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从文自传读后感(精选35篇)
寒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是《亲爱的汉修先生》。这本书讲述了一位叫鲍雷伊的男孩在上二年级的时候,读了一本课外读物,他很喜欢那本书的作者汉修先生,便写信同他联系。六年级时。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他跟汉修先生联系更加密切了。在信中雷伊说出了他父母离异的实情,内心的孤独……通过和汉修先生的书信往来,他渐渐地成为了一名小作家,学会了面对生活中的困难,理解,包容,关爱别人。
我觉得雷伊是渴望父爱,渴望别人能够发现他的男孩。他是一个内向怕羞的小男孩,所以我感觉他是孤独的。令我感动的是——雷伊的妈妈。一个单身母亲带着一个孩子是很不容易的,况且她还很贫穷。我真是难以想象,她每天早出晚归辛辛苦苦地工作,还能照顾了孩子吗?能,作为母亲,她辛苦而忙碌地工作是为了让儿子生活的更好。她还能正确引导儿子,让他客观的理解父母离异的原因,坚强而乐观的面对挫折。后来,雷伊没有被因为作品没得奖而从此放弃写作的同学所感染,而是想:我听说真正的作家写出来的东西有时候也会被退稿,人是没有一帆风顺的。雷伊面对困难这样淡定从容,都跟他妈妈要求他详细回复汉修先生的信密切相关。
我觉得汉修先生是一个伟大的教育家,几个简单问题就勾起雷伊的写作兴趣,他像朋友一样要求雷伊记录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们的小主人公就这样一点点地学会了观察身边的人和事,慢慢地体会着生活给他带来的各种滋味。
读一本好书能让人受益匪浅,《亲爱的汉修先生》就是这样的书。
暑假,我读了一本《最想要的礼物》。作者是郁雨君,笔名辫子姐姐,她笑起来露出八颗牙齿,辫子80。2厘米。
尹小碗六岁的生日,把爸爸藏了六年的法国葡萄酒当成饮料喝了,成了小醉鬼。七岁生日把妈妈的皮鞋烧了妈妈责备小碗:“你不是小寿星,是小灾星!”
小碗的妹妹小碟又乖又娇又美,又臭又掘又怪的大碗成了家里的反面分子。于是她幻想出一个精灵古怪的筷子弟弟,来做自己的同盟军和玩伴。小碗和爸爸妈妈的关系渐渐疏远,和小碟矛盾升级,最后被“冤枉发配”到外地寄宿学校。
小碟发现了小碗的秘密小盒子。有一张纸条写的是:希望有人可以记得小碗的生日,会为小碗准备生日礼物,如果能为小碗举行一个派对就更好了,派对上要有奶油小丑,小碗想和大家打奶油仗!
——小碗写在没人记得的十二岁生日。
十三岁的生日妈妈给校长打电话,让小碗请假回家。爸爸给小碗做了没发酵的面包,这是小碗最想要的礼物!当小碗看见爸爸妈妈还有小碟那三只奶油鼻子时,她感到家的温暖从来也没有离开过她。自打计划给小碗过生日以后,妈妈每次上街都会给小碗买礼物,可是没有小碗喜欢的,妈妈慢慢张开双臂,一把把小碗搂在怀里,送出了笨拙的拥抱。小碟送了一只金驼色的萨摩犬,尖下巴,双眼皮,笑起来像个天使一样的小狗,这是小碗最想要的礼物。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原谅和被原谅就是大家最想要的礼物!
——注入灵魂的悲伤,痛彻心扉
《悲伤逆流成河》读完之后,整个人显得好沉重,偌大的身体承受不住幼小的心重量,一阵凉风袭来,整个空气都弥漫着悲伤的气息,它藏在每个角落,悲伤就注定是此书的结局,三个人分别放弃了自己的世界,有幸存活下来的顾森西也最终看透了世间的真真假假,着实感人。也正写出了青春期的各种心理。这部书,我认为是郭敬明最精彩的一部。
就像还在不久之前,齐铭和易遥还走在学校茂盛的树阴下面,他们依然在教室的荧光灯下刷刷地写满一整页草稿纸。偶尔望向窗外,弥漫着悲伤的空气,会发现长长的白烟从天空划过,那是飞机飞过天空时留下的痕迹。
就仿佛仅仅是在几个月前,他刚刚从书包里拿过一袋牛奶塞到她的手里,用低沉却温柔的声音说,给。
就似乎只是几天之前,齐铭和易遥还在冬天没有亮透的凛冽清晨里,坐在教室里早自习。头顶的灯管发出的白光不时地跳动几下。
就如同昨天一样,齐铭和易遥还和全校的学生一起站在空旷的操场上,和着广播里陈旧的音乐与死气沉沉的女声摆动着手脚,像机器人一样傻傻地附和节拍。他们中间仅仅隔着一米的距离。在偌大的操场上,他和她仅仅只隔着一米的距离。她望着天空说,真想快点离开这里,齐铭的内心深处究竟藏着什么样的痛苦与悲伤,他和易遥最后的对白时心中究竟是揪心的痛,还是撕心的痛……甚至连呼吸都是悲伤的气息!
他抬起头说,我也是,真想快点去更远的地方,离开这悲伤的境地。
却像是黑暗中有一只手指,突然按下了错误的开关,一切重新倒回最开始的那个。
就像是切割在皮肤上的微小疼痛,顺着每一条神经,迅速地重新走回心脏,突突地跳动着,就像悲伤逆流成的河流。
就像那些被搁浅而唤醒的悲伤的记忆,沿着照片上发黄的每一张脸,重新附上魂魄。
就像那些倒转的母带,将无数个昨日,一跳帧的形式把心房当作幕布,重新悲伤上演。
就像那些沉重的悲伤,沿着彼此用强大的爱和强大的恨在生命年轮里刻下的凹槽回路,悲伤逆流成河。
不被爱的人信任,就算是死也不过是一种很微妙的事情,难过、伤心与悲伤,如果,可以的话,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了,悲伤就不会蔓延到整个身体。
这深色的黑暗中也可以触摸得到悲伤,自己被悲伤压的无法喘息,更无法挣脱这种悲伤,因为悲伤已经注入了灵魂,仿佛自己被淹没在这悲伤的河流中!
爱,并委屈着自己这就是爱吗易遥,齐铭总觉得他们该幸福,但结局悲伤、逆流、成河。
我读了一本书,名字是《爷爷一定有办法》。故事讲的是:我刚出生的时候,爷爷为我缝了一床被子。这床被子很神奇,它能赶走噩梦。我渐渐长大,这床被子也渐渐变老变旧了。妈妈对我说:”你看看这床被子,变的又老又旧,该仍掉了。“。我说:”不,爷爷一定有办法。“。我跑回家里找爷爷。爷爷就拿起针来缝了又缝,爷爷又对我说:”这床被子还可以做成一块能包石头的手帕。“。我就带着这块手帕,出去高高兴兴的玩,用这块手帕包石子。有一天,妈妈对我说:”你看看,这条手帕变的又老又旧,该扔掉了。“。我说:”不,爷爷一定有办法。“。我跑回家里找爷爷。爷爷拿起针缝了又缝,爷爷说:”这块手帕还能做成一条领带。“。我高高兴兴的带着这条领带出去玩儿。有一天妈妈对我说:”你看看这条领带,又老又旧,该扔掉了。“。我说:”不,爷爷一定有办法。“。我跑回家里找爷爷,爷爷拿起针缝了又缝缝了又缝,爷爷说:”这条领带还可以做成一颗纽扣。“。我把它缝在背带裤上,高高兴兴的出去玩儿。可是过了一会儿,妈妈对我说:”你的纽扣怎么不见了?“。我找了又找,找了又找,就是找不到纽扣。我跑回家里找爷爷,爷爷对我说:”我已经无法再缝了,因为纽扣已经找不到了。“。第二天,我去学校,我说:”那颗纽扣还可以做成一个故事。“
读完后,我觉得:不是旧的东西就不能回收利用,其实那些旧东西看上去已经破了,好像不能再用了,但是只要你多想想办法,一定能够把它做成又新又好的东西。我以后要向爷爷学习,会多想办法,不再随便扔掉用过的东西,争取能够再利用起来。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它的题目是《疯娘》。读完后,我的心不禁深深地颤动,我哭了,为伟大的母爱而感动。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位疯子,她有时候会当众小便,常受到别人打骂和欺负。
因为当时作者的爸爸还没有娶妻,所以把疯子给娶了进来,做了媳妇,一年后,疯娘就生下了一个儿子,也就是作者。
疯娘别的一概不知,但如果有谁欺负特儿子,她一定会挺身而出。有一次,她去送伞,看见别人在打她儿子,疯娘就像一位大侠似地飞跑进去,一把抓住那人,把他拖到屋外,扔进了学校门口的水池里,然后一脸漠然地走开了。
作者上高中的时候,疯娘常常给儿子送饭菜,20多公里的山路,亏她牢牢地记了下来,风雨无阻,也真是个奇迹。可见凡是为他儿子做的,她一点儿也不疯。
有一次,疯娘又给儿子送饭菜,她沿着山路走,看见一株野桃,就摘了几个,一起送给儿子。儿子看到桃子,表扬了疯娘,疯娘笑了。回去的路上,她为了再给儿子摘野桃,掉下山谷,当大家找到她时,只见她静静地躺在谷底,旁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 她手里还紧紧篡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凝固成了黑色。
看到这里,我的泪水不由自主地滑了下来。像疯娘这样的母亲,即使神志不清,但只要与儿子有关的事总是不含糊的,哪怕要了她的生命。这就是母爱,母爱是多么感人,多么伟大啊!
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虽然她有时会打我,但她心里是非常爱我的。
记得有一天下大雨,爸爸没来接我们。妈妈就自己开摩托车回家。我乘在摩托车上。为了不让我的鞋子被雨打湿,妈妈让我把脚放在摩托车的踏板上,她的双脚放在外面为我挡雨。到家时,我的鞋子没淋湿,而她的两只裤管和鞋子却湿了。当时我真感动。我学习不好,妈妈会打我,但是,她打我是为我好,打我时她自己也常常会流泪,我知道打在我身上,痛在她心里。
疯娘、妈妈,还有天下所有的母亲,用她们博大的胸怀弹奏出一篇篇最动人,最圣洁的音韵。母爱又像一泓清泉,滋润着我们幼小的心田。感谢母亲!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感触颇深,其中主要有两点最深刻的感触。
因为从我自身看来,我本身害怕抉择或者说爱逃避抉择,有点优柔寡断,而且有太多生活中应该及时清除的琐碎……所以书中有一句话让我终日不得遗忘——“谁先放弃旧奶酪,谁就能得到新奶酪。”
放弃,是指在面临矛盾时,敢于面对现实、分析利弊、冷静思考,然后舍弃不利因素,选择自己认定的目标,并且努力坚持下去。
因此,放弃首先应该是一种自信的体现,没有自信的人是不可能坦然放弃的。他们总是患得患失,优柔寡断,在自怨自艾中一次次错失良机,使自己陷入恶性循环中不能自拔。而充满自信的人,则坚信失败为成功之母,哪怕成功并不能立刻到来,他们依然感到阳光就在不远的前方。只要朝前看,努力不懈,最终会有回报的。哼哼从开始的犹豫不决到最后毅然迈出寻求新奶酪的第一步,就是一种不自信到自信的转变。
是啊!一个人不能拥有世界上的所有东西,你选择了一面,同时也就要忽视一方面。人的注意力和能力都是有限的。选择无处不在,既然无法躲避就去勇敢面对。学会取舍,学会放弃也是一门学问。
然后,放弃是来源于心智的指引,当生活工作和学习中的矛盾压向我们时,几乎没有人不感受到恐慌,那么是被压的错乱复杂,惶惶不可终日,还是一蹶不振,自暴自弃呢?拥有智慧的人,就该明白是该做出选择的时候了——哪些该放弃,哪些该保留,权衡利弊,用心思考,透彻地比较每种选择可能产生的结果,最终得出自己要坚持的结论。这个过程完全是靠心智,而非一时的头脑发热。每个人的内心都有巨大的潜力,当这个潜力通过智慧表现出来时,就请抓住它!哼哼自己的思考以及他和唧唧的对话,其实就是心智的探索。
接下去,放弃还意味着不断的创新、不断弥补、不断完善!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在生活、学习、工作中总是充满着许许多多的缺憾,当我们做出选择的同时往往失去另外一些东西,比如享乐、金钱、地位、亲情、友情、爱情、名望......这也就是我们放弃的东西。但是放弃并不是目的,放弃只是暂时的,放弃以后,要想方设法把它们寻找回来,而且要找回来更好的,当然可能会更加辛苦,就像哼哼,在迷宫里,经过好多辛苦之后,终于又重新找回了奶酪。
敢于放弃,坚持你自己的选择,并为之努力不懈,重新寻找生命的激情和亮点。
以上是我感触的第一点,下面谈谈第二点:
因文章讲的是两个小矮人和小老鼠的故事。文章围绕“奶酪”的获得、拥有、失去、不同的人产生不同的态度,由此产生迥异的行动策略。是像嗅嗅和匆匆,迅速开始行动?还是像唧唧那样看到变化会使事情变得更好,并能及时调节自己去适应变化。其实,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生活和学习中有太多的变化,变化无时无处不在发生,无论我们是否害怕变革的到来。如果我们能尽快调整自己适应变化,我们完全可以做得更好。当我们面对变化时,会害怕,会感到无所适从,这很正常。只要我们能够认真科学的对待畏惧,它甚至可以帮助我们避开真正的危险。我们无需拒绝变化,我们完全可以改变对变化的态度,在变化中享受变化,拥抱变化,迎接变化。从另一方面说“奶酪”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拥有的核心能力。我们该如何把握和拥有呢?作为一种换位思考,我们常常向往着孟郊“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轻狂和喜悦,却难以体会“小楼昨夜又东风”的李煜的伤感情怀。作为这种对比,我们就需要把握今天,把握机会,学会细心保护和精心呵护,不要等手中的“奶酪”变酸、变坏,在无可奈何之中又惊羡别人的拥有。变化是永恒的,尽管还有嗅嗅一般的害怕变化而否认变化,怨天尤人的人在,但如唧唧一样及时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的人越来越多了,这是时代和社会的发展所致。原有的“奶酪”总有一天会消耗,我们应该如何面对?卡耐基在“人性弱点”中说,不要为打碎的玻璃杯而伤心,我们也不要为记忆中的“奶酪”而向往。那只会是“白头宫女话玄宗”的无奈和一厢情愿的神往。我们需要的是发现适合自己的道路,摆脱安逸,超越恐惧,伺机而动,寻找新的“奶酪”,生活并不会遵从某个人的意愿,改变会随时降临,但积极的面对改变会让你发现更好的“奶酪”,不管我们是否意识到,新的“奶酪”总是存在于某个地方。
提到李嘉诚,在华人世界里几乎没有人不认识他,甚至他在世界上都享有一定的盛名。他从一个赤手空拳的年轻人,成为了令人羡慕和钦佩的亿万富翁。他从一个十四岁的穷孩子,成长为垄断香港经济的“长江实业”董事长,成为中国,乃至亚洲首富,其中有着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读完《李嘉诚传》,了解了很多,成功的背后是要付出很多代价的,要比别人付出百倍千倍的努力。读完李嘉诚的一生,感叹的不是他创立的宏伟基业,而是他勤奋好学、以诚待人、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精神。因为他拥有这些精神,所以成就了他今日的成就。
李嘉诚1928年出生于广东潮州。1939年,日寇占领潮州后,随父母流落香港。12岁被迫辍学到社会谋生。17岁成为一个批发商的营业员,每天工作16小时,由于工作出色,18岁做经理,19岁成为总经理,22岁开始创业。1952年,李嘉诚开设长江塑料厂,制作塑料花;在60年代涉足地产,逐步成为地产大王,1972年长江实业上市,1979年收购英资和黄,成为首位收购英资商行的华人;1985年收购香港电灯集团;后又涉足能源和电讯公司。李嘉诚现在是全球最大的港口营运商,拥有亚洲最大零售集团屈臣氏,率先在欧洲推出3G手机业务。目前长江集团业务遍布全球50多个国家,雇员人数超过21万名。集团在香港共有9家上市公司,总市值约为7、280亿港元。和黄是(财富)全球500强之一。
李嘉诚的经历堪称传奇,到底是什么造就了他的成功?这是跟他的勤奋、责任感和诚信是分不开的,正如李嘉诚所说:“我觉得成功有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完全是勤奋工作,不断奋力取得成果;第二个阶段,虽然有些许运气,但也不会很多,现在呢?当然也要靠运气,但如果没有个人条件,运气来了也会跑去的。”可见勤奋在每个阶段都是不可缺少的,也是关键所在。可以说,一个人的现在并不能代表他的将来,只要肯于努力进取,努力奋斗,命运是可以改变的。
在他取得事业的成功之后,他并没有忘记社会上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作为屈指可数的华人慈善家,他打破了自古以来“为富不仁”的说法,他的各种慈善事业捐赠已超过8亿美元。在李嘉诚身上,“富与贵”得到了完美的体现。他在商训中说过,真正的富贵,要懂得怎么能够用你得来的金钱,尽自己的一点义务,还有责任,贵是从你的行为中来。这些都体现了李嘉诚的人格魅力。
虽然成功的案例不能复制,但是成功的经验却可以学习,成功不是偶然,成功是有原因的,当然李嘉诚是个幸运的人,这份幸运也是靠他自己艰苦的努力获得的。尤其是这本书通过介绍李嘉诚的经历可以给我们启发,去寻找我们缺少的品质。虽然光读书是不可能成功的,但是他的人生经历一定会带给我们勇气和激情,告诉我们一个渴望成大事的人需要的是什么……
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不仅应该不断地学习课本知识,勤奋努力,也应该学习做人的道理,以诚待人,懂得回馈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曾经有位作家在一篇文章中写道:”写了一辈子,最终免不了回到过去,写了自己的童年“。童年如同一坛成年老酒,历时越久就越觉得醇香。
看了沈从文的童年生活不免为现在的孩子而惋惜啊!几乎在孩子刚出生甚至是未出生,父母就已为孩子铺好了道路。忙于挣钱的父母把刚刚学会走路的孩子送去幼儿园,托儿所。甚至可笑的是有传言说孩子没有幼儿园的毕业证书不让孩子上学。稍微大一点,有能力的家长就让孩子上特长班,学跳舞,学画画。小小的年纪就肩负起父母的使命,甚至许多孩子的记忆里只有学习而没有丰富的”玩“的记忆。最可怕的是高中,学生的生活单调又乏味,每天五点起床,凌晨睡觉,生活范围也仅是”教室,寝室,食堂“这样单调的三点一线的生活。更有趣的是学生不敢在教室里大张旗鼓的看小说,杂志,就趁上厕所的室猛蹬一下,出来时一个个都一瘸一拐的。
不过我还甚是有幸,生活在九十年代的湘西的一个边远的山村。那里现代化程度低,现代化的步伐也比其他地区慢半拍。我生活之地离边城不远,人们的生活差不多,在我的记忆中还是能找到沈从文笔下湘西的风貌。腊月时,几家人相邀一起大粑粑。年轻有力的两人对站着用木锤使劲的锤石槽里的糯米,一群妇女手里擦满黄油吧糯米挤成圆团,摆在木板上,摆满了一声令下,所有孩子就跳上木板死劲的踩,直到压扁为止。
家中有个弟弟,看了沈从文的童年生活总免不了想起他。只是我那弟弟最终随波逐流,初中没毕业就成了无业游民。在我那家乡,如同弟弟经历的人更是数不胜数,他们也打架,也泅水,也偷别人家的桃儿,梨儿,逃课对他们来说更是家常便饭,染上赌博的恶习也不少。又一次,我和母亲在田里种菜,由于是秋收不久,田里空荡荡的。几个初中生躲在稻草堆里赌博,那天正好是星期天是上学的日子。当时母亲就取笑道 : ”他们那也是读书?万一输掉了这一星期该怎么过?“我只是笑,”现在你该明白为什么那是你儿子一学期在外面佘那么多账了吧!那也没什么,一代文人沈从文小时候也拿他家买菜的钱赌过博。“只是他们现在还不知且不觉,而沈从文却是先知而先觉。有时在想:不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吗 ? 却不料养的人却是千差万别。
过着沈从文童年般的生活,而沈从文却走出了湘西,走进了中国文坛,并且成为中国文坛一颗耀眼之星。沈从文一路走过与别人不同之处在于他处处做个有心人。小小年纪就充满疑问!并且自己去寻找答解,清醒的意识到”我知道的太多!所以知道的太少!有时便有点发愁,就为的是白日里太野!各处去看,各处去听!还是各处去嗅闻!死蛇的气味,腐草的气味,屠夫身上的气味!烧碗处的土窖湘雨以后发出的气味!要我说出虽当时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要我辨别却十分容易。
对于喜欢逃课的学生来说莫过于两种:一种是成绩差的,一种就是成绩好的。如沈从文所说:我自己总以为读书太容易了,把认得的字记记那不算什么稀奇,最稀奇处应当是另外那些人!在他们那份习惯下所做的一切事情。
“沿路有无数人家的桃树 , 柳树,果实全把树枝压的弯弯的!等到待我们为他们减除一份负担,还有多少黄泥田里,红萝卜大得如小猪头,没有我们吃它,赞美它,便始终委屈在那深埋。”偷东西本是一件可耻的事,而在沈从文的笔下却连偷东西都如此理直气壮,如此理所当然。沈从文的童年是许多人的童年,童年之后,却有着与众人不同的人生道路,生活总在舍弃与追求中渡过。他舍弃了令他一生回味的“美好”的童年而迈入新的生活,他舍弃了在军队中的职位而去追求自己的理想。一路上,为了寻梦,在北大当旁听生?最终成就了自己。这也许就是他与别人最大的不同。
查尔斯·狄更斯曾经说过:“在我所有的作品中,我最喜欢这一部。正如许多父母一样,我内心有一个宠儿,他的名字就叫大卫·科波菲尔。”
《大卫·科波菲尔》是狄更斯的一部代表作,他是批判现实主义大师。狄更斯借用“小大卫自身的历史和经验”,通过这部小说,总结了社会现实,反映了他的人生哲学和道德理想。
大卫的少年生活很艰苦,就像狄更斯的童年一样,也很不容易。大卫从未与自己的父亲见过面,而年轻的母亲在大卫很小的时候就改嫁。但是继父冷酷残暴,他的姐姐也非常恶毒。后来校长的不近人情,朋友的算计,心怀歹意的希普给大卫年幼的心理造成了很深的印迹。但保姆佩格蒂,用善良的淳朴的心一直默默支持着大卫,还有年迈的姨婆,虽然严肃,但心地善良、仁慈。米考伯夫妇、温柔的艾格尼丝也都成为了大卫的知心朋友。大卫的“小童妻”朵拉是多么的善良可爱,叫人发自内心的喜爱她。
读了一遍《大卫·科波菲尔》尤其,是大卫一生的悲欢离合后,我更加理解了狄更斯的思想。这本书无不生动地反应了社会的多变,展现了社会的真是面貌。通过谋得斯通想尽办法独吞大卫母亲的财产、艾米丽的私奔等一系列的描写,体现了人贪婪的本性,在金钱面前不能维持自我的原则。威克菲尔一家的痛苦,汉姆的绝望,不都是金钱造成的恶果吗?但现实总是会惩罚卑鄙和自私的,一步步堕落的希普,最终落得可悲的下场可谓大快人心。
除了对人性、社会的揭示,本书也表现了“真情”。
亚摩斯还宾的那场船难令我难忘。汉姆的“真”正如呼吸,在呼与吸之间是自然的吐纳,无需考虑无需思考。在他面前,纨绔子弟显得如此丑恶、自私和渺小。这份“真”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存在着,可往往被我们忽略。无论熟悉还是陌生,总会有“真”温暖我们的心。亲人间相濡以沫的支持与关爱;朋友间心有灵犀的默契和配合;路人间细致入微的关怀和搀扶。
读完全文,我感触颇多。我更加看清了社会的多个层面,也对人性、情感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另一方面,作者的文笔也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他用生动形象的文字,描写了各种不同的人物性格。在今后的写作中,我可以逐渐借鉴这样手法,这对对人物个性的把持有很大的帮助。
寒假里,我读了一些杨红樱阿姨的书,每一本书都诙谐幽默,耐人寻味。在这本书里,主要的人物有:笑猫、对对眼老头儿和猴子。在其他的人物中,疯丫头杜真子、淘气包马小跳、废话大王毛超、企鹅唐飞、河马张达是“营救队”的主要成员,从对对眼老头的魔掌中救出猴子。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营救猴子那几篇。和对对眼正面交锋的那几次,一次被对对眼骗了,第二次他们想骗对对眼,唐飞挨了一脚还不说,还白送给对对眼十元钱,他们为了不让秘密山洞暴露,决定让杜真子去帮忙。他们先让杜真子和猴子照相,然后让杜真子跑到人少的地方,由张达把猴子带到秘密山洞里。
读完这篇,我们不该学习对对眼的贪心,而要学习营救队员们的善良。
酝酿好睡意,和朋友道了晚安,放下手机准备睡觉。刚眯上眼睛又忍不住摸出手机,刷朋友圈,刷微博,逛豆瓣。从困倦状态到清醒状态,十分睡意只剩一分,想起前几天看完《安娜卡列尼娜》一直想写未写的读后感,便坐起来打开电脑。
睡觉这件事儿倒是和码字有几分相似,它们都有即时性。如果不趁着自个儿特别困的时候入睡,之后便再难入睡。如果不趁着灵感光临之时多码几个字,之后怕是很难憋出想要的内容。
文化碎片化的时代,每天被微博微信数不清的垃圾信息覆盖,我们都进入了一个浅阅读的状态。安安静静地看完一整本书变成一件很困难的事,地铁站慌张的步伐,人们永远在赶时间。
所以我更喜欢回老家时随手备几本书。因为没有比在家那种没有烦恼慢悠悠的节奏更好的阅读环境。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如我老妈所说,回家的我简直变成了她的寄生虫。不用洗衣做饭,不用收拾打扫,一切家务都被我那勤劳贴心的老妈承包了。
看完一部长篇小说,就好像和其中的每一个人物完成一段长长的旅程。共同经历生活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临末分别,怅然若失。
女主安娜,美丽大方,身段迷人,举止就是上流社会的女人们的高贵优雅。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很难不会喜欢上这样一位可人儿。这样的美丽刚好是导致她悲剧的基础。
安娜在十七八岁就嫁给了老公卡列宁。一个优雅美丽的女士配上一位事业有成的男子,无论在谁看来都是极好的组合。十几岁不懂爱是什么的安娜就这样迷迷糊糊的嫁给了卡列宁。每天穿上精致的礼服穿梭于圣彼得堡的各种舞会。直到她在火车上遇见了弗伦斯基。
用现在的话说,弗伦斯基就是一位顶级的高富帅。英俊的外表,丰厚的俸禄,并且有着军官的骁勇。两人第一次相见,就被对方深深吸引。如果问我是否相信一见钟情,我相信。只不过,一见钟情从来都是男神和女神之间的游戏。
安娜遇见弗伦斯基就像一本好书落入一个能读懂她的人,一架钢琴遇上一个真正能用她弹出美妙旋律的人。她开始意识到她和卡列宁之间并不是爱情,一切都是按部就班,为了结合而结合。卡列宁只是把她当作拿得出手的花瓶,可以传宗接代的妻子。弗伦斯基却把她当作一个真正的女人看待,爱慕她,欣赏她,疼惜她。这恰好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最为需要的。
随着和弗伦斯基的爱火越来越旺,摆脱卡列宁束缚的欲望便越来越强烈。实在难以忍受痛苦的安娜选择主动和卡列宁摊牌,而老公卡列宁的处理方式更加使她厌恶。为了保全自己的名誉,卡列宁向安娜表示只要安娜愿意断绝和弗伦斯基的关系,他可以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陷入爱河的安娜无法做到,两人的关系陷入了僵局。
不顾世俗的眼光,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安娜和弗伦斯基公开出现在各种宴会上,沦为大家津津乐道的谈资。相对于男人,那个时代对于女人要严格得多。在大家眼里,弗伦斯基是又征服了一个女子的极具魅力的男士,安娜则是一个抛夫弃子的堕落的女人。渐渐地,安娜被上流社交圈孤立,贵族们都以和她交往为耻,除了几位极其要好的朋友。
然而压垮安娜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她对弗伦斯基的猜忌。弗伦斯基仍然流连在灯红酒绿的宴会舞会,安娜只能独自呆在家中。久而久之,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将她吞噬。她害怕弗伦斯基爱上其他女人,她害怕自己对于他没有了吸引力。这种害怕后期近乎畸形。
在安娜看来,她为了弗伦斯基背叛了丈夫,扔下她心爱的孩子。而他怎么能爱上别的女人。为了报复他,让他后悔,她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火车站结束了生命。
安娜自杀后,弗伦斯基完全变了一个人。从风度翩翩侃侃而谈变得沉默不语,如同行尸走肉。战争爆发后,他毅然决然前赴战场。因为,他的心早已随着安娜死去。
很多看过小说的人都喜欢安娜,认为她美丽勇敢,敢于面对自己的感情。可我就是喜欢不上来。在我看来,安娜这个角色过于自私,且不理智。因为她的勇敢直接或间接导致了这个故事中所有相关人的悲剧。老公卡列宁,儿子谢辽查,弗伦斯基。结局安娜一死了之,留给弗伦斯基的却是永久的悔恨,足以彻底毁掉他。当然,作为男主介入别人家庭的弗伦斯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罪有应得。
我更喜欢小说的另一对列文和吉蒂。可以说,吉蒂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也是自己想要成为的那种女生。
她虽然魅力不及安娜,但在遇见安娜之前,花花公子弗伦斯基也是为她倾倒。她有女人的美丽,也有女孩儿的善良天真。在丈夫列文因为别人对她的仰慕吃醋时,她没有怪丈夫小心眼儿,而是尝试理解他的感受,并且答应了列文将客人送走的无理要求。弗伦斯基转而追求安娜后,吉蒂生了一场大病,每每想到自己向弗伦斯基示爱没有得到回应就无比羞愧。一个美好的女孩当有这样的自尊自爱。
我一直相信安娜的悲剧是注定的。一个没有尝到过爱情滋味的如此尤物穿梭在光怪陆离的社交圈,她怎能全身而退。
生活没有偶然,所有结局都是偶然中的必然。
夜已深时,深更露重,唯有荷花立在心头,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
一方荷塘,就在小巷尽头。
暖暖的月光如舞台的灯光,打在演员红扑扑的脸颊,美丽动人,使路过者蠢蠢欲动,忍不住去摘上一朵,别在心间。
一篇《荷塘月色》,一番动人的美景!字字句句映在心头。
文字也如荷花的美丽:“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的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的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静静的荷塘上,荷花无比美丽。高高在上的碧绿的荷叶,转一个圈,就如女孩子们一直梦寐以求的“蓬蓬裙”。但月光“奏响”,恐怕这条裙子要变成黄绿相间的颜色了!真美丽!零星点缀着的白色花朵,正是这方荷塘的“点睛之笔”。淡淡的刻在心间的粉色,纯洁的美丽无瑕的白色,如翡翠般暗而魅力无比的墨绿色,微微的暖人心间的黄色。他们彼此属于荷花、荷叶、月光。如此这般良辰美景怎能不令人心动呢?
想想夜晚,或许有一两滴晶莹的露水悄然无息的落在荷花或荷叶上,稍许微风,他们就会有一丝的颤动,自然,露珠就会滚来滚去,像一个孩子般活泼,如在草地上欢快的滚动着。但最后,可爱的小露珠还是会随之滚落而去啊。
奶奶的村子上也有一方荷塘,但他是荷叶多,荷花少。炎炎夏日里,仔细的寻找,才能发现藏在一片片荷叶下的一朵朵小荷花,有的还是可爱的小花骨朵。小花骨朵的花瓣上方,好像唯一一点淡淡的红色都聚集到这儿来了。
雨天的早上,薄薄的青雾浮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都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
莲子可真多!但采莲人却见不着。有可能是家务繁多,没有时间来吧。这时,我忽然想起了《西洲曲》里的句子: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
但可惜的是,“莲花并不过人头”。若过些年再来看看,恐怕刚好如这首诗所提了。
回到朱自清的世界里的荷花,仿佛比这荷花更加那人寻味了啊……
世界大文豪大仲马手下的《三个火枪手》是如此精彩,三个性格各异,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他们性格好强,因而与另一个主人公达达尼昂打了一架,可谓“不打不相识”,与达达尼昂交上了朋友,四个人成了著名的火枪手。勇敢而朴实的达达尼昂和他三个多情善感的火枪手一起证明了“此文来源于范文搜网拼才会赢”这句话。他们红衣主教死亡的威胁,也不怕呆在巴士地狱。因法国王后和白金汉公爵之间的此文来源于范文搜网情,所以红衣主教一直想抓住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关系的把柄,来打击和消弱国王的的力量,而达达尼昂与三个火枪手为了维护王后的尊严,粉碎了红衣主教一个又一个的计划,挫败了红衣主教一个又一个的阴谋。另外,为了营救他心此文来源于范文搜网的波那雪太太-王后的贴身侍女,也是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秘密约会的联系人,因此红衣主教绑-架了她,为了救出波那雪太太,达达尼昂又一次与红衣主教的爪牙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再一个红衣主教一直把拉罗舍勒这个胡格诺派新教徒在法国的最后堡垒视为眼中钉,确切的说是拉罗舍勒得到了红衣主教的死敌白金汉公爵的支持。也是白金汉派遣英军舰艇和士兵在离法不远的雷岛登陆增援新教徒。所以当上了首相的红衣主教黎塞留为了巩固中央集权,决心彻底摧毁拉罗舍勒,派兵围攻与占领新教徒的主城拉罗舍勒,大挫了白金汉公爵。
这个故事是个悲剧,一切为了王后和白金汉,而红衣主教竭力制止,导致了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白金汉,波那雪被红衣主教的手下暗杀,火枪手各奔东西,只留下了达达尼昂一个人。这又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的斗争阴险狡诈的,危险无处不在。
最近读了一本关于沈从文的书,是他的自传。初认识沈从文是从他的《边城》开始的,那时就在思考他的文章写得那么美,原因是什么呢?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我知道了原因。
《沈从文自传》是他的散文体自传,记叙了他二十年前的经历,即他离开湘西到北京之前的经历。用他自己的话说,那就是:“拿起我这支笔来,想写点我在地面上二十年所过的听的日子,所见的人物,所听的声音,所嗅的气味,也就是说我真真实实所受的人生教育。”读完整篇我就两个感受,一是沈老的少年生活真是多姿多彩;二是以前的社会太封建、人们也太愚昧了。
他的勇气是我最佩服,原文提到:“虽然在半夜时有人从街巷里过身,钉鞋声音实在好听,大白天对于钉鞋,我依然毫无兴趣。”在漆黑的夜晚,发出“叮叮”的声音,要是别人早就被吓死了,而他竟然觉得那声音好听,可见他真的有勇气。还有别人都避之不及的尸体,他竟敢用木棍去敲,去戳。想到自己,真是自愧不如啊,我到现在连上台讲话的勇气都没有。
他少年的生活是我最羡慕的。在书中,他说:“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却在玩乐中学到了不少。”是的,在玩乐中,因爬树,他认识了三十中树木名称;因爬树摔伤自己去找药,又认识了十来种草药;不仅如此,还学会了钓鱼、采蕨菜、菜笋子、捕猎等等。看到他小时丰富多彩的生活,也勾起了我小时候的回忆:那时我也很好动经常约几个伙伴瞒着父母到山上玩耍,搞得一身脏,回家就被妈妈大骂一顿;有时也去小溪里捕鱼,捉泥鳅。特别是在李子成熟之际,我也会爬到树上去摘李子吃,有时从树上摔下来,浑身是伤,还不敢让家里人知道。那时的自己是多么的无忧无虑,天真、胆大,现在,真的是只能想想而已。我想沈老先生在写他小时候的生活时也有这种感受吧。
虽然从他的少年生活中感受到了不少的乐趣,但他所写到的其他事也是我深感震撼。
在辛亥革命时期,对于杀人的那种方式,我真的很难接受。“把犯人牵到天王庙大殿前院坪里,在神前掷竹篓,一仰一覆的顺笅,开释,双仰的阳笅,开释。双覆的阴笅,杀头。生死取决于一掷。”用这种方式来决定人的生死,真是太愚蠢了。封建思想真是害人不浅。
也就是这样的生活经历给了沈老先生丰富的写作材料。他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活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所以说,艺术总是源于生活的。从这本书中还让我们认识到了湘西人的勇敢、彪悍以及原始的湘西生活。
以前也接触过一些沈从文的作品,如《边城》《萧萧》。对沈从文也有一些了解。但读作品了解的还是有些片面。现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感触颇多。之所以与如此多的感触一般是基于我本身是湘西人。对他所写的人事都比较熟悉,容易引起共鸣。另一半是基于我对沈从文这个大山里走出去的作家的喜爱。
大山里的孩子不能像城里的孩子那样接受好的教育,但由于家庭的原因,沈从文从小就被送到学校学习,并寄予厚望。但他跟普通孩子一样,会逃课,会贪玩,会打架,甚至会比普通的孩子更顽劣,会贪玩。天天逃课,只要不上课就好。就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下竟会成长出如此伟大的一个作家。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湘西当时很闭塞,人们思想愚昧,但很淳朴。他捉来了蟋蟀,店老板也会同他斗几回合。每次去赶集遇上大方的亲戚几人也能饱餐一顿牛肉。在这个老少边穷的地方,人们就过着如此粗放的生活。虽很苦。但他们却自得其乐,丝毫没有觉得很苦。反而觉得生活有滋有味。也许正是这样的生活环境才铸造了沈从文乐观的性格。以至于他在以后那些艰苦的生活中都没有叫过苦。
但他小时候看见杀人也不觉得害怕,反而会兴奋。会了也看这些事。不知道当时的人为什么会如此漠视生命。杀人死人似乎都是很平常的事。作为一个湘西人也没弄明白当时那里的人为什么不珍惜生命,在他们心中被杀似乎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沈从文在军队的日子也挺长的,跟过不同的部队,带着家人的厚望。总希望在部队有所作为,但每次都未能如愿。但幸好的是他没有因此放弃生活。抱怨生活。虽有时颓废过。但最终还是勇敢的面对,这是我最佩服他的地方。
那么久的军队的生活,让沈从文的生活变得很丰富。但对他后来的文学写作似乎没有什么影响。单看他的作品绝对想不到他有过军旅生活。在军队里他大部分是做一个文员。他很处理人际关系。所以他很受欢迎。沈从文在工作之余也常扮演一个大厨的身份。做的炖狗肉很受欢迎。沈从文对文学的热爱其实是与身俱来的,当他看到《辞源》的时候就产生了巨大的兴趣。就像一个饥饿者热爱美味的事物一样。一个人的文学创作会跟后天的培养有关。但我认为天分还是占主导作用的。
“生活虽然那么糟,性情却依旧那么强,有一次因一个小小问题与那表弟吵了几句,半夜里不高兴再在他床上睡觉了,一时无处可去,就在一个养马的空屋里,爬到有甘草同干马粪香味的空马槽里睡了一夜。到了第二天去拿个包袱告辞时,两人却又讲和了。沈从文在糟糕的生活下,没有抱怨,生活的那么自然,很真实。或许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在困境下乐观面对,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
别人的人生我没有资格去评价,只能从别人的人生中去学习,学习他的乐观,他的经验,他的坦然。这就是我的一点感受。
学了《詹天佑》这篇文章,让我记忆非常深刻。
《詹天佑》这篇文章写的是:詹天佑在当时那种环境下,面对帝国主义者的狂妄自大和对中国人民的极端藐视,毅然接受了修筑京张铁路的任务,并比计划提前两年竣工,给那些帝国主义者一个有力的回击。
这是一件多么令中国人扬眉吐气、自豪和骄傲的事。詹天佑的杰出和爱国令我钦佩不已,和他对工作一丝不苟,认真的态度让我为之敬仰。
詹天佑对这项工程修筑的态度从文章中表现的十分坚定,如”我们工作首先要精密,不能有一点马虎。‘大概'’差不多‘这类说法不应该出自工程人员之口,“这是詹天佑对工作人员说的一句话,这番话表现了詹天佑对工程一丝不苟,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严谨的科学态度。也说明了詹天佑重视这项工程,给中国人争一口气。我们要学习詹天佑的精神,对每件事认真去做,不能马虎,并定回成功。
文章中”他常常跟工人们同吃同住,不离开工地“表现了詹天佑以身作则、艰苦奋斗、誓为国家作贡献的战斗精神和顽强毅力,体会到了詹天佑对代每一件事都非常负责任。
詹天佑的爱国主义精神在文章中体现的淋漓尽致,比如”遇到困难,他总是想:这是中国人自己修建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把它修好;否侧,不但惹那 些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工程师失掉信心,“这是詹天佑遇到困难内心的想法,也是他克服困难,完成艰巨任务的动力。这条铁路修建的好坏,关系到国家的声誉。修得不好,会惹得那些外国人讥笑,修好了,能够回击帝国主义的藐视。充分体现了詹天佑热爱祖国的思想感情和为祖国争光的坚强决心。
在当时的历史背景,詹天佑接受了任务,这是一个多么艰难的选择,詹天佑毅然接受了,可见他为国分忧的爱国主义品质,和让中国人扬眉吐气,为祖国争气的决心。
虽然京张铁路沿线地理环境恶劣,修筑铁路的工程十分艰巨,但詹天佑不怕困难,知难而进,解决了一个个难题,并使工期提早两年,证明了中国人的志气,灭了帝国主义者的威风。
我们应该向詹天佑那样,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沉着冷静,靠自己的大脑去想办法就能解决,而不是遇到困难,就半途而废。我们也要学习詹天佑爱国精神,作为新世纪的少年,要好好学习,也要为祖国争光,长大报效祖国。\
说到沈从文,或许大家都不陌生,《边城》中湘西古朴的民风和真挚的爱情也早已被人们所熟知。读《边城》,我看到一个天真活泼的翠翠,看到了凤凰城里的古韵,使我也不由得对沈从文本人产生了好奇。究竟是怎样的生活环境和社会风气造成了这样一代文学奇匠呢?
带着这样的疑惑,我翻开了《沈从文自传》,想把这个问题一探究竟。他在一开篇就提到了他所生长的地方,迎面袭来的就是湘西的地域风情,古老城墙,水边风景,他详细地介绍了凤凰县的地理位置和名字由来,使读者更了解这个古老的地方,更了解他的生活环境。这些字字句句,都会让我联想到我的家乡——沅陵,一样的古朴风景,一样的怀念。能够在我离开家乡之后读到这些,这无疑是一种心灵慰籍。然后他又讲到了他的家庭,讲到了他的亲戚们,因天资聪颖家人都跟宠爱他。他所呈现出来的是封建家庭的特色,使那个时代的人物形象展现得活灵活现,也与后来写他的特立独行形成鲜明的对比。再后来,他又写到进入军队后与各种各样的人的交集,让人们进一步了解到他前三十年的生活。其实严格来说,这部作品是不能够完全称为自传的,因为这本书是他29岁时写的,写了他近三十年来的种种经历。但我觉得这三十年足以对他本人产生巨大的影响,以至于他接下来的生活个文学成就都受其影响。因为只有他自己亲身经历过、见过、听过,才会把文章内容、人物、风景写得那么贴切自然、栩栩如生。就如他本人所言:”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话、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人物的色彩和生命。“
读罢此书,读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他小时候的生活描写,那么快乐无邪的时光,那么潇洒任性的年年岁岁,着实令我羡慕不已。沈从文小时候特别顽劣,只要不学习,干什么都行。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拐着弯儿走远路,只为了看路上的风景。看路上铁匠打铁,杀牛,织竹篮子。看牢狱处杀人,还会捡石头砸或用木棍戳没有收的尸体。这些游玩,这些生活小情趣,都为他日后写湘西风景、古朴民风习俗埋下了很好的伏笔。期间还说到他喜欢下雨天,因为下雨天可以不穿鞋,专门走水坑。这让我仿佛又回到了我小时候的经历,雨天总喜欢穿雨靴去踩踏水坑,好像这便是下雨天最欢喜的事了。他还喜欢在河边看人捞东西,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这些这些,都是在城市中生活的我所不曾经历的,生动形象地让我跟他一起过了一次真正的童年。而小孩子都是贪吃的,但凡伙伴身上有一个两个铜元,他们都会到卖狗肉的摊边割一块狗肉,蘸点盐水,平均分来吃。沿路有桃树、李树,还有黄泥田里的红萝卜,还有樱桃、枇杷、山果野莓,这些东西都只是买来吃,从未体会过自己去采摘的。他的童年是可以肆意疯狂的,可以任性的,这在当时都是种不被接受的叛逆行为。他还掷筛子赌钱,常用母亲给他买菜的钱在大街上跟乞丐们赌钱,赢了就把钱用来买吃的,输了自然免不了回家一顿饱打。他总是因为犯各种错而被打,家里人也觉得他给家人丢了颜面,因此在亲戚中他的地位似乎就低了些。但他全然不顾,从别人那学了许多下流野话和赌博术语。他的特立独行都是与当时的封建传统所格格不入的,但我觉得那样的任性疯狂才是少年应有的姿态。他的少年经历是让现在的我们所无法感同身受的,当我们回忆起童年恐怕只有特长班和各种习题了,正是他让我看到了青春真正的色彩。
沈从文虽然小时候读书少,大点就进了军队,遇到了各式各样的人,但社会这本大书教给他的,远远超过他在学校里所学的东西,他以后的成就也得意于社会这本大书。”见识改变自己的命运“用在他身上再贴切了,也是他登上文坛大家的奠基石。
相信大家都已经读过了顶碗少年这一课吧!对于顶碗少年,你们是敬佩,还是……可是,是什么让顶碗少年成功。是坚强的意志,还是不轻言放弃。相信大家心里都已经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
可是坚持,又是最难的。多少人因为没有坚持而感到后悔。
如果我坚持每一天都看一页《静水深流》,也不至于此刻还没有读完。如果我每一天都坚持预习,课堂上也不会不知所措……很多事情都是因为没有坚持,而造成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然而,做什么事情也是贵在坚持。
我以往听过一则故事,两个人人进行赛跑,途中两个人的鞋子都掉了,一个人坚持下来,为自我国家争得了荣誉,而另一个人却没有坚持。最终自我的国家也被别人笑话。坚持,有多么神奇的力量。
同样是两个登山者,明明再有一步就能够登上山顶,可是另一个人却偏偏选择放弃。为什么不能坚持呢?坚持的人,最终爬上了山顶。看到了美丽的风光,而没有坚持的人,他登山只是徒劳罢了。坚持是最重要的,可是往往也是最不易做到的。
坚持就是胜利。如果按照这句话去做,你必须会通向成功的大门。
一向都没有好好地看完这本书,总是觉得好像书里的文字认识我我却不认识他。可是看过之后有一种浅尝辄止的感觉。一本书文字不在于能看多少,在于你理解了认识了多少!其实它里面所谓的各种心理问题我不是很理解,可是我唯一看懂了就是应对和勇气。
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行拂乱其所为。应对苦,应对饿,应对困境,巴尔扎克有句名言:“困难,对于弱者来说是一个万丈深渊,对于强者来说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应对这么一个巨大的财富,我们当然要捡起来,人生就是积累的过程嘛。期盼成长就要应对所谓的生活烦恼,看过这本书,我突然明白了人生就三件事:微笑,应对,然后理解。
作者说过,放下人生的某些东西,必须会给心灵带来痛苦,而其剧烈的程度甚至如同应对死亡。任何的放下在必须高度上说都是放下自我--放下速度、放下情感、放下根深蒂固的行为模式甚至个人人生理念,这种痛苦可想而知;但若不经历这种痛苦,我们就无法超越自我、自我的灵魂。可为何要追求这种自我精神的发展呢作者坦言,“或许你能够找到答案,或许怎样努力,你都与最终的答案无缘。”应对放下,应对痛苦,其实人生重要的不是行为,重要的是态度。
我能理解的另一个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勇气,所谓勇者无敌,好多人都说年纪越大胆子越小啦。还是懵懂的小孩的时候,心怀大勇,好像上刀山下火海都不怕,都说青春期叛逆,可是仅有在青春期我们才能看到最完整的自我,一一光青春然后无畏。
作者首先让我们认识到问题,应对问题,并研究问题的根源,慢慢地教会我们爱的方式,鼓励我们坚定信仰,真正的爱,不是一味的追求,不是执着于痛苦,而是微笑,应对然后理解,树立人生追求,努力克服困难,战胜自我。生活就是这样一步一步的教会我们让心灵成长,让心智成熟。并且处处透露出沟通与理解的意味,它跨越时代限制,帮忙我们探索爱的本质,引导我们过上崭新,宁静而丰富的生活。归根到底,它告诉我们怎样找到真正的自我。
从明天起做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从明天起和每一个亲人通信,告诉他们我的幸福,那幸福的闪电告诉我的,我将告诉每一个人,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个一温一暖的名字,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愿你有一个灿烂前程,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个一温一暖的名字,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读《少有人走的路》不知不觉就想起这样的诗文,做一个幸福的人其实很简单,给我们的心涂上幸福的颜色,应对困境,把它融入海一样的胸怀,应对痛苦,把他留在春天一般一温一暖的一一光下。
书中反复强调真正的爱,我们每个人对爱的定义不一样,有过爱才能了解爱,有过执着才能放下执着,有过应对,才能够真正无畏。
少有人走的路并不必须是所有成功人士的道路,而是一条充满幸福欢乐充满爱的指引人心灵的道路。
远古时代,山上住着一个巨人氏族叫夸克族。夸克族的首领叫夸父,他身高奇高无比,力大无穷。
有一年,天大旱,人们热得难受,实在无法生活。夸父看叫这种情景,就立下雄心壮志,发誓要把太阳抓住。一天太阳刚刚从海上升起,夸父就从东海边上迈开大步开始了他逐日的征程。
太阳在天空飞快地转,夸父在地上像疾风一样的追。可是,夸父实在是太累太渴了,当他走到途中时,身体再也支持不住了,慢慢地倒下去死了。夸父死后,他的身体变成一座大山。这就是夸父山,夸父死了,但他并没有抓住太阳,可是天帝被他的牺牲、勇敢的英雄精神所感动,惩罚了太阳。从此,夸父的子孙居住在夸父山下,生儿育女、繁衍后代,生活过得非常幸福。
夸父追日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中国远古故事,我阅读了许多书籍,其中夸父追日最令我印象深刻,因为夸父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而夸父追太阳时那锲而不舍的精神,真是令我佩服,所以我想把这个故事分享给大家。看完夸父的故事,我觉得夸父既有毅力,又有决心,虽然夸父追日的故事,有些人觉得夸父很愚蠢,因为凭着我们人类是无法抓住太阳的。
但是夸父的精神却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学习他永不放弃及不半途而废的毅力,所以夸父留下的可能是后世的嘲笑,但也可能留下了拼命追求的精神,我想这是夸父这个故事一直被流传的原因吧!
有一篇文章《顶碗少年》,在作者赵丽宏大师的笔下,顶碗少年的动作,神态……都展现的淋漓尽致,其中包含的道理也并非仅有一个……
初读课文,我就被那些好词好句吸引了进去——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位顶碗少年,经历了两次失败,最终取得了成功。
在作者写的第3段中,“忽而卧倒”,“忽而跃起”这些词语中,我有一个深深的疑惑:在我的记忆中,顶碗不是十分困难吗?为什么从作者的笔里,我丝毫感觉不到困难呢?之后,我才慢慢的领悟:必须是这个这个少年训练了好几年,正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个少年必须是训练了许多年。
我忍不住想起我自我,在一次公开课上,教师信任我,让我当着许多同学和教师的眼前表演快板。可惜我每一天放学仅仅抽出十分钟来背,剩下的时间全用来玩耍,在公开课上,我因为忘词而手足无措,全班同学质疑的目光,我忍不住小声哭了,此刻想想,仅仅每一天多背十分钟,我完全能够把快板的资料背的滚瓜烂熟……
我之后读,可是顶碗少年连着失败了两次,让我疑惑不已:难道顶碗少年第三次还要失败吗?难道他真的要下台了吗?可是我读到他不退缩,要表演第3次时,心中的大石头最终放了下来。在第三次表演者,顶碗少年成功了。他赢取了观众们暴风雨般的掌声……
看到那里,我又忍不住想起我自我。在一次做一道较难数学题中,我连着用了几种方法,可都是梁山伯的军师——无用。就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妈妈告诉我要耐心做了,可我不但不听,还埋怨妈妈不给我讲。妈妈听了我的话,生气的走了:“做题是为了你自我做的,不是为我做的。”可是没有了妈妈的帮忙,我只能干瞪着数学题。最终,我并没有像顶碗少年那样坚持,放弃了那道题。此刻看起来,那道题以我那时候的水平是完全能够做出了的。
经过这篇文章,我不仅仅记住了“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的道理,还明白了失败乃成功之母,应对挫折,我们要勇于拼搏,不要轻易放弃。这些道理,我会永远记住的,让人生更加精彩!
《地心游记》是一部19世纪的科幻小说,堪称惊世之作,其中描绘出的地心探索路程中的奇妙景色可谓一绝,让我着迷,这样的探索历程令我神往。
故事讲述了住在汉堡的黎登步洛克在一本古老的书中发现了一卷羊皮纸,他解出啦这张羊皮纸的秘密,并决定和他的侄子阿克塞带上足够的粮食、仪器和武器等,从汉堡出发到啦冰岛。向导汗恩斯随行,他们三人按前人的指引,从冰岛的斯奈弗火山下降,经历了种.种惊险和地下的种.种危险终于穿过了地心。还有一次,汉恩斯在地心海洋的航程中他撑着木筏掌着舵,最后在火山喷发的强烈冲击下他牢牢地抓住教授和阿克赛,否则他们早死了。
其中三位主任公坚忍不拔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其中最令我佩服的是当一行人遇到缺水他的侄子阿克赛绝望地提出回到地面上时,教授让阿克赛上去,要他一个人去地心,最后还是促使阿克赛留下来,艰难地找到水源。
《地心游记》让我明白了很多:艰忍不拔、对科学的执着、与困难做不懈斗争,无所畏惧……他们凭借超人般的勇气,小心谨慎的态度创造了一个奇迹,跟随他们的脚步,我们一路经历惊心动魄,更体验了艰难后的喜悦。
比如说在生活中遇到难题我们要勇敢地去面对,不要半途而废,要坚持不懈。就像我在做数学题时遇到了难题要多读、多想、多验算;我在拼高达时要小心谨慎,不然会前功尽弃的。
成长,需要激发内在的信念,才能让动能源源不断,让我们的潜能发挥到极致。于是,成长便离不开他人的赏识与激励。而给予他人赏识与激励更是一中美德。
读了《秋天的怀念》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妈妈的爱比天空的太阳还要灿烂,还要温暖,尤其是文中妈妈说的一句话:“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我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
我想到了我的妈妈。记得有一次,晚上睡觉的时候,我突然发烧了,妈妈知道了,飞快地跑到厨房,从冰箱里拿出冰来,迅速来到房间里给我降温,可是我这次发烧比以前都要厉害,半夜里,妈妈带我去了医院。医生说我发高烧,要打吊针。到了输液室,我立刻大哭起来,妈妈赶紧安慰我,和护士好不容易抓住了我,一根针头插进了血管,我望着我的手,心里害怕极了,痛苦极了。
我靠着妈妈的胸部,听着妈妈心跳的声音。我隐隐约约听到一阵熟悉的声音,啊!这是妈妈心碎的声音,这钻心般的疼痛,仿佛痛在妈妈的心窝里。想不到妈妈比我还痛呀!我看见妈妈焦急的样子,乖乖地停止了哭声。等我吊完针时,天已大亮。妈妈双眼布满了血丝,拖着疲惫的身子带我回家了。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作者的妈妈是伟大的,世界上的妈妈都是伟大的。
今天我学习了《一夜的工作》这篇课文。
作者目睹了周总理一夜的工作,凌晨时总理只喝了一杯茶,吃了一小碟花生米。
文中说到:我走进总理的办工室,那是一件高大的宫殿式的房子……如此而已。这一句话介绍了总理办公室的陈设极其简单的情况。“极其简单”指的是不是一般的简单,而是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了。一张“不大”的写字台,两把“小”转椅,一盏台灯,再用“如此而已”一词,进一步强调了陈设极其简单-—这是一个普通国家工作人员必不可少的办公设备。高大的宫殿式的房子和这极其简单的陈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总理见了我,指着桌子上一尺来高的一叠文件说:‘……’。”一尺来高的一叠文件,说明文件多。短短一夜时间, 要审阅一尺来高的文件,说明周总理工作量十分繁重、紧张,工作量大。“总理让我跟他一起喝茶吃花生米。花生米并不多,可以数得清,好像并没有因为多一个人而增加分量。”写出了周总理一夜工作后用来充饥的.食物,实在简单极了。通过繁重的工作与简单的食物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既表现了周总理生活极其简朴,又突出了总理的劳苦。
周总理,请您放心好了,我一定会好好向您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今天,我在课堂上学了一篇课文,题目叫《詹天佑》。这篇课文给了我深深的感悟。
詹天佑是个爱国、杰出的工程师。当清政府腐败无能的时、一些外国人要挟在危险地带修筑铁路,詹天佑却不怕嘲笑,也不怕危险,毅然接受了任务,这种精神值得我们现在的小朋友学习。
詹天佑在开凿隧道时,山顶的泉水往下渗,隧道里满是泥浆,那时也没有抽水机,詹天佑就亲自带着工人挑着水桶去排水。像他这种坚强的毅力,更值得让我们去学习。
詹天佑为了找合适的线路,他还不耻下问的去问当地的农民。詹天佑还非常负责,白天,他攀山越岭,晚上,在别人睡觉的时候,他却在油灯下绘图、计算。在詹天佑每次遇到困难的时候,他多不会退缩,心里还想着:”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路,一定要把它修好;否则,不但惹那些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的工程失掉信心。他肩负着祖国重大的责任心,精精业业,一丝不苟的精神,最值得我们学习。
这些都是詹天佑为了修筑好铁路的事情,他付出了多少心血和汗水,才把一条艰巨的任务完成,难道我们不为中国有一个这样爱国、杰出的工程师而感到自豪、骄傲吗?
我国的艺术大师老舍先生的中篇《月牙儿》,以高悬于空中的月牙儿为主旋律,通过主人公对它的不同感受,谱写了一曲天上人间哀怨的悲歌。其情之感人,艺术技巧之精湛都令人叹为观止。
月牙儿本是自然之物,然而在作家笔下它却成了主人公孤独寂寞时而又不可缺少的伴侣,成了主人公向黑暗社会控诉的代言人。总之,它变成了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全文中月牙儿出现了达十几次之多,其中有三处是说没再看见月牙儿,而这又恰恰划清了主人公性格发展的三个不同时期。
“那第一次带着寒气的月牙儿确是带着寒气”,“它那一点点微弱的浅金光儿照着我的泪”。小说中此时的主人公还只是个七岁的孩子,这时她感觉到那月牙儿是带着寒气的是因为饥寒和丧父的巨大不幸正降临到这个只知道冷、饿和没人理是悲惨的事的女孩子身上。或许此时她还不懂得那装着爸爸的木匣被埋到城外的哪个地方是件多么值得悲哀的事,她只是因为冷、饿和没人理而感觉到那月牙儿是带着寒气的。接下来作家又写了月牙儿的第二、三、四次出现以及它在不同情境下出现时带给小主人公的不同感受,进一步揭示了她的内心世界和悲惨命运。当“我”拿着妈仅剩得惟一不可当的东西——银簪,坐在那严严关闭着的大门前时,月牙儿在天空中歪歪着照着“我”的泪,当妈哼哧哼哧给人洗脏衣服时“我”更爱这个月牙儿,爱它给地上的那点小影子。由上可见,此时的主人公还只是个孩子,她是那么的天真、可爱、孤独、寂寞、可怜和不幸,她对自己所遭遇的不幸还没有任何准备和认识,每当她孤独寂寞时,她便去看月牙,因为只有它还能给她些许的安慰。
“我”再一次看见月牙儿是在“妈坐了一乘红轿”,“被抬到城外去”,一个陌生的男人扯着“我”走时,此时的月牙儿“象个要闭上的一道大眼缝”。这时,妈为了不饿死“我”再嫁了,她不知等待她的会是什么,此时她的脑海里一片迷茫混沌,这个世界也是迷迷朦朦看不清楚的,这月牙儿的形象恰是“我”心灵的折射,至此作家已完成了对主人公童年形象的塑造。
接下来文中写道“我”在三四年里似乎没再看见月牙,这是文中第一次提到“我没看见月牙”,此时她有了她的小屋,好久没去当当,有吃有喝甚至还上了学,生活似乎变得美好了,她已不再需要月牙的陪伴与安慰了,因而这次月牙的出现成了主人公性格发展过渡期的标志,从此作家便进入了对少年主人公心理的揭示。
“它无倚无靠的在灰蓝的天上挂着,光儿微弱,不大会儿便被黑暗包住”,这是“我”在三四年后再一次见到的月牙。因此时“新爸爸忽然走了”,之后“妈”屋里常有男人来,尽管她还不大懂这些事,但已是“要在小学毕业”的她已猜到那不是好事,因此她不得不恨妈。可后来妈也走了,只剩下了她自己,在这种无倚无靠的情况下,她又看到了月牙,感觉到它是那样“无倚无靠的在灰蓝的天上挂着”,它“只能亮那么一会儿,而黑暗是无限的。”月牙儿的形象正是主人公心里的感受,此时的她孤苦无助,但她还是努力地同命运抗争着,没有丧失做人的尊严,她不愿象妈那样,虽然她也理解妈。然而将来对她来说是渺茫的。“我又老没看月牙了,不敢去看,虽然想看。”从此作家又开始了对主人公由挣扎到最终被黑暗的社会吞噬的叙述。
毕业后她只能自己挣饭吃了,她怀着希望四处奔波,然而没有事情给她做。“我的心就好像在月光下的蝙蝠,虽然是在光的下面,可是自己是黑的”,她没有了任何希望,可是她要活着,终于她认识到“羞耻不是我造出来的”,残酷的现实已把她纯净的心灵无情地涂上了污点,竟致使她在黑暗中看到那“月牙是清亮而温柔的,它把一些软光轻轻送到柳枝上”,并感到“这个月牙是希望的开始”,于是善良、单纯和美好的希望使她陷入了爱的迷梦,她从“他的笑”“他的头发”上看到了那也在微笑的月牙,使她忘了自己、没了自己,而当月牙儿忽然被云遮住时,她也失去了自己,她的精神即将崩溃了,然而此时的她还善良,还有同情心,直到为了别人,她又没饭吃了。
“我早知道我没希望,一点云便能把月牙遮住,我的将来是黑暗”。果然,为了活着,她曾努力找事做,可最终残酷的现实使她彻底绝望了,尤其是她还得养活已完全失去了挣钱能力的妈。妈的失而又归无疑给她的心灵以更沉重的打击,她从妈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将来,“我至好不过将变成她那样,卖了一辈子肉剩下的是一些白头发和抽皱的黑皮”,是无情的现实使她“不愿为谁负着什么道德责任”而堕落下去,就这样一个曾经纯洁善良、正直倔强的女性失去了自己,然而不幸的命运也使她对这个地狱般的世界有了清醒的认识,“我所做的并不是我自己的过错”,这是对自己行为的诠释,更是对黑暗社会的无情揭露。
然而更为耐人寻味的是文章的结尾,正当她打算嫁人不再继续堕落时却被送到了监狱里。此时在心灵经历了长期的摧残后,她深刻地认识到“狱里是个好地方,世界比这并强不了许多”,于是她甘愿在此了结一生,也就是在这种心境下她又看见了她的好朋友——月牙儿。
纵观全篇可知,女主人公有文化,有个性,善良正直,聪敏倔强,不遗余力地执着着飘渺的希望,她本该有着美好的一切,然而最终她还是被黑暗的社会吞噬了。
总之,全文“我”与月牙儿形影相吊,构成了小说中的景与情,使作品具有诗一般的意境和低回婉转的抒情性。首先用月牙儿为题象征女主人公那只能亮那么一小会儿而黑暗是无限的生命,而作品前半部分月牙的频繁出现暗示着主人公虽屡遭不幸的打击,但其生命还有希望存在,尽管那希望渺茫的象月牙的微光;而后半部分月牙的不再出现却暗示了主人公已被黑暗的社会吞没了。至此,中国文坛乃至世界文学长廊中一个不朽的艺术形象便诞生了。
读了《岳飞传》这本书,使人明白了要像岳飞一样爱祖国,孝顺父母,做一个忠孝之人。《岳飞传》有很多的经典的故事情节,以下是百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岳飞传读后感1000字,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百范文网。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绍兴四年(1134)秋,岳飞第一次北伐大获全胜。八月下旬,宋廷擢升岳飞为清远军节度使。当旌节发到鄂州(今武昌)时,全军将士欢欣鼓舞。一天,雨歇云散,江山明丽,岳飞凭栏远眺,感慨万千,吟咏了这首词。
看到岳飞的这首《满江红》不由的使我眼前浮现岳飞骑着战马拿着长枪上阵英勇杀敌,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场景……
在宋朝一个洪水滔滔的季节,诞生了一位民族英雄,他就是尽忠报国的岳飞。这是一个勇猛杀敌,无数次打败金兵的入侵的英雄;这是一位立志报国的热血男儿,一个堂堂正正的大英雄。在战场上他毫不退缩,而是英勇善战,三番五次打破金兵,凯旋而归。就是这样一位民族英雄,不怕金人的金戈铁马,却被奸臣当道,处心积虑所迫害,最终在大年夜在风波亭被害。大宋的安宁是岳飞和他的将士们、他的兄弟、他的家人不惜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真的为这样一位英雄的倒下而感到无比的痛心。
读了这本书,有个人不得不说,那就是陷害忠良的秦桧,因你杀害忠臣,理应成了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被世世代代所唾弃,被遗臭万年。还有你的妻子王氏,成了你的帮凶,犯下滔天大罪,因此你们将永远跪在岳飞面前赎罪。
《岳飞传》有很多的经典的故事情节,看的我如此如醉,如岳飞出世、组建岳家军、枪挑小梁王、宗泽赠盔甲、群英结义、岳母刺字、岳飞挂帅、被害风波亭、沉冤昭雪,一门忠烈……
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这是一份罕见的遗书。因为,它既是一份被逼迫下的供词,又是临死之前留给世人最后的八个大字。当初,岳飞被秦桧等人以“莫须有”的罪名治罪,临行前,侩子手们再次提审岳飞,企图逼迫他在提前炮制的“供状”上签字画押。但是,岳飞视死如归,他取过笔来,大义凛然地在供状上写下了这八个大字。这八个如椽大字,一个个顶天立地,力透纸背,昭示了岳飞宁死不屈的精神和伟大高洁的人格,以及相信上苍最终会做出最公正判决的坚定信念!这是岳飞面对奸臣迫害的最好回答,也是他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遗言和期盼。值得庆幸的是,虽然岳飞受到了秦桧等人的不公正待遇,但是总算苍天有眼,他被迫害致死不久,遗言便得以实现。
岳飞去世20年后的1162年,宋孝宗下令为其平反,重新恢复他在世时的官位,不仅如此,岳飞还得到了后人至高无上的评价。记得国父孙中山评价如是说:岳飞魂,是中华民族的精神代表,也就是民族魂。
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要像岳飞一样爱祖国,孝顺父母,做一个忠孝之人。一定要报效祖国,为祖国的发展献出一份力量。因此从小就要努力学习,永不松懈,分秒必争。岳飞背上刺的“尽忠报国”也将成为我人生的座右铭,相信自己也一定会做到的。
他虽然被迫害致死,但他“精忠报国”的爱国精神,却高高地写就在历史的丰碑上,存活在人民的心目中。
断断续续看了几个晚上,刚把冯仑的《野蛮生长》看完,这本随笔式的书很适合看几页,放下,忙完别的东西再拿起来翻翻。
钱对冯仑这类人已经是没有意义的了,他们要的是受社会认可,尊重,没必要忽悠人赚稿费,因此,一般来说他们自己写的书可读性很高,反过来,谈企业,谈管理,如果不是企业家自己写的书就不是非常值得看了,不是忽悠人就是替人做广告。
让我感触深刻是他和几个哥们十几年前创业时的经过,就象书名,那时候是一个野蛮成长的年代,没有商业道德,更没有公司法,他们的成功除了是哥们,首先保证了相同的价值观,更重要的是建立了制度。很多哥们创业就是倒在这个地方,觉得大家太熟了,放不下面子批评。我身边就有现实的案例,合作伙伴之间本来很好的,就是因为缺乏制度,搞到互相猜疑,最后公司的事情你不管,我也不管;你搞公司的钱,我拆公司的台;这样的创业道路注定是走不远的。
冯仑是王石的好朋友,跟王石专注于成为职业经理人的道路不同,冯仑从一开始走的是自己当老板。书中,他对过往江湖中的所见所闻,心得体会,娓娓道来,谈创业,管理,历史,金钱、幸福……
有创业,当然也有散伙的一天,冯仑的解决方案是道理很容易明白,但是很少人去做,那就是”江湖方式进入,商业方式退出“。
关于幸福,他认为这是欲望与满足欲望的能力之间的平衡,欲望有物质上的,例如房子,车子等等。也有精神上的,比方说友情,亲情,渴望被关心,被重视等等。如果有了一个欲望,然后通过自己的能力使这个欲望得到满足,你就会有一种幸福感。满足的程度越高,强度越大,时间越长,你会越幸福。冯仑的这个观点不是新的,我不知道曾经在那里读过,比较认同,这个理论告诉我们寻找幸福有两条不同的道路,一种是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使自己有方法或手段来满足欲望,这是当今社会鼓励的主流。另一种是倒过来,从管理欲望入手(我不喜欢用降低这个词),我看过同事去印度旅游拍回来的照片,在乡村里,在田野中,大人,小孩,他们的眼睛是那么清澈,笑容是那么纯洁,尽管非常非常贫穷,但幸福写在他们的脸上,我想那是宗教或信仰的力量,宗教重视管理内心欲望,强调自我反省。
自律,也就是管理自己,是一种重要的品质。生活上,工作上我们常常会给自己订下很多计划,设定许多目标,可是又很容易给自己种种借口。冯仑说王石没理由不成功,冯讲了几个小细节,告诉人们王石是个多么自律的人,例如王石爬山,说几点进帐篷就几点进帐篷睡觉,不管外面是老友拉他喝啤酒,还是欣赏绝美的风景。为什么成功只属于少数人,我想可能是管理自己比放任自己要难得多。
暑假期间,我读了《写作业不用靠妈妈》这本书。
这本书讲了宙思、小绮、英才三个小朋友。有一天,他们突然发现自己脑子的创意点子被一个叫泰利的小朋友偷去了,于是他们一起去追泰利。中间分成了两路,宙思和小绮一路,英才自己一路,他们遇到了很多困难。最后,他们战胜了困难,找到了泰利,要回了点子。
书里有一个叫思考巧克力的东西,这是发明家叔叔给宙思的,每吃一颗就能让人想出好的点子,但思考巧克力是不存在的。要思考必须要充满自信,集中精神!
以后我遇到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多思考、认真思考,从不同的角度去思考。
我读了《克雷洛夫寓言》,这本书里有许多有趣的人物。动物,像《分红》里的三个人,他们为了吵起来,着火了也不理,最后,大火把房子烧掉了。《鹰和田鼠》也很有趣,它讲了田鼠说这棵树不能住巢,鹰不听,大风把树吹倒了,小宝宝和雌鹰摔死了。这些故事都很有趣,从中学到了很多道理,我希望大家也看看。
看着《塔克的郊外》这本书的书名,我不由的想起它的上一本书《时代广场的蟋蟀》,塔克是一只生活在地铁站的排水管里的老鼠,那这本书为什么要叫“塔克的郊外”呢?难道这个郊外是塔克的吗?嘻嘻,想知道就往下看吧!
这书的内容既有趣,又惊险:蟋蟀柴斯特放弃了在时代广场声名赫赫的生活,回到郊外的草原。可不久之后,郊外也要被人类开发建设起来了,住在这里的小动物们将失去它们的家园。于是,柴斯特邀请在大城市里见过大世面的塔克老鼠和亨利猫来郊外,请它们出谋划策,拯救草原。和喧嚣杂乱的都市相比,郊外的一切是那样的清新和恬静。怎样才能保护这自然的美景呢?塔克老鼠最终想出了一条妙计,整个草原的小动物们立刻行动起来,投入这让人兴奋的妙计实施中去……
当我看完这书时,我想到了我们现在居住的社会。到处在开发建设楼房,美丽的大草原,古老的建筑被压平,建起了一座座高楼大厦,回忆起这些景象以前那美好的情景,真是让人心痛。例如我的老家——天台,那里的一座座我们家的老房子都变成了一条条柏油马路,以前的砖瓦房和木头房早已不见了踪影,连一张照片都没有留下。虽然家里住的不是亲戚,而是以前的邻居,但那些老房子在我的脑海中还是记忆犹新。
现在的人们到处乱砍乱伐,环境早已不像以前那样美好了,我希望人们像书中的小动物们一样,为了自己的家园来维护世界的环境,让地球妈妈的身体快快好起来吧!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照旧"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门。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 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假如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挑选做一颗朱砂痣。
假期里,我读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十分佩服小说中的大侦探福尔摩斯,他很勇敢,很聪明,看了他的各个故事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努力、细心才能成功。让我来大体介绍一下书中的福尔摩斯,他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破了许多的案子,推算能力可好了!
我印象最深的是《五个橘核》,这个故事既可怕又有趣,让我来给大家说一说吧!
在一个九月的中旬,约翰来到福尔摩斯的家里拜托一个很奇特的案子,就是约翰的父亲和伯父都离奇的死亡了,他们在临死之前收到有五个橘核的信。约翰继承了父亲和伯父的遗产也收到了这种信,所以他来找福尔摩斯帮忙,结果在回去的路上约翰也死了。福尔摩斯毫不犹豫地接下查清事实真相的任务,发现主谋是臭名昭著的“三K党”,于是他就和“三K党”斗智斗勇,深入险境,运用智慧揭开了谜底。还“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办法来对付主谋,也写了一封信给主谋,两个月后主谋的船在荒岛上被发现,福尔摩斯圆满的完成了案子的侦破,结束了可怕的暗杀。
在看故事的时候,我整个人的情绪随着故事案情的波折而起伏,一会儿害怕一会儿高兴,一会儿看到了希望一会儿又为福尔摩斯而担心。让我害怕的地方是连环的杀人案,人被杀了还看不出是谋杀大家都以为是不小心的意外。但是随着福尔摩斯慢慢的去发现事实的真相又很有趣,到了最后才发现原来是这样呀!
林语堂先生在《苏东坡传》中曾说:“我们未尝不可说,苏东坡是个秉性难改的乐天派,是悲天悯人的道德家,是黎明百姓的好朋友,是散文作家,是新派的画家,是伟大的书法家,是酿酒的实验者,是工程师,是假道学的反对派,是瑜伽术的修炼者,是佛教徒,是士大夫,是皇帝的秘书,是饮酒成癖者,是心肠慈悲的法官,是政治上的坚持己见者,是月下的漫步者,是诗人,是生性诙谐爱开玩笑的人。”“苏东坡的人品,具有一个多才多艺的天才的深厚、广博、诙谐,有高度的智力,有天真烂漫的赤子之心——正如耶稣所说具有蛇的智慧,兼有鸽子的温柔敦厚,在苏东坡这些方面,其他诗人是不能望其项背的。这些品质之荟萃于一身,是天地间的凤毛麟角,但只对苏东坡生平、才情多一些了解——便知林语堂先生上述所言非虚。
谈及东坡居士,恐不喜其者少矣。其诗词书画,造诣少有人能及;其幽默达观,即便身处逆境,亦不以为意;其关心百姓疾苦,至一处为官,必竭力造福当地;其至情至性,念念不忘亡妻;其不畏权贵,每每对之戏谑不已;其平易近人,即令引车卖浆者,亦可成为知己。
《苏东坡传》,非简单之流水帐,更非采用“春秋笔法”,而是林语堂先生阅读大量资料,包括苏东坡的札记、诗词、私人书简等后所著的传记。我心度之,是否林先生与苏东坡有诸多相似之处,不然为何其言己了解、喜爱苏东坡,而又能将《苏东坡传》写得如此色彩鲜明、感情丰富。
观苏东坡一生,无法不对其才智赞叹不已;而其言行、诗词、幽默,无一不是其才智的体现。
苏东坡是幽默的。某次与王安石谈及王之所谓“字源学”时,引用《诗经》中“鸣鸠在桑,其子七兮”,并父母共九只鸟,以王安石的方式来向其解释为何“鸠”为“九”、“鸟”二字合成,实为嘲讽;后某次更戏谑王安石曰“‘波’若是‘水’之‘皮’,则‘滑’就是‘水’之‘骨’了。”即使在被贬至缺医少药的海南之后,对朋友僧人参寥的关心,他仍在回信中说“但若无医药,京师国医手里,死汉尤多。”以此来告知朋友不必担忧。
苏东坡是热爱生活的。其余不必说,仅在美食方面,就有轶事、传说数桩。他自己研究烹饪之法、自己酿酒,更是留下了“东坡肉”、“东坡壶”以传后世。他在诗词中,也多次提及美食——“无竹令人俗,无肉使人瘦,不俗又不瘦,竹笋焖猪肉”、“长江绕郭知鱼美,好竹连山觉笋香”、“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等等,不一而足。
苏东坡是感情丰富的。他的《江城子》一词,“十年生死两茫茫”,对其亡妻寄以情思,与其“大江东去”风格迥异,凄婉哀伤。在朝云因瘟疫早逝后,他在《朝云墓志铭》和《悼朝云》一诗中,均表达了深切情爱与伤痛,后来更在《西江月·梅花》一词中,以梅花象征朝云,既似写花,又似写人。
苏东坡是刚直的。尽管有过数次因诗而被捕、受审,但他仍然不改犀利词风。好友刘恕罢官出京时,他写诗讽刺“群乌未可辨雌雄”,后又写“犹诵麦青青”,对官场荣耀表示鄙夷之意。在某次刚刚被释出狱后,即写诗两首,随后自己也掷笔笑道“我真是不可救药!”
苏东坡也是幸福的。他一生交友无数,知己遍天下,兄弟情深,妻妾对其关爱有加。尽管不如意事众多,如朝云笑言其“一肚子不合时宜”,但他的生活又怎可不称为过得快乐呢?
如林语堂先生所言,苏东坡“像一阵清风过了一生”,“根本是他本性的自然流露”,“他的肉体虽然会死,他的精神在下一辈子,则可成为天空的星、地上的河”。谁说不是呢?仅此感怀东坡居士这位旷古奇才吧!
初读三毛是那本《万水千山走遍》,那时候觉得三毛是个个性不羁爱自由的多情女子,有过很多段生活阅历,也有几段丰富的情感历程,有风一样女子的个性,却不失对生活的热爱和掘强!
就在上周接连三天我是一口气读完了她的《撒哈拉故事》《哭泣的骆驼》《稻草人手记》,当我一读到那本《撒哈拉》我就沉浸在三毛的沙漠世界里无法自拔。
这个像风一样女子的三毛,只因一句前世的乡愁就来到了撒哈拉,大漠的生活绝非是一般人所能接受的,然而这个从小家庭生活环境还不错的女子竟然选择了将自己安放在大漠。幸运的是三毛有愿意与她相守的荷西,那个比他小几岁,甚至为了她放弃工作提前来到沙漠等她的痴情男人,让我好生羡慕。
在《警告逃妻》中,全文完全是由荷西给三毛的信件展现了可爱的丈夫以及荷西对三毛的爱,三毛丢下河西回国后准备在国内居住一段时间完全不顾荷西的感受,于是荷西创造了一个假想情敌终于”逼“回三毛。看到这段有趣的夫妻逗趣故事,让人忍俊不禁的同时让人想这绝对是真爱吧。
在《大胡子与我》中,三毛以一段开场白对话俩人结婚的开始,那句话我始终记忆犹新:
结婚前大胡子问三毛一句很奇怪的话:‘你要一个赚多少钱的丈夫“
三毛说”看的不顺眼的话,千万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的话亿万富翁也嫁。“
”说来说去,你总想家有钱的。“
’也有例外的时候。”三毛叹了口气。
“ 如果跟我呢?”荷西很自然的问。
“那只要吃的饱钱也就算了”
荷西思索了一下,又问“你吃的多吗?”
三毛小心地回答:“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
就是这样的坦白,双方成了彼此的伴而不是另一半,彼此的包容理解让两人在沙漠的生活是多姿多彩。这在《白手成家》中俩人把一个完全不成样子的出租屋打造成一个充满艺术情调又不失家庭温暖的浪漫小屋可以看出来,有音乐、书籍、艺术摆件还有爱的小家,这在大漠实属罕见吧。这样的情调终归是因为俩人有共同的语言和对美的享受,对生活的敬意。
大多人会认为婚后的生活一定是平淡无其的,但是三毛的大部分文章读来都是生动有趣的,这也难怪为什么这么多人爱三毛,因为三毛给人的是一种幸福的东西。即使一件很小的微不足道的生活小事三毛也可以形容的那么感人入目。《一个陌生人的死》《巨人》《芳邻》等展现了三毛是个多么可爱又热心肠的女子,她照顾并送终孤苦无依的老人,她同情为早当家的坚强小孩,她”无私“的借给想要的日常用品并教他们读书写字,自己身体不好还为他们看病的善良举动。尽管我也不理解最后三毛为什么如此热爱生活却也选择自杀,这对于我和千千万万的读者都是一个迷吧。
对于三毛的个性在《西风不相识》中可以最初的表现出来,三毛出国游学的初期本是听着家人的警告,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原则与人相处,但是这在后来是行不通的,三毛那种天生硬骨头的脾气是无法容忍人善被人欺的行为的。于是我行我素,于是不讨好别人、为自己合法的挣回权益让我佩服这样的女子。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女子大都数被认为是”女汉子“,但是本人就是喜欢女汉子(本人就是朝着女汉子的方向发展的,哈哈)。
看了这么多你前世的乡愁,我竟然无比的神往,不知道能否有一天带着我的”荷西“前往看看,但是这曾是我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