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倡议书600字范文(精选6篇)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广大消费者的殷切期盼,也是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庄严承诺并倡议: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用合格产品和优质服务回报社会,增强消费者信心,让人民群众放心。
二、积极参与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推广,严格执行国家农产品安全标准和行业标准,履行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质量管理责任。
三、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管理,决不使用禁用农药、兽药、肥料、饲料,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要求,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强化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健全管理档案,做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
五、认真落实农产品包装标识法律规定,坚决杜绝伪造、冒用、逾期使用及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自觉服从政府监督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维护企业品牌和行业形象。
“吃得放心、吃得开心”,让我们共同承担起农产品安全的神圣责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丰富、安全、优质的农产品,为建设健康农产品质量安全唐县添彩!
唐县农业局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人士: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以来,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稳步推进,监管水平全面提高,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目前,创建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为确保创建成功,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携手创建,从我做起。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全市人民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创建、参与创建、推动创建,不断强化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监督意识,巩固“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携手打造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二、明确责任,诚信经营。各农资经营主体、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要牢固树立守法立身、诚信经营的理念,自觉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依法诚信规范经营。严格执行国家农产品安全标准和行业标准,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管理,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决不使用国家禁用农药、兽药、化肥和饲料,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要求,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严把“准出”、“准入”关口,健全管理档案,做到生产记录可保存、产品流向可追溯、储运信息可查询,落实农产品包装标识法律规定,自觉服从政府监督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质量管理责任。
三、严格监管,保障安全。各创建成员单位要主动担当,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从严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健全检测、风险评估、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参与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推进农产品安全生产和经营,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增光,为建设健康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添彩!
全市广大市民、社会各界人士: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自我市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来,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稳步推进,监管水平全面提高,群众满意显著提升。目前,创建工作已进入最后攻坚阶段,为确保创建成功,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携手创建,从我做起。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广大市民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创建、参与创建、推动创建,不断强化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监督意识,巩固“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携手打造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二、明确责任,诚信经营。各农资经营主体、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守法立身、诚信经营的理念,自觉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依法诚信规范经营。严格执行国家农产品安全标准和行业标准,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管理,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决不使用国家禁用农药、兽药、化肥和饲料,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管理,多源头上保障农产品安全。强化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严把“准出”、“准入”关口,做到生产记录可保存、产品流向可追溯、储运信息可查询,落实农产品包装标识规定,自觉服从政府监督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严格监管,保障安全。各创建成员单位要主动担当,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从严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健全检测、风险评估、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参与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推进农产品安全生产和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丰富、安全、优质的农产品,为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健康贡献力量!
各位居民朋友: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息息相关,是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安全放心的农产品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依法履行法律责任。
认真贯彻《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和社会义务,以守法保安全为立社之本,不断提高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科学合理实用农业投入品。
不购买、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及禁用物质;不收购、不出售、不使用无质量保证的原料生产的食用农产品。按照农资产品使用说明科学合理用药、施肥,严格执行农、兽药使用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规定,做到农、兽药残留不超标,保护产地环境,不造成污染。
按标准化生产把好源头关。
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力度,做到疏堵结合,减少用药,合理选择高效低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采前自检不合格的产品不采收、超标农产品不放行。提高农产品包装、保鲜、贮藏和加工标准化水平、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大力发展品牌农产品。不冒用“三品一标”标识。
建立可追溯制度。
积极探索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追溯制度,推行监督抽检和产地自检的“双检制”,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决不允许有问题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建立产品质量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农产品生产记录,“三品一标”农产品实行包装标识上市,逐步实现农产品产销全过程的质量可追溯。
坚持诚信生产自觉接受监督。
坚守诚信品德,倡导品牌经营,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杜绝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主动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查处和打击制售伪劣农产品行为,全力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秩序和环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打造西塘“放心农业”的品牌,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推进农产品安全生产和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丰富、安全、优质的农产品,为社会创造一个健康的消费环境贡献力量。
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朋友们: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深入推进我镇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我镇绿色、特色的优质农畜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值此我县被农业部批准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县之际,特向全镇人民和农畜产品生产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1、依法履行法律责任。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认真履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和社会义务,以守法保安全为根本,诚信经营,不断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争当维护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排头兵。
2、科学合理使用农牧业投入品。不购买、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及禁用物质;不收购、不使用、不出售无质量保证的原料生产食用农产品。按照农资产品使用说明科学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农牧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规定,做到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保护好产地环境,不造成面源污染。
3、带头实行标准化生产。严格按照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积极开展“三品”认证和基地认定。按照法律规定,建立和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真实记载和保存农畜产品生产记录,保证农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安全责任可追溯。
4、认真落实检测制度。自觉加强自检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落实自检制度,主动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测抽检,不断完善产品“准出”制度,自觉做到从生产源头严把质量安全关,不让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
5、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自觉接受政府、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坚守诚信品德,倡导品牌经营,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杜绝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主动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查处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产品行为,全力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秩序和环境。积极争创本地绿色特色农畜产品品牌。
此外,丰乐村、建设村、协成桥村、兴旺村温室大棚、大拱棚种植,也应该做好用药记录,每个温室大棚、大拱棚内要准备用药记录本,详细记录每次用药时间及用药名称。今年我镇在7个村进行抽检,检测样品4800例,如检测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农副产品,检测结果将直接上传至上级农业监管部门,给予严厉的追责问责处罚。
同时,为了大家的安全,我们也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们可以一起监督,如果发现使用重毒性农药,给以给镇农牧站举报,我们会及时检测,如情况属实,将采取措施给予处理,监督举报电话:
朋友们,维护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努力争当实施标准化生产和推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力军,共同承担起维护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神圣职责。力争以生产优质农畜产品奉献社会、回馈广大消费者,为加快我镇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建设文明和谐大家园作出积极贡献。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
献县于20__年10月被河北省农业厅确定为河北省第三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创建期20__年11月至20__年11月。创建“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健康平安幸福献县,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福祉,献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科学部署,各相关单位依法履职,齐抓共管。
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要自觉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规程生产和管理,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或渔兽药休药期管理,坚决不使用国家禁用农药、兽药、化肥和饲料,做好农事生产记录,积极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以及品牌创建工作。落实农产品包装标识法律规定,自觉服从政府监督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为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各创建成员单位要主动担当,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从严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事件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予以“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殷切期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参与到创建“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活动中,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共同维护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良好局面,形成“人人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树立“人人都是宣传员,人人都是监督员”的责任意识,监督和举报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不法行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积极参与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用我们的智慧和热情以实际行动推进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丰富、优质的农产品,为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健康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