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人员廉洁承诺书(精选11篇)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在以往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
6.我方一旦中标,将按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结合医院财务各项工作实际,向医院领导和全体职工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勤恳地做好本职工作,爱岗敬业。热爱会计工作,尽心尽力,尽职尽职。按会计业务事项的本来面目反映,不搀杂个人的主观意愿,也不为他人意见左右,不偏不倚地处理会计业务事项。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和严肃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保险部门的规定,遵守现金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会计工作,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
三、加强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督体系,不做假帐,不设帐外帐和小金库。廉洁自律,不收受贿赂,不贪污钱财,按法律、法规自我约束自己的言行,为改善医院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四、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本部门(配合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职工的监督。
五、诚实守信,客观公正,保守国家秘密和医院的医疗信息秘密,不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医院的财务信息和医疗信息,不为他人窃取医院信息提供方便。
以上承诺请医院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坚决做到有诺有践,如有违诺行为,愿意接受组织依法依纪的处理。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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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自愿参加 开封市古城墙东段北部绿化景观 工程的投标,保证我们提供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班子组成人员的职称学历与资格证书、业绩或有关证明文件等真实有效。保证不串标 、围标、买标、卖标。
若有幸中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单位一定科学计划、精心组织,确保工期、质量、安全,保证按投标书承诺的本合同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按时全部到位,未经业主同意不随意撤离;保证按投标书承诺的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按时进驻工地实施;保证不违法转包、不非法分包所中标工程,随时接受业主及其代表的检查和监督。
若我单位在投标和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背上述任何一项承诺,甘愿接受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的处罚,无条件撤出现场和业主的其他处罚。
投 标 人:X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章)
日期:20xx年4月18日
为加强电力营销人员廉洁从业管理,维护内部电力营销的正常管理秩序,避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促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作为电力营销人员,我承诺: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不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二、遵守企业廉洁自律制度、规定,廉洁奉公,秉公办事,不以电谋私,不吃拿卡要,不损害客户利益,不发生索要和收受钱物等违规行为。
三、遵守用电营销工作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职业纪律,公道正派,不循私情,忠实履行企业赋予的岗位职责,不发生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四、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的行业宗旨和优质、方便、规范、快捷的供电服务方针,做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让政府放心,让客户满意。
五、强化市场意识、服务意识、效益意识、形象意识,具有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和事业心,维护客户与供电企业的共同利益。
六、讲究文明礼貌、仪表仪容,树立诚信观念和信用意识,真诚对待客户,做到诚实守信,规范服务,公平、公正。
七、不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宴请、娱乐活动,不在用户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本部门、单位或本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八、熟练掌握与本职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按照工作程序、工作标准、作业规程、岗位规范和权限履行职责。
承诺人:
XX年XX月XX日
本公司承诺: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常德路370号房屋结构加固大修工程项目的投标。
一、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
二、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或相关人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
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七、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注册建造师不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八、遵守国家和本市安全、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质量员、安全员的数量和人选的相关规定。
九、加强对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承担责任,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时将分包合同报行政部门备案。
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合理的施工工期。
十一、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不使用未经检测或者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十二、本公司若违反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其他承诺。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名、盖执业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手机: 20xx年 4月1日
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我们收到并研究了贵单位发出的“中央公园”装修工程施工承包招标文件,除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提出的差异外,我们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予以确认,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该工程的施工工作,严格执行我们所承诺的责任和义务。
2.我们承认投标承诺书、投标报价表及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其他所有文件为我们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愿意根据招标文件修改其中的任何缺陷。
3.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选派合格人员实施该合同。
4.我们同意在投标截止日起【3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文件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
5.我们投标报价总额为,我们声明本投标报价己考虑了所有因素,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保持不变。
6.在签订和执行正式合同之前,本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连同你方书面的中标通知书,构成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
7.我们理解你方不一定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你方收到的任何投标承诺书的约束,同时也理解,如果我们未中标你方将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8、我们认为你们在授予合同前,有选择或拒绝部分甚至全部投标人的权利,并同意你们对所采取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
10、承诺中标后,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及主要技术人员)、主要机械设备及仪器、仪表等要保持相对稳定;未经发标单位同意,不得更换。
11、承诺除满足合同工期外,由于审批等原因而调整工程进度时不再另外增加费用;承诺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整体工期或局部工期可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调整,以满足工期的实现,且对由此引起的赶工或窝工等费用不提出索赔要求。
12、明确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3、我方承诺无条件执行项目法人和监理工程师关于施工接口的工作划分,确保本工程的建设工期。
投标人: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0xx年 3月 5日
致招标人: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
根据收到贵方工程编号为 的八仙岭公园(二期)施工的招标文件,我方已仔细阅读了招标文件等资料,并且研究上述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等其他有关文件,我方决定参加本工程的竞标,并且完全接受贵方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同时在廉政责任方面作出如下承诺: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附件(建设工程廉政责任合同范本)与贵方签订廉政责任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规范自身廉政行为,保证在竞标及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发生不廉洁行为。
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处罚。
承诺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坚守医德,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廉洁行医的新风尚,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我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和医院的各项医德医风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开展诊疗工作。
2、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刁难病人;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耐心解答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问题。
3、恪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不暗示、索要和收受患者馈赠的“红包”、购物卡、代金券、宴请及各种馈赠。
4、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拒绝开单提成。
5、不在医药购销、医用设备、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维修等活动中进行权钱交易,收受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
6、不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等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
7、不为自己及亲友“搭车开药”或搭车检查;不私自在外开展有偿治疗活动。
8、不向患者出具假证明、假诊断书,隐瞒医疗缺陷和差错等弄虚作假行为。
9、坚持价格和收费公开,为病人提供规范的住院费用清单。不分解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不超标准收费。
10、在各项医疗活动中实行规范服务,杜绝出现有损医德医风的其他行为。
11、如有违背以上承诺的行为,甘愿接受党纪政纪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
XX年XX月XX日
一、认真学习廉洁从业及本岗位业务知识,不断增强廉洁从业意识,提高业务能力,自觉做到廉洁从业。
二、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
三、严格遵守公司、本岗位有关廉洁从业的规章制度。
四、严格履行本岗位职责,不利用岗位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
五、不滥用岗位职权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的,按照规定管理好本部门的公共财物,防止资产浪费、流失。
六、不滥用岗位职权违规、违纪操作;坚决抵制商业贿赂,不接受客户的吃请、不接受客户的财物、不在执行公务中借机向客户“吃、拿、卡、要”。
七、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等高消费娱乐活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不参加赌博等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八、不利用岗位便利为自己和亲朋好友谋取利益,自己及其亲朋好友不与客户发生任何经济上的往来。
九、发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服从组织乃至司法机关的处理。
x年xx月xx日
致:浙江振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为了明确责任,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强化财务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加强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调动工人的积极性,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我自愿向公司作出以下承诺:
一、工程承包的经济责任
1、经本人申请,公司研究决定,将滨州、阳信、盛世翰海住宅小区部分工程承包给我(具体内容见合同副本)。工程项目承包人保质量、保安全、保工期、保上交管理费全额;保工地现场文明施工;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所有条款及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县、局、公司规定的奖优罚劣条款执行。
2、工程质量实行承包人终身制,工程经济责任从工程合同的签订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结清账款、偿还清所有欠款账务,按国家规定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3、开竣工时间按公司与甲方(建设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的执行。(提供合同副本一份)
二、工程质量
本人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和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合同要求标准,若造成质量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本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遵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2、本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相关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3、非施工有关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一旦进入施工现场并发生事故,由本人承担事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4、本人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确保文明施工,达到文明工地标准奖励 %。
四、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本人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施工,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杜绝安全事故,争创文明工地。
2、遵守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本工程一切经济责任,自负盈亏。不得以公司名义赊欠工程材料,否则视为个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损失。本人或工地管理人员的赊欠签字,属于个人行为,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凡以本人的名义与外单位及个人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纠纷、经济连带责任、欠款、赔款、罚款等均由本人负责。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可向本人追偿,公司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由公司承担责任。
4、因本人的经济责任在法律程序中牵涉到公司,公司有权向本人追偿经济责任及经济损失,本人会主动承担经济责
任,与公司无关。本人向公司承诺:凡是本人因外欠材料款、人工款、安全事故等引起的经济纠纷,本人将主动承担经济责任,与公司无关。按时支付人工工资,做到不拖欠,保证工人不闹事上访,确保公司良好的社会信誉。
5、凡在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返工损失、人员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其经济损失由本人负责承担经济责任。
6、本人负责施工,保证遵守合同条款规定,不中途停工或封闭工地。如因工程合同违约等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人负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损失。本人如不能履行公司于业主签订的合同条款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公司有权调换施工队伍,本人承建的工程收入属另换队伍所得,所欠债务由本人偿还。
7、本工程的所有债权债务由本人承担。我愿接受领导的监督,服从公司的管理,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愿向公司上缴总计的` %为企业的管理费,发包方的 %配合费(甲方认价材及现场签证部分不收取配合费),上缴税金3.38%税金,合计 %,所有的费用在甲方拨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按同比例扣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缴,公司也不得以多扣缴。
8、同意公司对施工工地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两个文明建设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票据、统一结算账户,本人承诺不在建设单位转款、领款、借支,不从建设单位坐支工程款。确保工程款用在工程上,做到专款专用。本人承诺不私自刻制本公司印章,否则愿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处罚。(如本人如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公司给予奖励下浮企业管理费及配合费 %),并在决算时奖励。
9、本人愿向各管理部门主动上缴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并同意由公司代扣代缴,若因自身经济责任在法律中牵涉到公司的,本人愿承担一切经济责任,不给公司带来任何经济损失,因本工程给公司造成不良记录的自愿接受5万元的违约处罚,并同意公司从工程款中扣除。
本工程决不出现任何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每月如期发放上月工资,如不按要求发放,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愿接受公司的违约处罚,并同意公司从本人所建的工程款中连同所欠农民工工资一并扣除,优先偿还农民工工资及其它债务。
10、公司负责在当地办理相关的报备、报批等相关手续。如因手续方面出现的原因造成工程及本人的损失由公司承担责任。
五、本工程所有费用 :工程款的垫资均由我本人承担。如因甲方工程款拨付不及时造成的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及损失。由甲方及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公司协助承包人追究甲方责任及赔偿承包人损失。
六、本人承诺按规定程序办理业务。公司提供承诺人项目部专用章一枚,承包人不私自刻制本公司印章,否则愿接受公司5-10万元的罚款,并承担由此印章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
七、由本工程业主或公司本身责任所引起的经济纠纷均由业主及公司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与本人无关。
八、工商、税务等部门到现场检查出现问题,一切由本人自行处理,所有费用自理。
九、工程款必须转入公司帐户,公司在工程所在地开设专用帐户,工程款到公司帐户后,扣除管理费及税金,余款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部转入承包人帐户。工程款项做到专款专用按相关财务制度执行,公司不得已其他不合理的借口扣押工程款由此造成本人及工程的损失由公司承担责任。
十、如国家对税金有调整,按当地规定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本人承担,可由发包方在工程款中合理代扣代缴。
十一、本人承诺:待建设方第一笔工程款(高层)到帐后,留50万在公司帐户上作为本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其它事项的保证金,如本人不及时处理好以上相关事宜,公司有权动用上述保证金作为处理事情的费用。
十二、如本人因工程需要进行融资时公司应提供相关手续,进行配合,融资资金由公司负责监督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为他用。
十三、本承诺一式四份,均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可单方面终止和取消本承诺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承诺人: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致平顶山市农林水利局:
我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项目质量达到合格,若因我方原因造成项目质量未达到投标文件所报质量等级,我公司无条件返修并且承担由此给贵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在工程限定期限内我方不能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贵单位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追究由此一起的一切责任。
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查有虚假,同意被废除授标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2.招标人有权对我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我公司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借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如存在上述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发现有上述行为,同意被废除授标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若我公司中标,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
4.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不将项目转包,除招标人另有要求外,其它内容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否则贵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保证招标人免于承担因我公司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如有违反,同意按有关规定接收行政和法律处罚,同意终止合同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6. 若我公司中标,保证按照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组织进场,且服从招标人统一指挥与协调管理。项目负责人每周在现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有事请假。每缺岗一人次罚款1000元,其他管理人员也必须到项目现场(每月不少于25天),否则每天每人次罚款500元。对于不称职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按合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履行,如未能履行,招标人有权按违约处理。
8. 若我公司中标,保证服从招标人的'监督管理,配合各责任主体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9. 若我公司中标,项目用水电及临时道路由我公司负责,费用由我公司自理。
10.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负责在项目中涉及的地方及工农关系等方面进行协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11.中标文件未规定的项目招标人及中标人在签订合同进行约定或按发生时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签字认可。
12.中标人在投标阶段或项目过程中若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或有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接触施工合同,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特此承诺!
投标人:X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xx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