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范本(通用8篇)
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乌苏而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必将为我市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市民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市民生活质量起到积极的作用。这既关系到乌苏未来的发展,更关系到我们每个市民的切身利益。
积极参与,形成创建合力。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是全社会的事情,是大家的共同责任。乌苏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美好的家园需要我们共同建设,文明的城市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更需要广大市民的智慧和参与。只有有了文明的市民、文明的单位、文明的社区,才能有文明的城市、文明的乌苏、文明的社会。文明城市能不能建成,关键在于每个市民的大力支持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市人民都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牢固树立“乌苏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观念,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积极行动,主动参与,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要从现在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满腔热情地投入到创建活动的热潮中来,让文明的风尚和文明的氛围,洋溢在街道上、社区中,渗透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家庭,以良好的形象、文明的言行、主人翁的姿态为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做出自己的贡献。
从我做起,争当文明市民。要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自觉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严格遵守《乌苏市市民守则》和《乌苏市市民行为规范》,自尊、自爱、自强、自律,从我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不乱贴乱画,不乱泼乱倒,不乱停乱靠,不破坏公物,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践踏草坪,革除陋习,倡导文明,养成良好的习惯,树立文明礼貌乌苏人的新形象。
弘扬正气,树立文明新风。大力弘扬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守公共场所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和谐家庭邻里关系,敢于向一切不文明的行为说“不”,共同维护乌苏良好形象。让我们人人成为文明城市的创建者、验收者、享受者和维护者,形成“知乌苏、爱乌苏、建乌苏、美乌苏”的良好风尚,共同建设一个政务环境廉洁高效、法制环境公平公正、市场环境规范守信、人文环境健康向上、生活环境能安居乐业、生态环境与自然和谐的文明城市。
让我们以主人翁的姿态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以文明之行动,兴文明之风尚,为建设一个文明和谐、美丽富饶的新乌苏而努力奋斗!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共享创建成果,建设幸福莲城,是全体市民的共同心愿,是许昌市委、市政府建设“五型许昌”的战略部署,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是一件集民智、聚民力的大事。作为许昌市民,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有能力为许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美好家园,出一份力、添一份光。在此,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规范个人言行,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自觉遵守和实践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民文明公约,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等优秀典型,带头革除有悖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危害秩序的不文明言行,及时劝阻身边的不文明行为。
二、改善城市环境,齐心共建美好家园。自觉做到爱护市容,不乱贴乱画,不乱挂乱晒,不乱堆乱放,不乱搭乱建,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损害花草树木;维护城市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随地便溺。
三、维护公共秩序,推动文明城市建设。自觉做到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维护车站、商店、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秩序,不讲粗话脏话,不大声喧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坚决摒弃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乱停乱放、占道行驶、抢行插队等不文明行为,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秩序和井然有序的交通秩序。
四、树立窗口文明形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诚实守信,文明服务,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打造一流的服务环境。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瀑乡安顺是我们共有的文明家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让环境更加优美、秩序更加优良、服务更加优质、生活更加美好,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今年是我市举全市之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特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道德风尚的传播者。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市民文明公约,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岗敬业、奉献社会,尊老爱幼、邻里和睦,正直善良、见义勇为。
二、争当文明行为的实践者。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坚决做到“四个管好”:管好自己的“嘴”,不随地吐痰,不讲脏话,不说粗话,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随地吐瓜壳;管好自己的“手”,不乱扔乱倒,不乱堆乱放,不乱搭乱建,不乱贴乱画;管好自己的“腿”,不践踏花草,不翻越护栏,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快速通过斑马线;管好自己的“车”,不争道抢行,不乱停乱放,不随意调头,不乱鸣喇叭,不向外抛物。
三、争当创建活动的参与者。众人拾柴火焰高,让我们一起关注创建、关心创建、宣传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公益活动、社区治理和志愿服务,自觉维护居住小区、工作单位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积极配合问卷调查,监督、劝导各种不文明行为,用文明方式影响他人,为创建喝彩,为创建出力,为创建点赞。
市民朋友们,您的支持,让我们更有信心;您的理解,让我们更有动力;您的参与,让我们更有力量。创建关系你我他,文明家园靠大家!让我们携手并肩、齐心协力,共同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社会安、心气顺的“富美新安顺”做出更大贡献!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面貌日新月异,文明城市创建取得明显成效。在获得第三届省级文明城市荣誉的同时,我市还荣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在此,我们对各级各单位、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全国文明城市是综合评价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明程度最高层次的荣誉称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共享创建成果,建设幸福宣城,是全体市民的共同心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一份力、增一份光。在此,发出如下倡议:
一、弘扬文明风尚。
培育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争当文明有礼的宣城人。
二、遵守社会公德。
在日常生活中,遵守市民文明守则、自觉规范个人行为,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扔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及时劝阻和制止不文明现象,共同维护城市文明形象。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注意语言文明、谈吐文雅,公共场所不吸烟、不喧哗,文明观看各类演出、比赛,友善对待外来人员,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争做语言文明的模范。主动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不允许未成年人进网吧上网,共同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环境。外出旅游特别是出境旅游时,遵守次序、注意言行、谦虚礼貌,不大声喧哗、不排队加塞、不乱涂乱画,体现良好的文明素养。
三、建设家庭美德。
大力倡扬夫妻和睦、孝老爱亲、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家庭文明新风,崇尚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促进家庭和谐,邻里和善、社区和美。坚守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家庭阵地,以孝敬亲情和睦家庭,以明理贤德教化子女,以诚信友善融洽邻里,以良好的家风沁润社会,促进各民族家庭的团结与友爱,努力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添力。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幸福美好家园,离不开您的热心参与。您的一份热情,您的一份努力,您的一份辛劳,都会为我们的城市增光添彩。让我们迅速行动,积极投身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来,为建设“山上诗山 多彩宣城”贡献力量!
20xx年XX月XX日
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乌苏而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必将为我市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市民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市民生活质量起到积极的作用。这既关系到乌苏未来的发展,更关系到我们每个市民的切身利益。
积极参与,形成创建合力。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是全社会的事情,是大家的共同责任。乌苏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美好的家园需要我们共同建设,文明的城市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更需要广大市民的智慧和参与。只有有了文明的市民、文明的单位、文明的社区,才能有文明的城市、文明的乌苏、文明的社会。文明城市能不能建成,关键在于每个市民的大力支持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市人民都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牢固树立“乌苏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观念,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积极行动,主动参与,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要从现在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满腔热情地投入到创建活动的热潮中来,让文明的风尚和文明的氛围,洋溢在街道上、社区中,渗透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家庭,以良好的形象、文明的言行、主人翁的姿态为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做出自己的贡献。
从我做起,争当文明市民。要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自觉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严格遵守《乌苏市市民守则》和《乌苏市市民行为规范》,自尊、自爱、自强、自律,从我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不乱贴乱画,不乱泼乱倒,不乱停乱靠,不破坏公物,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践踏草坪,革除陋习,倡导文明,养成良好的习惯,树立文明礼貌乌苏人的新形象。
弘扬正气,树立文明新风。大力弘扬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守公共场所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和谐家庭邻里关系,敢于向一切不文明的行为说“不”,共同维护乌苏良好形象。让我们人人成为文明城市的创建者、验收者、享受者和维护者,形成“知乌苏、爱乌苏、建乌苏、美乌苏”的良好风尚,共同建设一个政务环境廉洁高效、法制环境公平公正、市场环境规范守信、人文环境健康向上、生活环境能安居乐业、生态环境与自然和谐的文明城市。
让我们以主人翁的姿态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以文明之行动,兴文明之风尚,为建设一个文明和谐、美丽富饶的新乌苏而努力奋斗!
全体师生员工:
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团结和组织更多的爱心之士投入到光荣的志愿服务中来,在今年12月5日第29个“国际志愿者日”即将到来之际,我们向全体市民和志愿者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宣传“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的经验和志愿者的感人事迹,使志愿服务得到越来越多人的接受和认同,让志愿服务成为人们的一种习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社会时尚。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日常做起,从小事做起,热情参与扶老助残、帮困解难、应急救援、便民利民志愿服务,参与礼仪宣传、科技文化、卫生保健、环境保护、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用实际行动为创建文明城市做贡献。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暖花开,喜讯传来。在中央文明办组织的第X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首轮测评中,我市在100个地级提名城市中位居全国第三、安徽第一。这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强力推动的结果,这是全市上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广大市民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的结果!你们的努力和付出为我们共同的家园——宣城提升了形象,赢得了赞誉。在此,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谨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成绩属于过去,创建永远在路上。今年是我市“文明创建提升年”,也是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面临的任务艰巨而繁重,更需要全体市民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在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言行的实践者。要以宣城为荣,自觉遵守市民公约和居民公约。言谈举止文明有礼,不讲脏话、不说恶语,举止优雅、衣着相宜;公共场所文明有礼,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不损坏公共设施,不在禁烟场所吸烟;行路驾车文明有礼,各行其道、文明礼让,不闯红灯、不翻护栏,不抢道争先、不乱停乱放;旅游观光文明有礼,文明出行、行为得体,懂礼仪、守秩序,不在景区景点涂画;网上交流文明有礼,传播文明信息,倡导文明新风,坚决抵制网络低俗、媚俗之风。
二、做道德风尚的传播者。要以修德为上,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崇尚社会公德,善做好人好事;崇尚职业道德,争相爱岗敬业;崇尚家庭美德,注重家风家教;崇尚个人品德,提升自身修养。以友爱促和睦、以友好促和美、以友善促和谐,争当遵德守礼宣城人。以崇德、积德的共同行为,汇聚向上向善的强大正能量。
三、做创建活动的参与者。要以参与为乐,宣城是我家,创建靠大家。积极参与单位和社区组织开展的创建活动,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积极参与、支持生活小区管理,按时交纳物业费,维护环境卫生和秩序。积极主动多管“闲事”,善于指出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勇于监督各种不文明言行。自觉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投身扶弱助残、文明劝导、保护环境等活动,引领时代新风尚,形成生活新常态。
广大市民朋友们,天时人事日相催,万众浇园花更艳。让我们携手并肩,同心协力,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己任,为皖东南文明之花更加绚丽、“山水诗乡、多彩宣城”更加明媚而不懈奋斗!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海阳镇的父老乡亲们:
当下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区的关键时期,让我们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
创建文明城市,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它更是一件和咱们老百姓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是一项利民、惠民工程。文明城市的创建,可以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使我们的城市更加美丽、宜居。
创建文明城市,需要每一位秦皇岛人的努力和参与。做文明市民,就要增强文明意识,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注重自身言行,提高自身素质。
在公共场合,我们要遵守公共秩序,衣着得体,不吸烟,不大声喧哗;保持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
当我们在公园里游玩时,要爱护一草一木和公共设施,不践踏草坪,不摘采鲜花,不毁坏公物。
当我们行走在马路上时,注意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开车的司机朋友们,要礼让行人,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不占用人行道和盲道。
生活中,我们要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与人交往要讲文明,懂礼貌,重诚信,孝敬父母,尊重师长和他人,睦邻友好,乐于助人,不说脏话,不侮辱他人。购票和等车时,要注意按序排队,不拥挤,不插队。
我们做好这些力所能及的事,也就为创建文明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让我们用真的情感、善的行为、美的形象去感染、去影响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们每个市民的形象,都代表着我们整个秦皇岛的形象。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需要人人参与,人人保持,人人维护。我们相信,在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秦皇岛,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