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学校党委委托与申请人谈话,目的是为了从组织上保证把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并且通过谈话,帮助申请人提高对党的认识,进一步端正其入党动机。
一、同申请人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如何:能否从党不断壮大的光辉历程、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党与西方其他政党或我国历史上出现的一些政治派别比较所具有的先进性等几个方面来认识。
(二)了解申请人入党动机是否端正;
(三)了解申请人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党章》的情况:如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以及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谈话时要在党的基本知识上提出一些问题询问他们;
(四)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的情况,存在哪些优缺点,对自己缺点是怎么认识的;
(五)了解申请人对国内、国际形势的关心和学习情况及对社会上不良现象的看法等。另外,在谈话时也可询问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六)对申请人提出几点必须做到的事项:
1.在预备期满的前一周内,主动撰写好《转正申请书》交到所在的党支部。
2.预备党员每季度至少撰写一篇思想汇报。
3.逐月交纳党费。交纳党费要做到自觉、按时和足额。根据中央组织部的规定,学生党员交纳党费的数额为1角(自愿多交不限)。并且在收到《批准入党通知》后即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那个月份交起。
4.积极参加党员的组织生活,并在毕业离校时及时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到新的工作或学习单位,对毕业班的党员如一时还找不到工作,可书面申请将组织关系暂留在党总支。
谈话人还要向下点实习的预备党员交代清楚:下点后在实习医院交纳党费和参加党员组织生活,在预备期满时,请将实习医院对其的实习鉴定带回学院,由学生党支部为其办理转正手续。
与学生发展对象谈话时间可掌握在半小时至一小时。
二、谈话意见的填写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对党的认识情况和在工作、学习中的表现以及存在的主要缺点。
(二)要表明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其个人、家庭、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是否清楚,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等,并要写明是否同意申请人入党的意见。
三、对谈话人的几点要求
(一)谈话前要认真做好申请人的全面审查,做到对其情况熟悉,保证谈话有针对性、有目的地进行。
(二)通过谈话,发现有突出问题的应及时向党总支反馈(如考试中有科目补考未通过、对党的基本知识掌握得很不好等)。
(三)谈话人应将谈话情况整理后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的相应栏目中。填写谈话情况语言要精炼、态度要明确。
(四)党总支将《入党志愿书》交给谈话人后,谈话人务必在1个月内安排时间与申请人谈话并写好“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