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一般情况下发展一名党员最少需要2年半的时间。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入党流程及各阶段时间最新8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提交入党申请书到入党积极分子
由于入党申请人的情况各不相同,党组织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需要一定时间,因此,《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从接受入党申请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要求未作出具体规定。实际工作中,各地各部门对这个时间要求的掌握也不一样。为加强对入党申请人的培育和考察,进一步端正他们的入党动机,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到成为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才可列为发展对象。这是根据多年来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和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一般规律提出来的,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
发展对象到列为预备党员
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从列为发展对象到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时间没有作出具体规定。这是因为,列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还要做好政治审查、短期集中培训、支部委员会审查、基层党委预审等工作,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基层党委预审发展对象合格后,党支部一般应在一个月之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事宜。
把这些加起来算算,最少也得一年半以上
从递交入党申请到正式党员一般需经过14个程序,时间大概在2-3年左右。
(一)要求入党的人员必须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每一个要求入党的人,都必须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入党必须自愿,党支部不得采取动员的方式要非党同志提出入党要求。既使各方面表现都比较好的技术业务骨干,或在生产上、工作上做出很大成绩的同志,如果本人没有入党要求,党支部也不要勉强他们申请入党。对这些同志,党支部应主动关心他们,经常地启发教育和影响他们,有意识地吸收他们参加党的一些活动(如听党课等),使他们逐步提高对党的认识,自愿地提出入党申请。
入党申请书是非党同志为了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真实情况,表达入党的愿望而写的一种文字材料。入党申请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对党的认识及入党动机。要写明对党的性质、宗旨、最终目标等认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近期重大事情的看法,为什么要入党,有哪些思想演变和提高过程。
第二,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个人简历,一般从入小学写起。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要写清直系亲属、直接抚养人及与自己有联系和一定影响的亲友,与本人的关系、政治面貌、工作单位等。
第三,本人有无政治历史问题或犯过什么错误,受过什么处分。
第四,明确表达自己的愿望。要写明自己的入党要求,表达决心。
第五,写明本人政治、思想、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和主要优点、缺点及今后努力方向。
写入党申请书应注意:要如实反映本人情况,说真话,道真情,决不隐瞒。对党的认识要接触思想实际,向党交心。
入党申请书写好后,一般应交给所在党支部的负责同志,或交给党小组长转交党支部。
※党支部在接到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以后,支部负责人(或委派一名正式党员)及时同申请人谈话,了解申请人的思想情况,将党的纲领、党员条件等向申请人作介绍,指出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入党的努力方向。党支部要指定一名正式党员做联系人。
(二)申请入党的人员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以求得组织的帮助和教育
(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党支部可根据申请入党同志的表现和觉悟程度对照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是:承认党纲《党章》,信仰共产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有明确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了解,积极要求入党;工作积极,表现突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1、由党小组推荐(是共青团员的还要由团组织推荐);
2、支委会讨论通过;
3、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由支部组织委员保存)。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以后,党支部要指派1-2名正式党员进行培养,重点进行教育帮助,对于暂时未被列入积极分子的同志,党支部也要关心他们,帮助他们不断进步。
(四)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关键。
1、培养
(1)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工作内容,分配一定任务,提出不同要求。有的可以让他们担任一些社会工作,增强与群众接触的机会;有的可以结合他们的本职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培养。
(2)给入党积极分子创造一定的学习条件,为他们提供学习政治、进修业务、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机会。
(3)针对入党积极分子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耐心地进行帮助,要求他们努力改正缺点,弥补不足。
2、教育
(1)教育的内容:中国共产党的建党学说和基本理论;党的章程,即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组织原则、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现实生活中的英模事迹等内容。
(2)教育的方式:一是讲授式。利用上党课、做报告等方式,讲解有关党建理论和基本知识。二是示范式。用典型人物、典型事例来进行教育。如: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请新党员给入党积极分子谈入党过程和体会;介绍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和先进思想;解剖蜕化变质的反面典型,从中借鉴的教训等等。三是启发式。一般指入党织积极分子观看有关党的历史的电影、戏剧,参加纪念“七一”大会等辅导性活动。
3、考察
(1)考察方式
第一,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考察。可以直接找他们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也可以向入党积极分子周围的群众了解他们的一贯表现,重点了解在关键时刻和大是大非面前的表现。
第二,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的一些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进步情况。
第三,有意识地分配入党积极分子部分工作任务,压担子,提要求,看表现。
第四,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的制度。
(2)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考察材料及本人向党组织交代、说明问题的材料。
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培养人每季度至少要同培养对象谈一次话,并将谈话内容(包括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学习、工作表现、党的基本知识掌握程度和有哪些进步、不足等)填在表内,并署名培养人姓名和日期。考察表的填写要真实、具体、准确,采取写实的方法反映培养对象的特点。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后,由党支部每季度填写一次)
(3)分析调整
党支部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分析,把新涌现出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吸收进来,把不具备条件的人及时调整出去。
(五)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以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这是为了使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便于党组织掌握他们的政治历史和一贯表现。这对于保证党员质量,纯洁党的队伍,是十分必要的。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2)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3)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
(1)同本人谈话;
(2)查阅有关档案材料;
(3)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
(4)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组织函调或外调。
要认真严肃地把所有需要调查的内容搞清楚。对于政审中发现的比较复杂的情况,不要轻易下断语,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要注意保守秘密,不得对外泄露政审情况。
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七)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凡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履行讨论程序之前,要参加基层党委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培训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主,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为辅。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没有经过培训的,原则上不能发展其入党。
(八)制定发展党员计划
在政审合格和培训的基础上,党支部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出每年发展党员的具体计划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根据发展对象成熟程度拟定发展党员计划。
(九)对发展对象写出综合审查材料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进行严格地审查。综合审查材料是支部对发展对象全面考察的重要材料,是党委审批党员的主要依据。因此,审查材料一定要实事求是,反映历史要清楚,反映现实要具体。综合审查材料的内容有:
1、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出身、本人成份、籍贯、文化程度、现在职业和本人简历等)。
2、发展对象的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3、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和重要历史时期的表现情况。
4、党支部审查意见。
5、审查材料的落款要写单位党组织全称,支部书记要签名盖章。
(十)搞好发展党员预审与公示
1、预审。搞好发展党员预审工作,既是组织部门的一项业务工作,又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预审工作搞好了,就能够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有利于对发展对象进一步帮助教育。通过预审工作可以防止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党内,同时也能够防止把已符合党员条件的同志拒之于党的大门之外。
预审的程序和方法:
①首先由基层党组织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其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政审情况、考察情况填写在《发展对象预审情况表》的相关栏内,并写明基层党组织意见,报组织部门审查。
②组织部门审查。对于基层党组织上报的发展对象,组织部门要及时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是:
第一,审查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是否达到一年以上;
第二,发展对象的个人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是否清楚,有无重大问题,情节如何,有无结论,政审材料是否完备齐全;
第三,审查发展对象在重要历史时期的表现;
第四,审查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在政治上同党中央是否保持一致;
第五,审查发展对象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组织,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和处分;
第六,审查发展对象的各种材料是否完备齐全(如: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综合审查材料、政审材料、《发展对象预审情况表》等);
第七,审查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发展对象是否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通过审查,经组织科科务会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
2、公示。发展党员实行公示制是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的一个新举措,它有利于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接收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公示内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申请入党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列为发展对象时间及培养联系人、培养考察情况、政治历史表现,举报受理机构的办公地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以及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公示期限: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范围:一般应在公示对象所在的基层单位内,向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公示。
公示方式:采用公示栏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再通知其所在党支部领取《入党志愿书》,按照《党章》规定办理入党手续。
(十一)预备党员接收
1、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二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凡是正式党员,不分党龄长短,不论职务高低,只要对发展对象过去和现在的情况比较了解,并能向党组织作负责的介绍,都可以担当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应由本支部的正式党员担任,一般应由培养人担任,也可由入党申请人在对自己了解的同志中找入党介绍人。如本人找不到合适的同志,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但不要到发展时临时指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党员大会认真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3)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帮助教育。
2、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发展对象在填表时,要严肃认真,对党忠诚老实。党支部负责人要事先将《入党志愿书》包括的各个项目向入党申请人解释清楚。《入党志愿书》要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3、召开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
准备工作:
(1)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2)党小组开会提出意见。
(3)党支部负责人认真审阅《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
(4)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形成审查意见。
(5)确定支部党员大会参加人员、列席人员和时间、地点,发出会议通知。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程序是:
(1)一般由支部书记担任会议主持人,宣布开会,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会议的议题及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指定会议记录人员。
(2)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可宣读《入党志愿书》)。
(3)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议情况。
(5)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发表意见。讨论中要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不足。
(6)发展对象对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对讨论中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能够解释说明的,应做出实事求是的解释和说明。
(7)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赞成人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数的半数,即可做出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大会讨论表决接收预备党员时发展对象不必回避。
(8)支部书记总结。会后支委会将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若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则应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否则,由支部保存备查。
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在表决前和表决时,任何人不得以暗示、串联等方式授意他人同意或不同意。入党介绍人不得投弃权票。支部党员大会同时接收多名同志入党时,表决要逐个讨论和表决,并指定专人做好记录。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吸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应达到支部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表决才能生效,否则无效。
(2)入党申请人及其介绍人应参加支部大会。如入党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时,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如入党介绍人有一人不能出席,但在会前向支部作了负责的介绍,大会可以召开。
(3)支部大会表决时,入党申请人不必退席。
(4)在一般情况下,每次支部大会只讨论一个人的入党问题。如果一次支部大会讨论的人数在两个以上,则应一个一个地讨论,不得采取一次表决通过多人的办法。
(5)表决的方式有两种:举手表决和无记名投票表决。
(6)要正确地写好支部大会决议。支部大会决议是全体党员意见的集中反映。其主要内容是:申请入党人的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的基本情况;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家庭和社会关系是否清楚;主要优缺点和通过决议的情况(支部共有多少党员,到会多少,有多少有表决权的党员,同意和不同意的各有多少),以及通过日期。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完后,由支部书记或负责人签名盖章,报上级党委审批。
4、党委在审批前要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作进一步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签名后向党委汇报。
谈话内容:主要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掌握党的基本知识程度以及思想变化情况等。
5、党委审批新党员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党总支一般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要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县以上党委直接领导的独立单位的党总支和大型厂矿企业、大专院校直属的分厂、分校党总支,经县以上党委授权,可以审批党员(需注明是授权的)。
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总支、临时党委无权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1)审批党员的程序:
①由组织部门与党委简要汇报发展人员情况,预定开会时间。
②召开党委会议,由组织员(或做党务工作的同志)向党委汇报发展对象的情况。
③党委成员讨论,会议提出的问题由组织员(或做党务工作的同志)解答。
④党委会议作出审批决定。
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过程中,要注意三点:一是坚持标准,严格审查;二是集体讨论,逐一审批;三是及时讨论,按时审批。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2)填写党委审批意见
①党委会决议应在《入党志愿书》规定栏内写明党委审批意见,注明被批准的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哪年哪月哪日算起至某年某月某日为止。
②党委会决议要盖党委印章,党委书记既要签名又要盖章,不能由工作人员代为盖章了事,因为签名意味着责任。
党委审批后,应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也应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党支部要注意做好思想工作,说明原因,提出希望,鼓励他们继续努力。
③党组织负责人同新党员谈话。
6、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及入党宣誓
(1)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党章》关于吸收新党员实行预备期的规定,是保证党员质量和党组织的纯洁性,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的一项重要措施。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通过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的义务和权利。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同正式党员一样,因此,预备党员不能担任由选举产生的党内各种职务。在一般情况下,也不能担任党小组长或党委各部门负责人,也不能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预备党员的入党宣誓。
(十二)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1、教育、考察的内容和要求
(1)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党的基本知识、共产党员的标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等。还要有重点地对预备党员进行正确对待预备期的教育。通过教育,使预备党员比较深刻地认识党的性质、宗旨、纲领和指导思想,以及《党章》所规定的各项内容;通过教育,使预备党员懂得预备期的意义,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对自己的教育和考察,时时、处处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党的各项工作中,在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考察的内容和要求:了解预备党员的政治品质,对党的事业的态度,在实际行动中是否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是否自觉履行党员的义务;当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能否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党组织通过考察,全面掌握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表现情况,帮助他们克服缺点,发扬优点。考察的结果,作为他们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依据。
2、教育考察的具体方法
(1)建立预备党员定期汇报思想的制度。预备党员一般一个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情况,争取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
(2)举办学习班或上党课,重点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员标准的教育。
(3)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要求预备党员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的各项活动,使其及时接受党内生活的教育与锻炼。
(4)指定联系人。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了解预备党员完成党的工作任务的情况,帮助预备党员提高觉悟,改正缺点。联系人要将联系对象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联系人可以是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也可以是其他的正式党员。
(5)支委会定期研究。支部委员会要把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列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党小组和联系人的汇报,分析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与教育。
(6)填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表内所列项目,除了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外,还可以包括:对预备党员所进行的教育内容和收到的效果,预备党员改正缺点的情况和现实表现、群众反映,党小组的意见。支委会每次研究的情况也应在表中记载。此表一般一个季度填写一次。此项工作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
(十三)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1、支部要按期讨论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没有特殊情况,党支部不应拖延讨论的时间。要启发教育预备党员主动提出申请报告,以便及时进行讨论。
2、预备党员转正要坚持党员标准
按照《党章》规定,凡是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如果预备党员存有一般的缺点,只要从总的方面看具备了党员条件的,不应该影响转正。如果有的预备党员平时不能起到党员作用,表现一般化,虽然没有犯错误,也不能按期转正。所以,党支部要坚持党员标准,认真地讨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
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本人应主动地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申请的形式一般应为书面的,如因特殊情况或文化太低,可以口述,请人代写。党组织接到预备党员提出的转正申请后,首先应在预备党员所在的党小组进行酝酿,而后将小组意见上报党支部。支委会要根据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报告,结合党小组和联系人的考察意见以及党内外群众的反映,对照党员条件,综合分析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提出是否同意转正的意见,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支部大会表决后,支部负责人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支部大会程序是:
①支部负责人宣布会议开始及会议议程;
②转正申请人宣读转正申请;
③联系人、党小组长、支部负责人分别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④与会党员进行讨论;
⑤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表决;
⑥支部负责人宣布表决结果及支部大会决议;
⑦支部负责人宣布会议结束。
4、党龄的起算日。《党章》规定:“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扩展资料
入党是指经过一定手续,得到某政党组织批准而成为该党之成员。亦特指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条件为: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发展对象到预备党员一般需要半年以上的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发展对象到接收预备党员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但期间要经过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支部讨论、上级党委备案、政治审查、集中培训等程序,一般在六个月以上。要在上级党委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的三个月内,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接收预备党员。”
入党政审要严格审查三类对象。
第一类是要审查的是发展对象本人:只有深入了解本人的一贯表现和遵纪守法的情况,才能确保发展对象本人在政治上是合格的。
第二类是审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例如发展对象的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发展对象长大的养父母和由发展对象抚养的养子女;如果有必要,还可以了解发展对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亲属。
第三类是与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主要是指在思想上、生活上与发展对象有着密切联系的亲朋好友,例如岳父母、叔叔姑姑、伯伯舅舅、同事、同学等。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才可列为发展对象。这是根据多年来发展党员工作的检验和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一般规律提出来的,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
《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预备期一般在一年以上,具体视情况而定。
递交入党申请书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作为考察对象一般考察期为一年,通过一年的考察,对照党章标准,如果组织上认为符合党员条件,按照党小组推荐、支部委员会研究、党员大会通过,再经党委批准,才能作为预备党员。
扩展资料:
申请入党的人要经过以下主要程序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一)申请入党的人,自愿提出入党申请。入党申请,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接到申请后,支部要及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他的培养联系人。
(二)入党积极分子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经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支部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后,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可列为发展对象,在培养教育的同时,及时填写《积极分子考察表》。
(三)此间,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外调直系亲属和主要的旁系亲属情况),并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
(四)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学校定期组织的党校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
(五)经过上述程序、具备党员条件时,经支部审查后,申请人方可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六)《志愿书》填好上报后,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申请人的发展问题。(会上,本人汇报对党的认识、主要的学习、工作、思想表现、简历,介绍人介绍培养考察情况,党员发表意见、进行表决)。会后,书记要填写支部会议决议、签名、落款时间,然后将上述材料一并报学院党总支办公室。此间,上级党组织要指定党员(一般由辅导员)对其进行谈话并将谈话情况记录于《志愿书》。
(七)上级党组织(院党总支、学校党委)审批。
(八)发展对象被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要根据安排参加入党宣誓仪式。申请人成为预备党员后,支部和介绍人要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并将教育、考核情况及时记录于《预备党员考察表》。
(九)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预备党员本人要及时向党组织提交书面转正申请(简要汇报在预备期间的思想、工作、学习、遵纪守法等情况,明确提出按时转正的要求)。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填写通过的决议,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转为正式党员。
一般提交申请书到正式入党最快时间是2年,这是最短时间。
流程的话参考下面。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1、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提出入党申请并上交入党申请书。
2、入党申请人在党代表的指导下填写入党申请书。
二、参加党校培训
1、积极要求入党的青年团员可以参加党校培训。学院每年新生报道后举办。
2、通过党校培训,端正入党动机,提高理论基础。
三、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积极入党的同志每个月需向党组织汇报一次
1、对每一时期中心任务或党的号召的认识态度
2、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所受的启发教育及体会
3、个人利益同国家、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的认识和态度
4、当前的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学习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5、其它需要向党组织汇报的问题。
四、团组织荐优
1、党校毕业且入党申请书交满6个月以上(中学阶段可连续计算),根据规定进行荐优。
2、被荐优的同学填写荐优表格,经党支部批准并公示后即成为一般入党极积分子。
3、由党支部指派专门联系人(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对其进行培养考察。
五、进入考察期
1、确定一般入党积极分子6个月后,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可定为重点入党积极分子。由联系人与重点培养对象一起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2、确定为重点入党积极分子满6个月的同学,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由各支部书记填写《重点培养对象发展前调查表》)并上报党委副书记审核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即发展对象),并公示。
六、政治审查
被批准为重点培养对象后,党支部将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其中包括外调和群众调查。
1、外调
进行外调时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群众调查
进行群众调查时党支部派一至两名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建党重点培养对象的反映;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且座谈会结束后,需要这8名党外群众亲笔签名。
七、入党前考试
被批准为重点培养对象后,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考试,主要考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文件。考试不合格者延期发展
八、填写《入党志愿书》
1、党支部把建党重点培养对象的所有资料上交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发展对象下发《入党志愿书》。
2、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需在党代表的指导下用钢笔认真填写,并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九、召开支部大会
1、申请人读《入党志愿书》,介绍人介绍情况,党代表介绍情况,发展对象谈认识决心。
2、大会表决并作出决议,支部负责人作总结。
3、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后支部书记填写好支部决议后上交上级党组织。
十、组织员谈话
1、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2、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
十一、党委审批
1、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
2、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二、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三、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1、进入预备期由入党介绍人和预备党员一起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2、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3、预备党员要每2个月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十四、转为正式党员
1、预备期满,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各支部书记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前调查表》进行全面考察后上交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批准同意后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转为正式党员并进行公示。
入党条件和要求如下:
1、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4、执行党的决议;
5、按期交纳党费。
入党标准:
1、要突出政治上的先进性,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政治合格。
2、要突出素质上的全面性,历史地、全面地、辩证地看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综合素质、一贯表现,不能片面地以学业成绩、工作业绩或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
3、要突出标准上的严肃性,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入党,防止“带病入党”,保证吸收的每一名新党员都是合格的。
(1)要求入党的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支部1个月内开展谈话)
(2)(递交入党申请6个月后)采取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3)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4)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年以上的教育观察,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5)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
(6)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7)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8)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9)基层党委预审后,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10)支部委员会将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1)上级党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
(12)上级党委集体讨论和表决,将审批意见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13)被批准入党的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14)预备党员预备期(一般为1年)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