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转正思想汇报:不断完善自我

敬爱的党组织:

当我还是少年先锋队员的时候,我就把党员当作理想,当我成为共青团员的时候, 我就知道成为党员不会太遥远,现在我的梦想如此之近。我感慨万千,我想我不断努力,不断进步,我一定能够早日成为一名正式的党员的。现在我们国家提倡建立和谐社会。我认为创建和谐社会的时态不是一种过去时,而是一种现在进行时。它不是一项突击一阵子就可以完成的短期任务,而是一个长久的过程,是不断地建设中的社会状态,需要在共建享,在共享建的。

首先要克服浮躁的心态,避免急功近利。对于政府来说,需要狠抓民主之本;就业问题,要打牢民生之基;就学问题,要解决民生之急;就医问题,要建筑民生之盾。社会保障问题,对于公民来说,要时时体谅政府的困难,不要总是跟发达地区攀比,所提出来的要求不能超出当地经济水平,否则一切就是空谈,再就是要依法办事,遇事要冷静,不能超越法律的界线。

其次要将创建和谐社会和各项社会生活和工作密切关联起来,形成一种观念,一种习惯。千万不能搞成形式主义的活动,必须全民皆兵,众志成城,而且是持久的,有力的。正比如对和谐社会中描述中讲到的:“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只有社会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按照标准来做,才能让整个社会这艘“航空母舰”朝着和谐的方向不断进发,并最终达到彼岸。全国人民必须有“和谐”这个整体概念,绝不能为了部门利益或地方局部利益而伤害到全国的集体利益,不能各敲各的锣,各唱各的戏,而是要在“和谐”这个总观念的指挥下,奏响一部和谐的交响乐。

再次,要将创建和谐社会的主体交给人民群众,党和政府不要包办一切。它不是哪个社会组织,或者一个社会阶层的事情,而是全中国各阶层的,全体人民群众的事情,所以要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比如,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一层面上,政府只要做好服务工作,掌握好法律即可,人民群众按照自然规律去管理自己的事务。改革开放前,农民每年种什么,都有上级统一计划,什么时候出工也由队长统一安排,而结果表明这样是无法取得整体丰收的。改革开放后,进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农村建设一下子搞活了,农民生活水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城镇的发展。事实再次证明:社会发展的主体必须是人民。

最后,要在创建中形成互动,共建享,在共享建,要在共建和谐社会中享受其成果,同时在享受成果中进一步创建新的和谐,发现新的不和谐之处,再进一步创建。这样循环反复,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永无止境,最终必将达到“各尽其能,各取所需”的社会。

以上是我在学习后的一些思考和理解,我深知我的见解还需要进一步地加深,因此我必定继续努力,不断思考。在不断完善自我的路上,我还有很多难关去克服还有很多理论去学习并深入研究,我一定会认真下去追求的。希望党组织考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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