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岛》阅读感想450字精品(精选35篇)
《八十天环游地球》主要讲述了福克先生和朋友打赌,自己能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朋友们都不相信,福克先生便和他们打赌,赌注为两万英镑。如果他一旦输了,便会倾家荡产。就在这种压力下,福克先生也没有退缩。在环游地球的过程中,他以坚定的意志和朋友路路通的帮助,克服了种.种的困难,最后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
这虽然是一篇科幻小说,但是,我觉得很真实,好像真的发生过一样,福克先生对自己这次旅行充满信心,他坚信世上没有办不到的事情,相信没有困难能难道他并相信自己能够创造奇迹。正是这种执着,才使得福克先生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克服了种.种困难,在规定时间内环游地球一周。让我佩服的,是福克先生那种仁慈,坚持不懈,珍惜时间,遇事沉着冷静,舍己为人,永不放弃的高尚品质。福克先生的朋友路路通总是在福克先生有危险的时候出现,他非常的忠实,一次次为了主人冒着生命危险。福克先生的坚持不懈;路路通的忠实,是不是很值得我们学习呢?
在生活中,自信是一种力量,有了自信你可以去超越自我,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所以,我们做的每一件事,都需要自信。
所以,任何事情,只要你有坚定的信念,并且坚持不懈地去实践,它就很有可能会实现。坚信这一点吧,总有一天,你也能做《八十天环游地球》的福克先生。
其实《边城》这本书早在大学时候就拜读过,一直比较喜欢沈从文小说的风格,自然的风土,淳朴的人情。现在刚刚走上工作岗位,想寻求内心的净土,所以最近又拿出了这本书。
其实这本篇幅不大的书并不是一本容易读的书。
说这本书不容易读并不是说这本书有多么复杂的情节,众多的人物,相反,这本书讲的故事很简单,就是渡口的.老船夫临死前希望能给自己外孙女翠翠找个靠得住的孙女婿,在所谓的船总顺顺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中选择,结果大老在一次载船运货途中溺水身亡,二远走他乡,老船夫也死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渡口上只剩下孤零零的翠翠。
那么为什么说这不是一本容易读的书呢?这个故事发生在川湘边境,称为“茶峒”的小镇,特有的风物让没从未到过此地的人没法想象作者到底说的是什么。不信?你说说什么是桐油,青盐,还有什么是樯子?
而作者特有的叙事方式也给读者带来困难,当然可以称为一种语言特色。例如“在这小城生存的,各人也一定皆各在分定一份日子里,怀了对于人事爱憎必然的期待”这样只能意会的句子到处都是,无疑会给“农人”和“士兵”带来阅读的困难。
上面还只是说了一下小说的语言特色,从内容上来说,对我来说简直是一种折磨。原本很简单的事情,作者故意搞得很复杂。对于大老托媒人提亲和二摊山崖唱歌,老船夫都没有给出正确的回应,仿佛在借着外孙女不断地调兄弟俩的胃口,我没法理解一个乡下的船夫怎么会有如此细腻的情致和技巧。直到最后兄弟俩先后离开家乡,顺顺也失去了对这个婚事的兴趣,而老船夫也无奈地死在风雨交加的夜晚,这是谁酿成的呢?
我只能说是作者杜撰了一个美丽而纠结的故事。
《百年孤独》一书中,奥雷里亚诺第二是个欢快的胖子,他精力旺盛,经营彩票生意,喜欢请很多朋友一起喝酒,一边拉着手风琴,一边马不停蹄地醉。然而,他却依然反复地说着,人生短暂。热闹终归会沉寂,孤独如影相随,每个人都深受折磨,但临床表现却不同。
奥雷里亚诺上校的晚年,终日把自己关在梅尔基亚德斯的作坊里制作小金鱼,每打造出一尾,便将其投入冶炼的火焰中烧毁,如此反复,在那羞涩而凉薄的时光里等待死亡降临。阿玛兰妲则坐在糖浆般的阳光里,日复一日地编织寿衣,白天织,夜里拆。丽贝卡从童年开始就在兜里装满泥土,偷偷咀嚼,像蚯蚓一样恋着那更接近死亡的芳香,而父母的头骨却总在每个梦魇之中嘎嘎作响。还有思维像滑扣螺丝一般的老布恩迪亚,终日被绑在棕榈树上,风吹雨淋,他瞪大双眼,究竟在想什么?从来没人喜欢去享受孤独,为何我还渴望更多的人来喜欢此书?借用一下摇晃着存在主义旗帜的那些人理论,先将自己逼到绝望的天涯,再回过头来建立希望的天国,唯有这样,才更懂得珍惜生命。我们不需要悲剧,但应该有悲剧精神。即便是浮光掠影活一次,在这斑斓且喧嚣的世间,也该沉下来,挨着土地行走。
在时光里,所有活着的生命,都在踩着节奏行走,并非只有第五交响曲,才流淌命运的旋律,即便踽踽独行的人,也并非只有一进一出的呼吸与每分钟50-80的心跳。生命尚存,播撒不止,也许,下一秒就会春暖花开。
我轻轻合上书的最后一页,心里已是热血澎湃,仿佛自己置身于硝烟弥漫的北平……故事里的人都是那么活生生的,在小羊圈胡同演绎着自己的悲欢离合,荣辱沉浮,他们的生活因为日本人的到来和离去而发生了质的改变。
有年过半百只求享清福的祁老人,有被日本人迫害而家破人亡,放弃知识而立志报仇的钱老人,有受过新中国教育却被旧中国古老陈旧的封建思想紧紧缠住的祁瑞宣,有没受过多少教育却很真很纯一心为国的市井小民孙七和小崔,也有为了升官发财,虚伪的卖国贼大赤包、祁瑞丰……还有很多很多,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特征,但最终,经历了这么多震惊、愤怒、喜悦,老舍先生使我仍然相信,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这本书的再一个亮点在于汉奸了。老舍先生笔下的他们让人读后对于他们的行为不禁咬牙切齿,而对于他们的死却又无法觉得痛快。书中没有绝对的善与恶,无法用只言片语来判断他们。他们因日本人的到来而生,又因日本人的到来而死。这些汉奸们即使到了临死仍执迷不悟。大赤包在狱中仍一直相信日本人一定会让她出去,一直做着风光无限的梦,但梦终究还是梦,最后她还是惨死在狱中当我读到几位汉奸的惨状后,我开始对他们的行为慢慢感到疑问,为什么,为什么他们及至死亡的边缘仍执迷不悟,硬要把自己向死亡的陷阱里推呢?或许这是源于他们对金钱、权利的渴望。
《四世同堂》讲的是在卢沟桥事变爆发、北平沦陷的时代背景下,以祁家四世同堂的生活为主线,形象、真切地描绘了以小羊圈胡同住户为代表的各个阶层、各色人等的荣辱浮沉、生死存亡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更反映出百姓们面对强敌愤而反抗的英勇无畏。
读了《四世同堂》我更加的热爱我的祖国,这部小说弘扬了中国人民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坚贞高尚的民族气节。大家只要心连心就能战胜一切!
孔子说过好多的名言有关于友谊的,时间的,孝敬父母的等等。可我让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是的: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这句话让我们知道了做人要懂的仁。
孔子姓孔名丘字仲尼生于公元前551年死于公元前479年是春秋末期鲁国人是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
仁——是世界上珍贵的的东西他最平凡可又珍贵,我们要获得它这样就可以让自己变得有品德,它就像大科学家爱迪生说的:仁慈是心灵美而不是行为美的体现。
有一天,子路身着戎装,全副武装地来拜见孔子,见到夫子后,拔起剑就舞了起来,问:「夫子,古时的君子,也是用剑来自卫的吧?」孔子答道:「古时的君子,以忠义为人生追求的目标,用仁爱作为自己的护卫,虽然不出窄小的屋子,却知道千里之外的大事。有不善的人,就用忠信来感化他;侵扰的人则用仁义来使他们安定。这样,又何须持剑使用武力呢?」子路听了非常的敬佩感慨道:「啊!我今天才听到这样的话,我愿从今以后,至诚恭敬地向您求教啊!」
孔子你是伟大的人物,我要向你学习。
从古至今,书籍便是文人墨客讴歌的对象。古有“腹有诗书气自华”的诗句,今有“书籍是饥饿的人的一块面包”的名言。作为一位惜书爱书之人,每天坐在柔和的灯光下,读名家著作,是愉悦的享受,而总众多著之中,我感受最深的是《安妮日记》。
《安妮日记》的作者是犹太族少女安妮·费兰克。她的家庭原居住在德国法兰克福。纳粹兴起后,安妮被迫全家迁至荷兰避难,二战爆发后不久,在朋友的帮助下他一家人躲进了一间密室,密室成员后曾至8人。1944年8月有人高密,他们8人被捕并被关进集中营,最终只有安妮的父亲一人生还。其父整理并出版了安妮的日记,即为《安妮的日记》。
这本书描写了许多鲜明感人的形象。安妮是一个性格活泼的花季少女,她的父亲谦虚随和,母亲语言夸张,缺乏理解能力,姐姐内敛端庄,温柔懂事……,性格迥异的8个人,构成了这本日记式小说的主体,更触动我内心的是,让我对生命、对二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安妮的日记燃起了所有人对生命的热情,使人们认识到_、反犹太主义,也使人们认识到人性内心的童真、善良、仁慈,更成为现代业界的精神象征。
《安妮日记》给我带来了太多感悟,对亲情、对友谊、对人生……
畅游书海,愉悦心灵;宁静岁月,唯愿与书香常伴……
如此诗意的文章,略带悲情的人物。从?喜万分到怅然伤心力交瘁的老船夫,从情窦初开到常年为人摆渡心中充满等待的翠翠,从颇有名望的少爷到不幸落水毙命的天宝,从非卿不娶到不愿再提婚事的傩送,人物之间的关系似乎混乱,却又是如此的清晰。
翠翠的天真善良,温柔清纯,对爱的执着,使硪深受感动。现在开放的社会,使人的意识更加清楚,但人似乎并没有更加清醒。结婚成了一件不再奢侈的事,离婚更是成了一个十分轻松的决定。似乎大家都忘记了老人家常说:千世修来共枕眠。可见一份感情是多么珍贵,作者通过写翠翠和傩送的爱情悲剧,淡化了现实生活的黑暗和痛苦,用诗一般的文笔去讴歌一种古朴的象征着"爱"与"美"的人性与生活方式。反映了作者对重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恢复人与人之间的善意和坦诚的思考和愿望,他把这些美好的愿望交给了家乡湘西的乡亲,所谓“礼失求诸野”吧。
边城的文字是优美鲜活的,只有深沉的爱才会孕育出这些带着哀思的文字。或许应该说,每个人都有一座边城,只是沈从文先生那座悲天悯人的边城随这历史的洪流沉入那厚重的底色中,留下我们对社会和人生的思考。
今天上午,我津津有味地读了一本书——《八十天环游地球》。它是法国著名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的一部作品。它主要讲了一位英国绅士菲利斯·福格先生因为在改良俱乐部里与朋友们打了个赌,用20000英镑赌他可以在80天内环游地球一周。他从伦敦出发,只用80天的时间环游地球一周的故事。
当我读完这本书,感到回味无穷。福格先生花了高价环游地球一周。他最终赢得了赌注。福格先生因为有了信心,相信自己不会被困难所压倒,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完成这件事的。他那坚定的意志让他不半途而废,坚持到底,对胜利的希望充满无限的追求。
其实我们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要像福格那样,用信心和实力去做好每一件事,只要付出汗水和努力,就算失败了,也会有收获。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和挫折,你不可以气馁,要镇定,保持冷静的头脑,去面对他,找到好方法来解决它。在学习上,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也要努力,刻苦,知难而进,找到好办法。
你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分秒必争,那是福格先生成功的关键,每个人也是如此。短暂的几秒钟,可以使福格输掉赌注,可以使人一夜之间倾家荡产!时间是多么宝贵,浪费时间就等于浪费生命。
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就是在什么时候,都会有许多难以完成的事,但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只要以信心当船,以努力作帆,你就一定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
父亲的卜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我很小的时候就爱听故事,也是那时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小时候,我家住在大庆新村的时候我就特别爱听故事。早上我特爱赖床,妈妈就会想出一个个好办法——给我讲一个好故事把我从床上“驱赶”下来。晚上,只要没听故事我就闹的慌,妈妈没办法只好又起来给我讲。白天去幼儿园,上课时老师总是会讲许多故事,我别提听得多认真啦。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在课堂上讲个故事,班上一个人也不举,只有我把手举了起来。到了讲台前,我给老师和同学们讲了个小白兔和大灰狼的故事,我的故事讲的绘声绘色逗得老师和同学们哈哈大笑。最后老师又当着全班同学把我表扬了一番,为这事我可得意了好一阵呢!(我去年还在全年级讲故事比赛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呢)到了大班的时候我已经会点汉语拼音了,我又吵着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了好多那种带图画带汉语拼音的书,有《小故事大道理》。《寓言故事》。《安徒生童话》……我那时最喜欢的就是那套《十万个为什么》,从那本书上我知道了鸟类为什么没有牙齿;蝴蝶的翅膀为什么那么美丽;为什么电灯泡会发光……
一转眼又到了小学,我们搬了新家,我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房间,妈妈还特地为我买了一个带书架的写字台;再配上盏台灯。我实在是太开心了,我更加爱坐在书桌前看书了。这些年妈妈有陆续为我添了好多的书,这不暑假里老妈又在我的藏书里又加了一本新书——《中国未解之谜大全》,因为我最近迷上了历史,它是我的藏书里最大最重的书,足足有一个大砖头那么厚。我打算看完了再买一本《世界未解之谜》呢!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仿佛与一个高尚的人交流,让我多了许多别人的知识!
最近几天,在老师的带领下,我们班共读了英国作家斯蒂文森的著名作品《金银岛》,读完之后我思绪万千,有许多话要说。
这本书反映了十八世纪欧洲人们对金钱狂热的追逐。主要描写了,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一个海盗那里,偶然得到一张埋藏着巨额财富的荒岛地形图,这件事引起当地乡绅的兴趣。为了找到这笔财富。他们驾驶了一艘三桅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希尔弗的带领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于是他们同海盗船们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海盗,并找到了宝藏。
《金银岛》这本书中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比如,像机智勇敢、知难而上的吉姆;两面三刀、变化多端的希尔弗……他们让我深切地感受到人不能一味追求金钱,金钱不是最宝贵的,而最宝贵的则是人性的爱与正义感。
读完这本书,我被吉姆身上那可贵的精神所感染。我想,我们虽然不会像吉姆那样去航海寻宝,但是我们要学习吉姆身上知难而上﹑敢于和坏人作斗争的精神。在危险面前要理智,取得胜利不能骄傲,要继续向前努力。我们学习也是这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固步自封,否则后面的人就会追上你,甚至超过你。
人,就要奋力拼搏,勇往直前,才能在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里占有一席之地。能抓住每一个机会想上进取的人,才能一路笑到最后,成为最后真正的大赢家!
今天,我阅读了由清代小说家褚人获所著的清代长篇历史演义小说《隋唐演义》。
这本书以杨广伐陈为序幕,杨广是一个两面派,在他的父皇面是个前俭朴节俭、遵法爱民的好晋王,在背地里却是个骄奢淫逸的晋王。后来杨广陷害杨勇当上了太子,最后他弑父登上了皇位,成为历史上的隋炀帝。隋炀帝登基后,他的本性逐渐显现,后来百姓越来越不满隋炀帝的暴政,天下英雄纷纷揭竿而起,一共有三十八路英雄反抗。秦琼、单雄信、徐茂公等三十九名好汉在一家酒店结义,后招兵买马攻下了瓦岗寨作为基地,成为了反隋的主力军。后来瓦岗寨的首领李密昏庸无道,瓦岗寨众好汉都散了。之后唐高祖李渊建立了唐朝,宣告着隋朝仅统治了三
十八年就灭亡了。秦王李世民是一个明主,所以原瓦岗寨很多好汉都去了秦王李世民的帐下,跟随着秦王打下了大唐天下。最终李世民登基成为了皇帝,也就是历史上的唐太宗,开始了历史上的贞观之治。 读了这部历史演义小说,里面人物的精神让我感动。王伯当是一个神箭手,他在瓦岗寨任丞相,明明知道李密昏庸,但他忠心耿耿地跟着李密,最后和李密一起遭乱箭射死。他虽然跟了一个庸主,但是他的忠心值得我们学习。雄阔海在《隋唐演义》并不是个主要人物,但是他在扬州比武大会中为了阻止隋朝加害十八路反王,他托住千斤闸争取时间让十
八路英雄逃出去。最后各路的英雄好汉都逃了出去,但是他自己则被千斤闸压至七窍流血而死。他的身上有一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如果我们都学会了《隋唐演义》中好的精神,那么我们的国家乃至我们这个世界都会变得更和谐、更美好,人与人之间会变得更信任、更团结。 这本书蕴含了很多道理,正等待着人们来探索、学习。
早就听过老舍先生写的《月牙儿》了,以前总是听别人评论的。今天正好读了读原著。
小说以月亮为线索,大概有十多次提到月牙儿吧,至少十多次。每次见到的月牙儿都不同,带着种.种不同的感情,不同的景物。
记忆中的第一次是父亲死时的,那月牙儿,有一丝寒气。第二次是在给父亲上坟时,四周漆黑,没有声音,只有月牙儿放出一道冷光,什么都不知道了,只记得天上迷迷糊糊有个月牙儿。再后来就是她到当铺当东西的时候了,还有妈妈改嫁、做暗娼、再到自己也继承了妈妈的事业各个时段看到的月牙儿,同一个月牙儿,不同的感情。最后在牢房中,她又看到了她那老朋友月牙儿,该是种什么感情?大概也应该是跟第一次一样的,带有寒意吧。
月牙儿一次次在她记忆中的碧云上斜挂着,唤醒了她的记忆,像一阵晚风吹破一朵欲睡的花。
好多人看《月牙儿》,看到的大多是同情,为她们母女两代感到惋惜,当然,这个,我也不否认的,但我似乎又有点不赞同她的做法,是的,她的母亲带着她,只靠给人洗衣服是养活不了她,母亲选择这条路还情有可原,可是她呢?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没有什么拖带的吧?是可以自力更生的吧?在那个时代,品群的姑娘也不少,但是,大部分还是没有做娼吧?人家可以靠自己的双手挣饭吃,日子是苦点,可是人家的钱挣的光明正大,而她呢?自己上过几年学怎么了?既是上过学就更应该懂得廉耻,别人可以卖力气挣钱,她为何就不可以?想有钱,过阔的日子,又不想出力气,就出卖色相了,自以为会过的很好,结果呢?幸福吗?恰恰相反吧?
我是不喜欢这种人的。不能说当时的社会没有错,可是最重要的是自己啊,我欣赏好多人可以贫苦的活着,但我却很鄙视像这样的人那样过着阔日子却不知羞耻的活着。
看了这篇小说,我又不禁想到了当今许多女大学生,好多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甘愿被别人包养。我是很痛恨这种现象的!自己好好的,干嘛不凭自己的本事去赚钱,就仅仅为了虚荣而去出卖色相?想想自己的处境,你只不过是别人取乐的玩偶,腻了就该被抛弃了。最后什么都是一场空。
开篇讲述了一个名为爱丽丝的女孩,在一次和姐姐读书时意外的走入了书中的世界。在那里,她经历了许多在现实中所没有的事。会说话的兔子,能变大变小的药丸,以及会动的扑克牌,而当她陷入危机后忽然惊醒时,才发现这不过是自己的一个长长的梦……
合上书本,揉了揉疲惫的双眼,我陷入了静静的沉思。小的时候看,觉得爱丽丝好幸福,可以进入书中的世界,即便那是一个梦。
人都有梦想,爱丽丝的梦已经圆了她的梦想了吗?
然而,我们看这部书并不是单纯的思考她的梦想。开始时,爱丽丝刚刚掉入洞中,原本以为她会像一般的女孩子一样大哭大闹、没了主意,但是我想错了,她把自己坚强和乐观的一面呈现给了读者,让我们知道了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一个懦弱胆怯的小女生。而后面在与扑克牌士兵和王后的交流中又显出了她的聪明和勇敢。
爱丽丝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们看了她的故事后不由得去喜欢她,去因为她经历的跌宕起伏而心跳不止,去因为她的逃脱困境而喜上眉梢……
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想到了自己。我也有自己的梦,也曾经沉醉在梦境中喜悦或哭泣。而更想进入书中去体会那超出一般的快感。曾经以为梦想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因为梦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梦中的仙境到底有多远?我真的能走到伸出手就可以触摸的地方吗?
想到这里,不知什么时候天空已经挂满星辰,低头看手中已经被自己握了很久的《爱丽丝梦游仙境》,封面上的爱丽丝笑着和姐姐坐在红红的枫树下,枫叶红彤彤的洒满一地……不由得笑了,和爱丽丝一样的笑,她可以那样勇敢乐观,为什么我会不可以呢?梦境虽然遥远,虽然并不真实,可是心却是真的,只要有心,什么事会做不到呢?
再次仰望天空,眼神不会迷茫。北方的北斗星将会随着季节而改变方向,而人生的方向不会因为时间而改变。
最近我读了文言文《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他的舍身告诉我们,忠心为国,不畏牺牲,乃英雄所为。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四世同堂》是中国作家老舍的长篇小说,它讲述了住在“小羊圈”里祁瑞宣一家人在北京沦陷时期内平凡而又不甘于平凡的一段生活。
祁瑞宣是一家之主,为人宽厚温和,但还有中国人的血性,他在北平刚刚沦陷的时候,将自己的三弟送出去抗战,并且告诉学生和街坊们,中国没亡国,他就像黑暗中的一颗星星,虽然不是很亮,却能带给人希望。
钱默吟是一位诗人,因为他的二儿子仲石摔死了一车的日本兵而遭到了日本人的毒打,回来后,变成了一位爱国诗人,他整日不断地奔走,游说更多的年轻人加入抗日的队伍。
冠晓荷,一个彻头彻尾的汉_,每天想的只是如何升官发财和一些占便宜的琐事,靠着出卖身边的人和事赚取些许蝇头小利。
这三个人,性格迥然不同,其实这就是老舍先生总结的中国人的三大性格种类。如果中国都是像祁瑞宣这样的人,那么日本人入侵北平就是偶然事件;如果中国人都是像钱默吟一样的人,那么中国决不可能被日本侵略;如果全都是像冠晓荷这样的人呢,中国是必然要灭亡的。
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应有的血性,变得像绵羊一样软弱,任人宰割,那它注定是不会长远的。但在整本书中,这段描写给我的感触最深:“他看着自己的一双手,一双白软的手,他苦笑了一下,这样的手是打不了人的。”这句话让我看到了中国人软弱的性格,这是中国人根深蒂固的观念,但接下来的他们祁瑞宣和钱默吟做做的事情却大出我的意料之外,在隐忍的同时,却凭着自己的一腔热血,默默的做着潜移默化的反抗,在周围中国人的心中种下一颗反抗的种子,点燃一盏希望的灯火。这才是中国人的血性所在,中华民族长存的血性所在。
《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作品,讲述了一个正义的付仇故事:平凡而幸福的水手爱德蒙·唐泰斯在迎接自己更加光明未来时被人陷害入狱,他在地牢中与另一位犯人通过地道联系,那位神甫教会了爱德蒙上流社会的礼仪,物理、化学、多种语言等知识,让他成为了一名有涵养的人,并在死前留给他十分巨大的财富。爱德蒙在十四年之后逃出牢狱,进入了巴黎的上流社会找到了陷害他的小人并报了仇。作为一本记叙复仇故事的书,《基》已经是同类书中的了。
文中的主角,爱德蒙·唐泰斯,也就是之后的基督山伯爵,这一人物的各方面变化刻画得相当传神,他从一个贫穷善良,单纯能干的水手变成了一位知识渊博,举上的伯爵,外貌、心理上的变化都是十分具体的。全书的一句话起着决定唐泰斯命运的走向的话:“在您心中注入了一种您前所未有过的情感,那就是复仇。”这是神甫,在帮助单纯怕爱德蒙分析了他受害的原因之后,对他说的,也就是在此之后,爱德蒙·唐泰斯决定要向那些人复仇。
作者在构思小说时,也先顺着情节发展的脉络,安排下一连串最精彩,最吸引诸者的情节,做为高潮,如下半部写基督山伯爵分别对三个仇人报仇的故事时,作者就非常有力的设置情节,使情节的展开高潮迭起,精彩纷呈,而一部长篇小说中,有了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必然会有节奏相对舒缓,主要以交待情节,连缀故事作用的部分,但作者仍然在此安排悬念,设置伏笔,令人欲罢不能。
此外,这部小说记满了浪漫的传奇色彩。罗马的狂欢节,基督山岛的地下宫殿,强盗石帕的洞穴,都写得色彩斑谰各具特点,把全书的氛围烘托的美妙而壮观。而其中穿插的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诲岛屿的景色描写,为读者展开了一幅中世纪欧洲的没来。书中大约有一半篇幅是对话,十分打动人心,尤其是后半部基督山伯爵的大片独白,充满哲理和对生命的思考,在这里引用一句全书的最后一段话:请你们永远别忘记,直至天主重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到本之前,人类的全部智慧就包含在这个字里面:等待和希望!
《史记》是中国古代的古典典籍之一,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三千年璀璨的文明,生动地描写了三千年大大小小的一些史事。读过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祖国文化的伟大,令我心存敬意。史记的生动描写一直鼓励我们的写作,以及我们祖国的发展,史记一出来,可谓是洛阳纸贵啊。
一部伟大的作品,总会有辉煌的成就。《史记》这一部伟大的作品,是祖国文化的一颗明珠。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就像尤安·艾肯在《走遍天下书为侣》一文中所说的那样,看《史记》就仿佛在做一次历史旅行,读者像是穿越了时空,成了一位历史事件的亲历者,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就仿佛在和司马迁面对面的谈话,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史记》被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一本令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应该细细阅读的经典!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八十天环游地球》讲了一个古板《八十天环游地球》讲了一个古板绅士福格(全名菲勒斯·福格)在赌场与朋友打赌:只用八十天就绕地球一周,这时候,恰好发生了一起盗窃案,小偷长相与福格十分相似,于是被一个英国皇家侦探菲克斯误认为是小偷,于是和福格主仆两人在一起。在途中遇到了一些事,如:因为铁轨没有修好而骑大象了,遇到了艾乌达并解救她了,遇到了海上暴风雪了,仆人路路通(全名若旺·路路通)被菲克斯灌醉了跟不上主人了,遇到了一个快断了的桥差点掉到了下面的河流里了,火车又遭到土人的攻击了,火车太晚,只好坐雪橇了,到了最后,只差五分钟,第二天,原来少算了一天,最后,他赢了的一件事。
我读了这本书,觉得菲勒斯·福格在危难面前总表现的镇定自若,这完全源自于他丰富的阅历和强大的自信。在他冷冰冰的外表下,隐藏着强烈的对生命的热枕。他从不放弃希望,无论前面的道路是怎样的艰难他总是坚持到最后一刻;若旺·路路通有着法国人特有的浪漫的性格。他由于性格淳朴、冲动、莽撞总是不停地闯祸;可也因为他的机智和忠心耿耿,在危机关头救了艾乌达。后来又冒着生命危险救了全车的人。菲克斯愚蠢又偏执。他对自己认为有盗窃英行巨款嫌疑的福格的环球旅行设计了许多障碍,使福格在一路上陷入重重麻烦之中。
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的“精神胜利法”了,我觉得遇到困难应该去真正的解决问题,而不是转身而逃。
《阿Q正传》风韵有趣,同时又含有伤痛,写得淋漓尽致,是我们学习阿Q精神的结晶,是开启我们精神大门的钥匙,也是纠正我们内心不足的尖刀。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来的欺压和凌辱,阿Q只能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也就使得阿Q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也许精神胜利法是给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金色书籍。
因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方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变得更加好强,所以,这就像手中的玉镯碎了,即使重新修好也没有原先那样的光泽。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体会和思考的一些地方,虽然,又是我们因为一些烦恼的事会郁闷,会撒气,但是读了阿Q正传后,我明白了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不要总是克制自己,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然就永远都不会进步。
《浮士德》作为一部以戏剧形式写成的作品,现在仍高居世界哲理性文学的顶峰。作者歌德先生花费了六十余年的时间,成功地创造了浮土德与恶魔摩非斯托这两大形象。这本书充分反映了歌德先生的人生观、价值观。
浮士德,初次登场时已年过半百。他受到许多人的崇拜,但他并不快乐。作为一个博士,他将一切的知识都研究殆尽,但最后得出的结论却是“有用的学问我一无所知,我知道的,又毫无用处”。
一切的语言都反映了浮士德对知识的追求,以及他希望利用有用的知识去为人类造福的伟大愿望。同时,他明白到知识与智慧之间的关系,知道拥有知识并不代表拥有智慧,这正如摩非斯托所说过的一句话:“我的朋友,一切的理论全是灰色,只有生命之树长青。”他对神不屑一顾,他把自己称为神,认为人才是人的神,人类的一切幸福都是人类努力创造的成果。这反映了无神论的观点,是人文主义的伟大体现,是唯物主义的体现。
作品中还有另一个重要的人物,他就是浮士德的仆人--恶魔摩非斯托。他与浮士德订下契约,他帮浮士德恢复青春,为浮士德追求海伦,还利用鬼怪帮助浮士德实现填海造城,帮助人类实现这一伟大愿望。其实,与其称他为恶魔,倒不如说他是一个另类的上帝,他看到了人类的不幸,看到了人类的祸根所在,他明白人类需要磨炼。与浮士德相比,他虽不具有为人类造福这样的伟大愿望,但他对世界的认识绝不比浮士德浅,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浮士德》的确是一本好书,每一次阅读总会有不同的发现,虽说我已是读了两遍了,但它仍旧吸引我一直读下去。
老舍先生的《月牙儿》是很少的、我看了又看的作品。
小说主要是讲一对相依为命的母女俩为了生活不得不相继成为暗娼的故事。用主人公的话说,她的母亲为了养活她不得不用这种方法,最后,她长大了又用同样的方法来赡养妈妈。第一次接触作品是在高中时期,那时候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个女孩子上了学,读了书,受了新思想的感化,还要这样做呢?在她接受胖校长的侄子时,她其实就已经开始走向堕落了。最后,她一步步,从风尘场所的招待到沦为暗娼,大概都是她不想受苦而得来的结果。那时候这篇小说只是给我讲了一个情节简单的故事。
没有哪个女人愿意用自己的身体去交换生活,除非她真的走投无路了。所以,月容希望自己能够找到养活自己的工作,可是现实又一次的让她失望了。她开始知道了,如果妈妈能够找到任何解决生存问题的办法,她都不会也不远这样吧。生活真是残忍啊,吞噬了妈妈也没有放过女儿。再次看到以为再也看不到的妈妈,原来母亲已经如此苍老。趁年轻利用这唯一的成本换来的生活值不值得,这样的问题已经没有机会被考虑了。
所谓的月牙儿,不过是月容在想像的世界里,自己给自己找的一个虚无的朋友,在自己难过的时候、孤独的时候,安慰和陪伴自己的朋友,一个灵魂的守护者。为什么在父亲在世的时候,月牙儿没有出现,生活里没有黑暗;为什么在继父供自己上学的那三四年里,月牙儿没有出现,因为在学校生活是美好的、快乐的;在自己做了暗门子之后,她为什么说她看不见任何月光了,因为她认识到自己的人生已经没有救了,灵魂要死去了。内心的孤寂、无助和生活的艰难,再加上自己受过的新式教育,梦想和现实之间巨大的差距,月容要怎么活下去。幸好有月牙儿,最后,在监狱中久违的月牙儿出现,月容内心安慰自己说,这就是自己最好的结局,是好朋友也认同的结局。
穿越百年的孤独,我飞到这个寂寞的夜。
我,是一只蛾。我把翅膀妆扮成没有色彩的灰褐,就像我的心情。以为这样可以隐蔽自己的孤独。
听说有一种蝴蝶,在白天追求花的美丽与芬芳。而我却追求一种光明,我不喜欢白昼,因为它没有温度。蝴蝶有七彩的翅膀和轻柔的舞姿。人们用最华丽的辞藻,写成优美的诗,赞美他们。而我注定要孤独的隐蔽在这寂寞的夜。可我从不悲伤,也不自卑。但,我孤独。
百年的孤独,换来一个醒着的残夜――没有月光的温柔,没有暖风的矜持,只有片片蛙声,撕破整个滴血的夜。这一夜,是我生命中最后一个音符,也是最美的……我终于要去追寻一种炙热的光明,用整个身躯。
而那丝光亮,似乎又那么遥远。我来不及抚慰受伤的翅膀,带着一丝伤痛,追寻着。是的,那是一团烈火,火红的光明。我倦了,累了。没有丝毫的恐惧与犹豫,我孤独着,痛着,累着,义无返顾地飞向那片光明……
一只蛾,穿越百年的孤独,终于在烈火中,化成一个透明的灵魂。
而那个灵魂,又终究要回归于――那百年的孤独。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后,在我极度渴望者〈山海经〉时,阿长为我买来了。我又一次对她敬佩。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为她祈祷。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习,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我听说《环游地球八十天》是法国科幻小说家凡尔纳的代表作,一直想读这本书,终于这次有了机会。它那有趣的故事情节使我流连忘返。
故事主要讲了:主人公福格在俱乐部与朋友闲聊,竟引出了以两万英镑为赌注的八十天环游地球的赌局。福格坚信八十天内可以完成环游地球的任务,于是,他便带着仆人万事通开始了旅程。按照福格先生的计划,他们必须日夜不停的乘轮船,坐火车,如果有半点差错,便会导致赌注的输赢。一路上,福格不仅遇到了铁路断修等无数障碍,还被一个老练的警探所跟踪,他误认为福格是一个大盗,要把他抓捕归案。最终,警探把福格关了六天。但是福格先生以他的机智、聪明、镇定最终却赢得了两万英镑,还获得了爱情。
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觉自己也和福格、万事通他们一起环游了世界,这本书不仅让我增长了我对世界各地的了解,还认识了福格,万事通等机智,勇敢的人物。
这本书这麽多年多年一直受到世界各地读者的追捧、欢迎,因为它向我们宣扬了一种坚贞不屈,百折不挠的精神,我也体会到了:不管条件怎么样,不管困难有多大,只要有所行动,就会有所收获。
初次看到这部作品我便被封面的图画所吸引了。
《边城》的作者是沈从文,我们学过他的文章。从照片上看他是一个非常幸福的老爷爷。但读完一本书后,才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整本数弥漫了一股恐怖的气息,仿佛让我感觉到了那个年代人们的无奈与辛酸,有一个片段让我惊悚好久,尽然在那个年代里会有人卖人肉,历史书里并没有交代这些。并非没有正义温暖的片段。第一幕《渔》中哥哥与弟弟的感情深深的打动了我。虽然两人调皮不懂事,但是在关键时刻哥哥拼了命的也要保护弟弟,作者在字里行间里仿佛是想让读者体会,就算是在黑暗的年代里,也是会有人性的光辉的。
在《题记》中曾经提到一个问题,用过去与现实作比较,民族品德的消失已经成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人们很自私,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丧失道德。妻子命的也成了用来交换的物品,这不光是道德的问题,更是人性的丧失,我们不能改变时代,但是我们可以改变自己的思想,不做肮脏图利的小人,正是沈从文想表达给我们读者的。
我曾经听过“三十年代的文学洛神”萧红的名字,我很好奇——这位女作家的文字究竟有什么样的魅力,会让她得到这样的盛誉。怀着这样的好奇和崇敬的心情,我阅读了萧红的成名作《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是萧红的回忆录,记叙的都是她在故乡呼兰经历的往事。整本书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有两个人——萧红的祖父和老胡家的小团圆媳妇。
萧红的童年生活是快乐的,她有一个像乐园一样的后花园和疼爱她的祖父。在园子里,她无所顾忌地干着她想干的事情:捉蜻蜓、采黄瓜、把缸扣到头上当作房子……而这样的自由是从哪儿来的呢?是来自她祖父的爱,她在后园里搞破坏,祖父不责骂她。我想,如果没有了祖父的关怀,肯定就不会有萧红的美好童年。
而老胡家的小团圆媳妇的命运则是个悲剧了。老胡家用钱订下了小团圆媳妇后,就接了回来。萧红在她打水的时候遇见了团圆媳妇,她觉得小团圆媳妇“黑乎乎、笑呵呵,怪好的”。可是别人却说团圆媳妇不像个团圆媳妇。公婆打骂她、虐待她,终于让她生了一场大病。那个“黑乎乎、笑呵呵”的小团圆媳妇走了。她是被谁害死的?她是被过去封建社会的旧观念害死的,它就像一个吃人的魔兽,残害着无辜的人的生命。如果现在还有很多人信服那种旧观念,那么这个社会就不堪设想!
回顾过去并不代表落伍和退步,在我们展望未来的也应该回顾历史,从那些事件中吸取教训,不让悲剧重演。
假期读了鲁迅先生的《二十四孝图》。这样的一篇文章,虽然名叫《二十四孝图》,但其实并没有写出如何孝顺父母,没有起到教孝的目的。其中的卧冰求鲤却让童年的鲁迅产生了恐惧,他一直认为孝顺父母无非是“听话”,“从命”,以及长大之后,给年老的父母好好地吃饭罢了。从文章中可以读出鲁迅先生对封建制度的厌恶。试想这种常人不能做到的,却又拼命引导要求人去做到,是便于统治,不从根本上解决贫穷问题,却要求人们做出十分极端的行为并以此为孝道,而且还对这种孝道加以宣扬。
《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鲁迅先生从自己小时候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入手,重点描写了在阅读“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感受,形象地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以及了中国儿童可怜,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
其实我们只要真正地爱我们的长辈,用亲情,用温暖感动他们就能真正做到孝顺,并且做好孝。
刚放暑假,在读鲁迅的《朝花夕拾》前,我和好朋友去北京的孔庙参观,在众多的展品中,我不知为何一眼看见了墙角极小,连字都看不清的二十四孝图,而且一眼看见了其中的“郭巨埋儿”。正如鲁迅所说,图的确很清楚,可我还是不愿意承认我理解的意思。图上还有批注,字非常小,我又一眼看清了,而且后来发现也只能看清其中的一列字,“子可再有,母不复得”,不过我并不知道他为什么埋儿。直到八月,看了《朝花夕拾》,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是他们家穷,实在养不起那么多人,只好先养活老人,把儿子活埋。
这二十四孝图太恐怖了,为了一个“孝”字,竟要那么多讲究,甚至把自己、子女等全部抛弃。更何况,有时还是为了孝顺并未养育过自己的后母!难怪过去人见父母都是跪下说“不孝儿来见爹娘,求爹娘„„”就这二十四孝图,我与小时侯的鲁迅先生真是有同感,自己不要做孝子,并且希望父母也不要做孝子!画中的那个孩子还在她母亲的怀抱中笑着玩呢,旁边的他父亲却要。那小孩的母亲似乎有些不舍呢,我记不清了,若是,这婆媳关系将来好不了,若不是,那这个小孩也是孝子了!一点也不反抗他父母!
旧社会真是万恶,人们说的没错。而且我想,郭巨的母亲会不会是故意的?她不会想不到郭巨会埋儿吧。因为郭巨一定一直很孝顺。
后来,我与我的朋友一同去首都博物馆玩儿,,又看到了二十四孝图,这次的图很大,我把这个故事讲给他听,她也深感恐怖。看来鲁迅先生认为的不错,小孩子们都是可爱的,且心意相通的。
一边是气息奄奄的祖母,一边是愤怒严厉的帝王。李密困窘两难,只得用两行辛酸泪写下一张《陈情表》。
常卧病榻的祖母老泪纵横,被疾病折磨得痛苦呻吟。李密只能在一旁忍泪,端药送水,恨不能为祖母分担一些病痛。他还记得自己年幼丧父,生母改嫁,是瘦弱的的祖母为他撑起一方天空;他还记得自己年幼多病,九岁不会行走时,祖母的关切与辛劳;他还记得自己茕茕独立,形影相吊时,祖母的呵护与陪伴。
他是无论如何也割舍不下他那年迈祖母的。可是,朝廷特下诏书,一次一次授予李密显赫的官职。古代读书人一心只想踏上仕途,谁会能担任太子洗马却丝毫不动心?但朝廷三授官职,李密却三次推辞。郡县长官似乎比他还着急,三番两次登门催促。他哪里不怕惹怒了皇上,只是他一心想尽乌鸟私情,让祖母安度晚年。耳边似乎回想着帝王严厉愤怒的敦促,而眼前又躺着日薄西山的祖母,他内心的矛盾让忧愁紧紧锁住了他的眉头,帝王的呵斥又让踌躇徘徊的他不禁颤抖。他在《陈情表》中吐露心声:“臣欲奉诏奔驰,则刘病日笃;欲苟顺私情,则告诉不许。臣之进退,实为狼狈。
是当孝子,还是忠臣?这恐怕是个极难抉择的问题。他在表中说蜀国以孝治天下,又一再表明了自己的忠心。只是他可怜的老祖母没了他就无法安度残年,他的心更是不愿废止奉养而远离祖母。他无可奈何,又不得不做决定。于是他提出先孝后仕来换取心灵的一片宁静。他的孝,恐怕会让那位阴险多疑的君主也流下感动热泪、让许多人汗颜吧!他在功名利禄和亲情之间选择了后者,这是现代人也难达到的境界啊。
李密未留下多少文章,但仅这一篇《陈情表》就足以让他在历史的河流中闪闪发光。倒不是他文采斐然,辞藻华丽,只是他朴实而难得的真情打动了所有人。
他的这份真情,或许正是我们正在丢失的、宝贵的财富……
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一个流浪雇农。“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般便撑船”,深受剥削、压迫和凌辱,这本已是十分悲惨的。更另人痛心的是,他对这些竟然麻木健忘,并且养成自轻自贱自欺自慰的恶习,甚至靠凌弱小者来发泄被人欺压的不平之气,以获得平衡。人们习惯地称这种性格表现为“精神胜利法”阿q的性格形成于他的生活环境和人生遭遇,他的“精神胜利法”在那个时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仅是阿q这样的下层农民所特有的,也反映出某些国民性。
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面对丧权辱国的形式,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的安慰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
“狮子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是鲁讯用《狂人日记》来形容农村土豪劣绅的品性,赵太爷父子是当时农村土豪劣绅的代表。在小说中,他们基本上没有表现出善性,而是因富贵尊显而骄横,又因腐败没落而怯懦。他们剥夺了阿q的最低的生存权利。他们自己可以妻妾成群,却以封建礼教的维护者的面目出现,惩治向吾妈求爱的阿q,当革命的风声传到未庄,他们卑谦地称阿q为“老q”,当看到革命风暴势不可挡时,他们又投机钻营,成为革命队伍中的破坏力量。
《阿q正传》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喜剧的外表,悲剧的内核,使读者把阿q等人的形象清晰地印在脑海中,阿q的一生是悲剧性的,他的遭遇令人感叹、令人同情。我希望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勤勤恳恳,把自己的每一天都过的充实、快乐,做一个求上进的青少年,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好公民。
边城,在沈从文笔下哭泣。这是一座美丽却笼着一层纱的城,它在欢与悲的接壤,独自徜徉。
白江,是夹杂在山与岸之中的,要想出城到外边去,只能乘渡船。那是艘不大的渡船,由一个老头子摆渡。他有一个孙女叫翠翠,翠翠妈在生下她时就死了,翠翠爸也在不久后自杀,只留下老头子独自照料翠翠。尽管只留下祖孙二人,日子过得倒也甜美。在翠翠十三四岁时,已出落得娟秀美丽,得到城里许多人的寻求,特别是船总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可是,由于种种原因,大老在水中淹死,二老远走他乡。翠翠的亲人——爷爷,也在电闪雷鸣的夜晚,静静地死去了。书的结尾,翠翠被接到了船总家,苦苦地等候二老回家……
不论终究二老是否回来,在我看来,都不或许成果一段他与翠翠的夸姣姻缘。由于二老关于翠翠的爱并不是真爱。真爱是经得起种种苦难与检测的,比方金庸笔下的杨过与小龙女,他们之间有过绵长的别离,也有存亡的检测,终究却不离不弃,这才是真爱。或许二老仍爱着翠翠,可是他能放掉自己同胞兄弟的恨,放掉全部,放掉所谓的体面吗?他已然现已下定决心去了桃园,那么即便有朝一日回来,说不定也已是有家室的人了。在今后的日子里,翠翠必将过着仰人鼻息的日子,如林黛玉一般。船总收养她,是由于二老,假如二老不归,莫非他们就会轻易地把他嫁出去吗?他们只会让她等,等那个或许再也不归的人。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二十四孝图》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
一个从小在富贵中的少爷,一个不把别人放在眼中的风流人物——福贵,他因为好赌被骗去了家财父亲也被气死了,但他却因祸得福最最后绞幸的活了下来,他的老婆家珍一直陪伴在他身边慢慢的用爱和自己的信念感化他,最终福贵终于被感化了,但是为时以晚,害得自己的家人受到苦日子。
当我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家珍没有怨言,是那样慈祥那样平静,我看到她无邪的纯洁的心灵,她仿佛在净化着一些"丑恶"的事物。福贵的女儿儿子相继死去,最终连女婿也惨死在了钢板下面,苦根也因为家中的贫穷最终被饿死了。看到福贵的亲人相继死去我的心情也触动了,留下了泪水。但是福贵也是可怜的上帝对他如此不公平,让他的亲人死去,只让自己潦倒的一个走向生命的尽头,也许这是他的"素命"吧!
亲人的相继离去使福贵变得不在是很新痛了,是他渐渐明白了,亲人一只活在自己的心中,要让自己好好的活下去,他买的老牛也是给予自己的自我安慰。
我对福贵的精神是十分赞赏的,他坚定的信念,背负着祖先留下的一句话,让自己活下去。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让自己的路走的更长更远。
寒假,我看了《史记》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是司马迁,它用一个个故事,讲述了从春秋战国时期到刘邦建立很汉王朝的五百年间,社会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的变化。其中让我感受很深的是田忌_的故事了这个故事讲了田忌和齐王一起_,马按奔跑速度分为上中下三等,由于齐王的每个等级的马都比田忌的强,三场比赛都失败了,但是他的好朋友孙膑说,我有办法让你取胜。孙膑先让田忌用自己的下等马对齐王的上等马,输了第一场,接着又让田忌用自己的上等马对齐王的中等马,第二场赢了,最后用中等马对齐王的下等马,赢了第三场。田忌二比一赢了齐王。同样的马,只要改变出马顺序,就可以转败为胜。从而体现出孙膑的聪明,机智。还有完璧归赵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赵王得到一块和氏璧,秦王说愿意用十五座城来换这块璧,赵王担心有诈,就派足智多谋的蔺相如带着和氏璧去秦国交涉,到了秦国后,蔺相如知道秦王是假意用城换璧,就冒着生命危险,把璧骗到自己手里,并偷偷让人把璧送回赵国。从这个故事,我又感受到了蔺相如的机智、勇敢,顾全大局、临危不惧的品质。
通过看这本书,我了解到了我国两千多年前的历史、文化,增长了我的智慧,我也被司马迁这种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呕心沥血写出《史记》这本书的精神所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