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党组织:
每一个政党都要采取一定在形式把它的成员组织起来,以完成政党的历史使命和各个时期的具体目标与任务,这就形成了政党的组织原则。中国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这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是我们党科学性的体现,已被历史和现实证明,是科学合理的、有效的制度。而历史的经验同样证明如果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它必定会走许多弯路,更严重地说,可能会导致一个政权的倒塌,一个政党的兴衰成败。我们的“老大哥”苏联的惨痛教训可谓是前车之鉴。列宁领导期间,苏联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苏联在列宁的领导下稳步前进,即使被帝国主义的围追堵截,沙俄灭亡后的百废待兴下,苏联的综合国力还是稳步前进,全国人民万众一心,既赢得了苏联第一次卫国战争的胜利;斯大林领导期间,苏联在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中就打了折扣,坚持集中制,但抛弃了民主制。全国上下唯斯大林是瞻,个人崇拜在全国蔓延。虽然这个时期苏联也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我们不得不承认,苏联也走了许多弯路,“大清洗运动”,高度集中的经济发展模式等等,都为苏联的解体植入祸根。虽然苏联后几任的领导人做过诸多改革,但直至苏联最后一任总统———戈尔巴乔夫,仍然没能把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改正过来。戈尔巴乔夫在其任上大力推行民主制,而放松集中制的建设,最后苏联在戈尔巴乔夫的民主下走向走崩瓦解。
在我国的党史上也存在民主集中制问题上的失败教训,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初期,陈独秀、王明、张国焘在推行错误路线的同时,都是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他们在党内大搞封建家长制、个人,给中国革命带来了严重的损失。从遵义会议到新中国成立的最初几年,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认真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较好地支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但从20世纪50年代末期起,党的民主集中制遭到严重破坏,使党和国家陷入巨大灾难中。党的十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又花大力气正本清源,拨乱反正,在恢复和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党内政治生活日益正常,为不断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局面提供了组织上的保证。
诸多历史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必须全面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动摇,它关系我们党的生死存亡,关系我们党在中国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因此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我们必须得毫无折扣地执行的重要原则。
汇报人:
xx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