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交警、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当今人类面临的各种灾害中,交通事故带给人类的灾害最广泛、最严重。据统计,全国每年约有10万人死于交通事故,有50万人因此致伤、致残。交通事故造成的灾难是巨大的,然而也是可以减少和预防的。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守法宣传交通知识,从自身做起,创建文明、有序的环境,就是预防事故的好方法。
随着10月11日全南县“文明交通安全行”启动仪式的隆重举行,全县人民都积极拥护这一利国利民的安全举措,不但增强了安全交通意识,还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行文明路、做文明人。
亲爱的同学们,我们是全社会最有力的群体,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不仅要认真学习功课,锻炼健康体魄,追求高尚情操,还应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为了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的文明发展,让我们每个人都加入“文明交通”的行列中来,今天,交警叔叔特意带来了200个头盔要赠送给同学们,希望大家出行时(尤其是上下学途中)一定要记住戴好头盔,同时,还要告诫我们的家长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真正做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宣传者、监督者!
“文明驾驶,礼让行人”文明交通主题活动倡议书
为了进一步优化临潼城市及景区道路交通环境,深入推进城市交通整治工作,自5月上旬起,我们将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两三轮车非法载客等影响城市形象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在截至年底前的一段时间内开展文明交通主题活动,对于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驾驶员处记3分、罚款100元。管理中,交警部门将采用执法记录仪取证,对没有礼让行人的车辆进行抓拍。
在这里,我们倡议
一一公交、出租、党政机关、大专院校、国有企事业等单位对广大干部职工、各届群众进行广泛宣传教育,面向全社会发布“拒绝乘坐非法载客两三轮车、驾驶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主题倡议书,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一一遵守斑马线的行车、走路规则。斑马线是无声的交通语言,更是无声的交通警察,是规范人与车出行秩序的规则底线,也维系着交通参与者享有的路权。作为机动车驾驶员,请一定在人行横道前做到礼让行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促使更多的行人选择走人行横道,最终形成双方都养成各行其道,相互礼让的良好交通习惯,实现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的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
一一行人在通过有信号灯的路口时,也请一定按照信号灯和人行横道通行,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害的必定是自己。
一一公交车要做好文明礼让行人的模范,并做到“5321”
即公交车驾驶员在距离路口
50米处松开油门,30米处脚放在刹车上,
20米处轻踩刹车,距离路口10米处观察并停车让行。
处理规定
一一对于机动车违反: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等法律规定的,将处机动车驾驶员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请告知亲友中的驾驶员朋友,文明行车;
亦请告知身边人,遵守交规,勿横穿马路。
西安市局临潼分局交警大队
全市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及广大志愿者朋友:
文明交通是一种美德,是一种修养,更是一份责任和担当。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积极参与全市文明交通“车让人”主题实践活动,西安市志愿者联合会向全市各级各类志愿组织及广大志愿者朋友发出倡议:自觉做文明交通“车让人”行动的践行者、引领者、传播者,让志愿者成为城市宣传和践行文明交通的主力军。
一、从我做起,努力成为文明交通“车让人”活动的践行者。积极组织参与全市文明交通“车让人”志愿者招募,到交通拥堵路口协助交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各社区志愿服务站行动起来,就近就便集中开展文明交通“车让人”辅助活动、文明出行劝导和爱心护学活动,积极提供交通安全咨询、服务和救助,协助交警部门纠正、劝导交通违法行为。在城市公交站点、主要大街及十字路口等设立志愿服务岗,帮助广大市民提高文明出行意识,用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全市文明交通“车让人”主题实践活动中去。
二、从小事做起,努力成为文明交通“车让人”活动的引领者。全体志愿者要带头遵守交通规则,践行文明交通。自觉把文明出行理念融入日常生活;开车时礼让行人、礼让斑马线,按序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严格遵守信号灯。行路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骑乘时不上机动车道,不妨碍机动车正常行驶,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灯;人人都开文明车、走文明路,引领文明风尚,展现全体志愿者的文明风采。
三、从现在做起,努力成为文明交通“车让人”活动的传播者。每一个志愿服务组织和每一位志愿者都是城市文明交通的宣传员、传播者。积极宣传倡导文明交通行为,集中开展文明交通“车让人”主题实践、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健康、环保的出行方式,用行动带动身边更多的人文明出行,制止和劝导各种交通陋习和不文明行为,引领文明交通良好风尚,带动身边更多人自觉参与到文明交通“车让人”活动中来,让城市多一路畅通,多一点文明。
广大志愿者朋友们,文明交通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为维护畅通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建设美丽文明西安作出自己最大贡献。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创建活动,以实际行动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师生“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文明餐桌 ”等方面的行为,不断增强文明意识,在此,校党总支向全体师生和家长发出“三文明”倡议行动,希望大家携手共做文明行为的先行者、实践者和倡导者。
一、文明交通
“交通事故猛于虎”,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珍惜自己和他人生命,筑牢安全意识,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
(一)倡导“开文明车”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正确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守信号灯等文明交通行为。
(二)倡导“走文明路”。即:十字路口易闯祸,一慢二看三通过。请告别以下陋习: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接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恶习。
(三)“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自行超车;超员、超载。
二、文明出行
全社会倡导文明旅游,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是塑造中国形象、增强国家软实力的必然要求,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的必然要求。
(一)倡导“十大文明旅游行为”。即: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爱护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低费旅游;讲究以礼待人;注重消防安全;倡导健康娱乐;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二)摒弃“十大旅游陋习”。即:在文物古迹上乱写乱画;文物古迹不按规定摄像拍照;集体行动缺乏时间观念;不守秩序乱插队;随时吐痰随地大小便;污言秽语打架斗殴;乱扔废弃物;喧哗吵闹高声交谈;践踏草坪乱采花果;污损客房用品损坏公用设施。
三、文明餐桌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希望大家做一个骄傲的“光盘族”,坚决抵制“舌尖上的浪费”。
(一)传承传统美德。自觉做到传承“礼仪之邦”的美德,号召亲朋好友踊跃参加到文明餐桌行动中来,积极打造温馨、文明的就餐环境。
(二)倡导绿色消费,理性消费。按需点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做到不剩饭不剩菜,吃不完打包。
(三)倡导文明用餐。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规范,不肆意喧哗,不在禁烟场所吸烟,时刻注意他人的用餐感受;讲究用餐卫生,不带宠物进餐厅,不随意造成用餐环境污染;低碳环保,使用“公筷公勺”,杜绝使用一次性筷子;开车不喝酒,酒后不驾车。
(四)讲究科学饮食。树立科学的饮食养生新理念,达成人与食物的和谐,从寻常食物中吃出健康和营养。
老师们、同学们,播种的是一种习惯,收获的是一种品格。让我们身体力行,与文明握手、与陋习告别,积极参与到“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文明餐桌”的活动中去,让道德之树生根发芽,让文明之花开满校园!
20xx年12月24日
同学们: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共同倡导的,旨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践行者和宣传者,我们倡议:
一、牢固树立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交通事故猛于虎”,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珍惜自己和他人生命,筑牢安全意识,是我们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二、文明走路。有人行道的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横过马路时,有斑马线的走斑马线;没有斑马线的,在确认安全后缓慢通过。不三五成群并肩行走,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突然急拐横穿道路,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溜冰鞋,不要穿越、攀爬、坐骑公路护栏或花台。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三、文明乘车。拒绝乘坐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的车辆;拒绝乘坐非法客运车辆。要站在公路最边缘,等候车辆,不携带危险化学品,并依次排队上车。乘车时不要与驾驶员谈话,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要主动为老弱病残或孕妇让座。车辆停稳后,要观察两端来车方向,确认安全后坚持从右侧下车。
四、文明骑车。驾驶自行车、电瓶车等非机动车辆时,不走中间快车道,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不扶身并行,不猛拐穿插和追逐竞驶。
五、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文明是一座灯塔,希望你们充当文明使者,发挥“小手牵大手”的传、帮、带作用,劝告你的家人、亲戚和朋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争做文明交通志愿者和义务宣传员。
同学们:“平安出门、快乐回家”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让我们携起手来,行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共建云阳美好家园!
县文明交通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广大市民、志愿者朋友们: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唤文明市民。近年来,随着长沙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不断增强,文明出行习惯逐渐养成。然而,当我们充分享受城区交通治堵成果的同时,在城市主干道和交通路口,行人乱跑、乱穿,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行、乱停等不文明现象仍比较突出,增加了交通事故隐患,影响了交通畅通,影响了城市形象。
让城市更美丽、让星城更文明,是全体长沙市民的共同心愿。为进一步引导市民形成适应时代需求的精神风貌和行为规范,提升城市形象与市民生活品质,彰显幸福长沙的文明风采,我们向全体市民和志愿者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开文明车,践行文明交通行为。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乘、按规处罚”的交通习惯,服从交警指挥,践行交通法规,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不闯红灯,不开“霸王”车;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保持安全行车车距,系好安全带,文明礼让斑马线;在行驶中不拨打、接听手机,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不污染和破坏道路路面。
行文明路,倡树文明交通风尚。行路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骑乘非机动车不上机动车道行驶,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不在禁行区骑乘电动自行车,自觉监督和推进文明交通环境的建设。
做文明人,争当文明交通使者。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经常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以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不遵守交通法规为耻;爱护交通安全设施, 注意交通安全;自觉排队上下车,在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和带小孩的乘客让座;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影响、带动更多的人遵章守纪、文明出行。
交通文明关乎着每一个人的生活,交通安全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有礼市民。
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
城市的交通秩序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事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强化文明交通意识,营造良好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我们倡议做到:
一、守法出行。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规,驾驶机动车行经斑马线要礼让行人;不酒后驾驶,不超员、超速行驶;不随意变更车道、抢道加塞,不占用公交专用道,不违规掉头;按照规定使用灯光,不车窗抛物、乱鸣喇叭、接打手机;不违规停放车辆,不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不损毁、移动、破坏交通设施;发生车损事故后按规定及时撤离现场。驾驶非机动车不闯红灯,不违规驶入机动车道和高架道路;等待通行时不跨越停止线,不乱停乱放车辆。
二、文明出行。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做文明交通的实践者、传播者、推动者和守护者,让文明出行成为生活习惯。带动家人、亲友和周边群众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停车、文明行路。配合交通警察、辅警和志愿者维护交通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绿色出行。倡导绿色出行,多步行,多乘坐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能走不骑、能骑不坐、能坐不开”,倡导购置低排放、低油耗、低污染的汽车,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告别陋习,文明出行,争做“文明驾驶员”、“文明出行好市民”,为创建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文明交通环境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要建立城市的和谐与文明,就要培养文明的交通习惯,创建良好的交通秩序。我们的交通行为,不仅涉及个人的道德素质,而且关系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培养文明的交通习惯,需要从基础抓起,让我们从每次出行做起,做到有法必依,自觉履行交通法的义务。
当前,疏勒县正在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唤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做文明交通人须从我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倡导文明新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此,我们倡议:
一、行人请按信号灯通行,过街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要跨越隔离设施,不要在机动车道内行走。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要遵章守法,坚决抵制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机动车驾驶人杜绝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不驾驶无牌、遮挡、污损号牌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未年检车辆和环保不达标车辆;不驾驶限行车辆闯禁行;要系好安全带,文明礼让斑马线,严禁行车途中接打电话,随意变更车道; 不随意停放车辆,影响交通畅通。
四、不乘坐非法营运的三轮车;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等候机动车;在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广大居民朋友们,城市文明交通“人人是形象、人人有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用点滴行动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文明疏勒贡献自己的力量。
下沙发布“交通文明倡议书”
昨天,下沙文明办、交警大队、高教办共同向开发区的小伙伴们发出了一封“交通文明倡议书"——
文明的交通行为,不仅是个人文明素养的体现,还会慢慢改变您行进在路上的心情,更重要的是,这关系到每个人的出行安全。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驾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路,是每位市民的责任。我们呼吁大家都能积极参与和推动文明交通建设,因为最终受益的,将是我们每一个人。
为此,我们倡议:
一、斑马线前减速行,小小行为暖人心。临近斑马线主动减速避让行人,遇到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请停车让行。
二、过马路走斑马线,为了自己和家人。行人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时,请下车推行。
三、遵守交通信号灯,红灯绿灯有序行。行人和车辆过路口时,注意信号灯指示,红灯时请在停止线后等待,绿灯亮时请有序通行。
生活的美好,让我们从斑马线上的相互礼让开始,从文明交通的点滴做起。积硅步至千里,积细流成江海,让我们把文明的举止传播到开发区的每个角落,用我们的力量,让这座城市更加美丽。
文明交通倡议书
广大交通参与者:
文明交通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这座城市广大市民的综合素质,只有人人重视文明交通,从我做起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才能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武成市局交警支队向广大交通参与者提出倡议:
文明行车,从我做起。每一位机动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红绿灯下不抢行;驾驶车辆不超速、不超载、不抢道;不疲劳驾驶、不强行超车、不随意变更车道、不随意调头;不违法停车、不逆向行驶;不接打手机、不乱鸣喇叭、不向车外抛杂物、不向车外吐痰;开车系好安全带;行车时让出应急车道,停车时让出消防通道;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或靠边行驶,不违法载人载物,不乱停乱放,闯灯越线。
文明乘车,从我做起。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请自觉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礼让、排队依次上车,前门上、后门下,乘车时不抢座位,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
文明行路,从我做起。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走路要走人行道,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翻越交通隔离护栏,不损毁交通设施。
文明劝导,从我做起。号召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参与到文明交通宣传和志愿者劝导服务活动中来,勇于劝阻和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导和提醒自己的家人、朋友和身边人员注意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创建营造和谐关丽的新武威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文明交通需要大家共同呵护,文明城市需要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建设!
武威市局交通警察支队
广大市民及驾驶员朋友们:
为深化创建文明城市,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全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积极倡导“七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横过马路遵守交通信号、不翻越护栏等文明交通行为。
二是机动车驾驶员自觉摒弃“七大交通陋习”。1、违反信号灯规定的行为,违反了《法》第38条、《条例》第38、40、41、42、43条,根据《法》第90条,罚款200元记6分。2、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因随意变更车道而影响其它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行驶的,违反了《条例》第44条第2款,根据《法》第90条,处罚款100元。3、违反禁止标线(即驾驶机动车压黄实线、白实线等),违反了《法》第38条,根据《法》第90条,处罚款200元记3分。4、违法停车(逆向停车、占用人行道、盲道),违反了《法》第56条第1款、《条例》第63条、《办法》第49条第1款,根据《法》第93条第2款、《办法》第71条的规定,处罚款100元。5、开车打手机,违反了《条例》第62条第3项,根据《法》第90条,罚款50元扣2分。6、不系安全带,违反了《法》第51条,根据《法》第90条,罚款50元。7、驾乘摩托车未戴头盔,违反了《法》第51条,根据《法》第90条,罚款50元扣2分。
三是坚决抵制非机动车及行人“七类交通陋习”。1、坚决抵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了《法》第35条,根据《法》第89条,罚款20元。2、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了《法》第38条、《条例》第38条、40条、41条、42条、43条,根据《法》第89条,罚款20元。3、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违反了《法》第37条,根据《法》第89条,罚款50元。4、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未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违反了《条例》第68条第4项,根据《法》第89条,罚款20元。5、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违反了《法》第38条、第62条、《条例》第38条第2款、39条、43条,根据《法》第89条,口头警告。6、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违反了《法》第62条、《条例》第75条,《法》第89条,罚款20元。7、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违反了《法》第63条、《办法》第58条第2项,根据《法》第89条,罚款20元。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为了我市道路交通更加和谐、有序、畅通,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注:本文中《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简称,《条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简称,《办法》为《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简称。
亲爱的同学们及家长:
在今年的省“两会”上,新一届省政府将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把其列为今年省政府十大为民办实事之首。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为期五年的全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程的决策部署,省公安厅决定,从今年3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在全省开展城市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我市公安机关积极响应,确定“四路一点”(即:环城南路、昌国路、新桥路、青垒头路、环城东路与蓬莱路交叉路口)和九类交通违法行为(即:1、车辆、行人闯红灯;2、酒后驾驶;3、违法停车;4、超速(飚车);5、违反禁令标志违法掉头、左转弯、闯禁行线;6、违法占用公交站点;7、路口违法穿插排队车辆;8、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9、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通行)为今年整治工作重点,为此,我们特向你们发出如下倡议:
行文明路,倡导文明交通风尚。行路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骑乘非机动车不上机动车道行驶,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
开文明车,践行文明交通行为。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的交通习惯,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不闯红灯;杜绝酒后驾驶、超速行驶;保持安全行车车距,文明礼让斑马线。
做文明人,争当文明交通表率。家长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做好孩子的表率: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经常引导和提醒孩子以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不遵守交通法规为耻。
同学们、家长们,城市交通拥堵是“发展中的烦恼”,治理城市交通拥堵,既需要规划、建设、市政、公安等多个政府部门协同作战,更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拥护支持和配合参与,交通文明关乎着每一个人的生活,交通安全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自觉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有礼市民,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为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而努力!
XX市定海区教育局
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定海大队
二0一X年三月十三日
为维护良好的城市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品味,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成为文明交通的宣传者、推动者、践行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努力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我们发出“文明交通、我们行动”倡议:
一、从规范停车做起。机动车在道路两侧停车时,应当在施划的道路停车泊位内顺向停放。临时停车时,均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严禁在道路交叉口、应急通道口等法律明令禁止的地点乱停乱放。非机动车也应在指定区域或不妨碍通行的地点统一摆放整齐。
二、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正确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遵守信号灯,各行其道不影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体现文明交通新风尚。
三、摒弃交通陋习。机动车不随意变更车道;不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不接打手机;开车、乘车系好安全带;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行人过街不随意穿行走人行横道线。”
四、抵制危险驾驶行为。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
城市文明看交通,广大市民朋友们,为了大家的出行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同创造我县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宜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xx年12月9日
西青开发区广大企业、群众:
大家好!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由天津市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xx年3月29日通过,自20xx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文明交通作为展现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是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体现,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倡导文明新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唤文明市民。请您和我们一起参与到文明交通综合治理行动中来,做一个文明的交通参与者,共同创造和维护文明交通秩序。为此,我们向西青开发区广大企业、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行人请按信号灯通行,过街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要跨越、倚坐隔离设施,不要在机动车道内行走。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要遵章守法,坚决抵制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机动车驾驶人要系好安全带,文明礼让斑马线,严禁行车途中接打电话,随意变更车道;杜绝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四、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拦乘、等候机动车;在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朋友们,城市文明交通“人人是形象、人人有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用点滴行动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平安西青贡献自己的力量!
天津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xx年5月
倡议书
特此向广大市民朋友提出“规范文明交通行为倡议书”▲▲▲
机动车
一、遵守标志标线、不随意变更车道、不“加塞”插队、不违法停放、正确使用远近光灯;
二、摩托车、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靠右行驶;
三、杜绝无牌无证、涉酒涉毒、疲劳、超速、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非机动车
不违规载人、不逆行、靠右骑行,不违反交通指示信号,路口等待红灯不跨越停止线。
行人
一、要走人行道,横穿道路行走斑马线,不要贪图方便翻越、钻跨、攀爬、穿越交通隔离设施;
二、 不在道路上拦车叫卖、散发物品;设有行人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自觉等待绿灯通行。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更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自觉参与。全体市民朋友要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有序出行,自觉成为规范交通行为的实践者、支持者和传播者,共同营造人人规范交通行为的良好氛围,与警方携手共创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为把商丘建设成为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全国文明城市而努力奋斗!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们都知道:交通安全,人人有责。在社会高速发展、交通面貌日新月异,道路四通八达,车辆川流不息的今天,道路交通安全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很重要。近年来,我们平度市的道路建设突飞猛进,交通管理水平稳步上升,但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一些不文明的交通行为依然存在,与当前全市正在开展的“文明交通我先行”活动极不协调。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这是我们中小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小小市民的我们,一言一行既折射出个人的修养,也关系到我们平度市的对外形象,我们理应成为文明交通的积极参与者、认真实践者。
同学们,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的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的珍视我们的生命,我们一定要把“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这一交通安全主题贯穿于我们现实生活的每一天。在此,特向全体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加强自我保护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密切注意机动车的行驶情况,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3、当我们穿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左右观望一切安全后方可过马路,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或翻越护栏。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
5、放学后不要在校门口因等人而堵塞交通,有车接送的同学,要在学校规定出接送,并要告诉家长尽量不要因停车而影响同学们的出行。
6、每个同学都要审视自己的交通行为是否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是否做到安全出行,把交通行为与自己的生命安全紧密的联系在一起。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
同学们,平安是每个家庭的期盼,预防交通事故是每个公民的责任;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位同学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掌握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同学们: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共同倡导的,旨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践行者和宣传者,我们倡议:
一、牢固树立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交通事故猛于虎”,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珍惜自己和他人生命,筑牢安全意识,是我们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二、文明走路。有人行道的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横过马路时,有斑马线的走斑马线;没有斑马线的,在确认安全后缓慢通过。不三五成群并肩行走,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突然急拐横穿道路,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溜冰鞋,不要穿越、攀爬、坐骑公路护栏或花台。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三、文明乘车。拒绝乘坐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的车辆;拒绝乘坐非法客运车辆。要站在公路最边缘,等候车辆,不携带危险化学品,并依次排队上车。乘车时不要与驾驶员谈话,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要主动为老弱病残或孕妇让座。车辆停稳后,要观察两端来车方向,确认安全后坚持从右侧下车。
四、文明骑车。驾驶自行车、电瓶车等非机动车辆时,不走中间快车道,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不扶身并行,不猛拐穿插和追逐竞驶。
五、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文明是一座灯塔,希望你们充当文明使者,发挥“小手牵大手”的传、帮、带作用,劝告你的家人、亲戚和朋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争做文明交通志愿者和义务宣传员。
同学们:“平安出门、快乐回家”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让我们携起手来,行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共建云阳美好家园!
倡议人:
年 月 日
全县广大干部职工:
您们好!文明出行是每个干部职工基本素质的体现,共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是每一位干部职工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在全县开展“临泉县文明交通三年行动”之际,我们向县直单位、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发出“文明交通,干部职工先行”的倡议,倡议如下:
一、文明开车,从我做起。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斑马线前减速行,红绿灯前不抢行;不超速、不超载、不抢道;不疲劳驾驶、不强行超车、不随意变更车道、不随意调头;不违法停车、不逆向行驶;不拨打接听手机、不乱鸣喇叭、不向车外抛杂物、不向车外吐痰;开车系好安全带;行车时让出应急通道,停车时让出消防通道;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或靠边行驶,不违法载人载物,过人行横道时下车推行。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
二、文明乘车,从我做起。自觉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礼让、排队候车、依次上车、前门上车、后门下车;乘车时不抢座位,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
三、文明行路,从我做起。走路请走人行道,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乘车请进站,不翻越交通隔离护栏,不损毁交通设施。
四、文明劝导,从我做起。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宣传和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勇于劝阻和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经常引导和提醒身边人员注意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五、城市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建设,文明交通需要大家共同呵护。对全县干部职工发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议,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号召2公里以内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非机动车,每名干部职工要向身边的10个公民宣传交通法规,形成“交通宣传,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20__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