后,便被调至密州做太守,相比天堂杭州,密州是十分穷困的县,百姓穷苦至食不果腹、孩童饿死尸葬道边,凄惨之景让苏轼挨着最难过的时光,但他并不因此沉郁,而是竭力去抚养受饿的孤儿。困境让苏轼有了更为安详平和的心境,也更趋向于他所向的陶渊明的静澄恬淡。“欢愉之词难工,愁苦之词易好”,正是在最为沮丧穷苦的密州,他写出了最绝妙的词——为思念子由而做的,人称“中秋词,自东坡词一出,余词俱废” 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一句永留传!后来也为了子由写出了《沁园春》,“渐月华收练,晨光耿耿,云山摛锦,朝露漙漙”,更有获得精神上解脱的《望云楼》“出本无心归亦好,白云还似望云人”,等等。就是这样地出人料想,苏轼一路漂泊流离,一路诗歌酬唱,快意人生!
在进入徐州成为太守之时,已有丰富阅历的苏轼才开始真正谱写的人生的乐章。之前韬光养晦的他现为练达、充实、活跃的干练之才,他为徐州的百姓兴建工程,根治黄河水患,如鱼得水般地施展行政之能,此时的苏轼不是个文官,恰似一位战士,和百姓拼搏于抗洪救灾的第一线,此中,他也便成了百姓之友。苏轼不论处于何地都努力地真正做到“有德于民,嘉惠一方”。
也许真是性格使然,“真纯”的苏轼如他自己所说,遇到邪恶,则“如蝇在食,吐之乃已”,他因作诗讽刺新法,以“文字毁谤君相”的罪名被捕下狱,即有名的“乌台诗案”,出狱后的苏轼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此时的他惬意地成为了一个农夫,在城东的坡地手扶犁耙,自由耕锄,“东坡居士”也就应时而起。多面性的苏东坡在黄州渐显爱建筑的本性,诗意地享受人生的每一刻时光是他永恒不变的追求,乐天派苏东坡要为自己建一个舒适的家,筑水坝,建鱼池,种水稻,寻良种,劳有所获时他便欣然于做菜,东坡肉,独家秘制鱼,东坡汤等等。如此轻松达观的苏东坡被贬谪于此,很难说是一种惩处或是政敌的报复,于他,这实在是一种享受!
黄州时期的苏东坡经历得太多,不尽言说,“不以物伤性,不以谪为患”,随遇而安,他的处世哲学已有太多的精进。他不耽于政治上的勾心斗角,如书中所言:“他一直卷在政治漩涡之中,但是他却风光霁月,高高超越于狗苟蝇营的政治勾当之上”。诗人总是对月夜情有独钟,对美酒迷恋不已,对自然美景感触独一,加之有同道之友的相伴,月夜泛舟,吹箫弄笛,豪放超脱。情之所致,前后《赤壁赋》便如行云流水般自然流露,引得古人今人几多遐想和感悟。也许真的是“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始到工”,身处黄州的苏东坡似乎才情盎然勃发,不似于之前讽刺诗那么尖锐,“黄州词”透着一种畅快淋漓之感。“谁道人生再无少,门前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的高昂豪情;“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的婉约动人;“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的超然潇洒;“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波澜壮阔 ……绝妙诗词举之不尽,我叹为观止!
“此心安处是吾乡”。旷达高吟的苏东坡再次被无情流放,贬至琼崖海岛的他已是暮年,那时的海南“食无肉,病无药,居无室,出无友,冬无炭,夏无寒泉”,生活条件艰苦之极。只是“参透人生穷达”的苏东坡却安之若素,他的达观人生哲学不允许自己失去快乐,比之从前更应多份诙谐幽默!如当地无药医病时,他便对朋友说:“每念京师无数人丧生于医师之手,予颇自庆幸!”总能以微笑面对悲景,以顺处逆,这看似简单,但当我们自己亲身去做时,才会发现简单处却蕴藏着奥秘,需我们用一生去求索。
“苏东坡——人间不可无一难能有二”!林语堂先生的高赞最为贴切。他的被人赞为“天地奇观”的词、“天工与清新”的独创文人画、行楷皆善与黄庭坚、米芾、蔡襄并称“宋四家”, 也许“旷古奇才”都不足以表述他!
正如爱苏东坡的人们所说:“每每读到有关苏东坡的文字,心是净的,也是静的,是人格上的,也是灵魂上的”。读《苏东坡传》,读他的人生观,读他的品性,读他的诗词,读他的幽默,读他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也读他这个时代的文人政客的雅趣逸事 ……一点一点地走进他绚烂多彩的世界,里面有太多的你意想不到!
也许我之所以喜欢苏东坡,正如 林语堂先生在书中所写的那样“ 苏东坡已死,他的名字只是一个记忆,但他留给我们的,是他那心灵的喜悦,是他那思想的快乐”。在他如此之多光耀千古的诗词中,我最喜欢《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这是要经过多少人生风雨才会有的顿悟和超脱呢?文章传之天下,仕途历经坎坷,“一蓑烟雨任平生”,苏东坡给自己的人生做了最好的注释!
在杭求学的我们是幸福的,品读《苏东坡传》之时,可以邀好友畅游西湖,饱览“苏堤春晓”、“三潭印月”之景,也走进苏东坡纪念馆,看他洒脱的神情昂首天外!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自己喜爱的书,让自己的心不再荒芜!就让我们走进“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的林语堂,也走入书中去经历别样的人生故事,感受那些落泪和笑颜,也收获属于自己的美丽风景!
虽未深究,然终有所得,随写一文,以记此。
《大学》开篇名义,"大学之道,在明明德"直接指出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完善自身美好的品德。"在亲(新)民,在止于至善"是对"明德"的一个阐述,要完善自身的美好品德就要不断使自己的精神境界达到一个新的高度,最终达到一个"至善"的境界。"物有本末,事有终始"。首先要明确学习的目的,明白了事物什么事"本",什么是"末"。而完善自己的品德就是学习之"本"。然后提出按步骤实施达到目的的"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后逐层、逐步阐述了学习的目的、方法和要点。找准自己的位置,事抓住根本,获得知识的途径,不要自欺欺人,修身先正心,齐家先修身,治国先齐家,平天下先治国从古时起,人们就很注重品格修养的问题了,一个被世人念念不忘的人,不在于他的贡献有多大,而在于他的高尚的品格、德行。
古时的人为什么那样重视个人修养呢?为什么如今的人都很难做到呢?古时生产力低下,经济不够发达,社会诱惑相对较小。一个人生存所需要的条件就少。只要"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就可以去做学问,去修养身心了。现如今科技进步、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人的观念也在不断变化。一个人要生存下去,要生活的好,不拉人后,就得不停地学习,工作、挣钱,所以生存压力就大,整天忙都忙不过来,谁还会顾得上修养身心?再加上外界诱惑太多,生存不仅仅是生下来,活下去。面对种种诱惑,有了还想要更好的,说到底不过是一种虚荣心作祟。不断的攀比,只能是自己累上加累,徒劳身心。说句题外话,这跟如今的自由市场经济,国家为了提高"挤兑屁(GDP)"也不是没有关系的。一个小孩从三四岁就开始为了自己以后的生存开始学习,有的从一两岁、甚至从未出生就开始学。学的啥?学的无非都是生存的技能。生存都成问题了,谁还去做那些没有的事!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其实是现代人们把问题弄反了。"生存"也就是所说的"齐家、治国、平天下",而"修身"(也就是"明德")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明德"是"本","生存"是"末"。现代人却把本末倒置,弃本逐末。无怪乎精神压力大,整天烦恼,痛苦不堪了。文中用孔子的话"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阐述了抓事物要抓住事物的根本,要明确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听诉是为了无诉",不久之后很多达官显贵就本末倒置了,他们不是为了减少案件,护佑人民的权益而办案,却是把此作为捞取利益、实惠的机会。因此才有了"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只说,一直延续到今天。今天似乎更是被演绎的淋漓尽致,并且被掩饰天衣无缝。
这里的译文注释里有一句话很是耐人寻味,"但愿世间人无病,何愁架上药生尘"。看看当今的社会,多少医院"医生"为了金钱利益,给病人开贵药,开没用的药,让病人浪费钱财,还身体,心理上倍受折磨。不用说那些满天飞的假药,虚假广告引得无数病人"竞折腰"。说到这里,似乎有点远了。如果把本和末弄反了,不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反而会适得其反。我想这就是当今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而人的幸福感日益减退的根本原因吧,也是政府对人民的态度和人民对政府态度重大反差的原因吧。
总之,做学问学习知识,首先要明确学习的目的,抓住问题的根本,在掌握好正确的方法,才能提高自己的修养和德行。只有每一位公民的素质提高了,社会风气,社会面貌才能有所改变。国家才能真正的永远强大。
城市中的每一个光点,都有数不清的故事,而我们都在寻找属于自己的那盏灯。故事中3对男女无论爱还是不爱,其实都承受了“错过”这个孤独。
“今天你路过了谁,谁又失去了你呢”这是陈末在电台中的开场白。我们日常生活的链接,不论交友或恋爱,基本上是点对点的,而且彼此都处于同一个生活平面。但是陈末的电台,主动和全国各地的陌生人连线。这实际上是一个小型的上帝视觉模式。透过沉默的连接某种程度上可以向他倾诉,并让听众知道。
陈末和小容的爱情既天真又现实。他们的相识充满了偶像剧的味道。两人是大学校园广播站的DJ,因为工作相识,携手走过了青春美好的大学生活。毕业后,两人同在一家电台工作。共同主持情感节目——《从你的全世界路过》。
陈末本以为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他和小容总会走到最后,连求婚的方案都写了厚厚的一本,万事俱备,只差没有开口。不料小容却在节目最后提出分手,理由简单却致命。“陈末你是个好DJ,不是个好男友”。
小容说:“你们根本不懂女人想要什么!”陈末以为只要两人相爱,就能走到最后。可是小容心里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她对陈末说:“我爱你,但是我想去更远的地方看看,我爱你,但爱情不是全部。”
他需要的是一个能与她肩并肩站在高处看风景的人,而陈末早已跟不上她的步伐。她爱陈末,但是她更爱自己。虽然面对陈末的执着,心中感动,却仍然走得果断。
这本书还有很多故事,读完后我的感觉是爱情一定要好好珍惜,遇到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