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控制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资产运营效率及经济效益,根据财政部《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企业实行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按照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权限进行,并遵循以下原则:
⒈以集团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围绕经营目标实施;
⒉以财务控制为基本手段,力求积极稳健,加强风险控制;
⒊全面预算,全员参与,全方位实施,全过程控制;
⒋统筹安排,科学合理,效益优先,综合平衡;
⒌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精打细算,挖潜增效;
⒍细化考核,有效监督,权责对等,激励约束并重。
本办法所称预算管理是指由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构成的预算管理体系,是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保障和支持系统。
通过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在集团公司内部建立以预算为导向的工作机制,既是优化资源配置,确保资金有序、高效运转,实现成本最低化和效益最大化,完成预算期内既定目标的客观需要,也是集团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母子公司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