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甲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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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乙方):,女,*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
现住,联系电话:
担 保 人(丙方): 张某某,女,*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
现住,联系电话:
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丙三方业经友好协商,就丙方为乙方因其在甲方任职期间的违法失职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损害赔偿责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担保协议:
一、担保范围
丙方愿意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如下违法失职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进行担保:
(1)乙方侵占、挪用甲方资产的;
(2)乙方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3)乙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4)乙方未办理工作交接而擅自离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5)乙方任职期间的其他违法失职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因被担保人的上述违法失职行为致使甲方财务和商誉等经济利益蒙受损失的,丙方愿意以其本人物权财产、现金财产及工资薪金等财物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按照三方约定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三方一致确认,丙方对于乙方的上述违法失职行为的担保,并非保证乙方任职期间不会出现违法失职行为的信用担保,而是当乙方出现违法失职行为应给以甲方赔偿时的债务担保,是一种损害赔偿之债的清偿责任。
二、担保期限
自甲乙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止。。
三、担保的形式:
连带担保,即当乙方产生因其违法失职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损害赔偿责任时,甲方可直接请求丙方代为偿还。
四、担保人资料:
(一)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议要求担保人签名);
(二)担保人所在单位或部门出具的担保人该年度的薪资水平证明。
五、其他事项:
5.1 丙方的薪资及其他财物发生变更时,丙方或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认为丙方不再符合担任担保人条件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担保人。
5.2 本担保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
5.3 本担保书未尽事宜,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被担保人: 担保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证人(甲方): 1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电话: 2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电话: 3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电话: 债权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 电话:
为了确保 (以下简称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 ) 借字第 号《 》(以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证人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 ,本金数额(人民币大写)为 。
第二条 保证范围
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代理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第三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甲方确认,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乙方同意债权展期时,保证期间至约定的新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第五条 被保证的主合同的变更
甲方确认,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的,视为已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甲方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延长债务履行期限;
2、增加债权本金金额。
第六条 合同效力的独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甲方除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外,还对主合同无效后债务人的赔偿损失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七条 保证人承诺
1、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信息。
2、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保证人自愿履行保证责任。
3、发生以下事项时,保证人应于事项始发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1)保证人发生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组织机构调整。
(2)保证人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
(3)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件。
(4)保证人变更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事项。
(5)保证人发生不利于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其他事项。
4、保证人实施以下行为,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
(1)保证人改变资本结构和经营体制,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
(2)保证人对外重大借款、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
第八条 保证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九条 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义务的,除对主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外,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债权人损失的,保证人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若保证人未按照约定履行担保义务,保证人构成违约,则贷款人有权上传保证人违约信息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备案。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债权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保证人已收到并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五条 提示
债权人已提请保证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保证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保证人1(签章) 保证人2(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保证人3(签章) 债权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担保人(以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订立如下条款: 乙方同意为甲方向 银行 支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并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下根据银行要求,向银行出具担保函或者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 担保贷款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不超过银行核定并实际向甲方发放的贷款金额)。
担保期限:期限为 年。 担保费以担保总金额为基数,按年率 %(百分之 )计收,共计人民币 万元整(¥ )。担保费在甲方、乙方与银行签订的三方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为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下的债权能得到清偿,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
甲方法人代表 提供不可撤消的、负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书。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区 路 号房产抵押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甲方将其在 获得的租赁收益权作为对乙方的反担保,一旦甲乙双方出现无法清偿的债权,甲方无条件将上述权益让渡给乙方。 甲方保证: 使用银行贷款的方式、用途等符合《贷款合同》等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 在担保期间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报送财务报表、主要项目进展情况等,甲方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保证即时书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或落实其反担保责任并经乙方确认。乙方可视情况取消担保,或者要求甲方履行反担保义务: 甲方与银行所签订的《贷款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清偿前,甲方产生(已承担或将承担的)新的债务、或有债务,或者向第三人提供抵、质押担保:
甲方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合营合同及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内部组织的重大调整; 与甲方或甲方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索赔事件以及甲方发生重大债权债务纠纷引起诉讼、仲裁等事件; 甲方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以任何方式减少注册资本、进行分立、合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重大体制变更或撤销、解散、停业或以承包、租赁、联营、托管等方式改变企业经营权的活动; 有关对外投资及资产转让的重大事项; 甲方发生股权调整或股权转让等重大股权变动事项; 其他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事件。
甲方保证按时偿还《贷款合同》项下到期应付的所有本金、利息及各项费用。 除本合同的其它约定外,乙方还有以下权利义务: 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一切信息资料保密; 乙方履行担保义务后,对甲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享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其他任何条件的影响。
4. 若甲方到期未能清偿乙方的债务,则乙方以其对甲方的债权置换甲方股权(股份),置换价为按甲方上年度审计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报告)计算的每股(份)净值的50%;在乙方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前,甲方应出具相关股东会决议、办理授权委托书(股权置换、工商变更)并予以公证,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任何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规则进行仲裁。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在银行拒绝贷款或者生效后三个月内银行没有批准贷款情况下自动失效。 附则 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相互之间或者与第三人之间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