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秋高气爽,万里飘香。今天我们开展了安全教育的班会课,使我学到了很多安全常识。比如:乘坐火车的常识和骑自行车的常识。下面让我来介绍一下吧!
乘火车的常识:在车厢内,列车行驶中,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车窗外,以免被刮伤;不要向车窗外扔东西,以免砸伤铁路边的行人,同时也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也不要在车门和两节车厢之间连接处逗留、玩耍、因为车厢连接处在运行中处于不稳定状态,容易发生夹伤,摔伤等事故。
骑自行车的常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年龄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马路上骑自行车。这是因为:城市道路复杂,车辆繁多,由于儿童缺少生活经验,应变能力差不能及时很好地处理紧急情况,容易给自己和他人造成危险。
开了这个班会课,使我对交通安全有了更深的了解,懂得了一些交通规则。希望同学们也去了解一些交通规则,这样对你的安全更有保障。
红绿灯每天都在闪烁着,每次去静海都可以看见那位民警……
“你,就是你,退回去!”那位警察大声说道那位市民说:“不就是超过了一点嘛,有什么了不起!?”众目睽睽之下那位市民只好退回来。绿灯亮了,那位市民临走时还没有忘记狠狠地蹬了那个警察一眼。一拐弯,看见警察拿出一个气筒,递给了一个模样向老干部的人,肯定是他的领导。我心里也开始恨这个警察了。心里记住了这个人的面孔。
记得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我和妈妈又路过了那条马路,我看见栏杆上醒目的铁了一个木板,上面贴着花花绿绿的照片,其中竟然有那个警察,这怎么可能?他怎么回上光荣榜呢?我好像不止一次看见他为人们取出螺丝钉之类的东西给那些需要他的人,有时还亲自给行人们打气呢!我怎么一直没有注意到呢?这些疑团终于在第二天解开了。
第二天,有一个人骑着自行车,突然,链子掉了这可怎么办呀?看他那样子好像焦急的心都要跳了出来。这时只看见那位警察走了过来“怎么了?”“车链掉了吧?交给我吧!“他把车子腿走了我在旁边看着他。塔纳豆大的汗珠浸湿了衬衫,我心里一股崇敬的风油然而生……
身边的故事是最平凡的,平凡之中的美是最美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 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 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 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 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 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 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 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 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 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 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 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 现。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 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 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些条例充分体现 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所 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 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 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 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 罚,不得拖车。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 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 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 极的作用。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生命弥足珍贵,安全提供保障。安全维系着社会的稳定,牵动着家庭的幸福,关系着未成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根据教委文件精神,书院小学有计划地开展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在全校师生中掀起学习交通知识,规范交通行为,遵守交通规则的热潮。
一、领导高度重视,师生员工积极行动
x月x日升国旗时,书院小学召开交通安全教育动员会,会上刘校长引用活生生的事例,阐述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号召全校师生积极行动,自觉了解交通安全常识,自觉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遵守交通规则方面为社会做出表率。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大力宣传,书院小学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响应,拉开了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序幕,学校利用课间操、队会课等时间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生走路、骑车、乘车安全知识读本》等为蓝本,认真学习有关法规条例。
二、开展特色活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学校大队部在校园举行《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图片展,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各中队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开展学生乐于参加的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受教育。具体安排是办好一期“安全版报”,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主题队会。
三、规范交通行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x月x日下午,书院小学邀请了交 警队的王雄队长,在学校校园内为全校师生作了别开生面的“交通安全知识及自我保护”主题讲座。交 警叔叔引用了许多交通事故案例,采用提问、学警察手语等有趣的形式,向全校师生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这次警校联谊的活动,不仅帮助师生进一步了解
交通安全知识,同时也提高了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增强了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活动结束时,全校学生自发地报以雷鸣般的掌声,发自内心地向警察叔叔致谢。
安全是天,这是书院小学全体师生员工的共识。生活离不开交通,交通安全为幸福的生活提供保障,书院小学的师生将以本次活动为新的起点,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学习交通法规,规范交通行为,遵守交通规则,率先垂范,为建设“平安校园”、“文明书院小学”尽自己的一份力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全世界过6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祸,全世界每一分钟就有人伤于车祸,全世界死于 车祸比世界大战死的还要多,而我国交通死亡事故是全世界第一,每天,都会有人命丧于那无情的飞奔车轮底下,成为交通安全路上又一个警示灯。车祸,让许许多 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许许多多肇事司机在一失足间铸就了千古恨。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 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当因超速超载而引出的惨重的车祸;当想象他们丧失亲人时那悲痛欲绝的情景,谁还会不真真切切的感受 到生命的可贵无处不在?违法超载(员),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一时的方便便漠视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超速行驶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果酿成了大祸,酒后驾 车,害人又害己,“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连无辜的小学生都不能幸免遇难;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匮乏,无证驾车、违法超车会车、疲劳驾驶、操作 不当、肇事逃逸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接二连三的交通事故一个个向我们涌来,一张张团圆的景象灰飞烟灭。
在血的教训的照映下,生命如此地 脆弱,如此地不堪一击。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珍惜生命,从我做起,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 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我一定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律,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 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而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
遵守交通规则时我们每个人都能做到的事,但是有些人却故意不去遵守。今天老师给我们看了一段视频,里面就讲了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祸患。
里面就讲了一个小男孩在乘坐公共汽车的时候,把手放在车窗外,结果把手弄上了。这件事就警告我们,坐汽车时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位放到车窗外,这样很容易发生危险;还有一件
事,有两位同学骑自行车时,把双手放开,就这样用脚使自行车向前走,后面放着一个篮球,突然碰到一颗石头,篮球跳了出去,跳到了公路中间,造成了车祸,两人住进了医院,这件事也告诉我们,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是要把东西放好。
通过这两件事告诉我们在外面要遵守交通安全。就比如说;我们走路时要走人行横道,不能横冲马路,我们过马路时要看红绿灯。我们不能在马路上打闹,玩耍,追逐。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车祸,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危险,如交通事故,遇上坏人,烧伤,被电等等,所以我们要保护好自己,这也就是所谓的“自我保护”,就是用自己所学过的知识来保护自己,学会自我保护是很重要的。
就在去年夏天,四个十二岁的小男孩在中午时到龙源湖去游泳,可他们并不知道危险的来临。突然其中一个被水草缠住了,怎么也动不了,眼看就快要淹死了,其余三个赶紧过去想吧同伴救上来,可是他们毕竟也小,再说那是是中午,周围一个人也没有,没有办法请求救援,于是便发生了四人全部被淹死的悲剧。
这说明了学会自我保护的重要性,也突出了孩子们的安全意识还太少,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河流都是可以游泳的,也许下面水草杂乱会缠住你的脚,也许下面有很深的淤泥,会把你陷进去,也许这水有好几米深,让你的脚还够不到水底。这都是有可能发生的危险,所以我们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
记得有一年,我和邻居小朋友一起放炮,我们用粗香点燃了各种各样的花炮,后来,夜深了,我们趁着火光互相追逐嬉戏起来,我忘了手里还拿着点燃的粗香,于是乐极生悲的事情发生了:玩的时候,她开玩笑的似地做出向我身上泼水的动作,我也习惯性的伸手去挡,结果粗香便一下子戳到了我的脸上,起了一个泡。
这就说明了我自我保护的意识还不够多,做事应该小心,要思前想后,而真正遇到困难时,我们不要自作主张,而应该像大人们求救,比如打“110”,找家长,找老师来帮我们解决困难。
昨天下午,学校组织全校师生和家长一起听了一节关于交通安全知识的讲座。听了此次讲座我发现,当前交通存在许多问题,如:超车、超载、超速、行人乱穿马路、乱闯红灯等。存在上述问题最重要的是人们对交通安全目标和内容的理解不够,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认识不足,从而不断导致车祸(死、伤)的人间悲剧发生。
孩子们的生命安全牵动着每个家庭和教师的心,因此,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防止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作为我们教师要有强烈的交通安全意识,做一个交通安全的保护者、宣传者、教育者,为孩子做出良好的表率作用,增强幼儿的交通安全意识。
我们要对对家长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家长参与交通安全活动。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的影响很大。通过开家长会等活动,从而呼吁家长参与进来,应时刻提醒孩子们注意交通安全。
在课堂上我教了学生们很多交通安全知识,但也只是浅薄的。通过学习,我进一步树立起了交通安全意识,这在平时对于学生的安全教育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学习我知道了: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在马路上嬉戏打闹;当我们过马路时,要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违规横穿马路。因为,一个疏忽、一个马虎、一个走神都可能酿成危及生命的严重后果。
以后,我希望学生们会把存在的交通问题一一改正,做一个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学生。让爸爸妈妈放心,让老师安心。
交通,在目前已经十分发达。但每年都有不少人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亡。
交通事故往往都是因为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只要做到不闯红灯、不超速驾驶、不翻越护栏、不横穿马路等等,就可以避免许多交通事故。
上学时,我在学校门口的那条路上,就发现不少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有的司机闯红灯;有的司机逆行;有的车主把小轿车停在了路边,占了非机动车道,使人们把自行车骑到了机动车道上,这样其他汽车就无法正常通行;有的人为了赶时间,就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司机们见了,不得不猛踩刹车;有的人根本不看护栏上的警示语,直接飞跃护栏,汽车从他们身边擦肩而过,十分危险。
我有时坐公交车上学,在公交车上,我发现有的司机开车粗心大意:车还没进站,门先开了;或是门没关,油门已经踩到底了;有的司机和旁边人一边聊一边开车,谁都把车厢里的标语视而不见: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与司机闲谈!
总之,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生命只有一次!希望大家要注意交通安全,安全出行。因为安全重于泰山。
如果说汽车是人类少不了的交通工具,那么交通事故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建立的代价。
人生中交通事故就像个恶魔,无时无刻缠绕着我们,我们想摆脱却摆脱不掉,只有看着它夺走一个又一个无辜的生命。你是否亲眼看过一起交通事故,还是当时你就是那个受害者。
我亲眼看过一起交通事故,当时的我还只不过是个孩子:我那时一个人汽车在一条鲜有人走的马路上畅行,旁边是个女孩。那个女孩比我还小,从她骑车不太稳的情况下,我知道她是个初学者。我欣赏着风景。随后听到女孩那个方向传来一阵惨叫。我循声望去只见女孩倒在血泊中,浑身伤。我吓呆了,只不过转眼间,一辆卡车便从她的身躯上压过,那悲惨的情景,我终身难忘。有人打了 120 。“呜呜——”传来,女孩被抬进救护车。但我后闻,女孩回天无力。终究还是败给了交通事故,我这样想。
当时,人烟稀少的马路上莫名其妙多了好多人,都围着汽车。有人把司机拽下车来,只见他摇摇晃晃,从他身上散发出一股刺鼻的味道,我闻出,那是酒的味道。这位司机酒后驾车,导致了这一事故,那个女孩,说不定会成为国家的栋梁,可却在儿时被一次酒后驾车事故夺走了生命,这是多么凄惨的事。
回到家,吓傻了的我跌坐在沙发上,家中没人,我放开大哭了一次为那个女孩感到惋惜,还没完全看到世界呢,怎么就去世了。
至今,我脑子里还在一遍遍的重播着那件事,仿佛在我记忆里扎下了根,久久挥之不去。
到这时,我想跟驾驶员叔叔阿姨们说:“交通安全最重要,请您们重视,尽量避免悲剧在一次一次地发生。”这是我的心里话。
让我们赶走交通事故,让安全回来,让安全伴我们成长。
今天早上第三节课,我们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刊里有一封<<致中小学的一封信>>中我知道:日益发达的道路交通给我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许多伤痛.近几年来,我国都有10万左右的人丧生于车轮下,因车祸而受伤的更是不计其数,马路已经成为"无硝烟的战场",数以万计的青少年也在交通事故中被无情地夺走生命.
20xx年上半年,我市一共发生事故359起,造成73人死亡,49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为850959元其中发生特大交通事故3起,死亡10人,受伤6人.这些血淋淋的事故背后绝大多数包含了不同程度的交通违法,正是这些人们不以为然的交通违法行为,给我们留下伤痛回忆.
读完这一封信,心里非常愧疚,因为我也触犯过交通规则.一次风和日丽的早上,为了赶班车,像飞一样地跑着跑道马路我还没来得及看红绿灯叭叭,车全部叫了起来,我吓得跑了.
通过交通规则学习,以后我们要尊守交通规则 .
“一慢二看三通行”、“红灯停,绿灯行”这些儿歌时刻提醒我们青少年牢记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小时候,听了这些童谣,我都会莫名其妙的有一种害怕出门的感觉;那是因为自己并不真正的了解交通安全的含义。直到今天,我终于知道了交通安全的含义。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提高通行效率;道路交通法在交通安全方面对车和人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这一节告诉我们遵守交通法规,就是要求我们做到行人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必须靠路边走;过马路时,要走有斑马线的地方,注意来往的车辆,遵守交通信号指示灯或交警的指挥,在通过未画人行横道的地方,不要突然猛跑、后退;不准穿越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还要认识一些交通标志。看着交通法规,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以前我很喜欢骑自行车,经常骑着自行车猛冲猛撞,还载着朋友上街,开玩笑似的拐来拐去,让后面的车辆不知怎么走,还怕撞到我。当时并没觉得怎样,只觉得很开心。但我看了交通法以后,知道了:12岁以下不能骑自行车上街,也不能载人,如果做了这些事,那就违反了法规,是违法行为。我打定主意,以后不能再这样做,和违法的事说“再见”。
交通安全法就像一堵墙,耸立在危险和安全的边缘。在这里,我要大声呼吁:“让我们小手牵大手,共走平安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